净化防控措施范文

2024-09-01

净化防控措施范文(精选8篇)

净化防控措施 第1篇

1 猪流感的危害

1.1 危害生产性能

猪流感病毒(SIV)除直接导致猪呼吸道疾病外,还导致猪只生长明显受阻,生产性能下降,日增重降低,料重比升高,推迟上市时间。

1.2 影响繁殖性能

据报道如果母猪配种后21d之内感染病毒,此时如果胚胎还没有着床,会造成21d返情;如果胚胎已经在交配后14~16d着床,就会造成妊娠中断,出现延迟的返情。母猪在妊娠期前五周感染病毒,会造成胚胎死亡与吸收,表现为假怀孕,或产仔数减少,甚至出现流产、产死胎、弱胎;该病对公猪也会产生影响,公猪出现跛行和睾丸炎,感染公猪体温升高,精子品质降低,受精率降低。

1.3 危害人类健康

同时对人类健康构成直接或潜在的威胁。

1.4 影响控制难度

猪流感发病期间,常出现继发感染和混合感染,造成在诊断和控制上出现混乱,使药物应用和疫苗紧急注射不见明显效果,增加对猪流感的控制难度,使发病过程延长。

1.5 严重危害养猪业正常发展

在大型猪群中猪流感常常可发演变为地方性疾病,在短时间内很难根除净化。

2 猪流感流行特点

血清学和病毒学检测显示,我国猪群广泛存在H1和H3亚型猪流感病毒的感染。一旦流感出现于繁殖猪群或猪只不全部出现的条件下,病毒就有可能连续循环存在下去。因此猪场中大部分仔猪是由免疫母猪所产,经由初乳获得了母源抗体,初乳抗体提供的保护可避免发病。但是,当幼龄仔猪在母源抗体消逝以后即被感染;一般情况下小猪在9~12周龄进入猪场,如果这些小猪来自许多种猪群,当它们进场后,其中有些被感染的机会是很高的,病毒在特定地区流行过程中很容易发生变异,所以猪流感常常在血清学阴性的繁殖猪群或育肥猪群中又突然暴发。

3 猪流感诱发因素

猪舍过低、单元内饲养密度过大、猪舍栋间距离过小、通风换气参数值过低,气流风速过慢、通风换气不良、舍内有害气体超标、新鲜空气缺乏、温湿度控制较差、劳动工具在不同猪群间相互交叉使用、生产区内未执行全进全出制导致不同批次猪群相互接触交叉感染、各单元消毒工作不彻底、工作人员在不同猪群这间相互流动、以及舍内水气、氨、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以及粉尘、微生物这些有害物质不能及时排除,导致猪呼吸道粘液-纤毛系统的清除作用受损,机体正常防御机能受损,长时间处于应激状态,引起猪群抵抗力下降,从而诱发病原体感染而引发猪流感。

4 猪流感传递途径

飞沫传播是流感传播的最基本和主要途径。通过病毒污染的茶具、食具、毛巾等间接传播也有可能。传播速度和广度与人口密度有关。人群易感性,人群对未曾感染过的流感病毒普遍易感,感染后对同一抗原型可获不同程度的免疫力,所产生的抗体可维持1~2年,易感性无男女性别差异,新生儿和婴幼儿易感性较高,感染后症状较重,病死率高,老人易感性一般较低,但对于新变异毒株,成人与婴幼儿的易感性相同。

猪流感的主要传播途径是猪只之间鼻对鼻的直接接触,空气也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暴发多出现在气温变化较大的时候,如天气骤变的晚秋、早春及寒冷的冬季。

5 流行特征

猪流感的症状和病原与人类的季节性流感具有明显的相似之处,但二者的流行病学特性不同。造成这种不同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养猪业所特有的结构,以及猪群更新速度很快,总是有易感猪进入猪群。尤其是在养猪业密集地区,血清学证据显示,大部分生猪在六个月的饲养期结束之前都感染过流感,并且许多猪都感染过两种甚至三种亚型的猪流感病毒,或同时感染,或先后感染,猪流感全年都有流行。

6 临床症状

本病在潜伏1~3d,突然发生,猪群中多数猪同时出现症状,表现厌食、迟钝、衰竭、蜷缩、病猪挤在一起,结膜充血,眼、鼻流出浆液性分泌物。猪群反应迟钝,病猪不愿走动,甚至强烈地驱赶也不动。出现急促和腹式呼吸,特别是强迫病猪走动时,更明显,伴发严重的阵发性咳嗽,体温可高达40.5~41.7℃,出现结膜炎、鼻炎、鼻腔分泌物及打喷嚏。由于厌食,病猪体重明显下降,衰弱。本病发病率高(100%),但死亡率低(通常不到1%),除非发生并发感染或继发。一般说来,发病后5~7d开始迅速恢复。

6.1 仔猪

通常哺乳仔猪不会患猪流感,除非病毒是第一次侵入猪群,初乳可在哺乳期为仔猪提供母源免疫。

6.2 母猪

当病毒首次侵入猪群时,头两天会发现两三头猪发病,病情会迅速蔓延,大群普遍表现厌食、突然出现呼吸道症状,咳嗽、肺炎、体温升高,并迅速扩散,急性呼吸困难的症状会持续7~10d,之后繁殖系统会受到影响,母猪断奶后到发情的天数延长,21d返情的母猪增多,假怀孕的母猪增多,流产率升高,尤其是晚期流产。

6.3 断奶猪与生长猪

患猪突然倒卧不起,呼吸沉重,剧烈咳嗽,多数猪只看起来会死掉,但是除非有其它呼吸道疾病并发,否则大部分不经治疗自会康复。猪流感病毒本身可导致严重的肺炎,但如果并发其它感染,如:放线杆菌胸膜肺炎、地方性肺炎等,就会演变成一种慢性的呼吸系统综合症,很难处理。因此对病情严重的患猪,应给予抗生素治疗以防止继发其它肺部感染。

7 病理变化

剖检病死猪所见,胸腹下皮肤有出血斑疹,猪的鼻镜、两耳发紫,鼻腔、气管粘膜充血,内有粘液性分泌物,颌下淋巴结、肠系膜淋巴结肿大、出血多汁,切面呈大理石外观,有的淋巴结坏死或化脓,心包及胸腔积液混浊,有絮状纤维素性渗出,与内脏器官粘连,肺呈化脓性支气管肺炎变化,整个肺脏灰红色,肺纹理增粗,肺水肿切面脓样,挤压时从细支气管内流出脓性分泌物。大肠粘膜、盲肠粘膜、膀胱粘膜出血,脾肿大出血。

8 实验室诊断

发生该病时,应尽快采取病死猪的鼻粘膜、气管、肺、淋巴结以及病猪的血清或呼吸道分泌物等病料,送有关兽医诊断中心进行细菌学和病毒学的分离鉴定,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血清学检验,弄清病原,以便指导防治,尽快扑灭疫情。

9 初步诊断

根据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可作出初步诊断。其诊断要点:寒冷或天气骤变时节,突然发病,迅速波及全群;病猪高热、鼻液增多、咳嗽和呼吸困难;不同年龄、性别、品种的猪都发病,病程短,发病率高,死亡率较低。

1 0 与猪流感有类似症状的其它呼吸道疾病的鉴别诊断

1 0.1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PRRS)

该病于1987年首次在美国暴发后,在许多国家迅速传播,我国于1995年从国外引种时传入该病并迅速在全国流行和暴发,怀孕母猪感染后,流产、产死胎或产弱仔;仔猪感染后出现呼吸道炎症、食欲不振、发热、腹式呼吸、免疫力下降等。此外对其他疫苗的免疫不能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因而也会导致其他继发性感染。

1 0.2 猪2型圆环病毒(PCV-2)病

该病是近年来新发现的一种病,主要引起5~12周龄的断奶猪多系统衰竭,临床上主要表现为消瘦、皮肤苍白、呼吸困难、厌食、精神沉郁等,有20%的病猪出现黄疸症状。在通风不良、过于拥挤、空气污浊、混养以及感染其他病原等因素时,病情会明显加重,一般病死率为10~30%。剖检病死猪,可见肠系膜淋巴结和腹股沟淋巴结异常肿大,外观为灰白色或深浅不一的暗红色,切面为灰白色,如发生继发感染,则切面可见到出血、化脓病变;肺部有灰褐色炎症变化;肝、脾、肾、胰、小肠和结肠也常有肿大及坏死病变。该病目前尚无有效疫苗,对有临床表现的猪,可用广谱抗生素防止继发感染,同时采用抗病毒制剂如黄芪多糖、新感清等治疗,可提高疗效。

1 0.3 猪流感

该病发生于天气骤变的晚秋、早春及冬季,气温的突然变化是该病的诱因,发病突然、传播快。病猪高热、流泪、鼻液增多,发生支气管炎、肺炎,呼吸困难。猪流感病毒能在鼻粘膜、扁桃体、气管、支气管淋巴结及肺脏中繁殖,其中肺脏是主要靶器官,现在分离的猪流感病毒有H4N6、H3N2、H1N2与H1N1等毒株,其中H3N2与H1N1的协同流行,加重发病,在死亡病例中还常分离到链球菌、多杀性巴氏杆菌和肺炎支原体等。单纯的猪流感,应用解热镇痛药、抗病毒药再结合抗继发感染的抗菌药治疗,疗效很好。

1 0.4 猪伪狂犬病

该病是由猪伪狂犬病病毒(PRY)引起的,该病毒能损伤猪肺的防御体系,抑制肺泡巨噬细胞的功能,猪只感染该病毒后呼吸困难、发热,有肺炎病变,并发猪流感时,病变更加严重,若与多杀性巴氏杆菌或猪胸膜肺炎放线杆菌合并感染后,猪只发生死亡。

1 0.5 猪传染性胸膜肺炎

外界环境因素对该病的发生影响很大,在气温骤变、潮湿、通风不良、饲养密度大等多种不良条件下,都可诱发该病,主要经咳嗽、喷嚏的飞沫和分泌物通过呼吸道感染。从猪肺、扁桃体、鼻腔分泌物可分离到胸膜肺炎放线杆菌。急性和亚急性病例通常以纤维素性出血性胸膜肺炎为主要特征,慢性病例多以纤维素性、坏死性胸膜肺炎为主要特征。控制该病最有效的方法仍然是接种地方流行的血清型疫苗和敏感药物防治。

1 0.6 猪肺炎支原体病

该病是由猪肺炎支原体引起的。猪肺炎支原体为粘膜病原,粘附于气管、支气管、细支气管的纤毛,损害呼吸道上皮粘液纤毛系统,降低巨噬细胞的吞噬杀菌作用,从而引起免疫抑制。单纯猪肺炎支原体感染只是造成轻度肺炎,肺呈肉样变,无痰干咳,呼吸急促等,死亡率较低,应用敏感药物易缓解气喘症状。但从最近几年的发病情况来看,支原体肺炎很少单一发生,特别是和猪繁殖与呼吸道综合症相互影响共同感染是猪呼吸道综合症发生的重要原因。

1 1 猪流感的防治措施

1 1.1 加强饲养管理

防治猪流感和猪感冒都要注意气候变化,保护猪栏清洁及干燥,防寒和保暖,定期消毒和驱虫,防止易感动物和感染动物的接触,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严格控制鼠、猫、狗、鸟类和其它家禽进入猪场;不在猪场饲养鸭、鹅等;育肥舍进行全进全出制可以减少该病的发生,饲养员患流感时禁止进入猪场。

1 1.2 紧急接种

猪流感危害严重的地区,应及时进行疫苗接种。为产生较大的保护力,仔猪必须进行两次免疫,其间隔1个月。依据母源抗体水平,确定初免时间,一般为断奶时首免。由于猪流感病毒在自然界中亚型很多,而各亚型的交叉保护力很弱,因此猪流感疫苗应包括当地猪流感分离株或当地血清型的毒株制成。

1 1.3 淘汰病死猪

对发病较重的猪只立即淘汰,病死猪深埋处理,全场地面及器具用20g/L烧碱水彻底消毒,对患流感的猪要及时隔离治疗。

1 1.4 中药防治

在流行期间,可用大青叶或板蓝根30g(每头每次成年猪用量,仔猪减半),煎汁喂饮健康猪,每天1次,连喂3d可起预防作用。用大青叶30g、大贝50g、生石膏30g(每头成年猪用量,仔猪减半),水煎服,每天服1次,连服3d行防治。还可用白英、马兰、海金沙、紫胡、桂皮各25g煎水后一次喂给。

如果猪全群感染,可取荆芥、金银花、大青叶、柴胡、葛根、黄芩、木通、板蓝根、甘草、干姜各25g,体重50kg猪的每头剂量,把药烘干、粉碎,拌入料中喂服,一般1剂即愈,必要时第二天再服1剂。

1 1.5 西药防治

在猪的饲料中拌入0.05%的盐酸吗啉胍(病毒灵)饲喂1周。

1 1.6 解热镇痛

如安乃近、复方氨基比林、安痛定。

11.7 控制细菌感染

动物疫病净化方案和措施 第2篇

什么是疫病净化,动物疫病净化是指在特定区域或场所对某种或某些重点动物疫病实施有计划的消灭过程,达到该范围内个体不发病和无感染状态。在特定区域或场的年龄根据根除的病源微生物和母源抗从企业的利益角度考虑,通过动物疫所对某种或某些重点动物疫病实施有计体的衰减而异.其目的就是消灭和清除传染源。净化是一个过程也是结果,是从疫病控制到消除再到根除;净化是一种状态,广义上讲是非免疫无疫,也可以是免疫无疫;净化还是监测、检疫检验、隔离、淘杀、生物安全等一系列综合措施的手段。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包括: 1制定动物疫病净化实施方案 2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 3强化检疫监督执法 4依法开展自主检测

5)做好阳性家畜淘汰/扑杀工作 6完善疫病净化档案

二、净化的方法(一)销毁和种群恢复该法是疫病根除的最直接方法,适用于根除猪伪狂犬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萎缩性鼻炎、胸膜肺炎放线杆菌等传染病。

随着畜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密度不断增加,畜禽感染病原机会增多,病原变异几率加大,禽流感、口蹄疫等多种烈性传染病依旧严重威胁着畜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以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为抓手,提高动物疫病防控的基础能力,从根本上做好我国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为新阶段我国动物疫病防控的重大任务。根据我国国情,从养殖场入手,逐场推进,建立动物疫病净化大联盟,形成疫病净化的长效机制是做好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从养殖场入手,逐场推进是疫病净化工作的最佳切入点

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是从养殖场入手还是从区域入手开展是搞好这项工作的战略性选择。根据我国国情,把养殖场作为疫病净化的基本单元开展疫病净化工作是最佳切入点。

抓住了养殖场的疫病净化也就抓住了疫病净化工作的关键。养殖场作为疫病净化的主体在整个动物疫病净化过程中处于特殊地位,扮演着关键角色。首先净化了养殖场也就净化了许多疫病传播的源头。其次在养殖场开展净化工作也就从根本上提高了我国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在养殖场开展一种或多种疫病净化工作,可以有效改善养殖场生物安全环境,带动养殖场管理水平的提升,最大限度地保护易感动物,确保畜禽产品供应,这才是当前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最现实意义。三是养殖场既是疫病净化技术应用的核心区也是净化技术推广的辐射带动区。养殖场作为一个独立的生产单元,在疫病净化各环节中是净化技术应用的最密集区。同时,养殖场具有辐射带动作用,能够将净化技术辐射给更多的养殖企业,带领更多的养殖企业参与到疫病净化中来。抓住了养殖场的净化技术应用,就抓住了净化技术推广的关键环节。四是养殖场是疫病净化工作的直接受益者,具有较高的疫病净化工作热情。

二、创新机制,建立以养殖企业为主体的疫病净化大联盟是疫病净化工作的关键点

首先,疫病净化具有协作性,需要建立疫病净化大联盟形成合力。对于整个国家来讲,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既需要纵向协作,还需要面上的配合。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净化工作就难以实施,任何一个场子不参与净化工作就无法完全实现。建立以养殖企业为主体的动物疫病净化大联盟就是要凝聚各方面力量,通力协作、合力推进。这其中,疫控机构要加强引导,着力扮演好推动者、组织者、协调者、监督者角色;企业要大力主导,切实发挥好责任者、实施者作用;兽医要成为支柱,履行好技术指导与服务者职责。

其次,疫病净化具有反复性,需要建立疫病净化大联盟来巩固。一方面疫病的传播特点决定了疫病发生受环境的影响极大,如果措施不到位,即使已经被净化的疫病有可能卷土重来,疫病的发生易反复;另一方面因净化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容易让企业产生畏难情绪,企业易出现反复。因此,必须通过建立联盟来提高净化技术指导的针对性,确保净化措施应用的持续性,巩固净化效果的长久性。第三,疫病净化具有统一性,需要建立疫病净化大联盟来约束。疫病净化工作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必须实行统一的净化措施,参与企业共同遵守,并通过联盟保证其实施。所有加盟企业要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净化方案、统一监测方法、统一检测标准、统一评估验收,以提高净化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四,疫病净化具有效益性,需要建立疫病净化大联盟来维护。通过建立净化联盟,可以使养殖企业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确立技术优势和利益优势,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净化企业利益和社会效益。

三、搞好技术集成,实施分层服务是疫病净化工作的着力点

首先,疫病净化技术集成要体现综合性。应用技术是基础,管理措施是保障,必须将二者综合集成一个有机整体。既要加强免疫预防、监测诊断、应急扑杀等应用技术,逐级建立净化核心群、繁殖群、生产群,也要加强及时淘汰、消毒灭源、无害化处理、检疫隔离、可追溯管理、生物安全措施等管理措施,逐步扩大净化范围,巩固净化成果,实现区域性或全国性疫病的净化。其次,疫病净化技术服务要体现层次性。在国家层面,要组织专家分动物、分病种集成制定一批单病种净化技术基本操作规程;在地方层面,各级疫控部门要结合各养殖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个性化净化技术操作方案,做到每场一册。第三,疫病净化技术示范要体现带动性。要重点突出,发挥技术示范带动作用。在示范场的选择上,优先在种畜禽场、奶畜场、特大型商品畜禽养殖场开展,逐步向其他养殖场推进;在病种的选择上,优先净化垂直传播的或有较好技术支撑、较小污染面的疫病,通过净化一种或多种疫病提升养殖场的综合管理水平。

四、认证管理,帮助疫病净化企业提高效益是疫病净化工作的落脚点

提高效益是企业主动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最大动力,也是疫病净化工作的生命力所在。一方面开展认证工作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质量的竞争,而衡量质量的标准需要权威部门的质量认证。当前,一些养殖企业之所以没有开展疫病净化工作,关键是疫病净化成果没与认证工作相结合,鱼龙混杂,形不成竞争优势。通过开展无特种疫病的认定,有利于增强消费者信心,有利于促进企业品牌化的形成,可为养殖企业实现优质优价提供平台,这是养殖企业开展净化工作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开展认证工作是促进市场准入的有效途径。通过权威部门的评估认定,可以对养殖企业疫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评价,增强企业话语权,为市场准入创造条件,避免因某种疫病的爆发而造成对整个地区或整个行业的“误伤”。

五、夯实基础,完善配套服务是疫病净化工作的支撑点

一是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完善与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密切相关的《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把疫病净化作为立法的价值取向。制订单项病的净化计划,并制定与之有关的技术标准。二是不断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合理划分公共支出范围以及中央和地方事权。政府主要承担实验室、交通工具等硬件建设费用;由于养殖户是疫病净化的直接受益者,要承担疫苗的采购、免疫等费用。三是强化动物移动控制。要严格动物的追溯管理,严格动物检疫,把检疫工作做细做实。四是积极培养公众的防疫意识。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培养公众的防疫意识,形成动物防疫的铜墙铁壁。

动物疫病净化评估认证标准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开展“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以下简称“两场”)评估认证的奶牛场,有意愿开展动物疫病净化的种公牛场(站)也可参考执行。

本指南所称“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是指符合《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评估认证办法(试行)》规定的申请条件,并通过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评审,达到特定动物疫病净化评估认证标准的养殖场。

本指南所称“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是指符合《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评估认证办法(试行)》规定的申请条件,并通过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评审,开展特定动物疫病净化的养殖场。本指南所称“两场”评估认证是指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评估认证办法(试行)》规定,对依法开办的规模化养殖场是否符合“两场” 条件所进行的审查、认证等活动。本指南涉及以下疫病: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本指南的相应条款应作为规模奶牛场开展疫病净化的基本要求。

二、净化目标

养殖场依据本指南,结合本场实际,制定动物疫病净化目标和具体实施计划,分阶段实施净化工作,达到国家《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 病净化示范场评估认证标准(试行)》中相应病种的净化评估认证标准。

三、技术路线

养殖场依据本指南,针对不同疫病本底调查情况,一场一策制定相应净化方案。采取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免疫预防措施、病原学检测、免疫抗体监测、野毒感染与疫苗免疫鉴别诊断监测,淘汰带毒动物,分群饲养,建立健康动物群。对假定阴性群加强综合防控措施,逐步扩大净化效果,最终建立净化场。同时加强人流、物流管控,降低疫病水平和传播风险;强化本场引种的检测,避免外来病原传入风险;建立完善的防疫和生产管理等制度,优化生产结构和建筑设计布局,构建持续有效的生物安全防护体系,确保净化效果持续、有效。

肉动物疫病控制净化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一、目标任务

(一)净化范围

全市所有奶牛、奶山羊养殖场(户)(以下统称“养殖场(户)”)。

(二)净化病种

奶牛养殖场(户):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奶山羊养殖场(户):口蹄疫、布鲁氏菌病、小反刍兽疫、山羊痘。

(三)净化目标

2018年全市所有奶山羊养殖场(户)小反刍兽疫达到免疫无疫标准。2020年亚洲I型口蹄疫到达非免疫无疫标准,O型口蹄疫达到控制标准,布鲁氏菌病达到净化标准,山羊痘达到无疫标准。

2018年全市所有奶牛养殖场(户)亚洲I型口蹄疫到达非免疫无疫标准,A型口蹄疫到免疫无疫达标准,O型口蹄疫达到控制标准,布鲁氏菌病达到净化标准,结核病达到控制标准。

二、技术路线

饲养肉用动物养殖场(户)场登记建档——备案(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净化措施(生物安全、免疫、监测)——落实净化措施——检疫检测——扑杀净化(疑似发病动物和检测阳性动物)——调运监管(实施移动控制)。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建立乳用动物养殖场(户)档案,严格备案。对全市乳用动物养殖场(户)进行排查,登记建档。建档内容包括:养殖场(户)名称,建场时间,详细地址,坐标,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乳用动物品种、数量、来源,2013年以来该场口蹄疫、布病、结核病、小反刍兽疫实验室检测结果情况。登记建档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档案内容。乳用动物养殖场(户)饲养量10头以上的,由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二)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监管。严格依法依规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乳用动物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清查,发现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限时整改,整改仍不符合的,依法收回、注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清查结果在山西畜牧兽医信息网、山西动物卫生监督网、山西兽医网上公布。

(三)按计划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建立免疫档案。乳用动物应按计划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奶牛实施口蹄疫(O型、A型、亚洲I型)强制免疫,奶山羊实施口蹄疫(O型、亚洲I型)、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建立免疫档案,全市所有乳用动物禁止布病免疫。加强免疫抗体监测,免疫抗体水平未达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补免,确保免疫质量。

(四)强化动物疫病监测,严格处置阳性动物。每年对全市所有乳用动物开展2次布病、结核病监测。监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时限、渠道报告。对确诊为结核病污染的奶牛场(户),每隔3个月监测1次;对牛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可疑阳性牛,42天后复查,结果仍为可疑阳性的,按阳性牛扑杀处理。奶水牛经牛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可疑阳性的,再经抗—干扰素ELISA检测为疑似阳性的,按阳性牛扑杀处理。乳用动物第一次布病检测为可疑的,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检测,结果仍为可疑的,按阳性扑杀处理。对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山羊痘疑似疫情,及时采样送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对检测阳性及疑似疫情,严格按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处理,同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控制、消除疫病扩散风险。

(五)严格落实生物安全措施。督促指导乳用动物养殖场(户)建立完善消毒制度、严格入场人员、车辆、栏舍、环境、物品的消毒,做好粪污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有效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六)严格检疫,加强乳用动物调运监管。一是加强乳用动物调运审批,严格审批条件,严格审查申请材料,严格审批程序。二是跨省调运、区内调运必须符合乳用动物健康标准,严格按照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和农业部、山西省的规定实施检疫,对应实施实验室检测的动物疫病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测,凭实验室检测报告进行检疫申报和检疫受理、出证。三是加强跨省引进的乳用动物的落地监管,引进的乳用动物在隔离观察期间必须全部进行布病、结核病检测。

(七)建立动物疫病防控与动物卫生监督联动机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及时将引进乳用动物审批情况、养殖场未按规定开展疫病监测以及发现疑似发病种用动物等信息通报同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通报情况对乳用动物开展布病检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中,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结果出现阳性或流行病学调查发现不按规定调运乳用动物的,及时通报同级卫生监督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通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对监测阳性动物进行扑杀,限制乳用动物移动,并对不按规定调运种用动物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八)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乳用动物养殖场每年开展2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动物防疫条件、强制免疫、疫病监测、检疫申报、调运审批、发病动物及监测阳性动物处理、生物安全措施落实及养殖档案建立等情况,并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九)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不同方式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动物疫病防控知识,提升公众的防疫意识,强化养殖主体责任意识,使之主动配合净化工作的开展。

四、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6.12——2017.3,各县市区对辖区所有乳用动物养殖场(户)登记建档,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清查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乳用动物养场,清查结果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长治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第二阶段:2017.4——2017.12,开展乳用动物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病原学及血清学监测,全面开展布病、结核病监测。根据农业部调整亚洲I型口蹄疫免疫政策,适时退出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三)第三阶段:2018.1——2020.12,根据小反刍兽疫状况评估情况,按照农业部的部署,退出小反刍兽疫免疫。继续开展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病原学及血清学监测,全面开展布病、结核病监测,严格处置阳性动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乳用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纳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管理评价指标。各县市区兽医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乳用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在实施期限内适时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效果评估,确保按期实现净化目标。

(二)提高动物疫病监测诊断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通过培训,各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范围涵盖净化所有病种,同时提高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动物疫病临床诊断能力。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整顿行风,重点整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现象,通过培训、模拟办案、案件评查等方式,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动物疫病净化经费。兽医主管部门要主动争取政府对乳用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支持,加强与财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经费支持,将动物疫病防控及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示范场 评估管理办法(试行)(2015 版)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一条 为加强我国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的管理,规范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根据《关于 加强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集成与示范工作的意 见》(疫控(监)[2013]76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三章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是指符合《规 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申报指南(试行)(2015 版)》(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规定的申请 条件并通过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评估,开展特定动 物疫病净化工作的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是指符合《申报指南》规定的申请 条件并通过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评估,达到特定动 物疫病净化标准的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和“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以下 简称“两场”)评估是指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对自愿申报开展动物疫病净化的规模化养殖场是否符合“两场” 条件所进行的审查活动。

第四章

第三条 凡符合《申报指南》规定申请条件的规模化养殖场,均可依据本办法申请 “两场”的评估。第五章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

(一)组织管理 1.组织制定和修改“两场”评估办法、评估标准和净化技 术指南等; 2.负责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组织、管理 和规范运行; 3.组织开展“两场”评估和审查,评估工作具体由评 估小组负责,实行组长负责制; 4.组织成立动物疫病净化评估专家委员会,建立专家库,负责专家的聘任、培训、委派、监督管理工作。

(二)标识管理 1.制定“两场”牌匾(证书)或相关标识; 2.负责“两场”牌匾(证书)或相关标识的颁发、使用、变更 和公告工作; 3.负责“两场”申报档案和评估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运行管理 1.制定“两场”日常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两场”标识规范化使用的管理工作; 3.负责开展“两场”审查及不定期抽查的组织工作 4.负责“两场”评估工作的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处理工作。

(四)宣传培训 普及主要动物疫病净化知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宣传 培训。

(五)集成示范 集成不同类型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技术,并进行选点 示范。

第五条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两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的技术指导、推 广与服务;

(二)组织辖区“两场”的申报;

(三)负责辖区“两场”申报材料的复审及统一上报;

(四)指导辖区“两场”开展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五)协助做好“两场”的评估、日常管理等工作。第六条 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两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的技术指导、推 广与服务;

(二)负责辖区“两场”申报材料的复核及上报;

(三)指导辖区“两场”开展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四)协助做好“两场”的申报、评估、日常管理等工作。第七条 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两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的技术指导、推 广与服务;

(二)负责辖区“两场”申报材料的接收、初审及上报;

(三)指导辖区“两场”开展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四)协助做好“两场”的评估、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两场”的主要职责:

(一)“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根据本场实际情况制定净化 方案,并依据方案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每年及时将净化工作 进展情况报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六条

奶牛布病和结核病防控和净化措施 第3篇

1防控净化基本思路

1.1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全民对“两病”危害的认知度

重点让奶站, 奶牛、肉牛、肉羊饲养场, 牛、羊屠宰场的工作服务人员等高危人群对“两病”的危害和防控知识家喻户晓, 使防控措施变成从业者的自觉行动。

1.2加强技术培训, 提升从业人员“两病”防控水平

通过对系统内人员进行“两病”防控技术培训, 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对奶站、奶牛、肉牛、肉羊饲养场和社会化兽医技术服务组织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普及实用的“两病”检测净化技术和防控技术, 推进“两病”防御阵地前移。

1.3加强奶站管理, 推进奶牛场和奶牛小区“两病”净化工作

以加强奶站管理作为奶牛布病、结核病净化工作的介入点和着力点, 对不同区域和生产场家设立净化过渡期, 由奶站企业法人先行组织开展自检净化, 达标后申请净化验收, 按照净化标准验收合格后, 发放“两病”净化补贴;奶牛散养户一律纳入相对应的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两病”净化管理。

1.4有效示范引导, 抓好肉牛和肉羊布病防控工作

鼓励同时具备封闭圈养、自繁自养存栏200头以上的肉牛场和存栏300只以上的肉羊场开展布病自检净化, 并按净化验收程序申请净化验收, 验收合格给予净化补贴。对肉牛、肉羊散养场及散养户按照布病非控制区、控制区、稳定控制区及净化区相对应的防控措施进行相应的管理。

1.5抓好屠宰关口, 建立疫病溯源防控机制

牛、羊屠宰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 配合做好来源明确的疑似病畜的采样和检测工作, 及时上报动物疫控机构疫情信息, 对提供的疫情信息经核实确认后予以奖励, 逐步将辖区内的牛羊屠宰场培育成为“两病”监测防控的窗口。

1.6强化监管措施, 有效防控“两病”发生发展

规划和落实“两病”净化方案;组织“两病”净化场的验收和监督抽检工作, 对拒不开展净化超过过渡期仍不合格的奶牛场 (小区) , 生鲜乳收购站按《乳品质量管理条例》采取强制措施。

2防控净化主要措施

2.1制定“两病”净化实施方案依法开展自主检测

各规模养殖场户、生鲜乳收购站等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有关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以及“两病”净化实施方案等要求, 结合自身实际, 制定科学可行的净化实施方案。全面做好“两病”净化的自主检测, 对存栏奶牛每年进行一次普检 (头头检测) , 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 (市、区) 畜牧兽医部门, 再逐级上报。不具备自主检测能力的场 (站、户) 可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 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2.2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

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对动物饲养场防疫条件的要求, 加强对养殖场 (站、户) 在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制度等方面的防疫条件检查, 对查找出来的问题, 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 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疫病净化制度是法律法规对养殖场户的要求, 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领条件之一, 凡规模养殖场户未建立疫病净化制度和未开展疫病净化工作的不能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 按照《乳品质量管理条例》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管理, 凡未经“两病”净化或检测不合格的, 不得核发《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2.3强化检疫监督执法

强化对养殖场 (站、户) 的检疫监督执法工作, 严格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相关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规定, 认真对养殖场户售出奶牛、肉牛、肉羊进行检疫, 经检疫合格的, 才能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凡从外地引进的种用牛羊, 须具备产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引进的其他牛、羊须具备产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并按产地检疫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 检测结果合格。调入后, 要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 合格的才能混群饲养。严禁未经净化的带病奶牛、牛奶出售, 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2.4有序做好净化补贴和阳性病畜扑杀补偿工作

以规模养殖场为净化单元, 对规模奶牛场进行“两病”净化补贴, 规模肉牛、肉羊场进行布病净化补贴。抓好重点, 每年组织一定数量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净化指导和监督, 对达到净化标准的规模奶牛场、肉牛、肉羊场, 逐级抽检验收, 对验收合格的场户给予补贴。同时, 加大阳性病畜强制扑杀工作, 凡经检测发现的阳性家畜一律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 损失由国家和养殖场户共同承担。经发现有阳性病例的场户, 不得享受净化补贴。

2.5完善“两病”净化档案

猪瘟防控与净化技术要点 第4篇

目前全世界养猪国家防治猪瘟的办法有2种, 一是扑杀, 二是免疫, 前者主要是以切断传染源的原理来防治猪瘟, 这就需要强大的经济支撑, 后者主要是通过免疫使易感猪变为有抵抗力的、非易感猪的方式来防治猪瘟, 这些方法对于防治猪瘟都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但同时也存在一个问题, 就是没有及时发现和淘汰猪瘟持续感染带毒猪, 结果造成目前在世界许多国家猪瘟仍有发生, 即使宣布消灭猪瘟十多年的国家也不例外。

现行生产条件下规模养猪场猪瘟主要感染公猪、老龄母猪及4~8周龄和16周龄的仔猪。当前免疫条件下, 仅靠免疫抗体检测结果修改免疫程序, 不能很好地净化该病, 仅能提高免疫抗体水平, 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 并不能彻底清除猪瘟病原;免疫程序的确定必须在开展免疫抗体检测和摸清猪瘟病原分布情况下, 结合流行病学调查, 才能准确确定免疫节点;通过种猪群的全部采样、仔猪分阶段采样开展病原学检测, 淘汰阳性种猪建立无该病种猪群。程序化免疫仔猪的净化措施是当前净化该病的新途径。应用免疫效果评估模型不但可以对猪瘟免疫效果进行评估, 还可以缩短免疫程序设计或调整的时间。现行猪瘟疫苗之间的免疫效果无明显差异。严格执行引种规定和饲养管理是净化该病的关键措施。

1规模养猪场猪瘟净化主要技术措施

1) 对所有新购入公猪和补充的后备母猪采取严格的猪瘟病原检测, 确定阳性一律不能种用。

2) 母猪、仔猪按照评估结果实行程序化免疫。

3) 按母猪分阶段、仔猪分日龄采集样本, 定期进行免疫抗体、猪瘟病原检测, 适时调整免疫程序。

4) 加强产房的消毒工作, 消毒1次/d, 连续操作2个月, 以后每2 d消毒1次。保育和育肥猪舍2~3 d消毒1次。及时淘汰生产性能低下的母猪。

5) 严格执行各项生物安全制度, 最大限度地控制传染源的传入和切断其他传播途径。如定期灭鼠、灭蚊蝇等;严禁饲养其它动物, 门窗加设防鸟类和其它野生动物进入的设备;定期清扫与消毒, 保持猪舍和环境卫生;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

6) 做好其他常见疫病的防治。

2社会散养猪猪瘟控制主要措施

1) 对种公猪进行全面检疫。每年对种公猪进行1次全面病原学检测, 确认阳性的予以强制淘汰。

2) 引种或购入仔猪时, 必须购自取得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最好购自猪瘟净化场。

3) 结合春秋季集中监测开展猪瘟免疫抗体监测, 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低于70%的要及时补免。有条件的规模猪场每年开展免疫效果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免疫程序。

4) 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明白纸、电视、报纸等宣传手段, 普及推广猪瘟净化免疫技术。

摘要:主要介绍了规模养猪场猪瘟净化和社会散养猪猪瘟控制的主要技术措施。提出程序化免疫仔猪的净化措施是当前净化该病的新途径, 严格执行引种规定和饲养管理是净化该病的关键措施。

鸡场沙门氏菌的净化与防控 第5篇

1 病原学

1.1 分类

鸡白痢沙门氏菌属肠杆菌科, 具有高度宿主适应性, 为沙门氏菌属中少数几个不能运动的成员之列。它们属于D血清群。

1.2 形态及染色

本菌为革兰氏染色阴性的细长杆菌0~2.5微米×0.3~1.5微米) , 不形成芽胞, 无运动性, 兼性厌氧, 细菌常呈单个存在, 偶见两个或多个连在一起。

1.3 生长需要

鸡白痢沙门氏菌和鸡伤寒沙门氏菌在牛肉琼脂或牛肉汤或其他营养培养基上生长良好, 需氧或兼性厌氧, 最适温度为37℃。鉴别培养基有麦康凯、亚硫酸铋和亮绿琼脂。据报道:鸡白痢沙门氏菌有时在选择培养基如亮绿琼脂或志贺氏沙门氏菌用的琼脂上不生长, 但在亚硫酸铋琼脂和麦康凯琼脂上生长良好。鸡白痢沙门氏菌比鸡伤寒沙门氏菌生长速度似乎慢一些, 这是因为它不能氧化利用多种氨基酸的缘故。

1.4 菌落形态

鸡白痢沙门氏菌和鸡伤寒沙门氏菌的菌落形态几乎无差异。在肉提取物或肉浸液琼脂 (PH7.0~7.2) 上呈细小、分散、光滑、蓝灰色或灰白色、闪光、均一和完整的菌落。在肝浸汤琼脂上, 鸡白痢沙门氏菌生长旺盛, 呈明显的半透明状。密集生长的菌落很少 (1毫米或更小) , 但分散菌落的直径可达3~4毫米或更长。随着菌落的增大和培养时间的延长, 菌落表面可出现纹状。通常而言, 大量接种平板上的幼龄菌落不会随培养时间的延长而有多大改变。偶尔也可遇到特殊形态的菌落。明胶斜面接种, 沿穿刺线生长, 且不液化。在肉汤中生长表现混浊, 并生长大量絮状物沉淀。

1.5 对理化因素的抵抗力

通常在有利的环境条件下可存活数年。对热、化学药物和逆境的抵抗力小, 例如, 鸡伤寒沙门氏菌经60℃10分钟便可杀死, 直接暴露于阳光下数分钟, 0.1%的石炭酸、50毫克/1升汞或1%的高锰酸钾都可在3分钟将其杀死, 2%的福尔马林1分钟便可杀死。琼脂平板上的培养物很快便可能丧失其致病特性。

1.6 生化特性

鸡白痢沙门氏菌可发酵阿拉伯糖、葡萄糖、半乳糖、甘露醇、甘露糖、鼠李糖和木糖, 产酸、产气或不产气。不发酵乳糖、蔗糖和水杨苷。而且鸡白痢沙门氏菌偶尔可发酵麦芽糖。另外, 鸡伤寒沙门氏菌可利用枸橼酸盐、D-山梨醇、L-岩藻糖、D-酒石酸和盐酸半脱氨酸明胶。但是, 有些菌株有时也会出现变异, 特别是在有无气味产生方面上。

1.7 抗原结构和毒素

鸡白痢沙门氏菌含有O抗原1, 9, 12。用标准凝集试验检测种禽的被感染后代, 结果呈阴性, 说明了鸡白痢沙门氏菌有抗原的变异。感染雏鸡的血清可凝集同源菌株抗原, 但不凝集标准抗原。

2 流行病学与症状

2.1 自然宿主

雏鸡是鸡白痢沙门氏菌和鸡伤寒沙门氏菌的自然宿主, 但在自然条件下, 也有火鸡、珍珠鸡、鹌鹑、雉鸡、麻雀、鹦鹉暴发鸡白痢和禽伤寒的报道另外, 金丝雀、红腹灰雀也有鸡白痢的自然暴发。斑尾林鸽、鸵鸟、孔雀也有禽伤寒的自然发生。鸭、鹅鸽对禽伤寒沙门氏菌的敏感性不确定, 它们似乎对其有抵抗力。

2.2 传播方式

受感染的禽 (阳性反应禽与带菌禽) 是本病绵延与传播的最重要方式。在早期的调查研究中, 人们即认识到被感染种蛋在这两种疾病的传播中起着主要作用。感染禽不仅将疾病传给同代禽, 而且还经蛋传给下一代, 其原因是蛋在母禽排出时即污染本菌, 或者在排卵之前, 卵泡中即已存在鸡白痢沙门氏菌。鸡白痢沙门氏菌还通过蛋壳进入蛋内和通过污染的饲料传播。

2.3 临床症状

雏鸡和雏火鸡:病雏表现嗜睡、虚弱、食欲丧失、生长不良、肛门周围粘附着白色物, 继之出现死亡。在某些情况下, 孵出后5~10天才可见到鸡白痢的症状, 再过7~10天才有明显表现。死亡高峰通常发生在2~3周龄。在这些情况下, 患禽表现为倦怠喜爱在加热器周围缩聚一团、表现两翅下垂、姿态异常。

由于肺部有广泛的病理变化, 可见到病雏呼吸困难、喘息。而过病雏, 生长严重受阻, 似乎就不生长, 且羽毛不丰。这些禽不可能发育成为精神旺盛或生长良好的产蛋禽或种禽。严重暴发后而过的禽群, 成熟后大部分成为带菌者。

育成和成年禽:最初表现饲料消耗量下降、精神萎糜、羽毛松乱、面部苍白、鸡冠萎缩。当同时发生鸡白痢和禽伤寒时, 还可见到其他症状, 诸如产蛋率、受精率和孵化率的下降, 这主要取决于禽群感染的严重情况。感染后4天内可出现死亡, 但通常是发生于5~10天之内。感染后的2~3天内, 体温上升1℃~3℃。

火鸡发生鸡白痢和禽伤寒时, 症状表现为渴欲增加, 食欲不振, 无精打采, 离群倾向, 绿色或黄绿色下痢, 初发本病时死亡严重, 随后便是间歇性复发。

2.4 发病率和死亡率

鸡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差异很大, 受年龄、品种的易感染性、营养、禽群管理和暴露特性的影响。鸡白痢引起的死亡率从0%~100%不等。最大的损失发生在孵化后第2周内, 在第3和第4周时死亡则迅速下降。

发病率常比死亡率要高得多, 因为总有一些雏会自然康复。感染禽群所孵出的幼雏及与这群雏同一房舍饲养者与遭受运输应激者相比死亡率低。火鸡与鸡的损失程度相同。

2.5 病变

雏鸡:最急性病例, 在育雏阶段的早期表现是突然死亡而没有病变。一般病例, 可见肝脏、脾脏肿大、充血, 有时肝脏可见白色坏死灶, 卵黄囊及其内容物有或没有出现任何病变, 但病程稍长的病例, 卵黄吸收不良, 卵黄囊内容物可能呈奶油状或干酪样粘稠物。有呼吸道症状的患病禽, 肺脏有白色结节, 在心肌或胰脏上有时也出现类似马立克氏病肿瘤的白色结节。心肌上的结节增大时, 有时能使心脏显著变形。这种情况可导致肝脏的慢性充血和腹水。心包增厚, 内含黄色或纤维素渗出液。在肌胃上也可出现相同的结节, 偶尔在盲肠和大肠的肠壁可见到。盲肠内容物可能有干酪样栓子。有些禽表现关节肿大, 内含黄色的黏稠液体;这种情况在最近商品肉鸡暴发鸡白痢时经常见到。所有关节中, 以跗关节最为常见, 其他关节, 如翅关节、足垫可能肿胀。还可能看见的其他病变有腹膜渗出、肠壁增厚。

成年鸡:慢性带菌母鸡最常见到的病变是外观正常的卵子中有部分卵子变形变色。受侵染的卵子常常含有油性和干酪样物质, 外面包有增厚的包膜。这些变性的卵泡可紧附于卵巢上, 但它们有蒂, 可从卵巢体上脱落。在这些病例中, 卵泡可包埋于腹腔的内壁上。输卵管含有干酪样渗出物。由于卵巢和输卵管的功能失调, 可出现向腹腔排卵或输卵管阻塞, 从而引发广泛性的腹膜炎以及腹腔脏器的黏连。有时可出现纤维素性腹膜炎和肝包膜炎, 有或无生殖道的炎症。也可发生腹水, 尤其是火鸡常发生, 有时从以上病变组织中难于分离到沙门氏菌。

公鸡和母鸡也常发生心包炎、心包膜、心外膜和心包液的病变可能取决于病程的长短。

3 诊断

3.1 病原的分离

急性鸡白痢和禽伤寒是以全身性感染为特征, 易从大多数组织中分离到细菌。这样的感染一般都会涉及到肝脏、脾脏、盲肠, 因此它们是分离细菌的首选器官。在肺脏、心脏、肌胃、胰腺或卵黄囊也可出现病变, 从这些部位分离细菌也较可靠。成年禽, 如果生殖器官有病变, 可从卵囊和睾丸中分离培养。其他部位如腹膜、关节液和眼内也可进行培养。用牛肉汁或浸液或胰蛋白示琼脂所制成的试管或平皿培养基都适于首次分离。如果组织已变质, 还可用增菌培养基或选择性培养基。

3.2 培养物的鉴定

在营养琼脂上培养24小时后, 鸡白痢沙门氏菌生长成细小、光滑、半透明的菌落;鸡伤寒沙门氏菌生长成光滑、蓝灰色、湿润、圆形、完整的菌落。细心地将组织接种在非选择性培养基上, 通常都可获得纯培养。如果未获得纯培养物, 或曾使用了增菌培养基, 通常情况下, 最好将单个菌落接种到TSI琼脂斜面上来进行初步鉴定。鸡白痢沙门氏菌和鸡伤寒沙门氏菌可使该琼脂斜面变红而底部变黄, 且由于H2S的产生而使底柱缓慢变黑。

对于那些出现非典型反应 (主要是发酵麦芽糖或不产气) 的分离株, 要作出鉴定需进行病原学中叙述的其他鉴别试验。对于发酵麦芽糖的鸡白痢沙门氏菌与鸡伤寒沙门氏菌的鉴别, 鸡白痢沙门氏菌鸟氨酸脱羟作用是唯一最可靠的试验。

3.3 血清学试验

检测鸡白痢和禽伤寒的血清学试验包括常量试管凝集试验 (TA) 、快速血清试验 (RS) 、染色抗原进行的微量凝集试验 (MA) 。在美国, 检测鸡白痢沙门氏菌和鸡伤寒沙门氏菌慢性感染的种禽所采用的标准方法是, 用鸡白痢沙门氏菌标准菌 (1, 9, 123) 和变异株 (1, 9, 122) 作为快速全血平板多价抗原。这些抗原既可检出感染鸡白痢沙门氏菌的鸡, 也可检出感染鸡伤寒沙门氏菌的鸡。

4 防控与净化

人们早就知道, 若能对鸡群坚持采取明确的防制措施, 就能培育出无鸡白痢和禽伤寒的鸡群, 并能保持之。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基本管理措施, 可使几年来疾病的发病率下降, 鸡白痢和禽伤寒就是很好的例子。只要建立起来无鸡白痢沙门氏菌和鸡伤寒沙门氏菌的种群, 并将其后代置于不与病鸡直接或间接接触的环境中孵化和育雏就可以了。

4.1 防控措施

加强管理, 防止鸡白痢或禽伤寒传入禽群。

无鸡白痢和禽伤寒鸡群不可和其他家禽或来自未知的有无该病的舍饲禽相混群。

雏鸡应该置于能够清理和消毒的环境中, 以消灭上批鸡群残留的沙门氏菌。

雏鸡应饲予颗粒的粗屑饲料, 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鸡白痢沙门氏菌、鸡伤寒沙门氏菌和其他沙门氏菌经污染的饲料传入鸡群的可能性。

通过采取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 最大限度地减少外源沙门氏菌的传入。

自由飞翔的鸟常常携带沙门氏菌, 禽舍必须有防止忌禽的设备。

鼠、兔、猫、狗和害虫可作为沙门氏菌携带者, 禽舍应有防啮齿动物的设施。

控制昆虫很重要, 尤其是防苍蝇、鸡螨与小粉虫。这些害虫常为环境中的沙门氏菌和其他禽病原的生存媒介。

饮用水的处理, 取露天池中的表层水供予家畜和家禽饮用就有一定的危险性。

本菌的机械传播者, 包括人的鞋和衣服、养禽设备、运料车与装禽的板条箱都可机械性地带菌。必须小心谨慎防止经污染物传入鸡白痢沙门氏菌或鸡伤寒沙门氏菌。

必须对死禽适当处理。

4.2 带菌者的净化

通过采用常量试管凝集试验 (TA) 、快速血清试验 (RS) 、全血试验 (WB) 、微量凝集试验 (MA) 等方法检测感染鸡, 建立鸡白痢的控制规划。尽快在各种禽群中消除鸡白痢的种源, 剔除阳性反应鸡。

4.3 保持建立无感染禽群

2~4周对感染禽群作一次检疫, 至连续2次全群都是阴性为止, 最后两次检验的间隔须不少于21天。在大多数情况下, 可以通过短期的间隔检疫从禽群中消除感染。经2次或3次的重复检疫, 通常可以检出全部感染禽。

4.4 免疫效果的评价

种鸡场鸡白痢的净化与防控 第6篇

近几年来, 笔者对平遥县峰陶种鸡场种鸡群的鸡白痢全部进行了检测, 通过定期检测净化、淘汰以及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后, 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有效地控制了鸡白痢的发生流行。

鸡白痢是一种常见病, 属普通禽病, 不像有些烈性传染病危害剧烈。但它历史悠久, 范围广泛, 顽固常在, 一直是困扰养殖业难题。对于鸡白痢的防治, 首先应该提到的是种鸡白痢净化。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2012年—2020年) 》提出, 2015年全国祖代以上种鸡场的鸡白痢 (沙门氏菌) 达到净化标准, 2020年全国所有种鸡场的鸡白痢 (沙门氏菌) 达到净化标准。

种鸡感染鸡白痢后, 如果检疫净化工作不力, 就会影响成年鸡的生产性能。带菌鸡一般是以损害生殖系统为主的慢性或者为隐性感染为特征。由于感染的鸡长期带菌, 产出被感染的受精蛋, 不但可以把此病传染给后代, 而且这些被感染的蛋内含有大量的病菌, 对有啄蛋癖的鸡也是一个重要的传染源。感染母鸡产的蛋在孵化过程中通过蛋壳、羽毛等扩大传染, 使病菌发育增殖, 造成有的鸡胚死亡, 有的在孵化后发生败血症死亡, 还有未发病或耐过的雏鸡又成为带菌鸡。由于带菌蛋在孵化过程中污染了孵化器, 所以多数雏鸡一出壳就感染了鸡白痢病, 这是危害最大的传播方式, 严重影响雏鸡的成活率, 给养殖场 (户) 造成极大损失。

鸡白痢的净化是需要多方面措施综合进行才能见效的, 极端的淘汰阳性鸡或是极端的靠投喂药物效果都不理想。只有建立起综合性的预防体系, 加强饲养管理, 注意环境卫生, 做好消毒, 检疫和淘汰工作才可见成效。

2 鸡白痢的净化与防控措施

2.1 把好种鸡场的建设关

要从经过检疫净化的、卫生防疫条件好、无遗传病的种鸡场引种;种鸡场的布局要合理, 鸡群实行全进全出制度;做好输精环节的设施配置和技术规范, 选择有责任心的输精员, 严格消毒, 防止水平传播。

2.2 加强饲养管理, 尤其是育雏、育成期的管理

鸡白痢阳性率从无到有, 从少到多是随着外界环境和饲养管理水平以及鸡群免疫功能的波浪式变化而变化的。迄今为至, 没有任何一种抗生素和抗菌药物能够彻底消除动物体内或动物环境中的沙门氏菌。所以鸡白痢的净化必须持续进行, 而且不能只是针对阳性鸡, 要阴阳同时进行检疫净化。

2.3 加强接种免疫, 做好常规消毒

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 做好免疫接种工作, 预防其他疾病的发生。做好鸡群鸡舍的常规消毒, 同时应特别注意孵化场的消毒工作。由于蛋壳表面附着的细菌, 在适当的温度和湿度下, 经过2 h即可通过蛋壳上的气孔侵入蛋内, 因此孵化用种蛋, 应尽快收集并及时消毒, 同时对孵化器、蛋盘、出雏盘等用具每次孵化前后必须清洗消毒。孵化室也要定期进行消毒, 特别是在入孵后开机前、18日胚龄—19日胚龄落盘时、出雏达50%时, 要在孵化器内进行熏蒸消毒。

2.4 做好检疫净化, 淘汰阳性鸡

鸡白痢检疫净化是种鸡场保证鸡群健康, 提高种蛋、雏鸡产品质量的关键措施之一。目前, 大多数鸡场均采用鸡全血平板凝集反应的方法进行鸡白痢净化, 此方法操作简便, 反应快速, 适用于现场检疫。全血平板凝集反应是在洁净的玻璃板上, 滴上鸡白痢抗原一滴约0.05 m L, 立即用针头刺破鸡肱静脉用取血环 (内径是7.5~8 mm金属丝环) 取两满环血约0.05 m L加入抗原中充分搅匀, 轻轻摇动玻璃板, 一般在15 s内出现反应。在2 min以内出现50%以上凝结者为阳性反应。做此检测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检测应在室温20℃~25℃条件下进行。凝集的染色颗粒应在混合的液面上, 在液面下的平板上的无色颗粒不是反应颗粒。检测用抗原应置于2℃~8℃冷暗处保存, 使用时应回复到室温后方可检测, 使用过程中要保持抗原处于悬浮液状态; (2) 要注意采血针头与取血环的更换与消毒, 防止交叉感染, 可用酒精灯火焰消毒; (3) 要在检测前对鸡舍内部环境彻底清理消毒, 保证检测的准确性。检测一般要在产完蛋下午2时后进行; (4) 检测前饲料及饮水中不能加入抗菌药物, 避免抑制抗体产生, 造成阳性鸡漏检。

2.5 把好饲料关

要注意饲料质量和存放条件及时间。为改善肠道环境有时需加喂饲用酵母、微生态制剂, 以调理好肠道, 减少沙门氏菌的生存环境。尤其是7日龄以内的雏鸡肠道的菌群尚未健全, 沙门氏菌很容易侵入形成危害, 所以要把握7 d关, 雏鸡开口就应以微生态制剂调肠, 连用1周。

3 治疗方法

对发生鸡白痢病的养殖场大多数依赖与抗菌药物的控制, 而不严格执行行之有效综防措施, 只是依靠大量使用乃到滥用抗菌药物。多次反复用药不仅使成本上升, 而且带来耐药性和药物残留等一系列问题, 这也是近几年来鸡白痢病发病率回升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 为了获得有效的预防、治疗效果, 减少或消除药物残留的公共卫生问题, 必须建立菌株药物敏感性分析体系, 通过测定本场或本地区分离株的药物敏感性测定, 有利于选用价廉且疗效好的药物。同时, 结合中药, 或者微生态制剂, 联合用药, 及时治疗。

4 防控建议

从连续几年的检测净化结果来看, 我国种鸡场鸡白痢等疫病净化任务十分艰巨, 建议当地政府部门依据规划并结合单病种疫病工作实施方案和评估考核管理办法, 选择指导种鸡场净化示范, 逐步推进企业开展疫病净化工作, 实现正向种源净化目标。

摘要:鸡白痢是一种常见病。对于鸡白痢的防治, 首选是种鸡白痢净化。鸡白痢的净化是需要几个方面的综合进行才能见效的, 极端的淘汰阳性鸡或是极端的靠投喂药物都是事倍功半。只有建立起综合性的预防体系, 加强饲养管理, 注意环境卫生, 做好消毒, 检疫和淘汰工作才可见成效。

猪伪狂犬病的防控与净化 第7篇

1 流行病学

1.1 易感动物

伪狂犬病能感染多种动物如牛, 羊, 犬, 猫, 兔, 大鼠等动物均可在自然条件下感染, 目前还未有没有这种疾病感染人的报道。实验动物中兔子是最敏感的。猪是唯一感染猪伪狂犬病也可以生存的物种, 猪是伪狂犬病病毒的储存宿主, 而其他品种遭受猪伪狂犬病后感染可引起神经功能障碍而死亡。

1.2 传染源

患病猪, 带毒猪和带毒鼠类是这种疾病的感染的主要来源, 流产胎儿、胎盘和阴道分泌物也是该病的传播源, 尿和粪便的感染源也可能是这些菌株的感染源。

1.3 传播 伪狂犬病是主要通过病猪与健康猪之间的鼻部直接或间接接触饵传播, 病毒的空气传播是最重要的传播方法, 在猪群中, 病毒主要是通过鼻腔分泌物、乳汁和精液传播病毒, 流产胎儿、胎盘和阴道分泌物传播病毒另种途径。

2 临床表现

该病发病潜伏期为3~6d, 但最久可达数十天。不同年龄的猪常表现出不同的临床特点。成年猪多为隐性感染, 症状轻微, 容易恢复。主要表现为发热, 抑郁, 有的猪呕吐, 咳嗽, 持续4~8d可完全恢复。一些怀孕母猪, 可延迟分娩或流产, 木乃伊胎, 死胎。厌食, 便秘, 癫痫, 视力减退或发生结膜炎等症状, 但死亡率很多。

4月龄的猪在临床中多呈现低烧, 鼻腔中有粘液流出, 咳嗽、呼吸不畅、腹泻, 但几天内可好转, 一些有神经症状的猪会死亡。死亡率低, 病程约4~8d。4周龄以下的仔猪发病多呈现最急性型症状, 常突然出现病症, 体温快速上升到41~41.5℃, 精神抑郁, 流涎或口腔或流泡沫, 眼睛呈睡眠状。患病猪出现呕吐或腹泻, 有黄色的粪便排出, 耳朵竖立, 呈现兴奋型骚动, 步态运动不稳, 共济发生失调, 肌肉出现抽搐痉挛, 有些呕吐或腹泻, 粪色黄, 耳朵直立后, 即兴奋躁动, 步态不稳, 共济失调, 肌肉痉挛, 倒地有声。部分患病猪会出现后退或圆圈运动, 前肢呈八字形呆立一侧, 肌肉出现抽动式震颤、眼皮和嘴部等部位出现水肿。腿部和腹部出现紫色粟粒状斑点, 部分病猪全身出现紫色。站立时不能保持平稳或无法站立, 有的背靠墙勉强站立, 但极易摔倒在地。倒地后头后仰, 四肢呈角弓反张状, 四肢呈游泳划水状。肌肉出现癫痫抽搐, 每10~30min抽搐痉挛性收缩一次。病猪病程一般最短可持续2~3d, 最长为5d。年龄大的患病猪临床症状不太明显, 发病率和死亡率呈下降趋势。

4周龄的患病仔猪, 其体温可到达41℃以上, 呼吸短而急促, 食欲出现明显的减少, 部分患病猪食欲废绝, 耳部出现紫色其中以耳尖紫色最为严重, 其发病率与死亡率低于4周龄仔猪。

3 防控措施

3.1 强化仔猪饲养管理

户主再购入仔猪或种猪时应严防种猪带病传入, 引入后应对猪群进行隔离观察, 并做好猪场的卫生消毒工作, 确保猪群的健康清洁, 定期对猪舍进行消毒, 猪舍及用具应每5~6d进行消毒一次, 饲养产生的粪便应进行发酵等措施处理。做好猪群的无病净化工作, 及时淘汰带病猪或患病猪, 并培养健康无疫的猪群。为有效防止疫病的传播, 还应做好养猪场的灭鼠驱虫工作, 该项工作对有效预防该类疫病有着重要的意义。

3.2 疫苗免疫接种

目前可用于猪伪狂犬病预防的疫苗有3种:弱毒疫苗、灭活疫苗及基因工程疫苗, 现阶段主要使用弱毒疫苗及灭活疫苗免疫;种公猪免疫接种:每半年免疫一次, 用灭活苗免疫;母猪免疫接种:产仔前21~30d用灭活苗免疫;仔猪及商品猪免疫接种:产后72h内用弱毒冻干苗滴鼻免疫, 7周龄左右用冻干苗或灭活苗再次加强免疫, 伪狂犬病疫苗免疫有效期5~6个月。

3.3 药物治疗

目前对治疗该病暂无特效药物, 对感染发病的猪可通过注射伪狂犬病免疫血清进行治疗, 该办法对断奶仔猪效果显著, 同时可注射黄芪多糖以此来提升病猪身体抵抗力。

3.4 净化措施

开展猪伪狂犬病的清除与净化工作, 阴性净化场, 要不间断的对种猪群实施PRV-g E抗体监测, 及时了解整个猪群的抗体水平;对于岗哨猪或基础种猪群进行常态化PRV-g E有效抗体监测, 确保猪群伪狂犬病检测结果为阴性;确保仔猪不带病菌;对患病的阳性猪场, 必须从健康的无疫的种猪场引入种猪, 并强化免疫接种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 要经过3年以上的严格净化之后, 经专业风险评估安全后, 再投入规模化生产。

摘要:伪狂犬病是具有高度传染性的病毒病, 已成为威胁全球养猪业一个重大疾病, 几乎遍及所有生猪产区。近年伪狂犬病发病呈现出扩大的趋势, 对养猪业的危害越来越严重, 已经成为制约养猪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净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净化防控措施 第8篇

关键词:规模化猪场,猪瘟,伪狂犬病,综合防控

猪瘟和猪伪狂犬病作为两种不同类别的重要动物传染病,在世界一些大型规模化养猪场仍广泛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养猪业的健康发展。随着猪瘟和猪伪狂犬病的综合防控措施及诊断技术的不断创新、拓展与突破,为猪瘟和猪伪狂犬病的净化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 国内外猪瘟及猪伪狂犬病的流行历史及现状

猪瘟在世界上有十分悠久的流行历史,于1833年首次出现于美国,直到1903年被证明其病原体为病毒。同样,猪伪狂犬病也是一种流行历史较长的疾病,最早发生于1813年。1902年匈牙利人Auje SZky通过滤过实验认为该病病原为病毒,并在相关动物进行一系列实验,PRV的主要宿主是猪,而且猪是其感染后可以存活的唯一物种,是PRV的储存宿主。在我国,猪瘟是中国4大动物疫病之一,至今已流行70多年,早在1956年我国就提出了消灭猪瘟的规划,60年过去了,猪瘟仍在我国不间断流行。与此同时,猪瘟与猪伪狂犬同属于繁殖障碍性疾病,给养猪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利益损失[1]。

2 猪瘟与猪伪狂犬病的主要传播途径

直接接触感染猪是猪瘟病毒传播的主要方式,同时经破损皮肤、呼吸道、消化道及精液受精等途径都可以传播病毒。随着工业化养猪生产方式的发展,同一个国家不同地区之间进行买卖公猪精液的人工授精都为猪瘟病毒的远距离传播提供了可能的传播途径。

猪伪狂犬病主要通过鼻与鼻的直接或间接接触进行传播,也可通过配种时接触污染的阴道黏膜和精液及在妊娠时经胎盘传播,甚至通过接触鼠类、猪或其它感染动物的尸体进行传播。在适宜的环境下,病毒也可以以气溶胶的形式传播。PR的传染力不是太强,动物的感染10%~90%,动物之间直接接触的几率决定了同一围栏内的感染程度。防制疾病的主要办法在于阻止疾病的传播途径,严格切断各种传播途径是净化猪瘟、猪伪狂犬病的基础和目标[2]。

3 猪场猪瘟以及猪伪狂犬病的防控措施

从各国猪瘟的防控成果来看,主要措施有扑杀清群和疫苗免疫两种途径,其中扑杀途径的优点是效果显著、见效快,而其缺点是只能通过分别净化独立的群体最后达到净化全部猪群的目的,此过程中需要耗费极大的财力、人力和物力。而对于野猪单纯的扑杀没有任毫意义,因此有些国家开始采用野生动物口服疫苗免疫的措施对猪瘟进行防控。

4 猪场猪瘟及猪伪狂犬病净化需要具备的条件

这两种病毒病的传播途径多种多样,一旦感染就很难彻底清除。根据流行情况不同可以选取不同的根除措施。然而,疫病的净化根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成熟的综合防控及净化计划主要有如下要求:针对疫病有效的疫苗,即要求净化中所使用的疫苗一定要兼顾有效性和稳定性;制定合理有效的免疫程序,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规范适用的生物安全措施,疫苗接种是防控及净化体系中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倪晓丹,Irene Greiser-Wilke,Sandra Blome,Volker Moennig.“猪瘟和非洲猪瘟的综合防治措施”专栏(二)猪瘟病毒诊断方法的现状和发展[J].国外畜牧学(猪与禽).2009(01)45.

[2]赵东升,安福生,刘有昌.猪伪狂犬病的发生特点及其预防控制(二)[J].畜禽业.2008(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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