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准备的艺术性

2024-08-05

资产减值准备的艺术性(精选11篇)

资产减值准备的艺术性 第1篇

一、资产减值准备实施的局限性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 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在确定资产减值时存在着主观性和局限性, 这也正是上市公司频繁利用资产减值操纵利润的主要原因。

(一) 会计判断的主观局限性

1、资产减值迹象判断的主观性。

在不聘请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时, 无法得出正确的减值标准, 因此企业会计人员在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存在一定的主观判断性, 影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2、资产减值计提方法选择的主观性。

由于不同的计提方法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是完全不同的, 有时这种灵活性会为企业进行利润操纵提供契机, 企业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而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计提方法, 通过高估或低估计提比例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二) 资产减值计量的局限性

1、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净额估计问题的局限性。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 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企业在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 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 根据公平交易中资产的销售协议价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2) 在资产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 应当根据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按照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3) 在既不存在资产销售协议又不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 企业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 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

2、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估计问题的局限性。

在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问题中, 最大的局限性就是折现率的确定问题。为了资产减值测试的目的, 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应当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企业在确定折现率时, 首先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 如果市场利率无法取得, 可以使用替代利率估计。替代利率在估计时, 可以根据企业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关市场借款利率作适当调整后确定。这又不免存在着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主观性和选择性, 影响资产减值计提的准确性。

二、企业利用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政策

(一) 不提或者少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政策

1、扭亏公司的政策选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当上市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时, 其公司的股票将被实行特别处理;当上市公司最近三个年度连续亏损时, 其公司的股票将被暂停交易, 半年内仍不能盈利的, 将被终止上市。该类扭亏公司通常主营业务不景气, 很难在短期内依赖主营业务扭亏为盈。这类上市公司一般在允许的范围内尽力避免继续发生亏损, 通常采取不提或者提取较低比例资产减值准备的政策。

2、避亏公司的政策选择。

“避亏”类上市公司处在亏损的边缘, 财务状况持续恶化, 期间费用大幅增加, 若据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其结果可能会造成当期全面亏损, 所以“避亏”类上市公司一般采取不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来避免当期亏损。

(二) 多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政策

1、企业通常希望表现出逐步成长的

趋势, 因此盈利公司存在一种基于业绩稳定增长的利润平滑动机。经营者一般倾向于陈报逐年增长的经营业绩, 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不断提高长期盈利能力的信息, 从而达到降低融资资本的目的。将该年实现的超额利润转移到下一年度, 以保证下一年度的利润保持增长。企业通过提高各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的方法来实现这种利润平滑的盈余管理。

2、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 如果上市公

司发生亏损, 其股票交易将会受到相应的限制, 但证券法只将亏损与否作为企业是否受到限制的条件, 并未对亏损的程度做出具体的规定。这类上市公司为避免连续亏损, 往往采取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政策, 以降低重组门槛, 为“扭亏增盈”留下操纵空间。

三、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治理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资产减值的目的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反而成为企业利用会计准则赋予的弹性操作会计盈余, 违背了计提减值准备的初衷, 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笔者在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 细化准则中的规定, 限制企业选择权。

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多种方法, 以应收账款为例, 有四种方法: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准则在给出所使用的方法的同时可以给出具体方法的使用范围、适用条件。同时, 在给出定性条件时, 也可以给出定量的条件, 如账龄分析法中不同账龄的计提比例的浮动范围等等, 从而限定了企业的可选择性和可操纵空间。

(二) 加强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教育。

在资产减值准则中, 许多方面需要会计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如资产组的划分、减值迹象的判断、折现率的选择、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等, 这些也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漏洞。但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 难以适应新准则的要求, 因此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再教育, 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使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熟练的专业技能, 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 对于资产减值的处理较《企业会计制度》有很大的改进。但是, 新准则颁布的同时, 也为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操作利润留下了空间。本文简要分析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操作利润的动机及政策选择, 并针对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操作利润的现象提出改进意见。

关键词:资产减值,操作利润,政策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

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第2篇

一、 坏账准备: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集团坏帐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采用这种方法,一方面按期估计坏帐损失,记入管理费用,一方面设置“坏帐准备”科目,待实际发生坏帐时冲销坏帐准备和应收款项金额,使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款项发映扣减估计坏账后的净值。

提取坏帐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坏帐准备”科目。本期应提取的坏帐准备大于其帐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帐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坏帐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帐损失,冲销提取的坏帐准备,借记“坏帐准备”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等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坏帐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等科目。

二、 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会计期末,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果期末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不需进行帐务处理,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仍按期末账面价值列示;如果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必须在当期确认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每一会计期末,比较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准备,然后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余额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反之,应冲销部分已提数。提取和补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冲回或转销存货跌价损失,作相反会计分录。但是,当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其冲减的跌价准备金额,应以“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三、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我国投资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要求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期末,比较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以其较低者作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时,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整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损失准备。

浅析会计中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3篇

摘 要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已实施的各项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只要出现资产发生减值的情况,企业均需提取资产减值准备,以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资产减值准备贯穿企业会计处理的全过程,是我们企业会计人员最为关心的、最难操作的、也最为棘手的问题,曾经也是企业操纵利润的一个常用的会计政策。笔者拟从准备的提取、转销、判断分析、企业的内部控制对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保障方面,着手解析资产减值准备的特点,以及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以飨读者。

关键词 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操纵利润 资产价值 当期应纳税款

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遗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企业界普遍存在着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因此,企业通过确认资产价值,可将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泡沫予以消化,提高资产的质量,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同时,通过确认资产减值,还可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款,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对存货跌价损失、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的提取。它是会计核算中稳健性原则的具体运用。自1998年1月1日财政部颁布实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对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实施范围等会计处理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即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计提四项准备。2001年财政部又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补充规定,其中新增加了四项资产准备,由此扩大成了八项资产准备。

一、我国资产减值准备历史演进和意义

(一)我国资产减值的历史演进

1.1992年我国出现资产减值的相关概念,在颁布的“两则两制”中首次引入了谨慎性原则,但也是仅仅提出了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而且也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

2.1998年初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第一次对资产减值政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了夯实上市公司的资产基础,要求发行B股、H股的上市公司必须对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但对于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并未作出强制性规定确认存货跌价损失、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和长期投资减值损失,只是要求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3.1999年第四季度财政部又先后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的解答》,明确规定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均应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计提相关资产的损失准备,同时将其他应收款也列入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4.2000年12月29日我国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将资产减值的范围由四项扩大到八项,即在“四项准备金”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其中第8号准则“资产减值”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进行了专门规范。至此,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发展进入了一个相对完善的阶段。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重要意义

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使资产要素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更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体现了客观性原则。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各种经济资源。当企业的某项资产(如存货、有价证券)的市价跌至成本以下时,为了真实、准确反映期末资产的价值,应将这部分损失从资产价值中抵减。

2.体现了客观性原则。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带来未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当企业某项资产(如应收账款、存货、有价证券)的市价下跌至成本以下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已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效益。因此,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期末资产的价值,虽然还未发生招致这一损失的业务,也应在市价下跌期内予以确定,将这部分损失从资产价值中抵消。

3.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资产减值准备”虽使企业的资产和利润减少,但在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时,能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从而防止高估资产和夸大所有者权益,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同时,“资产减值准备”将可能发生的损失分期摊销,减少了突发性损失对企业当期损益的影响,利于企业稳定持续经营,也提高了经营者的风险意识。

4.有利于报表使用者进行正确决策。“资产减值准备”使企业负债比率、偿债比率、信用指标更加客观真实,有利于投资者的决策。

5.实现了与国际会计的进一步接轨。中国加入WTO,中国的会计制度必然要经历一场改革,逐步与国际会计接轨。

二、“资产减值准备”在现实中的常见情形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减值准备”在现实中的几种常见情形

1.计提比例不当。对资产计提恰当的减值准备,有利于更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但计提比例不当,不仅起不到相应的效果,甚至可能被用于操纵利润。

2.变更计提比例。由于在开始计提资产减值和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应当对减值准备进行追溯调整,计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尽管这些会计政策变更一般会影响当期的盈余,但因同时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一般说来对当期业绩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以后年度发生计提比例变更时,就不能当作会计政策的变更,而只能作为会计估计的变更,企业应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调整以前期间的报告结果,只需披露变更的理由和对当期的影响数,在其比例变更当年的调整数全部计入变更当年损益时,就有可能利用这种变更来操纵利润。

3.冲回上年计提。由于存货跌价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主观性很强,会计人员可以在追溯调整的年度或者其后的年度多计提减值准备,从而相应减少当期利润,即所谓的“除垢法”;而在以后年度处置该项资产时,可以冲回所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以增加相应年度的利润。

4.置换资产。通过资产置换来操纵利润往往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以一些不用提取减值准备或提取比例较低的资产来置换其它提取比例较高的资产,这样可以减少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或计提比例,从而达到少计本期资产减值准备、多计本期利润的目的。还有一种情况,在资产置换的前一年度对欲置换的资产计提较大量的资产减值准备,然后在置换的年度冲回,这样在资产置换的年度可以较大幅度地增加当年利润。

5.减少计提基数。

(二)我国资产减值准备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进行利润操纵的隐患依然存在,会计信息含量低

虽然我国新颁布的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准备的缺陷与不足做了相关的修正和补充,但从整体来说,经营者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来美化资产和经营业绩仍然有很大的余地。

(1)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不具可操作性

新的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外部迹象和内部迹象。外部迹象是外界可以了解的,而其内部迹象,比如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将被闲置、重组、终止使用或者提前处置,这些是外界无法观察的,企业可以通过其自身掌握的信息来判断,而且报废、毁损的资产须经多个部门协同认定,大量的减值信息都在相关单位和部门会计报告披露以后才能掌握,资料的收集存在滞后性。

(2)计提范围的差异客观形成了利润操纵的空间

新准则进一步扩大了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适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的投资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而存货、建造合同资产、生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的减值,相关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即新准则只规范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问题,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则由其他具体准则来规范。金融资产、递延税项资产和雇员福利资产以及特殊行业的资产也排除在准则的适用范围之外。这也客观形成了利润操纵的空间。

(3)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欠合理

按照准则的规定,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一方面,存货品种很多,要逐一确认和计量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难度很大。另一方面,准则的这些规定给了企业一些灵活选择的空间,也不免给一些企业空隙可钻。固定资产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另外,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对其确认和计量的标准很难把握,而其中的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等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专业判断本身就不存在绝对的标准,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这一判断的空间使企图操纵利润的企业有了可乘之机。

2.计提减值准备加大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加工成本

确定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然而,我国目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每种资产没有统一价,完全由市场决定,而市场又是瞬息万变难以控制的,要准确地确定“公允价值”具有一定的技术困难。制度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要逐项确认和计量,但企业要对成千上万资产的可变现或可收回净值逐一确认和计量难度太大。因此,资产减值准备在实际执行时,对其确认和计量的标准难以准确把握。

另外,根据规定,如果企业有一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可能每年的折旧都必须重新计算。而且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要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如果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数量众多,此项对会计利润的纳税调整工作量也是非常大的。根据上述情况,企业要较好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使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和成本大大提高。因此,计提减值准备加大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加工成本。

3.减值损失转回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实施以后,将会使企业丧失通过减值准备的转回而立即改善财务状况的机会,使得企业在对外报告会计信息时采用更加谨慎的态度。但是新准则规定除特殊规定以外的资产减值不得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转回,虽然有助于阻止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操纵利润的行为,但也有可能损害会计信息的有效性。

(三)提高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信息含量明确度的几点建议

1.提高资产减值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尽管有关法规中已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重要影响的应予以说明,但几乎所有上市公司对大额计提或大额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均未作详细披露。因此笔者建议,监管部门应责令信息披露不足的公司在年报中详细披露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对利润所造成的影响,包括当年计提或冲回减值准备之前的利润数,以及计提或冲回减值准备之后的利润数。同时应要求企业结合自身情况详细披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和程序,增强会计政策选择正确与否的可验证性。此外,还应要求企业披露近几个年度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比较资料,使投资者能够更加清晰地分析出资产减值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及作用,从而判断该企业是否有在各年度之间调控业绩之嫌。对于违规的企业应加大处罚力度,并应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引入民事赔偿机制和相应的民事诉讼机制。这样既可以使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得到补偿,又能让造假者承担实在的经济压力,从而抑制造假行为,提高会计信息含量。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

针对我国目前资产减值准备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一步健全信息、价格等市场机制是当务之急。由国家相关部门建立资产价格信息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定期公布有关的价格信息资料。这样,既为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提供依据,也为企业外部监管部门的再次确认增加权威性。

在资产减值转回方面,因为资产的本质特征是未来经济利益,如果未来经济利益增加了,那么就应该自然而然地确认减值的恢复。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对于什么情况属于以前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的回升,什么情况属于企业过去滥用谨慎性原则而转回的秘密准备,可以制定相关制度提供区分的标准。

3.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设置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

我国《公司法》规定,企业“连续两年亏损将ST处理,三年连续亏损将暂停上市及退市”,一些亏损公司便充分甚至过度利用这一政策,在亏损一年后的第二年,往往会不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以争取盈利避免ST处理;另一些三年连续亏损的公司则在最后一年大幅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希望借助这种做法,博取公司最终盈利的可能和恢复上市的机会。这一政策的最大缺陷在于“连续”二字,因此有必要对此类条款加以修改完善。此外,应设置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以营业利润作为考核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的主要指标,切断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司考核评价指标之间的联系,这样不仅可以防止上市公司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调控利润,还可以防止上市公司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操纵盈余。

4.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资产减值准则不仅包含的内容较多,而且比较抽象。无论是现金流量的预算,还是资产组的划分和商誉的减值测试,都需要会计人员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只有具备了一定的职业判断能力,才能充分认识和估计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为正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打下良好的基础。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既要加强对新准则的学习,又要重视会计实践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不仅要精通业务,胜任工作,更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严格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因此,会计人员还应提高自身职业道德,严格自律性管理。

三、“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的规定,计提的八项准备作为期间费用直接冲减当期的利润,因此,八项准备的计提可能促使有些公司原有的亏损继续加重,使那些历年徘徊在亏绩边缘、隐含较大潜在亏损风险的微利公司产生实际的亏损。并且甚至可能爆出冷门,使那些原本未计提准备的绩优公司“意外”地变成亏损公司。

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使部分公司由盈变亏。由于八项计提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继而冲减公司利润,因此计提对部分上市公司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大部分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是一次资产整实的举措,挤去了按过去会计制度“合法”存在的水分,是向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重要一步。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的出台,压缩了公司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空间。

2.部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操纵。“资产减值准备”赋予了企业更多的职业判断的权力,目的在于使企业更稳健地确认当期收益,更真实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但与此同时,新政策本身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新的问题,因企业判断所依据的条件和衡量的标准不一样,或出于某种需要,“资产减值准备”也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新工具。当前,一些企业主要在面临重亏和微利时,纷纷运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操纵:在第一种情况下,企业为避免连续几年亏损,往往在报告亏损年度将亏损做大,以便“轻装上阵”,有利于在以后年度扭亏为盈。因而一旦报亏,就要“一次亏个够”,表现为重亏。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疑成为可行的操作方案,在重亏当年大量计提减值准备,加大当年度亏损额,为以后年度扭亏提前作好“埋伏”。尽管这些资产减值有些可能确实存在,企业在以前年度为了不出现亏损,没有计提或没有足够地计提减值准备,而在亏损年度足额地全部计提,因此,这些资产减值准备就其量而言是合理的,但计提时间不对,形成不合理的跨期盈余管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资产减值程度可能根本没有计提的这么严重,完全是企业为了以后年度冲回增加利润,或通过资产置换冲回扭亏作准备;在第二种情况下,不少实际亏损的企业为了逃避陷入困境,通过调节利润,使亏损变成微利。这类企业往往以出现正利润为盈余管理的目标,调整的对象是净利率的正负,而不是正净利率的高低。由于微利企业一般在亏损时的亏损额往往不是特别大,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的操作性就很强。

参考文献:

[1]赵丽.资产减值会计研究.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6.9.1.

[2]任凌玉.亏损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财会通讯学术版.2006(2).

[3]孙建国,吴少平.具体会计准则全书.广东经济出版社.2007.9.

[4]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

[5]蔡昌,王彦浩.解析会计难题.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5.

[6]胡世强.企业会计制度有问必答.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1.1.

[7]亚历山大.国际会计准则指南(英文版).中信出版社.2004.1.1.

新旧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 第4篇

我国于2000年12月29日颁布了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将资产减值计提范围扩大到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委托贷款、在建工程八项资产。并将资产减值明细表作为资产负债表的附表纳入报表体系中。然而旧企业会计制度对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并不完善。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进一步规定资产的销售净价及资产在持续使用时形成的现金流量现值应该怎样计算, 企业计算资产可收回金额难度较高并产生了较大的可操纵空间。对资产进行减值处理的目的是使企业的财务信息更加真实。但是近几年的实证研究显示, 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在我国不仅没有发挥积极作用, 反而沦为某些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工具。为了改变企业会计制度资产减值内容不够完善的状况, 避免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来操纵利润, 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

二、我国新旧资产减值准则的差异

1、新资产减值准则提出了资产组的概念。

在现实的生产经营中, 有些资产不能单独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因此没有办法计算其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而得到可收回金额。但是这类资产真实地参与了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过程, 必须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其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为此, 新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将相互联系产生同一笔未来现金流量的资产划分在一个资产组内, 确认该资产组的减值损失后, 再按照组内各资产原来的账面价值计算分摊减值准备的比例, 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

2、新资产减值准则的适用范围扩大。

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将应该计提资产减值的资产规定为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委托贷款和在建工程。而新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该准则适用范围包括规定资产, 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新资产减值准则的适用范围扩大至除特别规定以外的所有资产, 这种做法有利于企业排除任何种类的不良资产, 向外界提供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信息。

3、新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得转回新资产减值准则规定。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一旦计提减值准备就不得在以后期间转回。这样就有效地抑制了上市公司利用这些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来操纵利润, 提高了企业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为正确评价企业当期业绩提供了真实的财务会计信息, 有利于企业财务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保护了他们的利益。通过对新旧资产减值准则的比较, 可以看出新准则无论是在可操作性还是谨慎性上都优于旧准则, 使我国的会计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但是新资产减值准则也存在一定缺陷, 有待于会计人员和相关理论研究者在实践和研究中进一步改善。

4、新资产减值准则提出了总部资产的概念和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

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资产, 难以脱离其他资产和资产组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因此应该将总部资产和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视为一个整体进行减值测试。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 并将总部资产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 将总部资产分摊的账面价值和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作为一个整体, 与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 计提总的减值损失之后再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资产组和可分摊的总部资产应承担减值损失的金额。

5、新资产减值准则提出商誉的概念和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

新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如果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大于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就要将这部分差额确认为商誉。商誉是企业拥有的或控制的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 它反映了因并购而产生的“超额整合价值”, 应该通过账面价值来反映其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商誉的概念, 而是将合并成本与被合并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价差, 按年限进行摊销。新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应该对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小于整体账面价值, 就应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并首先抵减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商誉。

三、应对新资产减值准则的措施

1、转变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许多企业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实施存在着抵触情绪。他们认为, 确认资产的减值就意味着资产的流失。这是不正确的, 一定要转变认识。正确处理在新会计准则中出现的一些新的规定。另外, 目前, 因为我国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还不透明、不完善、资产减值程度不能得到合理、客观的确认, 从而使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缺乏一定的资料基础。法制建设和市场规范弱化, 导致目前我国尚不能定期, 及时地发布各种资产最新的市价。因而要加强我国外部市场建设, 通过价格市场和资产评估体系的完善, 使企业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市价得到合理的确认。增强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可操作性、公允性和客观性。

2、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与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由于能力和水平的差异, 在分析判断过程中不免要受到会计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 这就要求企业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 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和市场环境要求。注册会计师更应该以谨慎的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

[1]、刘卫, 新旧资产减值核算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开放导报, 2006, 12

资产减值准备的艺术性 第5篇

第一,概念:

1,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资产类账户的备抵账户。《税法》规定:企业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提取的坏账准备金。第二,1坏账准备的计算与会计分录:

公式: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

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为零,应将“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大于时做: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小于时做相反分录!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确认发生坏账损失时做: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转销坏账时做: 借:应收账款等 贷:坏账准备 同时做: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等

“坏账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第一,概念

1,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经过对资产的测试,判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的其账面价值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所确认的相应损失。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

一,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确认损失时做:

借: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损失

贷: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后不得转回!三,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 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浅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选择 第6篇

在我国新颁布的《2006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中规定: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时, 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 确定其金额。

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等不同的计价基础会产生数额悬殊的资产账面价值。特别是公允价值的运用给企业管理当局更大的选择空间, 也为企业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巨大的操作空间。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选择

1、坏帐准备

(1) 我国对于坏帐准备计提方法的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大量的销售业务中, 应收账款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 企业应采用备抵法处理坏账。坏账发生时, 冲销已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款项。采用备抵法估计坏账损失, 通常有四种方法, 即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会计制度对于企业采用何种计提方法、计提比例和计提范围都没有做出具体的限制性规定, 由每个企业根据企业本身情况、以往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 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估计。由此也给了会计政策选择很大的空间。四种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不同, 计提的结果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不同。

(2) 我国上市公司坏帐准备计提方法分析。我国大部分的企业都是采用了账龄分析的方法大约占到样本数的85%, 其次为余额百分比法,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有两点:一是在表格当中虽未专门列出个别认定法, 但很多公司在运用上述两种方法的时候对于特殊的应收款项都采用了个别认定法来计提坏帐准备。二是在所选样本中发现没有公司使用赊销百分比法来计提坏帐准备。

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 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各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 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 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 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在运用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时, 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 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 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 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 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

3、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按照相关规定,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结束, 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 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对于长期投资而言, 可收回金额是指投资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较高者。其中, 出售净价是指出售投资所得价款减去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按单项项目计提。

4、存货跌价准备

目前绝大部分公司都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在计提法之中, 大多数企业趋向于选择单项计提, 平均每年占70%多;其次是按类别计提, 占18%左右;几乎没有企业选择总体计提法。从各年间的情况来看, 单项法、类别法逐年逐步增加, 有逐步采用稳健会计政策的趋势。另外在调查中发现, 从报表反映的数字来看, 采用单项法比使用类别法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要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会计制度对存货项目的划分相当粗线条, 具体到上市公司实务中, 几乎相当于存货的类别。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绝大部分的公司都计提了固定资产跌价准备, 但是研究中从公司报表反映的情况来看, 在计提固定资产跌价准备的公司中, 几乎很少有企业严格按照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来确定资产减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基础是固定资产的价值, 由于我国目前还缺乏公允的价格标准, 对资产的估价, 已经超出了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能力, 上市公司也不大可能为了要判断是否计提、计提多少而聘请资产评估机构来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因此在计提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有的企业采用拍卖价作为可收回金额, 有的企业采用评估价, 也有的企业采用市场价等等。在实际操作中, 由于未来现金流现值的计算难度较大, 几乎没有企业在选定可收回金额时进行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的比较, 而是直接以某一市价或估计作为销售净价, 而且以该销售净价简单的代替可收回金额。有些企业自制的固定资产, 往往是独一无二的, 是企业专用的, 一旦离开了该企业就毫无用处, 其可收回金额判断起来就更加的困难。

6、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定期检查, 并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 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 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 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未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占有较大比例, 达到60%以上, 计提的仅为30%多, 但在2003-2008年比例也逐年有所增加。未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在部分公司报表中已声明公司未发生此类业务, 从另一个侧面也表明了委托贷款这种形式在我国还未被广泛应用。

7、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结束, 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己经发生了减值, 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应按单项项目计提。

总的来说, 大部分企业在附注中指明计提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计提方法法中单项法占将近60%, 单项计提的公司占绝大多数。且各年间比例相对比较均衡。但是其中还是有一个问题引起笔者思考, 我们知道, 不是每个上市公司都有在建工程项目, 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证据又不容易发现, 而且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确定的难度较大, 为什么会有如此高的计提比例?在我们进一步的取证过程中发现, 在附注当中标明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有些在后面的报表数据中却没有反映。这就说明我们的会计报表附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了报告流于形式的问题。

8、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结束, 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 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应当计提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项目计提。

统计资料表明, 大部分企业在附注中指明计提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方法法中单项法2008年超过70%, 单项计提的公司占绝大多数。且各年间比例相对比较均衡。且从各年间的情况看, 计提法与未计提法都呈稳定趋势。进一步研究中发现无形资产计提的绝对数和相对数都比较大的公司都有相当鲜明的特征:基本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计提大额的减值准备。

另外, 现行的会计制度增设“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应该说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反映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但由于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并非其实际成本, 而仅是实际成本的一部分, 甚至是很小的一部分, 这样反而会造成企业所持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形, 此时就无法借助“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来反映其公允价值。所以, 以减值准备的形式反映其公允价值在某些方面失去了意义。

三、完善会计政策选择的对策

为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保证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性, 就必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针对我国当前公司治理与会计政策选择的现状, 我们应立足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明晰产权, 发挥产权制度对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规范和界定功能

产权的明晰界定, 为会计信息系统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条件:一是股东追求资本收益的最大化, 一是各利益相关方与管理当局之间有契约关系。有了这两个条件, 既可允许和鼓励企业根据企业交易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会计政策, 又可以发挥会计准则的激励约束和资源配置的作用, 使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减少随意性, 尽可能反映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利益。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强化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现代企业制度下, 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通过特定的治理结构和治理程序, 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相互合作、相互制衡的机制。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内部董事的比例普遍过高, 这样就难以发挥董事会的监督作用, 而主管部门的介入, 则无法消除政府对企业决策的行政干预。因此, 增加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特别是保持一定数量的具有专业知识、经验丰富的、且具有独立判断能力的独立董事是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对经理层实行有效监督的重要措施。

3、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从世界范围看, 各国准则都强调企业既有适当选择会计政策的权利也有进行充分披露的义务。这就使得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透明度增加, 将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管理当局利用会计政策选择而损害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提高了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性。因此, 我们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和惩处力度。

摘要:会计政策选择权属于剩余控制权, 对此权利的正确约束涉及公司治理结构。因此, 在公司治理层面上, 会计政策选择向其提出了挑战, 推动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与应用。本文分析了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选择。

关键词: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选择

参考文献

[1]、唐松华, 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学分析——必然性·影响因素·立场, 《会计研究》, 2005年第12期

[2]、杨兴全, 试析会计政策选择的负面影响, 《财会月刊》, 2006年第12期

[3]、曲晓辉, 中国特色会计解读, 《会计研究》, 2008年第4期

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数据的影响 第7篇

1 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对资产减值的定义是资产可以回收的资金小于其账面价值。我国会计准则以国际会计准则为基础, 通过对企业资产潜在的损失和风险进行审核评估, 以资产可能或已经存在的减损现象为根据, 定义资产减值准备概念。

根据相关制度规定, 企业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各项资产进行检查, 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资产等, 对资产中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为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范围较广泛, 包括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

综上所述, 资产减值准备就是对企业资产净值减项的反映, 是对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的一种反映, 也是为了避免资产由于计量上的不真实而造成的资产虚假现象。对于企业资产减值准备, 既能够解决资产价值波动问题, 又能够遵守会计处理原则, 对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1]。

2 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数据的影响

2.1 更真实地反映资产价值和利润

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缺少可靠性, 导致会计信息失去真实性。长时间以来, 企业资产账面价值与资产本身的价值存在一定差距,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存在不真实现象, 这样企业的资产损失较多, 但是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又很低, 与实际的情况相违背, 允许计提的坏账准备与存在的坏账准备存在较大差别, 导致企业会计数据中反映的现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部分企业的很多过时存货已经失去价值, 但是报表上仍反映其成本价值。有的投资已经失去效益, 甚至连成本资金都很难收回, 例如投资企业已经亏空停业, 投资成本损失, 报表却无法显示真实的投资状况。以上现象可以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反映企业真实的资产状况和利润情况, 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2]。

2.2 坏账准备对企业会计数据的影响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制定后不能随意更改, 如果需要更改, 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写明原因。企业的坏账准备比例主要是根据经营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 通过科学合理计算进行估计的。坏账准备由企业自己调整计提比例, 这一点有利有弊。一方面, 对于会计核算正规、资产较好的企业来说, 能够根据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 部分企业通过调节坏账计提比例来调整企业财务状况, 通过调整计提比例来增加当期费用, 减少利润, 减少当期纳税[3]。

2.3 投资减值准备对会计数据的影响

首先,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会计准则中规定, 企业在短期投资过程中, 可以根据投资的资本与市价比较, 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投资比例、投资类型和单项投资进行计提跌价准备, 如果其中一项短期投资的比例较大, 占据整个短期投资的10%以上的, 可以按照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其计提跌价准备, 由于会计准则中的规定相对灵活, 这就给企业的操控和选择留有了空间, 部分企业根据总体、类型或单项的选择来控制利润, 使得总体计提跌价损益失去可靠性。其次,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根据投资总则要求, 企业需要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至少每年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场价值的持续下降或投资部门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其投资项目可回收金额低于投资账面价值, 可以计算可回收金额与投资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 以此来作为当期投资的损失。然而, 在实际操作中, 企业的部分长期投资中, 有的投资有市价, 有的投资没有市价, 根据不同情况通过财务人员对长期投资项目经营状况进行判断而采取不同方法的资产减值准备。但是, 对投资项目经营情况的判断主要根据从业人员的职业水平和主观判断。从客观的角度讲, 每个企业的情况不同, 每个财务人员的价值观和专业水平不同, 在企业结构不清晰, 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会导致判断结果的偏差, 使得部分企业利用这一漏洞操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结果。

2.4 存货跌价准备对会计数据的影响

企业进行存货跌价准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 市场价格持续下降, 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很难升值。第二, 企业在生产产品时, 使用的原材料的成本价格高于其销售价格。第三, 企业产品生产不断进行生产工艺和技术的更新换代, 原有的库存材料已经不能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 而该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投资的价格。第四, 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因消费群体减少或消费人群喜好改变而使市场需求量减少, 导致市场价格降低。第五, 其他证据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当存在上述情况中的一项或几项时, 应当对存货进行跌价准备。对于已经发生变质或过期的无价值存货, 或者生产中不再需要, 已经无法实现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相关准则中, 由于存货跌价准备可以进行单个或分类计提, 而存货计提状况判断主要由企业自行决定, 这就给了企业一定的灵活性, 同时也给企业会计数据准确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给一些动机不良的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

2.5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数据的影响

计提资产减值会给会计数据带来负面影响, 不能体现会计数据的稳健性。在会计制度的严格要求下, 资产减值准备在每个季度末能够合理地预计几项重要资产可能发生的减值准备, 根据规定能够有效地减少企业资产计量缺少真实性而造成的资产夸大和利润虚增等现象, 进而能够从会计信息上较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的现象和财务真实状况, 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但是,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计提过程中,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这样一来, 会计人员的主观思想在计提资产准备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 如果没有很好的控制尺度, 很容易产生隐匿资产现象, 使得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能真实地得到披露, 从而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3 资产减值准备在企业会计中存在的问题

3.1 计量上存在缺陷

资产减值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可回收价值, 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会计计量存在缺陷, 计量发展存在滞后性。国际上, 一般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而我国还采用传统的计量模式, 没有统一的计量模式, 且在计量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 不利于资产减值工作的进行, 影响资产减值准备工作的准确性。

3.2 财务人员素质不高

资产可回收价值是计提和确定资产减值准备过程中较为重要的依据, 而在资产减值准备过程中, 财务人员的判断能力和专业水平更是资产减值准备确定的关键性因素。而当前阶段, 我国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缺少专业的水平和丰富的经验, 没有较好的判断能力, 而且, 企业部门对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松懈, 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导致资产和利润估计不准确现象频繁发生, 给资产减值准备工作发展带来困难。

3.3 监管机制不完善

当前阶段, 我国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监管机制不完善, 导致资产减值准备再确认缺少权威性。在会计审计过程中, 没有合理的监督管理制度做指导, 没有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发挥作用, 导致会计信息存在虚假现象, 在资产准备中难以进行准确判断, 不利于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良好发展。而且, 没有完善的监管机制无法实现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很难推动企业资产减值的进一步发展。

4 解决资产减值准备问题的对策

4.1 统一计量模式

由于计量模式的不统一, 导致标准多、规则多, 难以控制和掌握, 因此, 可以参考国际会计准则的资产减值计量标准, 通过对中国国情的研究和我国当前企业发展现状, 制定适合我国的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此外, 在建立统一计量模式的同时, 需要对现金流量净现值进行计算, 估计各现金流出量、流入量以及贴现率和使用期限等, 这就对我国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2 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制度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资产, 也是提升企业影响力的重要手段。所以, 完善企业业绩考核制度不仅是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的有效措施, 更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考核制度, 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能力, 建立物质、精神奖励, 激励工作人员工作热情。同时, 减少操纵利润、虚增企业资产的不良行为, 打造健康的企业内部、外部环境。提高财务人员的能力, 使其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形式, 在资产减值准备中拥有更精准的判断力, 保证资产减值信息的真实可靠。

4.3 完善监管机制

首先, 良好的监督管理是企业资产减值准确性的有效保证, 更是企业资产减值准备有效性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体制, 加强对企业资产减值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与监督。通过单独审计加强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可靠性, 与此同时严格规范财务人员的工作行为和规范, 在工作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 进而不断推动我国企业资产减值准备工作的发展。其次, 完善的市场机制能够增强财务人员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可操控性, 为资产减值准备提供可靠性保障。因为目前我国的市场体系不够完善, 会计信息存在不真实、虚假现象。通过完善市场机制, 能够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为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信息, 为推动资产减值准备发展奠定基础。

5 结语

综上所述, 企业资产减值准备是对一个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真实反映,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 企业资产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很多部分, 通过每个部分对企业的整体财务现象反映出来, 其中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数据产生一定的影响, 包括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我国资产减值准备要想全面发展, 需要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 减少其消极影响。

参考文献

[1]周庆岩, 张建平.现行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J].会计之友, 2013 (4) .

[2]高云辉.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J].金融与财会, 2014 (3) .

林木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核算的探讨 第8篇

林木资产位于广阔的林地上, 既不能仓储, 又难以封闭, 火灾、虫灾、盗伐等人为或自然的灾害很难控制, 林木资产极容易流失, 增加了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因此研究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会计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问题, 对于建立科学的林木资产会计核算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生物资产会计准则关于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及探讨

(一) 生物资产会计准则关于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则规定

正是由于生物资产具有未来经济利益不确定性及高风险性, 生物资产会计准则第二十一条对生物资产的减值处理做出了原则规定。生物资产会计准则要求“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 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 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 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准则还规定“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 减记金额应当予以恢复, 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 不得转回。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二) 对生物资产会计准则关于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原则规定的探讨

生物资产会计准则规范了消耗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 对生物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的规定与原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之间都存在着差异, 对三类生物资产在资产减值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

1.生物资产会计准则规范了消耗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

生物资产减值的判断, 并没有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有关减值迹象的判断方法, 这是考虑到生物资产与其他资产相比具有显著特点, 即生物资产本身具有自我修复性, 短暂的减值可能会通过以后的自我生长而得以恢复, 特别是生长周期较长的林木资产。因此, 新准则对生物资产减值的判断采用较为简化的方式, 即只要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 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即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

2.生物资产会计准则发展了原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生物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的规定

2005年以农业为主业的公司执行2004年财政部发布的《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将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而生物资产会计准则在分类中将公益性生物资产进行单独分类核算, 不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 这对规范农业这一特殊行业的特有经济活动的会计处理是一个非常大的突破。《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虽然也规定企业应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在减值时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 但规定消耗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均不能转回。生物资产会计准则要求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 若发生减值则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 计提的跌价准备可在原已计提金额范围内转回,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 不得转回。这一规定是对生物资产减值转回规定的发展和进步。

3.生物资产会计准则对生物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的规定在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实质性趋同的同时, 保留了中国特色

《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规定, 对于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至销售时将发生的费用相对生物资产初始确认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以及因生物资产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至销售将发生的费用后的余额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应纳入其发生期间的净损益;如果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 生物资产按照其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计量。其减值损失的确定类似于固定资产和存货, 即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 按照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当减值因素发生变化时, 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均可以转回。我国生物资产准则规定,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 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 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 且生产性生物资产一经计提不能转回。这是考虑到生物资产是具有生命的而且本身具有自我生长性的特点, 因此生物资产准则对生物资产减值采取了易于判断的处理方式, 这样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的规定有所差异。这充分说明了生物资产会计准则在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实质性趋同的同时, 保留了中国特色。

4.生物资产会计准则对三类生物资产在资产减值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

生物资产会计准则将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产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三种。就资产减值方面而言, 在充分考虑了各类生物资产的特点后, 新准则对其资产减值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1)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要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 其生长周期短 (一般在1年以内) , 具有流动资产的性质。因此, 准则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处理采取了类似于其他流动资产的处理方法, 即发生减值时按其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并允许价值恢复时在原计提范围内转回。

(2)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 其生长周期较长, 具有长期资产的性质。因此, 准则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处理采取了类似于其他长期资产的处理方法, 即减值发生时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并规定减值准备一经计提, 不得转回。

(3) 新准则明确规定将公益性生物资产进行单独分类核算, 不计提减值准备。

生物资产准则之所以分别规定各类生物资产的减值处理, 一方面是充分考虑了各类生物资产的特点, 另一方面有助于抑制会计实务中利用资产减值来操纵会计利润的行为。

二、林木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核算基本理论探讨

林木资产属于生物资产的范畴, 林木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应依据生物资产准则的原则规定, 在此基础上, 根据林木资产的生产经营特点, 对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建立和完善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核算方法。

生物资产准则已经考虑了生物资产的特点, 把自然灾害作为减值的主要因素, 但林木资产生产周期长, 不仅具有经济效益, 而且具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具有不同的特点, 林木资产的减值准备更加复杂。准则将消耗性林木资产按存货对待, 要求对比可变现净值来计提“跌价准备”。一般存货的跌价主要基于市场价格因素, 但是由于目前中国还不具备较为完善的活立木交易市场, 因此, 获得活立木的交易价格是不太容易的, 要想得知林木资产的市场价格逐步下跌也是比较困难的。可变现净值是以售价为基础的, 在林木资产没有完善交易市场的情况下, 林木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是很难确定的。因此, 林木资产发生减值的认定与计量是比较复杂的。

资产减值同资产的损耗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都表现为资产自身价值的减少, 不同的是在补偿的对象上, 会计处理的方式不同。计提减值准备是在资产有明显的减值迹象但还没有真正的事实上的损失时, 提前判断估计可能发生的减值数额。同时, 计算的依据是价值变化而不是数量变化。如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时, 是基于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的比较, 而不是数量的减少。一旦数量减少时, 比如因灾害造成的毁损或期末清查产生的盘亏, 在账务处理上, 就不是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事项, 而是存货减少的处置事项。消耗性林木资产的情况比较复杂, 在因灾害引起的减值方面存在两种可能:一是虽然资产数量没有减少, 但灾害导致了资产品质下降, 经济价值降低;二是灾害导致了资产的实物数量减少, 而引起相应的价值减少。前者符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性质特征, 而后者则需进一步探讨, 似乎更属于资产处置的会计事项。例如火灾引起的林木被毁导致的资产减值, 比照一般存货的会计处理, 就不是计提减值准备的问题, 而是实际损失的核销问题。

众所周知, 林木资产存在着自然增值现象, 如果林木资产使用历史成本计量, 在正常情况下, 就不用对其计提跌价准备。因为每个期末对林木资产进行减价测试时, 其可变现净值一般情况下都会比账面价值 (历史成本) 高, 即使有时出现暂短的减值往往也会因林木资产在以后期间的自我生长而得以恢复, 除非出现重大灾害和意外事件使林木资产遭受重大的破坏。因此在我国林木资产不具备或缺少公允价值赖以存在的完备的公平公正的市场体系情况下, 历史成本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时期仍然是林木资产最主要的会计计量方式, 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核算存在许多困难。但是我们要积极进行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 努力创造条件, 先对林木资产的现实价值进行估价, 在辅助账簿中登记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并按要求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计提林木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 确认为当期损益, 再进行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核算, 逐步建立和完善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核算体系。

生物资产准则规定公益性林木资产因不参与经营, 不提减值准备。但我们认为公益性林木资产因灾害造成的实际损失会照样发生, 也应该处理减值损失。目前公益性林木资产是由国家拨款兴建和经营, 属于企业“代管”而由公共财政开支的资产项目, 所以实际发生的损失应与企业经营没有关系, 不应计入企业损益, 而应由专门的财政资金核销。

三、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核算实务研究

(一) 会计科目设置

按照“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 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的规定, 林木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有:营林成本、消耗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公益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累计折旧、林木资产减值准备、林木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公益性基金。

(二) 账务处理

1.消耗性林木资产的账务处理

(1) 计提减值准备时, 企业应按照消耗性林木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记“林木资产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消耗性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贷记“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2) 期末结转时, 借记“本年利润”科目, 贷记“林木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消耗性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3) 如果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应将减记金额予以恢复, 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作相反分录, 借记“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贷记“林木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消耗性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4) 处置 (核销) 已提减值准备的消耗性林木资产实际损失时, 借记“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贷记“消耗性林木资产”科目。

2.生产性林木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1) 计提减值准备时, 企业应当按照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贷记“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 不得转回。

(2) 处置报废的生产性林木资产时, 可收回金额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确定, 即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确定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 公平交易中存在销售协议价格的, 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 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 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 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 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另外, 企业如果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 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其会计分录是:借记“营业外支出 (收益时为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林木资产减值准备”、“生产性林木资产累计折旧”等科目, 贷记“生产性林木资产”会计科目。

3. 公益性林木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根据准则规定, 公益性林木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但应进行减值的会计核算。公益性林木资产因灾害发生的实际损失, 借记“公益性基金”科目, 贷记“公益性林木资产”科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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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江滨, 姚昌恬, 高玉英, 丁立新.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改革理论与实践[M].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2

[3].刘玉庭.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改革与发展[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0

关于新准则下资产减值准备的思考 第9篇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

1.确认时点

新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规定体现了灵活性和原则性的统一, 要求企业在年度终了或资产负债表日必须对有关资产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而平时会计期末是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决定。

2.确认标准

主要分为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永久性标准不符合“资产是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这一观念;可能性标准主要采用资产账面价值直接与界限比较, 并不关注账面价值高于界限发生的可能性;经济性标准引入了可收回金额的概念,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采用的是永久性与经济性相结合的标准。

3.确认范围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 如果存在资产可能减值的迹象, 应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如果不可能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则企业应确定资产所属的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 新准则没有采用产出现金单元的定义, 而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采用了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定义。

4.确认方法

由于内外因作用, 导致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确认资产减值的方法有备抵法和直接冲销法。我国目前采用备抵法, 体现了谨慎性原则、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等优点, 但相对繁琐;而直接冲销法优缺点正好与备抵法相反。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新准则采用了多重标准, 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性质的资产,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采用最能体现其现实价值的计量属性。对于未来短期内将要收回的流动资产, 可以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对于以使用为目的的短期资产, 可以按现行成本进行计量;对于以出售为目的的短期资产, 可以按现行市价、公允价值或可变现净值计量;对于将会持续使用的长期资产, 可以按可收回金额计量;对于将会出售的长期资产, 可以采用销售净价、公允价值或可变现净值计量。

三、资产减值的恢复

对资产减值的恢复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 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 资产的账面价值成为新的成本计量基础, 企业不应在以后期间调整资产的成本;另一种观点认为, 最后一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 只有在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所使用的估计发生改变时, 才能转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增至其可收回金额, 由资产减值损失转回而增加的资产账面价值, 不应高于资产以前年度没有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时的账面价值。

两种观点各有利弊, 如果准则制定机构偏好谨慎, 更重视准则可能产生的现实影响, 力图避免因允许转回造成的利润操纵, 那么就会采纳禁止转回的观点;如果制定机构更重视准则和相关理论的关联, 希望更完美地再现理论的精髓, 并不特别重视因允许转回可能造成的利润操纵, 那么它就会采纳允许转回的观点。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年度终了, 企业应计提的减值损失准备如果高于已提损失准备的账面价值, 应按差额补提损失准备;如果低于已提损失准备的账面价值, 应按差额冲回已提的损失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减值损失, 如果以后又收回, 应当调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 我国对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情形严加限制, 强调只有原来导致资产发生减值的因素在当期发生有利变化, 使得其可回收金额超过账面价值时, 才允许转回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但从实际的情况来看, 我国企业利用减值转回人为调整利润现象频频发生, 为了杜绝这些现象, 新准则明确规定已经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

四、资产减值的列示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计入“管理费用”账户, 因其均为流动资产损失, 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密切相关;长期投资减值损失、短期投资跌价损失以及委托贷款减值损失计入“投资收益”账户, 三者均为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均为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 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相关度较小。若某种无形资产不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则全部转入当期管理费用, 而国际准则列入其他费用净额。

按《企业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 企业单独编制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作为资产负债表的附表。将企业计提的减值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资产账面价值及净值单独反映, 而以前则是在资产负债表主表上反映, 现在资产负债表主表反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净额, 这是重要性原则的体现。

五、资产减值的披露

相对于《企业会计制度》中存在的对披露内容要求过于简单的问题, 新准则有了很大的改进。资产减值的披露方式从对损益分析的影响角度看, 主要有不计入损益直接计入权益、计入经常性损益和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三种观点。不计入损益直接计入权益观点是为了防止利润操纵, 没有理论依据, 目前支持者甚少;应计入经常性损益观点认为如果没有减值, 相对于减值损失的数额将通过折旧或摊销在一段时间内分配计入经营活动的成本, 既然折旧费或摊销费作为经常性损益, 减值损失也可以;由于减值和摊销、折旧发生的原因不尽相同, 减值往往是由非正常因素导致的, 将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正确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 并且不是所有的资产都能折旧和摊销。因此, 资产减值损失的披露方式采用非经常性损益披露更为适宜。

资产减值准备的艺术性 第10篇

【关键词】 资产减值准备 必要性 提高 措施

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遗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企业界普遍存在着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会计资料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为此,《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价值,则资产已经减值。《企业会计制度》第53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为何要对没有发生只是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作确认呢?

1.资产减值准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企业资产真正符合资产定义的要求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少计负债或费用。

1.2资产减值会计为资产的真实价值提供了量度

资产减值会计是指资产未来可能流入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低于该资产现有的账面价值,而在会计上对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的核算方法。其实质是用价值计量代替成本计量,并将账面金额大于价值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或费用。

1.3资产计量接近真实价值,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投资决策

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为现实和潜在的投资者提供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等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强调了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

1.4资产减值准备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

可比性资产减值准备规定不仅说明了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也避免了资产的虚增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需要注意的是,运用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设置秘密准备,否则就属于滥用谨慎性原则,将视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

资产减值准备确实具有其重要性和优越性,但近年来的实施,由于被一些企业为了种种目的歪曲使用,以及资产减值准备本身存在的缺陷,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又影响了会计数据和会计信息质量。

2.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会计信息失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缺乏可靠性是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主要原因之一,使得会计报表中反映的资产账面价值严重背离资产实际价值,资产虚增,利润虚增,许多企业虚赢实亏,造成会计信息缺乏客觀真实性。

《企业会计制度》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只做了原则上的规定,对于计提方法、计提比例的确定,都由企业自行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各项资产减值的确认条件有的也只作了笼统的说明,需要会计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市场价格、获利能力等情况做出判断,操作性不强。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资产减值的计量标准有现行市价、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等。由于计提减值准备中这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因此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一方面给予了会计人员较大的职业判断空间,又使得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给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便利。

不计或少计资产减值准备不仅与与会计谨慎性原则背道而驰,还反映出上市公司依然难以摆脱年末粉饰报表的情结。而且在当时给投资者造成的重大误导,也已经构成虚假陈述。另外,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规定,滥用谨慎性原则,设置秘密准备的事例也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列举。总之,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利用不确定性因素以及《企业会计制度》给予企业的自主权,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作为调节各期利润的一个“蓄水池、”,根据企业各期实现利润的情况,多提、少提或是不提资产减值准备,甚至冲回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各期资产账面价值和利润。这就造成了企业利润均衡的一种假象,使会计信息不再真实可靠,这一问题不能不引起重视。

3.资产减值准备有关问题的对策

产生资产减值准备的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业务道德建设不够、有法律制度不完善、有监督机制不到位等等的原因,从现阶段实际情况看,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3.1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会计控制不仅具有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等作用,更重要的是对于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财政部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除了对“货币资金”有细则规定外,对其他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仅就方法和检查做了基本规定,使法律制度出现了真空段。

3.2提高会计人员自身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职业活动中所遵循的会计职业行为规范。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胜任工作,更重要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对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判断和表达,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现实的会计实务中,业务素质、本位利益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使会计人员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可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和自律性管理迫在眉睫。

3.3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目前一些企业利用会计手段调节会计数据的行为,不仅丧失了企业的诚信,而且也使会计的信誉备受挑战。对于参加会计资料造假的相关违法主体,不仅要明确其法律责任,还要提高法律责任的威慑程度。我国目前企业会计数据失真问题的日益严重与其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低下有着极大的关系。只有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才能真正规范企业会计的行为,打击利用会计手段造假的行为,保证一些企业在正常运作,维护公众利益。

3.4强化资产减值会计的统一性和明晰性 3.4.1准则制定部门应谨慎确定企业的专业判断范围和谨慎赋予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权。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准则的不完善以及会计信息市场的不完备,会计政策选择权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国外研究也表明,赋予企业一定的会计弹性,便于企业通过专业判断和会计选择向市场传递公司的特有信息,从而可以降低准则的实施成本。可以说,《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资产减值政策的相关规定是对基本会计理论的具体运用,也是我们国家加大会计改革力度,尽快与国际会计制度接轨的具体体现。许多实证研究结果也已发现,面临“报表”压力的企业并没有正确运用《企业会计制度》赋予的会计选择权,而是将其视作了利润操纵的机会,违背了资产减值会计相关规定的初衷。因此,我们尽管并不主张简单通过消除会计选择权,以求得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但仍然认为目前适当限制企业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权是完全必要的。

3.4.2证券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会计选择权的监管力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由于我国目前股票市场的稀缺资源仍然主要依据政府对上市公司“报表业绩”进行配置,这就难以避免许多公司在无法通过“实际业绩”实现“报表业绩”,从而丧失资源配置的资格时,往往利用会计选择权重组“报表业绩”,以实现其在股票市场上的再筹资。因此,证券监管部门应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强制上市公司披露会计选择对利润的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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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资产减值准备的可操作性 第11篇

会计准则和资产减值准备关系密切,它具有的灵活性较大,且界定模糊。在一些国企的年报中,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成为了制造利润的关键环节,是国有企业调节利润的重要手段。它的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资产减值的准备要少提,使企业利润增加。国有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终,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对有可能发生损失或发生损失可能性较大的各项资产要做好计提资产减值的准备。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促使国企能够把谨慎性原则很好地遵循下去,有效地纠正过去或者有损失而计提不足所导致的利润泡沫,进而降低财务风险。但这项规定对于微利企业,特别是避亏类的企业,则是直接关乎到该企业的生死存亡的。

第二,当期计提减值准备后,以后期间少确认成本费用。例如固定资产,当计提减值准备后,其账面价值开始减少,在残值率、折旧率及折旧方法等条件都不变的情况下,以后各期的利润额会因为折旧额的减少而增加。这种管理的实现并不用大量冲回的减值准备,它的隐蔽性更强。

第二,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一些国企多提资产减值准备,也就是集中某一年度之巨额计提利润,进而造成企业的当年亏损,使企业第二年的压力能够减轻,少提减值准备或不提减值准备,为企业第二年的扭亏做好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可操作性的实施现状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旧准则相比,确实有了很大的改进,不过它还是存在着许多不足的地方。资产组的划分标准不是很明晰,资产减值信息的披露也不够全面,且资产减值确认与计量难度大与外部监管都存在着较大的难度等,其主要原因是资产减值准备相关规定不完善,可操作性的不强所致。

(1)资产组划分很难确定

新准则对于资产组划分的标准不是十分明确,受人为因素的影响的可能性较大,而资产组划分具有不同方法,其对计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多少等问题有着直接影响。

(2)各项资产减值确认标准不同

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有不同的类型,就目前来看,使用最多的就是可能性标准和永久性标准。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光依靠这两种标准,就存在着一个难以避免的缺陷,即会有很多的人为判断因素涉及到其中。由于没有一个明确的量化标准来判断一项资产存不存在永久性减值或可能性减值,因此,会计信息的操作会介入企业管理当局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

(3)资产减值准备计量没有具体的规定

对于资产减值准备而言,其确定与计量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可回收金额和可变现净值及市价的确定也都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新《资产减值》的准则已明确规定,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要估计它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要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间的较高者确定。

三、资产减值准备可操纵性的完善

(1)建立完善的公司效绩考评体系,建立一套科学的企业效绩考评体系对于企业来说,十分有必要,把非财务指标的考核与财务指标的考核有机地结合到一起,彻底改变过去的把利润当做核心,而对考察形成的结果的过程与程序不加重视的传统做法。

(2)使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针对我国国企造假成风的客观事实,在实施资产减值这方面,相关部门必须要在最短时间内出台强制性规定,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相关规定具体化。合理规定计提比例,制定出客观的可收回金额与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标准,对于一些有一定代表性的资产的市场价格要定期公布,对于资产减值的确认与计量的标准等要进行详细全面地介绍。从理论上讲,虽然该做法会使会计信息丧失一部分真实性。在资产减值的国际会计准则这方面,对其规定得越全面,它的操作性就越强。因此,把我国的实际情况与国际会计准则完美地结合起来,是使我国资产减值的会计规范得到进一步完善的重要途径。

(3)完善内部计提减值的会计控制制度。首先,建立不相容的岗位分离制度。财务部门对减值准备从价值角度进行测算。资产管理部门要应拟定提取减值准备的数额、方法和比例,并对已提减值准备核销与否做出判断,估计出有关资产的市场价值。然后,要建立资产减值准备的内部审计制度,资产减值准备先要经过审计部审计,并报董事会批准。最后,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操守与职业素养。能够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坚持遵循会计职业行为规范的会计人员,就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

(4)强化资产减值的明晰性与统一性。对于企业专业判断范围这一块,会计准则的制定部门必须要进行谨慎确定,国企的会计政策选择权也要谨慎赋予。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准则都不是十分完善,没有完备的会计信息市场,这些原因在某种程度上使得会计政策在选择权这方面,有一定的必然性存在。国外的有关研究也表明,企业具有一定的会计弹性,将有利于企业通过会计选择和专业判断把公司的特有信息传递给市场,进而能够把准则的实施成本有效地降低。对于企业的会计选择权这一块,证券监管部门必须要提高监管力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

(5)加大市场监督,建立完善的资产评估体系。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早已明确规定,国企资产减值准备由于变更而对该年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的重要影响,要给予说明,但在目前,对于计提、不提(少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之原因,所有国企几乎都没有作详细披露。

摘要:随着我国财政体系不的段发展会计准则体系的不断完善,但是资产减值准备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即增强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的操作性,从而确保资产减值会计的合理运用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本文通过列举资产减值准备操作性在国企的应用,阐述了国企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善措施。

关键词:国企,资产减值准备,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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