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发展范文

2024-06-01

小微企业发展范文(精选12篇)

小微企业发展 第1篇

1 研究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据统计, 中国九成以上的企业都是小微企业, 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税收都由小微企业缴纳, 大量的工作岗位也由小微企业所提供。国家应该认识到小微企业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影响, 小微企业的困境是我国工业发展阶段必须攻克的难题。因此, 研究小微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1 小微企业扎根农村, 为农民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

调研的37家邳州林业加工型小微企业都是乡镇企业, 除了技术人员, 大量的工人都是来自周边村镇的农民。据统计, 这些小微企业中, 工人数量在200人~500人不等, 总计超过了13000人。而根据管理部门的数据, 当地110万的人口中, 青壮年劳动力超过半数都从事林业的加工生产。因此, 这些林业加工型小微企业为当地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岗位。

我国拥有大量的农业人口, 很多农民为了相对较高的收入进城打工, 农村地区的人口流失加剧了城乡发展不平衡。而这些扎根农村的小微企业大量驻扎在乡镇, 成为了农民的更好选择, 避免了人口流失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 有了在当地打工的条件, 大量农民会在农忙时务农, 农闲时到林业加工型企业打工。因此, 乡镇根据自身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等实际情况, 扶植一批小微企业是很有必要的。

1.2 小微企业能够拉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从调研的林业小微企业来看, 首先, 这批林业加工型小微企业安置了很多的农村劳动力, 避免了人口外流, 使他们在当地消费, 大大的促进了邳州的经济发展;其次, 小微企业的发展使得农林业和工业有机结合, 从客观上拉动了农村的工业化, 也为当地提供了大量的税收。中国小微企业占据了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 更是占据着县域经济的绝对比重, 在各地的乡镇发展好一批适应农村实际情况的小微企业, 会充分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1.3 小微企业能够促进市场竞争, 优化资源配置

在邳州当地, 有超过500家林业加工型小微企业高度参与市场竞争, 并在竞争中不断完善自己的产品, 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促进了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 客观上推动了整个行业的发展。正是这种集中化生产, 高度竞争的经营模式, 使得邳州的林业加工在全国也具有一定的声誉, 并有大量产品能够出口, 对中国的贸易顺差起到了积极作用。

1.4 小微企业是发展农村规模经济的重要手段

相对低效的农业生产使得农村农业发展缓慢。而邳州的林业加工业从另外一条渠道解决了当地难以发展农业规模经济的困境。集中化的规模性作业使得农村的生产更加高效, 有利于当地发展规模经济。有了邳州的成功经验, 其他的农村地区在管理部门的正确引导下, 也能发挥当地特色及优势, 从而发展规模化的生产。

2 小微企业发展的困境分析

目前, 邳州林业加工型小微企陷入了停滞不前、甚至规模逐渐缩小的困局, 一方面是由于宏观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带来的结构性衰退, 另一方面根据该地区实际情况, 这些小微企业自身面对的微观问题使得衰退成为了一种必然。

2.1 产品质量管理不规范

根据调查, 调研的邳州37家林业小微企业中, 只有两家具备质量检测部门, 其他的对于检测部门没有概念或是坦言经济实力不够。这不免带来一种恶性循环, 即从思想和经济上, 这些小微企业不具备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能力, 销售额便会逐年减少, 利润率也会逐年下降。这不是邳州当地小微企业仅有的困境, 大部分劳动力密集型小微企业都面临这样的问题。资金的局限以及管理者自身专业知识的缺乏, 都会使得企业产品的质量不为市场所接受, 最终失去竞争力。

2.2 缺乏协调性

邳州成立了林业加工型企业的商会, 但据调查, 大部分企业不愿入会。据部分企业主坦言, 商会的领导者也是业内人士, 因此对他们的公正程度保持怀疑。由于这些企业大都是家族所创, 内部的管理人员也大都是家族成员, 所以小微企业的首要目标并不是扩大规模, 只是为家族创造财富。因而企业间的协调会遇到诸多实际问题。

2.3 高风险民间借贷的存在

邳州的林业加工型小微企业的资产组成中存在大量的民间借贷, 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这类小微企业有先入为主的歧视。小微企业的信用不足以借到银行贷款, 便会以其他途径寻求融资, 而民间借贷的利率远远高于银行的利率。邳州林业加工型小微企业的利润率普遍在5%, 资本周转率大约在3到4次, 大量的民间高利贷的资金成本高于资本所能带来的15%~20%的收益, 导致企业实质上入不敷出。而中国的小微企业就像邳州的这类企业一样, 都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 不存在先进技术和核心竞争力, 没有大幅度提高利润率的能力, 一旦资本收益小于资本成本, 那么就会处于亏损状态。

2.4 当地政府部门保大弃小战略

从总体上看, 国家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但在地方上, 当地管理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却面临较大困难。以邳州林业加工型小微企业为例, 其数量已经超过了当地政府的管控能力, 只有一些相对规范的企业能够依法管理, 其他企业一直游走在黑白边缘的灰色地带。还有一部分“企业”, 虽然和其他小微企业的运作相似, 却没有法人代表, 也没有依法注册, 生产也较为随性。这些不规范的企业, 根据当地管理部门的说法, 有扰乱市场之嫌, 损害了其他合法经营企业的利益, 进而打击了它们正规操作的积极性。因此, 当地部门的“保大弃小”战略, 就是要限制不合规定企业的发展, 重点发展几家符合规定的企业。很多小微企业如果不能改善自身的经营状况, 尽快走上正轨, 那么就将会受到管理部门的反作用力, 而非支持。小微企业大都面临这样的问题, 在地区建设发展前期, 大量小微企业会被鼓励发展, 而进入较为稳定的时期后, 没有迅速完善自身条件, 不符合当下实际情况的小微企业就会被要求退出市场。

3 解决小微企业困境的对策

解决小微企业的困境是一个紧迫的问题。传统的国家支持、金融机构扶持等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 宏观的政策也无法百分之百的适用于地方。小微企业想要成功融资, 扩大规模, 只能采用创新的方法。

3.1 设立完备的检测部门, 提高产品质量

完备的检测部门是一个企业对于其产品质量的保证, 也是客户购买该企业产品的保证。不断提高自身产品质量与成功的融资相辅相成。没有成功的融资, 就没有足够的资金完善产品, 而没有高质量的产品, 就没有足够的销售规模, 也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因此, 对于当地的林业加工型小微企业来说, 设立完备的检测部门以提高产品质量是重中之重。据调查, 37家林业加工型小微企业之中, 只有两家设有检测部门, 也意味着大量质量不被保证的产品投入了市场。在博弈论领域, 根据效率差异划分市场类型, 如果所有好商品的卖方将商品投入市场, 部分差商品的卖方也将商品投入市场, 那么买方便不是买下市场上所有的商品, 而是以一定概率决定是否买进, 此时市场接近失败。因此, 那些生产差商品的企业, 正如有关部门所说, 确实扰乱了市场, 让客户对整个林业加工企业的产品都产生了不信任, 间接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利益, 也损害了整个市场的发展。由此, 督促所有的林业加工型小微企业设立完备的检测部门是必须的。同理, 于任何小微企业而言, 对于自己产品质量的保证也是生存的法则。

3.2 发展小微企业联保机制

以邳州林业加工型小微企业为例。由于该地区存在大量同种类型的企业, 即便它们难以接受统一的管控, 但依然可以促使它们互帮互助。政府有关部门作为发起人牵线, 符合规定, 通过审查的企业加入, 推动联保的发展。一家企业需要贷款, 其他家企业共同为它担保, 如此, 一方面相对雄厚的资金后盾可以使得金融机构放心的放贷, 另一方面也分散了少数几家企业作为担保人的风险。但是, 这个方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确定某家企业贷款数额与其担保数额的比例。

3.3 发展供应链金融, 在“链”上进行融资

邳州林业加工型小微企业, 在整条供应链上属于缺少资金的弱势群体, 但缺少了它们, 整条供应链都无法正常运作, 因此, 供应链可以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渠道。

以邳州林业小微企业为例, 下游的板材精加工企业总是需要小微企业提供的粗加工板材, 一个林业加工型的小微企业只要获得了订单, 就一定能销售出产品, 收回货款。即便是市场上对于下游精加工企业的产品需求量减少, 也会在上下游企业的合同中体现出来。因此, 金融机构根据采购订单发放给小微企业贷款, 存在的风险很小。作为小微企业, 在销售过程结束, 资金得以回笼时, 需要控制好投入再生产的资金以及需要偿还贷款的比例, 以维持在金融机构那里的良好信誉, 就可以较为舒适的取得下一周期的贷款。

由于下游企业拖欠了小微企业的货款, 资金实力并不雄厚的小微企业就会因此而资金链断裂以至不能开始下一个周期的生产。金融机构应该看到下游企业偿还货款的能力, 以应付账款作为小微企业取得贷款的担保, 帮助小微企业融资。如此, 小微企业不至于失去继续经营的能力, 而下游企业货款的偿还也可以保证金融机构的权益。

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将质押存货, 即板材原料交给银行以获取相应贷款, 银行则委托物流企业对板材及小微企业进行相应的业务控制。银行允许企业在保持板材价值总量不变的情况下, 将质押存货变现, 从而促使小微企业生产及销售的进行。

4 结语

小微企业想要生存发展, 并不能把希望主要寄托在国家和金融机构的直接支持上, 而应不断完善自身的产品, 从创新的渠道取得资金支持。同时, 小微企业主也应该摒弃传统的家族经营模式, 顺应当下市场, 与其他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只有参与合作, 与其他合作伙伴形成当下市场中的有机整体, 才能在未来取得更大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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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赵永乐.人力资源管理概论 (第二版) [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0.

小微企业发展 第2篇

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13-10-25 15:18: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福建省经贸委、深圳市金融办: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落实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拓宽小微企业(系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中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省级、副省级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应依据《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31号),与属地财税部门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应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加快设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小微企业。已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加快研究出台鼓励所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支持小微企业的激励制度,可采取对参股创投企业设置投资小微企业的最低股比要求、支持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孵化器类企业投资,对投资小微企业的项目进行跟进投资等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三、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股东或有限合伙人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资本规模。

四、继续加大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力度。按照“政府引导、规范管理、市场运作、鼓励创新”的原则,鼓励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领域小微企业的投资力度,在科技创新、战略

规划、资源整合、市场融资、营销管理等方面,全面提升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增值服务水平,促进创新型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要做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

五、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鼓励财政出资的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国有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考核制度。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应积极协调属地国资部门,完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绩效考核政策,鼓励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投资。

六、鼓励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与小微企业的项目对接活动,促进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本的投资需求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有机结合。

七、进一步完善“统一组织,统一担保,捆绑发债,分别负债”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相关制度设计,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对于集合债券发行主体中募集资金规模小于1亿元的,可以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优先做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申请材料的转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八、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贯彻国务院国发[2012]14号文件关于“搭建方便快捷的融资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的精神,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上,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试点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在有效监管下,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管理,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覆盖面。鼓励地方政府出台财政配套措施,采取政府风险缓释基金、债券贴息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稳步扩大试点规模。

九、鼓励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领域。鼓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债用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工业园区等各类园区内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标准厂房等的建设;用于完善产业集聚区技术、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等服务平台建设;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工程建设等,鼓励发债用于为小微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中小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包括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改善安全生产

与经营条件等。

十、贯彻《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发改产业[2013]892号)精神,支持创业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企业债券满足产能过剩行业的小微企业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的融资需求。严格限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财政出资的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间接或直接投向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违规在建项目。

小微企业的发展研究 第3篇

小微企业的角色定位

1.小微企业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根据2013年修订的全国企业类型标准划分,我国的小微企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占据到全国企业的90%,分布地区也十分广泛,涵盖大中城市、小型新型城市,以及乡村。在行业上,涵盖面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单一类型发展到现在多元、综合的类型。小微企业创造的价值十分可观,实体产品的价值和潜在的服务价值占到了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以上。在这个层面上,小微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发展动力。

2.小微企业是改善和服务民生的重要渠道

小微企业在创办阶段,手续比较简单,审核周期较短通过率高,准入门槛较低。由于小微企业大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在招收员工的时候要求较低。因此,能够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据调查,小微企业的从业人员占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40%左右,这个比例已经证明了小微企业服务民生的作用。在全国来说,东部沿海地区的小微企业发展最为突出。经过可靠的数据分析,东南沿海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3.小微企业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载体

小微企业从初期的传统领域向各行各业延伸。当今阶段,小微企业已经不仅仅涵盖传统加工制造业、简单商贸服务业,并且更加注重高新技术的运用,向新兴产业发展。21世纪,小微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自身的灵活的优势,通过学习世界上先进的技术,采用全新的工艺,尝试新的设备,完善了企业规划,增强了自身的竞争力,推动了我国高新企业产业化的步伐。同时,小微企业为锻炼管理人才做出了贡献,其注重人才挖掘,为企业家的培养提供了平台。

强化金融支持,助力小微企业成长

小微企业的迅速发展,给国家经济发展增添了一份力量,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得以解决,必须强化金融支持,助力小微企业的发展。首先,需要从制度方面做出调整,为小微企业发展打好基础。再者,着眼于金融创新投入,引导各类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为此,建议可采取以下措施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在加大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完善金融服务网络、推进资本融资等方面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政策。建议政府部门在搭建服务平台、建立保障机制的同时,出台包括税收、融资等在内的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专营机构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建议金融监管部门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对小企业贷款不良率进行单独考核,并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尽职免责有关制度。同时,应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加强对有关政策落实的监管,使小微企业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各项政策优惠。

2.搭建银企沟通平台

政府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小微企业融资对接会,向金融机构推荐生产经营好、发展潜力大、贷款风险小的优秀企业。同时,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培训力度,提升经营者素质。要求小微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科学治理,树立诚信意识,练好内功,满足市场化融资条件的要求,赢得金融机构信任和支持,进而实现小微企业与资金供应方的顺畅对接。

3.建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建立政府和金融机构共担风险的风险补偿机制。对逾期无法收回的小微企业贷款,对有抵质押品的部分,按照市场化原则处置;对无抵质押资产的不良贷款发生的损失,由政府、银行、担保和保险公司分别承担部分损失,以缓解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融资发生损失赔偿的压力。二是建立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奖励资金。对向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发放信用贷款的担保公司和银行(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创投机构、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奖励。三是对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所发放的贷款给予所得税前扣除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免征营业税等税收政策支持,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四是对于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应通过通报表彰和奖励等形式,激发金融从业人员服务小微企业热情。

4.提升政策性和小型金融服务机构发展能力

充分发挥政府背景机构。如,投资公司、担保公司政策导向和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民间资本进入和规范发展,与商业性机构实现错位竞争、互补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小型金融机构扶持力度,引导大型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金融机构的市场引导和业务合作,强化小型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支持小型金融机构增加基层服务网点,与大型金融服务机构错位发展,实现小型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联动协调发展。

5.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融资担保体系,研究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建立专业再担保机构,建设多层次担保体系,更好地为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农业发展和全民创业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服务形式,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保险服务,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发展,拓宽保险业务服务领域。

6.加快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扩大新型融资方式的业务规模。引导小微企业运用融资租赁、债务性融资工具以及上市等新型模式融资。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的产权性质和业务特点,采取灵活的抵押担保方式,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开办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企业联保贷款,有价证券质押贷款等,努力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要积极改善服务环境,大力推广“信贷工厂”模式,对小微企业贷款的设计、申报、审批、发放、风险控制等业务按照“流水线”作业方式进行批量操作,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为小微企业提供更方便、快捷、安全、优质的金融服务。不断探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新举措,为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

7.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工作委员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协商交流与信息共享,通过召开银企对接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重点项目,向小微企业介绍金融产品,实现银企双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中小企业帮扶活动,深入基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做好融资顾问,帮扶小微企业破解经营困境和融资难题。二是抓住国务院部署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有利时机,做好对小微企业政策宣传和诚信文化的培育、引导,做好小微企业征信系统建设工作。优先支持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执行好的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以及担保公司等各类融资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满足其信息需求。

结语

小微企业要想长远发展,要进一步提升对小微企业客户的服务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注重客户的需求,加强客户细分,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范围。小微企业要面向世界,博采众长。在国家大力支持的前提下,小微企业要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强自身的内生动力,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第4篇

一、小微企业的特点

我国小微企业的基数比较庞大, 单从数量上考虑, 小微型企业占据了中小企业群体中的绝大部分, 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它们普遍特点是生产规模和实力比较小,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种类比较单一, 只是在特定的区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而且带有鲜明的地域产业特点。在地域分布上, 我国东南沿海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小微企业在数量和发达程度上都远远超过中西部地区。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主要动力, 是我国经济主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占企业总数90%以上的小微企业, 上缴税收比例已达50%, 以其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适应能力, 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小微企业正在成为推动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一支力量。成为构成市场经济的主体和市场体制的基础。

二、小微企业生存现状

随着我国国内劳动力和土地成本的上升以及人民币的不断升值等原因, 原来小微企业拥有的优势已经逐步消失, 内需、外需都已经开始出现增长乏力的现象。

1.经营者水平参差不齐。在我国, 有超过80%的小微企业是个人创业, 也就是所谓的单个老板的白手起家, 而由创业者的受教育程度、对市场环境的认识程度、管理水平、对行业和企业的发展认识、商业眼光等多方面的水平良莠不齐, 导致企业的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在我国的小微企业中, 具有科学、合理、完整的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的企业不足5%, 管理水平不足是相当大部分小微企业经营失败的主要原因, 也是制约我国小微企业发展水平的重要原因。

2.市场竞争力不强。小微企业本身的规模小、生产能力有限, 导致其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并不是很强。并且在企业信誉与品牌口碑方面, 与大企业仍然具有很大的差距, 大部分的客户在进行购买和消费时, 倾向于中型以上的企业。激烈的市场竞争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原因之一。

3.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往往存在着管理意识差、管理随意性高、人才意识不强、优秀人才引进资本不足等多个弱点, 企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平均水平落后于大中型企业。

4.金融支持不到位。大部分小微企业在经营及扩大经营的时候都会面临融资难的困境, 如固定资产投资支持不足。创立小微企业, 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力度较低, 仅有不足30%的企业得到过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 贷款比重在50%以上的不足1%。流动资金不足也是许多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之一, 资金周转不畅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扩大经营。

5.技术含量低及经营不规范。小微企业技术含量低主要体现在一是产品同质化严重, 二是技术研发呈空白状态。大多小微企业基本没有研发经费的投入, 只能陷入低端的无序竞争之中。

三、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策略

(一) 政府方面

1.加大对小微企业政策的落实,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长期以来, 我国给予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些经济政策, 总难以切实得到落实, 导致对小微企业发展的促进效果相当不明显, 经营状况不容乐观。我国缺乏一整套专门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做的在税收、金融、政府采购、就业、技术扶持、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体系, 而缺乏这一专门体系的原因又是我国在制度建设层面尚有缺失。

降低小微企业创业及经营税率, 建立有利于小微企业经营和鼓励创业的税收法律。其次, 要减少政府审批程序, 彻底清理各种不合理的税费, 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2.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服务体系。小微企业的技术开发、资源开发、信息交流和资金的高效运用都离不开社会中介机构的支持, 要通过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服务网络, 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

3.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必须按要求保持较高的水平。鼓励银行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推出各种适合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政府可以成立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专属银行, 从政府财政中划出专项定额补贴资金, 促使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切实地降下来。

(二) 提高自身竞争力

1.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一是突出企业主营业务。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 小微型企业更应该稳住脚步, 做自己最擅长的产品, 要突出主业, 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 从追求产品数量上升到追求产品质量和品牌, 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跨越式发展。二是要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小微型企业应该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 使企业的执行权、决策权、监督权相分离, 明确角色分工, 各司其职, 共谋发展, 坚决摒弃“一言堂”的家长式管理方式。三是要主动转型升级。在战略选择上要与战略新兴产业靠拢, 提升企业竞争力。四是小微企业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管理要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 不能随意篡改数据。同时, 政府财政、税收、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共同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使企业的财务信息在各个部门之间透明化, 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共享, 减少企业造假的机会, 从而提高自身信誉。

2.主动学习信贷知识。一般来说, 小微企业只有比较短的生命周期, 我国小企业自创办起5年内的死亡率有30%之高。工商部门统计数据显示, 小企业这一群体具有着较高的开户注册率也有着不低的吊销注销率。银行往往出于自身的发展考虑对信贷发放必然要求高安全性和高收益性。所以, 小微企业更应注重自身专业人才的培养, 拥有自己专门负责融资信贷的部门, 从分析自己的企业类型、经营模式、所需要的信贷业务类型出发, 深入全面的对各个商业银行的信贷服务产品加以了解, 主动疏通与银行信贷的合作渠道, 为银行信贷人员提供可信服的信用记录, 积极主动且合理的申请贷款, 融通资金。

3.积极转型创新。对于小微企业来说, 除了如何健康成长外, 更要考虑如何开展产业升级与转型, 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小微型企业应该坚持内涵发展, 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小微企业也要联合创新。同行业中小微型企业之间可以联合起来做创新, 在节省成本的同时共同分享创新成果, 实现企业实力的提升, 提高在行业内的整体地位。

(三) 国际经验借鉴

1.美国促进发展小微企业的途径

美国在小微企业的管理上, 制定了一套健全的体系支持小企业。美国设立有小企业管理局 (SBA) , 向小微企业提供包括资金支持、政策倾斜、信息共享、技术援助、政府采购在内的全方位、专业化服务。美国融资市场体系健全, 形成了全国性小企业信用担保、区域性担保体系及社区性担保相结合的多层次、流程市场化的信用担保体系。美国联邦政府鼓励小微企业合作联盟。政府鼓励小企业与小企业之间进行联盟合作, 甚至从属或依附于大企业, 这样, 小微企业可以在资金、设备、技术、管理等方面得到大企业的支持。同时, 小企业也热衷与其他机构, 特别是与消费者形成联盟, 并以此来促进新技术和新产品商业化进程。此外, 还鼓励小微企业与大学以及科研机构形成合作机制者形成联盟, 并以此来促进新技术和新产品商业化进程。

2.欧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途径

欧盟国家中小企业的融资政策包括为特定投资领域提供补贴、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以及小企业信息、通讯、技术、投资担保等多种投融资支持;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专设支持中小企业研发和创新活动的专项基金。积极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法律和竞争环境, 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和技能培训课程。

3.德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途径

在小微企业管理上, 德国对小微企业设置多头管理机构, 除在经济部设立了中小企业局专门促进小企业发展外, 联邦政府财政部、科技部等也设有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在融资扶持手段上, 德国更具有加多样化。德国政府和银行合力出资组建了企业发展基金, 对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可获得资金资助;德国政府设还立有专项科技开发基金, 扩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开发的资助。

结语

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国家现在也开始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外部环境固然重要, 但最根本的还要靠小微企业自己去努力。要重视目前的挑战, 抓住现有的机遇, 加强企业管理, 通过不断改革和创新提高整体实力。

摘要:小微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研究小微企业的生存状态及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找出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政府要为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政策上的支持, 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绿色通道。小微企业也要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借鉴美国、欧盟、德国小微企业的发展模式及政府政策支持方式。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其他国家的经验, 更好的与国际接轨。

关键词:小微企业,国民经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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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松才.支持小微企业政府该怎么做[N].中国经济时报, 2012-02-16.

[5]蒋龙兴.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与模式创新[J].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3, (1) .

各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 第5篇

扶持小微企业政策汇总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小微企业经营困难问题,出台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各地也相继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此,本文对《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民创业大力推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1]9号,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2011]184号,2011年12月5日印发,执行时间1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郑政〔2011〕106号,2011年11月21日发布)、《宁波市政府关于保增促调推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1]112号,2011年10月29日施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0]39号,2010年10月9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进行了梳理归纳,供参阅。

一、加大小微型企业财税支持力度

(一)关于财政资金支持

1、从2012年起,市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各县(市、区)也要设立小型 微型企业支持资金。(郑州)

2、市本级财政从2012 年起3 年内每年统筹安排1 亿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用于小微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各县(市)区也要设立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宁波)

3、从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新增5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区(市)县也要增加微型企业扶持资金。(成都)

4、在整合部分工业调整转型专项资金用于产业链扶持的基础上,市本级财政2012 年起3 年内每年新增安排2000 万元共同设立产业链培育资金。(宁波)

5、免收微型企业设立登记费、变更登记费、检验费、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等收费项目。(武汉、成都)

(二)关于税收政策支持

1、工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降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含50万元),商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降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80万元(含80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为3%。小微企业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同时,经批准后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肥)

2、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并符合条件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郑州)

3、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 年底,并扩大范围。对经营困难、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经财税部门批准,可一次性缓交3 个月税款,可减免中小微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职教经费3 个月。小额贷款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3 年内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宁波)

4、对企业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兼并重组过程中产生的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全免,对兼并重组过程中产生的地方新增财力,可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宁波)

(三)关于开拓市场的政策支持

1、对首次利用经认定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商务活动的,给予不超过年费用50%的一次性补助。(武汉、成都)

2、小微企业参加省级以上政府举办的国家级大型会展或国外知名会展的,市财政给予参展的小微企业每个标准展位2000元补贴,单个企业最多补贴两个展位。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申请国际认证、专利、商标等所发生的费用,市财政给予20%补贴。(合肥)

3、在保持并优化外贸专项资金的基础上,2012 年市本级财政再增加3000 万元,用于增加对企业出国(境)参展和出口信用保险费用的补助。(宁波)

4、鼓励小型微型企业自主创新,创建自有品牌,对获得国家名牌的奖励50万元人民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60万元人民币。(郑州)

(四)关于社会保险政策扶持

1、实施“五缓、三补贴”办法,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允许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的申请。(合肥)

2、实施“五缓、四减、三补贴”办法,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经统筹地人力社保、财税部门批准,允许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减征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四项社会保险费;实施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宁波)

3、市和县(市、区)财政设立专项帮扶资金,用于支持特困小型和微型企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郑州)

二、着力缓解小微型企业融资难

(一)加大信贷资金保障力度

1、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合肥、郑州、宁波)

2、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业务单独考核、单独核算、单独配置资源,全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比重不得低于60%,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增速不得低于2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的小微企业贷款,同级财政按季末平均增加额的0.2%给予奖励。对生产经营正常、符合转型升级要求、出现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小微企业,经确认后,由国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企业贷款到期有关银行要允许其适当延期归还,实行企业贷款封闭运行,6个月后企业连本带息全额归还。(合肥)

3、对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存贷比时可不纳入考核范围。允许商业银行将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计算风险权重,降低资本占用。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郑州)

(二)降低融资成本

1、对经市政府推介、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成长型工业小微企业,实行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凡企业当年上缴各项税收比上年增长10%(含10%)以上的,给予当年新发生贷款同期基准利率利息金额70%的财政贴息,并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费按担保额1%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市与市辖各区按共享税分成比例分别承担;四县和巢湖市参照执行,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对当年新招用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审核确认后,贷款额度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内的,按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的,超出200万元部分由同级财政再另外按照同期基准利率的25%给予贴息。(合肥)

2、降低小微企业抵押评估登记费用,登记部门不得收取除登记费和工本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小微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按规定宗地价格评估费标准的30%执行;以房屋产权作为抵押物的,评估收费减半(上下限分别加大50%)收取;以机器、设备及其他标的物作为质押物的,评估收费减半(中准价降低50%)收取;企业抵押权益期满,继续利用同一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续期,6 且委托前次同一评估机构再次进行评估的,评估收费按不超过标准的20%收取。(合肥)

3、禁止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收取手续费和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合肥、郑州)

4、禁止存贷挂钩,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费,禁止搭售金融产品,禁止向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融资,禁止将银行自身考核指标压力转嫁给企业。开展金融专项检查,人民银行、银监局要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宁波)

5、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得超过30%,并不得与企业存款挂钩,不得强制贷款企业购买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不得强制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再到相关担保机构办理担保。(郑州)

(三)拓宽融资渠道

1、银行机构当向微型企业贷款总额每新增1亿元,给予5万元奖励,单户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当向微型企业贷款总额每新增5000万元,给予3万元奖励,单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武汉)

2、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总额每增加5000万元,将给予10万元奖励,单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郑州)

3、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微型企业贷款总额每增加 2000万元,将给予10万元奖励,单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成都)

4、担保公司除担保费外不得另收取保证金、咨询费等其他费用。对企业贷款担保额达到全部贷款担保额60%以上,且担保费率不超过平均担保费率水平的依法经营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由同级财政按每年季末新增在保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奖励,单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合肥)

5、对担保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担保费率在3%以下、10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担保,给予0.5%—2%的保费补贴。担保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担保费率在3%以下担保业务的,可按规定申请担保资金补助,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郑州、成都)

6、对行业协会、商会、农村经合组织牵头新组建的面向微型企业服务的会员制担保机构,经考核担保业绩达到规定要求的,给予其注册资本金5%的奖励,单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成都)

7、对运作规范、成效显著的融资代理服务机构,经认定后可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武汉、成都)

(四)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1、对经确认的小微企业延期贷款担保损失,由同级财政给予相应金融机构、国资担保公司损失额20%补偿,单户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 公司针对小微企业开展的专利权、股权质押融资的贷款损失,由同级财政按损失额20%给予补偿,单户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合肥)

2、市本级财政从2011 年起,三年内每年新增2000 万元用于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新增1000 万元用于融资性担保风险补偿。(宁波)

(五)创新融资担保模式

1、继续组织发行“滨湖春晓”小微企业集合信托产品,县(市)区财政资金认购部分产品并免取收益,降低发行成本,2012年全市发行额度不低于10亿元。对成功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的中小企业,市级和同级财政分别给予发行费用10%的补贴。(合肥)

2、由政府出资设立再担保机构,充分发挥再担保公司放大作用,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平台,构建企业、金融、担保、再担保机构四位一体的信用担保体系。(郑州)

3、大力推广“社区金融模式”和“资金池”融资模式。对各区(市)县设立的不低于300万元的微型企业资金池,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扶持资金,用于微型企业融资增信。(成都)

三、加强小微型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一)整合社会服务资源

1、建立微型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数据库,制定中介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每年认定100家、3年认定300家示范 性服务机构,并给予其一定奖励。(武汉)

2、建设合肥市中小企业服务大厅,在网上“金融超市”的基础上,建立服务实体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常态化服务。继续落实工业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2012年每季度开展一次银企对接活动。(合肥)

3、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郑州、宁波)

4、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其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宁波)

5、培育、扶持区域性和行业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根据地方税收归属,对其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新增部分,可由同级财政给予50 %的补助。联合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推动建立宁波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专区。(宁波)

6、对纳入培育计划的微型企业,一次性发放不超过1万元的企业服务券,用于抵扣微型企业向经认定的社会化服务机构购买管理咨询、人才培训、财税代理等服务费用的支出。(成都)

7、建立中介服务机构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对经认定的市级示范性服务机构,可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成都)

(二)加快创业基地建设

1、建立适合武汉市情的创业项目库。(武汉)

2、推进各类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社区建设,积极打造大学生创业园、下岗职工创业基地等特色创业载体。鼓励发展各具特色的创业孵化园,努力为微型企业聚集发展搭建平台。(武汉、郑州、成都)

3、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每个县(市)区和卫星城各建1 个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利用闲置商务楼宇和工业厂房等改造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鼓励在开发区和企业集聚区建设一批适宜小微企业的标准化多层厂房,所需土地指标予以单列。(宁波)

(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2012年市辖四个城区分别建设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单栋不少于5万平方米)。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新建标准化厂房可减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鼓励小微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对租驻标准化厂房的小微企业,同级财政给予租金补助;对购买标准化厂房的小微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肥)

2、组织闲置用地清理,对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土地闲置费按土地出让金额度或划拨价款的20%收取;闲置满两年的,由国土资源部门报经有 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宁波)

四、切实做好小微企业用工保障

1、对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后,由同级财政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含全省统一的职业介绍补贴)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合肥)

2、对本市各类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组织当年毕业生(学制1年以上),到本市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审核确认后,由市财政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合肥)

3、以微型企业为主要对象进一步扩大培训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免费创业培训或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微型企业员工实施在岗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武汉、成都)

五、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

1、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郑州、成 都)

2、建立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考核奖励制度,按期对各县(市、区)新增小型微型企业个数、吸纳就业人数以及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成绩突出的将予以表彰奖励。(武汉、郑州、成都)

发展“草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 第6篇

作为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中国,我们应该充分借鉴各国的经验,同时积极吸取10年10月以来印度发生的小贷危机的教训,结合我们本国的国情,多管齐系,帮助中小企业和农民克服融资瓶颈,推动持续有效的健康发展。

一、小企业金融发展总体的成效是显著的

中国小企业的融资环境还是在持续改善的。金融服务供需失衡状况是有所缓解的。综合数,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10年底7.5万亿,比年初增加1.7万亿,增长速度为29%。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约9个百分点。 另外,小企业的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小企业的各类金融机构发展迅速。到11年6月末,村镇银行已经达536家,11年9月末,小贷公司亿达3791家,到10年底,全国有109家商业银行成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小企业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在提升。这个不细说了。还有重要的一点,我们对于小金融的监管体系已经开始形成一些雏形,其标志就是我们中国所有的省市都已经成立了地方的金融办公室。

另外,小金融基础设施在进步,像全社会的信用体系的建设、支付体系的建设等等都在提高。

还有需要强调的是国家对小微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在今年有一个突出的、重要的政策出台,就是工信部和统计局等四部委在11年7月联合出台了中国小企业划型的新的规范。在调整小企业标准的同时,首次确立了微型企业的概念,并且明确了微型企业的范畴和划型标准。它一直划到800多个细行业,我认为这是小金融的一个历史性的标志。这对我们进一步增加针对性,对小企业、个体户、农户这样一些微小经济体的金融支持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统计基础。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是什么

我认为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在中国是中国金融体系结构失衡。尤其我们现在10年以来,由于08年危机之后,我们有一些拉动措施,10年以来,央行收紧银根,抑制通胀,同时今年又爆发了欧洲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债务危机以及其他的国际国内经济结构的因素,使得我们经济运行增加了一些困难,增长速度放低。这样为小企业的发展产生的一些新的困难。

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实际上主要难的是在小企业和微企业。我提出一个概念,我们的国家生产性经济体有六类:大企业、中企业、小企业、微企业、个体户、农户。这六类,大中属于一类,他们能力比较强,声音也比较高,不容易为社会忽视。其中中企业曾经被忽视过,这十几年各方面的推动,在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旗帜下,我们基本上把中企业的融资状况改善了。但是我们在中小企业的旗帜下掩盖了小企业、微企业和个体户的融资困难。工信部前面提出了微企业的概念,为今后解决他们的问题创造了一个很好的条件。

我们把后四类生产体可以综合概括为草根经济体。这就是小企业、微企业、个体户和农户。草根经济体融资难,它的症结我认为在于中国金融体系结构的失衡。简单说,就是我们为大企业服务的能力够了,多余,我们为草根经济体的服务能力十分弱,严重不足。我概括了一句话,我们中国现行以大中银行为主体,以大中型企业及有政府背景机构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大中城市为主要服务区域,基于正规财务报表和充分抵质押物来运作的这样一个金融体系,它是不适应草根经济体系的小、散、弱、多、缺少抵质押物,几乎没有正规财务报表的特点,而他们的新陈代谢能力很强,呼呼的生,呼呼的死,我们的金融体系不适应这样一个特点。所以解决草根经济体融资难的根本出路,在于着眼长远,立足于制度建设,构建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草根金融体系,通过这样一个草根金融体系的建设,来提高城乡金融服务能力,根本改善中国金融结构是失衡的局面。

三、建设中国特色的草根金融体系的建议

突出面临的问题就是机构问题、产品问题、监管问题,要遵循三分两化:金融机构分大小、金融产品分类型、金融监管分层次、金融队伍专业化、配套服务社会化这样一个基本理念。着重从五个方面:机构、产品、监管、政策、公共服务这五个方面来谋划构建我们中国草根金融体系,推动形成覆盖广泛、品种多样、服务便捷、高效稳定的中国特色的多层次金融市场。

(一)构建四个层次的机构体系。第一,建立数量众多的草根金融机构。中国金融机构总量是不足的,细分大金融机构有余,中金融机构稍有不足,少金融机构严重不足。我们应该按照大机构服务于大客户,中机构服务于中客户,小机构服务于小客户,微机构服务于微客户这样一个原则,重点建设以小微金融机构为主的草根金融体系。具体是引导大型国有和股份银行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他们有积极性。

第二,适当发展中型银行,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商业银行设立分支、跨域、兼营小微型金融业务。

第三,鼓励邮储银行、农信社要坚守基层,服务小微型金融的方向。

第四,要大力发展新型的小微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小金融机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使草根金融机构又好又快发展。以此应该形成中国草根金融的十、百、千、万四个层次的体系。

什么叫十、百、千、万呢?就是国家和省级层面拥有十家大型金融机构。地市级层面拥有数百家中型金融机构。区县级层面拥有数千家金融机构。街道、社区、乡镇拥有上万家微型金融机构。这些基层的微型金融机构,应该以只存不贷的经营方式为主。必须是专业的队伍,独特的流程和考核激励机制,他们应当是深植基层,服务于草根,扁平发展,成为永远长不高的,充满活力的草根金融机构。

(二)创新多样的草根金融产品。第一,要创新完善间接融资的金融产品,建议银监会加快组织编辑小微企业融资产品汇编,总结梳理草根经济体融资需求和特点相配合的金融产品目录,帮助城乡基层金融从业者选择和发展适合自身特点的主推业务品种,包括如何积极利用三品三表,如何积极扩大各类又可以作为抵质押物品的担保,同时可以扩大推广个人和微企业的联保机制。发展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型、微型信用贷款。

另外,延伸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来拓展小型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当前要改进完善中小版、创业版的证券市场,改进扩大全国性的新三板市场,同时积极探索创建大区性的第三板和第四板市场,力争在全国统一规定的859个细分行业里,每一个行业支持三到五个龙头企业上市。这样总数就可以有3000多家小型行业龙头企業上市,这对小微企业的发展会是极大的刺激和推动,来扭转当前我们股票市场中中小板、创业板,实际主要是大企业里的小和中企业里的大,他们没有做几个真正的小,要扭转这个局面,扭转资本市场没有惠及小微企业的局面。同时,建议试点以省或者临近数省为单位的区域性股权流动市场,实现本地企业股权在有限的范围内挂牌交易。扩大发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逐步降低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发展中小型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多样的农业农村保险。

(三)建设中央、地方两级草根金融监管体系。要按照分层次、多方式的理念建设中央、地方两级的金融监管。中国太大了,人太多了,农民两亿,你给每个人放贷,怎么监督它。上万家未来的小金融机构,现在只是小额贷款公司,08年才200家,三年3000多家,很快就会5000家,然后就会往1万走。我们中央银监会监管不了这样的细事,监管不了,非要做,就会出问题。谁做谁出问题就要下台,他就不太愿意做,要做就少少的做。怎么办?就是发动地方政府,我们有30多个省,数百个市,2000多个县,三级政府我们把它发动起来,他们有积极性,由他们再去监督、管理、控制那些基层的小机构。这样就可以解决问题了。所以应该倡导中国实行两级金融监管体制。

中央政府管大的、中的,這没有问题,小的、微的放给地方,但是小微的地方监管法规政策也由中央来出。那么地方制定一些操作性的细则。银监会主要负责全国性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行、跨地区的股份行的监管,省银监局负责本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区县街道、乡镇层次的微型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等,可以由地方政府进行监管。他们是受托于国家监管部门,法律上是一个大法。这样地方监管实际工作由地方政府承担,地方政府监管具体部门可以交给省金融办。应该逐渐推广北京市的模式,北京市是全国唯一的金融管理工作局,是正式的政府机构。我认为这是方向。我们名正言顺的,光明正大的,责任重大的让地方政府把小微金融的监管承担起来。先从不储蓄的概念开始,向小贷公司只存不贷,担保公司也不存款,从那儿开始,储蓄的逐渐再把它放进来。

(四)加强政策支持。财税政策要秉承动税优于补贴,风险优于事前的贴息。尽量减少低效的财政贴息,增加公平平等、高效的减税和经营后期损失的分担机制,国家给分一点。适度放开小微贷业务的呆坏账,将现行主要按机构按照属性区别优惠政策调整为按照业务给予优惠,给农民放款,现在财政部有一个划时代的优惠政策,给农民放款5万元以下,这样的机构,它设定的是农村金融机构,县以下,这样的机构免营业税,减所得税。以此为例,首先表扬财政部,赞赏财政部,能够把国家的政策细到一个农民的贷款,非常地正确,非常好。但是此类政策在实行一段以后,不要按机构走,它是个机构,它给农民放款,他还给不是农民的放款,它不是一个专业的给农民放款的机构,但是他也愿意给一部分农民放点款,谁放给谁优惠,你给农民放款,只要5万元以下有优惠。

现在适用于农信社、村镇银行有一个3%营业税的政策,常规有一些是5%,小额贷款公司没有,为什么?说它不是金融机构,不要基于形式,它在做金融业务,而且这种地方更好,吸储吸多了,遇到坏着,打着包袱跑了,他只贷不存,放的钱是他自己的钱,所以这种优惠应该一样接受。

刚才说的5万以下的逐步给其他的,但是我赞成有一个试行阶段,慢慢放开。普遍的对这些支持小微经济体、草根经济体的逐渐在帐上都把它分开,给大的、给中的、给小的,统计上分开,政策上分别实施。不要笼而统之的给一个机构,这不可以,看他干什么事。

货币信贷政策方面,我建议要放宽草根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现在民间有资金,我们有一些资金都亢奋,上股市,看着不好了就出来,然后让房子,不好了又出来,然后上黄金,上古董,不知道往哪儿去。引导他们去投资小金融,让他们有合理的利率。对于不良贷款率容忍度要提高,利率要实行差别利率,要鼓励对小金融长期的实行适度的保底,这不叫封建社会的高利贷,供需双方互利共盈,都是老百姓,都是公民。要实行差别化的信贷规模控制,我们还是要继续控制一下信贷总规模,但是总规模增长幅度不要高,但是给小金融、小企业农民的贷款可以高,总规模8%,给小企业、小金融的贷款可以20%。

(五)公共服务。一个小机构很小,它根本没有能力编软件,它办不了服务,别人给它办。招人、培训、产品开发、信用评级、支付结算、审计会计等,都可以通过公共服务来为他们服务。

(六)加强领导和指导。第一,加强国家对草根金融建设的领导、推动,建议在中小经济体和中小金融体两个领域,即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加强跨部门的协调,建议将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功能明确扩大到农村,不要拘泥于工信部,你是管中小企业,包括城乡,把它明确的扩大到农村。成立国务院促进小微金融机构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城乡的小微金融,办公室建议设在人民银行。第二,继续改善基层经济和金融的统一工作。在新的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上,建议统计局能够做好12年初的2011年微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这样我们对中小微型四类企业就可以做更好的分析了。建议尽快建立草根金融批发供资体系。众多小草根金融,特别是只贷不存的机构,以及可以存也可以贷,当然他们基层融资能力比较弱,建立国家和省两级批发供资机构,开发银行就可以做。其他的农发行等等,一个省可以搞一个,把社会多余的资金拿过来批发给小金融机构。这样可以改善小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同时现在对小额贷款公司,什么1:0.5的融资系数,我建议可以分类,表现好的,能力很强的,安全系数很高的,可以放到1:3、1:5,弱的就继续1:0.5。

小微企业发展财税政策研究 第7篇

2011年,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阿里巴巴集团相继在浙江、珠三角、环渤海等国内小微企业最为聚集的区域, 完成了以探清小微企业生存状况为目的的系统调研, 发布《2011年沿海三地区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现状调研报告》, 系统展示了三地小微企业当前在经营、融资等领域现状以及异同点。报告认为, 调查数据显示, 72.45%的小企业预计未来6个月没有利润或小幅亏损, 对未来6个月经营信心较低;3.29%的小企业预计未来6个月可能大幅亏损或歇业, 对未来经营持悲观态度。事实上, 利润下滑已成为小微企业最难迈过的一道坎。同时经营成本升高、订单减少和资金链紧张是沿海三地区小微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由于区域环境等因素影响, 三地小微企业也面临着一些不同的生存挑战和发展问题。因此, 政府对小微企业进行扶持迫在眉睫。本文通过梳理财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的理论基础, 分析现行政策的不足, 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财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理论依据

(一) 政府管制经济学

政府管制经济学, 就是指在面对“市场失灵”的时候, 政府应该进行宏观调控, 来弥补市场的缺陷。企业最佳规模取决于内部的组织费用和外部的交易费用, 当两者之和最小时, 企业规模正好合适。当企业规模继续增大时, 组织费用递增, 交易费用递减, 可能导致两者之和增加。因此,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越大越好, 在某些产业上小微企业正好符合经济发展需要, 能最好地利用和分配社会资源。但由于小微企业起步难, 拥有垄断地位的企业为了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攫取最大的经济利润, 必然对小微企业进行挤压, 使其生存发展困难。这时小微企业只得以“退出”的方式进行对抗, 进而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市场上某些“隐形行为”, 比如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歧视, 也会使市场上价格机制的效力丧失。除了外部因素, 小微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内部因素, 也容易在发展过程中不理智、无序。因此, 就需要政府通过财政税收手段支持小微企业, 保证小微企业的发展, 才能对市场扭曲加以矫正, 使生产要素得到合理的配置。

(二) 政府社会服务职能

政府社会服务职能, 就是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 在施政过程中主要为公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是指覆盖全体公民、满足公民对公共资源最低需求的公共服务。在我国, 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三个基本点, 第一是保证基本的生存权, 需要提供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社会治安、国防安全等;第二是保证基本的健康权, 需要提供生态环境治理、基本医疗卫生等;第三是保证基本的发展权, 需要提供义务教育、文化服务、就业服务等。小微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工作机会, 不光解决了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问题, 还吸纳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是大多数弱势群体自力更生的渠道。政府扶持小微企业, 能够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保证就业, 给予大多数人生活保障, 甚至于一定程度上起到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作用。对小微企业财政补助, 相当于政府间接地提供公共服务。

二、财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现状

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认为, 外部环境的改善对小微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建议在政府主管机构设置、政府政策导向、融资渠道、投资环境、服务体系等几个方面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建议国家应坚持宏观调控政策, 降低通胀水平, 缓解因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给小微企业带来的压力;配合宏观政策, 可以采用减税、减免相关费用, 以及给予用工补贴等手段, 来具体减轻小微企业的经营负担。目前财税政策扶持小微企业表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一) 财政对小微企业的补贴呈迅速增长态势

2011年11月17日,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通知, 在未来3年内免征小微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各个地方政府扩大专项资金规模, 以直接补贴的形式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二) 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出台

中央政府首先从法律形式上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 新《企业所得税法》已经写有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并且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20%、15%两档优惠税率的规定改变了过去以地域标准限制税收优惠的做法, 使大量科技型小微企业受益。并且还从行政法规上提高了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分免征也为小微企业减轻了税负。2011年先后取消和免征了3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4项政府性基金, 涉及金额每年约250亿元。地方政府也出台相应政策, 完善税收优惠举措帮扶小微企业。

(三) 通过新的财政手段支持小微企业

利用税收政策支持对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 间接地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的贷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小微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延长至2015年底。中央政府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通过政府采购小企业的产品, 支持小企业, 促进小企业改进技术, 改善管理, 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财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 财政补贴资金规模小且分散

政府的财政补贴资金规模较小, 不能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各项基金的使用相对分散和独立, 缺乏统一的政策协调。小微企业得到财政补贴的资金已经不多, 申请的程序也比较繁琐。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宣传不利, 某些小微企业根本不知道自身可以获得财政补助。并且由于政府的强势地位, 少数行政人员利用职权, 产生了寻租行为。

(二) 税收优惠政策目标定位不准确

税收优惠政策有限, 形式简单, 范围窄, 效率低。小微企业仍面临着歧视性政策和不公平税负。当前小微企业减税最大的问题是优惠政策的适用面太窄, 根据现行税法, 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只适用于个体户和自然人, 小型微利企业在税法上也有严格规定, 因此税收政策真正的受益面有限。就企业所得税来说, 税法规定, 对应纳税所得额在6万元 (含6万元) 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减半征收所得税的政策, 然后按照20%的税率征收, 这个优惠政策惠及面过窄、力度过小, 因为很多企业可能符合需要扶持的条件, 但是不符合这一硬性指标而无法享受, 而且, 这一政策主要是针对查账征收的企业, 而一些核定征收的企业就无法享受这一政策。由于办税优惠手续的繁琐, 反而加重了小微企业的隐性成本。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立足点也不明晰, 实际运行效果不尽理想。在营改增试点中, 一些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增。实行营业税改增增值税后, 一些暂时没有购进可抵扣的项目的企业就会按照全部营业额缴税。

(三) 缺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对小微企业融资的财政激励机制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中央很重视并出台了不少规定, 但是这些政策在落实的过程中困难重重。究其原因, 小客户服务的成本高、效益低, 对国有大银行来说不划算。在国有企业、政府投资也需要大量信贷资金的情况下, 国有大银行首先满足国有大企业、政府大项目。小微企业有时不得不选择民营贷款公司, 这样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一旦资金链断裂, 小微企业必然倒闭。

(四) 小微企业财税政策之间缺乏衔接、未成体系

财税政策自身存在明显的不足, 大部分政策并非专为小微企业制定, 并且为小微企业制定政策时也没有充分考虑小微企业的特殊性及其面临的问题, 由此导致政策缺乏明确的目标定位, 先天不足。在当前的政策实践中, 一些政策散见于不同的法规、公告之中, 且多为补充条款, 既导致政策缺乏系统性、标准性, 又造成政策之间缺乏彼此平衡和协调。

四、完善财税政策扶持小微企业的路径选择

(一) 建立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体系

统筹整合现有的财政直接扶持小微企业的资金, 研究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进一步加强财政补贴对小微企业的杠杆作用, 发挥对小微企业融资的带动力度。放宽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扩大小微企业的的范围, 使更多小微企业享受到财政补助。

(二) 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建立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做好结构性减税, 通过系统、规范化, 逐步将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上升到法律形式, 使税收制度长期化。积极调整增值税政策, 完善所得税政策。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大力清理对小微企业不合理的行政收费。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服务, 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优化纳税服务。

(三) 逐步完善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制度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给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并出台明确的政策规定。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 明确政府采购预算中的25%明确对小微企业招标。通过政府采购小微企业的产品, 支持小微企业, 促进小微企业改进技术, 改善管理, 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 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政府信息服务体系, 向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登记纳税、融资支持等政府信息服务。与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结构密切合作, 建立符合小微企业实际需要的融资政策、投资咨询、财务培训等中介服务体系。

(五) 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小微企业政策与其他政策相互协调的新机制

加强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的配合与协调, 促进财税政策与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的结合, 完善法律对财税政策的保障作用。政府通过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带动小微企业的发展, 进而带动本地区的就业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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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刘成龙发达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及启示[J].经济纵横, 2009 (9) .

新疆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研究 第8篇

1 新疆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

为深入了解新疆小微企业发展状况, 本文对新疆1000家小微企业进行调查, 共收集企业调查表985份, 其中有效调查表900份。

1.1 小微企业基本概况

2013年, 90 0家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522.36亿元, 同比增长8.42%;实现销售收入414.32亿元, 同比增长6.35%;资产总额967.13亿元, 同比增长7.38%;利润总额41.87亿元, 同比增长13.16%;带动就业14286人, 同比增长2.09%。

1.2 小微企业发展面临严峻考验

目前, 随着国内劳动力、企业成本的上升以及人民币的不断升值, 用工难、用工成本高的现象仍然存在。企业融资渠道单一, 融资能力较弱, 依旧困扰着企业发展。此外, 新疆专精特新企业较少, 创新能力弱, 阻碍企业的发展。

1.3 政府不断加强政策支持

小微企业不仅是吸纳就业的主要载体, 而且多以服务业为主, 对于经济转型有重要意义。2012年10月12日国务院推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9条财税、金融政策;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新政发[2013]5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 上述政策的出台对小微企业未来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政策、法律、税收、融资等方面支持, 显示了政府加大小微企业发展的决心。

2 新疆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成效

尽管新疆小微企业发展困难重重, 但在多年发展中我们也看到一些企业通过创新取得一定的成效, 他们起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2.1 企业创新规模有进展

新疆的很多小微企业是从家庭作坊式经营方式发展起来的, 如新疆奥斯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利用新疆拥有的独特生物资源, 利用乌斯玛草的叶汁涂抹双眉, 促进眉毛生长, 开发出奥斯曼生眉笔;发掘维吾尔民间传统美容保健技术, 利用新疆特色资源, 研制开发出以乌斯玛草、雪莲、红花、斯亚旦、恰玛吾尔为主要原料的五大系列130种产品, 现已远销日本、韩国、台湾、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技术创新已使小企业成为大规模。

2.2 行业创新结构有进展

在行业创新结构上新疆小微企业除具有民族特色的特需商品、清真食品、餐饮、旅游、边贸等行业并已开始向特色农业、高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延伸。据统计新疆已形成清真食品、少数民族生物科技、少数民族服饰企业等, 已初步形成了多业并举的新格局。如新疆阿尔曼食品、新疆阿米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美丽亚娜民族刺绣有限公司等, 新疆小微企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2.3 企业创新理念有进展

一些小微企业开始转变经营理念, 寻求现代化的管理模式, 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如新疆巴柯蓝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努力通过战略创新、文化创新和结构创新来保持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靠持续的技术创新赢得竞争优势。

3 新疆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问题

3.1 新疆小微企业创新资源不足

企业创新需要有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的资源投入。这些资源决定着企业创新的成败。 (1) 资金缺乏制约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据统计, 有82.2%的小微企业存在资金短缺问题, 资金因素已经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创新与成长壮大的最重要也是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2) 人力资源影响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人力资源的不足对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动影响巨大, 企业技术创新的整体素质不高, 人才匮乏, 技术薄弱, 缺乏技术创新的潜力, 据调查, 小微企业对技术开发人才和高层管理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 比例超过5:1。 (3) 核心技术缺乏限制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企业技术资源尤其是核心技术的缺乏严重限制了小微企业创新活动。小微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果少, 缺乏更新换代的主导技术产品, 企业专利申请数量少, 而且主要是外观设计, 发明专利所占比例较低。

3.2 新疆小微企业创新服务机构缺乏

技术创新过程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活动, 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需要与中介服务机构紧密结合, 创新资源、创新行为主体协同关系形成之前, 相互之间有一个搜寻、选择与被选择的过程。许多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某一环节或某些方面力不从心, 或某类资源缺乏。这些均需要发挥中介机构综合、互动和集成的优势。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证明, 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是市场机制运行最重要的主体之一, 它们独立于政府与企业之外, 通过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智力提供特定的服务。新疆中介机构数量少, 专业化水平低, 彼此独立, 协同程度低, 且行为不规范, 服务功能单一。此外, 小微企业之间协作联系薄弱, 在发展过程中缺乏应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 没有建立起相应的专业化分工协作、技术与营销网络。

3.3 新疆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不畅

(1) 小微企业资金渠道不畅, 成为制约创新发展的最主要的障碍。小微企业规模本身就小, 创新资金匮乏, 经济基础薄弱, 缺乏创新的实力。就一般而言, 小微企业债务也比较沉重, 甚至有些小微企业资不抵债还要超负荷运行, 在资本营运低效或无效的情况下, 小微企业不仅要偿还债务, 支付银行利息, 而且还要上缴税金, 提供财政收入, 企业留利微薄甚至出现负增长, 根本无力筹措创新的资金。 (2) 新疆风险投资还未发展起来, 小微企业民间融资也很困难。因此, 发展风险投资, 实现高投入, 分担高风险, 共享高回报, 这是推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由于管理不规范, 风险投资人员缺乏等原因, 新疆风险投资没有达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预期目标。据调查, 有55.17%的小微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依赖各种金融机构。根据有关测算, 研发投入越多的企业, 其经营利润越高, 每增加1%的研发投入就能够带来0.1%的利润增长。

3.4 新疆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不利

(1) 创新发展不平衡。新疆小微企业经济基础薄弱, 生产方式落后, 到目前从事技术创新研究的企业不多, 大都集中在首府乌鲁木齐市, 在少数民族聚居集中的地方, 少数民族经济仍很落后, 存在发展上的不平衡。 (2) 创新结构矛盾突出。特需商品、粗加工等传统产业占据主导地位, 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多数小微企业规模小, 主要产品单一, 科技含量低, 粗加工产品多;多数小微企业缺乏竞争意识, 基本上还停留在民族餐饮、传统商业和手工业作坊上。 (3) 创新管理方式落后。企业家虽然在创业的初期付出了艰辛, 但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 过去那种小作坊式、家长式的管理方式已不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

4 加快新疆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思路

4.1 加强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投入

政府要积极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 尤其要扶持落后地区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也要积极加强自身的信用管理, 努力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级, 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在获取资金后要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 合理有效地利用资金。 (1) 要购买必须的硬件设备, 为创新人员提供必要的创新环境, 保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 (2) 要引进、改造和消化吸收技术, 这些投入是使新疆小微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少走弯路, 提高创新效率, 在消化吸收这些知识技术的基础上, 实现二次创新和再创新, 提高创新能力。 (3) 要与外部机构进行合作创新, 这类支出有助于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模式, 形成强大的产业集群和企业联盟, 优化创新资源的配置, 提高创新资源的使用效果。 (4) 要加大技术创新人力资本支出, 特别是培训支出。

4.2 建立完善的小微企业服务体系

大力加强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培育一批能够为企业创新提供有效服务的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服务机构通过有偿与无偿服务为小微企业随时解决创新和发展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1) 积极建立小微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如建立小微企业情报体系, 收集疆内外与小微企业有关的各种经济、技术信息, 建立小微企业信息中心, 定期公布市场的最新发展动态, 向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方面的计算机软、硬件和咨讯等信息。 (2) 创办小微企业发展研究中心。该中心在小微企业发展中主要起协调各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政府之间的关系, 为小微企业提供管理培训、信息和技术帮助。 (3) 建立中介组织。为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信息、咨询技术、人才培训等全方位服务。帮助为小微企业创新有偿服务的中介机构尽快进入现代服务业市场, 更好地为小微企业创新提供各项服务。

4.3 拓展融资渠道、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体系

(1) 要加大政府对新疆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政府应该从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给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以优惠和扶持, 从而调动小微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2) 要加强政府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与融资服务的力度。政府应该建立专门为新疆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和信贷担保制度。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主要是由于贷款风险大, 银行不愿意给他们提供贷款。政府可以参照西方国家的做法, 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制度, 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 使他们可以以较低的筹资成本获取技术创新资金。 (3) 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新疆小微企业应积极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等途径将资本渗透到金融证券业务领域, 获得更多的资金。

4.4 开拓发扬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思路

(1) 经济上给实惠。把扶贫资金、银行信贷资金、项目资金以及地方发展资金捆绑起来, 统一调配, 向少数民族企业倾斜, 向少数民族聚居区倾斜。 (2) 调整创新结构。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 结合地区优势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优势, 为他们出主意、想点子, 提供创新发展思路, 帮助他们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科技创新。 (3) 鼓励和支持开展创新的少数民族企业, 把他们作为先进典型进行宣传, 通过先进带动、典型引导, 宣传示范, 带动整体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

摘要: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国务院把“提升小微企业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新疆的小微企业要抓住这一有利的机遇, 充分发挥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优势和特点, 发挥出地缘优势中的桥头堡和中介作用, 通过创新进一步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 为促进新疆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本文通过调查, 指出新疆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存在的问题, 提出今后的发展思路。

关键词:新疆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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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府该怎么做[N].中国经济时报, 2012-02-16.

[3]刘泉红, 刘健.国外中小企业政策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J].中国经贸导刊, 2011 (19) .

发展草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 第9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金融发展,草根金融

一、小微企业金融发展现状

总体而言, 小微企业金融发展的成效是显著的。首先, 中国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在持续改善, 金融服务供需失衡状况有所缓解。例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在不断增长, 增长速度在不断提高;其次, 支持小微企业的各类金融机构发展迅速。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发展迅速, 很多商业银行也纷纷成立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再次,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在提升。而我们对于小微金融的监管体系已经开始形成一些雏形, 其标志就是我国所有的省市都已经成立了地方金融办公室。同时, 小微金融的基础设施也在不断进步, 例如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支付体系的建设等都在提高;最后, 国家对中小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工信部和统计局等四部委在2011年7月联合出台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重要政策, 对我们进一步增加针对性, 对小企业、个体户、农户这样一些微小经济体的金融支持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统计基础。同时, 2011年10月12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也专门研究确定了9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

二、小微企业金融发展难的症结

(一) 金融体系结构失衡, 难以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自2011年以来, 央行收紧银根, 抑制通胀, 同时相继又爆发了欧洲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债务危机, 以及其他国际国内经济结构的因素, 使得我国经济运行增加了一些困难。这样, 对小微企业发展也产生了一些新的困难。

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结构主要以大中银行为主体, 以大中型企业及有政府背景机构为主要服务对象, 以大中城市为主要服务区域, 基于正规财务报表和充分抵质押物来运作, 它并不适用于草根经济体系的小、散、弱、多、缺少抵质押物, 几乎没有正规财务报表以及新陈代谢快的特点。因此, 金融体系结构失衡严重制约着小微企业的发展。

(二) 金融机构缺乏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内在动力

1、小微企业规模小、信息观念淡薄, 导致银行融资慎之又慎。

小微企业规模小, 经营风险大, 银行贷款的风险管理责任追究日益强化, 使得许多基层银行存在“惜贷”心理。小微企业信用观念薄弱, 还款意识淡薄, 银行更愿意贷款给信用良好的大型企业。此外, 个别小微企业还恶意抽逃资金、悬空银行债权, 造成信贷资金流失, 严重损害了小微企业的信用水平。

2、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

大量小微企业缺少信用评级, 个人信用的经济价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开发, 致使担保公司的担保杠杆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银行主要只跟有限的国有担保公司合作, 既限制了其他担保公司的发展, 也不能满足不同企业的担保需求, 以至于小微企业难以获得相应贷款。

3、金融产品单一, 不适应小微企业融资要求。

目前, 银行面向小微企业的信贷品种极少, 金融产品既不贴近市场, 也不贴近客户。同时, 银行在贷款选择上也容易从主观上忽视小微企业业务。同时, 小微企业类型多样, 经营模式灵活多变, 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异, 传统的服务产品及服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促进小微企业金融发展政策建议

(一) 增加草根金融机构数量。

就总体而言, 中国金融机构总量是不足的, 但具体而言, 大金融机构是有余的, 而中金融机构稍有不足, 小金融机构则严重不足。为满足小微企业的发展, 我们应重点建设以小微金融机构为主的草根金融体系。具体是:引导大型国有和股份银行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适当发展中型银行, 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商业银行设立分支、跨域、兼营小微型金融业务;鼓励邮储银行、农信社要坚守基层, 服务小微型金融的方向;大力发展新型的小微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小金融机构, 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 使草根金融机构又好又快发展。

(二) 创新多样的草根金融产品。

创新完善间接融资的金融产品, 发展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型、微型信用贷款;延伸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来拓展小型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 积极改进完善中小版、创业板的证券市场, 改进扩大全国性的新三板市场, 同时积极探索创建大区性的第三板和第四板市场, 同时, 试点以省或者临近数省为单位的区域性股权流动市场, 实现本地企业股权在有限的范围内挂牌交易;扩大发展小微企业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 逐步降低小微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工作;积极探索发展中小型融资担保机构, 发展多样的农业农村保险。

(三) 建设多层次草根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地域广、人多, 如果每个人贷款, 怎么进行监督?小金融机构发展速度迅猛, 又如何进行监管?这些问题对于我们国家现在的监管体系而言, 无法达到良好的效果。因此, 应倡导实行多层次的金融监管体制, 地方政府要承担起监管实际工作。北京市是全国唯一的金融管理工作局, 是正式的政府机构。

(四) 加强政策支持。

财税政策要秉承动税优于补贴, 风险优于事前的贴息。尽量减少低效的财政贴息, 增加公平平等、高效的减税和经营后期损失的分担机制。适度放开小微贷业务的呆坏账, 调整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货币信贷政策方面, 要放宽草根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 提高不良贷款率容忍度, 实行差别利率, 鼓励对小金融长期的实行适度的保底。实行差别化的信贷规模控制, 既要继续控制信贷总规模, 又要保持总规模增长幅度不要高, 但是给小金融、小企业的贷款可以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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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小微企业发展概况分析 第10篇

关键词:规模,产业布局

小微企业投资小起步快, 成为开设公司的首选, 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显示, 南通88848个整体法人单位中, 企业法人有75311 个, 从规模上来看,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总数达72882 个, 占据了96.8%的比重;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达1591387人, 占据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2.4%。经过长期发展, 小微企业已成为南通市经济发展的基本细胞及主体细胞, 小微企业的发展与南通市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

一、小微企业发展基本概况

表1 是按根据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数量概况。制造业是小微企业最多的行业占据了小微企业总数的42.9%, 批发零售业居于第二占据了34.7%。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为1591387 人, 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2.4%, 制造业从业人员达960852 人, 占全部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0.4%;批发零售业达242455人, 占全部小微从业人员的15.2%。在企业数量上租赁和商务服务、建筑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分别位居三至五位。

注:金融、教育没有按规模划分, 因此仅反映部分情况。部分产业未列出。

从从业人员上看, 由于产业布局的影响南通市制造业、批发和零售、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众多。值得注意到的一个趋势是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从业人员位于第五位, 这也意味着战略新兴产业的逐步发展。但总体来说, 小微企业虽然数目众多, 吸纳的从业人员数量较少。尽管小微企业起步容易但其资本薄弱抗风险能力差, 如果不能抓住市场机会并逐步成长转型很有可能就无法继续生存。而大型企业数量虽然稀少, 但是资产庞大, 因此吸纳的从业人员居于第一位。

二、小微企业资产与营业收入情况

在资产及营业收入方面, 在表1中所展示的小微企业分行业的资产和营业收入情况中,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647.0亿元, 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的33.2%。位居前五位的行业是: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这些产业代表着传统的地方优势产业。

从营业收入上看, 小微企业的营业收入为9647.1亿元, 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47.9%, 位居前五位的产业分别为: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及仓储业。总体来说同行业的企业数目、资产总额规模相当。其中制造业的收入达到7179.52 亿元, 居于第一位, 远远领先于位居第二的批发和零售业。虽然投资总额不高, 但是整体经营状况较好。

三、小微企业地区分布情况

在小微企业的地区分布来看, 各个县区发展抢眼, 不仅在数量上超过崇川、港闸、新开、滨海等区域, 营业收入也大大领先。通州区的小微企业法人达10363 个居于首位, 其从业人员、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也都居于领先地位。而如东、海门虽然数量居次但营业收入较高。崇川区拥有最多的2396个小微企业, 数量上在十个区域中排名第六, 但是由于所从事行业的特征其营业收入却远落后于其他县区仅高于港闸区和新开设的滨海园区。

小微企业发展抢眼, 侧面的反映出私营经济的繁荣。但也给我们留下一些思考。首先, 从发展效益上看, 尽管小企业数量众多, 但是从吸纳就业人员、营业收入、资本投资上看, 其资产收益比不高。其次, 从企业成长上看, 近年来由于国际贸易需求下降、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出现了一批企业倒闭破产的情况, 小微企业首当其冲。最后, 从行业分布上看;南通地区小微企业仍然主要集中于传统的制造业、商务服务等技术含量较低的行业中。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中最为灵活的企业组织模式, 如何促使小微企业在地方经济发展中逐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引导其行成促进地区产业发展的有效因子, 这是未来需要思考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加里·皮萨诺, 威利·史.制造繁荣——美国为什么需要制造业.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4.

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分析与对策 第11篇

小微企业是一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贡献了超60%的GDP,50%的税收,更是提供了85%的城乡就业岗位。可以看出,小微企业无论是从企业数量、注册资本、就业甚至科技创新方面都在一国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面对全球后经济危机时期经济增长乏力以及投资风险加大导致的国外需求不足,叠加国内经济增速的下滑,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销售市场萎缩等多种外部因素,使得小微企业面临比以往更严重的发展壁垒,生存环境不容乐观。与此同时,原本在市场竞争中就优势不足的小微企业在资金、劳动力以及技术创新等方面都存在诸多的成长障碍。

由于中国正处于低速增长和结构转型相结合的新时期,小微企业面临了“两高两难两门”的困境,即成本高、税负高;用工难,融资难;玻璃门,弹簧门。

在阻碍小微企业发展的诸多因素中,“融资难”问题历来都是制约国内外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2012年,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1.58万亿元,同比增长16.6%,增速比大型企业高8个百分点[1],表明小微企业对资金需求的迫切。

据全国工商联调查显示,目前我国95%的小微企业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为社会创造的价值相比较而言,明显不匹配。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小微企业自身经济实力不强,规模有限,大多为劳动密集型,所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利润低,因而对资金的需求较大。而银行考虑到小微企业上述特点,并且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使得银行为规避风险容易将更为稀缺的信贷等金融资源向大型企业倾斜,尽量避免给小微企业贷款。第二是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虽然近年来我国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有所提高,但是在具体的实施当中缺乏相关补偿配套政策或者是落实不到位,与其他国有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在发展壮大的道路上还存在很多问题。第三是金融机构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体系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和信托等产品的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和经营状况等,均有待完善。各银行金融机构虽然大多数都挂牌成立了小微企业服务机构,但是却未真正落实到位,针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金额或种类较小、甚至缺乏相关的信贷产品,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难。

从小微企业的融资来源来看,处于起步阶段或规模较小的微型企业选择“向亲戚朋友借款”的比例(24.3%)高于小型企业(7.5%)。值得关注的是,相比经营期限在1年以下、资产规模在1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经营期限1~3年、资产规模100万~300万的企业的融资满意度较低。银行仍是小微企业融资的首选渠道,但依然存在较大改进空间。调查显示,在争取外部融资时寻找资金来源的优先顺序方面,有66.7%的小微企业主将向银行贷款排在了第一位。关于在向银行融资时所遇到的问题,“贷款到位时间较长”反映最为集中(45.8%)。

二、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模式及现状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是伴随其自身成长与发展过程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一问题在科技型企业中表现的尤为突出,这类企业虽然成长性高,但是企业成立时间短,实物资产规模小,人力资源流动性大,企业发展易受外部环境干扰,因此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对中小型科技企业来说,都难以获得,如果自有资金不足,这类企业便难以形成规模生产,从而抑制了新技术、新发明在实际生产中的广泛应用,相关行业的发展也会受到限制与阻碍。因此解决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特别是这一类成长性高,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问题,便能将科技力量及时转化为生产力,推动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目前,受到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的影响,小微企业在面临经营压力加大、成本上升、税费偏重以及自身创新乏力等内外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小微企业也在探寻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融资模式。尽管目前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仍以间接融资模式中的银行贷款为主,但是随着政府小微企业发展力度的加大,相应的税费减免政策的实施、民间资本投资规模的加大、资本融资模式的改革以及其他融资融资模的创新,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可以通过政府扶持、商业银行贷款、政府及民间融资性担保机构贷款、资本市场融资以及其他融资模式发展现状分析等几种途径获得融资,具体途径见下图。

图1 小微企业融资途径

三、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对策与建议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融资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在政策方面和金融融资服务上的帮助,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有很多的改善空间。

(一)国家政策方面

首先,在立法方面,我国需要加快立法步伐,努力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将小微企业发展的各个项政策能通过立法的形式被固定下来,加强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减少小微企业政策性风险。立法的目标从纵向来看需要完善法律体系,从基本法到各级条例都应有清晰明确的表述,从横向来看应是鼓励竞争反对垄断,鼓励科技进步和新产品的研发。[2]

其次,在融资方面,政府应根据小微企业不同时期的不同需求展开多角度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在企业创办阶段给予税收的优惠;在发展的阶段给予其信息的支持帮助介绍天使基金的介入,同时引入担保公司以方便企业的融资;在成熟阶段,鼓励和帮助企业从市场融资,比如小企业债券和创业板股票市场。

再次,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对于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贷款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并且政府应积极帮助小微企业和科研机构及大专院校的协作关系,以小微企业作为试验田,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提高小微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最后,加大公共产品的投入,政府应提供更加良好的公共产品并且降低现有公共产品的使用成本,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来降低运输成本和开拓市场,简化手续以降低进入成本。

(二)创业引导基金方面

由于在经营中存在高度的信息不对称性及不规模经济效益,因此小微企业风险较高,若资金完全靠市场配置将会造成很大的资金缺口。因此,引入政府的融资支持和资本支持是必要的。但是单纯的政府支持存在众多问题有限的政府资金无法满足众多小微企业的全部资金需要;另外,政府直接支持小微企业,容易造成资本利用效率低下和权利寻租的问题。因此应把直接支持改善为间接支持,和私有资金及金融中介机构合作,一是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更多的私人资金支持小微企业。二是借助金融中介机构和私有资本,有利于减少权力寻租行为。

(三)商业银行贷款方面

从银行融资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一个主要的方向,银行贷款有期限稳定利率较低以及信誉可靠等等优势,但是小微企业由于上文所述原因却从银行争得贷款却相当困难,为了更好地更好的占领这个市场同时为小微企业服务,我国商业银开始使用多种新兴融资方式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服务。

首先是知识产权融资。需要一个良好的良好并且健全的知识产权制度,提高知识产权的质量,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简化登记制度。切实提高每个知识产权的资本质量。同时应健全知识产权质押信贷制度,建立多层次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其次,因该按照市场原则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方法,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适合我国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方法,因此要逐步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市场,以方便交易,同时也便于制定知识产权交易规则,便于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并能规范服务行为,为知识产权更好的金融资本结合提供服务。再次,我国应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制度,目前我国动产担保存在很多问题,表现在银行接受度低,打折律高,难以执行和易损失的问题,而知识产权一旦有良好的回购协议就可以避免上述问题,因此有着良好的前景和金融媒介作用。最后,知识产权也可挂牌做证券化的方式来提高融资效率,小微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方式可以进一步获得资金支持,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融资服务,有利于小微企业的稳定、持续的发展。

(四)资本市场融资方面

1.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票据)融资模式方面。通过前文我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以及集合票据融资模式的分析,发现我国小微企业面临以下问题:

(1)小企业集合债的市场建设尚处于起步方面,市场流动性差,认知程度低,是市场的发展仍需政府的大力支持。

(2)小企业集合债自身特征带来的风险监控难度大、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例如,由于集合的债务主体为复数,需要对每个债务主体都进行监管,监管成本以及信息披露成本高以及对优质小企业的甄别和测量难度通常较大等问题。

因此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债券的健康发展,我国需要从健全市场机制,落实配套措施,增加担保信用等方面入手,通过政府的信息介绍,和承销商的组织协调,将有盈利能力,风险相对较低,有较好偿债能力的优秀中小企业集中起来,进行公开发债,以提高债券总体信用,同时因多家公司参与,分摊担保承销费用等成本,降低总体融资成本,以突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

2.创业板上市方面。首先,政府应降低目前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门槛,目前中小板块和创业板块的中小企业的连续盈利能力已经营业的存续期有着明确的界定同时对股本的发行有着严格的要求,这阻碍了中小企业通过股权来融资的途径,因此适度的放开是有必要的。同时,适度扩大我国创业板及中小板的规模。最后,完善政策和法规,用以防止对于股价的操纵和不正当竞争的出现建立合理的退市机制的将清除不良的企业,保护投资人利益,使资金流入真正优秀的企业。

(五)其他融资模式方面

1.融资租赁模式。由于社会各界尤其是小微企业对于融资租赁模这种新型融资模式还不甚熟悉,政府应加大宣传的力度使中小企业对于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与银行贷款购买固定资产的传统融资模式的区别有明确的界定,以杜绝因而小微企业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如集资购买设备,造成企业流动性下降的问题。同时,融资租赁业务将会涉及法律、财会、贸易及机械、电气等专业的知识,银行或是资金融出方及小微企业熟知这类知识的人才储备较少,这严重制约了该融资模式的发展,我国应大力培养高素质有用处的专业人才,并且交叉学科和方向的建设也是必不可少的。其次,我国应建立完善的关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解决当出现权益纠纷时,用法律来保障无论出租方还是小微企业的合法利益;最后银行或事出租房就融资租赁业务本身来说,应该掉业务模式、产品经营服务模式单一的问题,加大对于转租租赁、售后回租租赁等多样化的服务模式。

2.产业链融资模式。产业链融资的核心在于解决银行和企业的矛盾,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一般企业的矛盾,以及小企业内部的矛盾。为解决这些矛盾应建立产业链行业监督机制,用以监督产业链上个企业是否有信用问题,以提高整个产业链的信用等级,提高银行贷款的可能。签署长期的合作合同解决核心企业和一般企业的矛盾。同时建立小企业互利互信的基础以使产业链融资变得方便可行。[3]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OL].http://www.pbc.gov.cn/publish/diaochatongjisi/3172/2013/2013012416034

4491526726/20130124160344491526726_.html..2013-01-24.

[2]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OL].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5057 /n11588014/n15609354/15621560.html.2013-9-1.

[3]中国证券网.银行与PE联手 广东出现新型产业链融资平台[OL].http://www.cnstock.com/v_news/sns_bwkx/201309/2729185.htm..2013-09-05.

新疆小微企业发展问题研究 第12篇

一、小微企业的界定和特点

(一) 小微企业概念界定。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国际上一般以企业人数、资产总额来定义小微企业, 但各国又因各自发展水平、角度不同而定义不一。根据2011年7月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新修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首次把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 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 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比如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等。小微企业概念的提出有利于政府明确重点, 出台更有针对性、时效性的优惠政策, 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力度。

(二) 小微企业的特点。

小微企业基数庞大, 如果仅从数量上考虑, 小微企业占据了中小企业群体中的绝大多数, 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它们普遍生产规模较小,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种类较单一, 只在特定区域有一定市场份额, 并且带有鲜明的地域产业特点。在地域分布上, 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小微企业在数量和发达程度上远远超过中西部地区。与大中型企业相比, 小微企业雇员人数少, 经济基础相对薄弱, 相当一部分企业利润水平较低, 自我补充流动资金的能力不足, 生产稳定性差, 持续经营能力弱, 重置投资能力较低, 维持简单再生产或积累足够资金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时往往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一旦遭遇外部不可预知的风险, 常面临资金链断裂而难以生存, 生命周期较短。

二、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困境成因分析

(一) 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1、小微企业发展历程。

20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 是乡镇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黄金期, 其背后的原因是国内产品的普遍短缺;九十年代中后期, 出口带动开始成为经济重要推动力, 依靠中国廉价的劳动力, 沿海地区造就了大量的加工出口企业及配套小微企业。步入21世纪后, 小微企业的发展出现了诸多问题, 尤其是在2008年金融海啸以及2011年欧债危机等内外综合因素影响下, 小微企业发展举步艰难, 其生存发展面临巨大挑战。

2、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1) 小微企业基本概况。小微企业与劳动者就业、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 涵盖了国民经济各行业。小微企业的密集程度决定着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 小微企业越发达的地区, 城乡居民的工资收入和财产收入就越高。数据显示,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有1, 023万户, 占企业总数的99%, 提供了85%的城乡就业岗位, 最终产品和服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 上缴税收占全国企业的54.3%。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意义。尽管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但由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等原因, 带有明显的弱势的经济特征。

(2) 小微企业发展面临严重考验。目前, 随着国内劳动力、土地成本的上升以及人民币的不断升值, 原有的这些优势已逐渐消失, 内需、外需都开始出现增长乏力迹象, 小微企业面临着再一次转型的压力。

(3) 政府不断加强政策支持。小微企业不仅是吸纳就业的主要载体, 而且多以服务业为主, 对于经济转型有重要意义。自2012年10月12日国务院推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9条财税、金融政策等之后, 11月17日,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通知, 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上述政策的出台对小微企业未来发展将得到更好的政策、法律、税收、融资等方面支持。

(二) 新疆小微企业发展困境成因分析。

小微企业在2011年经历了不寻常的一年, 由于小微企业面临恶劣的生存环境, 前所未有的融资难, 并且全方位进入高成本时代, 2012年1~7月份全国中小企业总体利润率不足3%, 低于一年期存款利率, 长三角、珠三角的许多企业出现停工甚至倒闭, 同样新疆小微企业面临着再一次转型的压力。造成小微型企业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主要包括:

1、企业自身原因。

由于小微企业主的素质普遍偏低, 企业本身在经营管理、技能、经验等方面存在着较为严重不足, 并且很多小微企业盲目追风, 热衷于利润丰厚的行业, 不能集中精力在本行业精耕细作, 企业没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造成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不足, 加之本身抗风险能力的天然欠缺, 很多小微企业在面临较大环境变化时难以为继, 生存艰难甚至被迫倒闭退出。

2、客观因素变化。

新疆小微企业生存艰难也有一部分外在客观因素的影响, 表现在: (1) 人民币大幅升值、欧债危机以及美国经济低迷导致的外需不振, 内需增长乏力, 导致销售受限; (2) 由于现在作为劳动力主力军的“80后”、“90后”就业观念变化、待遇等方面要求逐年升高等原因造成新疆小微企业用工越来越难, 人力成本逐年增加。而对于新疆小微企业来说, 工资成本上升同时意味着用工的不稳定性, 这是新疆小微企业难以承受的; (3) 由于新疆小微企业规模较小, 采购批量小, 议价能力低, 加之通货膨胀背景下造成原材料成本增加等综合因素影响, 使得新疆小微型企业生存发展危机重重。

3、政策制度方面。

为了促进新疆小微企业的发展, 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多次出台针对新疆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制度, 但改革力度还不够, 新疆小微企业面临的政策环境依然存在诸多痼疾, 如税费负担依然较重、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及融资难等。

三、促进新疆小微企业发展对策建议

(一) 企业层面

1、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一是突出经营主业。面对复杂的形势, 新疆小微型企业应该稳住心态, 做自己最擅长的产品, 突出主业, 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从追求产品数量到追求产品质量和品牌, 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跨越;二是完善企业制度。新疆小微型企业应该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使企业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 明确角色分工, 各司其职, 共谋发展;三是主动转型升级。在战略选择上要与战略新兴产业靠拢, 提升企业竞争力。

2、加强人才建设。

一是培养人才。在采用人才激励等措施引进人才的同时, 对本企业现有的管理人员、工人要加大培训力度, 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工人的操作技能, 使企业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二是储备人才。在高校中发掘品德优秀的在校生建立自己的人才库, 作为企业的后备人才, 每年向其提供一定的费用, 助其完成学业, 待学生学成后为企业服务。

3、推动创新发展。

新疆小微型企业应该坚持内涵发展, 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一是联合创新。同行业新疆小微型企业之间可以联合起来搞创新, 在节省成本的同时共同分享创新成果, 实现企业实力的提升, 提高在行业内的整体地位;二是产学研结合。与高校、科研院所结成战略联盟, 共同研发新技术, 开发新产品, 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提升企业的竞争实力。

4、拓展融资渠道。

新疆小微企业不能只盯着银行, 要拓展融资渠道。一是间接融资。事先要了解银行的放贷政策及放贷倾向, 有的放矢地主动接触大型商业银行或地方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 为放贷机构介绍自己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 并提供合格的财务报表, 争取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二是直接融资。到证券市场、股权交易市场、融资租赁市场等进行融资, 或引进战略投资者。

5、强化信用意识。

注重自身信用的积累和维护, 树立良好的守信用、重履约的企业形象, 为获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创造条件。

(二) 政策制度层面

1、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完善。

各级政府机构将已经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推动出台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不断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建立小型微型企业分类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务必把已经确定的各项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好, 还要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 不断提高政策措施落实的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和创造性, 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和技术改造支持, 进一步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缓解融资困难, 促进中小企业不断提高装备水平和创新能力。同时, 切实为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积极引导小型微型企业不断提升生产和管理水平, 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打破行业行政垄断, 营造公平发展环境。

国务院于2005年出台的明确鼓励民资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等六大领域。但在实践中, 民间资本很难进入这些领域, 为此2012年7月26日, 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 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分工至各个部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0多个部门分别承担相关任务。同时, 新疆政府要为小微企业营销公平发展环境, 一方面应加强行政部门的自身建设, 规范行政执法, 增加政策法规透明度, 加强行政监督, 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另一方面应建立有效的企业维权机制, 如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在政府部门设立小微企业便捷申诉通道, 发挥行业协会在维权方面的作用, 为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等等。

3、建立小微企业服务平台, 完善小微企业服务体系。

在“十二五”期间, 建设一个从上到下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包括要建设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同时, 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还应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就业基地建设。新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经过十年建设取得了重要成绩, 但仍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现实需求, 主要表现在:网络覆盖面低, 区域差异大, 机构能力弱, 服务质量低, 公益性服务无法满足企业需求等。新疆地方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 在不断增加财政投入的基础上, 按照“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原则, 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发展模式。新疆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应提供培训、咨询、维权等免费服务, 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增值服务。

4、推动利率市场改革。

目前, 中国的利率体系中存在着“利率双轨制”, 即以商业银行体系目前依然实施的存贷款管制利率为一轨, 以规模不断扩大的市场融资利率为另外一轨。在这样的情况下, 由于贷款给大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利率基本相同, 但后者风险明显偏高, 因此银行均以大型企业为主要放贷对象, 小微企业则很难拿到贷款, 在紧缩时期更是被彻底“断粮”。

5、继续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 深化税费政策改革。

新疆政府应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新疆小微企业的重要意义, 不能仅考虑短期财政支出的“小账”, 还要考虑社保支出、社会稳定、长期经济发展的“大账”。要继续加大对新疆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 同时整合分散在各个部门的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6、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缓解融资难题

(1) 加强和改善大型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对新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各部门联合推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推动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的制定和贯彻落实, 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明确新疆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求, 细化对新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深化工信部与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战略合作内容, 加强和改善对新疆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促进小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建立小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制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券。

(2) 建立政策性银行。建立政策性银行从银行制度层面解决新疆小微企业融资难。在中国, 有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诸多政策性金融机构, 但迄今没有专门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银行。德国、日本等国家都设立了专门的政策性银行, 专门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 新疆小微企业需要更多的政策性金融扶持。一方面这些企业为新疆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就业;另一方面在以公有制为主体、政府主导作用很强的经济体制中, 新疆小微企业基本上属于民营经济, 处于弱势地位, 因此很有必要给予支持。

(3) 大力发展小型微型金融。首先要改革金融监管, 大力发展适合新疆小微企业特点的专业化经营模式。我国监管部门应鼓励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建立大规模的微型信贷网络, 利用市场化手段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实践表明大力发展小贷公司、村镇银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可以为新疆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 监管部门应在适当控制风险条件下进一步鼓励这些机构发展。尤其是推动小型银行的建立。

对于新疆小微企业来说, 在全球经济疲软、债务危机层出不穷、国内经济结构调整进入困难期, 转变发展方式, 提高创新能力, 提高新疆小微企业造血功能, 抓住政府多方面的扶持政策措施的机遇, 发展壮大自己必将对推动新疆整体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摘要: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新疆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新疆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当前新疆小微企业生存发展依然艰难, 面临着经营成本上升明显、订单减少和资金链紧张、融资艰难等困境。鉴于此, 应进一步加大对新疆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促进新疆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小微企业,困境,扶持

参考文献

[1]马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府该怎么做[N].中国经济时报, 201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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