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等职业教育改革

2024-07-08

民办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精选12篇)

民办高等职业教育改革 第1篇

收录日期:2012年4月28日

民办高等教育经过近30年的发展, 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效地弥补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的教育资源短缺, 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培养了大量的人才, 但目前与公办院校相比, 仍在办学基础、办学条件、办学规模以及社会影响和认可度等方面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为此,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民办高等教育应调整发展思路, 从盲目追求生源数量转向注重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特色, 充分发挥民办高等教育办学机制灵活的特点, 优化课程体系设置, 积极探索民办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道路。

一、民办高等教育课程体系设置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 课程体系设置结构不合理。

目前, 大多数民办院校的课程体系设置源自公办高校模式, 有的甚至直接照搬, 忽视了民办院校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学生基础和接受能力相对较差的客观因素。有些课程缺乏相应的师资, 但为了完成教学任务, 往往不是该专业的教师勉强予以承担, 其结果必然是“教师教不了, 学生学不会”的局面, 直接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 课程体系设置选修课比例不足。

民办院校师资队伍一般都是专兼结合, 专职教师大都是刚刚毕业的研究生, 教学经验和知识层次欠缺, 而外聘的兼职教师, 多为公办院校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教授, 则因其不稳定性, 无法保障授课任务, 这种情况下民办院校只能基本完成必修课程的教学, 根本无暇顾及选修课的开设。选修课的开设注重扩大学生的专业视野, 为其今后的专业理论学习提供丰富的知识积累, 这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提高其对知识驾驭能力的有效途径。由于民办院校客观上存在不利因素的制约, 往往是教学计划中的选修课要么是没有相应的教师授课而直接删除, 要么是大大减少选修课的课程比例, 显然这种课程设置忽略了学生学习的个体差异, 剥夺了学生对课程自主学习的选择权, 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 课程体系设置偏重应用型课程。

民办院校由于缺乏足够的国家财政支持, 从而生源数量的多少以及毕业生就业率的高低成为其生存的前提条件。为此, 民办院校的专业设置势必要符合市场对人才类型的需求变化, 并根据市场人才需求的热点来选择相应的专业和课程设置, 这种专业和课程设置的市场化导向就决定了应用型课程在民办院校的教学计划中占主导地位, 忽视了高等教育应以提高学生整体素质, 使其在智力、能力和道德上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

二、民办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

民办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符合学校自身的办学定位。首先, 民办院校应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结合自身现有的办学条件、办学基础进行准确的定位, 如课程设置突出综合性和灵活性、专业设置的可持续性和科学性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长期性和层次性等方面着手, 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 同时应避免学校定位的盲目攀比、随意拔高和脱离实际;其次, 民办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要有所突破和创新, 以课程体系设置科学合理、特色突出、富于创新为人才培养目标的依据, 以重点培养适应我国经济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具备社会责任意识强、素质高、具有一定创造能力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原则, 即努力体现人才培养的个性化、专门化的“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社会需求人才。

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培养类型, 即培养什么类别的人才;其次是培养层次, 即人才培养的规格和标准。从人才培养类型来看, 民办院校大都定位于应用型人才,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7年颁布的世界教育分类标准, 应用型人才与学术型、工程型人才相对应, 应用型人才是指能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所从事的专业社会实践的一种专门的人才类型, 主要从事一线生产的技术或专业人才, 因此根据民办院校目前的办学条件和生源质量, 其人才培养类型定位应选择具有一定技术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特别是面向新兴产业、新兴职业的人才培养, 准确定位, 这样才能扬长避短, 毕业生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从培养层次来看, 民办院校应注重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个方面的发展, 以培养知识面较宽、基础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创造能力较强的人才标准。努力实现人才培养的多层次和多规格。另外, 民办院校不应仅仅局限于学历教育, 同时还可以积极开展各类准学历教育, 如自考助考班、帮助社会在职人员通过集中学习取得高等学历以及进行各类职业培训教育, 如企业在职人员职业培训等。

三、推进民办高等教育课程体系改革,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一) 课程体系设置要突出特色, 构建多样化课程体系。

一般而言, 高等教育课程体系是由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以及实验和实践课组成, 民办院校的课程体系设置不仅要考虑到自身的客观条件和学生基础, 更要充分体现课程设置的灵活性、选择性和多样性, 不断优化课程体系结构, 实现学生培养的课程模块化, 即搭建公共基础课模块体系、专业基础课模块体系和能力素质课模块体系, 理论课难易适当, 实践实验课贯穿于整个理论教学过程中;同时, 民办院校通过与社会企业单位合作共建等方式, 积极开拓校外实践实习基地, 并积极引导学生在校期间考取各种职业资格证书, 如外贸从业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导游证、计算机等级证等, 突出学生素质培养, 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另外, 课程设置多样化也体现在民办院校在充分发挥现有教学资源的基础上, 认真规划选修课的开设, 建立完善的课程选修制度, 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 培养学生个性化发展;最后, 民办院校还可以充分利用方便快捷的信息网络技术引进精品网络课程资源以补充课程数量, 优化课程结构。

(二) 课程体系设置要与师资队伍建设相结合。

哈佛大学前校长科南特曾经说过:大学的荣誉不在于它的校舍和人数, 而在于它一代教师的质量。一个学校要站得住, 教师一定要出色。民办院校师资队伍力量不足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如何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知识结构合理、学历与年龄层次协调的师资队伍对于民办院校课程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至关重要, 因此民办院校一方面要加大力度招聘一批学历层次高、年富力强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充实队伍;其次也可以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资源, 如企事业单位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公办院校的高层次人员进行授课, 同时要多渠道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民办院校是培养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因此特别需要“双师型”教师, 一方面要通过引进和外聘等方式;另一方面也要积极鼓励和培养本单位的现有教师向“双师型”靠拢。通过加强师资队伍管理, 逐步提高教学质量, 保证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研究等各个环节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宗旨, 最终形成一支在知识、年龄、职称、类型等方面体现层次性、梯队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的科学合理的民办院校师资队伍。

(三) 课程体系设置要加强质量监控。

课程质量监控体系保障了各个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落实, 民办院校应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定位要求, 制定体现人才培养个性化特色的教育质量标准, 实施督教、督学和督管一体化的督导机制, 对每门课程从选课、开课、直到结束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监控体系, 主要内容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进度执行、教材的选用以及教师教学资料的准备和岗前培训等环节, 课程教学监控手段可以通过听课、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等方式收集信息, 对教学质量信息进行比较分析, 及时向相关教学管理部门反馈, 对于出现的问题要迅速地解决或提出应对方案, 以此来控制和调动涉及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各种内外部因素, 以保证整个课程教学活动的质量;其次是制定校、系、教研室三级课程评价标准, 完善标准课程、重点课程以及精品课程三级体系建设, 标准课程是三级课程体系的基础, 旨在保证所有课程均要达到既定的标准, 若不能通过, 则要么取消该课程的设置, 要么立即进行整改直到达标;重点课程是具有本校特色和优势的课程, 是根据标准课程建设进度和人才培养的提升来确定;精品课程则是重点课程建设基础上确定的高标准课程, 不仅体现了民办院校教学质量的大幅度提升, 同时也对授课教师和教学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将极大地推动整体课程建设的进度, 实现课程建设层次的提高。

摘要:民办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民办院校课程设置现状, 本文提出深化课程体系改革, 实现民办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关键词:民办高等教育,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1]郑坚, 杨万清.民办本科院校构建特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 2010.1.

[2]葛学敏.关于民办高校课程体系改革的几点思考[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 2010.11.

[3]周山泉, 王立志.对民办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定位的思考[J].成人教育, 2011.4.

陕西民办高等教育考察报告 第2篇

(国家教育部

《中国高教研究》杂志社,北京

100816)

摘要:陕西民办高等教育与公办高等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切切实实成为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教育创新方面成果丰硕。同时,陕西民办高校仍积极探索教育思想、教育理念,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探索符合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新思路。作者最后就教育创新问题提出若干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陕西民办高等教育;教育创新;政策性建议

教育创新的有益尝试1984年西安培华女子大学成立,标志着改革开放以来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开始。经过18年来的艰难历程,全省在教育创新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目前已有民办高校及高等教育机构66所,在校生15万人。陕西省民办高校从无到有,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现已形成固定资产15.3亿元,其中仪器设备价值2.61亿元。实验室918个,计算机16810台,语音室251个,图书252.1万册。学校占地面积9906亩,校舍建筑面积238.6万平方米,占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民办高校4所,占地面积在150—1000亩的民办高校11所。1997年以来,全省共有37所学校因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办学条件良好、办学规模大、管理科学严格、教育质量高,社会信誉好,被省教委评为“明星学校”。西安翻译职业学院等5所民办高校在校学生人数每所都超过万人,有的已近3万人,占全国万人以上民办高校总数的50%。西安翻译职业学院、西安外事职业学院、西安欧亚职业学院、西京职业学院、西安思源学院等民办高校已成为全国民办高等学校中的“超级大校”。陕西民办高等教育之所以发展迅速,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各级领导重视支持,省内高教资源丰富。陕西是高教大省,有42所普通公办高校,在职教师2万多人,退休教师1万多人。省内和周边省市区每年有近百万高考落榜生可以为民办高校发展提供充足的生源。而一些热心教育事业的民办教育家、实干家,大胆进行教育创新,不断研究和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则是他们成功的主要原因。教育创新的丰硕成果

1.在教育思想、教育理念上的创新成果显著。

进行教育创新,首先要坚持和发展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教育思想。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同时要十分注意研究和解决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探索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规律,更新教育观念,确立与二十一世纪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教育观和人才观。

陕西民办高校积极探索教育思想、教育理念,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探索符合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新路。

1996年,西安外事职业学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七方教育研究所,接着西安欧亚职业学院成立了素质教育研究所,2000年10月西京职业学院召开了第二阶段发展模式研讨会。

西安外事学院董事长、院长黄藤认为,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中国的民办教育是在民办教育理论准备不足、条件不够成熟的历史条件下,凭着办学者的热情、勇气和历史责任感,顺应历史需求和教育发展规律,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开拓出来的一条新路。但是,当民办教育实践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进入到更高发展阶段的时候,就迫切需要系统、深入的理论支持,迫切需要教育理论的科学指导。针对民办教育的发展现实,他们提出了“校无大小,教无高下,学无长幼,育无国界”的教育理念。他们把七方教育研究所建设得更加开放,分别在西安、上海、北京设立了三个分所,吸纳了一批高层次的研究人员协同进行学术研究。七方教育研究所计划每年出版一套开放性的七方教育研究丛书,每年定期编辑《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报告》。目前,已有《外国私立教育》、《中国民办教育政策分析》、《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模式》、《国外私立教育评估研究》、《中国民办教育史》、《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报告》、《中国民办教育导论》等7部著作定稿,今年正式出版发行。他们还设立了“七方教育研究基金”,创办了《民办教育研究》杂志。2.在教育体制与运行机制上的创新成果突出。

进行教育创新,关键是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制。要扫除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努力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益,优化教育结构,扩大教育资源。

陕西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民办高教发展的新体制。在省一级成立了民办教育管理中心,有专门机构,有编制,有计划,有活动,使民办教育发展有专门领导机构来抓,有力地促进了全省

民办教育的发展。

许多民办高校结合自身实际,积累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其中包括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快速决策机制,自筹资金的资本运作机制,自主办学、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引进人才的自主聘任机制,按劳分配的激励机制,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等等。

3.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方面进行创新。

4.在队伍建设方面进行创新。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创新,培养大批高素质人才,离不开学校领导和教师的辛勤工作。陕西省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革命化的干部任用标准,着重加强民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目前全省民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学历基本达到本科以上,有一批年龄在35岁—45岁左右的博士、硕士生成为办学的骨干。5所万人以上民办高校院长的平均年龄为48岁。高学历、年轻化的领导班子为民办高校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民办高校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民办教育实干家,思维敏捷,具有创新和开拓精神,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5.在加大对外开放方面进行创新。

进行教育创新,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加大教育对外开放的力度。要密切关注世界教育发展的大趋势,在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教育传统的基础上,积极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借鉴世界上先进的办学经验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西安欧亚职业学院面向世界广泛进行国际交流,已与法国、美国多所大学联合,互派学生。

西京职业学院在扩大国际交往中,目前已与加州人文大学、悉尼大学、加拿大列治文大学、新加坡义安理工学院、新加坡商业学院、香港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关系,并与美国塞乐文考试中心合办国际工程师认证培训,与美国cisco公司思科网络学院合办国际网络工程师认证培训,与美国微软公司合办微软认证系统工程师认证培训,与荷兰adobe公司合办中国认证平面、视频、网页设计师培训,与君悦酒店管理集团合作开设国际酒店管理专业,同时正在与比利时世界知名企业杨森公司磋商开办医药学院。

6.在大力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方面进行创新。

进行教育创新,必须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大力提高教育的现代化水平。要通过积极利用现代信息和传播技术,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

我们在所到的几所民办高校中,实地看到这些学校都在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大力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7.在为当地经济和社会进步服务方面进行创新。

最典型的是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学院设有五系、一部、一校、一中心,服装系、艺术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社会科学系、培训部、中专学校、自学考试辅导中心。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以服装艺术设计为主干专业,并根据国家对人才的急需开设广告设计、艺术设计、室内装饰工程、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法律、财经、文秘等本科、专科、大专预科、中等专业40余门类。学院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高、中级职称以上者占80%。

学院重视并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已与美国洛杉矶国际服装学院、日本文化服装学院、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服装艺术学院、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艺术纺织学院联合办学,互派师资和留学

生,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办学特色鲜明,专业设置贴近社会需求,已与全国8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固定的人才培养就业协议,毕业生连年供不应求,多数已成为企业和单位的专业技术骨干及领导干部。

学院地处秦汉古都咸阳,咸阳是我国重要的棉纺织基地。咸阳市委、政府将办好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纳入经济结构调整计划,要将办好这所学院为龙头,进行产业改造,创造品牌的中心环节,除了拨地700多亩以外,还贷款3.7亿元,帮助该院引进最先进的制衣工艺和设备,以改变过去有布无衣的现状。这所学院开始为振兴经济做出贡献。

教育创新中若干政策性建议

教育创新是个动态的进程,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尽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社会及有关部门对民办高校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国家现行政策对其支持力度不够,民办高校发展极不平衡。一些学校的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生源质量参差不齐,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学科建设有待加强。

为了促进民办高等教育进一步创新、发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在考察后我们提出了以下一些政策性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认识。

民办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公办高等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民办教育的发展,推动了教育体制改革和创新,增加盘活了教育资源,扩大了教育规模,培养了大批社会急需人才,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当前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民办高等教育在科教兴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社会上现在对民办高等教育存在相当不了解,包括家长、学生、用人单位。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加强舆论宣传。而要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要靠决策层,要靠民办高校自身的发展,要引导各界人士用宽广的眼界来观察和认识民办高等教育。所谓宽广的眼界,一是要有历史的眼光;二是要有国际的眼光。从历史的发展上,我国民办教育有着悠久的传统,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它必将进一步发展。从国际范围来看,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一直到今天,世界高等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一些国家政府将发展私立高等教育做为缓解财政困难、社会压力和市场需求的一项国策;因而积极扩充和引入私立高等教育机制,如哥伦比亚、日本、菲律宾、比利时、巴西、孟加拉、荷兰等国在私立大学或院校就读学生人数均达50%以上。日本原有高等院校(包括短期大学)525所(1960年),到1980年增至863所,在新增加的438所院校中,337所为私立高等院校。世界各国的经验应该为我们所借鉴。

2.实行优惠扶持政策,强化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

建议各级政府要将民办高等教育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给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以同等待遇。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投资民办高等教育。民办高校可通过社会赞助、捐资、投资等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对向民办高校捐款的单位或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税收减免;民办高校享受同公办高校同等的国家统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对民办高校分为非盈利与盈利两种类型。对非盈利民办高校实行免税、对盈利类型的民办高校按政策规定交税。金融机构应加大对民办高校的信贷支持,根据民办高校的实际,加大商业信用融资力度,适当放宽贷款期限,允许民办高校用校产进行抵押或相应提供信誉担保。民办高校后勤服务实体享受国家和省市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有关优惠政策。对民办高校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土地征用享受国家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优惠政策。

建议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高校的发展,对招收计划内国家统招学生的民办高校,政府在经费许可情况下应给予一定的补贴。

3.依法保障民办高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民办高校队伍建设。

民办高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社会保险、参加社会活动等方面应与公办高校同类、同层次教职工同等对待。教职工在民办高校工作期间,连续计算教龄和工龄。民办高校教职工的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参照公办同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照公办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标准条件、申报程序和评审办法组织评审。民办高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评选先进、乘车购票等方面与公办高校同类、同层次学生同等对待。民办高校的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所实施的助学贷款。

切实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民办高校可以面向社会自主聘用教职工。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到学校任教或从事其他工作,由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公安部门负责审批落户。也可按“户口不迁,身份不变,来去自由”的原则进行管理。民办高校的教师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可以相互流动。公办高校的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可以到民办高校兼职。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民办教育人才培养基地。依托公办大学建立培训学院,加大对民办高校管理者、教师的培训力

度,加强学校的人力资源开发。

要鼓励民办高校引进外籍教师,采取优惠政策吸引留学人员到民办高校任教。

要鼓励民办高校引进外籍教师,采取优惠政策吸引留学人员到民办高校任教。

4.要经过考核按条件支持民办高校“专升本”。

支持民办高校申报创建重点学科、试点专业、名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科研项目。

我们所调查的几所民办高校,都强烈要求“专升本”。我们认为要从实际出发,有关领导部门要考虑并批准他们的申请要求。因为这有利于他们的招生、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有利于企业家到民办高校投资。

5.民办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是调整、巩固和提高,创建一批能带动整个民办教育发展的名牌民办高校。

要进行结构性调整,优化布局结构,扩大办学规模。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引导民办高校进行优化组合,适度压缩学校校数,集中力量把已具有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民办高校做大做强做优,形成集中优势和特色,打造知名的教育品牌。陕西省教育厅计划经过引导和支持,到2005年,使陕西形成10所万人以上规模和10多所具有自主颁发学历资格的民办高校。这对全国其他省市也可以作为借鉴。

6.民办高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特别要提高质量意识,将教育教学质量真正做为进一步发展的生命线。

要不断进行管理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建立并完善内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考核、奖励等规章制度,加强教育理论与教学研究,不断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

7.大力改革自学考试内容、方法,完善自学考试制度。

8.建议加强民办高校管理机构的建设。

目前全国不少省市对民办高等教育管理机构大都是按照教育部机构设置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管理民办高等学校设置,高教司管民办高等学校教学,相当多的人认为需要进一步理顺。而陕西则不然,在教育厅下成立了“社会力量办学管理中心”。这一“中心”有专门编制(9人),它是事业单位,同时根据教育厅的授权又有行政职能。我们走访的六所民办高校,对这个机构反映很好。这一机构办事效率高,为陕西民办高校发展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我们认为,为了促进全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民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重要问题,建议认真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切实解决领导体制中转换的障碍,以利于民办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责任编辑:刘永刚]

收稿日期:2002-12-1

民办高等职业教育改革 第3篇

关键词:美国私立高教民办高教现状与问题对策

一、美国私立高等教育成功的主要经验

1636 年, 哈佛学院在马萨诸塞州的坎布里奇建院,这既是美国高等教育的发端,也是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开始。[1]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美国已成为当今世界上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私立高等教育也雄踞世界榜首。美国名牌大学多为私立大学,使得各国学生都努力争上私立大学。美国的私立大学有哪些特点,发挥了哪些作用, 是很值得研究学习的。

(一)法律支撑

在美国私立大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 完善的教育立法、有效的政策落实对于私立大学的存在和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成为美国私立大学蓬勃发展的决定因素。1791 年的《权利法案》奠定了美国高等教育多元化、多样化的基础, 为私立大学的存在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管理体制

从教育管理体制来看, 美国联邦政府对私立大学的发展进行宏观引导, 实施间接管理。政府并非事无巨细, 只是从全局大方向出发予以引导, 不介入私立大学的具体事务, 更不干涉私立大学内部的管理。可见政府赋予私立大学的权利是很大的, 私立大学很少受到政府部门的控制。

(三)经费来源

现代美国学校教育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政府拨款;另一个是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筹集部分资金。美国联邦政府对私立高等教育资助的主要目的有三点:①促进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适应工农业生产的发展;②通过向学生提供贷款和津贴,资助适龄青年入学,做到教育机会均等,促进教育大众化、民主化。

二、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现状及问题研究

(一)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

1.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认识不统一

首先,大家对于民办教育的认识还都只停留在宏观层面,主要认知还是来源于春秋时期开始兴起的私学上,忽略了民办教育一直不断地在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发展与进步;其次,作为与公办教育相对应的体制,其在制度上、管理上的所表现出来的不同,不被大多数人接受和认同。

2.民办高等教育自身体制仍需完善

民办高等教育在教育制度创新发展的今天,对其自身的软件、硬件设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身体制还需要进一步改善。1)发展规模普遍偏小。以山东省2003年的调查统计来看,在全省139所民办高校中,规模过万的学校只有一所。[2] 2)管理不够规范。一些学校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收取高额的学费,教学质量不能保证。

(二)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

1.民办教育政策法规滞后于民办教育的发展

从目前来看,由于私立教育发展非常迅速,政策发挥滞后于实践。[3]由于缺乏严格的政策法规的指导,下决定时往往无法可循,决定者的主观臆断常常占据主导地位,很容易造成最后决定的不客观性。

2.办学思想不端、缺乏科学管理

1)办学思想缺失

由于民办高校在经济上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式,有些举办者将学校视为营利机构,办学动机不端正,功利性较强,办学不是为了培养人才,而是以获取某种利益为目的,导致教学投入不足、教学管理不够严谨、教学计划和大纲不齐全、缺少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等等,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给民办高校带来了极为不良的影响,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因此,民办高校要健康发展首先必须端正办学思想。

2)内部管理亟待规范。

目前,民办高校普遍存在家族式管理、企业式管理等,缺乏民主和监督。例如,有些学校董事会形同虚设,有些董事会则常常不恰当地干预校务,举办者与办学者之间矛盾尖锐;人事安排上出现了“近亲化”的倾向,甚至有些办学者把学校视为己有,经费随意领支,手续不全,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等等。

3.师生待遇得不到保障

1)学生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权利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3 条明文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然而,由于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尚不成熟,社会认可程度还不高,使得民办高校的学生在享受待遇上仍然无法与公办高校的学生相提并论,这从毕业证书的实效性、学籍管理、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国家拨款对贫困生的资助、户口的隶属关系等方面可见一斑。

2)教师的待遇也得不到保障

《民办教育促进法》虽然法律上规定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但由于对民办高校教师在任职、休职、辞职、免职、一般权力、处罚条件等方面没有细化的规定, 使得民办高校教师的医疗保险、住房、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问题往往不能得到有效解决。[4]

三、美国私立高等教育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启示

(一)加强政策扶持,完善法律环境

制定和完善有关的政策法规,迅速改变法规建设滞后于教育发展的局面。通过立法,鼓励社会各界和公民个人出资办学,保证举办者、学校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民办教育举办者的办学行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只是对民办教育的主要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在措施上还显得不够具体,很难成为一部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母法。

(二)科学化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并按照规章制度自主管理。规章制度是现代教育管理的基础和基本依据。现代教育管理理论认为,无论是针对教育对象还是针对教职员工的规章制度,都不是为了束缚管理对象,让管理对象就范,而是为了让管理对象分清群己的界限,懂得行动的准则。[5]

(三)建立多样化的筹资渠道,保证资金链畅通

雄厚的经济实力是民办教育生存、发展的基础。民办教育发展到今天,只有高起点、高投入才能吸引学生,也才有大的发展。建立多样化的筹资渠道,保持稳定的经费来源,是民办高校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基础薄弱的我国民办高校更加需要建立多样化的筹资渠道,从而保证稳定的经费来源。学校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待问题,建立多元化的经费来源结构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刘娜,刘苏华,吕英芳.美国私立大学的概念、特点与功能[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3(6):47.

[2]于龙斌.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当代教育科学,2004(7):26.

[3]宋恩荣,吕达.当代中国教育史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384.

民办高校“高等数学”课程改革初探 第4篇

首先,学生的基础知识较差.因民办高校的招生范围为“二本”及以下,在招生情况方面已经和同类高校产生了成绩上的差异.根据对某校学生的高等数学成绩调查,有50%左右的学生的数学成绩属于中等偏下水平,由此可见学生的基础知识较差,能力较弱.针对这样的学生,仍然采用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显然成效不大.

其次,高等数学学习课时不足.高等数学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逻辑性,民办高校为了加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缩短了高校高等数学的理论学习课时.另外,教学内容陈旧和教学方法传统.长期以来,大部分民办高校使用的教材和公办高校的教材相同,教材内容的体系相对较为陈旧,仍保持着传统的教学模式,着重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和逻辑思维,而忽略了对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现有的教材不能满足现代高校教育发展的需求,更不能满足民办高校改革的需要.

最后,教师素质有待提高.民办高校的教师多为外聘公办院校的教师.在教学上多会受到公办院校教育体制的影响.注重课堂理论知识的灌输,忽视教学在实际中的应用问题.使高等数学的教学仍保留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上.

二、民办高校高等数学教学课程的改革

首先,教学课程体系需要改革.民办高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为出发点,以培养民办高校学生的全面发展,掌握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较高的综合素质为最终目标,结合民办高校开设的专业课程的需要构建适用于民办高校的高等数学课程体系.在改革计划时突出课程的基础性和应用性,同时还要结合学生的专业课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研制出较为合理的数学课程教授目标.在教学过程中,除了注重学生基础理论的掌握,还要培养学生利用掌握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另外,教学方法需要改革.第一,实现课前预习.在讲授新课程之前,通过与各班级课代表的沟通把需要讲授的新课内容传达给学生,使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预习并把疑问和难点之处标记下来.第二,课堂内容要精选讲授.课堂是教师讲授课程知识和学生接受课程知识的重要平台,对于学生预习时存在的困惑进行讲解,和学生达到良好的互动.此外,选用最好的课堂内容教授方法以获得课堂教授效率的最大化.第三,对基础知识点进行讲述,使学生对此知识的产生和应用有深刻的了解.利用伏笔法来讲解重要的数学概念,并使学生的发散思维得到充分的展示.选择一些能够展现所学知识的发展思维的内容,使学生在各个过程中充分展现他对于所学知识的应用,在各种氛围下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对高等数学知识的渴望.最后,结合建模思想,培养应用能力.要求在讲授数学理论知识时,根据知识的特点创设相应的问题情境,再利用所学的知识来解决创设中的实际问题.此方法是把高等数学中的抽象问题转化到实际的生活中进行解答,使问题可以快速地得到解决,同时培养了学生对于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

最后,改变考试方式.首先,考试观念需改变,由之前的考核学生的书本知识转变为考核学生的个人能力.其次,考试试卷内容要改变,由传统的课程试题向实践和创新方向转变.

三、结束语

从民办高校的高等数学教育的现状,我们总结出了民办高校在高等数学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改革的方向,顺应这个方向并结合民办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民办高校的高等数学课程的改革成了必然的趋势.通过以上对于课程体系、内容和教学方法以及教育手段的改革,来解决现在高校高等数学课程存在的问题,同时提高高校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最终实现民办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邓建国.民办院校《高等数学》分层次教学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1(16).

申办高等职业学校(民办)办事程序 第5篇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原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教计[1993]129号)

办理收费:无

收费依据:无

办理流程: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受理申办材料,省教育厅派专家考察,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报省政府审批

办理时限:每年的9―11月份受理,下2月底前答复

办理材料:申报材料中须提供以下材料

1、向省政府申请的请示和可行性论证材料;

2、申办者情况;

申办者为非国有企业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的,需出具法人执照、资信等级证明、现业务经营范围及办学意向等方面的背景材料,两个以上组织合作办学的需有合作办学协议。

申办者为公民个人的需出具身份证明、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3、申请筹办民办高等学校的请示和所在地市政府初审意见;

4、拟筹办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包括学校名称及地址、学校宗旨、培养目标、规模与专业设置、学制、招生生源面向等;

5、用地意向证明或有关用地权属证书;

6、建校资金及其验资证明,办学正常经费的数量、来源渠道及其证明文件;

7、临时租用土地、房舍和实验实习设施、图书资料的契约。

8、已具备的办学条件及拟筹办民办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规划及其资金投入计划,基本建设规划需出具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建设单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9、学校章程;

10、实行董事会制度学校的董事会章程和董事长、董事名单及各自的资格证明文件;

11、校长人选及资格证明;

12、拟聘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专职教师名册(包括姓名、年龄、专业、职称、现服务单位,现所在学校人事[师资]管理部门同意调出或兼职的聘用合同);

13、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

相关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略)

2、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民办高等学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为了积极鼓励,正确引导举办民办高等学校,维护民办高等学校的全法权益,完善对民办高等学校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民办高等学校,系指除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组织以外的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自筹资金,依照本规定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第三条 设置民办高等学校要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与现有各类高等教育统筹规划,有利于高等教育布局、层次、科类结构的改善。

第四条 民办高等学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

第五条 民办高等学校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的人才。学校要建立共产党、共青团和工会组织,以及必要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第六条 民国高等学校及其教师和学生享有与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民办高等学校招收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纳入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国家承认学历。民办高等学校应对毕业的学生提供就业指导。

第七条 民办高等学校不得以营利为办学宗旨。其财产归学校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其收入应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学校进一步发展。民办高等学校的校办产业享受和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产业同样的政策。

第二章 设置标准

第八条 民办高等学校的设置标准,应有别于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从满足教学基本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地予以确定。

第九条 设置民办高等学校,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配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水平,具有高等教育工作经验,管理能力较强,并能坚持政党工作的专职正、副校长。还应配备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职学科、专业负责人。配备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与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的稳定的教师队伍。各门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1人。每个专业至少应有2名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学骨干。设置的专业数一般在三个以上;在校学生规模应达到500人以上,其中高等学历教育在校学生规模应不少于300人。在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土地和校舍。校舍一般应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含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校系行政用房及其它用房五项,供不应求建筑面积参考指标为:文法财经类学校每生10平方米,理工农医类学校每生16平方米。占地面积应满足校舍建设用地和供学生体育活动的场地。按所设专业和学生人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和适用图书。实验课及实习条件应达到各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要有与建校相应的建设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建校、办学费用由申办者自行筹措,并需有关部门审核、验资。其资金数额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条 自行筹资建设校舍尚有困难的民办高等学校,允许租借现有合适的校园或其它单位的适用土地、用房从事教学活动,但须有具法律效力的契约。长期租借外单位适用土地、房屋等设施满足办学需要的学校,其筹办启动资金的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一条 民办高等学校不得租借以下房产做为校舍:

1、简易建筑物;

2、危房;

3、从事政党教学活动的中小学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校舍;

4、其他不适于教学活动的房屋。

第十二条 民办高等学校可以利用其他单位的实难、实习设施和图书资料,但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设置专科层次的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本科层次的民办高等学校,其标准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设置申请

第十四条 民办高等学校设置分筹办和正式建校两个阶段。达到设置标准要求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建校;未达到设置标准要求的,可以先申请筹办。筹办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批准筹办的民办高等学校可以招生,但不具有发放高等学历教育文凭的资格。学生学习结束后,可由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书,也可以参加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学历资格考试或自学考试,合格者发给毕业文凭。学生考试合格率达到70%以上,并已基本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以申请正式建校。

第十五条 申请筹办民办高等学校,由申办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同,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参照本规定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补充规定进行评议,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民办高等学校正式建校,由申办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抄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十六条 申请筹办民办高等学校须报送以下材料:

1、学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建校方案(规模、专业设置等);

2、建校资金,办学政党经费的数量、来源渠道及证明文件;

3、学校章程;实行董事会制度的学校,还须报董事会章程和董事长、董事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4、已有办学条件和学校基本建设规划;

5、其他有关文件。

第十七条 申请正式建校要报送以下材料:

1、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

2、正式建校的可行性论证;

3、资金数量、来源及证明文件;

4、学校组织机构,领导班子、教工队伍情况和骨干教师名单及其职称、专业;

5、学校规模、学制、招生专业、人数、生源面向;

6、批准筹办学校的结业学生参加自学情况;

7、已有校园、校舍建筑面积、图书资料及教学仪器设备情况。

第四章 评议审批

第十八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当年的民办高等学校设置申请,逾期申报,转至下一办理。

第十九条 民办高高等学校的设置申请,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式审查后,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委托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对申报程序不符合规定、申报材料不完备、基本办学条件未达要求的设置早班,国家教育委员会暂不委托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并及时通知申报者。

第二十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论进行审批,并将结论意见通知省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一 条民办高等学校从批准正式建校至达到计划规模,期限为5年。

第二十二 条民办高等学校校名要根据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名称的有关规定确定,一般应与其办学层次相符,同时须在校名前冠以“民办”二定。批准筹办的民办高等学校的校名,须在校名后加注“(筹办)”字样。

第五章 管理

第二十三 条民办高等学校由所在地广泛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十四 条民办高等学校长的任免,须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二十五 条愉办高等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应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并须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 条民办高等学校招收学历教育的学生,应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并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录取。举办助学性质的非学历教育班,入学资格考试可由学校自行组织。

第二十七条 民办高等学校不得办分校和设校外办学点,也不得将本校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未经筹办阶段而地接正式建校的民办高等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其首届毕业生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率低于70%的为不合格学校,允许第二年再次申请验收,再不合格,则改为筹办学校。参加考核验收合格的学生发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学习证明。

第二十九条 民办高等学校依所国家法规和政策,享有下列办学职权:

1、制定和修改学校规章制度;

2、设置校内管理机构;

3、聘任校长、教师、职工,确定教职工工资收入标准;

4、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对教职工和学生给予应有的奖惩;

5、享有国家赋予高等学校的有关优惠政策;

6、设置、调整专业;

7、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精神,确定和高速学费标准;

8、接受捐赠、资助;开展对内对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9、兴办校办产业,进行科技协作,开展社会服务;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章 变更与调整

第三十条 民办高等学校的变更分为更改校名、培养层次等;调整分为撤销与合并。民办高等学校调整和变更,均须按申报设置学校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一条 民办高等学校调整,由学校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学校负责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下处理校产。

第三十二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民办高等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顿、停止招生的处理。情节特别严惩者,报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予以撤销。

1、未经批准,擅自筹办、建校招生的;

2、乱发学历文凭的;

3、管理不善,办学秩序严重混乱,造盛誉良影响的;

4、教育质量严重低下的;

5、严重违背办学宗旨的。国家明令撤销的民办高等学校,校长应负责对其在校学生妥善安置。必要时,可请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协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学校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包括校舍、场地等,除依法返还给创办人部分外,均归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用于发展教育事业。

第七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有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规名称】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文 件 号】教计[1993]129号

浅析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 第6篇

【关键词 】教育评估

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是根据高等教育的目标,运用有效可行的手段,对高等学校教育活动及其有关因素进行系统描述,并在此基础上对其状态和价值做出判断,从而推动教育活动不断优化的过程。

一、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的背景

时值今天,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發展尚处雏形,诸多民办高等学校自身定位模糊,有关民办高等学校专门的政策法规、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相应的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体系也未建立;特别是民办高等学校在高校分层分类中被划为三类本科院校,致使在与同类院校竞争中处于劣势。在此环境中,民办高等学校无法迎合机构以外的社会利益团体,因此急需产生完善的民办高等教育评估和认证体系,以及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民办高等学校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强化和提升民办高等学校的社会价值。

二、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的现实意义

评估是由价值和标准而引生的,因此评估是对被评价对象的价值判断。由于我国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具体表现为:办学自主性;办学主体是政府以外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办学经费自筹:师资缺乏;生源不足社会定位偏向于职业导向,以就业为主;办学水平层次较低等。因此,在对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时,首先应建立完善的、专门的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和制度体系,以适应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

首先,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是全面提高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对于树立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意识,确立教学工作在高校居于中心地位,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和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次,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有助于民办高等学校理清办学思路、明确社会定位。开展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多元主体参与评估,可以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梳理办学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和办学定位。有助于树立服务社会、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提升民办高校的社会价值。

三、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1.应构建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体系、制度和政策

由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还处于低层次状态,因此还没有独立的专门的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体系、政策和制度。现行的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仅仅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以及相关规范。由于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办学差异较大,办学宗旨、目标、以及社会定位都存在异同,公办高校办学水平远远高于办办高校办学水平。因此在借用普通高校教育评估的方法、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时,会违背民办高校办学宗旨。并且会因为普通高校教育评估标准的过高,其评估结果给民办高校教育发展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因此,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体系、制度和政策的建立和完善,是正确、合理、规范的对民办高等学校进行教育评估的重要保证。

2.评估要符合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特点和发展要求

分层分类是根据高校的办学特色、发展战略对高校进行教育评估,以促进高校特色办学。于是,分层分类成为教育评估的基础,但不是目的。民办高校在与普通高校竞争中被划分为三类本科院校,这对民办高校的发展形成了阻力,同时,民办高等学校也被告划分到职业、应用的范畴。这种社会定位也限制了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战略定位。

民办高校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因此市场性是其最大的特点。因此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是其自身制定发展战略的同时,融入了更多市场因素,这也形成了民办高校发展的特殊性,这也是民办高等学校形成和发展的内生规律。因此,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必须关注这一特点,制定适应这种特点的评估指标体系,提供与之相一致的评估信息,促进民办高等学校教育发展。

3.协调好政府、社会中介以及民办高等学校内部的关系

尽管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是以校内自评为基础的多元主体评估,但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的代言人,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评估确更具权威性和说服力。可以说,校内自评可以为政府和社会中介的评估提供较为真实的信息资料,在多主体介入评估的同时,产生矛盾再所难免。代表社会利益团体的社会中介会指责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不符合他们的利益和价值。民办高等学校教育为社会负责,也为政府负责。面对评估结果,政府具有最终的发言权,因此政府应合理的对待评估结果,为民办高等学校教育的发展排忧解难,理顺民办高等学校和社会中介的关系。通过发挥教育评估的积极作用,为民办高等学校教育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四、民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

1.教育质量外部保障组织体系

教育质量外部保障组织体系可由政府依法对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进行监督,同时,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社会团体,依法对民办高等学校进行监督,并对民办高等学校教育的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设性建议。

2.教育质量内部保障组织体系

首先确立教育质量保障指挥系统。由校领导和资深教师共同负责确定学校的教学质量管理的目标与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教学活动的政策性举措,指挥与协调学校关于教学质量管理的各项活动,总结学校关于教学质量保障活动的经验与得失。

其次,教育质量保障支持系统。开展质量宣传,创建质量文化,动员群众参与质量保障活动,必要时接受学校内有关质量评价争议问题的促裁,组织有关质量评价争议问题。

参考文献:

[1]王景英主编.《教育评价理论与实践》[M].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2]陈广桐等编著.《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评估》[M].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第1版

[3]John Brennan,Tarla Shah著,陆爱华等译.《高等教育质量管理》[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民办高等职业教育改革 第7篇

(1) 学生基础薄弱, 接受能力较差[1]

近年,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的入口变低, 特别对于民办高职院校而言, 注册招生使得学生入学变得更为简单, 但带来的很大问题就是相当一部分学生的数学基础非常薄弱, 有的甚至是零。这部分学生接受高数知识的能力非常有限, 同时他们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这就使得高等数学对于他们而言犹如天书。

(2) 缺乏学习动力, 厌学情绪高涨

民办高职院校生源素质总体不高, 不少学生学习成绩一直是比较靠后, 因而, 他们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信心, 总认为自己不是学数学的料, 肯定学不会。所以, 不学就不懂, 不懂就更不学, 从而进一步加重了厌学的情绪。

(3) 内容多, 课时少, 应用能力欠缺

现有的教学模式注重高等数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力求学生通过教师的讲解能建立起比较清晰的逻辑框架, 把概念定理吃透。这种授课模式不仅需要大量的课时去讲解概念、定理和解题方法, 也忽略了学生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近年, 各高职院校普遍加强了专业课程建设, 减少了公共基础课的教学课时, 这也加剧了高数课程内容多, 课时少的矛盾。

为了改善高数的教学效果, 使高数更好得发挥其重要作用, 我们必须从原有的教学模式中挣脱出来, 有所突破和创新, 加快《高等数学》教学改革的步伐。下面就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谈谈我对《高等数学》教学改革的一些设想。

1 主要的改革方向及改革措施

高职院校《高等数学》教学应以“以应用为目的, 以必需、够用为度”的原则设置教学内容, 因此《高等数学》改革的方向是要满足专业需求, 关注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 兼顾到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求[2]。因此, 高职院校的《高等数学》改革应从模块化教学开始[3]。

1.1 模块的划分

高职院校的数学教学一般只涉及到《微积分》、《线性代数》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为了更好的为专业服务, 通过对我校相关专业的调研, 我们将高等数学的知识点与专业课程的关系分析如表1:

通过以上分析, 我们将数学分为以下四个模块:衔接模块 (必修) , 主要介绍初等数学的相关知识, 通过该模块的学习, 使学生比较容易得从初等数学过渡到高等数学, 解决基础较弱的学生的知识衔接问题;基础模块 (必修) , 主要介绍一元微积分, 这部分内容, 是各专业所需的共性的知识;专业模块 (必选) , 主要包括以下七个内容:线性代数、常微分方程、空间解析几何、多元微积分、积分变换、级数、概率统计初步, 各专业选择相关的内容学习;提高模块 (任选) , 主要针对需继续深造的同学。

1.2 各专业需求模块

模块划分好后可由各专业教师根据专业需要选择教学模块, 比如下表列出了我校一些专业所需模块内容:

在教学实践中根据专业需要可对模块的设置和选择进行调整, 逐步完善模块化的教学内容体系。

1.3 其他方面的改革措施

1.3.1 教学手段的改革

目前, 我们大多数老师采用的均是传统的黑板+粉笔的教学手段。此种教学手段有一定的弊端, 课堂容量小, 学生视觉容易疲劳。我们将进一步尝试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多方刺激学生的感官, 节省课堂有限的时间。另外, 我们应该逐渐将Matlab等数学软件引进高等数学的教学中, 将教学的重点放在数学思想的学习、数学思维的培养和数学方法的应用上, 将复杂的计算交给数学软件去完成, 这样既能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又能培养学生用数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3.2 教学方法的改革

在授课的过程中, 结合学生特点, 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生对概念和方法的理解和掌握。比如, 抽象的概念形象化。以案例引入概念, 以问题驱动, 淡化论证。比如在讲极限时, 教材从抽象的形式极限概念讲起, 大多数学生感到难以掌握, 所以在介绍极限的数学语言定义之前, 可以列举具有中国传统文化表述极限思想的极限例子:“一尺之棰, 日取其半, 万世不竭”;李白在《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中的名句“孤帆远影碧空尽, 唯见长江天际流”, 当我们在理解无穷小量是以零为极限的变量时, 如果在脑海中能出现一幅“一叶孤舟随江流远去, 帆影在逐渐缩小, 最终消失在水天一际之中”这样的图景, 数学概念也就融合在这美的诗意中了。除此之外, 还可以多用数形结合法、口诀法、案例法等等, 让学生学起来比较容易, 也比较有意思。

1.3.3 教材的改革

现有的高职教材普遍强调高等数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难度较大。对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 本身难度就不能大, 因此我们需要一本真正适合民办高职院校的教材, 而我们现在编写的教材遵循“难度适合、突出应用”的原则。一方面, 按模块化设计, 在每一模块后增加了数学实验部分, 简化了教学内容;另一方面, 围绕具体案例展开知识点, 增加了数学文化和数学应用部分, 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 注重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3.4 考核方式的改革

改变现有的一张试卷定成绩的模式, 大量增加过程性的考核, 不同的模块由不同的考核方式, 重点考核学生用数学的能力。

2 主要的改革目标

模块化教学模式为学生提供了多层次、多种类的选择, 通过改革, 我们希望能够达到以下几点目标:

(1) 符合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认知规律:在讲授的内容和难度上有所取舍, 淡化基础, 强调应用, 在有趣的课堂教学过程中对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有一定的掌握。

(2) 更好得为专业服务:通过模块化教学避免了所有专业都学一样的内容, “按需来学”既提高了教学的实用性, 也解决了课时不够的问题。

(3) 转变学生对数学教学的传统看法:选择教学模块学习突出了“以应用为目的, 以必需、够用为度”的原则, 让学生能够感到“学有所用”, 能够做到“学以致用”。

(4) 培养学生数学思维, 数学素质:在每个模块讲解过程中加入相关知识点的起源、发展过程和应用实例, 培养学生学数学和用数学的能力。

总的来说, 我们要通过教学的改革将高数课程建设为既能满足专业学习和专业发展需要, 又能为培养学生数学思维, 数学素质发挥功能性作用。在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课业评价等方面不断创新的课程, 使高等数学能更好发挥其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刘自团, 杨旭辉.浅析民办高职院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 2008, 17 (1) :19-21.

[2]吴建祥, 王瑜.浅谈高职院校高等数学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11 (14) :18.

民办高等教育对民办高校就业的影响 第8篇

现阶段我国民办高校毕业生不容乐观的就业形势对社会产生了严峻的压力, 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隐性因素。因此, 提高民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是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本课题认为困扰民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重点在于如何在“质”的方面得到保证, 传统的就业率只能用数字来体现毕业生在就业上“量”的多少。而本课题将试图通过构建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评价体系来弥补单一使用就业率在毕业生就业评估层面上方法的不足, 采用薪酬平均值、工作稳定性、工作质量水平、职业发展这些标准来全面地衡量民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水平。具体来讲, 就是要让民办高校、毕业生、用人企业和政府部门这四个责任主体既要各司其职, 又要互相协调配合。首先是民办高校要创新办学理念, 改善办学条件, 使培养的人才与市场需求相吻合;其次是毕业生要在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上寻找到更多的就业机会;再次是社会企业要担当起必要的社会责任感, 为毕业生提供合适的就业机会;最后是政府部门应起到主导作用, 切实地提高民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自1999年全国高校扩招以来, 我国每年的高校毕业生都在呈几何形态攀升, 同时在科教兴国的大方针影响下, 为提升我国人才的整体竞争力, 国家政策允许和鼓励普通民办高校通过招收大量社会青年来对全国的高等教育进行补充。从数量上讲, 高等教育规模的大幅度增长使得我国在校大学生人数位列世界第一;从质量上看, 我国丰富的人力资源的高水平、高层次化推动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 实现了国家人才的战略储备。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总的来说, 现阶段我国大学生就业的整体形势有以下特点:第一, 毕业生基数庞大, 就业压力与日俱增。第二, 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显著。第三, 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呈高学历层次趋势。

鉴于民办高校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扮演的特殊角色, 影响我国民办高校教育质量的因素也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从民办高校的角度来看, 影响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原因应从下面几点来分析:第一, 高校学科设计不合理。实际的情况是, 民办高校学科结构建设未与社会专业人才需求相挂钩, 课程内容、教学形式也不具备与时俱进的特点, 忽视了与现实社会的相契合。第二, 高校教育理念误区。在相当一部分民办高校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之中, 对高等教育基本理论及国内、国外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等重大理论问题的理论储备明显不足, 在办学思想上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第三, 师资力量堪忧。第四, 盲目追求高就业率。对于就业质量不高的现象, 民办高校大学生自身也存在着一些主观上的原因, 毕业生自身素质是不容忽略的重要因素。从学习态度和就业观念上学生都应该值得自我反思。首先, 学习态度不端正, 知识储备不足。其次, 就业期望过高, 与现实境遇脱离。最后, 就业心理素质不强。

在不容乐观的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面前, 要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 促进和谐社会的健康有序建设, 真正的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是缓解社会压力的重要举措。维护民办高校的发展是民众、社会、政府共同的责任, 因此, 保证民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要从多个维度来考量, 为实现这一目标寻找到有效的途径和策略。具体建议如下:第一, 以民办高校的改革促进就业质量的提高。规范招生以保障生源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提高教学质量;专业设置将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加强就业指导;实行工学结合的“订单式”培养之路。第二, 以毕业生素质的提高促进就业质量的提高。提高民办高校毕业生的道德素质;提高民办高校毕业生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提高民办高校毕业生的心理素质;转变民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观念。第三, 以强化用人企业的社会责任促进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提高。第四, 以政府部门的管理和引导促进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提高。

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市场化, 使我国原有的教育体系发生了结构性转变, 多形式的教育模式和理念已成为了主流。民办高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异军突起, 部分地承担起了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增加大学生工作技能的使命, 为丰富社会教育形式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问题研究有着现实和理论的双重价值, 只有从当下困境中走出来, 毕业生就业质量才能得到实质地提升, 民办高校教育也才能对症下药, 促进民办高校在全国范围内的蓬勃发展, 为科教兴国事业做出贡献。

摘要:目前,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 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在新的形势下不断的调整, 并且伴随着全国各大高校扩招, 原本的“精英教育”逐渐向“平民教育”转变, 高校毕业生数量的连年上升导致了当前大学生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民办高校毕业生更是承受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如何提高民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日益成为各方关注、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在对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现状进行综合评估和实证调查的基础上, 全面分析影响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基本因素和内在机理, 提出了一系列提高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对策, 并以黑龙江省某学院为对象进行了个案分析。

民办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研究 第9篇

(一) 我国民办高校不同类型的现实需要

民办高等教育的资金投入性质应区分为投资和捐资, 民办教育机构由此形成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类型。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在性质上类同于事业单位, 不以营利为目的, 属于无偿资金投入;营利性民办高校在性质上类同于公司和企业, 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 属于有偿资金投入。我国制定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没有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资金投入性质进行严格区分, 都是基于民办高校属于非营利性组织的前提制定的。实际上, 我国大多数民办高校都属于投资办学的营利性组织。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陶西平2010年在《中国民办教育》一书中指出:“目前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多是基于捐赠办学的前提假设而制定的, 这实际上忽视了我国民办教育的主体是投资办学的基本特征。”这种“一视同仁”, 使营利性民办高校“搭便车”, 不仅不利于肯定和弘扬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捐资办学者的公益精神, 营利性民办高校投资办学者的权利和义务也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和监督, 而且使政府在管理过程中遇到重重矛盾, 从而必将影响到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 有助于使民办高校吸收更多的民间教育资本

将民办高校进行分类管理, 有助于保障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 从而使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向民办高等教育, 使民办高等教育走上良性的发展轨道。对于依靠学费运营的民办高校来说, 教育质量就是其生命线, 教育质量直接关系着生源的数量, 从而影响着学费收入及学校的运营。教育质量的高低取决于多种因素, 其中监管无疑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在民办高等教育的管理上, 美、日等国也经历了从不分类到分类、从不规范到规范的过程, 研究国外的管理制度及成功经验, 可为我们提供参考和借鉴。目前, 美、日等国已将私立高校分为营利性高校和非营利性高校, 并制定了有区别性的法律规范, 包括法人制度和产权制度、财税制度和财会制度等, 通过规范约束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为有效地保障了教育质量。在美国、日本等国家, 已出现大量的营利性私立高校, 有些已发展成为上市公司, 在保障自身健康良性发展的同时, 也成为国家高等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

(三) 有助于政府对民办高校出台更多可行的扶持政策

为了推动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 政府有意愿给予民办高校一定的扶持, 但是, 由于没有加以分类管理, 导致难以出台可行的扶持政策。一方面, 政府想加大对现行民办高校的扶持力度, 比如, 对民办高校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以及一定的税收优惠等;另一方面, 政府又担心给民办高校提供的扶持补助, 最终都进入了办学者的口袋, 而不能有效地投入到教育发展中去。在这种两难的情况下, 政府出台的“一刀切”扶持政策难以切实可行。具体而言, 对于想以非营利性运作的民办高校来说, 政府的扶持力度往往不够;而对于想以营利性运作的民办高校来说, 政府的扶持力度往往又有些偏高, 最终都没能扶持好。

二、对民办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的设想

(一) 对民办高校进行不同性质的分类

按资金投入性质, 可将民办高校区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类型。那么, 如何区分办学者的资金投入是捐赠性还是投资性的呢?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教育经济学专家王善迈提出了三条科学、可行的标准:第一, 办学节余或利润是归于学校还是举办者;第二, 举办者的初始投入和追加投入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学校还是属于举办者;第三, 机构办学终止时, 在财产清算和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是归于社会公益还是举办者。这三方面的资产如果属于举办者, 那么, 这样的民办高校则是营利性的;相反, 则属于非营利性的。需要强调说明的还有三点:首先, 民办高校的分类不能以举办者或出资者的动机或说辞为标准, 而应以其实际行为作为分类标准;第二, 民办高校的分类不能以其是否营利为标准, 事实上, 公立高校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社会服务也有利润, 但不应将其定性于营利性组织;第三, 民办高校的分类不能以收取学费的高低为标准。

对民办高校的法人属性进行明确分类, 首先要改变过去的将民办高校笼统按照捐资办学和非营利组织的前提假设。将营利性民办高校定性为企业法人, 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定性为事业单位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 分别在民政部门和工商部门注册。同时, 要明确规定两类民办高校的收益权和财产权, 营利性民办高校按照企业收益权和财产权的相关制度来设计, 享有收益权和财产权, 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则不享有收益权和财产权。

(二) 对不同性质的民办高校给予不同的财政支持力度

无论是营利性民办高等教育, 还是非营利性民办高等教育, 都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都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担负着培养专业人才的重要使命, 因此, 都应该给予一定的公共财政支持。然而, 从总体来看,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主要依靠学费收入, 财政支持所占的比重非常小。在办学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 民办高校只好扩大招生规模, 甚至无限降低入学门槛, 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抓生源、抓资金”上, 未能做到“以质量求生存, 以特色求发展”, 从而使民办高校难以走出“资金短缺→扩张规模→生源质量下降→教育质量差→招生困难→资金更加短缺”的恶性循环的困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2010-2020年》特别指出, 要健全国家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事业的扶持政策, 要求各级政府通过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的教育和培训任务, 借此为民办学校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财政支持, 也要考虑到民办高校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差别。营利性民办高校, 由于其收费较高且有权力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国家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可以相对小一些;非营利性民办高校, 由于其收费较低其且所有办学受益都归学校所有, 国家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应该相对高一些, 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三) 对不同性质的民办高校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 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享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而营利性民办高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由财税部门另行规定。但是, 针对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迄今未出台, 导致营利性民办高校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严重不符合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现状。但是, 从发展的角度看, 也不能对营利性民办高校取消税收优惠政策。首先, 教育投资具有先期投入大、组织成本和周期成本大、运行周期长、需要不断投入、投资效益相对低等特点, 如果没有适度税收优惠, 将无法吸引到足够的社会资金。其次, 适度税收优惠是各国政府扶持教育行业的惯常做法。

结合国际社会的经验, 可以对不同性质的民办高校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一, 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提供学历教育而获得的收入, 从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技术服务业务而获得的收入, 免征企业所得税;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同类收入则应按法定税率的50%或其他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二, 非营利民办高校举办业余培训班、进修班而获得的收入, 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同类收入则应按优惠税率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三, 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 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而获得的收入, 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同类收入可按优惠税率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其四, 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从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而取得的收入, 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同类收入可按优惠税率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他税种视情况调整。

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管理属于综合性的制度建设, 除了进行科学分类、给予不同的财政支持力度和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还应包括质量保障、资产管理、财务会计以及社会监督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 以确保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不断提高公共性和自主性, 营利性民办高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从整体上促进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分类管理是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重要方向, 一定要在政府的主导下, 积极稳妥地推进。

参考文献

[1]王善迈.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探讨[J].教育研究, 2011 (12) .

[2]沈剑光, 钟海.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与民办教育分类管理[J].教育研究, 2011 (12) .

[3]赵应生, 钟秉林, 洪煜.积极稳妥地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探析 (三) [J].中国高等教育, 2011 (10) .

试析广西民办高等教育政策 第10篇

一、广西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发展历程

广西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发展大致也可分为三个阶段:

1. 第一阶段:

允许、承认办学阶段 (1978—1986年) 。在这一阶段, 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教育政策发展的第一阶段, 从国家就民办高等教育颁布的政策法规可以看出, 民办高等教育的身份有了很大的改变, 由禁止到承认。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可惜的是由于某种原因, 这些政策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及运用, 这使广西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从起点上落后于其他省区, 而一些省区一开始就重视和抓住了这个机遇, 使它们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在这一阶段中, 由于广西也没有出台相关政策, 广西的民办高校数仍没有突破, 只成立了邕江大学, 它是广西第一所真正意义上的民办高校。其他也有桂南大学、九三工学院、广西智力大学、西江联合大学, 规模均在800~1 500人左右, 但获得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的仅有邕江大学。

2. 第二阶段:

鼓励发展、逐步合法阶段 (1987—2001年) 。由于民办教育发展的领军者陕西、湖南等省影响, 广西也开始意识到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性, 开始在一些重大会议和文件中提到了要开始发展民办高校。如199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条例》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但在内容上关于如何支持民办高校的发展上也没有具体的措施和操作事项, 广西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仍举步维艰。同年, 中国还进行了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 后来这些试点地区的民办高等教育逐渐由非正式演化为正式, 他们得到了更多的支持并成就了他们今天发达态势。

3. 第三阶段:

依法管理阶段 (2002年至今) 。在这个阶段, 广西开始制定一系列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 详细规范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收费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2004—2007) 》要求“各地教育结构布局调整增量部分应优先考虑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决定》 (2006) 从学校征地、审批程序、教师和学生权益等方面对民办高校做了规定。《广西民办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 (2008) 主要从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等对广西民办高等教育办学行为的规范性做阐述。为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 促进广西民办教育发展, 实现广西教育发展规划的阶段性目标, 《规划纲要》 (20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 (2011) 还从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内部管理、招生等具体细节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各类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 以补充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不足。

广西政府通过一系列鼓励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教育政策, 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资教育办学的积极性, 使广西民办高等教育在短短的几年内得到快速发展, 使得广西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成为广西高等教育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高校的合法地位得到初步确立, 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法制氛围初步形成, 它对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促进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发展, 塑造地区特色的社会文化, 培养社会各类人才, 促进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广西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不断丰富与完善过程中, 总结出以下几点经验: (1) 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开放的、创新的政策环境; (2) 良好的融资渠道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保证; (3) 高质量的政策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获得认可与支持的关键。

二、广西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存在的问题

广西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存在的政策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 政策辐射能力低, 民办高校分布、发展失衡。据统计, 截至2011年5月23日, 在广西12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中, 南宁的高等院校约占全区高等院校的42%。南宁是广西的政治、文化和教育的中心, 是对各种政策反应最灵敏、最迅速的地带, 相关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出台时, 她依托各种资源优势, 最先享受到政策的惠泽, 而其他地区也因为经济、区位等上的弱势被排斥在政策辐射的范围之外, 政策辐射力低造成了广西民办高校分布、发展的失衡。其次, 受政策影响, 办学层次低和社会认同度不高。虽然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但相关配套政策的缺乏, 也影响到了广西民办高等教育办学规范性, 民办高校办学层次低和社会认同度不高。如由于缺乏法律的规范, 个别学校出现变相收费等乱收费现象;为减少开支, 压缩课时、合并上课;通过非正规途径招引学生;收费高、质量低、找工作难等各种问题给社会逐渐形成了民办院校层次低的总体印象。最后, 相关融资政策缺乏, 融资渠道单一。同中国所有的民办高校一样, 由于民办高校不享受国家财政拨款, 广西的民办高校主要靠学费支撑, 走的是一条“以学养学”的艰难道路, 经费短缺、融资困难、来源渠道单一等问题困扰着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的改善和规模的扩大, 直至影响整个学校的办学效益。根据调查, 广西民办高等教育的资金来源主要来源以下几种渠道: (1) 民办公助。主要代表为邕江大学。 (2) 私营企业办学。主要代表是广西外国语学院。 (3) 合作办学。主要代表是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4) 教育集团的连锁经营。主要代表是广西英华国际学院。

三、完善广西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对策建议

1.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 建立公平竞争、合作共赢的政策环境。

2010年的《规划纲要》中提出“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制度, 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 拨付相应教育经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 所以不论是哪个区域的民办教育, 在政策、资金上都应受到同等对待, 落后地区理应得到合理的偏袒, 以平衡其与其他地区的发展落差。教育经济是以高等教育为基础, 通过对高校自身经济功能的强化促进高校与企业、大学产业部的联合与合作, 形成产学研相结合、教学科研生产一体化的经济实体, 它必然触碰到市场这条神经, 民办高等教育正是教育经济的最佳竞技场。所以, 无论是从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差距作考虑, 还是从教育市场角度出发, 都应该建立和完善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资金政策、人才支持政策等相关政策, 给民办高校一个合作共赢、公平竞争的氛围与机制。

2. 优化政策执行环境, 营造良好的政策执行氛围。

政策的执行, 可以说是将政策理想变为现实的过程, 它是政策方案兑现成现实的桥梁, 如果没有良好的、畅通的政策执行, 再好的政策方案也会大打折扣。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 有关民办学校建设、招生优惠政策、教师和学生权益保障等政策相继出台, 但由于政策执行问题, 严重影响到了政策制定的初衷。所以, 必须建立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商讨机制, 肃清教育政策执行的障碍, 避免各部门因职责不清、各取所需等问题而出现“越位”或“缺位”现象。同时, 对执行者进行必要的道德、责任意识教育, 辅之以强力的外界舆论监督, 才能内化政策执行者的责任意识, 从源头上遏制他们违法思想的滋生。当然, 适当的奖惩制度是不可缺少的, 因为它能形成对执行者约束, 增强政策执行效果。

3. 改善政策监督机制, 提高政策的可持续性。

政策监督是政策实施一个基本环节, 它贯穿于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等过程的始终。在其中的任何一个阶段, 参与者都很容易出现目光短浅、寻租、权力滥用等现象, 直接影响到政策制定的预设效果, 因此, 需要对政策的整个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以应建立内外沟通、上下结合的立体式监督系统, 同时加强舆论的监督力量和政策制定、执行、评估和监督全过程的透明度, 让民众能密切关注并加强监督, 从而防止政策失真现象。广西《规划纲要》也强调要它还强调将民办学校纳入学校办学质量监控体系, 强化对民办学校的督导和评估, 推动民办学校的规范办学。

4. 建立健全的政府财政资助政策。

高等教育是一项资金投入高密集型的公益事业, 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由于广西实体经济不够发达, 社会投资民办高校不足, 仍然需加强政府财政支持力度。《规划纲要》强调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制度, 拨付相应教育经费以解决民办教育资金上的困难。《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也充分肯定政府财政资助对民办高等教育建设推动作用。所以, 针对目前广西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相对较慢, 整体规模较小, 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比较薄弱, 难以满足我区对高级人才的需求, 因此, 建立健全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财政资助机制, 逐步缩小与公办高等教育在政府财政资助方面的差距。

参考文献

[1]邓光平.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政策分析[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柯卫, 刘铁.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规范化管理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0.

[3]潘启富.简论广西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与特点[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 2010, (1) .

[4]王芳.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政策建议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 2010, (18) .

浅析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现状 第11篇

一、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

建国五十多年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已突破完全传统意义上的学校教育。现代的高等教育模式正向着突破传统学校教育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人们提供更多、更方便的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方向发展。因此,民办高等教育在新的形势下迅速发展,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民办高等教育体系。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现已形成了数量多、规模大、速度快、类型多、生源广、市场适应能力强等特点。其办学模式按教育产品的系统性和稳定性,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种:即民办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高等教育。其中民办高等学历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是由学生所在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本、专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校是指试点的学校组织学生有计划地进行教育和参加自学,学生学习的课程30%由学校自己组织考试,其他70%的课程由有关省市自考办组织命题和考试。参加这类试点的学校,如果学生通过了学校组织的考试和自考办组织的考试,就可以获得自考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民办高等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它是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全日制教学,然后让学生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在通过所规定的自考科目后,由各省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与主考院校颁发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二、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迅速的原因

民办高等教育之所以发展很快,有以下几个原因:(1)从对民办高校来说,生源市场很有潜力。民办高校招生从总体上说仍有较大的空间。随着国家教育战略的实施,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这也给民办高校将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2)各级政府重视和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在政府强化指导和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加大了扶持的力度。与此同时,教育部门对民办高等学校进行评估管理,对评估不合格或招不到学生的机构实行关、停、并、转等措施。由于教育部门细致的评估和调整工作,既规范了办学,又照顾到办学者的利益,实现了对民办高等学校平稳的动态管理;(3)民办高校把握市场定位,实行全方位的经营策略。各民办高等学校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突破单一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改革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资源,积极向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转化;(4)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高等教育资源;(5)各地种类齐全的专业教师,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条件。

民办高校当前在我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从模式来看,大体可分为四种类型:(1)以租赁办学场所为起点,以兼职人员为主体,逐年积累,滚动发展的模式;(2)以盘活社会闲置资产为特征的发展模式;(3)以自有资金加银行贷款、硬件先行的发展模式;(4)以企业集团投资建校为特征的发展模式。从学历层次看,包括研究生、自考本科、专科、学历文凭考试、高职等多种层次。民办高校的发展,对拉动内需、刺激地方经济、盘活教育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拉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但由于民办高校目前的地位和发展目标,结合民办高校发展的类型,我国民办高校在未来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经费不足,办学条件差。雄厚的经济实力是民办教育生存、发展的基础。民办教育发展到今天,只有高起点、高投入,才能吸引学生,也才会有大的发展。我国最早兴办的一批民办学校,有几所到今天依然存在?有多少形成了较大规模?我国二十世纪90年代发展迅速的一批民办学校,如:广州英豪学校、华美外语实验学校等都是巨额投入的学校。但我国的大多数民办学校主要还是靠自筹资金发展,毕竟资金有限,因此许多民办学校经常存在办学经费不足的问题,资金的缺乏,导致大多数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规模都比较小,资金少,无固定经费投入;很多学校面临着校舍、经费和生源短缺的困扰:多数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没有自有的办学场地和校舍,全靠租用场地办学;有的学校在校人数不足100人;有的学校占地面积甚至没有其他知名院校一个操场大。尽管如此,民办学校在申请货款、得到国家资金扶持方面,远远不如公办机构。那些规模较小,依靠以学养学的民办高校处境极其困难,即使没有倒闭,也是在苦苦支撑。办学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水平。

(二)办学质量不高。由于高等教育连续扩招,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不断提高,致使进入民办高校的学生素质进一步下降。我们可以想象,公办高校扩招之前,如公办高校的分数线定在420分以上,那民办高校招了很多420分以下,不到420分的,扩招以后,公办高校可能是390分甚至370分了,那么民办学校只能招370分以下的学生,学生总体素质和学习能力确实有所下降;再加上民办高校招生在高考录取的最后批次,学生的入学成绩普遍低于同等层次的公办普通高校,加之生源的区域性差异致使民办高校生源基础呈现参差不齐的现象,造成民办高校生源的“先天不足”,这就给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带来一定的困难。而生源质量决定教学质量,教学质量决定社会认可程度,社会认可程度又决定生源数量,民办高校在生源问题上正陷入这样一个怪圈,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发展的局面。教育的竞争也是生源的竞争,生源的竞争就是教育质量的竞争,民办教育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提高教学质量是唯一的出路。只有教学质量提高了,民办高校才能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知名度,才能吸引来更多的学生,步人民办高校的校园。

(三)教师队伍不稳定。我国民办学校的师资主要是以兼职教师为主的。兼职教师具有稳定性差、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直接影响民办教育教学质量。因此民办教育的师资建设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优秀的、稳定的师资队伍是提高和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前提,但是,组织和建设一支满意的师资队伍确是民办高校的难题之一。据原国家教委2001年对百所民办高校的调查统计,在103所被调查的学校中,没有专职教师的学校占12.6%,专职教师数不超过40人的学校占57.3%,在所调查学校中兼职教师超过40人的学校占73.8%,超过200人的学校占12.6%。从现状来看,民办高校的学科带头人和主要任课教师都是公办高校退休的老教授、公办学校停薪留职的教师、待业求职的大学生等,专职教师很少。一方面要看到这一措施的效益性,同时也要关注它的不稳定性:或年逾花甲,不可久留;或一有机会,另谋高就;或组织召回,身不由己;或事不顺心,不辞而别。由于民办高校教师的不稳定性,许多学校感到无法长期聘请高水平教师

及新专业由于缺少教师而无法开设,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办高校的发展,阻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培养骨干教师,形成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已成为民办高校发展过程中一道必须逾越的门槛。

所以民办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就此归纳起来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1、外部原因是指教育观念、政策法规、行政管理还没能充分适应民办教育的发展,没能真正落实“十六字方针”。

(1)教育观念上的偏见。尽管党和政府大力提倡和支持发展民办教育事业,但在现实的教育观念上对民办学校是存在偏见的,严重的还有歧视倾向。在人们看来,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相比,不是“正规军”,是对公立学校的一种补充,受这种偏见的影响,加上民办高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远不如公办高校。因而,学生首先选择的是公办普通高校,除非万不得己,才进入民办高校,因此,学校的生源质量难以保证,规模难以持续地扩大。

(2)行政管理不到位。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地区以及县级教育行政机构中,没有独立的民办。

2、内部原因

(1)学校领导办学思想不够端正。当前一部分民办高校领导人的办学思想不够端正,急功近利,过于追求经济效益,不以教学为中心,忽视教育质量,只想一味地扩大学校的规模,认为招生招得越多越好,学校规模办得越大越好,结果办学条件、教学设施、师资力量难以满足教学要求,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而且,超能力招生还会造成民办高校之间的无序竞争,其结果也不利于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之间的实力竞争,使本来就存在的差距拉得更大。更有甚者,个别民办高校为了多招学生,在宣传中夸大其词,弄虚作假,诱骗考生和家长,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民办高校的形象。

(2)管理体制不完善。部分学校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存在严重的“家族化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在民办学校发展初期能够有效地使用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权力机制简便灵活易于操作。但是在民办学校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就不利于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缺乏监督,权力失去制衡,不利于调动管理人员及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阻碍着民办学校进一步发展。

(3)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所要想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生存发展的学校,如果不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管理制度,从长远来说是不可能的。在很多民办高校中,董事会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不完善,随意性很大,离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还有很大距离。

(4)经费渠道不畅。我国的民办高校95%以上资金源自学生的学费。经费渠道单一。这里的原因大致有三:①教育是一种公益事业,公益性行为是不可能从银行取得贷款;②《促进法》出台之前民办学校的产权不明,没有规定对出资人的回报,人们投资教育的积极性不高;③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民办高校竞争异常激烈,相当一部分学校经济效益很差,社会效益不高,造成了民间资本对举办民办高校能否获利持怀疑态度。

三、结语

民办高等职业教育改革 第12篇

民办高校经济类专业高等数学教学改革应紧紧围绕民办高校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自身特点进行。在教学中, 教师必须突出重点, 解决难点。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我认为:教学难点产生的根源主要是经济类高等数学的高度抽象性和学生理解认知能力不高的矛盾所形成的。数学的抽象性是对空间形式和量的关系这一特征的抽象, 是事物最一般的特征, 因而具有较高的抽象性, 同时, 大量使用符号语言, 在增强了数学的精确化的同时, 也提高了数学的抽象性。另一方面, 民办高校学生普遍文化基础差, 高数对很多学生来说, 更是弱势学科。从民办高校学生自身特点出发, 学生的抽象思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针对以上问题, 我认为民办高校经济类专业高数教学改革应该紧紧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结合专业实际, 改革教学内容

由于高等数学教材内容不能按照某个专业来编写, 它具有广泛性, 即使最优秀的教材, 也不能涉及到各学科、各专业的方方面面, 缺乏针对性;而且它还具有严格的逻辑性和关联性。例如微积分中, 不能先讲微分再讲积分, 同样在微分学习中, 只能在理解了一元函数的微分原理后, 才能阐述多元函数的微分原理。在这种客观条件下, 给不同专业的学生在学习中造成很大的困难。如何才能使基础教学与专业教学相结合, 并更好的为专业教学服务呢?这是摆在高等数学教师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认为对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排除传统教学习惯的影响, 在不发生关联性冲突的前提下, 合理设置教学内容和内容次序。这主要表现在针对经济类专业高等数学教学的特点, 除了应遵循以“必需”、“够用”为度的数学原则外, 还应坚持“少而精”、“广而浅”的原则。例如, 对于应用性较强的近似计算内容, 导数与积分在经济方面的应用, 以及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等方面要精讲;要求学生能够熟练运用经济方面常用的数学公式, 而不要求学生掌握数学公式的证明;在内容顺序安排上, 可以先讲向量代数, 再讲一元微积分和微分方程, 这样处理会有更好的实用性效果。为实现上述目标, 要求教师深人实际充分了解各学科、专业的发展状况及专业需求, 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这样在教学中才能有的放矢, 才能决定教材内容的取舍及课堂教学的详略。

二、数学分析教学方法的多元化

⑴采用灵活多样的启发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是被实践证明非常有效的方法, 它的具体方式灵活多样。在教学中, 注意使用启发式语言, 营造启发式的轻松的学习环境, 对有些难于理解的概念和理论, 先用浅显的语言、生动的比喻、直观的形象或学生所熟悉的内容来引入, “化难为易”, 让学生先得到一定的感性认识, 随着教师的一步步引导, 不断深入, 逐步改进、完善、精确, 最后学生能够水到渠成地得到结论, 并总结出方法, 上升到理性认识, 达到“化易为难”, 彻底理解的目的。例如在讲解数列极限的时候, 首先采用启发式的语言作为开场白“数学分析重要的工具是什么? (极限) , 而极限中最简单的为哪一类? (数列的极限) ”紧接着提出新问题:“是否所有的数列都存在极限?”“具有什么样特点的数列存在极限?”“如果某数列存在极限, 它又具有怎样的性质?”通过设疑, 不仅激发了学生的思考, 而且使学生明确了本节的重点:数列极限存在的条件与性质。教师通过抛出这一系列的问题, 打破了学生思维的局限性, 而且分散了难点。同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 学生不仅能创造性的提出不同于教材的条件和方法, 提高了创新能力, 而且还体会到了创新的乐趣。

⑵将“问题”抛给学生, 让学生走上讲台。在教学过程中, 学生不应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 而应是与教师共同进行创造性劳动的教学话动的主体。因此, 在教学条件成熟时, 教师要大胆地让学生走上讲台。首先, 教师围绕新课内容设计出一连串问题提前布置给学生思考。逐步将学生思维引入知识的深处。在这些问题的框架下, 教师重点指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大致途径、相关知识和具体要求, 然后以每个寝室为一个数学小组让学生开始独立或集体的探究话动、查寻资料、博览群书、埋头钻研、认真“备课”。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酝酿后, 每个小组推选一名“讲师”针对某个问题上台讲课, 其余的为“助教”进行教学辅助活动, 或者进行补充、完善或者协助“讲师”回答其他学生所提出的各种疑问。这时课堂气氛十分话跃, 常常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教师对这些“讲师”“助教”的讲课以及解决问题的情况作出简单的小结, 对重点、难点及关键地方进行强调, 理清思路以加深印象。对讲课中独特的见解、精辟的分析、清晰的讲解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

总之, 在民办高校经济类专业高等数学教学中, 要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 选择适宜的教学内容, 创新教学方法, 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力, 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蒋秋浩、李需玲、吴业军:《高等数学辅异教程》[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5.[1]蒋秋浩、李需玲、吴业军:《高等数学辅异教程》[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5.

[2]牛向阳、倪前月:《基于新标准的中学数学课程改革探究》[J].中华当代教育, 2004, 6 (4) .[2]牛向阳、倪前月:《基于新标准的中学数学课程改革探究》[J].中华当代教育, 2004, 6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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