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国退休年龄思考

2024-07-22

提高我国退休年龄思考(精选6篇)

提高我国退休年龄思考 第1篇

1 延迟退休年龄, 是基于预期寿命延长的需要

当前, 我国规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需满60周岁, 女干部需年满55周岁, 女工人需年满50周岁 (特殊工种国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 这项规定是六十年前设定的, 当时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尚不足50岁。随着经济的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 人均预期寿命也在不断延长, 到“十二五”已经达到75岁, 预计到2030年将会达到80岁, 2050年则能够达到85岁。同时, 人均受教育年限也在持续延长, 当前我国人均受教育9年以上, 预计到2050年将会达到17年, 新增劳动力素质越来越高。在代用品样的背景下, 如果不对退休年龄予以延长, 那么劳动者直接参与劳动的年限事实上处于不断缩短的状态中, 大大加重了社会负担。

2 延迟退休年龄, 是基于养老负担代际公平的需要

国新办发布的《中国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指出, “2035年, 我国两名纳税人将供养一名养老金领取者”。随着银发浪潮的到来, 国内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当前, 我国年满60岁以上老年人大概为1.7亿, 预计到2020年将会达到2.55亿、到2050年将会接近5亿。尽管在代际之间, 养老负担具有自然传递的合理性, 然而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家庭保障功能持续减弱以及少子高龄化现象并存的情况下, 如果仍旧使用现行的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 我们将会负担上代人十多年, 而到2050年, 工作的一代人需负担退休一代人二十多年, 给年经一代带来了沉重的养老负担, 最终导致代际之间不公平性的加剧, 甚至无法持续下去。

3 延迟退休年龄, 能够缓解日益庞大的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压力

当前, 我国采用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尽管缴费比例在国际上近乎最高 (30%及以上) , 然而每年征缴的养老保险费用仍然无法担负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除去缴费人员的个人账户“空账”因素不予考虑, 到2011年, 这个缺口已经达到2272亿元;除此之外, 处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期“老人”和“中人”均没有交过养老保险费或者没有对养老保险费予以足额缴纳, 然而其工龄则视同于缴费年龄, 被“视同”的这部分钱造成了1.7亿的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同时,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等增值功能不够, 无法有效发挥其投资效益, 甚至一直处于不断贬值的状态, 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断增大。尽管延长退休年龄只能从表面上对老保险基金亏空问题加以解决, 是一种“饮鸩止渴”的方式, 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以及国家财政支出压力。据权威数据计算, 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 国内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 减缓基金缺口给200亿元。

4 延迟退休年龄, 是应对人口红利效应减退、劳动者结构失衡的需要

长期以来, 我国都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少子高龄化问题日益凸显, 这对劳动力供求状况也产生直接影响。近年来, 个别领域、个别地区已经出现“招工难”、“用工荒”等现象, 这表明我国劳动力可以无限供给的时代已经过去, 当前虽然总量供给仍然处于偏大状态, 但在2015年越过顶峰后将呈递减态势, 而到2030年后将会呈现大幅减少态势, 延迟退休年龄可以未来就业人口不足的情况予以缓慢改善。

5 延迟退休年龄, 是国际上发达国家退休年龄的比较与参照

发达国家大多在20世纪中后期将退休年龄调整到65岁左右, 一些国家甚至延长到了67岁。虽然目前我国的产业结构、人口压力等方面的情况与发达国家不同, 我国目前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 产业结构以制造业为主, 而像欧美发达国家, 主要以服务业为主 (占70%以上) , 但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推动和开放型经济水平的全面提高, 再经过30~40年的努力, 到建国一百年时,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基本实现现代化, 劳动强度将大为减轻, 从而为劳动者工作更长时间创造相应的条件, 也为延迟退休年龄提供了可能性。

当然, 延迟退休年龄是一把“双刃剑”, 首当其冲的是对就业的影响, 我国是人口大国, 全年需要就业的人员总数有2400万人左右, 但能够提供的新增岗位只有1200万个左右, 其中大概有300~400万个岗位是通过退休置换出来的, 因此“老人不退, 新人无位”, 提高退休年龄, 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就业。其次是对企业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企业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比例明显增加, 倘若进一步延迟退休年龄, 会使企业人员的流动性减弱, 影响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甚至可能会回到国企改革以前的状况, 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 当年的国企改革就是把“4050”人员当做“冗员”予以下岗分流, 才换回企业的起死回生。此外, 在现行不同养老制度下过大的养老金待遇差距未得到缓解、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报酬偏低的状况未得到改变之前, 延迟退休年龄难以消除公众的疑虑与反对, 社会压力和社会影响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矛盾可能更加突出。

基于以上认识, 笔者认为, 延迟退休年龄, 需要认真研究、审慎决策, 尽可能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 并且要与劳动力的供求变化、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以及相关就业政策、收入分配改革协同推进。

(1) 在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时, 要坚持“小步渐进、女先男后、兼顾特殊”的原则。所谓小步渐进, 是指遵循维护社会公平和减少震荡的原则, 根据政策影响因素的变化趋势和政策的中长期目标, 采取分步渐进的方式加以实施, 延迟或降低延迟退休年龄的负面影响;所谓女先男后, 是鉴于现行退休政策女性较男性要早5~10年的现实, 基于性别平等的需要, 可以采取先延迟女性退休年龄使得男女退休年龄同步, 再同时延迟男女退休年龄的方式, 逐步缓慢地对退休年龄进行调整;所谓兼顾特殊, 即对特殊群体可以实行弹性退休制, 如高知识技能型劳动者根据其意愿可以加快延长其退休年龄, 而繁重体力劳动者、损害健康的工作岗位应当允许其按时或提前退休。

(2) 在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时, 要妥善解决好以下相关问题:①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步伐, 不断缩小不同养老制度下、不同群体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 最终趋向公平。②根据按劳分配原则, 尽快改变一些单位的劳动报酬偏低、甚至还不如退休后的养老金的状况。③根据平等就业制度与用工成本应当公平的市场竞争法规, 对退休人员再就业进行必要且合理的规范。④按照可持续性的要求, 做好对年长劳动者的医疗服务、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等, 维护养老代际负担公平。⑤创造理性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6 结束语

在新的宏观经济背景下, 延迟退休年龄的研究重点已经不再局限于简单的是非判断问题, 而是更加关注日后政策制定以及政策评估的有效性问题。相信充分结合我国实际、充分考虑各方利益, 制定我国延长退休年龄政策, 并缓慢稳步推行延长退休年龄政策, 其可以有效发挥特有的政策优势作用。

参考文献

[1]栾金香.谈人力资源延长退休年龄的经济意义[J].化工管理, 2015 (05) :89~91.

[2]张士斌.中国退休年龄政策研究前沿述评[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14 (01) :67~69.

各国提高退休年龄 第2篇

孙婉

美世咨询最新发布的调查数据显示:各第一文库网国社会福利退休年龄将普遍提高。这是由于各国政府面对人口寿命不断延长的趋势,纷纷采取措施降低其社会福利成本。

在英国,65岁的.“普通国家退休金年龄”将在之前得到完全实施。在2024年~2046年间,将逐渐提高到男性、女性通用的68岁。德国将在~2029年间, 把男性、女性正常退休年龄由65岁提高到67岁。在澳大利亚,到,女性最低退休年龄将从目前的60岁~65岁提高到统一的65岁。

退休年龄面临提高 第3篇

“你知道吗?我们以后要到65岁才能退休呢!”

“凭什么让我晚这么多年退休,要是真到65岁才能退休,我还能拿几年退休工资啊……”

最近一段时间,类似的对话在网络上的各大民生论坛处处可见。“推迟退休年龄”,这个事关所有中国在职员工重大切身利益的敏感话题,一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这一切都源于去年12月23日发布的《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该报告指出,在“十一五”后两年,上海将重点探索适度延长退休年龄。尽管“重点探索”并非“正式推行”,但它所释放的信号已经十分明确:推迟退休年龄已不再是前些年“狼来了”的呼吁,而是在今明两年内,上海就要开始动真格的了。

如果上海要率先试水延长退休年龄:又将怎么操作呢?

此前一个多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的一番讲话其实已经给出了答案。他说:“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

据了解,我国目前实行的法定退休年龄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男性60岁退休,女性55岁;在企业工作的男性60岁退休,女性50岁。一旦新方案实施,我国男性的退休时间将延后5年,而女性的退休时间则将延长10-15年。

“未富先老”引发养老危机

要问政府为什么迫切想要推迟退休年龄,话还得从中国目前所面临的“未富先老”尴尬局面说起。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实施,全国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由此而来的是新生婴儿和年轻人在人口中的比例逐年降低,而老年人口的数量在人口总数中的比例则不断升高,人口构成开始呈现出迅速老龄化的趋势。2007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1%,说明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更严重的是,由于我国目前人口基数依然庞大,计划生育政策依然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继续实施,出生率依然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但同时建国后的第一批“婴儿潮”(“50后”一代)则即将进入老年,因此我国的老龄化进程还在快速加剧中。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预测,中国将在十几年内快速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到2025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15%,其比重将超过14岁以下少儿人口的比重。

除了老年人口比重的不断增加,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增加。以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上海为例,2000年,上海80岁以上高龄老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量的12.6%,但到2008年这一数字则达到了18%,2015年将上升到20%以上。而上海的人均预期寿命也已超过了81岁,已和欧美发达国家无异。可以预见的是,在不久的将来,退休生活可能将占到我们一生的1/3时间,是我们一生中最漫长的人生阶段。

“晚退”只为保社保?

老龄化加剧,必然导致需要供养的人增多,劳动者减少,直接结果就是政府征收的社保养老金不够用了。通过推迟退休年龄,使得缴纳养老金的人数增加,而需要支付养老金的人数减少,从而弥补社保养老金的“窟窿”。这便是政府想要推迟退休年龄的主要动机。

那么,中国的社保养老金到底有多大的“窟窿”呢?

由于我国目前采用国家统筹基金和个人积累基金混合管理的养老金给付办法,所以当统筹部分收不抵支时,就向个人账户透支,也就是拿今天在职员工缴纳的将来必须全额还给他们的那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去补贴今天已退休人群的基本养老金,导致个人账户只能“空账”运行。

据人事部相关文件显示,2000年我国养老金“空账”还仅仅为360多亿元,到了2005年底,“空账”已经达到8000亿元。据测算,到2033年老龄化高峰期,当年支付缺口将达4400亿元,空账运行14万亿元。换句话说,如果一个1973年出生的人到2033年退休后要实际支取养老金时,他将意外地发现,自己的养老金个人账户里没钱可领!因为这些钱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给他父母做养老金了!

而要弥补养老金缺口,无非两个选择,一是增加在职人员缴纳社保费用的比例,二是推迟退休年龄。然而目前我国企业和个人所缴纳的各种社保费总额已达到工资总数的60%,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负担都已过重,已无上调空间。但从建国以来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一直没有调整过,因此在政府看来,推迟退休年龄虽是无奈之举,却也是必然之举。据测算,我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加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

“晚退”是把双刃剑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社保问题专家郑功成表示:“如果我们认可到2049年时可以且应当实现男女退休年龄同龄,并将退休年龄达到65岁这样一个目标,从现在开始制定相关政策即是一种理性的取向。因为愈晚愈被动,愈晚愈不公平,愈晚愈对子孙不利也不见得有利于当代人。”

不过郑功成同时表示,他不同意将是否延长退休年龄取决于养老保险基金是否充足。在他看来,随着居民医疗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其寿命也会持续延长,当然能够正常工作的时间也会增多,因此即使是养老保险基金充足,也应当适度延长退休年龄,这符合劳动者合理调整人生周期的要求和代际公平的要求。反过来说,如果居民寿命没有延长或者延长有限,即使是养老保险基金不足,国家也不应该以损害全体国民利益为代价来弥补养老金的不足。

然而延迟退休却也是一把双刃剑,最大的负面效应可能是导致本来就已十分严峻的就业形势雪上加霜。

就在前不久,人保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表示,当前的全球金融危机对就业的不利影响正在逐步扩大,2009年将有2400万劳动力需要安排就业,就业形势将十分严峻。如果退休年龄推迟,老年人不退出岗位,在紧张的就业形势下,年轻人的工作机会将更少。这将非常不利于社会安定。

发达国家纷纷“晚退”

当然,老龄化问题实际上是21世纪的全球性难题。在许多经济较发达的国家,“晚退”已是无可奈何的大势所趋。

英国公布的最新退休金制度白皮书宣布,自2024年起,退休年龄将逐步向上调高,到2044年民众必须一直工作到68岁才能退休。

新加坡政府则把退休制度改革的长期目标定位将退休年龄从62岁逐渐提高到67岁。

向来以高寿著称的日本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就进行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决定逐渐把退休年龄提高到男性65岁、女性60岁。 在“晚退”问题上,美国可以说走在了最前面。美国原来的法定退休年龄就已高达65岁,而从2003年开始采用“小步渐进”的方式将退休年龄逐步延迟到67岁。比如说一个1942年出生的美国人,需要等到65岁又10个月后才能领到满额的社保养老金;一个1956年出生的美国人,则要工作到66岁又4个月;而1960年以后出生的美国人,退休年龄将统一变为67岁。

虽然同样面对老龄化问题,但这些发达国家是“先富后老”,而我国则是“未富先老”,国情极其特殊。从中短期的情况看,中国所面临的首要问题不是老年人口过多,而是青壮年劳动力、尤其是“农转非”劳动力大量富余,摆在中国目前最严峻也最急迫的是就业问题,而不是养老问题。更何况,我国不同地区的人均寿命和健康程度也不同,像上海人均预期寿命已高达8l岁,许多老年人退休后还在利用一技之长发挥余热。但在许多西部落后地区,人均寿命还不到70岁,如果真让他们65岁退休,留给他们的将只有不多的时间领取养老金。

我国退休年龄政策的探讨 第4篇

1、20世纪50-70年代:男女有别的退休年龄政策符合当时的社会情形

建国后关于退休年龄的法律规定经历了几次重大变动。我国现行退休年龄的规定源于20世纪50年代。1951年政务院颁发的《劳动保险条例》中规定:男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 女职工为50周岁。1953年, 政务院修正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规定: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60岁, 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50岁可退职养老。在建国初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平均预期寿命大约40岁, 这些规定是适应当时的发展, 是正确的。退休年龄有了“女职工”和“女干部”之分, 源于1955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暂行办法》:女干部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此规定的初衷原是有利于人口的再生产, 并保护承担人口再生产重担的母亲的身体健康。

2、1978年至今:现实不平等退休年龄政策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和探讨

后来又对某些特殊情况做了相关规定。1978年, 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中规定:男年满60周岁, 女年满55周岁, 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干部均可退休。当时新中国第一批女干部陆续退休, 一些女工意识到现实的不平等, 建议将退休年龄延长到55岁。鉴于广大女子干部的迫切要求, 国家人事部和中央组织部曾先后对女干部的退休待遇进行了局部调整。1992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人事部 (组通字[1992]22号) 文件, 又从发挥女领导干部作用和有利于女干部培养选拔的角度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以及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和行政工作的女干部, 其退离休年龄可以到60周岁。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5号《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继续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应当退休以及公务员在工作年限满20年后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可以提前退休。

二、现行我国退休年龄政策存在的问题

1、现行的退休年龄政策有碍于构建和谐社会

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男工人年满60周岁, 女工人年满50周岁, 女干部年满55周岁。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 其他情形下提前退休或延迟退休有非常严格的限制。现行的退休政策主要依据1978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现行的退休政策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阻力。一是男女有别的退休年龄违背了和谐社会人人平等的理念。男女退休年龄的不一致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对女性的职业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许多尚有工作能力的女性被迫退出工作岗位。二是退休政策的滞后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的退休政策跟不上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步伐, 滞后的退休政策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协调发展, 尤其对养老保险的运行机制具有一定的负面效应。三是提前退休现象是和谐社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提前退休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尚可利用的人力资源, 对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资金的供求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加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负担, 有碍于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定和长远发展。

2、现行退休年龄政策与人口老龄化的矛盾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跃发展, 人口老龄化日益凸显严重。现行退休政策与人口老龄化间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退休年龄偏低与人口预期寿命提高。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规定男职工满60周岁, 女职工满50周岁, 女干部满55周岁, 而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 我国的人口的平均寿命已由40岁上升到65岁。偏低的退休年龄与提高了的人口预期寿命间存在较大差距, 而且女性的平均寿命高于男性。男性相对女性的高退休年龄和低预期寿命, 影响女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低于男性。二是退休年龄偏低与老龄人口偏高的矛盾。我国制定提前退休的主要原因是出于对两类人的保护:特殊行业的职工和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政策性破产的国有企业, 距离法定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 可申请提前退休。一些人未满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 提早进入退休行列。提前退休人数已占离退休人数的1/3以上。大量老龄人口的再劳动, 加上提前退休者的隐性就业, 加剧了失业问题。三是退休年龄较低与养老金隐性债务较高。老年人口数量的增长及寿命的延长、出生率的降低, 特别是生命余岁的增加, 提高了老年赡养率, 增加了养老金成本, 这种成本最终还是要由人们创造的国民财富来支付的。在人口老龄化的情况下, 随着养老金支出的增长, 要维持制度的收支平衡就要增收节支, 其中退休年龄是影响老年赡养率和制度负担的重要变量。

3、现行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弹性

法定退休年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解除劳动者劳动义务, 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界限。现行的退休制度, 是以法定退休年龄为界点, 劳动者界时必须退休的一种刚性制度。弹性退休相对于强制退休而言, 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 有选择退休或者继续留在劳动市场的弹性空间, 对于提前或者推迟退休有相应选择性的一种激励制度。我国目前就业压力大, 结构性失业严重, 提前退休问题比较突出, 目前我国企业职工退休时的平均年龄为53岁左右。近年来女职工按不同身份执行两种退休年龄, 在企业早已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的情况下难以操作, 实际工作中引发诸多纠纷。有些女职工40周岁左右就提早退休。每年不符合退休年龄的女性提前退休的人数占自然应退休人数的3%。政府并未对生理年龄的差异, 采取相应的政策调整或采用特殊的处理办法。

三、对现行退休年龄政策的建议

1、退休年龄的决定因素

决定退休年龄的可能性因素很多。一是人均寿命。人均寿命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的平均生存年限。50多年来, 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和人均GDP发生了巨大变化, 目前人均寿命已上升到男性68岁和女性73岁, 而且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均寿命还将会延长。二是劳动力供求情况。如果劳动力的供给明显大于需求, 政府部门也可能考虑用提前退休年龄的办法, 使工作岗位能够在年老者和年轻者间得以调配。但劳动力的供求情况处在不断的变化过程中, 其还与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等有关系。若仅仅依靠提前退休年龄来缓解劳动力供大于求, 将会引发相应的养老金供求严重失衡。三是养老保险基金储备。养老保险基金是指“为实施养老保险制度, 通过法定的程序, 依靠社会力量, 以一定的方式建立起来的, 用于保障离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货币资金。”在养老保险基金储备一定的情况下, 不同的退休年龄就会造成不同的养老金缴费率和养老金给付水平。在养老保险基金储备盈余的情况下, 可以适当降低退休年龄;相反, 如果养老保险基金储备出现赤字或将要出现赤字的情况下, 可以考虑适当提高退休年龄。四是劳动环境与工作性质。劳动环境越差, 工作条件越恶劣, 体力劳动的成分越大, 劳动者体制下降越明显, 其退休年龄应该越早。但随着时代的进步, 科技的发展, 在信息时代下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不断完善, 主要是以脑力劳动者为主, 他们有效工作的年限在延长。五是初始劳动年龄。初始劳动年龄是指劳动力第一次进出劳动力市场, 进行经济活动时的年龄。如果退休年龄一定, 则初始劳动年龄越低, 参加劳动的时间越长;相反初始劳动年龄越高, 则参加劳动的时间越短。随着人们受教育的年限不断延长, 从而使初始劳动年龄不断提高, 退休年龄也该相应地延长。六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劳动者劳动时间在缩短, 休闲时间在延长, 那么退休年龄的规定也应该考虑到经济发展的状况, 人们的休闲时间的变化, 从而制定合理的退休年龄限制。

2、我国退休年龄的调整方案

(1) 提高女性退休年龄。由于人口老龄化是世界各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所以退休制度的改革当然成为每个国家都要面对的事实。然而提高退休年龄并不是一开始就被采用的, 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 就业压力增大或严重的失业问题, 各国才逐渐采取了提高退休年龄这一措施。20世纪50年代, 我国规定女性退休年龄比男性低, 在当时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下, 这种政策选择主要基于女性的生理特点、身体条件等情况, 是可以理解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人们的健康状况、精神和心理需求、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化, 提高女性的退休年龄, 尊重和保障女性权益, 顺应时代的发展。一方面提高女性退休年龄消除了年龄歧视和退休政策上性别不平等, 落实了男女在各种社会权利上平等, 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 人人平等;一方面延长女性高级专门人才的退休年龄, 充分发挥女性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 有助于增加女性收入, 提高女性年老时物质生活质量和水平。

(2) 适时提高退休年龄。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和社会状况, 采用逐步提高退休年龄比较符合我国国情, 也会减少一些改革中的障碍。一方面,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 保障养老金的收支平衡, 应该考虑适当适时推迟退休年龄。另一方面, 提高退休年龄实际上是延长了劳动者的劳动年龄, 因而会增加劳动创造的收入, 也会增加退休金的本利积累。由此提高退休年龄对减缓退休金的压力具有很现实的意义。在设计适时推迟退休年龄的改革方案时, 需重点考虑推迟的时间和推迟的具体操作方案。

(3) 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弹性退休制度是指允许劳动者在退休年龄、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方面具有某种弹性的较为灵活的退休制度。“弹性”强调了:退休年龄的弹性和延长退休期间实行的工作时间的弹性。其益处有以下几点。一是弹性退休制度有助于养老金的平衡。合适的弹性退休制度设计可以有效地推迟退休。要在老龄化的情况下保证养老金的收支平衡, 可以提高缴费率和推迟退休年龄。当增加社会保险的缴费率时, 劳动成本也会增加, 相应地生产成本也会增加, 这有碍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迫使企业裁员, 造成大量人的失业。二是弹性退休制度可以实现人力资本的充分利用。强制退休制度以年龄为标准, 没考虑到个体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活动能力的差异, 不利于个体能力的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由劳动者的先天禀赋以及其资本形成的过程等因素组成。若实施弹性的退休年龄, 劳动者可以理性地对社会资本进行再投资, 其社会资本也会相应地延续。实施因人而异的弹性退休制度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三是合理的弹性退休制度的设计可抑制提前退休。合理的弹性退休制度可以通过对达到法定最低退休年龄而继续留在劳动市场的雇员给与适当物质激励, 对未达到法定最低退休年龄而提前退休的予以经济上的惩罚, 鼓励推迟退休, 减少养老金收支平衡的压力。四是弹性退休制度不会必然增加就业压力。目前我国的失业问题主要源于结构性失业, 是劳动力供给结构和劳动力需求结构不匹配。退休年龄的高低和宏观就业总量并无直接相关。老年人和年轻人在就业岗位, 适应职业上并不存在完全的替代性。利用老年人的资源还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在我国经济社会和人口态势发展相当不平衡的基本国情下, 应采用逐步实施弹性退休政策。国家可以规定两种退休年龄:可以退休年龄为55-60岁和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60-65岁。首先针对知识水平的差异做出弹性规定, 达到退休年龄后当事人可自由选择是否继续工作。其次根据地区经济差异情况, 职工可自愿退休, 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前, 国家不予补助。最后对于某些特殊情况, 需区别处理。如对待重体力劳动者, 可以考虑适当允许提前退休并给予一定的养老金补偿。

参考文献

[1]徐爱荣: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的思路与建议[J].财经论坛, 2006 (11) .

[2]波斯纳:衰老与老龄[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3]黎文武、唐代盛:弹性退休制度与养老保险保障制度整合初论[J].西北人口, 2004 (3) .

[4]饶茜、江永旭、姜宇:提高我国养老保险退休年龄的相关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 2005 (1) .

[5]孙玄:关于退休年龄的思考[J].人口与经济, 2005 (3) .

对延长退休年龄的思考 第5篇

关键词:退休年龄,延长,弹性退休

引言

虽然我国的年龄中位数还处在30岁左右, 但形势却不容乐观。据相关机构统计预测, 本世纪前半叶, 我国老龄人口每年增加600~620万左右, 到建国100年时, 老年人口总量将近4亿, 老龄化水平将达到30%以上。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必将产生相应的社会矛盾和养老压力, 加之由于现行的人口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和局限性, 使得如何减少养老压力, 缓解代际矛盾, 保障适时退休老年人口权益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我国现行退休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 我国现行退休制度。

我国现行的退休政策源于20世纪五十年代。1951年国务院颁发的《劳动保险条例》中规定:男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 女职工为50周岁。1955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暂行办法》中把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提高到55周岁。从此, 退休年龄便有了“女职工”和“女干部”之分。后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1999年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又对某些特殊情况做了规定:男年满60周岁, 女年满50周岁, 连续工龄满10年的或是男年满50周岁, 女年满45周岁, 连续工龄满10年, 由医院证明, 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连续工龄满10年的;高级知识分子中的少数高级专家可延长5~10年退休。

(二) 我国现行退休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退休制度实行多年, 其弊端越来越显现出来。通过分析比较得知, 受教育的时间越长, 工作时间就越短;投入学习时间越长, 产出时间就越少。如果统一按60岁退休, 博士生比初中生少工作的年限达13年, 比高中生少工作10年, 浪费了国家对人才的培养。2008年事业单位还规定:工作年限在35年以上的职工退休时按原工资的90%领取退休费, 工作年限在30~35年的职工退休时按原工资的85%领取, 工作年限30年以下的按75%领取。按此规定, 博士毕业生工作年限在35年以下, 只能享受85%的待遇。由此可见, 学历越高, 退休工资百分比待遇越低。

而且现行退休制度还会产生提前退休的现象。一些未满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 提早进入退休行列, 表面上看可以为青年人提供就业岗位, 实际上这对新增就业没起太大作用。据劳动保障部门调查, 近年提前退休人数占离退休人数的比例已超过1/3。退休人数的增长已快于从业人员的增长, 势必使职工负担率上升。与此同时, 大量老年人在劳动, 尤其是提前退休者隐性就业。据三普、四普、五普统计资料, 60岁以上老人就业人数分别为2, 430万、2, 768万和1, 280万, 占全部老年人比例为31.71%、28.55%和9.85%。这无疑会加剧新失业群体问题。

二、延长退休年龄制度的可行性

(一) 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 我国人均预期寿命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从制定现行法定退休年龄的50岁人均寿命到目前全国人均寿命为73岁, 这50多年来, 中国的退休年龄未曾改动过。人均寿命的延长为提高退休年龄提供了继续就业的客观基础, 因此, 我国已经具备了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基本条件。

(二) 延长退休年龄可适当减轻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负担。

当前, 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已经十分严峻。2006年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04亿, 占总人口的8.05%, 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预测2030年65岁以上人口比例将高达23%, 这必然会加重国家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费用负担, 甚至构成对养老保险基金计划的巨大潜在威胁。

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 未来23年间, 中国养老保险基金将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 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将达到1.8万亿, 中国社会统筹养老金储备不足则令人担忧。基于这一基本国情, 我们认为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偏低。

(三) 延长退休年龄可以缓解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资源不足问题。

有很多反对延长退休年龄的人认为, 延长退休年龄会使老年人挤占年轻人的工作岗位, 但是我们现在讨论的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方案到其生效尚需一段时间。届时由于人口老龄化社会而出现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 造成劳动力短缺, 劳动力供给困难。加之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将来我国会出现劳动力资源不足问题。

(四) 初始就业年龄的提高为提高退休年龄提供可行性。

目前,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致使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 人们也越来越重视对自我素质的提升, 加之高校扩招, 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越来越多, 因而人们就业之前接受的教育时间随之延长, 结果导致劳动力初始劳动年龄推迟。如, 本科应届毕业生开始工作的年龄为22周岁, 研究生为25周岁, 博士为28周岁甚至更晚。如果仍然执行现行的退休制度, 他们的受教育程度与劳动贡献时间两者之间将不成比例, 从而导致人力资本浪费。

三、对我国延长退休年龄的建议

(一) 按学历弹性选择退休年龄。

从当前状况来看, 学历越高,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越短。按学历弹性地选择退休年龄, 可充分发挥高智力人才资源优势, 为国家和社会多做贡献;同时, 由于高智力人才在工作中积累了别人所不具有的丰富经验和特种技能, 他们的特殊岗位与大学生就业、下岗职工的普通岗位不发生冲突。另外, 延长高智力人群的退休年龄, 对新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可更好地起着传帮带作用, 为人才衔接打下良好基础。

(二) 行业之间应有所区别。

退休年龄制度应该分行业、分种类进行改革, 不应该“一刀切”。对于那些困难人群、下岗职工、单位效益不好的工作人员、从事体力劳动者等, 也强制他们延迟退休是不合适的。这部分人收入不高, 还要缴纳养老保险金, 他们本来盼望着早点退休, 然后领取养老金, 现在又让他们延迟退休, 肯定会强烈反对, 也不利于社会稳定。但是, 对于一些高技能人才就不一样了, 这部分人往往退休后也不会闲着, 而是进行二次就业。实际上, 目前高技能人才“退而不休”已是普遍现象。

(三) 实行弹性退休和浮动退休制度。

“一刀切”的方式全面提高退休年龄是不公平的, 也是不可行的, 而学术界一直探讨的弹性退休制既考虑了延长退休年龄的可行性, 也考虑了当事者的意愿。比如, 在制度设计上可以选取60周岁和65周岁作为基点, 适时退休职工可以在其间选择退休年龄。当然, 对于晚退休者要相应地提高养老金给付水平。关于法定退休年龄而言, 应在未来择机采取小步渐进方式延长退休年龄。起步阶段实施选择性的灵活退休政策, 根据自愿适当延迟退休, 而后以月为单位逐步延长法定退休年龄。特别要注意避免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退休年龄, 或不分产业结构和劳动强度, 一刀切式地延长。

参考文献

[1]丛春霞.延长退休年龄对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影响[J].中国发展观察, 2009.12.

[2]朱建.“延长退休年龄”我们如何看待.宁波经济, 2010.10.

延长退休年龄的困惑与思考 第6篇

当“ 延长退休年龄”的讨论席卷神州大地时,无异于在底层民众中投放了一枚重磅炸弹,瞬间非议四起,几乎口诛笔伐,群起而攻之。 公众不是学者,更不是经济学家,他们认为,一旦从法律上确定“ 延长退休年龄”,就意味着他们将会延长劳动时间,多缴社保,晚拿退休金,减少闲暇享受的时间。 届时,垂之老矣,如何能饱览华夏大地的大好河山,又何言幸福感增强,实现中国梦。

那么,官方为何提出“ 延长退休年龄”的提议呢? 其宗旨无外乎是弥补未来社保基金的缺口,应对老龄化社会到来的诸多矛盾等等, 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与国际惯例接轨。 从静态上考察,我们可以通过规范分析来逐一驳之。

一、关于退休年龄

官方认为,发达国家的退休年龄普遍在60岁以上,最低的法国为62岁,美国则达66岁。 这就能说明中国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短于发达国家吗? 事实上:中国的法定休假时间在全球排在倒数,仅11天;带薪休年假制度几乎成为一纸空文;中国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大大高于发达国家。

我们可以从宏观上用简单平均数进行概算:

一是发达国家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6小时,在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年工作时长为:52( 周) ×5( 天)×6( 小时)=1560( 小时)。

二是中国的法定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在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年工作时长为:52( 周) ×5( 天)×8( 小时)=2080( 小时)。

两者的差额数为:2080-1560=520( 小时) 。

三是中国比发达国家每年多工作的时间为:520小时 /6小时 =86.7( 天) 。

四是按平均年龄20岁就业,依据规划的退休制度,男60岁,女55( 50) 岁测算,其实际工作时长比发达国家要多,具体分析如下。

男:40 年( 60-20)×86.7( 天)=3466.7 天

折算为年:3466.7/250天 =13.87年

说明:一年365天扣除52周×2的假日,扣除11天的法定节日,实际劳动日数为250天。 即使60岁退休,加上多干的13.87年,实际上是73.87岁( 60+13.87) 。 这个数字已经超出了我国公民的平均寿命73.5岁。

女:35 年( 55-20)×86.7( 天)=3034.5 天

折算为年:3045.5/250天 =12.14年

这个数字亦接近我国公民的平均寿命了。

这就意味着,我国公民几乎一生都在劳动,何来闲暇, 又何来幸福感? 又如何实现中国梦?

如果考虑到发达国家公民落实到位的每年带薪休假制度,法定节假日较多等因素;同时,考虑到我国的基层一线生产员工加班加点,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每天工作12小时左右,每周工作6~6.5天的实际情况( 月休2~4天) , 其差距将会进一步拉大。 在我国国人的健康年龄平均为62.5岁。 长期的超负荷劳累,使其在延长期的工作将大部分时间都会处在亚健康状态。 这种做法除了降低劳动生产率,无谓多消耗社会资源( 增加公共交通的压力和风险、医疗资源增加、凸显瓶颈等) ,延缓新生代就业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用。

二、弥补社保基金的缺口

靠“ 以新养老”的模式,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在人口日趋老龄化的社会, 注定会使社保基金产生巨大缺口,据央行研究团队发布的《 重塑国家资产负债能力》 测算,2010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达到16.48万亿,在目前养老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往后的缺口将逐年放大。 假设GDP年增长率为6%,到2033年时,养老金缺口将达到68.2万亿,占当年GDP的38.7%。 但缺口的存在, 不应转嫁给公众来承担,现有领取退休金的老年人口在其就业期间实际上就以多种利税的形式把社保基金上缴给国家财政了。 当下,政府应当履行发放养老金的义务,而不是仅靠新人缴纳社保基金来支付这笔款项。 所以,这一缺口理应由政府来弥补。

我国公民已承担了全球次高额的税赋,财政收入已达11.7万亿之巨,且逐年还在递增。 同时,CPI同比仍呈上升之势,居民的购买力实际在逐年下降。 虽然宏观上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同比在增长,且超过了CPI的涨幅。 但实际上由于分配制度的不合理,致使收入分配结构严重失衡,扭曲了实际收入格局,以致公众的可支配收入“ 被增长”。 而财政供养的庞大群体和垄断行业的高福利、高收入,拉平了中低收入者的实际所得,改革开放所获得的巨大成就极少惠及到平民百姓头上。 所以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在GDP中的比重应与国际惯例接轨, 再分配也要体现梯度原则,倾斜力度应逐步加大。 而政府要做的是“ 雪中送炭”,不是“ 锦上添花”。

靠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来弥补未来社保基金的缺口, 无异于杀鸡取卵。 通俗地说,就是让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 缩短领取养老金的时间。 有统计数据显示,每延迟一年退休,我国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减支160亿,仅能减缓基金缺口约200亿,十年也只有2000亿。

因此,社保基金的缺口,不能以牺牲公众的天伦之乐和颐养天年为代价。 如果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就要与高福利政策一并进行。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薪酬等政策,实际上是相对或间接的高薪养廉,那么就应该效仿我国香港地区,其特首宴请客人是私人买单。 西方国家的部长们骑自行车上班,将每年节省下来的“ 三公”经费( 据说有9000亿之巨,远比延长退休年龄一年的200亿要多,是其45倍) 充实社保基金。 这些做法是弥补缺口的最佳选择。 剩余部分,应由大型国企的红利划拨来弥补。

但实际上,2012年央企利税仅代转20亿。 2013年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社保方面仅安排了11.34亿的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 社保等专属民生支出”部分也只有65亿,而总收入预算高达1083.11亿,社保方面的预算仅占7%。

政府完全有理由让国人能普遍感受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 国企的红利和股份的减持收入理应是全体国民共享,而不是哪个企业或个人的一亩三分地。 普惠民生, 才能真正体现出效率和公平的和谐统一。

三、关于就业

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真能缓解未来劳动力短缺的压力吗?

1、人口老龄化是与生育少子化相伴而行的。 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毋庸置疑,历史已经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人口压力。 现实是我国60周岁以上的人口已达1.79亿,65岁以上的人口达1.2亿。

据中国社科院专家测算,目前中国城镇单位就业人数超过1.1亿人,而每年的退休人员约300万人左右,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3%。 但我国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只有1000万左右( 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的目标是900万左右) 。 如果提高退休年龄,那么这些即将退休的人员就会占去就业机会的30%,中国社会就业就会出现祖孙同争一个就业岗位,老年人耕耘年轻人收获的现象。 这显然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与优秀的传统文化背道而驰。

2、经济的高速发展,逐步使经济增长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革。 传统的高人力资源、高资本投入的模式已被社会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所替代。 其显著的特点就是生产效率得到迅速提高,资本替代劳动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现实对劳动力的需求会随着科技进步而逐步递减。 劳动力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将会越来越低。 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就业的形式依然严峻,我们不能被目前的就业结构性矛盾所欺骗。

3、大量失业者与岗位空缺同时并存,是人力资源市场当前面临的窘境。 这主要表现在:一是高房价、高物价、巨额医疗费等使得劳动者的生活成本显著提高,他们对薪酬的期望值甚高;二是厂商面临着残酷的市场竞争、不堪忍受的高额税赋,又不能随意提薪,致使供求双方的薪酬标准相去甚远;三是技术进步使得传统的劳动力无法胜任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种;四是“ 根”文化的进一步延伸,使得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愿背井离乡;五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制约了外出闯天下者的行踪;六是国家的“ 三农惠民”政策收到一定效果。

4、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仅2013年就有近700万毕业生角逐约900万的就业岗位,加上社会各类需就业人员,将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僧多粥少是不争的事实。 目前,我国已从精英教育转变为平民教育,而社会发展的变型却没有得到根本的变革,致使现今大学生在就业时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投入与产出之间反差太大,导致失业者逐年增加。 因此,劳动力在中短期内不会出现用工荒的现象,也不需要靠延长退休年龄来弥补。

四、思考的对策与措施

如果必须采取延长退休年龄的办法来弥补社保基金的缺口和劳动力的不足, 本文认为只能作为一种权宜之计。 而当务之急要解决的是养老保险的“ 双轨制”或“ 多轨制”并轨的问题。 在具体操作上,顺乎民意,宜分门别类,切忌一刀切。

一是公务员的退休年龄, 必须用法律的形势固定下来,即男性60岁,女性55岁,可提前,不能推迟。

二是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 含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 非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遵照公务员执行。 在岗的尖端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双向选择,退休年龄适度延长五年。 上述两大群体,无论是“ 双轨制”、“ 多轨制”,还是并轨,都不容有任何更改。 因为他们仅是社会财富的间接创造者,延长退休年龄,并不能增加社会财富的有效供给,同时也不利于人才的吐故纳新,阻碍富有朝气、锐意进取的年轻人成长。

三是大型垄断型国企 ( 含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银行、保险等金融企业) 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一律参照公务员的退休年龄执行。 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的蓝领,则可根据职工本人意愿,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时,自己决定是否继续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聘, 聘期不能超过五年,但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退休。

四是其他企业( 含民营、三资等) 的各类人员,则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和本人的实际需要,本着自愿、互惠的原则,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双向选择,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不受自然年龄的制约,但必须逐年足额缴纳社保等各项基金。

五是养老金并轨。 2013年两会期间,人民网曾经就社会保障问题做过一次调查,在59万参与调查的网民中,有98%的人同意取消双轨制。

据来自中国社科院《 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 2012)》 的数据显示,不同群体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下,其养老金待遇差别较大,75.4%的职工养老金不高于2000元,92.3%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却都高于4000元,最低者只能拿到200元保障金,最高者却能拿到10000元,两者相差50倍。

子曰:“ 不患寡而患不均”。 公共政策理应一视同仁,否则,有失公允。 缴费的少拿钱,不缴费的多拿钱,而且还是拿的缴费人的钱( 纳税人) ,公理何在,不结束多轨制或双轨制,实行并轨制,就难以体现公平与正义。

从目前的体制来看,养老金的发放形式呈现多种模式并存的格局。 公务员、事业单位、央企和一般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形式迥异,且差距较大。 不缴纳社保基金的公务员及参公执行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拿的养老金比缴纳社保基金的普通企业退休人员拿的养老金要多出很多, 且差距越拉越大,导致群众的心理落差也越来越大。 未来养老金存在的缺口, 不能仅靠一般企业及职工来弥补,公有制条件下,不仅是所有制形式的共有,而且还应有公平、 公正的含义在内。 目前公务员的退休金是一般企业的三到四倍,其退休金来源仍然是靠财政拨付,纳税人到底要为这些“ 公仆”们负担到何时?

上一篇:在校学生下一篇:大学生思想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