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金融发展理论综述

2024-08-05

西方金融发展理论综述(精选9篇)

西方金融发展理论综述 第1篇

关键词:绩效评价,评价方法,综述

0 引言

绩效评价历史十分悠久,自从人类有了生产活动,即产生了绩效评价思想。在西方,最早比较系统、正式的绩效评价体系可以溯源到14世纪复式记账的产生。20世纪30年代以后,西方开始出现严格意义上的企业绩效评价。经过八十多年的发展,绩效评价理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本文在梳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西方的绩效评价理论进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展望未来研究的发展趋势。

1 绩效评价对象研究

绩效评价理论一开始是针对企业的财务效益、资产运营等经营成果进行综合评判,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当初用于评价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论与方法,已经逐渐运用到经济体系中,成为反映不同组织或个人从事某项活动或职能效能的重要途径。根据评价主客体的不同,西方绩效评价理论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1 组织绩效评价

组织绩效评价是对组织整体业绩的评价由于对组织主要领导管理工作的绩效评价往往都是以所在组织整体业绩为主要内容,所以组织绩效评价很多关联到组织的高层管理者的绩效评价[1]。为了更好实现绩效管理的目标,许多组织领导人在准确、清晰地确定组织目标与战略的基础上进行绩效评价体系设计,根据组织目标与战略确定绩效目标以及评价指标,来推动整个绩效管理工作。组织绩效评价产生和成熟于企业绩效评价,并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得到更多的应用和发展。

1.2 跨组织绩效评价

跨组织绩效评价设计是一个没有受到重视,但是近期迅速传播的话题。当前它以供应链和外延企业的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容。在供应链系统中,是不能只用一种绩效评价方法的,若想准确评价供应链系统,一定要有一套综合的绩效评价体系[2],应将竞争战略延伸到供应链的上下游,加强在新产品开发、质量和环境等领域的绩效评价[3]。每个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积分卡,然后依据积分卡的发展过程,使供应链内部交流沟通、协调更顺畅[4]。外延企业绩效评价更强调将平衡积分卡的内部流程视角延伸为跨功能和合作伙伴视角[5]。外延企业绩效评价框架首先由Brewer等人提出,其次是立足于AMB IT方法的外延企业绩效评价框架,选择与Bradley的BPR绩效评价相类似的方式,指出绩效评价应主动与合作企业的ERP系统相链接,绩效评价体系能直接选择有用的数据,从而方便评价[6]。

1.3 个人绩效评价

个人绩效评价注重素质和能力的评价,素质包括身体状况、品德、业务知识、经验储备、敬业精神;能力包括技术能力、办事能力、规划决策能力和认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常用的评价方法有考试法、实际记录法、工作标准法、要素评定法、典型人物评定法、对比比较法、强迫选择法、自我评价法等[7]。随着对个人绩效理解的加深,个人绩效评价模型也在不断发展。1983年,Hunter提出认知能力、工作知识、任务熟练性和总体的上级绩效评定结果的评估模型;1986年,Schmidt等人在Hunter模型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下级的职务经验变量;1990年,Campbell等人提出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技能及动机三个参数基础上的绩效模型;Borman等人在1991年增加了成就导向、可靠性、获奖和违规受罚情况,又在1993年提出任务绩效和关系绩效的概念和1995年提出把情感变量加入模型中。1996年Van Scotter等人进一步对关系绩效进行研究,分为职能奉献和人际关系两个方面[8]。

2 绩效评价理论体系研究

在市场经济的自由化、全球经济的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们在逐步改进传统的企业绩效评价理论,特别是生产有效性理论、行为科学理论、战略管理理论等思想在绩效评价中得到广泛应用,各个特色的绩效评价理论体系应运而生。

2.1 基于生产有效性的绩效评价

有些学者是从生产角度对绩效评价进行研究的,他们认为绩效是组织成员在特定时间内,由与其所进行工作相关的工作职能或活动产生的产出记录。组织和员工要进行一些实际上并不简单的经营过程,如管理活动、商业活动、技术活动、安全活动、财务活动、会计活动等,它们的工作效率会因为工作条件或工作方法的调整而有所改善,从而改变整体经营状况。在1951年,首次提出生产有效性的概念,其明确的经济含义是在Koopmans和Debreu提出生产可能集的概念的基础上提出的。在1978年,Charnes等创立了一种数据包络分析(DEA)理论与方法,它能对多输入、多输出复杂系统中测评单元相对有效性进行评价,它是生产有效性分析研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9]。决策者在确定反映评价单元经营管理绩效的输入输出指标体系的情况下,就能借助DEA方法对它们的相对绩效进行测评。

2.2 基于行为和能力的绩效评价

20世纪50年代,行为科学学派对绩效的内部研究,主要是从组织及其成员的行为与能力方面开展的。他们认为绩效不是一种行动结果,而其本身就是一种行动。绩效被组织内部控制所包含,它是一种与组织目标有联系的组织或个体的行为和能力。依据行为和能力决定绩效的理论,学者们对员工个体需要的满足与追求,在提高劳动生产率方面的作用进行了说解,以及为了让员工更加努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我们应采用什么样的激励措施等[10]。

2.3 基于战略管理的绩效评价

依据战略管理的绩效评价理论所讲,企业的绩效不能与其总体经营战略分开,二者是紧密相连的。在企业内部开展绩效评价关键在于从组织的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它们的经济利益,建立的绩效评价体系要是比较全面的而非片面的,且能反映管理对其业绩的增长,在此基础上运用合理的量化方法测评绩效。由于一些对组织长远利益影响较大的非财务性要素被引入战略管理的绩效评价理论,将非财务性要素与财务性要素整合起来,试图据此来反映企业综合经营管理绩效[11]。

3 绩效评价方法研究

由于组织类型不同,评价要素不同,采用的绩效评价方法当然也不同。据不完全统计,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西方各个管理学派已经提出了20余种绩效评价方法。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

3.1 系统绩效评价方法

它是指基于战略的系统绩效评价方法,主要与组织的战略目标等相关,关注的内容是组织战略的实施。主要方法有:

(1)目标管理法。组织根据面临的形势,制定出一定时期内的总目标,由此决定上、下级的责任和分目标,并把这些目标作为组织、部门和个人绩效产出对组织贡献的标准,最后把实际绩效与绩效标准进行比较,评判和改进绩效的过程或程序;(2)关键绩效指标法。在组织运行过程中,通过提炼和归纳其关键成功要素,设置、取样、计算、分析组织内部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是把企业的战略目标分解可运作的远景目标和量化指标,以提高组织核心竞争力的有效工具;(3)平衡计分卡。它最突出的特点是将企业的远景、使命和发展战略与企业的业绩评价系统联合起来,把企业的使命和战略转变为具体的目标和评测指标,以实现战略和绩效的有机结合。

3.2 基本绩效评价方法

它是指基于员工的绩效评价方法,关注的内容是围绕员工的特征要求、工作行为、工作成果进行评价。常用的方法有:

(1)特征评价法。它主要衡量员工拥有某些特征的程度,这些特征通常被认为对组织和岗位都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方法也容易更新。特征评价法是目前绩效评价最普遍使用的方法,常见的有排序评价法、配对比较法、人物比较好法、书面评价法等;(2)行为导向法。它是建立在工作中的行为标准或规范,强调在完成工作目标过程中的行为必须符合这种标准或规范,通过对员工行为与组织行为标准或规范的比较和评估,推断出员工的工作业绩。包括:行为锚定等级评定法、行为对照表法、组织行为修正法、评价中心法等;(3)结果导向法。它是强调结果,即干出了什么成绩。主要包括:直接指标衡量法、绩效标准法和成绩记录法等。

4 结论与展望

西方企业购并理论综述 第2篇

【 正 文】

(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经济系魏冬)

购并理论的发展和实务的发生是紧密相联的。早在19世纪末期美国就发生了其历史上的第一次购并狂潮。面对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的购并热潮,经济学家们从多种角度对购并活动加以解释,进而形成多种理论。由于有关购并理论过于庞杂,故本文只就目前西方较流行的企业购并理论作一简要介绍与分析。

一、效率理论

效率理论认为购并活动能提高企业经营绩效,增加社会福利,因而支持企业购并活动。通过购并改善企业经营绩效的途径有两条。

第一、规模经济。一般认为扩大经营规模可以降低平均成本,从而提高利润。因而该理论认为购并活动的主要动因在于谋求平均成本下降。这里的平均成本下降的规模经济效应可以在两个级别上取得:第一级在工厂,包括众所周知的生产专门化的技术经济、工程师规律等;第二级在工司,包括研究开发、行政管理、经营管理和财务方面的经济效益。此外,还可以加上合并的“协同效益”,即所谓“2+2>4”效益。这种合并使合并后企业所增强的效率超过了其各个组成部分增加效率的总合。协同效益可从互补性活动的联合中产生。如一家拥有强大的研究开发队伍的企业和一家拥有一批优秀管理人员的企业合并,就会产生协同效应。

这一理论在70年代前的西方和目前的我国较流行。但是事实上规模经济效应在合并中的重要性并非如想象的那么大。纽博尔德1970年调查发现,只有18%的公司承认合并动机与规模经济相关。1980年考林、卡宾和霍尔调查研究后认为,“很难从他们调查的公司看出合并的规模经济效益”。惠廷顿调查后竞发现获利能力与企业规模大小不相关。这些事实都是对规模经济效益假说的反驳和挑战。

第二、管理。有些经济学家强调管理对企业经营效率的决定性作用,认为企业间管理效率的高低成为企业购并的主要动力。当A公司管理效率优于B公司时,A、B两公司合并能提高B公司效率。这一假设所隐含的是购并公司确能改善目标公司的效率。在实践中这一假说显得过于乐观。有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解释为购并公司有多余的资源和能力投入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中。此理论有两个前提:(1)购并公司有剩余管理资源,如果其能很容易释出,则购并是不必要的。但是,如果管理队伍为一不可分之组合,或具有规模经济,则必须靠购并加以利用;(2)目标公司的非效率管理可以外部管理人介入之下得以改善。

此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购并的效率的动因。它能解释具有相关知识和信息的相关产业购并活动,却无法解释多角化购并。

二、代理问题及管理主义者

代理问题是Jensen和Meckling在1976年提出的,认为在代理过程中,由于存在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不确定性等因素的作用而产生代理成本,他们把这种成本概括为以下几方面:所有人与代理人订立契约成本;对代理人监督与控制成本;限定代理人执行最佳或次佳决策所须的额外成本;剥余求偿损失。

购并活动在代理问题存在的情况下,有以下几种解释:

(1)购并是为降低代理成本。1983年Fama和Jensen认为,公司代理问题可由适当的组织程序来解决。在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决策的拟定和执行是经营者的职权,而决策的评估和控制由所有者管理,这种互相分离的内部机制设计可解决代理问题。而购并则提供了解决代理问题的一个外部机制。当目标公司代理人有代理问题产生时,通过收购股票获得控制权,可减少代理问题的产生。

(2)经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在公司所有权和控制分离后,企业不再遵循利润最大化原则,而选择能使公司长期稳定和发展的决策。Muller关1969年提出假设,认为代理人的报酬由公司规模决定。因此代理人有动机使公司规模扩大,而接受较低的投资利润率。并借购并来增加收入和提高职业保障程度。马克斯、威廉森等认为经理的主要目标是公司的发展,并认为已接受这种增长最大化思想且发展迅速的公司最易卷入到购并活动中。Fuss1980年发现购并公司经理在合并后的两年里平均收入增加33%,而在没有购并活动发生的公司里,经理的平均收入只增加20%。1975年马克斯和惠廷顿发现公司规模是影响经理收入的主要因素。这些证据证实了这一理论。

1977年辛格和米克斯对购并后的企业利润情况的研究表明,合并后的企业利润一般都下降。这一证据表明企业合并注重的是企业长期发展,而不太注重利润情况,甚至牺牲短期利润。但Lewellen和Huntsman在1970年的实证结果显示,代理人的报酬与公司的报酬率有关而与公司规模无关。这一结论是对经理论的挑战。

(3)自由现金流量说。这一理论源于代理问题。Michael Jensen(1986年)认为自由现金流量的减少有利于减少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冲突。所谓自由现金流量是指公司的现金在支付所有净现值为正的投资计划后所剩余的现金量。如果公司要使其价值最大,自由现金流量应完全交付给股东,但此举会削弱经理人的权力,同时再度进行投资计划所需的资金,将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而受到监控,由此降低代理成本。

除了减少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外,Jousen还认为适度的债权由于必须在未来支付现金,比经理人答应现金股利发放来得有效,而更易降低代理成本。他还强调对那些已面临低度成长而规模逐渐缩小,但仍有大量现金流量产生的公司,控制其财务上的资本结构是重要的。此时购并的含义是公司借购并活动,适当提高负债比例,可减少代理成本,增加公司价值。

三、内部化理论

内部代理论又称交易成本理论,它是在70年代后期兴起的。这一理论不再以传统的消费者和厂家作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单位,而是把交易作为经济分析的“细胞”,并在有界理性、机会主义动机、不确定性和市场不完全等几个假设的基础上展开,认为市场运作的复杂性会导致交易的完成需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包括搜寻、谈判、签约、监督等成本)。为节约这些交易成本,可用新的交易形式――企业来代替市场交易。这一理论在解释购并活动的同时,认为购并的目的在于节约交易成本。通过购并节约交易成本,有以下方面:(1)企业通过研究和开发的投入获得产品――知识。在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的情况下,知识的市场难以实现,即便得以实现,也需要付出高昂的谈判和监督成本。这时,可通过购并使专门的知识在同一企业内运用,达到节约交易成本的目的。(2)企业的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其运用也会遇到外部性问题。因为某一商标使用者降低其产品质量,可以获及成本下降的大部分好处,而商誉损失则由所有商标使用者共同承担。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有两条:一是增加监督,保证合同规定的产品最低质量,但会使监督成本大大地增加;二是通过购并将商标使用者变为企业内部成员。作为内部成员,降低质量只会承受损失而得不到利益,消除了机会主义动机。(3)有些企业的生产需要大量的专门中间产品投入。而这些中间产品市场常存在供给的不确定性、质量难以控制和机会主义行为等问题。这时,企业常通过合约固定交易条件,但这种合约会约束企业自身的适应能力。当这一矛盾难以解决时,通过购并将合作者变为内部机构,就可以消除上述问题。(4)一些生产企业,为开拓市场,需要大量的`促销投资,这种投资由于专用于某一企业的某一产品,具有很强的资产专用性。同时销售企业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一定程度上形成进入壁垒,限制竞争者加入,形成市场中的少数问题。当市场中存在少数问题时,一旦投入较强专门性资本,就要承担对方违约造成的巨大损失。为减少这种风险,要付出高额的谈判成本和监督成本。在这种成本高到一定程度时,购并成为最佳选择。(5)企业通过购并形成规模庞大的组织,使组织内部的职能相分离,形成一个以管理为基础的内部市场体系。一般认为,企业内的行政指令来协调内部组织活动所需的管理成本较市场运作的交易成本要低。

内部化理论在对购并活动的解释上有较强的说服力。但由于其分析方法和所用概念的高度抽象,使其难以得到系统检验;又由于分析过程及所得结论过于一般化,使其很难在管理领域得到过用。

四、价值低估理论

这一理论认为购并活动的发生主要是因为目标公司的价值被低估。当一家公司对另一公司的估价比后者对自己的估价更高时,前者有可能投标买下后者。目标公司的价值被低估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况:(1)经营管理能力并未发挥应有的潜力。(2)购并公司拥有外部市场所没有的目标公司价值的内部信息。(3)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造成资产的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的差异,使公司价值有被低估的可能。

Tobin以比率Q来反映企业购并发生的可能性。其中Q为企业股票市场价值与企业重置成本之比。当Q>1时,形成购并的可能性较大。当Q<1时,形成购并的可能性较大。美国80年代的情形说明这一点。在80年代美国购并高涨期间,美国企业的Q比率一般在0.5--0.6,但当一家公司投一家目标公司时,目标公司的股票行市形成溢价,一般溢价幅度在50%左右。如果一家企业比值为0.6%,股票溢价50%,那么购并总成本为资产重成本的0.9倍,比新建一家企业便宜10%,而且这种购并形成的投资,在投资完成后,可立即投入运行。还有人认为,当技术、销售市场和股票市场价格变动非迅速时,过去的信息和经验对未来收益的估计没有什么用处。结果是价值低估的情况屡见不鲜,并且导致购并活动增加。因此,价值低估理论预言,在技术变化日新月异及市场销售条件与股价不稳定的情况下,购并活动一定很频繁。

五、市场势力论

这一理论认为,购并活动的主要动因,是因为可以借购并活动达到减少竞争对手来增强对企业经营环境的控制的目的,提高市场占有率,并增加长期的获利机会。下列三种情况可能导致以增强市场势力为目标的购并活动。(1)在需求下降,生产能力过剩和削价竞争的情况下,几家企业结合并起来,以取得实现本产业合理化的比较有利的地位。(2)在国际竞争使国内市场遭受外商势力的强烈渗透和冲击的情况下,企业间通过联合组成大规模联合企业,对抗外来竞争。(3)由于法律变得更为严格,使企业间包括合谋等在内的多种联系成为非法。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合并可以使一些非法的做法“内部化”,达到继续控制市场的目的。

1980年惠廷顿研究发现大公司在利润方面比小公司的变动要小。这说明大公司由于市场势力较强,不容易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规模、稳定性和市场势力三者是密切相关的。

事实上,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信奉自由竞争市场的哲学立场。因而企业购并会受到垄断法的强硬约束。在购并产生过度集中现象时,常借由法庭控诉和管制手段来干预购并活动。

六、财富重分配理论

在购并理论中,另一探讨的主题是认为购并活动只是财富的重新分配。当购并消息宣布后,由于各投资人(股东)掌握的信息不完全或对信息的看法不一致,会导致股东对票价值有不同的判断,引起购并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价波动。这种价格波动,不是源于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而是财富转移的结果。购并公司和目标公司间的财富转移使目标公司的市盈率性变动,投资人往往以购并公司的市盈率重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引起目标公司的股价上涨。同理,购并公司的股票价格也因此上涨;反之则反是。

购并活动的财富转移曾引起过一些争论。有人认为财富的转移可能是购并公司和目标公司股东间的财富转移;有人认为可能是债权人财富转移给股东;甚至有人认为可能是劳工或消费者财富的转移。Mc Daniel(1986年)对上述争论作过实证研究,结果显示,购并所创造的资本利得是不是源于债权持有人,即使以负债方式购并而增加负债比例、债权持有人也没有受到什么负面影响。但是,如果以LBO方式购并而使负债大量增加,则对债权持有人的负面影响就大。关于这一问题的争论尚无定论。

金融协调发展理论研究综述 第3篇

关键词:金融协调 发展理论

协调和协调发展的思想由来已久,我国“可持续发展”尤其是“科学发展观”提出以来,协调发展受到理论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但其内涵并没有共识性的定义。熊德平教授认为:协调发展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系统演进的总目标,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子系统与总系统,以及子系统相互间及其内部组成要素间的协调,使系统及其内部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不断朝着理想状态演进的过程。金融协调是协调思想在金融等领域延伸与运用。目前关于金融协调,国内外从不同层次进行研究。

一、国外学者对金融协调理论的研究

国外学者主要从宏观层面、微观层面和技术层面,对金融协调问题进行研究。宏观层面的研究焦点主要关注国际金融等领域的合作等。Marshall D A.(2002)研究如何通过改革建立起牢固可靠的全球宏观经济与金融协调机制而从根本上减少由于协调失败而引发的金融危机问题;Gautier P A.(2009)对协调摩擦与金融危机关联的进行了论述。微观层面的研究主要着眼于某一具体组织或机构内部的协调失败问题。Brandts J与Cooper D. J.(2006)采用实验经济学的方法对组织内部协调失败的进行观测,探寻金融系统的内部机理。技术层面的研究主要从协调技术角度探讨如何确立和完善合作过程中高效率协调所必需的技术手段。

二、国内学者对金融协调理论的研究

(一)金融协调发展理论渊源的研究

金融协调发展理论渊源于金融发展理论的观点,在国内基本上得到了一些学者的共识。沈军与刘莎(2001)认为金融协调理论是金融发展理论的较高阶段。王原声(2004)认为,西方有关金融协调发展理论的思想集中体现在戈德史密斯(1969)的《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爱德华·肖的《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和麦金农(1991)的《经济市场化的秩序—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金融控制》等著作中。不管是提出金融深化理论还是提出开放资本市场的政策建议,实质上都渗透着金融协调发展的思想。刘刚(2006)明确指出,金融协调发展理论的渊源就是金融发展理论,金融协调理论标志着金融发展理论的成熟,是第三代金融发展理论的正式形成标志。

(二)金融协调发展理论内涵与外延的研究

不同学者对金融协调的内涵和外延理解不用,研究焦点也存在很大差别。王原声(2004)基于国际视角认为,金融发展内外协调的构成分为国际贸易协调、国际金融协调和国际投资协调等机制运作,是一个动态过程。窦尔翔和何炼成(2004)从金融协调的对象角度指出,金融协调一方面是金融自身的协调,是金融的“本体因素”,另一方面是金融对经济的协调,即“指向性因素”。武巧珍(2004)重点从货币制度的视角,将金融协调发展分为外部协调与内部协调两部分。王爱俭(2005)基于金融协调机制的角度,解释了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理论涵义,将金融协调稳定机制分为政府和中央银行间的协调、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及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

(三)金融协调划分方式的研究

国内学者倾向于采用内部协调与外部协调来进行划分。祁敬宇(2002)与王原声(2004)以国别为界划分外部协调与内部协调。杨大鹏(2004)和郭金龙(2006)认为,金融内部协调应包括金融组织、金融市场、金融监管当局、金融工具、金融制度等;外部协调包括金融与经济的协调以及金融与社会的协调。蔡则祥(2005)把金融协调划分为我国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资产、融资形式等结构之间及其构成之间的内部协调,外资机构的引入与中资机构输出的外部协调,金融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应遵循内部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内外协调。邵国华(2006)也从四个方面进行划分,即金融系统与经济发展的协调、金融系统与社会发展的协调、金融业与非金融企业的协调、金融系统与金融国际化的协调。尹优平(2007)对区域金融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从机构、监管、区际、政策四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论述,认为基础环节是区域内外金融各自协调发展,关键保障是区域金融监管协调和区域金融政策的协调。

(四)金融协调内容的研究

关于金融协调内容的研究可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展开。孔祥毅(2002)认为宏观的金融协调包括金融、经济、社会之间的关系,微观的金融协调包括金融工具、金融中介、金融制度之间以及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关系;杨大鹏(2004)从中观角度研究了有关金融组织结构协调演进的问题,认为金融组织结构协调演进的趋势是“寡头主导,大、中、小共生”。王爱俭(2005)界定了宏观的金融协调包括总量协调、结构协调、货币供应量与货币创造、金融衍生工具与金融风险控制,微观协调包括证券业与银行业的协调、动态效率和静态效率的协调。郭金龙(2006)将区域协调、内外协调、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机构间的协调、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都纳入宏观范畴。王威(2007)认为宏观金融资源体现的是金融资源各层的整合效应,中观金融资源包括了金融制度资源和金融工具资源,广义的货币资源和资本资源构成了微观金融资源。

(五)金融协调发展的空间视角

从空间差异等视角研究金融协调发展问题,近几年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田霖(2006,2011)从金融地理学的视角研究了金融协调发展问题,以不同区域的收入、就业、教育、GDP增长率等作为衡量金融差异的指标,揭示各个指标要素对金融综合竞争力产生的贡献弹性,从而解释区域金融差异的原因。冯涛和李江(2004)基于金融中介的角度,认为必须提高金融组织间的质量和规模才能缩小区域间金融的差距。田岗和陈琦(2004)发现如果区域金融发展差异增加,则会造成地区间的经济增长差距变大,随着区域差距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各地区的金融和和经济的出现集聚分布现象。杨再斌和黄解宇(2006)认为金融集聚分为动态过程与状态结果两个方面,即金融产业的发展成长可以通过一定的地域空间生成金融集聚系统,一定密度和规模的金融产品及其与金融产品又会催生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陈红(2008)重点研究了区域金融的集聚问题,认为当区域金融中的金融资源产生了集聚作用时,可以促进集聚中心的金融增长率。王修华和黄明(2009)从金融空间的分布状态入手,认为如果要达到区域金融资源在空间上的分布协调和优化,就必须包括金融区域内部结构的协调发展,和相邻的金融区域外部发展对本区域影响的联动效应,而最终的目标也是为了让整个国家的区域金融协调发展。

三、评析与展望

通过对以往文献的梳理,很多学者对金融协调内涵的理解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但是,在目前的研究中,关于金融协调发展的内容和层次划分,还存在研究薄弱的地方。一是现存文献大多从中国的整体来研究金融协调问题,较少涉及对区域内和区域间金融各个层面的深层次分析。二是现有研究对金融协调宏观、中观和微观的定位各不相同,尤其是区域金融中观协调和微观协调存在着分类模糊的问题,因而目前迫切需要一个客观的划分标准,明确区域金融协调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三是金融协调的层次复杂多维,导致其研究内容的模棱两可及相互交叉,大部分学者从金融系统自身考察问题,导致其空间维度研究的薄弱,无法针对具体区域提出操作性强的协调发展战略。因此,在开放的动态环境下,由于不同区域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转化以及地域系统的空间联动,研究区域金融协调发展问题,是今后需要关注和探索的方向。

参考文献:

①熊德平. 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②田霖. 中部地区协调发展的金融地理学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③孔祥毅. 中部崛起战略中的金融协调[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6(1):3-9

④祁敬宇.论金融发展的内外协调[J].华南全融研究,2002(5):13-18

⑤沈军,刘莎.金融发展理论的演进与展望[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2001(9):12-15

⑥王爱俭. 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理论框架[J]. 财经科学,2005(1):22-28

⑦武巧珍. 对货币制度变迁与金融协调的理论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4(6):48-50

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城乡金融协调发展的空间经济学分析”(项目编号:2010CJJ025)阶段性成果

西方技术创新理论的产生与发展综述 第4篇

关键词:技术创新,创新理论,研究现状

1 技术创新理论的产生

国际上对创新的研究起源于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 (J.A.Schumpeter) 提出的创新理论, 他从论述技术变革对经济非均衡增长以及社会发展非稳定性的影响出发, 于1912年在其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创新概念”, 后又在《经济周期》这本专著中系统的阐述了他的创新理论[1]。

1.1 创新概念

熊彼特认为“创新 (Innovation) ”是指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新组合, 即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之中, “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 其目的是为了获取潜在的利润。按照熊彼特的定义, 明确地将经济发展与创新视同一物, 称经济发展“可以定义为执行新的组合”。这种新的组合包括:一是生产新的产品, 即产品创新;二是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即工艺创新或生产技术创新;三是开辟一个新的市场, 即市场创新;四是获得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供给来源, 即材料创新;五是实行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即组织管理创新[2]。

熊彼特的创新概念主要属于技术创新范畴, 也涉及到了管理创新、组织创新等, 但他强调的是把技术等要素引入经济, 使技术与经济相结合, 因此他所说的创新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他认为, 只有当新的技术发明被应用于经济活动时, 才能成为“创新”。

1.2 创新与企业家的关系

熊彼特指出:“我们把新组合的实现称为‘企业’, 把职能是实现新组合的人们称为‘企业家’”, 创新的承担者 (主体) 只能是企业家, 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是经济兴起和发展的主要原因。按照熊彼特的观点, 发明者不一定是创新者, 同样, 资本家和股东也不同于企业家, 拥有资本的资本家或技术发明者, 如果不把他们的资本和技术用于生产方式的新组合, 没有创新行为, 那他们就不能成为企业家。

1.3 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熊彼特的整个经济理论体系都是以创新为核心来解释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规律, 他从经济运动的内部去寻找推动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历史发展的深厚基础和本质动因, 强调创新活动在资本主义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导作用, 他将经济理论的逻辑分析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过程结合起来, 对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进行了实证性的动态考察。在熊彼特看来, 资本主义经济处在不断运动变化发展之中, 其本质特征就是运动和发展, 是某种破坏均衡而又恢复均衡的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 这种推动经济发展的内在力量就是“创新”。熊彼特认为:创新的过程是一个创造性的破坏过程, 在创新的持续过程中, 具有创新能力和活力的企业蓬勃发展, 一批批老企业被淘汰, 一批批新企业在崛起, 促使生产要素实现优化组合, 推动经济不断发展, 再加上“创新”是多种多样、千差万别的, 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就有大小、长短之分, 这就形成了发展周期的升降、起伏和波动。

熊彼特有关创新问题的论述为技术创新理论研究奠定了至关重要的一块基石。

2 技术创新理论的发展

由于西方经济学家认为熊彼特的学说具有社会主义倾向, 同时受到同时期的“凯恩斯革命”的理论影响, 在相当长的时期中, 创新经济学理论一直受到西方国家的冷遇, 未能引起理论界的关注。20世纪50年代以后, 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兴起, 许多国家的经济出现了长达近20年的高速增长“黄金期”, 这一现象已不能用传统经济学理论中资本、劳动力等要素简单地加以解释。由此, 西方经济学理论界重新对熊彼特的创新经济学理论进行认识, 开始对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产生了兴趣, 从而使技术创新理论得以发展。

目前, 西方技术创新理论的研究和发展已形成了新古典学派、新熊彼特学派、制度创新学派和国家创新系统学派等四大理论学派。

2.1 技术创新的新古典学派

技术创新的新古典学派关于技术创新的研究建立在“市场失灵”的基础上。这一流派主要围绕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其一是分解技术创新对于现代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其二是将技术创新纳入经济增长模型。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都把技术创新视为同资本、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一样的经济增长要素。

此学派以索洛 (S.C.Solow) 等人为代表, 认为技术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 是经济增长的基本因素;技术与其他商品一样存在公共商品、创新收益的非独占性, 外部性等市场失灵, 适当的政府干预将极大地促进技术创新的进行, 并建立了著名的技术进步索洛模型, 专门用于测度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57年索洛在其发表的《技术进步与总量增长函数》一文中, 对美国1909-1949年间的非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发展情况进行实证分析, 结果发现在此期间, 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主要贡献来自于技术进步。在继续深入研究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同时, 新古典学派还开展了技术创新中政府干预作用的研究, 提出当市场对技术创新的供给、需求等方面出现失效时, 或技术创新的资源配置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时, 政府应当采取金融、税收、法律, 以及政府采购等间接调控手段, 对技术创新活动进行干预, 以提高技术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促进带动作用[3]。

2.2 技术创新的新熊彼特学派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创新研究, 在相当大的程度上, 受到熊彼特的影响, 集中讨论企业规模、市场结构和创新的关系, 创新与扩散, 以及科技进步与经济结合的方式、途径、机制、影响因素等, 有些学者把这些研究称之为“新熊彼特主义”。技术创新的新熊彼特学派坚持熊彼特创新理论的传统, 强调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认为企业家是推动创新的主体, 侧重研究企业的组织行为、市场结构等因素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提出了技术创新扩散、企业家创新和创新周期等模型[1]。

2.2.1 企业规模与技术创新

“谁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更大———大企业还是小企业?”这个问题一直是理论和实践上争论的焦点之一, 并对发达工业国家的技术创新政策产生了并正在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1965年, 谢勒尔 (Scherer.F.) 对1955年《幸福》500家大企业的创新情况进行了分析, 结果表明专利发明 (创新) 并不与企业规模的增长成正比。他的研究结果也得到了其他更大规模实证研究的支持。实践表明, 不同规模的企业在技术创新上均有上乘的表现, 只不过在不同时期、不同行业或产业, 因企业大小不同而自身具有的一些不同特点影响和约束着企业创新的绩效而己, 从而客观上形成适合不同规模企业创新的领域与行业。

2.2.2 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

20世纪70年代, 经济学家阿罗 (Arrow.k.) 、卡米恩 (Kamien.M.) 、施瓦茨 (Schwartz.N.) 等人从垄断与竞争的角度对技术创新的过程进行了研究, 探讨了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的关系, 提出了最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类型。

阿罗在1970年发表的《经济福利和发明的资源配置》一文中, 比较了完全垄断和完全竞争两种不同的市场结构对发明 (创新) 的影响, 他的结论是:完全竞争比完全垄断更有利于发明 (创新) , 但两种市场结构都低于社会期望的最优状态。

卜米恩、施瓦茨认为, 最有利于创新活动开展的乃是垄断竞争型的市场结构。因为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 企业规模一般较小, 缺少足以保障技术创新的持久收益所需的推动力量;难以筹集技术创新所需的资金、物资条件, 同时也难以开拓技术创新所需的广阔市场, 因此难以引起较大的技术创新动机。而在垄断统治的条件下, 由于缺乏竞争对手的威胁, 难以激发出企业重大创新的活力。所以, 介于垄断和完全竞争之间的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 既避免了上述两种极端市场结构的缺陷, 又兼有二者之优点。因此, 垄断竞争型的市场结构是最适宜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的选择。

2.3 技术创新的制度创新学派

技术创新的制度创新学派以兰斯·戴维斯和道格拉斯·诺斯等人为代表, 该学派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的一般静态均衡和比较静态均衡方法, 对技术创新的外部环境进行制度分析, 认为:“由于技术创新活动存在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巨大差距, 改进技术的持续努力只有通过建立一个能持续人们创新的产权制度, 以提高个人收益才会出现。”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 好的制度选择会促进技术创新, 不好的制度设计将扼制技术创新或阻碍创新效率的提高。

兰斯·戴维斯和道格拉斯·诺斯认为, 促进制度创新的主要因素有: (1) 规模经济性。市场规模扩大, 商品交易额增加, 促进制度变革, 降低经营管理成本, 获取更多经济利益。 (2) 技术经济性。生产技术和工业化的发展, 城市人口增加, 企业规模扩大, 促使人们去进行制度创新, 以获取新的潜在经济利益。 (3) 预期收益刚性。社会集团力量为防止自己预期收益的下降而采取的制度变革措施。例如在通货膨胀持续增长的情况下, 工资、利息等固定收入者就要求实行收入指数化制度, 以保障自己的实际收入不因通货膨胀而下降或不至于下降得过快过多[4]。

兰斯·戴维斯和道格拉斯·诺斯进一步把制度创新的全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 (1) 形成“第一行动集团”阶段。所谓“第一行动集团”是指那些能预见到潜在市场经济利益, 并认识到只要进行制度创新就能获得这种潜在利益的人。他们是制度创新的决策者、首创者和推动人, 他们中至少有一个成员是熊彼特所说的那种敢于冒风险的, 有锐敏观察力和组织能力的从事全新的“企业家”。 (2) “第一行动集团”提出制度创新方案的阶段。先提出制度创新方案, 再进入下一阶段的创新活动。 (3) “第一行动集团”对已提出的各种创新方案进行比较和选择的阶段。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必须符合能获得最大利益之经济原则。 (4) 形成“第二行动集团”阶段。所谓“第二行动集团”是指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帮助“第一行动集团”获得经济利益的组织和个人。这个集团可以是政府机构, 也可以是民间组织和个人。 (5) “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协作努力, 实施制度创新并将制度创新变成现实的阶段。

制度创新学派在充分肯定制度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 也并不否定技术创新对改变制度安排的收益和成本的普遍影响, 认为技术创新不仅可以增加制度安排改变的收益, 并且可以降低某些制度安排的交易成本, 从而使建立更为复杂的经济组织和股份公司变得有利可图。制度创新的具体形式包括股份公司、社会保障制度、工会体系以及国有企业制度的建立。制度创新往往是通过组织或管理形式方面的创新来体现的。

2.4 技术创新的国家创新系统学派

技术创新的国家创新系统学派以英国学者克里斯托夫·弗里曼、美国学者理查德·纳尔逊等人为代表, 该学派通过对日本、美国等国家或地区创新活动特征的实证分析后, 认为技术创新不仅仅是企业家的功劳, 也不是企业的孤立行为, 而是由国家创新系统推动的。国家创新系统是参与和影响创新资源的配置及其利用效率的行为主体、关系网络和运行机制的综合体系, 在这个系统中, 企业和其他组织等创新主体, 通过国家制度的安排及其相互作用, 推动知识的创新、引进、扩散和应用, 使整个国家的技术创新取得更好绩效。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侧重分析技术创新与国家经济发展实绩的关系, 强调国家专有因素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并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政府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中介机构等为寻求一系列共同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建立起来的, 将创新作为国家变革和发展的关键动力系统。由此, 弗里曼提出了技术创新的国家创新系统理论, 将创新主体的激励机制与外部环境条件有机地结合起来, 并相继发展了区域创新、产业集群创新等概念和分支理论[5]。□

参考文献

[1]吴贵生, 谢伟.我国技术管理学科发展的战略思考[J].科研管理, 2005 (6) .

[2]傅家骥.技术创新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8:1-5.

[3]彭靖里, 邓艺, 李建平.国内外技术创新理论研究的进展及其发展趋势[J].科技与经济, 2006 (4) .

[4]黄景贵.论创新理论的产生和发展[J].青岛海洋大学学报, 2000 (2) .

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理论综述 第5篇

制度设计理论对可靠地强制财产权的效力进行了肯定。认为产权人有权利从其投资中获得利益, 这一因素是在金融交易过程中最实质性的。La Porta等人 (1997) 提出了金融理论, 认为潜在金融投资者会面临资金被征收的风险, 而且一国的有关财产权的法律体系也存在很大的差别。比如, 17世纪英格兰创造的普通法, 主张保护财产所有权免受王室的剥夺与干涉, 这使得投资者的产权也受到了一定的保护。再比如, 法国的民法就没有对私人契约关系以及财产权进行保护, 该法律是受政府权力制约的。这中集权主义的法律不仅没有消除腐败行为, 反而使得谋求私利为公权滥用开来 (Beck, 2003) 。从英法两国的法律制度可以看出, 其与金融发展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尽管法律手段具有良好的救济效应。但强制的法律效力会导致一些权力的行使有了必然的随意性, 这在一定程度上引发官僚、政客等阶层有了侵犯财产权的机会, 从而染指金融交易, 从中获取更多的私人利益 (Acemoglu, 2005) 。

二、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联系的理论综述

从一些列的研究结果可以看出, 金融市场发展良好和金融机构健全的国家其经济发展就较快。King和莱文等人 (1993) 以77个国家为例, 进行了1960-1989年间的调查报告, 结果显示金融发展促使金融深化的措施是多样化的, 其中包括资本的积累、生产力的提高以及对经济增长的预期等。这些措施一般更倾向于一些小国。尽管调查报告没有涉及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 但并不会对研究结果有太大影响。Zevros和莱文等人 (1998) 用股票指数来测量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 指出金融体系是以银行还是以债券为基础并不重要。为了进一步证明这一结论, Beck和莱文等人 (2000) 利用辅助变量模型对金融与经济的因果联系进行了直接研究, 认为外在有效地金融因素可以促进经济增长。

据Smith和Benecivenga (1991) 的经济增长理论指出, 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率存在一定的影响。Obdfield (1994) 在其金融理论研究中表示, 经济增长与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存在确切的联系。但国际资本的流动性却不与与个人存款产生关联。Benecivenga (1995) 指出, 证券市场的生产量、增长率以及都与资本积累的关系十分密切。

Wachtel和Rousseau (1998) 两人以时间顺序对美国、英国、加拿大、挪威以及瑞士五个工业国家的金融和经济发展进行了研究, 他们认为金融领域发出的信号能够预测经济的增长与否。Zingales和Rajan (1998) 两人也以时间顺序 (1980~1990) 进行了相同的研究, 他们支持Wachtel等人的观点, 认为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确有很强大的影响力。

三、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关系的理论综述

20世纪末期, 学者们开始关注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的联系, 从研究结果来看, 对二者之间联系的观点并不相同。有一部分人认为, 通过降低交易等费用, 可以使企业获取更多的资金, 也就是说, 金融发展对资本的分配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尤其是对贫困阶层的影响巨大。Jovanovic和Greenwood等人 (1990) 指出, 由于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的相互作用, 使金融发展是U型曲线, 导致收入不平等现象出现:在金融发展初期, 只有极为少数的富人可以涉入金融市场。但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聚集, 正式参与到金融市场的人数欲来越多, 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金融的发展, 从而对经济增长更加积极。因此, 他们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石象湖作用的, 相辅相成的关系。

Beck和莱文等人 (2004) 对金融媒介物与收入不平等的Gini系数增长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指出了社会最贫穷人口的收入增长率以及贫富人口数量的比例问题等。研究显示, 金融市场的发展非常有利于缩减贫富收入的差距。它甚至可以控制国内人均生产总值的增长率, 金融媒介物能够使消费指数更加迅速地下降, 五分之一的最贫穷人口的收入增长率也会加快, 日平均收入在两美元以下的人口比例会大大减少。

四、结论

经过上述理论综述可见, 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是有利的, 而且金融发展还会在一定程度上缩小贫富差距。而对于此, 一些发展较落后的国家, 如南非国家等, 就面临着至关重要的问题, 即一切发展金融媒介的障碍如何清扫。尽管上述相关理论之间相互补充, 但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它们解释了法律制度体系如何推进了金融媒介的发展, 而对于发展落后国家金融媒介障碍的扫除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Ades, A., and R.D.Tella (1999) .Rent, Competition, and Corruption.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 (2) 155–194

西方金融发展理论综述 第6篇

需要说明的是, 尽管国外学者关于金融发展问题的研究早已开始, 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 但金融发展理论主要关注的是发达经济体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对结构转型视角下的金融发展问题鲜有研究。基于此, 本文对已有的少数研究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 从而为深入剖析金融发展促进二元转型的动力机制显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刘-费-拉二元经济理论中金融发展研究的萌芽

在对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模型做出深入分析基础上, 我们可以发现其转型理论研究仅仅强调了工业部门的资本积累 (资本家剩余利润) 作用, 即工业部门的扩大推动着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跨部门转移, 忽视了农业部门剩余产品的支撑作用, 显然未考虑部门间金融市场的作用;在修补的刘易斯模型基础上, 费景汉-拉尼斯认为农业剩余产品的增加是二元转型的先决条件, 同时在费-拉模型中着重分析了部门间金融市场作用, 他们认为金融发展促进二元转型的基本逻辑是:农业部门资本 (农业剩余农产品) (在费-拉模型中, 剩余农产品的转移不是通过实物形式, 而是以货币形式来实现的) 向工业部门的净流入的增加与工业部门原有的资本积累共同作用, 加快了工业部门资本的迅速积累, 进而促使工业部门的快速扩张, 这显著地推动着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快速转移, 并最终顺利完成二元经济向现代经济的转换。不难看出, 费景汉-拉尼斯已经开始意识到金融发展在二元转型中的重要作用, 但遗憾的是, 他们仅仅考虑了金融资本积累的基本功能, 忽视了金融衍生功能以及市场不完全等外部约束条件对二元转型的影响。

金融发展促进二元转型理论探析的新进展

1.金融抑制不利于二元转型

金融抑制导致二元经济结构出现。Hyla Myint于1964年首次揭示了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的二元性特征, 并在该视角下阐述了二元经济结构的产生, 他认为, 政府以较传统部门有利的条件将稀缺的资金和外汇资源供给现代部门, 造成了金融资源的非对称流动, 使得现代部门对传统部门的扩展效应较小, 甚至为负效应, 进而导致二元经济结构的产生;类似的, Mackinnon (1973) 基于发展中国家并存着两个异质性金融市场———较为先进的“有组织金融市场”和较为落后的“无组织金融市场”的事实, 分析认为, 政府实施的现代部门倾向的资源政策和金融自身二元性导致的农业资本向现代部门的净流出, 使得现代部门的经济增长较传统经济部门更为快速。进一步地, Mackinnon借助于费雪 (1930) 的两期分析框架, 着重对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进行考察, 并基于微观主体均受“自我融资”限制的假设前提, 研究表明在金融抑制条件下, 一方面部分能够突破“自我融资”限制的企业而选择的现代技术, 与其余企业采用原有的传统生产技术, 形成的强烈反差导致了企业之间的经济差距逐步扩大;另一方面, 信贷市场的不完善及信贷供给不均等机会所导致的有效需求不足。这两方面共同作用促使了二元经济结构的出现。

金融抑制不断强化二元经济结构。Rakshit (1982) 将凯恩斯理论引入到发展经济学中, 建立了包含农业部门和非农部门的两部门模型, 其内在逻辑是, 在信贷市场———有效需求———二元经济转换作用机制链条下, 利率机制的失灵与金融中介机构的缺乏导致的信贷市场不完善, 抑制了社会总的有效需求, 最终阻碍了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王少国 (2005) 首先指出Mackinnon (1973) 关于金融抑制是二元经济结构产生的原因的错误认识, 并基于发展中国家资本稀缺的现实背景, 他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着如下的传导机制:金融抑制压低社会资本价格, 使得部分厂商可以获得贷款而采用新技术, 其余厂商不能获得贷款而只能沿用传统技术, 这种技术的差异进而导致了经济差距, 其结果是造成了二元经济结构不断强化。

总之, 上述学者均包含着共同的思想:在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 不论金融资本的逐利秉性还是政府刻意采取的城市倾向经济政策, 其结果导致了工业部门资本的快速积累, 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整个经济工业化的进程, 但同时也强化了二元经济结构。

2.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有助于二元转型

统筹工农部门金融资源均衡发展有利于二元转型。日本经济学家石川濨 (1986) 从金融发展差异的角度, 对日本、印度、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二元经济转型情况进行考察。数据描述性统计表明20世纪80年代前中国和印度二元经济转型缓慢与金融发展的低水平有着直接联系, 具体指出金融发展水平的落后主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滞后, 进而导致农业投资资金需求的乏力。相较而言, 日本由于设立了“以中央银行为顶点的特殊银行、健全的民间信贷融资体系、全覆盖的农村信用组合网”等一系列完善的金融制度, 从而满足了城乡资金的需求, 并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许月丽、张忠根 (2013) 则在一个除利率外满足一般性假定的二元经济体中, 构建了一个包含部门间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均衡的数理模型, 理论分析结果表明, 在市场均衡力量的影响下, 以部门间金融资源互动表示的农村金融发展是通过城乡之间的经济要素互动机制来促进二元经济转型。

完善金融市场功能有利于二元转型。王修华 (2009) 从Levine (1997) 提出的金融功能观视角出发, 建立了金融发展与二元经济结构转换关系的内在机制的分析框架, 其具体作用机制在于, 金融发展通过发挥储蓄动员、风险管理、资源配置、监督激励、信息收集等功能, 进而促进两部门的资本积累、技术进步以及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 从而最终作用于二元经济转型, 具体体现在:完善金融功能的金融体系能促进二元经济结构转换, 反之, 缺乏功能的金融体系不利于二元经济结构转换。

简评

纵观上述已有的少数研究可发现, 近来年, 国内外有不少学者开始注意到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 并认为金融发展在促进二元转型方面有着显著作用, 但仍存在着进一步研究的地方。一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撑。事实上, 现有的研究角度多是基于金融发展理论所衍生的, 这难免与传统的二元经济理论逻辑相脱节, 据此, 基于费-拉传统二元经济模型, 结合市场不完全等现实经济特征约束, 利用现代金融发展理论以此探析金融发展促进二元转型的微观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二是多数实证均存在两种问题:二元经济结构与金融发展变量的选取上有待进一步探讨;仅利用时间序列对两者关系进行了简单相关分析, 对产生两者之间因果关系的机制缺乏一定的关注。由此, 构建合理的经济变量和计量模型, 并利用不同的计量方法对模型估计, 也是值得我们考虑的。

摘要:笔者首次阐述了刘-费-拉二元经济理论中金融的作用, 进而从金融抑制、非均衡发展和功能观等视角对金融发展促进二元转型的最新理论研究进展进行梳理和总结, 力图展现已有研究的成果与不足, 以期为深入研究金融发展促进二元转型的动力机制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金融发展,二元转型,综述

参考文献

[1]W.Arthur Lewis.Economic Development with Unlimited Supplies of Labour[J].The Manchester School of Economic and Social Studies, 1954, (22) :139-191.

[2] (美) 费景汉·拉尼斯.增长与发展:演进观点[M].北京:商务出版社, 2004.

[3]Myint, H.The economic of developing countries[M].F.A.1964:49-76.

[4]Mckinnon Ronald I.Money and Capital in Economic Development[M].Washington, D.C.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1973:12-254.

[5]Rakshit, M.Labor Surplus Economy:A Neo-Keynesian Approach[M].Macmillan India Press.1982.

[6]王少国.金融发展在二元经济结构转换中的金融贡献[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5:40-45.

[7] (日) 石川濨.发展过程中农业与工业部门间的资源流动[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2:56-95.

[8]许月丽, 张忠根.农村正规金融发展与经济二元转型:促进抑或抑制?[J].财经研究, 2013 (4) :4-15.

西方自由限制理论综述 第7篇

一、洛克获得财产权利的限制性条款

洛克认为,社会成员的生命、自由与财产权是先于国家和政府而存在的,也即与自然状态共生,且不因国家的产生、社会契约的缔结而失去“绝对性”与“不可剥夺性”。但与此同时,洛克提出了获取财产权利的道德正当性条件,即“留有足够的和同样好的东西给其他人共有”[1]9的限制性条款。诺齐克将洛克的限制性条款理解为“使其他人的状况不致变坏”[1]8,即如若占有使另一人基于财产的可支配性程度有所下降,这种占有就是不合法的。对占有削弱财产支配自由的表现,诺齐克认为有两种形态:首先,使别人失去通过一个特殊占有来改善自己状况的机会;其次,使别人不再能够自由地使用它先前能使用的东西。

二、诺齐克获得财产权利的限制性条款

诺齐克对洛克获得财产权利的限制性条款进行了较弱理解,这样而言,“一个人就不可以把一个沙漠中的唯一一眼水井占为己有,并随意开价”[2]56。这种较弱理解便必然需要一个更为复杂的矫正正义过程来补强获得财产权利的正当性论证过程:假如一个人的占有违背了这种限制性条款,使得其他任何一个人的情形比他的曾经最糟的情形或可能预想到的最糟的情形更糟,那么,这个人的占有就不具备诺齐克所说的道德正当性。

三、罗尔斯差别原则对自由的限制

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对诺齐克资格正义理论中的矫正标准作了补充。罗尔斯对“差别原则”的阐述经历了一个调整的过程:起初,罗尔斯从帕累托改善的角度论证“不平等”存在的合理性:这种不平等的存在使得每个人的状态都比原来更好。需要注意的是,罗尔斯强调的并非整体优化,而是每个个体生存状况的改善,譬如征税——在罗尔斯看来——之所以是正义的,不仅仅要因为税收惠及者的状况变好了,还要因为纳税人的状况也变好了。但罗尔斯的这套标准无法导出唯一、确定的结果,因而被人以“比原来更好的形式不一定只有一种”等类似的理由加以诟病,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罗尔斯在他的《正义新论》(justice as fairness)中对“差别原则”作了补充论述:如果有多种选择可以使每个人的状况比原来更好,则应当在其中挑选能够最大程度改善原本最不利者状况的方法作为标准。[3]207

四、康德权利作为行为的边际约束

相较于洛克、诺齐克与罗尔斯的标准,康德道德哲学的边际约束构想显得更为严苛。自由这一概念乃是康德的道德和法律哲学的核心。然而他却对伦理上的自由和法律上的自由作了区分,对他来说,伦理上的或道德上的自由,意味着人之意志的自主性和自决;只要我们能够遵守铭刻在所有人心中的道德律,那么我们在道德上就是自由的。这一道德律要求我们根据某一被我们希望成为普遍之法的准则来行事。康德把这种道德律称为“绝对命令”[4]27。而另一方面,他把法律上的自由定义为个人对己身意志之外的强制力量,尤其是他人的专断与控制的独立与排除,康德认为这种独立是人根据人性而具有的原初的、唯一的、固有的权利。他指出,这一基本权利含有形式平等的思想,因为它意味着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意志个体,且因为意志独立,每个人都能够成为自己的主人。康德非常崇尚人格自由与人格的内在尊严,他认为,人永远都只能作为目的而存在、决不能被其他任何人视为实现己身目的的工具与手段。康德把法律定义为“那些能够使一个人的专断意志按照一般的自由律与他人的专断意志相协调的全部条件的综合”[4]30。这就意味着,如果某个人的行为或状况,根据设定自由的一般法律能够与除该个体之外的所有他人的自由并存且无冲突,那么任何人妨碍该个体实施前述范围内的行为或者妨碍该个体维持这种平和的现状,就是侵犯了该个体的自由。此时,法律便可以运用强制力量来对付那些不适当和不必要干涉他人自由的人。

五、密尔的伤害原则

密尔所提出的伤害原则与康德的边际约束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相似。密尔认为,只有当为了防止和控制一个人对他人利益造成损失时,限制一个人的自由才是必要的。密尔在《论自由》中针对“社会所能合法适用于个人权利的性质和限度”[5]132的问题提出了如是的看法,他认为对于文明社群中的任一成员,唯一能够在违背其意志的情况下、不失正当性地剥夺或限制其权利的情形,仅仅在于防止对他人自由的侵损。“人之所以有理由个别地或集体地对其中任何成员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的唯一目的,乃是自行保护。这就是说,对于文明群体中的任一成员,之所以能够施用权力以反对其意志而不失为正当,其唯一的目的就在防止危害他人。然而,仅仅是自己的利益,不论是物质上的还是道德上的私利,都不构成采取这种干涉措施的充足理由。”[5]135密尔的伤害原则是为了限制公共权力对个人自由的强制性干预而制定的,因为其具有较为透彻、简便的正当性表象而被当代许多国家所采用,我国宪法也有类似的规定。

六、自由主义者所反对的家长主义原则

密尔及其后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均反对以“家长主义”为名的自由限制立法,他们将温和慈父的护佑透析为潜藏自由干预危机的风险来源。当一个人的行为会严重伤害自己,或者他的行为将使他丧失重大利益时,可以限制他的自由。法律通过控制自我伤害,引导其自我利益的实现,增进自由。哈特认为,为了保护个人自由,有时候对于因为智力、职位、经济等方面而处于弱势的人,应予以保护,支持法律禁止某些受害者同意承受的损害。对此原则的批评,主要是认为该原则有扩大国家对个人自由干预的危险,应严格控制运用该原则。[6]11-13

七、以赛亚•伯林标准:仅应当对积极自由进行限制

在古典自由主义与家长主义关于伤害标准的张力映衬下,以赛亚•伯林的冲突边界解释似乎更为形象。以赛亚•伯林就自由作了两个向度的界分,一是“消极自由”(positive freedom),即免于做某件事情的自由(freedom from);另一则是“积极自由”(negative freedom),是要去做某事的自由(freedom to do)。消极自由指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为,而不受外界的强回和干扰,强调的是防御;而积极自由侧重行为主体被保障的自由,强调的是扩张与进攻。[7]53-54自杀的自由是消极自由,通俗来讲可以解释为,我杀我自己、你不要管我,而非我要你来杀我、你必须杀我。安乐死的自由是积极自由,通俗来讲就是,当我想死的时候你一定要让我死,安乐死的“积极”性就体现在外力通过提供死的方法保证其死的自由。

因此,法不禁止即自由的自由是消极自由。以赛亚•伯林这一划分十分重要的原因即在于,一般为法律所保护的自由是消极自由、而非积极自由。我们可以举出这样的例子来说明:

就用餐者而言:

积极自由:我要吃羊肉,餐馆必须提供给我羊肉,而不能是牛肉。

消极自由:我要吃羊肉,你不能不让我吃羊肉。

就经营者而言:

积极自由:我只卖牛肉,你必须只吃牛肉,而不能吃羊肉。

消极自由:我只卖牛肉,你不能不让我卖牛肉。

很显然,在用餐者—经营者的结构中,积极自由发生了严重的冲突,如果法律同时保障二者的积极自由,势必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积极自由往往会产生限制他人消极自由的效果,在上述结构中,用餐者的积极自由意味着强迫餐馆提供羊肉、即“不让他卖牛肉”,便是对经营者“不能不让我卖牛肉”的消极自由的限制。因此,法律未曾赋予每个人以不加限制的积极自由并非因为积极自由本身是一种恶或者在价值上逊于消极自由,而是因为积极自由会藉由社会成员行为模式的碰撞产生不可行(能)的外观。正如有的学者概括的那样,“当每个人都拥有无限的自由时,每个人都不再拥有自由。”[8]61因此,在以赛•亚伯林看来,积极自由必然应当受到限制。

八、德富林道德的法律强制理论对自由的限制

同以上七种自由限制理念相比,德富林的道德强制标准最为松泛,却也因此面临扩大对自由不当干预面积的构难。德富林提出了实现道德领域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四个原则,亦即是法律强制实施道德时应当遵循的原则。

第一,容忍与社会完整统一相协调的最大限度的个人自由。只要不超出容忍的限度,无论什么都不应由法律来惩罚。仅仅说大多数人不喜欢某一行为是不够的,必须有谴责的真实感情。憎恨的出现就表明容忍的限度已到边缘,没有不容忍、义愤和憎恶,任何社会都不能进步;它们是道德法则背后的力量。

第二,容忍限度的改变。德富林说:“我假定道德标准不会改变;就它们来自神的启示来说,它们是不会改变的;而且我又倾向于假定,社会作出的道德判断总是对社会有利的。但是,社会容忍偏离道德标准的程度却是一代一代变化的。”[9]9

第三,尽可能充分地尊重个人隐私。这一原则并不意味着要把所有私人的不道德行为从法律领域排除出去,而是指个人隐私的权利主张有与公共利益相对的独立的分量。

第四,法涉及最低限度的而不是最高限度的行为标准。任何仅从逃避惩罚的目的出发控制自己行为的人都没有多大的价值,每个有价值的社会都会为它的成员设定高于法律的标准。这一点是明显的,但仍然需要强调,因为人们常常不能够区分两个问题:社会是否有权通过道德判断和法律应否被用来强制实施它的判断。

上述四个原则划定了法律应当干预道德、强制实施社会道德的界限。德富林并不把这四个原则看作做极严格的、没有松动余地的规则,而是看做是应当考虑的因素。[9]8-10

摘要:法律的强制性表现在对自由的保护与限制上,探讨法律与强制性的关系也便是探讨法律对自由限制的诸多规定性。在西方法哲学思潮的源流中,大致有八种法律限制自由的指引性理念:洛克获得财产权利的限制性条款,诺齐克获得财产权利的限制性条款,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康德的边际约束,密尔的伤害原则,家长主义对自由的限制原理,以赛亚·伯林的自由限制标准以及德富林道德的法律强制标准。

关键词:边际约束,伤害原则,家长主义,积极自由,消极自由,差别原则,法律的道德强制

参考文献

[1]张翠梅,邱子建.对“财产权利之道德正当性”的论证——从洛克与诺齐克的权利理论谈起[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4).

[2]张翠梅.诺齐克之获得财产权利的“限制性条款”[J].学术交流,2009(03).

[3]周琦.罗尔斯差别原则的理论价值[J].学术界,2009(02).

[4]罗克全.“道德边际约束”与国家限度——诺齐克的权利理论研究[J].天津社会科学,2003(05).

[5]张继亮.伤害、利益与权利——理解密尔伤害原则的新视角[J].道德与文明,2015(05).

[6]黄文艺.作为一种法律干预模式的家长主义[J].法学研究,2010(05).

[7]李石.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辨析——对以赛亚·伯林“两种自由概念论”的分析与批评[J].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6).

[8]谭杰.论康德的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兼与伯林两种自由概念的比较[J].道德与文明,2011(04).

国际新创企业西方理论综述 第8篇

伴随着创业型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 企业国际化运行日趋普遍, 并成为近年来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传统的国际化理论认为企业的规模和年龄是影响企业国际化程度的两个重要变量, 企业的规模体现了企业资源的总量, 而企业的年龄长短决定着企业市场经验的积累, 这两方面可以反映企业承载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但20世纪90年代初, 数十个国家出现了国际新创企业, 这些企业成立不久就凭借中小规模快速实现了国际化, 并且这一现象的出现极大地冲击了传统国际化理论, 并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本文参考大量文献, 整理了近三十年国际新创企业理论的研究成果, 其中有美国麦肯锡咨询公司提出的天生国际企业 (born-global, BG) , Mc Dougall和Oviatt提出的国际新创企业 (international new venture, INV) 概念和Jolly等提出的高科技创业企业 (high technology start-ups) 概念。此外类似的概念还有新风险企业 (new venture firms) 、国际创业 (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ship) 、全球开办企业 (global start-ups) 、小型知识密集型企业 (small knowledge-intense firms) 和早期技术密集型企业 (early-stage technology-based firms) 概念等。

天生国际企业 (BG) 概念是美国麦肯锡咨询公司于1993年在为澳大利亚制造业委员会撰写的调查报告中首次提出的。报告中指出, 80%的澳大利亚新兴出口企业为中小企业, 澳大利亚所有新兴出口企业中有20%~25%在成立初期就开始国际化经营。这种企业被称为“BG”, 是因其开始就把自己定位在国际市场, 把母国看作其国际运营的支撑基地。BG普遍存在于各类产业, 并凭借其灵活性、技术创新性和优质的产品设计在利基市场上形成了强劲的竞争力, 并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国际新创企业 (INV) 是由Mc Dougall和Oviatt于1994年提出的, 他们将INV定义为从诞生开始就积极利用多国资源寻求竞争优势, 并在多国出售产品的组织。之后, 他们又对INV进行了深入研究, 指出INV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成立之初就实现了国际化经营, 表现出资源的多国配置属性。

此外Jolly、Alahunta和Jeanne (1992) 通过研究众多高科技企业案例, 发现其中有一类企业是由多个国家的创始人共同创办, 采取瞄准国际利基市场的战略。他们称之为高科技创业企业或知识密集型企业。

二、国际新创企业理论的演进

综合各种关于国际新创企业的理论, 主要分为两个流派, 一是基于行为学的INV研究, 二是基于经济学的INV研究。基于经济学的INV研究比较关注环境和企业层面因素, 如利基市场、通讯技术的发展、东道国风险和产品技术优势, 而忽略了企业内部和企业家个人特质对企业国际化的影响。基于行为学的研究用行为人假设替代了经济人假设, 认识到经验和知识对企业国际化的作用, 认为影响因素应包括:企业家特质 (Dimitratosa 2005) 、认知学习能力 (Zahra 2000) 、国际化网络 (Johanson & Mattsson 1988) 等 (见图1) 。

随着基于行为学ZNV理论研究的深入, 进一步分析其影响因素, 总结出了基于网络和基于企业家精神的INV理论。其中, 基于网络的理论源于社会学理论中有关交换网络和社会资本积累的观点, 认为企业可以凭借其网络关系带来的资本和信息, 快速进入国际市场;后一种理论认为企业家精神会影响企业的国际化进程, Oviatt和Mcdougall (2005) 指出创业者的全球视野和海外经历是决定国际新创企业的关键驱动因素。这两个流派综合了商务组织理论和创业理论, 是两者的交叉与发展。

随着两大流派的研究成果日益丰富, 总结出包括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和行为学等众多学科在内的相关理论。虽然很难从时间上对不同的理论分支进行精确界定, 但在不同时期依然存在相对占据主导地位的理论分支, 下面从不同视角来梳理这些流派的发展演进。本文以Elsevier Science数据库为检索源, 以“international new venture”和“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ship”为关键词, 以学术性为检索条件, 检索到112篇相关研究文献。经过筛选, 除去书评、会议综述以及其他内容不相符的文献后, 选取了80篇相关文献, 围绕研究主题、研究方法和发表时间等进行了分类归纳, 如表1所示。

国际新创企业研究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 (2篇) , 经过90年代的缓慢增长 (10篇) , 在21世纪获得了突飞猛进的进展 (68篇) 。从研究方法看, 大致可分为理论研究 (25篇, 占比31%) 、案例研究 (14篇, 占比17%) 和实证研究 (20篇, 占比25%) 。20世纪90年代以前, 国际新创企业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出现而出现, 但作为全新的学术领域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20世纪90年代以后, INV理论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但在数据分析方面仍存在较大空白。进入21世纪后, INV研究进入高速发展期, 且实证研究成为主流, 理论和数据研究得到极大发展。下面从基于行为学、经济学和一些新视角对INV理论进行整理分析。

(一) 基于行为学视角

20世纪80年代初期, 国际创业研究刚露萌芽, Oviatt和Mcdougall就开始研究企业家从事国际创业的动因, 他们认为创业者作为创业行为的发起者, 在新创企业成立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并且他们一直对企业家精神领域进行研究。目前, 企业家国际创业研究主要关注创业者的心理特点 (如模糊容忍度、自信程度、自主需求、成就动机、责任感和风险承担倾向等) 、社会属性 (如环境控制力、机会识别能力、技术经验、创业过程经验和受教育的程度等) 以及自然属性 (如年龄、性别等) 。代表性学者主要有Cornelius、Landstrom、Persson、Collins、Mccolelland、Cooper、Shape-ro、Hull和Bosle等。此外, 根据Zahra和Garvis的观点, 企业家精神体现在一个公司整体的创新与风险创业行为上, 对组织的革新、开拓新业务和公司业绩的提高非常重要。总体而言, 企业家国际创业研究深入细致, 涉及面广, 但还没有开发出能够全面、系统地测度企业家特质的指标体系。

早在1986年, Aldrich和Zimmer就提出社会网络会影响国际市场上机会的识别和开发。1992年, Bygrave和Timmons提出网络影响资源的调动, 综合了网络和资源两个理论学派的观点, 将资源作为网络的核心元素。1995年Coviello和Munro提出网络还影响国际新创企业的市场进入速度, 影响其对市场的选择和开拓。进入21世纪后, 网络学派的理论往往结合各种其他学科的理论来研究。如Deo等 (2003) 重点考察了知识和网络关系对INV的影响, 新创企业国际化过程就是通过网络学习的过程。2003年, Thompson、Pfeffer和Salancik提出网络影响资源的调动, 综合了网络和资源两个理论学派的观点, 将资源作为网络的核心元素。Bruderl、Preisendorfer和Baum (2000) 关注网络规模、密度、多样性、结构洞和中心度等结构性因素, 认为结构性因素不同的网络会对资源和信息的获取产生不同的影响。Hoang和Bostjan (2003) 整合了网络内容、网络结构和资源获取相关理论, 从综合视角考察网络功能。总体而言, 基于网络视角的研究已经进入综合研究阶段, 但主要关注网络的结果变量, 较少关注网络的前置变量和网络能力提升等问题。

(二) 基于经济学视角

20世纪90年代, Acs、Baumol、Casson、Freeman和Mason等经济学家运用绝对优势、相对优势、寡占反应、垄断优势和竞争优势等经济学理论以及经济学研究方法。从区域发展、经济环境差异、宏观与微观经济政策、风险资本以及高科技小企业创业的融资状况等方面拓展了国际创业研究的理论框架。虽然这些领域的研究并未成为国际新创企业理论研究的主体, 但是在国际环境对创业的影响、创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方面还是取得了显著成绩。

20世纪90年代盛行的折衷理论占据了国际创业研究的主导地位, Aldrich、Gartner和Covin等经济学家从一开始就扩大了研究视野, 致力于分析环境、创业机会、战略和组织特征等因素对国际创业的影响, 其支持性理论还包括外商直接投资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国际化阶段理论、产业集聚理论、虚拟组织理论和折衷理论。通过折衷理论不但获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 而且令人信服地解释了国际创业的成因, 揭示了一些成功进行国际创业的影响因素。

90年代后期, 环境理论兴起。Robert和Senturia (1996) 总结了新兴高技术企业的国际化模式、趋势和成功要素, 构建了一个全球化整合模型, 并将两个传统模型 (即产品生命周期模型和一般国际化过程模型) 与一系列其他影响因素组合在一起, 得出了新兴高技术产业外部环境变量比传统方法具有更强的解释力, 与传统扩张模型解释不一致的结论。此外, Oviatt和Mcdougall (1998) 构建了解释国际化创业加速的动态理论框架, 并把政治、经济和产业条件也引入框架, 认为企业应对环境快速变化能力是企业加快国际化进程的主要原因之一。进入21世纪后, 环境理论得到了Zahra、Garvi、Attahir、Stephen、Pavlos和Leo-Pau等进一步发展, 尤其在环境不确定性、创业导向和企业绩效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上取得了突破。但是目前还没有明确的, 比较成熟、系统的国际创业环境测量指标。

(三) 多个视角分析INV

进入21世纪后, 关于国际新创企业的研究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 学者们不再仅从单一方面研究INV形成、成长和绩效, 而是从不同视角出发, 综合多个理论学科, 深入解释INV现象。

如机会视角, Hunt、Dimitratosa和Joness认为新创企业国际化的成功在于其敏锐地感知海外市场机会, 并快速、有效地采取行动。Me Dougall和Oviatt进一步指出, 国际新创企业为了创造未来的产品和服务而跨越国界进行机会的识别、评价、开发和利用。

资源视角的代表有Zahra、Lumpinkin、Deeds和Wright等, 他们提出了资源基础理论、资源依赖理论和资源优势理论等著名理论。Simon、Hitt和Ireland (2007) 的研究提出了比较系统的三阶段资源管理过程模型:资源构建、资源绑聚和资源利用三阶段。总之, 基于资源视角的理论分析庞杂, 但引入创业环境等相关控制变量的有效实证分析和研究较少。

目前, 基于战略视角对INV做实证分析的学者开始把研究重点从探寻影响国际创业战略选择效果的因素转向探寻国际创业战略选择的前置因素。代表性学者有Rhee、Lin、Peng和Kao等, 总体来看, 战略视角研究文献较少, 尤其在有关国际创业战略的构成维度及不同战略维度之间关系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入。

基于知识学习和创新视角的研究, 如Chetty和Campbell、Hunt认为知识的类型、来源和属性会影响新创企业的知识积累和知识强度, 进而影响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国际化模式和对国际市场的承诺。根据Zahra和Garvis (2000) 的观点, 学习、创新对组织的革新、新业务的开拓和公司业绩的提高非常重要。

此外, 还有基于技术竞争优势、利基市场、产品策略和发展中国家INV现象等视角展开的研究, 这里不再赘述。

三、结论评述

国际新创企业作为一种新的企业国际化现象, 在短短30年内经历了概念探析—拓展深化—学科交叉综合研究的发展过程, 尽管在很多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成熟, 甚至仅仅是个开端, 但是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研究成果:1.INV理论重视企业家层面的分析, 从行为学角度出发, 研究企业家心理特点、社会属性和学习创新能力, 重点研究了国际化网络的驱动作用。2.出现了综合运用创业理论, 如INV驱动理论何组织学习理论, 既解释了企业成长因素, 又揭示出企业可持续竞争优势。3.将经济学、国际商务和创业理论融合, 同时多视角交叉研究, 出现很多不同理论背景下的新观点和新理论。

但是, 由于研究时间较短, 研究层面分散, 仍有进一步探讨深化的空间:1.实证研究多集中于小企业, 研究对象的选择不够科学, 将对企业发展的驱动因素认识产生潜在的偏差。2.对INV概念尚未有统一明确的界定, 概念的边界尚未达成共识, 这将对INV的研究造成诸多不便, 国际商务理论和创业理论无法深层次、全面有机地交叉融合。3.在实证研究方法上也存在不足, 数据分析较少, 有些数据分析仅采用横截面研究方法, 无法真正反映创业企业的时间特性。

总之,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 INV成长发展是符合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 关于INV的研究也势必将更加深入和广泛, 无论是跨学科研究还是实证分析都会日趋严谨, 并将逐渐脱离创业学和国际商务领域的研究框架, 走向独立化的研究领域。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 国际新创企业作为一个新兴研究领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众多学者就这一主题进行了探讨。针对理论分散, 研究角度庞杂等问题, 通过检索Elsevier Science数据库, 对INV理论进行了断代和分类, 梳理了不同学派的论点, 做出简要评析, 并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研究热点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国际新创企业,行为学,经济学,网络视角,资源整合能力

参考文献

[1]Oviatt.B M., Me Dougall, P P.Toward a theory ofinternational new ventures[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 1994 (25) :45-64.

西方公司股利政策理论研究综述 第9篇

一、MM论

股利无关论首先是由Miller和Modigliani于1961年提出。股利无关论是建立在一系列严格的假设的基础上, 这些假设包括完善的资本市场、理性行为、充分确定性等。Miller和Modigliani定义的完善的资本市场有如下的特征:资本市场里交易各方都不能影响当时的价格;交易者都能同等、无成本地获得有关信息;交易成本为零;税法上对与公司分配和留存的收益的处理没有差别, 对股东个人的股利所得和资本所得的处理没有差别。并且Miller和Modigliani强调了理性行为和完全的确定性。理性行为是指投资者追求更多的财富, 并且对财富的增加是在采取现金收入的形式或者股票价格上升的形式上没有偏好。完全的确定性意味着市场中的每一个投资者都了解每一家公司未来的投资计划和收益, 由此Miller和Modigliani认为没有必要区分公司股票和债券。在完美市场假设下, Miller和Modigliani证明了在一个公司的投资决策给定的情况下, 其股利分配政策不会影响股票价格和股东的收益, 公司价值或者股票价格完全由投资决策所决定的获利能力所影响。MM理论只是在一系列理想条件下得出的结论, 与实际有很大距离。在Miller和Modigliani的文章发表后, James E.Water (1963) 就对此提出质疑并指出,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选择几乎总是会影响公司的价值, 股利无关的前提假设在实际中并不成立。对此学术界提出多种理论进行了解释。后来的学者们在MM理论的基础上通过放宽其假设进行了更为深入地研究。在放宽MM理论中关于信息对称的假设的基础上, 人们把信息经济学引入到公司股利政策的研究中, 并由此繁衍出两个主要的理论模型代理成本-契约模型和信号模型。

二、信号传递理论

Miller etc, al.在1985年发表的“Dividend Policy under Asymmetric Information中通过放宽MM理论中的完全信息假设, 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考察和分析了股利政策的信号揭示功能。该理论解释了为什么企业运用股利而不是其他成本更低的方式向股东传递公司前景的信息。在Miller, Merton和Kevin Rock的模型中, 公司的股利政策被认为是包含了关于公司价值的信息, 它将公司的真实情况反映给了市场。股利的信号传递作用来自于投资者相信作为内部人的管理者就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前景拥有可靠的信息。因此, 较高的股利意味着公司有较高的当期净收益。其表现在股票市场上是公司股票价格的上升和股东以股票形式持有财富的增加。每股较高的股利将被股东解释成利好消息, 因为股东认为这意味着公司相信未来现金流量将足够保持较高的股利水平, 投资者便会根据收到的信号推断企业的当前收益, 并预测企业未来收益而评估市场价值。Miller, Merton和Kevin Rock认为在投资决策中改变完全信息的假设, 从财务理论来说, 好处就是被实证充分证明的股利宣告效应, 现在成为基本决策模型的预示, 而不是像原始MM模型中的附加条件。在理性预期的世界中, 公司宣告股利恰恰提供了充分的关于公司资源及其使用情况的信息, 根据这些信息人们可以推测出无法看到的东西, 可以得知公司的当前收益状况。市场对于当前收入的评估是基于对可预见的未来收入的评估, 公司的市场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起着关键作用。因此股利信号传递模型所提出的股利信息效应包含了以下两种观点:一是MM理论提出的公司价值是由它的收益和获得收益能力所决定的;二是Watts和Gonedes的发现, 即对于未来收益的时间序列预测, 当前和过去的股利与收益相比并没有更强的预见力。Miller, Merton和Kevin Rock用投资者的理性预期假设解释了为什么股利政策可以反映公司价值。尽管有“信息不对称”问题, 但长期遵循理性预期的投资者在形成关于公司未来行为的预期时, 会从过去的经验中获得教训, 即公司可以在短期内“愚弄”市场, 但不可能长期“欺骗”市场。同样, 管理层在选择股利政策时, 也会考虑到市场的这种反应, 这时“信号揭示均衡”发挥作用, 最终均衡的结果便是维持股利与公司净收益间的相关关系。因此, 股利政策与股票价格和公司价值具有相关性。并且他们发现将信息不对称因素加入一般财务决策模型中便会产生公司行为与费雪标准的背离, 即投资水平将低于完全信息条件下的最佳投资水平, 并且为了达到投资者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均衡, 也会出现时间上的不连续。Miller, Merton和Kevin Rock试图去寻找解决投资政策低效性的途径, 如制定关于内部交易的披露法律和限制等制度上的安排, 以使决策更加接近最优的水平, 但这些契约性的规定也带来了很高的成本。Miller, Merton和Kevin Rock将股利政策与投资决策、融资决策结合起来建立了净股利信号传递模型。他们认为管理者了解更多的关于企业当前收益的信息, 并通过股利分配向投资者传递有关企业当前收益的信号, 如果低价值企业模仿高价值企业的作法以抬高股价, 它要承担较高的信号成本, 即放弃其它最优决策的损失。因此, 存在信号传递的均衡, 即发送的信号成本与所传递的信号带来的收益之间的均衡。

Miller, Merton和Kevin Rock之后, Kumar更进一步实证研究了股利与公司收益之间的关系。于1988年在“Shareholder-Manager Conflict and the Information Content of Dividends”一文中提出了理性预期的简单信号均衡, 在这种均衡中, 股利的变化仅仅反映公司前景的某些较大的波动。Kumar和Praveen主要强调了以下三点:股利和收益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成比例的;即使股利水平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具有连续性, 能观察到的股利水平的数量也是有限的;股利的增加或减少确实能够反映公司前景的改进或者衰退, 但并不能够用股利来预测收益。这个模型与Crawford和Sobel (1982) 的早期工作相关, 他们证明了当没有信息成本和代理人具有二次效用 (Quadratic utility) 时, 存在一个简单信号均衡。根据线性分配原则 (股份与个别投资是成比例的) , 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虽然不是完全的契合, 冲突的程度取决于其对待风险的态度。鉴于这种利益上的冲突, 如果管理者拥有关于公司前景的内部信息, 他们便会有动机来策略性地传递错误的内部信息, 以使股东做出更为有利的再投资反应。因此可以看到, 股利信号并不能够传递完全真实可靠的内部信息。但在管理层引导股东进行更多再投资的动机和享有更高份额的公司收益的动机上存在一个平衡。这种平衡揭示了对所有有着不同生产率水平的公司, 管理层想从股东手中得到的再投资水平都是有限的, 而且在既定的结构下是唯一的。Kumar和Praveen不仅对股利的信号作用作出了解释, 并且分析了关于股利平滑 (Dividends smoothing) 与利率、公司收益可变性以及商业周期阶段之间的关系。在一些公司中, 股利信号理论确实在起作用, 管理者在支付普通股利的同时会偶尔发放特殊股利。Brickley (1982, 1983) 对这些公司进行了研究, 他认为特殊股利和普通股利的差别分类本身就在警示股东特殊股利的支付不可能像普通股利的支付一样重复出现。Brickley的证据表明投资者把特殊股利视为关于未来收益率的一种信号, 来自于管理活动的侧面的信号。但只有少数NYSE上市公司继续支付特殊股利, 这些公司一般都是不知名的企业。De Angelo.et al.在“Special Dividends and the Evolution of Dividend Signalling”一文中对信号传递理论发起了挑战, 为历史上曾经非常普遍的特殊股利大规模的失败提供了证据, 这是对用信号动机来解释股利政策的进一步怀疑。显然, 特殊股利曾经繁荣但又逐渐消失的事实与这些信号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的观点是不一致的。De Angelo.et在2004年的“Are Dividends Disappearing?Dividend Concentration and the Consolidation of Earnings”一文中通过对股利集中的研究, 对股利信号作用的重要性产生怀疑。股利主要集中在少数高收入的企业这一事实让De Angelo怀疑信号是否是公司股利政策的首要决定因素。如果管理者利用股利向股东传递信息, 股利信号首先会发生在相对不知名的的小企业。但是绝大多数股利是由通用电气等喜欢被学者和记者关注的, 公司经理不怎么需要利用财政决策向投资者传递信息的杰出企业支付的。Allen和Michaely (1995) 指出“经验证据 (关于股利信号的) 远不能得出结论, 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一方面在理论上进行了持续的兴趣, 另一方面经验支持却很少, 这两个同时存在的现象使得股利信号理论的实用性成为公司财务领域中一个重要的未解问题。

三、税收偏好理论

税收偏爱理论是由Litzenberger和Ramaswamy于1979年首先提出的。由于对股利的征税率要比资本利得高得多, 发放股利存在税收上的损失, 个人所得税率高的投资者更偏好资本利得。因此, 股利的发放会降低公司价值, 减少股东的税后收益。另外, 即使税率相同, 股利仍然在税收上有不利之处, 因为投资者无法选择何时把这些股利表现为收入, 当公司支付股利时就得征税。而与此相反, 因为直到资产出售时才会对资本利得进行征税, 投资者可以自己选择变现的时间。因而股利的双重税负, 产生了不支付股利或不增加股利的强烈动机。税负差异对股利发放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投资者主要由个人组成的公司, 其股利低于那些投资者主要是免税组织的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收入水平越高, 公司支付的股利越低;随着股利的税收不利的增加, 股利的支付总额会减少。Naranjo et在“Stock Returns, Dividend Yields”一文中认为很难将股利收益率效应归结于税收效应。Naranjo等首先重新检验了收益率效应的存在性, 证明了在股票收益与当前的股利收益率之间存在一个正相关关系, 这种相关性太明显而无法仅用税收因素来解释。在理论上, 一般税率表示了拥有纳税债券和不纳税债券的投资者进入的纳税等级是相同的。在税收效应假说下, 因为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都要像一般收入一样纳税, 所以投资者便期望债券市场的暗含税率会与股利收入的边际税率接近。此外, 如果资本利得可以通过延迟实现收益来很大程度地逃避税收, 那么暗含的税率便会成为股利收入和资本利得之间税收差异的一个很好的代表。Naranjo等发现收益率效应的规模看起来与暗含税率水平是无关的, 从而与潜在的欺骗股利收入的罚款是无关的。Naranjo等还检验了在不同税率等级条件下的冲突。对于高收益率的公司来讲, 调整股利政策的成本是很高的, 由此可以预见到暗含税率的无预期的增长会让高收益率的股票变得糟糕。

四、代理理论

La Porta, et, 在“Agency Problems and Dividend Policies Around the World”一文中, 描述并检验了两种股利代理模型。根据“结果代理模型”, 小股东给公司内部管理者施加的压力迫使公司支付现金股利。根据“替代模型”, 管理者向股东派发股利来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是为了未来发行新股。第一种模型认为较高的股利支付率与中小股东强大的权力相关, 股利是对中小股东的有效合法的保护所产生的结果, 这使得中小股东可以迫使公司经营者发放股利。而在第二个模型中, 股利是对中小股东有效合法保护的替代方式, 这使得公司在对中小股东缺乏有效合法保护的环境中可以通过股利政策来树立名声以向投资者示好。La Porta等对33个国家的4000家公司的数据进行了检验, 这33个国家的中小股东有着不同水平的权力, 研究结果支持了股利的结果代理模型。研究数据表明在世界范围内代理问题与对人们公司股利政策的不理解高度相关。在中小股东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的国家, 公司支付了更高的股利, 而且高速成长的公司比增长缓慢的公司支付了更低的股利。另一方面, 在对中小股东的保护不够完善的国家, 中小股东更倾向于获取股利, 而较少考虑企业未来的投资机会。这种明显错误的投资分配可以看作是法律保护不利而产生的代理成本的一部分。公司还是倾向于向投资者支付现金股利, 因为中小股东有足够的能力得到它。在这一点上, 合法保护投资者的质量对股利政策和公司其他的关键决策来说是一样重要的。La Porta试图识别出股利代理方式的一些基本要素, 理解它们的关键意义并在4000家公司的数据基础上进行评价。根据经验, 不同法系国家的股利政策是不同的。具体而言, 在英美法系国家, 投资者得到更好的保护, 这些国家的公司与大陆法系国家的相比有着更高的股利派现。此外, 在英美法系国家中, 高成长的公司比成长慢的公司支付更低的股利, 而大陆法系国家则不是这样。这些结果支持了代理理论中这样一种观点, 即在有着良好的法律保护的国家, 投资者可以利用法律力量获取股利, 特别是当在投资机会不好的时候。

五、顾客效应理论

顾客效应理论认为, 各种各样的股利政策是由不同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引起的。De Angelo etc, 在2004年的“Are Dividends Disappearing?Dividend Concentration and the Consolidation of Earnings”一文中通过对股利集中的研究, 对顾客效应理论产生怀疑。Black和Scholes认为开发既有高股利或又有低股利的多样化的股票组合都是很困难的, 并且注意到了非股利支付者无法满足偏好资本利得收益的投资者的需求。只要高税级的投资者愿意作一定数量的投资, 应该观察大量的不支付股利的优良企业, 这些企业涉及到工业领域的各个方面。在某一给定的工业领域, 同时观察高股利支付者, 低股利支付者和非股利支付者。结果表明:高收入企业很少不支付股利;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很狭窄领域的工业部门;其它领域的大企业都倾向于支付股利。市场不提供产业内或跨产业的股利多样化, 这一事实说明满足委托人的多样化需求的压力至多是影响股利决策的第二决定因素, 委托人的影响似乎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能成为主要影响因素。

六、迎合理论

Baker和在2002年的“A Catering Theory of Dividends”一文中, 在市场时机理论的基础上, 通过放宽MM股利无关论的有效市场假定, 构建了股利迎合理论。迎合理论的三个基本要素是:由于心理因素或者制度因素, 一些投资者对支付股利的股票的需求是未知的并可能随时间而变化;有限套利的存在使得投资者需求能够影响股票市价, 导致股票价格与价值的偏离;管理者是理性的, 能够权衡当前股票市价偏离价值所带来的短期收益和长期运行成本二者的利弊, 并迎合投资者制定股利政策。假定投资者是非理性的, 而公司管理者是理性的。非理性的投资者对股利和资本利得的不同情感 (Sentiment) 产生了对实行不同股利政策的股票的需求, 从而导致股票出现溢价 (Premium) 或折价 (Discount) 情况。理性的公司管理者假设, 隐含了公司经理以上市公司真实价值的最大化作为目标和行为准则。支付股利的决定是由占优势的投资者对支付股利的股票的需求所驱动的。当投资者愿意花较高的价格购买那些发放现金股利的股票时, 管理者为迎合投资者的这种需求就发放股利, 当投资者偏好不支付股利的股票时, 则不发放。为了检验这个假设, 他们以股票价格为基础构建了四种测量投资者对股利支付者的需求的方法。所有的四种方法都表明, 当对股利支付的需求很高时, 不支付股利者会趋于发放股利。部分方法表明, 当对股利支付的需求较低时, 股利支付者倾向于停发股利。进一步的分析证实迎合理论能够比其他理论更好地解释上述的分析结果。在实证检验中通过对模型中股利支付的倾向取决于股价中的股利溢价 (有时是折价) 的假设进行了重点验证。为了检验这个假设, 为股利溢价设计了四个替代变量并引入了时间的变化。时间跨度最长的替代变量, 即股利溢价, 是支付股利的股票和不支付股利的股票的平均市价净值比的差异。其他三个替代变量分别是:CU (Citizen Utility) 发放现金股利的股票和发放股票股利的股票的两类股票在股价上的差别;首次发放股息公告的平均效应;支付股利的股票和不支付股利的股票未来股票回报的差异。可以很直观地看到股利的增加、CU股利的增加以及股息公告效应与对支付股利的股票的超额需求正相关。与之相反, 股利支付者和不支付股利者未来回报的差异与这种需求负相关———如果现在对支付股利的股票的需求过高以至于股价相对过高, 那么这些股票的将来的回报就会相对较低。通过检验股息开始公告和停发股息公告的比率是否与那些股利溢价替代变量有关, La Porta发现股息开始公告与股利溢价替代变量的相关性是最强。全部四个替代变量都能很好地反映股利发放率。滞后的股利溢价变动解释了1963至2000年间60%的股利发放率的显著的变动。La Porta还发现当股利发放率增长一个标准差时, 在接下来的三年里股利支付者的回报率就会比不支付股利者每年低九个百分点。反之, 当股利溢价量较低且支付者的未来回报较高的时候不支付率就会增加。这种可预见的回报结果成为与股利相关的随时间变动的错误标价的明显暗示。La Porta还调查了创造时变股利溢价的投资者需求源自哪里。一种可能性就是传统的股利追逐假说, 就像Black和Scholes (1974) 的文章中所讨论的, 产生于税收、交易成本或者制度上的投资约束。管理层期望通过改变全部的股利水平可以满足这些客户, 而不是支付给他们的股票数量。但事实上是相反的———支付股利和不支付股利是与股利溢价相关的, 但总的股息率、总的股利支付率或者总的股利增长率与股利溢价并不相关。同时也发现在按照客户需求 (Clientele demand) 控制了替代变量后, 股利支付和不支付股利与股利溢价之间的关系一样显而易见。总之, 通过放宽MM股利无关论中的有效市场假定, La Porta发展并检验了股利的迎合理论。根据迎合理论的思想, 公司管理者是理性的, 他们能够认识到投资者的需求变动会导致股票被错误定价, 并投其所好制定相应股利政策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当市场普遍看好送股, 形成对送股股票价格的过高预期时, 则上市公司流行送股;当管理层发现分红政策不能带来股价的异常收益或收益低时, 将减少分红甚至不分配, 导致股利政策的不稳定性。这个理论既属于放宽MM股利无关论的其他假设的理论, 也跟公司行为金融学有关。Shefrin和Statman (1984) 在自我控制问题、预期理论和后悔厌恶理论的基础上就投资者对股利政策的偏好问题提出了投资者行为理论。

七、行为理论

Shefrin, H.M.和M.在“Explaining Investor Preference for Cash Dividends”一文中, 在自我控制问题、预期理论和后悔厌恶理论的基础上就投资者对股利政策的偏好问题提出了行为理论。进入20世纪80年代, 以Thaler, 、Shefrin, 和Statman, 等为代表的学者将行为科学引进和应用于股利政策研究中, 着重从行为学的角度探讨股利政策。虽然目前这方面的成果并不多, 但可以预见它将逐步成为一个重要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研究方向, 行为学派严格来说不是一个学派, 而只是一些学者从行为学角度关于股利政策的各种观点和看法:其中代表性的观点有理性预期理论 (rational expectation) 、自我控制 (self-control) 说和不确定性下选择的后悔厌恶理论等。 (1) 理性预期理论。认为无论何种决策, 无论市场对管理者行为做出何种反应, 都不仅取决于行为本身, 更取决于投资者对管理层决策的未来绩效的预期。 (2) 自我控制说。认为人类的行为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 有些事情即使会带来不利后果, 人们还是不能自我控制。按照这一思路, Shefrin和Statman, M. (1984) 推断老年人需要定期现金收益以供晚年生活, 而年轻投资者则由于很难自我控制消费, 会选择股利收益率较低的股票投资组合, 以强迫自我储蓄, 所以投资组合的股利收益率会与投资者年龄呈正相关关系, 而与工作所得负相关。 (3) 后悔厌恶理论。塞勒 (1980) 首先提出, 后经Ioomesand Sugden (1982) , Kahnermanand Tversky (1982) 等人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其中心内容是说在不确定条件下, 投资者在做出决策时要把现时情形和他们过去遇到过并做出不同选择的情形进行对比, 如果个体认识到这样一种不同的选择会使他们处于更好的境地, 他就会感到后悔;相反, 如果从现时选择中得到了最好的结果他就会感到高兴。

八、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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