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元制”职业培训

2024-08-22

“双元制”职业培训(精选12篇)

“双元制”职业培训 第1篇

一、德国“双元制”模式的基本内涵

德国“双元制”模式, 是一种青少年既在企业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又有部分时间在职业学校里接受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的教育形式, 它将企业与学校、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是一种主要以专业技术工人为培养目标的职业教育制度。德国“双元制”模式呈三角形结构, 起连接作用的是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这些责任和义务是由《职业教育法》等系列法律制度规定的。

二、德国“双元制”模式的特点

1. 法制性:

企业和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密切合作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 离不开法律保障和政府支持。德国规范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很多, 基本法律有三个, 即联邦《职业教育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和《手工业条例》, 此外还有《青年劳动保护法》、《企业基本法》、《培训员资格条例》等。正是这些法律、法规, 同时还有一套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在内的职业教育实施监督系统, 使德国的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经费来源等方面均有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保护了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 规定了企业和学校双元打造技术人才的义务, 进而完善了职业教育的管理, 促进了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2. 实用性:

同生产紧密结合。德国“双元制”是一种以实用为本位的模式, 强调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旨在培养学生将来在社会上就业、适应、竞争和发展的能力, 在工作中具体的发现、分析、解决和总结问题的能力及其操作、应用、维护和维修能力, 以及独立、协作、交往、自学等一系列关键能力。

三、从“双元制”视角反思我国职业教育的未来发展

1.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具体说, 要使“双元制”教育不仅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证, 而且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应从招生、培训计划、实训场所、设备、考核、管理、奖罚以及经费来源上详细明确规定企业和学校双方的权利、义务, 同时用法律程序加以确认。真正构建有法可依、依法治教、违法必究的法制体系, 保证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

2. 吸引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只有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才能把劳动组织、生产环境和产品变化等实际职业环境因素展现给职业教育的学生, 学生才能比较快地转变成生产现场所需要和欢迎的职工, 体现出与受普通教育的学生不同的特点。

3. 明确培养目标。

德国“双元制”职教模式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标明确, 将能力分为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学习能力以及人道和社会能力四种, 并将学习领域、行动导向和关键能力视为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职业教育工作者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 列出符合我国国情的能力要求和目标, 做到以能力为本位, 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的, 培养面向生产第一线所急需的技术、管理、服务人才。

4. 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

“双元制”职业教育以企业为本, 更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 实践时间占整个学习时间的60%~70%。我国的职业教育是以学校为本的教育, 客观上使学生远离了生产第一线, 而集中安排的生产实习又不利于学生及时将所学理论同实践相结合, 不利于学生学以致用, 抑制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从而大大降低了我国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5. 改进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教师必须学会运用现有的先进技术来改进教学方法, 积极采用适合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和生产发展的新手段, 实现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教学媒体的有效组合, 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摘要:“双元制”模式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主体和核心, 是最独到、最有特色的内容, 也是德国职业教育获得成功的关键。它具有法制性、实用性、社会性、公平性、选拔性和先进性等特点。探索德国“双元制”模式, 可为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理论指导。

关键词:“双元制”模式,特点,反思

参考文献

[1]雷正光.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初探[M].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 1992.

[2]庞学栓, 克劳斯·迈泽尔.中德成人教育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

[3]张熙.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概览[M].海口:海南出版社, 2002.

[4]雷佑新.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的启示[J].经济师, 2004, (2) .

浅析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 第2篇

《当代教育思潮》课程论文

浅析德国“双元制”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学 院 专 业 年 级 学 号

姓 名

二○一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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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德国“双元制”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摘 要】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指企业和全日制职业学校共同承担教育责任的职业教育模式。作为一种先进的职业教育模式,双元制职业教育不仅促进了德国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素质,而且在世界各国享有声誉,它的成功经验尤其值得广泛推广。本文从对德国职业教育的认识出发,结合我国国情浅谈我国对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借鉴与借鉴的困境。【关键词】德国 双元制 职业教育 借鉴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指企业和全日制职业学校共同承担教育责任的职业教育模式。与学校制职业教育相比,双元制职业教育更加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所以深受企业和学徒的欢迎。作为一种先进的职业教育模式,双元制职业教育不仅促进了德国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素质,而且在世界各国享有声誉,它的成功经验尤其值得广泛推广。

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阶段,急需大量直接在生产、服务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技术人员。职业教育是我国实现工业化的重要力量,职业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不仅关系到我国千百万劳动者的职业素质,还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的成败。由于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管理机制不健全、教育观念落后、办学机制不灵活等原因,导致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缓慢,并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因此,我们应该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在实践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之路。

一、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认识

所谓的双元制,“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就是企业和学校共同培养符合社会行为规范和企业生产需要的技术工人的职业教育模式。“双元制”的概念是由德国教育委员会1964年提出,该模式以培养现代技术工人为主要目标,同时注重学生的自我完善与发展,德国“双元制”被誉为德国二战后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成为了世界公认的最先进的职业教育模式之一。

(一)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性

1.两个学习地点――企业与职业学校

企业和职业学校,是“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两个基本培训场所。其中,企业内的实习场地又分为专为培训设置的实习车间和实际的生产车间。受训者在企业接受培训的时间约占整个培训时间的70%左右。企业培训主要是使受训者更好地掌握“怎么做”的问题。他们在装配有必要教学设备的实习车间和代表现代技术水平的真实的生产环境中进行培训,与企业一起成长,克服了学校实习场地常因经济原因使设备陈旧过时的弊病。这样能使受训者掌握较全面的职业技能,学会处理实际问题的本领,熟悉企业的生产过程和管理机制,了解职业的行为规范,养成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的习惯,树立起自学的质量意识。

职业学校以理论教学为主,主要解决受训者在实训技能操作时“为什么这么做”的问题。教学时间约占整个培训时间的30%左右。理论学习中,职业专业课与普通文化课的比例大约是7:3。理论教师通过课堂教学和相关的实践课(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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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课、基本技能操作等),传授有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同时扩充和深化普通文化知识,以使学生达到12年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

2.受训者的双重身份――学生与学徒 由于受训者在两个学习地点学习,因而具有双重身份。在企业,他们是学徒。受训者初中毕业后与所选择的企业签订的培训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其在培训期间所应履行学徒的权利和义务。而在职业学校,他们是学生,继续接受义务教育中最后三年教育。

3.两类教师――实训教师与理论教师

企业的实训教师和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是“双元制”的两类师资。实训教师,是“双元制”中非常关键的、起着重大作用的师资。这种专职的或兼职的实训教师,由企业提供。他们一般是完成“双元制”职业培训后具有五年以上职业实践的“师傅学校”的毕业生,或者是经“双元制”培训后具有两年职业实践的各类“专科学校”的毕业生。在通过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后,方能成为实训教师。而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则是经过四年专业学习及两年师范学习、再经过教学实习并通过再次国家考试的大学毕业生。

4.两种指导文件――《职业培训条例》与《理论教学大纲》 企业培训按照联邦政府颁布的《职业培训条例》(实训大纲)进行;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学则遵循州文教部制定的《理论教学大纲》进行。

《职业培训条例》是由联邦教育与科学部制定的。它是法令性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执行,以保证各类职业培训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统一标准。企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条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培训。尤其要使受训者在三年到三年半的时间内具有一种熟练的从业能力,即所谓在实际工作中独立地制定、实施和这一段计划的能力。

《理论教学大纲》是由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制定的,按教学范围、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时间安排等内容编写。这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各州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改动。职业学校将依照各州制定的《理论教学大纲》组织教学。

这两个文件,充分体现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以能力培养为主、以技能培训为主、理论教学为技能培训服务、学习内容的安排采取由浅入深螺旋式上升的教学方法以及采用模块式教学的特点。

5.两种教材――实训教材与理论教材 为保证技能培训的统一标准和质量,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出版了整套实训教材。实训教材根据职业大类编写出若干教学单元模块,每一单元模块又由教师参考书、学生练习册、习题指导书组成,并辅之以专用练习本、工作记录册、测验习题册、投影胶片、工作评估册、教学录像带、教学电影、实训组合教具(硬件)等多媒体教学手段,使得技能训练能完全按照大纲的要求,科学地、系统地进行。而理论教学的教材则无全国统一的出版物。理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地增添新的资料,使教材不断更新以跟上日益发展的科学技术。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理论教学采取了以“专业理论”为主导的课程设计方式,另外开设的“专业计算”、“专业制图”及“专业实践”等课程,均围绕“专业理论”课进行教学,不讲纯数学、纯化学、纯物理,不搞以学科为体系的“三段式”教学。

6.两种考试――实训技能考试与专业知识考试 受训者经过三年或三年半培训,最后参加由工商协会或手工业协会统一命题的结业考试。考试由包括企业主、企业实训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及工会代表在内的考试委员会实施。考试中技能测试所占的比重很大。如工业机械工结业考试中,3 / 7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长达14小时;专业知识考试一般只考3-4门,总时间为5-6个小时。受训者通过实践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后,除可获得进入劳动市场所必需的技术工人证书外,还可获得企业的培训合格证书及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

7.经费的两条渠道――企业与国家 两种经费支持。学生在企业的一切培训费用完全自企业承担,并支付学徒工在整个培训期间的工资,培训学生是企业的应尽职责,根据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各州《职业学院法》、《职业培训条例》,企业与学校共同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并且受到相关行业协会的监督。因此,在德国,企业均把职业教育作为自己的事在操作,并将其培训投入作为是对企业未来的投资。职业学校的经费则由国家和州政府共同承担。

(二)“双元制”成功实施的优势

1、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德国法律规定:未满14周岁 不能打工,没有技术就不能上岗。于是,进职业学校掌握一门专业技术就成为一种实在的选择。

2、合理有效的用人机制

德国的企业根据自身岗位的 需要向社会招录学生,人们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自己的企业和岗位。当企业和个人达成一定的协议时,企业与学校的合作随即拉开。学生既成了企业的一名员工,又是学校的一名学生;既可以享受企业员工的待遇,又要接受企业的监督;既要接受学校的教育,又要接受学校的考核。

3、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

在德国,企业培训中有实训教师,职业学校有理论课教师和实践课教师。无论哪种教师,都是经过严格的选拔而成就的精兵强将,他们跻身于职业教育,立足于国家大计,为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4、严谨科学的课程设置

“双元制”非常注重学生的实践性能力,这也是能培养高素质学生的关键。科学的课程设计把实践环节安排到最重要的地位。

二、我国对“双元制”的借鉴

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开始和德国在职业教育上开展合作。教育部准备力量开始研究德国的职业教育,成功地引入了德国“双元制”的成果,进行适合中国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双元制”探索。

(一)中等职业教育理念的转变

新中国职业教育经历了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渐次出现,并列繁荣的艰难历程。随着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职业教育理念也在发生变化。中国传统的 “千军万马挤独木桥”造成了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社会适应性差,加之普通教育的“择优”影响,普通高中的差生和落榜生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借鉴德国“双元制”理念,国家进行了教育理念的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4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教育部对中等职业教育定位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定位就是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

(二)办学模式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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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升学模式向就业模式转变 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初期,除了服务地方经济的意识外,多数还是靠去挤职教师资和对口高职的升学为主。很多职业高中在招生宣传的亮点上还是多少人考入了高校,这是在另一条战线上走升学教育的老路,因此,很多中等职业学校在普高扩招后面临了巨大的冲击。以能力为本位,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面向生产第一线所急需的技术、管理、服务人才,才是具有职业特色的、紧跟技术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教的关键。

2、理论模式向行动模式转变

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初期,不仅仅是升学教育,更是以理论学习为主。由于理论基础、理念思维和物质条件的限制,很多学校的中等职业教育还在理论上停留了很久。经历了中职教育纯理论阶段,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引进了德国“双元制”理论,从上个世纪开始,国内中职开始探索行动导向的职业教育,增加职业教育的实践活动、加强专业实训、开展项目式教学。

3、着眼现在向注重发展模式转变

教育上借鉴核物理产生了知识半衰期理论:一方面在爆炸性地积累和增长,另一方面又在急剧地更新和老化。过去的中等职业教育注重学生的就业率的现阶段技能教育,学习德国职业教育理念,在信息化知识经济时代,注重学生的就业后的发展能力,是中国中等职业教育模式转变的必然。

4、单一专业向综合发展模式转变

社会分工和生产流水线造就了人类经济腾飞的辉煌阶段,应付基础制造业为主的经济形式,学生可以“一专”甚至是“专一”,学生取得相关的专业资格就可以谋生。但在知识经济的时代,信息化导致知识爆炸,经济全球化导致竞争、生存的艰难,学生就业的后续发展不是“一专”或者“专一”能够适应的。培养综合职业技能,为学生就业后的生存就成为当今职业教育界的共识。德国职业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经历了从资格到技能再到综合能力的转变,形成了现在以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为主流的“双元制”综合职业技能的教育模式。我国在这方面不但进行了借鉴,根据学习型社会建设,还提出了奠定从业学生的学习能力。

(三)教学方式的借鉴

1、教学内容:“技术至上向职业至上”转变的借鉴。

根据职业高中招生的实际情况和职业高中学生毕业社会的需求,我们曾经重在于职业高中的学生进校学一技之长,这种观念在有一定阶段上是正确的。但“技术至上”的中职专业教学论面对现在的时代越来越枯竭,没有生命力,学习德国“双元制”,推行职业学校教学、学习“职业至上”,为学生的未来着想,实现中职毕业生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2、教学原则:“知识导向向行动过程导向”转变的借鉴。韩愈说:师者,传到授业解惑也。教学是知识的传授曾经是我们教育的传统:重视老师的讲,教师成为教学的主体;轻视学生的活动,学生被动地接受。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理念,推行“行动过程教学”原则,国内进行“项目式”教学,加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让学生在“做中学”,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3、教学组织:“单一学校组织向学校企业的双元”转变的借鉴。

德国职业教育组织形式的学校和企业“双元”责任,是的高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我国自20世纪后期,逐渐改变职业学校单一的培养模式,建立了职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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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多种渠道的实习实训制度。首先,实行工学结合,使学生和生产劳动相结合。其次是探索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学校与就近适应的相关企事业定期实习。第三是校办企业作为学生实习实训的校内实训基地。第四是国家明确建立了“2+1”的职业高中办学模式,职业高中在校学习两年,第三年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并把定岗实习的成绩纳入学生毕业成绩的范围。

(四)师资队伍的培训

由于多年的积淀,我国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不足,教师培训投入不足,培训内容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不相适应。德国职业教育严格的教师准入制度、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加强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双师型教师比例大。借鉴德国的教师培训经验,我国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师专业化发展,兼职教师的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尝试,取得了加大的变化。学校可以通过引进行业企业专家、鼓励教师参加企业锻炼、推进教师进行继续教育,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等措施来加以改善目前的师资结构问题,建设了一支力量雄厚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双师型的教学队伍。

三、我国借鉴德国“双元制”困境

虽然我国一直在借鉴德国双元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但真正要使职业教育达到德国那样的地位,还有很多困境。

(一)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还不高

读普高升学是中国教育的大事,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也侧重于普通教育,加之20世纪90年代高校的迅速扩招,传统的升学观念表现得还很突出,即使是成绩很一般的孩子,家长宁可让孩子去挤高考的独木桥,也不让孩子去读职业高中。近年来,职业高中回归就业教育,而很多职业教育在学生就业出口上没有解决好,加之各类私立职校短期营利性效应的影响,社会对职业高中的看法褒贬不一,家长、学生、社会对职业高中的认同度不高。

(二)教育投入的影响

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实行了生活补助,免除涉农专业的学费,对六类困难学生予以补助,四川省对藏区和彝区还实行到内地就读中职全免费的政策。但对职业学校本身,各级虽然在投入,但与学校的设施设备需求相比还不足,加之物价上涨的因素,学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自身造血功能参差不齐,职业教育还主要靠政府投入。

(三)中等职业学校内部推行双元制的阻力尚在

双元制以学生的时间活动为出发点组织教学工作,教师不但要传授理论知识,还要求教师要成为“双师型”教师,加强教师的教学活动突入,现阶段我们的中职学校还有大部分教师不能成为双师型教师,他们面临教学方法改革的艰巨任务,会产生校级态度。其次是学校的实训设施设备的不足或者是落后现时代,导致部分教师对学生技能教学产生懈怠心理。第三是学生对实训课的重视程度也影响双元制的效果。

(四)企业对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投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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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职业学校学生教育的响应并不都是积极的,即使在德国也只有85%的企业愿意和职业院校合作,发展职业教育。我国的企业行业企业对培养“双师素质”教师的积极性不高,行业企业的专家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的积极性不高,不少企业认为“教育和培养人才是职业学校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将眼光同时投入到市场和职业学校两个人才来源地;只想“伸手要人才”,很少或根本不想“参与培养自己所需的人才”;没有认识到企业是职业教育的直接受益者,企业有对职业教育投入的责任。

【参考文献】

1.王雅君,《从德国“双元制”看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方向》 2.王宇东,《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研究》

论职业能力与“双元制”培养 第3篇

关键词:职业教育;双元制培养;职业能力;工学结合;管理与评价

前言:本人随湖南高职院校专业教学团队于2014年9月至12月在德国霍夫应用技术大学和莱比锡手工行会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研修,深感随着知识经济与全球化经济的到来,科学技术加速转化为生产力,职业演变的速度超过了历史上任何时期,每3-5年就有约50%的职业技能需要更新。就业人员既要有心理承受能力,还应具备适应职业技能更新变化的能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技术与职业教育计划应考虑迅速变化着的技术的本质,使所提供的技术与职业教育不断适应时代需要。技术与职业教育的目标不仅是改善基本的技能,且要提供更基本的科学知识和多方面的才能,使技术工人、技术员和工程师或工艺师能够迅速地适应新的工作方法,使他们有能力在未来得到提高。职业岗位关键能力的培养已引起国际职业技术教育界的高度重视。

一、职业能力

职业能力指从事某个职业的多种能力的综合。主要包含三方面基本要素:

1、为了胜任一种具体职业而必须具备的能力,即任职资格;

2、进入就业岗位后的职业素养;

3、具备对未来职业生涯的规划管理能力。

对于教师职业,除要求有良好的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还应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能力,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把握与分析取舍能力,对教学问题和教学效果的洞察、判断能力,并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积极的教育,这是教师的职业能力。

职业兴趣决定着一个人未来择业方向及乐于为之付出努力的程度,职业能力能说明就业者在既定的职业方面是否能够完全胜任,也能说明就业者在该职业中取得成功的程度。

职业能力通常表现为一般职业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一般职业能力指学习能力、文字及语言的运用能力、数学运算与空间判断能力等;此外团队协作、环境适应也是职业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能力。专业能力指胜任某一具体职业应具备的能力,即胜任职业岗位工作的专业能力。对教师职业岗位而言,则是具备最基本的教学能力。职业综合能力是职业的“关键能力”,包括四个方面的能力:1)方法能力:信息收集整理及筛选能力;制定职业活动工作计划、决策和实施的能力;准确的自我评价能力和接受他人评价的承受力,从成败经历中有效地吸取经验教训的能力。2)社会能力:团队协作、人际交往和善于沟通的能力。能够协同他人共同完成工作,具有准确判断力和良好自律能力等,这是岗位胜任和开拓进取的重要条件。3)个人能力: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诚信度,爱岗敬业、工作负责、注重工作细节的职业人格。4)跨职业的专业能力:数学和测量方法的运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运用外语解决技术问题和进行交流的能力。

二、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

通过在德国三个月的学习和考察,觉得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非常完善,为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发挥了巨大作用。其成熟的模式被欧洲和亚洲许多国家借鉴。在德国,要新开办一个企业,企业主必须取得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证、必须加入行会并缴纳会费,行会收集各个企业的意向经汇总后向政府反映意见,行会中有各个企业的代表,任何重大的决定都要经过代表同意。企业聘用的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职业培训的“双元”主体是职业学校与企业(培训中心),其特点是每周有3天在企业实践,2天在职业学校学习理论,职业学校负责理论知识的培养,工作着重点是使学生拥有必备的知识、基本的素养与良好的工作习惯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企业培训中心或跨企业培训中心负责对学生工作技能的培训,对学生进行专业能力、个人能力、社会能力及方法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后无需适应过程就能直接进入工作岗位。德国的“双元制”起源于手工业协会的师徒制度,行业协会在“双元制”职业教育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监督调节机构,负责“双元制”教育企业的资格认定、教育合同的履行管理、考试考核的命题主持、资格证书的制定发放等。德国职业教育“双元制”培养有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企業培训遵循的是《联邦职业教育法》,学校办学遵循《州立学校法》;企业培训按照联邦政府颁布的《职业培训条例》进行,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学则按照州文教部制定的《框架教学计划》进行。《联邦职业教育法》对德国的职业教育起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形成保障体系。学校和企业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条例进行教学组织。无论《职业培训条例》还是《框架教学计划》都明确规定了每个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掌握的学习内容及每个学习领域的学时安排,它们是职业教育的核心,也是职业学习结束进行考核和评价的依据。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不同的学习情境采取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不同的教学方法,不管用什么教学方法,始终把学生放在教育教学的第一位,教师与学生的相互尊重是德国职业教育的最高原则。学生为职业发展和生活需求学习知识,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自我责任和独立精神,强调教学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职业教育的“双元制”体现在多个层面,学生分别以学生和学徒的身份在学校和企业,完成理论知识学习和技术技能训练,使其既具有必备的理论知识,又掌握企业生产需要的技术和技能。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除建立了完善的教育体系、健全的法律保障、全社会重视外,精良的职业教师队伍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德国的职业学校教师必须经过两年以上的企业工作实践,经过三年见习教师教育学院的学习和实习学校的教学实习,并参加国家的职业教师考试才具备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若担任实训教师,则必须经过“师傅”考试并取得师傅的资格。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在德国工商业行会(IHK)和手工业行会(HWK)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职业学校和企业联合完成对学生专业理论和核心技能的培养,以满足现代企业生产和管理需要的一种高效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从法律上规定了企业、学校共同参与职业教育,规范教育流程。“双元制”培养以职业岗位进行,其教学内容根据企业与职业学校的不同特点既分工又合作。在企业进行的培训按照联邦教科部颁发的培训条例进行,德国联邦经济部公布了500个可培训的职业,其中341个职业有全国统一的职业培训标准,其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时间安排及考核办法等,由联邦经济部与联邦教科部联合颁布实施。各企业根据培训条例、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具体详尽的培训计划并实施;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由各州教育部制定并形成法律,在满足企业培训要求前提下实施普通和专业教育,深化企业培训的专业理论。各行业公会负责对“双元制”职业教育学生的考核、成绩认定和证书发放。考核方式分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两种,考核内容分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种。通过考核的学徒可得到国家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成为该职业的合格技工。

三、对国内高职教育实施“双元制”人才培养的思考

我国于1996年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颁布了《职业教育法》。对推动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社会经济格局变化很大,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和要求出现许多新变化,《职业教育法》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急需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时也缺乏与其配套的相关法规和条例。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在我国还缺少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尚不能完全实施,但许多做法却是可以借鉴的,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思考。

1、构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教育“立交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在德国社会得到广泛认可,已形成完善的教育体系,选择职业教育的学生有很好的成才之路,成功人士中相当部分是受过职业教育的。我国职业教育迅猛发展,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普教與职教、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之间尚未形成相互沟通、有机衔接的教育体系。事实上成为了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实施过程中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明显的、截然不同的社会定位和培养目标,两者的教育标准差异是很大的。通过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形成职业教育的理论体系、制度体系、支撑服务体系等;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与职业岗位体系相对应,形成对应的教学内容体系、技能培训体系、教学方法体系和评价管理体系。

2、制定并完善全国统一的职业考核标准。学习和借鉴德国行业协会在组织实施职业教育方面的经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权威作用,让行业协会成为企业和学校教育的“桥梁和纽带”。我国许多行业的职业标准还不完善,新型职业缺少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传统的职业多数也面临着标准落后,地区之间存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行业协会在职业标准方面有权威性,可由行会制定、颁布职业标准;职业院校以学生的岗位胜任力为培养目标,按照职业活动要求设计课程,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合作,以工学交替的方式进行职业能力的培养;使职业教育法制化和制度化。

3、培养、造就“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德国的职业学校教师必须经过两年以上的企业工作实践,经过三年见习教师教育学院的学习和实习学校的教学实习,并参加国家的职业教师考试才具备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若担任实训教师,则必须经过“师傅”考试并取得师傅的资格。国内大多数职业教育师资主要来源于各类师范院校和非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其格局基本是职教师资或受过师范教育但不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或懂专业技能但缺少正规师范职业的系统教育,且缺乏专业实践技能。

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可根据不同的学习情境采取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不同的教学方法。强调教师与学生的相互尊重是德国职业教育的最高原则。学生为职业发展和生活需求而学习知识,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自我责任和独立精神。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特色及启示 第4篇

1 全面把握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丰富内涵

所谓“双元制”, 是指校企合作共建的教育制度, 即由教育机构 (职业学校) 和企业按照共同的培养目标, 对受教育者分别承担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培训任务, 让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2]。

长期以来, 许多职业教育工作者对“双元制”内涵把握不够全面, 从教学法视角上进行分析, 将“双元制”局限于“双元”教育 (培训) 主体, 将“双元制”全部内涵简化为企业对学徒的技能培训和学校对学生的理论传授[3]。事实上, “双元制”职业教育有着丰富的内涵, 全面把握其内涵, 对学习借鉴“双元制”、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十分必要。具体而言, “双元制”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教育 (培训) 主体“双元”:企业和学校

“双元制”职业教育中, “一元”是指教育机构 (职业学校) , 其主要职能是传授与职业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一元”是企业或公共事业单位等校外实训场所, 其主要职能是在一定的实训场所和条件下对受教育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4]。“双元制”不仅是一种职业教育制度, 同时也是一种培训模式和培训制度[5]。

1.2 教学内容“双元”: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理论教学

企业依据培训计划主要向学徒进行专业技能、职业经验和必要的专业知识的传授和培训。企业的教学内容侧重实用性和经验性, 注重技能性训练, 而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主要为专业理论知识, 还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体育以及宗教、伦理等公共文化知识。

1.3 教材“双元”:实训教材和理论教材

为确保统一的培训标准, 实训教材为全国统编教材, 由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编写;理论教材则较为灵活, 是由各出版社组织著名专家编写的, 全国或全州未组织相关机构撰写统编教材。

1.4 实施依据“双元”:培训条例和教学大纲

企业实施培训的依据为联邦职教所制定的《职业培训条例》[6];职业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依据则为所在州文教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即《理论教学大纲》。

1.5 教师“双元”:实训教师和理论教师

企业实训教师遴选十分严格, 申请实训教师资格者大多为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必须有相关企业2~5年的工作经验, 获得进修证书, 并通过教育学和心理学等专业学科考试。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包括专业理论课教师和普通文化课教师两类。理论教师任职资格为:修完4年的大学专业课程并一次性通过国家考试, 再接受2年的师范学习和一段时期的实习。

1.6 受教育者身份“双元”:学徒和学生

在企业, 受教育者身份为学徒, 培训前, 受教育者需要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 年轻人享有受培训权利, 培训期间学徒享有一定的薪金, 数额相当于国民经济中工资与薪金部分的3%左右[7]。在职业学校, 受教育者身份为学生, 依据联邦政府《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 这一时期的职业教育为义务教育。

1.7 法律依据“双元”:职业教育法与学校法

企业培训遵循《职业教育法》, 由联邦政府主管;职业学校教育活动则受各州《学校法》和《职业义务教育法》的约束[8]。除此之外, 其他许多法律法规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形成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见表1。

1.8 评价方式“双元”:实训技能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企业培训的考核评价为实训技能考试, 一般由行业学会组织实施, 考试方式和内容以其在企业接受的实训内容为主。在3年左右的培训学习过程中, 此类考试评价一般进行两次, 一次是在第二学年末的中期考试, 另外一次是在第三学年结束前进行, 即培训结业考试。

职业学校的考试评价为资格考试, 这类考试主要评价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学习情况, 评价方式包括笔试、口试。两类考试中技能考试权重较大, 考试时间长达14个小时;专业知识考试一般只考3~4门, 考试时间相对较短, 约5~6个小时。

1.9 证书“双元”:考试证书和毕业证书

考试证书一般与学习和培训地点无关。凡通过相应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者, 均可获得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考试证书, 由于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公信力较高, 此类证书为国内外所承认。毕业证书则由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颁发, 相当于我国的毕业证书。

1.1 0 经费来源“双元”:企业与政府

企业的培训费用全由企业承担, 这部分费用除包括必要的实训设备和材料外, 还包括培训师傅的工资, 依据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合同, 企业还必须支付学徒工一定的津贴。当然, 参与培训的企业可以得到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 如补贴、贷款和补助等。

职业学校的办学经费则由国家和州政府承担, 一般实行二级财政体制, 即州政府负担教职工人事费用, 地方政府负担校舍设备等固定资产经费以及设备维修费用和管理人员的工资[9]。

可见,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广阔的外延, 其培养目标是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2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主要特点

实践证明, “双元制”是一种十分成功的职业教育模式和培训模式, 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比较优势。

2.1 企业处于主导地位, 在职业培训中发挥主体作用

在“双元制”体制下, 企业和学校两个教育主体的地位和权重并非对等的, 在经费投入、师资培训和教学培训等诸多方面, 企业均处于主导地位。具体而言,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2.1.1 企业是经费投入和实训建设的主要承担者

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对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资质有着严格的要求, 只有生产设施、实训设备和培训师傅人员比例等达到一定要求后, 企业方能实施职业教育。在“双元制”体制下, 培训师傅是企业的雇员而非学校的教师, 因此, 其工资由企业支付。另外, 按照培训协议, 企业还应支付学徒一定的津贴[10]。依据培训条例和职业教育法, 为促进学徒发展, 企业对学徒除开展工作岗位培训外, 还应设立独立于生产过程之外的专门培训车间、提供完善的培训设备及实训原料, 以便传授职业技能和理论知识, 而所有这些均由企业先期投入。

2.1.2 企业是培训标准和培训计划方面的主要制订者

在“双元制”体制下, 培训规章是企业开展培训的重要依据。培训规章对职业名称、培训年限、培训规格和考核评价等均做出了详细规定。在德国, 培训规章由雇主联合会、雇工联合会及联邦职教所共同参与制定, 而雇主联合会和雇工联合会均由培训企业组成。因此, 培训规章具有鲜明的企业色彩, 体现着企业需要和企业意志。另外, 企业一般会依据培训规章, 结合自身实际, 制订实施性培训计划, 并据此开展培训。

2.2 培训模式以职业能力为本位, 强化技能型人才培养

在“双元制”体制下, 培训目标、课程结构、教学内容与方法等均强调以职业能力为本位, 突出职业能力, 构建了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培训模式。

2.2.1 制订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培训目标

在德国, 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达370种。每种职业均坚持以企业需要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本位, 制定培训规章, 强调培养技术工人的职业行为能力, 并能随着行业企业发展而不断完善。在培训方法上, 积极探索和引进项目法、小组工作法, 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独立能力。

2.2.2 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结构

首先, 整合课程设置、突出职业技能。在“双元制”体制下, 培训课程分为三类, 即文化课、专业课及实训课。课程不过分追求学科自身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坚持“实用为主, 够用为度, 应用为本”的原则, 以促进职业能力为目标。其次, 独立设置职业基础教育年与专业、专长培训年。职业基础教育年的培训侧重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 培训内容丰富;专业、专长培训年以深化专业知识与技能为主, 培训内容突出高、精、尖特点。分段式培训以实训为主, 理论与实训之比为1∶2, 这一模式使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有效衔接、相互促进。

2.3 职业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健全

“双元制”的有效运行, 与德国完备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法律法规密切相关。早在中世纪, 德国就出台相关法令对职业培训做出规定。1869年颁布的《北德意志联邦工商条例》就明确规定, 凡不足18岁的伙计、帮工和学徒, 均有进入补习学校接受职业补习教育的义务;1872年颁布的《普通学校法》对青年接受职业补习教育做出了明确规定;1873年萨克森州对不足15周岁的男孩实行三年职业义务教育。到近代, 涉及德国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专业法律主要有三部, 即《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促进法》以及《手工业条例》。除此之外, 《青年劳动保护法》、《企业基本法》、《实训教师资格条例》、《培训员资格条例》、《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等也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 1969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是德国职业教育发展史上有里程碑意义的职业教育法律。该法律包括职前和职后培训两大部分:对培训企业和受培训者的关系予以法律确认, 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律上予以规定, 对培训机构与人员的资格、实施培训的监督和考试、职业教育的组织管理和职业教育的研究等, 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得益于完备的法律法规, 在学校名称、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学制界定、经费来源、师资建设和考试评价等方面, 德国职业教育均可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11]。除教育培训有法可依外, 在德国还有一套完善的职业教育实施监督系统, 这一监督系统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使德国职业教育切实做到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有效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

3 德国“双元制”对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启示

3.1 政府应进一步发挥建章立制和组织协调的主导作用

各级政府应大力支持和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在分析本地职业教育和企事业现状的基础上, 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相关组织机构, 制订实施本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规划[12], 统筹协调资源配置, 做好经费保障、督导评估等工作, 持续开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府牵头成立由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和区域性行业职业教育集团, 促进行业内校企合作。

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实施细则, 进一步界定政府、企业、职业院校的责任和义务。各级政府应加快整合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 对学校和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和合作项目予以财政支持, 对实习生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予以资助, 对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卓有成效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政府要通过各种办法充分调动各方面参加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积极引导校企开展深度合作, 进一步释放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

3.2 企业应增强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

企业应积极参与到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来, 与职业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首先, 企业可以与院校共建对口专业, 联合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其次, 企业应对院校教师进行培训[13];最后, 企业应该把学校当成车间、厂房, 利用学校的先进设备和机械, 让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参与设计和创新。

企业应该拥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把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做。企业与院校的合作不能立刻取得经济效益, 但长远来看, 对企业的发展非常有利。企业应该建立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 对准备录用人员实施职业技能培训[14];同时, 企业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支持职业院校的建设和发展。

3.3 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作用

德国“双元制”启示我们,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指导作用对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当前, 应发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 以行业协会为支点, 整合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等有效资源, 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 引导、协调、指导本行业的校企合作工作, 发布和预测本行业用人信息, 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发展对职业岗位变化的影响, 尤其是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人才需求的最新变化, 不断完善本行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相关标准, 推动本行业校企合作、联合办学和产学研发展, 指导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壮大。

当前, 应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在信息、人才和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 参与制订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标准和教学评估方案;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制度, 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 选拔企业高技能型人才在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 不断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协调职业院校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和企业职工的技能培训[3]。

3.4 职业院校应以市场为导向加强自身建设

职业院校应以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 在实习实训、专业建设、课程开发、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和技术攻关等方面与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15];要适应企业用工需求, 推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等学习制度, 参与企业职工培训、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等;真正树立“双证”教育理念, 引入职业行业技能鉴定标准, 实现学校课程和技能鉴定的无缝对接。全面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 聘任或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企事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兼职教师, 参与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

职业院校应全面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 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创新青年教师企业实践模式, 通过青年教师顶岗训练、座谈交流等形式, 重点了解企事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管理理念和模式, 熟悉企事业相关岗位和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 并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职业院校应以深化校企合作为切入点, 不断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水平, 为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完善, “双元制”内涵和模式已相当完备, 体制机制已十分成熟, 在许多方面具有美日“企业职业教育模式”和俄法“学校职业教育模式”无法比拟的比较优势。这一职业教育模式较好地实现了学校和企业的优势互补, 促进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结合[16]。当前, 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充分发挥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政府的优势, 积极借鉴德国“双元制”成功经验, 对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 培养支撑产业发展、提升竞争力所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应用型人才, 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摘要:全面阐述德国“双元制”的丰富内涵和广阔外延, 对教育主体、教学内容、教材、实施依据、教师及受教育者身份的“双元性”进行深入研究, 对德国“双元制”的特征进行多角度分析。德国“双元制”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有着重要启示, 应进一步发挥政府建章立制和组织协调的主导作用, 企业应增强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作用, 职业院校应以市场为导向加强自身建设。

“双元制”职业培训 第5篇

“双元制”在职业类院校中的应用

河南 新乡 ●闫 敏

摘 要:德国的“双元制”教育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学习榜样,我们在教授学生专业基础课的同时,也要在专业课上实时与现代发展的最新技术领域相接轨。教师在学校上课与深入工厂相结合,每三个月一个轮回,到工厂了解最前沿的岗位需求,回过来教授给学生针对性的知识,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关键词:中德师资培训;双元制;电子专业

有幸参加了电子专业中德师资培训,让自己对电子专业有了更深层的领悟。本次培训由德国专家亲自为我们授课,讲解职业类院校在德国的发展及教师在职业类院校的培训,以及如何更好更适时地把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内容教授给学生。让我们的毕业生做到毕业就上岗,上岗就上手。

一、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双元制”

“双元制”职教体系的本质特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含义。①元办学主体――企业和学校,而两者中首要的办学主体是企业和工厂,对徒工进行“实训”培训,另一元办学主体才是职业学校,对学生进行文化知识教学。②培训者兼有双重身份――企业的学徒(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培训合同等)和学校的学生。③培训者由两部分人员担任――企业的实训教师,学校的理论教师。④实施培训的教学原则由二部分组成――政府颁布的企业培训条例及大纲和州文教部制定的学校教学大纲。⑤基础有两个方面的――企业培训的为《职业教育法》,由政府主管,学校的为《学校法》或《职业义务教育法》,由各州负责。⑥教育经费来源于两个渠道――企业(企业培训费)和国家及州、镇政府(职业学校费用)。

德国的职教,往前渗透到基础教育,往后延伸到继续教育。其“双元制”职教体系含有深厚的哲学思想基础和民族理念。按照德国的“双元制”职教体系,所谓职教,一方面不能单纯在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内实施,另一方面也不是无目的、无计划的实习和培训,而必须由双元办学主体――企业和学校――构成的统一体系来实施。为此,必须有严格的法规,有不断调整的培训计划,有严密的组织,有系统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法、考试制度,并有高水平的教学力量(师傅和教师,而不是“双师型”的教师)。正规的职教必须由国家公布必须培训的职业名称,即“国家承认的职业”。同时,“双元制”职教体系的实施又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多层次人才需求、同企业投入的积极性、同社会公民的新的人才观念、同基础教育的发展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

二、双元制在我们院校中的应用

(1)加强专业基础课的教学。课程教学改革必须服从市场需求,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依据,改革目前的教学模式。现行的教学模式仍然具有传统的定向教育模式,即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三段式课程模式,各门课程的设置及学时安排,一方面依据学科地位而定,同时也考虑了学生特点及社会的需求。我们下一步的做法是要加大电子技术基础课的比例,总体上满足全部学生对基础知识需求,以满足未来就业面宽的需求。有了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学生适应能力强,就业门路宽。

(2)增设电子工艺实训课。针对现在的学生动手能力差,元器件测试、焊接、组装能力不足的弱点,增设电子工艺实训课。通过实训教学,使学生掌握电子元器件的测量方法、印制电路板的制作方法、电路焊接与装配技术,为学习专业课和完成电子产品制作打下基础。

(3)EDA专业课教学的实践环节。电子设计自动化技术是电子专业学生必备的技术,而电子设计自动化技术的更新发展速度快,为使学生能接触较先进的电子设计技术,掌握更为实用的工具软件及设计方法,在实用性较强的EDA课程教学过程中,加强实训教学环节,增加实践机会,以实用为出发点,利用实际设计进行训练,以适应社会需求、就业需求。

(4)电子产品营销课程。对学生进行有关电子产品营销、维护等多方面能力的训练。在未来的发展中,电子产品的营销和售后服务将需要一大批人员来从事,也是未来电子行业就业的一大主要方向。

(5)单片机应用技能实训力度和难度。在现代电子行业中,单片机的应用与开发是要求就业人员专业性、技术性强,且需求人数多的岗位。加强单片机应用与设计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将作为电子专业今后发展的重点之一,包括加强和提高教学水平,加强教学力量,加大学生实践力度,增加实训学时,拓宽实训教学模式,倡导学生自主创新设计,以实用设计为主等多方向的教学改革,这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电子行业发展的需求。

(6)选修课的门数。目前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选修课还不够多,还不能体现多专业方向性。今后除增加选修课数目外,更主要是能体现电子行业就业的多方向性,满足学生自由选择专业方向的要求,并能真正有教师任课和完成相应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三、明确毕业生面对四个就业岗位群各自技能要求

(1)产品营销岗位。要求熟悉电路基本理论,掌握电子元器件、材料、电子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相关标准以及应用领域。

(2)产品装配工岗位。要求熟悉电路基本理论,掌握常用电子元件的识别办法、技术参数和装配要求,掌握电子元件的安装工艺与焊接工艺,熟悉电子产品的装配工艺过程,掌握电子产品的调试技术,能熟练使用各种常用焊接工具与焊接材料,具有较强的PCB板图和元件装配图的识图能力以及编写装配工艺流程卡的能力,具有使用新的焊接设备与装配工艺的能力。

(3)产品技术维修岗位。要求熟悉电路基本理论,掌握单片机的工作原理及应用技术,掌握常用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并能熟练分析电子产品的工作原理,具备运用常用电子测量仪器去测量、分析与判断电路故障的能力,掌握元器件的替换与焊接技巧,掌握电子产品的运行操作能力与调试技巧,具备良好的电子产品维修技能。

(4)产品一线生产、质量检验、调试、管理生产岗位。要求熟悉电路基本理论,掌握常用电子元器件的技术性能和装配要求,掌握电子产品的加工工艺和生产过程,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与协调能力,具有现代化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较强的生产安排与调配能力,良好的自学能力以及主动适应现代化生产的管理要求。

德国的“双元制”教育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学习榜样,我们在教授学生专业基础课的同时,也要在专业课上实时与现代发展的最新技术领域相接轨。教师在学校上课与深入工厂相结合,每三个月一个轮回,到工厂了解最前沿的岗位需求,回过来教授给学生针对性的知识,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参考文献:

[1]劳社厅。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劳社厅。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双元制”职业培训 第6篇

【关键词】德国 双元制职业教育 现代学徒制 启示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5年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院级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编号:15xjskt-012。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9-0060-03

“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的重要形式,被誉为“二战”后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经济发展的柱石”。近年来,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纷纷学习、模仿和引进这一先进职业教育模式,对促进本国的职业教育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一、“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内涵

所谓“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指学生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和在学校接受理论培养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形式。这种教学模式是以企业培训为主,学校培训为辅,校企密切合作、交替进行。“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内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两个教育主体

双元制职业教育中的一元是企业,一元是学校,这是两个教育主体,也是职业教育的两个场所。企业起主导作用,无论是经费的投入、培训过程,还是考核鉴定,都强调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着重培训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而理论知识培训则主要在学校进行。

2.两种身份

在“双元制”培训体系中受培训的人员首先须同企业签定培训合同,成为企业的学徒,而后找到一所与其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职业学校成为该校的一名学生。就企业而言,受培训者在初中毕业后与所选择的企业签订的培训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其在培训期间所应履行的学徒的权利和义务。而在职业学校,他们是学生,需要继续接受教育。

3.两种法律制度

企业里的培训主要遵守联邦制定的职业教育法,属联邦管辖。职业学校的教学要遵守各州制定的学校法规,各州负责。企业与职业学校的培训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范围。

4.两个主管单位

企业的职业培训按联邦政府颁布的《企业培训条例》进行,该条例是由联邦教育与科学部制定。全国各企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条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培训。职业学校的教学则由各州的文教部分管。它以各州文教部部长联席会议制定的《理论教学大纲》为指导性文件,职业学校必须依照此大纲组织教学。

5.两类课程

“双元制”培训体系中的课程划分为理论课与实训课。实训课主要在企业内进行;理论课主要在职业学校中进行。但这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有一定程度的交叉。双元制教育以企业为核心,以企业实际培训为主,以学校教育为辅,两者平行进行密切合作,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6.两种教材

为保证技能培训的统一标准和质量,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出版了整套实训教材。而职业学校使用的理论教材则是由各州负责编写,没有全国统一的出版物。理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增添新的资料,使教材不断更新以跟上日益发展的科学技术发展。

7.两类教师

企业培训的实训教师是企业的雇员,是“双元制”中非常关键的、起着重大作用的师资。他们一般是完成“双元制”职业培训后具有五年以上职业实践的“师傅学校”的毕业生,或者是经“双元制”培训后具有两年职业实践的各类“专科学校”的毕业生。而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则是经过四年专业学习及两年师范学习、再经过教学实习并通过再次国家考试的大学毕业生,他们则属于国家公务员。

8.两种考试

受训者经过三年或三年半培训,最后参加由工商协会或手工业协会统一命题的结业考试。考试由包括企业主、企业实训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及工会代表在内的考试委员会实施。考试中技能测试所占的比重很大。有的实践技能考试时间长达14小时;专业知识考试一般只考3-4门,总时间为5-6个小时。

9.两条经费渠道

企业的培训费用大部分由企业承担,职业学校的费用则由国家及州政府支付。企业除了出资购置培训设施、器材及原材料、学习资料以外,还须支付学徒在企业培训期间的生活津贴和实训教师的工资。

10.两类证书

受训者通过实践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后,可获得进入劳动市场所必需的由行业协会颁发的技术工人证书;培训证书和毕业证书则由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颁发。

二、“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突出特点

1.政府主导

“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是德国职业教育取得成功的重要准则。虽然行业参与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但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全面掌控、协调好各方关系。

(1)有法可依

德国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有了完备的职业教育法,保证了职业教育的有法可依、违法必究。2005年修订的《职业培训法》更加明确了政府主导下的企业主体地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才有资格提供培训;企业培训由联邦政府主管,必须遵守联邦政府制定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培训条例;培训职业必须是《职业培训法》所规定的、全国统一的、国家认可的;职业名称、培训学时、课程大纲、技能和知识、组织准则以及考试标准等都有法可依,覆盖各种职业岗位群;学徒须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合同的形式、内容以及双方的责任、义务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受《劳动法》约束;企业必须给学徒培训工资补贴,企业培训导师必须具备行业资格证书和一定的教学经验;各州政府监管下的行业协会监督、审查和考核职业教育全过程。

(2)有经费投入

除企业投入以外,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和市政府以及联邦就业服务中心等均花上千亿欧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1%)用于教育,花费70-80亿欧元(约占教育支出的8%)用于双元制职业培训,这为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德国政府支持职业学校发展的拨款逐年增加,数据显示,2000-2001年德国职业培训的整个支出就已达到了218亿欧元。在德国,学生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是免费的,德国各级政府对职业学校的经费投入分级负责,如州政府负责公立职业学校教师的工资或养老金,地方政府或机构负责校舍维修、设备购买、管理人员的报酬等,同时州政府也会给予经费补助;对于私立职业学校,州政府给予业务以及人事经费的补贴等。德国职业教育经费的“双元制”投入,极大地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并深深影响了世界各国的职业教育发展。

(3)有监管考核

德国政府对职业教育各个环节都有明确规定和统一标准,有效干预和监管,突出政府主导地位。

德国政府在联邦、州、行业、企业四级均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他们各司其职,对职业教育教学进行协调、监管与考核。如联邦一级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劳动力市场需求,向联邦政府提出职业培训方面的建议;每年在官方网站上发布职业培训报告等;行业一级负责审查企业培训的可行性和职业培训教师的能力,监督企业培训执行情况,还负责培训协议的注册以及对学生评估的认证、管理和颁发资格证书等。

(4)有评估考核

《职业培训法》规定学生学徒必须掌握的知识技能和考试标准,行业协会依法评价学员的学习、负责期中和期末考试。考试委员会至少有包括雇主、雇员和教师在内的3名成员组成,以保证国家考试的权威性的公正性。按规定,期末考试要涵盖4-5个职业基础范畴。考试方式可以多种多样,考试时间也各不相同。

2.企业参与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企业深度参与。在德国,大量企业自觉承担着职业教育的法律主体、教育主体和经费主体的角色。

(1)企业认可“双元制”培训方式

德国企业认为:一方面,能够承担职业教育培训的企业,在公众心目中有着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这种无形的资本会带来高额的回报;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劳动力成本,是人才资源储备的较好方式。在对学生进行培训中,虽然有所投入,但他们的薪酬只有熟练工人工资的1/4-1/3,而这些培训学员在三年的学习过程中能够生产具有经济价值的产品,企业还可以减少劳动开支,降低成本;第三方面,可以保持从业人员的稳定,也是传承企业文化的一种方式。从本企业培训的学生中雇佣学员,由于他们熟悉企业的社会环境,了解企业的目标与专业岗位职责,因而会比较热爱企业,企业由此能保持相对高的岗位稳定性,减少员工的跳槽带来的损失。

(2)企业乐意为“双元制”培训投入

在德国,职业教育培训的费用大部分来源于大中型企业,主要以直接资助和设立基金的集资资助等形式提供。企业承担的费用占德国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大部分,甚至达到政府拨款的7倍多,是劳动部门提供经费的3.4倍。德国的职业教育经费提供,无论是企业或跨企业职业培训,还是公立或私立职业教育学校的职业教育,真正的投入主体是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他们从思想意识中乐意为“双元制”职业教育进行投入,尽管一个学生平均每年需要投入1.7万欧元,3年约需5万多欧元。

3.社会认可

(1)实用主义思想造就了德国对“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认可

德国人历来特别注重产品的实用性能和质量,务本求实的实用主义思想是德国社会普遍的心理,德国制造的产品厚重结实、坚固耐用、不求华丽。受这种思想的影响,职业教育被视为与现实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实用教育,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和重视,他们看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实用功能。企业界人士更是认同优秀的职业教育是产品质量的保证,因而把提高工人素质和促进技能的娴熟寄托于职业教育,并主动寻求职业教育的支持与合作,为“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2)崇尚技能助推了德国人对“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认可

德国人普遍认为,具有某种技能(职业资格)是个体生存重要的基础,也是感受自身能力、价值和获得社会认可的重要前提。德国学生从小学4年级后就开始分流,一部分学生进入主体中学和实科中学,之后进入了职业学校,并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而选择职业。虽然从长远看,接受职业教育可能不如大学教育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回报高,但他们从来都不鄙视职业教育,也不盲目追求高学历。他们的理念是:只要赚得钱多,无所谓上大学,好的职业就等于好的社会地位。

其实,“双元制”职业教育也不单是为了增强学生动手技能,而是结合心理学、伦理学等理论的系统指导,来提高学生的“关键能力”,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厚实的基础。据统计,在15-18岁的青少年中,有60%以上接受过高素质的职业训练,在德国每年高考录取的学生中,有不少学生不立即进入大学学习,而是先参加“双元制”的职业教育,然后再进入大学学习。许多德国人十分看重其在职业生涯中获得的荣誉,甚至将这种职业带来的荣誉刻在墓碑上。正是这种崇尚技能的社会风气,助推了德国人对“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认可,也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大发展。

三、“双元制”职业教育对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启示

德国与中国无论是在历史背景、传统文化、政治制度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很难把“双元制”的职业教育体系全盘移植到中国来,但是德国“双元制”的教育理念与经验却是可以借鉴的。

1.转变教育观念是前提

崇尚技艺而不鄙视职业教育是德国的社会风尚,德国有一句谚语是:不教会青年人手艺就等于让他们去偷。所以,德国人总是教育子女学习技艺,立足社会。而在我国,长期以来,受“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思想的束缚,社会对职业教育缺乏正确的认识,许多人把选择接受职业教育看作是一种考不上高中的无奈选择。职教在许多人眼中被看成是普通教育的附属物或是教育体系的“旁门左道”,这种观念是全社会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虽然目前国家对职业教育格外重视,特别是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给职业教育界带来了春风,中国现在比任何一个时期都重视职业教育,也正在搭建中职、高职、大学教育的“立交桥”,但传统思想的改变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国家除了在舆论导向方面需要大张旗鼓宣传外,更主要的是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现行《职业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职业教育的地位、技能人才的地位;规范职业教育的培训标准、培训内容、培训形式、考核形式等,并从国家层面严格就业培训准入制度,实现企业用工与职业培训制度的相互沟通与结合,有效保证职业教育在中国的法制化、正常化和健康、有序运行。

2.寻求校企合作是关键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之所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原因是企业与学校之间的有机配合和相互促进,特别是企业的积极主动参与。在德国,法律规定企业有义务和责任对学生进行职业培训。我国的《职业教育法》虽然有条款涉及行业、企业的办学与培训,但不是约束性的,没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与义务。在现代学徒制中需要明确企业的主体地位,国家应从法律制度、税收政策、产品出口等方面对有资格参与学徒制试点的企业大开方便之门,保障现代学徒制在中国的有序开展。

产学研合作,企业参与是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要想提高职校学生的市场竞争力,就必须注重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在国家层面进行干预的同时,作为学校更要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准确接到企业给抛来的橄榄枝。学校也不能一味等靠要,也要主动出击,寻求企业的帮助与支持,主动邀请知名企业领导与工程技术人员来校传经送宝,加强深度校企合作。送优秀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加强双方沟通与交流,解决企业中的技术难题,培训企业员工等,使企业认识到学校的能量,积极主动与学校合作,从而达到校企互惠共赢的目的。

3.培养一流师资是根本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百年教育教师为本。在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中,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师均来自于企业的师傅,这些人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生产实践经验,并经过200多学时的教育学专业培训才能胜任。而对于职业学校的教师德国政府审查更为严格,不仅对他们有学历要求、企业实践证明,还要通过两次国家级考试才能成为正式教师。德国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途径,主要是依据联邦政府的规定,通过职业教师的继续教育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以保障职业学校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

在我国,虽然政府对教师也很重视,但对职业学校教师的重视程度明显不够。许多教师没有专业技能、没有企业实践经验,虽然也规定“职业学校教师每两年不少于两个月的企业实践”,但这只是一纸空文,许多学校都没有认真执行。学校中有限的实习指导教师只是疲于应付大量的实践课程,起不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许多年轻教师由于怕脏怕累不愿从事实习教学,企业的兼职教师由于资金短缺又不能很好引进,造成职业学校实习教师缺乏。

针对目前现状,职业学校应从两方面进行实施。一是从企业高薪引进既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操作技能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充实教师队伍,二是加大对现有教师的培养力度,选择品德好、能力强的年轻教师进行重点培训,特别是侧重于操作技能与企业实践的培养,真正组建一支品德好、理论丰、技能强的专兼职“双师型”教师队伍,逐渐改变目前的教学现状,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实施教学改革是基础

自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实施以来,许多职业学校纷纷进行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的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14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 ),2014年8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种种迹象显示,职业教育发展的春天已经来临。教育部文件也同时指出了未来一个时期职业学校办学的方向,那就是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前提下,校企共同开展新型现代学徒制试点。

借鉴德国“双元制”成功的经验,根据中国的国情,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要加大教学改革的力度。校企要联合制订教学计划、商讨教学内容,共同进行人才的培育。校企要把人才的培养重点放在实践环节的就业能力上,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专业能力、方法能力与社会能力);要尝试运用行动导向的教学理念,采用项目(任务)教学方法。把理论知识的学习整合在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或工作任务的完整行动中,让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通过完成某一个具体的项目或任务,来提升学生的职业行为能力。通过学校教师与企业师傅的引导,学生在完成每个项目或任务的咨讯、决策、实施、检查、评价与反馈中,形成正确的思维方式、科学的行动方法和自觉的行为意识,从而构成完整的职业行为方式。

5.投入教育经费是核心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职业教育没有钱一切都将无从谈起。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和政府的的共同投入,其主要经费来源就是政府的拨款和企业的主动参与投资,而国家和各级政府承担职业学校的各项费用,不仅如此,政府还专门拨款支持“双元制”职业教育中的主管各类企业培训的各种行业协会,为德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我国,职业教育特别是政府办学的各级各类职业学校也大多由政府投入资金,但企业的投入几乎为零。这与德国恰好相反,德国大部分的职业教育投入是企业承担的。如何让中国企业积极主动对职业教育进行投入,这是摆在中国职业教育面前的一个大难题。“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搞了多年的,但真正合作了多少,到底是如何进行合作的,企业到底为学校投入了多少、投入了什么,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中国的企业目前还没有多少具有前瞻性的人物,他们只是讲究经济效益、关心的是产值。员工缺乏可以从各级各类学校甚至社会上直接招聘,没有技能达不到要求,辞退重新招聘,反正中国是人口大国,否则,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的主管做什么?社会上风起云涌的人力资源市场又为什么那么热闹呢?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今天的中国,尽管已经成为制造大国,但距离制造强国、创新强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之路还有很远,面对诸多挑战,吸取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精华,加上全社会的关心、支持,特别是政府在政策、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新型现代学徒制必定会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参考文献:

[1]马宇.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发展的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影响[J].江苏教育研究,2013(3).

关于职业教育“双元制”模式的启示 第7篇

1“双元制”教育模式的内涵

“双元制”又称“双轨制”, 是目前世界上最为成功的职业教育模式之一, 它是一种以培养高素质的技术人员为目标, 以实践为核心, 以企业培训为重点的职业培训模式。所谓“双元”, 一元是学校, 一元是企业 (包括农业、企业和第三产业) , 双元有机结合, 共同完成对学生的培养培训。[1]

“双元制”教学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综合能力的一线技术人员, 培养目标突出“岗位针对性”, 使学生学会认知、做事、合作、发展、负责。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做到了四个相结合:企业和学校紧密结合, 以企业为主, 这样有利于学生在培训结束后随即投入工作;校内实训与企业实习的有机结合, 校内专业实训突出基础性、全面性, 企业实习突出岗位的针对性;职前与职后培训的结合, 先培训后上岗, 上岗前必须取得合格证, 上岗后还要经常到一些培训机构接受新知识的培训。

单从理论教学上看, “双元制”就有其独特的优势, 是传统理论教学不可比拟的。传统理论教学只重视知识能力的培养, 采取“填鸭式”教学, 重理论轻实践, 教学内容陈旧, 新工艺、新技术缺乏, 教学形式单一, 以教师为中心, 教师唱独角戏, 把学生当成“接收器”, 一味地灌输知识, 体现不出学生的主导地位。而“双元制”的理论教学则突出综合能力的培养, 采取阶梯分段式教学, 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 注重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应用性, 注重直观教学, 形式多样化, 更容易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在实训教学过程中, “双元制”教学的优势就更加突显了, 它做到了教、学、做合一, 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教学与生产相结合, 技能培养与全面育人相结合, 学生动手能力更强, 更加受到企业的欢迎。

2“双元制”教学方法的优势

“双元制”常见的教学方法有四段教学法、项目教学法、讲解教学法、张贴教学法、车间教学法等, 与传统的教学方法相比, 最有特色的是四段教学法和项目教学法。

四段教学法, 顾名思义, 即把教学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的教学方法。每一种培训内容的教学, 都视为一堂指导课, 并分为组织准备、教师示范、学生模仿和归纳总结四个阶段, 由实训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一堂实训课的教学任务。[2]这一特点能较好地调动教师与学生双方的积极性, 使学生较好地克服被动式学习的消极性。四段式教学法在世界其它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 对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法的改进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项目教学法是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 在老师的指导下, 将一个相对独立的项目交由学生自己处理, 信息的收集, 方案的设计, 项目实施及最终评价, 都由学生自己负责, 学生通过该项目的进行, 了解并把握整个过程及每一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3]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 项目教学法能够最大限度的体现出学生的主体性, 增强学习的自主意识, 培养他们的实践性和创造性, 使学生将所学知识快速有效的转化为实践工作经验与项目开发能力。

3“双元制”模式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高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 职业教育必须要面向市场, 也必然要与世界接轨, 德国“双元制”的成功经验对于中国职业教育的推动举足轻重, 我们要很好的借鉴和学习, 培养起有中国特色的蓝领人才, 更好的与世界接轨。

3.1“双元制”的成功实施, 需要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 从政府推动开始, 德国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深度干预使得一些保障性措施建立并完善起来, 为双元制的实施保驾护航。

从立法上来看, 德国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 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 德国政府相继出台了多项有关职业教育的法令, 这些法律提出了在全德国境内共同遵守的职教原则框架, 确立了职教体系和各级政府、政府部门、行会、企业、学校和公民的职教权利义务, 为德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使职教真正拥有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教、违法必究的法律体系, 以法律形式完善了职教的管理和运行, 促进了职教健康有序地发展。

我国的职业教育立法在近十年来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和突破, 国家在法律法规中, 把职业教育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虽然我国的《职业教育法》建立以来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 其在实践运用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比如说缺少很多与其相配套的一系列法律, 特别是面对目前高等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 但高校就业形势却不容乐观的局面, 还没有建立健全引导和鼓励公民接受职业教育的政策体系。我国的职业教育起步较晚, 虽然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职业教育, 但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传统思想观念没有改变, 轻视一线劳动者, 过分追求高学历, “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 惟有读书高”的思想在国民的脑海中根深蒂固, 职业教育在有些人眼中被看做是普通教育的附属物, 致使它的发展与实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 我们要继续加大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 加大对职业教育重要性的宣传, 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氛围, 只有这样我国在进一步引进“双元制”教学模式的过程中才能更好的适应和融合。

3.2 企业和学校双元有机结合是“双元制”实施的关键

“双元制”是一种“企业本位的现代学徒制度”, 不仅需要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深度干预, 更需要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积极参与, 也需要学校的积极配合。[4]在“双元制”教学中, 学生大部分时间在企业进行实践操作和技能培训, 接触的是企业目前使用的最新设备和技术, 培训的内容和程序是以生产劳动的方式和现场生产流程进行的。这样做可使学生直接了解企业的生产过程, 深入了解生产的工艺设备和加工工艺, 了解企业的管理情况, 加深对将要从事的职业的认识, 这一切都有利于学生将来更好地就业。

而我国的职业教育与企业处在几乎脱节的状态, 由于学校和企业没有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 学生一般是在毕业离校后才开始接触企业, 在职业学校学到的的理论知识在实际运用中往往会出现偏差, 企业对其员工职业教育却从来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没有一部法规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今后的职业教育改革中, 我们要用法的形式明确学校和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职责, 促使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让企业、学校、学生三方受益, 实现“三赢”的目标, 最终实现我国职业教育的大发展。

近年来,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为我国职业教育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每一名职业教育工作者都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国际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 并用这些精髓指导我们的教学改革, 使我国的职业教育朝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摘要:如何使职业教育的优势得以发挥, 培养出社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是每所职业技术院校的重要任务。德国职业教育的“双元制”教学模式是促成该国工业强盛的关键所在, 值得我们借鉴和引进, 用以弥补我国在教学理论研究方面的不足, 更好地为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服务。

关键词:职业教育,双元制,校企合作,借鉴

参考文献

[1]陈青.孙丽梅.浅析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J].卫生职业教育, 2009, 9.

[2]实习教学的四阶段教学法[OL].阿勒泰地区职业技术学校网, 2009, 6.

[3]徐云霞.刘春艳.浅谈项目教学法在《统计学原理》课程的应用[J].经济研究导刊, 2010:26.

“双元制”职业培训 第8篇

一、德国职业教育考试的组织实施及法律制度

(一) 关于考试的法律制度

2005年新版的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考试做了严格明确的规定, 主要有第三十七条结业考试, 第三十八条考试内容, 第三十九条考试委员会, 第四十条组成、任命, 第四十一条主席、决议权、表决, 第四十二条决议文本、结业考试评价, 第四十三条结业考试许可, 第四十四条时间分开的结业考试许可, 第四十五条特殊情况的许可, 第四十六条许可决定, 第四十七条考试条例, 第四十八条中期考试, 第四十九条附加资格, 第五十条考试证书等;从第七十一条到七十五条规定了考试的主管机构。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考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支持, 规范了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体现了职业教育考试的权威、规范、严格。

(二) 关于考试的组织、实施

德国的职业教育考试是在政府制定的法律框架下进行的, 由行业协会主管并成立相应的考试委员会负责考试的相关工作。考试委员会至少要有3名成员, 由雇主、雇主代表、职业学校教师三方专家组成。考试委员会根据具体的职业《培训条例》和《考试条例》设计具体的考试任务、计划考试流程、组织实施考试评定, 并对参加考试者是否通过结业考试做出决定。

(三) 关于考试内容

在德国职业教育领域, 相关职业的《培训条例》是决定对应职业考试内容的基础, 职业教育考试以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最终的考核目标。

(四) 关于结业考试

德国传统的职业考试模式是中期考试加结业考试, 但中期考试不计分, 关键的是结业考试。在德国, 对国家认可的职业教育必须进行结业考试, 未通过者可补考两次, 具体补考规则由各行业协会制定的《考试条例》负责解释。德国职业教育的结业考试对学生意义重大, 通过结业考试的学生才能获得由行业协会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才能从事相关行业工作, 才能获得社会和企业的认可。

(五) 关于《考试条例》制定

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主管机构必须颁布由主管当局批准的《考试条例》。考试条例要对考试许可 (考试资格) 、考试安排 (包括场地、人员等) 、评价标准、考试证书颁布、违反考试条例的后果及补考做出规定。《考试条例的准则》由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主管委员会颁布。

(六) 关于考试资格的许可

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的第四十三条到第四十六条, 在结业考试的许可、时间分开结业考试的许可、特殊情况的许可、许可决定四个方面做出了详细明确的法律规定。

二、德国职业教育的考试模式

(一) “操作功能导向”的考试模式

在德国职业教育考试中采用比较久、比较传统的考试模式是一种“操作能力导向”的考试模式, 该模式的特征是把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两个部分, 主要关注学生实践操作技能的考核。学生在3~3.5年的培训学习中, 要经历两次关键考试, 即中期考试和结业考试。

中期考试一般安排在培训学习的第18个月进行, 考试形式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中期考试是参加结业考试的条件, 但中期考试仅作为摸底考试, 不计成绩, 只检查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教育效果。以工业机械工为例, 实践考试规定考生须在7小时内完成一个包括手动切削、机械切削、板管冷成型及用螺旋和销联接的工件。理论考试采用笔试的方法, 规定时间为180分钟, 试题包括工艺制图、公差、金属及辅助材料的特性和使用、切削和非切削加工制造方法、联接方法, 以及长度、角度、面积、体积、质量、力和速度、劳动安全、环境保护等内容。

结业考试是一次意义重大的考试, 一般在培训结束时进行, 也包括理论考试 (占50%) 和实践操作考试 (占50%) 两个部分, 但要求比中期考试要高得多。例如, 飞机设备机械工中期考试的要求是对零部件有所了解、学会识图、对机械加工设备了解并分析功能、会使用测量工具、对安全生产和劳动环境保护等知识有所掌握, 而结业考试的要求则是会安装驱动系统组件、能组装制造飞机设备、能对系统进行维护等。具体的结业考试要求, 仍以工业机械工为例。实践操作考试的要求是, 考生须在7个小时内分别完成两个考试工件和两个工作实验, 考试工件须考虑下面四方面内容:一是用手动和机械切削及成型的方法加工零件;二是用可拆和不可拆结合法联接互换性零件;三是进行气动或液动回路的联接、检验和运行;四是编制数控机器程序。工作实验须包括以下内容:首先, 检验和调整部件、机器、系统或生产设备的功能及其运行状况;其次, 检验数控机器或生产设备的使用及程度改变;再次, 对部件、机器、系统或生产设备故障的确定、界定和排除;最后, 对机器、系统或生产设备的调整和重新组装。理论考试共分工艺、工作计划、工程数学及经济和社会学4个科目。各科考试内容是:工艺 (120分钟) :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及能源的合理利用, 原料和辅助材料的特性和使用, 材料检验、分割、成型和联接技术, 机器零件, 机器技术, 控制技术, 电子技术, 检验技术, 质量保证, 生产种类、设备、生产控制, 数控机器软、硬件及生产设备;工作计划 (120分钟) :工艺制图, 工程手册、图表, 生产和工作计划、标准, 管道布置图、流程图, 数据处理基础, 技术数据处理;工程数学 (60分钟) :长度, 角度, 面积, 体积, 转矩, 速度, 旋转频率, 加速度, 功, 功率, 效北, 抗拉, 抗压, 抗剪强度, 热膨胀, 液体、气体的压力, 电量;经济和社会学 (60分钟) :有关职业、劳动者和经济与社会关系的一般知识。

(二) “职业能力导向”考试新模式

从1987年开始, 德国的职业教育界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培养思想, 即要培养学生对工作的计划、实施、检查的能力, 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不仅要重视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 更要重视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个人能力的培养。在2005年版的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中, 明确规定职业教育要以培养职业行动能力为目标, 于是, 与此相匹配的“职业能力导向”的考试新模式在部分行业中出现并运用, 并且这种新的考试模式也在《联邦职业教育法》中得到体现, 并建议使用。

“职业能力导向”的考试新模式, 将考核重心从重视结果移至重视过程, 关注工作计划、工作流程、与他人的协调沟通等, 从以前的分科考试形式转变为按能力要求划分的5个考试部分, 分别是整体任务、变量任务、系统设计、功能和系统分析、经济与社会。新的考试模式取消了原来的中期考试, 将结业考试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其中, 第一部分占总分的40%, 第二部分占总分的60%。

结业考试的第一部分安排在培训的第18个月进行, 完成考试部分, 整体任务成绩占比40%。第一部分的考核特点是围绕一个完整的工作任务展开考试, 考试时间最多10个小时, 考试有三种形式:实践操作、书面形式的计划和编制文件、情境谈话, 考试任务是在子系统、装配件、组件及设备上实施的。以工作技术电子技术工为例, 考生应展示如下能力:一是评价技术资料, 确定技术参数, 计划和决定工作进程, 利用材料和工具;二是对设备部件 (包括电气工作器具在内) 进行装配、拆卸、布线、连接和配置, 并要遵守安全规定、事故预防规定和环境保护规定;三是评价电气设备和工作器具的安全性, 检验电气保护措施;四是分析电气系统和检验功能, 寻找和排除故障, 调节和测量工作值;五是完成产品启动、交付并及时编制工作实施文件, 制作技术资料, 包括检验记录在内。

结业考试的第二部分安排在培训结束时进行, 成绩占60%, 完成其余4项考试:变量任务 (占第二部分成绩的50%) 、系统设计 (占第二部分成绩的20%) 、功能和系统分析 (占第二部分成绩的20%) 、经济与社会 (占第二部分成绩的10%) 。系统设计、功能和系统分析、经济与社会三个部分采取笔试, 变量任务采取实践操作的形式。在变量任务的考试部分, 有两种可选择的考试题目:一种是由考生对应的培训企业出的考试题目, 称之为企业任务;另一种是由相应的考试委员会确定的全国统一的考试题目, 称之为典型实践任务, 由考生的培训企业决定考生是完成“企业任务”还是“典型实践任务”。其中, “典型实践任务”的考试时间最多18小时, 其中7小时实施任务, 11小时准备任务, 包括20分钟左右的专业谈话。在系统设计、功能和系统分析这两个考试部分, 分别对考生提出一个工作任务, 但不是单纯理论知识的问答, 而是要解决工作实际问题。以工作技术电子技术工为例, 在系统设计的考试部分, 考试要求是在一个工作技术设备中根据预先给出的要求草拟变更;功能和系统分析考试部分的要求是分析电气设备;经济社会考试部分涉及职业相关的工作情境, 特别强调职业与社会、经济的普遍联系, 要求考生完成50个客观选择题。

三、德国职业教育考试的新方法

在出现新的考试模式之后, 产生了一些新的考试方法, 如文件编制、专业谈话、客户咨询沟通、演讲等。

(一) 文件编制

文件编制需要考生在实施操作任务的过程中, 编写一份关于任务实施过程的文件, 主要在变量任务考试部分中运用, 编制的文件包括:任务分配、任务计划、实施记录、检测数据记录、交付记录等, 通过文件编制向考官展示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例如, 汽车机电工的考试要求考生在实施维修任务前确定维修计划、维修方法并填写检测数据, 形成维修文件。

(二) 专业谈话

专业谈话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口试, 是针对考生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 根据其编制的工作文件所提出的与职业任务有关的实际问题。例如, 考官可以问工作过程中为什么选择这个工具而没选择另一个工具, 或者考官会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故障, 等等。通过专业谈话, 可以更好地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专业技术的熟悉程度、专业技术的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

四、启示

德国的职业教育考试, 其先进性主要在于考试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所有的考试内容来源于学生即将从事的职业工作, 考试内容十分接近职业实际工作情况, 不仅重视技能操作的考核, 而且重视学生专业能力、社会能力、方法能力、个人能力的综合考核, 不仅重视完成职业任务的结果, 而且重视完成职业任务过程中的表现。在考试的组织形式上, 改变了“一考定终身”的制度, 将结业考试在时间上分成两部分, 形成一种伴随学生能力发展过程的考试形式。在考试方法上也比较灵活, 采取实践操作、笔试、专业谈话等多种方式结合。这套完整的职业教育模式很值得我们学习和研究。主要启示如下。

(一) 要建立一个具有权威性的严格科学的外部认证模式

德国的职业教育考试, 法律制度健全, 在《联邦职业教育法》中对考试的组织实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考核的程序很严谨、很规范, 考试由各行业协会负责, 与培训企业、职业学校无直接关系, 保证了考试的真实性、严格性、可信度, 由于职业教育考试严格, 使其考试成绩的含金量很高, 成为学生就业的岗位通行证。

我国要建立一个企业、行业、学校都认可的, 权威的、严格的职业教育考试外部认证模式, 用一个统一的、严格的尺度测量学生的职业能力水平。

(二) 要树立正确、科学的职业教育考试观

职业教育考试要以职业能力考试为目标, 要围绕职业任务展开。职业教育考试不同于普通教育考试, 考试的目的不仅是检查、巩固、评价学习结果, 而且要体现职业性, 要重点考核学生的职业能力。职业教育考试不仅要重视某一项操作技能考核, 还要重视专业能力、社会能力、方法能力、个人能力综合考核。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 要以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为指导, 进行教学考核内容的设计。

(三) 要采取灵活多样、有机结合的考试方法

考试要考察学生掌握职业能力的真实情况, 必须改革传统的考试方法, 采用更接近实际工作流程、工作情境的考核方法, 如专业谈话、文件编制、实践操作等。

五、德国职业教育考试新模式、新方法的应用

在研究了德国职业教育考试模式后, 笔者在高职教育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的“数控机床电气控制与调试”课程教学中, 采取了一些考试改革措施。本课程80课时, 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 主要内容是以数控机床电气控制系统的分析设计为主线, 从低压元件的认识、理解、选择入手, 进行简单的电路设计及分析, 再学习PLC的指令和指令应用, 学习数控机床PMC指令及应用, 分析数控机床中的数控系统和进给、主轴系统, 最后以一个具体的实例学习数控机床的电气控制系统。课程总分为100分, 该课程的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期末考核, 过程考核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进行, 期末考核在课程结束后进行。过程考核包括四个方面, 具体要求如下:课堂提问:占10%。考核要求:对每个学生进行10次正式提问, 提问在课程正常教学过程中进行, 提问的问题围绕学生学过的内容展开, 不预先设定题目, 在课堂上即兴提问、即兴回答, 要作正式的提问记录。电气绘图:占10%。考核要求:在学完继电器接触器控制系统的内容后, 要求学生设计一个简单的电气原理图并用CAD绘图, 打印上交。市场调查:占10%。考核要求:在学习完PLC后, 要求学生通过网络搜索、走访市场等方法, 完成一个关于电器元件 (可以任选一个电器元件, 如变频器、交流伺服电机、交流伺服驱动器、PLC、接触器等) 的调查 (如价格、型号、厂家、功能、一般发货周期等) 。实践操作:占30%。考核要求:围绕课程的职业任务, 进行一次2个小时的实践操作考试, 学生以小组为单位, 在考试过程中要完成程序设计、程序输入、接线、调试, 教师在学生操作过程中提问2~3个相关问题。

期末考核包括以下三个方面要求:闭卷笔试:占20%。考核要求:在学习结束后, 进行一次2个小时的闭卷考试。专业谈话:占15%。考核要求:在学习结束后, 与学生进行一次一对一的专业谈话, 每个学生5分钟, 由教师提问, 根据学生对低压元件的了解情况、对数控机床的了解情况、对数控机床PMC的掌握情况、对PLC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学习总结:占5%。考核要求:在学习结束后, 由每一位学生独立完成一份学习总结, 要求从课程内容总结、学习方法总结、学习成果展示等几个方面描述课程学习的情况, 打印并上交。

参考文献

[1]姜大源.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译者序[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2 (10) .

[2]阎宁.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业评价研究[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 2012.

[3]阎宁.我国近代实业学堂学生学业考试与反思[J].宁夏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12 (1) .

[4]姜大源.职业教育考试方法论[J].职教论坛, 2007 (6) .

“双元制”职业培训 第9篇

1 德国攻略

此次研修按照由面到点、横向到纵深、宽泛到精细的研修思路,先后对个人研修计划进行了3次调整。

(1)最初的研修计划。根据培训团要求撰写最初的研修计划,包括德国双元教育模式制度保障、资金来源、师资队伍、教学组织、质量控制等内容。

(2)第一次调整。国内集训时,根据学习情况及专家建议,对计划进行了修改:重点考察学习德国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关键节点、课程体系设计的核心要素、工商会在校企合作中作用的发挥。

(3)第二次调整。集训结束后,和学院领导班子进行了细致沟通,根据集体意见并结合学院实际,增加了德国应用科技大学人才培养模式研修内容。

(4)第三次调整。在德国GIZ总部集训后,确定了最后的研修重点,即重点考察学习双元制职业教育和双元制学历教育运行模式和区别、工商会作用的发挥。

2 德国倾听

这是笔者第一次到国外研修,所以出境前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德国的文化、历史、政治、经济和教育等方面做了一定了解,为完成研修任务做准备。

(1)通过参加国内相关会议,对德国职业教育尤其是双元制有了初步认识;(2)参加国内集训时,聆听了张大良司长、杨军副司长、周为副巡视员、姜大源研究员、周满生教授、曹勇安教授以及宗瓦副秘书长等国内专家和职教名家的培训报告,对中外高等教育体制及现状有了初步认识;(3)同行的21位团友,许多是国内知名高职院校的院(校)长,和他们的沟通、交流、学习,也让笔者受益匪浅;(4)赛德尔基金会中国西部职教发展中心与德国同行的面对面接触,对笔者的此次研修也有很大帮助。

3 德国首映

笔者通过对德国国际航班的服务、A320登机舱门的设计、A320飞机叶子板的制作、公共卫生器具的安装设计、垃圾的运送处理、插件底座的设计制作等细节进行观察,深刻体会到德国经济的发达、设计理念的先进、制造技术的精良、绿色环保意识的强烈和工作风格的严谨等,这些都是为世人津津乐道的“德国标志”。

4 德国纪要

2013年10月5日至25日,在GIZ柏林总部、代跟多夫应用大学、霍夫应用大学、雷根斯堡工商会、宝马工厂、宝马莱比锡培训学校、莱比锡手工行会培训中心、ASIS公司等地,通过实地考察、德方人员讲解、咨询互动、团内小组讨论及个人交流等多种方式,基本完成了研修任务。

4.1 双元制职业教育和双元制学历教育(见表1)

4.2 质量管理与学科认证

企业有管理认证(如ISO9002),学校为满足企业需求配套实施质量管理和学科认证,巴伐利亚州所有大学都和州教育部签订了责任书,以保证教学质量。霍夫应用大学和教育部签订的责任书对学校有很高要求。认证形式包括单一认证和系统认证。霍夫应用大学实施的是系统认证。目前,德国有ACQUIN、AHPGS、AKAST、AQAS等10个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一般由学科认证委员会对内容、目标、规划等主要参数做出规定,委托学科认证代理人进行。

4.2.1 单一认证(项目或学科)(1)内容:专业质量目标、专业的融入性(波罗尼亚协议)、专业的学习方案、专业的可学习性、考试体系、合作方式、其他(装备、透明度和文件完整度、质量保证及改进、性别和机会的平等)。(2)程序:提出申请;经认证机构委托评估人评估;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予以判定(有条件通过认证、无条件通过认证和不通过认证)。(3)时间:9个月。

4.2.2 系统认证(学校整体质量标准)(1)内容: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整体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报告体制、管理模式、文件制作等。(2)程序:提出系统认证申请;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文本;认证部门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提供更改和完善后的资料;抽检3个专业进行项目认证;巩固结果。(3)时间:3年。

4.3 工商会(IHK)的作用

德国工商会是一个历史产物,是具有公法权利的组织,既不是政府机关也不是企业。从中世纪开始,雷根斯堡的企业就成立了类似组织,之后逐渐形成了工商会。工商会有国家、州、地区三级设置,但彼此无上下级关系。德国本土共有80个工商会以及120个国外工商会,之上有德国工商会,办公地点设在柏林,方便企业将意见传递给政府。

雷根斯堡工商会成立于1843年,设有6个部门,120名员工,72 000个会员企业;最高机关是全体大会,由所在地区的企业代表组成,5年选举一次;目前有90个企业代表,从中选举产生工商会领导机构,确定总经理人选以及工商会预算。德国工商法规定,每个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就自动成为当地工商会会员,会员企业必须向工商会缴纳会费。会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基础会费,每年50欧元;另一部分根据企业规模收取,标准不一。工商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企业会费以及为企业提供服务和培训收取的费用。工商会的工作领域:提供当地经济政策,帮助和资助企业,企业员工再教育,创新与环境,企业的国际化,法律和公平竞争。

工商会开展的工作:(1)提供咨询和服务。为会员企业提供国家经济发展趋势、市场现状、企业经营情况以及国家对企业的资助项目和展览会信息等。(2)提供中介服务。在目的国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提供熟悉目的国语言文化、经济政策、法律体系的翻译、税务人员及律师等人力资源,可开展翻译、税务顾问和法律顾问服务;联系外国领事馆和大使馆。(3)举办相关活动。组织企业进行国外考察,组织参观博览会,组织对外贸易讲习班、研讨会。(4)提供文件服务。按照政府规定提供有公信力的证书,如原产地证书、商业发票和外贸证明文件等。

5 德国感悟

(1)四通八达、可进可退的现代双元教育体系实现了“人人都能上,想上什么就上什么,想什么时候上就什么时候上”的高等教育与终身学习目标。

(2)严谨、科学、务实的高等教育理念不但增强了各州教育部和高校办学的自主性,也切实提高了应用技术大学服务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能力。(1)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了州教育部教育自治权的充分发挥;(2)大多数应用技术大学不在大城市,而设置在产业区,甚至在小城镇,专业与产业密切结合,学校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相关;(3)采取多种措施服务学生,留住当地人力资源,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撑。

(3)政府对学校基础设施、实验实训条件、人员经费进行整体投入,从根本上解决了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瓶颈问题。

(4)高标准的师资遴选和保障机制造就了高水平的师资队伍。(1)选聘的教授基本条件为博士学历且在企业工作5年以上;(2)选聘委员会有学生代表,而且实行一票否决制;(3)享受公务员待遇,社会地位高,终身不得辞退。

(5)强大的应用科研能力引领企业发展,企业不但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取发展资金,而且成为主动进行校企合作的根本动因。正所谓最好的项目不是企业要求我们做什么,而是我们做出了什么项目让企业来选择。

(6)专业和课程的设置与实施机制,都体现了“教授执教”的专家治校理念。

6 德国启示

6.1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

德国双元制的核心是企业介入人才培养过程,而企业介入的根本动因一是储备人力资源,二是学校科研引领。但这两个条件我国现阶段都不具备,所以我们必须找到校企合作的利益动因,促进校企合作。

6.2 教师应用科研能力培养是提高师资队伍水平的关键因素

教师应用科研能力培养和提升是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主动吸引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的根本动因,这会改变学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被动局面。正所谓能搞科研的教师,教学能力再差也差不到哪儿去;不会搞科研的教师,教学能力再好也好不到哪儿去。

6.3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是中西部高职院校发展的有效手段

受我国教育体制影响,学生继续深造和学习还存在很多障碍,国际交流合作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受教育机会。国内高水平人才都聚集在大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最需要人才的中西部高职院校无论是自然条件还是物质条件,都难以吸引国内高水平人才,而国际交流合作不失为引进国外高水平人才的有效方法。

6.4 培养学生动手意识是高职院校素质教育的首要切入点

我们在强调学生动手能力培养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学生动手意识的培养。如果学生具备很强的动手能力,却没有动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再强的动手能力也是无用的。只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培养,而忽视学生动手意识和习惯的培养,就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是双元制,其核心是加强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这种加强是全方位的,不仅是制度和政策层面,还有“人人平等、劳动最美”等意识层面。如何让我国社会、家长、学生转变“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将是职业教育界同仁现在及以后相当长时期内需要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

7 德国声音

此次研修过程中,笔者听到了许多印象深刻且值得反思的说法,在这里也一并记录,与同仁共勉。

(1)“教授没有军队。”当我们问到教授权力是否太大等相关问题时,代跟多夫应用大学副校长如是说。

(2)20年没让慕尼黑发生变化———慕尼黑市民评价慕尼黑现任市长的功绩之一。

(3)“我们是教授,是一群愿意做这个工作的人,怎么会偷懒。”当我们问到教学监督机制的相关问题时,霍夫应用大学工程系教授如是说。

(4)“双方都不满意的合同,才是最好的合同。”霍夫应用大学主管科研副校长如是说。

“双元制”职业培训 第10篇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和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等四项重大任务。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重要途径”如何继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成为职业教育研究者面临的重大课题。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全面学习德国职业教育先进经验,全国各地持续引进德国职教模式,广东、江苏等地先后与德国有关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全面引进双元制体系。

二、解读德国职业教育“双元体系”

1969年德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从法律上正式确立了双元制作为完整的培训体系的制度化地位。“双元”即职业教育在学校和企业中同时开展,学制通常2-3年,依专业不同有所变化。通过双元体系,学生从345个(2012年8月1日数据)教育职业中进行选择,获得相关职业基础教育和就业所需知识能力。双元体系具体操作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教育合同的签订,企业发布教育信息,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经过选拔后与企业签订私法教育合同。该合同规范了受教育者和企业的教育责任,也保护双方的权益。绝大多数申请者都中学毕业或拥有大学入学资格。企业会将受教育者送入当地职业学校,如果没有对口专业,则在外地职业学校或其它提供该专业的教育机构,如跨企业培训中心等进行理论学习。学生3-4天在企业,1-2天在学校,或者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教育条例规定了受教育者在企业应习得的职业行动能力,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各自的教学计划中体现条例规定。与企业相对,学校根据框架教学计划开展各国家认可教育职业的教学工作。职业学校作为独立的学习地点,承担向学生传授职业教育要求的普通教育内容和职业学习内容的责任。企业提供与职业教育准备和就业相关的教育机会。学校各专业班级教学的具体组织形式根据各州相关规定,形式灵活。一般而言,职业学校里一个教育职业或相关教育职业受教育者组成一个专业班;一年职业专科学校或职业基础教育年等形式,一个职业领域或该职业的部分领域组成一个班级。如果学习某职业的人数太少,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在跨州专业班级进行学习。为达到双元职业教育目标,受教育者必须定期在职业学校学习。就受教育者的休假问题,根据1983年文化部长联席会议出台的“职业学校学生休假的建议”进行严格管理,保证受教育者的职业学校出勤率。受教育者在学校通常需完成12周学习,包括职业相关课程和普通文化课程,其中职业相关课程8周。职业相关课程参照文化部长联席会议颁布的框架教学计划,其它课程参照所在州颁布的教学计划和课时安排。受教育者达到各专业所有课程领域的及格线,即可获得职业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合同期间,企业向受教育者支付一定补助,双元体系给受教育者提供了将来留在教育企业的机会,但企业并没有为结业的受教育者提供就业岗位的义务。就法律基础和主管部门而言,学校进行的教学活动隶属于联邦各州的学校法,而企业教学则由联邦层面的《职业教育法》规范。

三、我国职业教育建设之路

(一)完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提高现有法律执行力的同时,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我国《职业教育法》颁布十九年,期间从未有过任何增订修改。作为职业教育领域的重要法律,它对校企合作的相关规定笼统概括,缺少操作细则,执行起来随意性空间较大。而在德国,是由多部法律法规共同形成一个全面覆盖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体系,内容精细,可操作性强。鉴于此,我国《职业教育法》应从全局考虑,构建一个良性的校企合作法律环境,在职业教育的具体实践中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教。

(二)健全我国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我国职业教育运行能长效运行,是落实“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首先从国家层面构建网状架构,完善校企合作组织。可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研究所,行会职业指导委员会,学校校务会议等系统设计模式;其次依靠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积极投身职业教育。大力提倡企业参与,向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提供必要的成本补偿措施,以及社会认可和奖励。当然还必须重视行业的作用。应当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使我国行业协会成为真正具有独立性、自主性的社会组织,从而在职业教育特别是校企合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继续大力推进职业学校改革

“双元制”职业培训 第11篇

关键词:德国;职业教育;双元制;借鉴

中图分类号:G724文献标识码:A

虽然历经两次世界大战的重创,德国却仍然成为欧洲第一经济强国及世界三大经济强国之一。这主要得益于“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满足了德国经济发展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因此被称为“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

一、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概况

德国实行12年义务教育。小学毕业后进人中等教育阶段1(相当于初中),实行第一次分流:实践能力强的进入主体中学(5年),文理知识强的进入完全中学(9年),智力介于两者之间的进入实科中学(6年),还有一种将主体中学、实科中学、完全中学并校的“综合中学”,这些学生的年龄段处于10~15岁。初中毕业后进人中等教育阶段2(相当于高中),进行第二次分流:一部分进入普通类高中,即完全中学高中,毕业后直升入综合大学,另一部分进入职业类高中,主要是双元制的职业学校,此年龄段为15~18岁。到了高等教育阶段后进行第三次分流,即高中后分流,共有3种类型高校:综合大学(5年),应用技术大学(3~4年),职业学院(3年),其他直接就业的职校学生进入继续教育阶段,其中最重要的学校是专科学校,学生主要来自双元制职校的毕业生,是一种高中后非高等教育机构。

作为德国职业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双元制。是一种由企业(通常是私营的)与非全日制职业学校(通常是公立的)合作进行职业教育的模式。企业为“一元”,职业学校为另“一元”。受培训者一方面以学徒身份在企业内接受职业技能和相应知识的培训,掌握“怎样做”的问题。另一方面又在职业学校以学生身份接受与职业有关的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教育,以达到理解实训技能操作中“为什么这么做”的问题。

“双元制”职业教育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学制为2~3.5年,无入学条件,伹一般为主体中学和实科中学毕业生,其智力特征以形象思维为主,培养目标为技术工人,教学分别在企业和职业学校里交替进行,约70%时间在企业,30%时间在学校。学生在学习期间不仅不交学费,而且每月还可得到由企业提供的生活津贴及法定社会保险,20世纪70年代以来“双元制”职业教育逐渐向高等教育延伸,出现了采用“双元制”模式的“职业学院”及部分“专科大学”,属高等职业教育范畴。职业学院招收完全中学毕业生,学制为3年,其中2年后可分流,第一级2年为基础学习阶段,第二级1年为专业学习阶段,修完3年经国家考试合格者,授予“职业学院工程师(经济师、社会教育工作者)”称号,相当于本科教育,修完2年后经考试合格者,授予“工程师助理(经济助理、教育工作者)”,相当于专科教育。

二、“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色与优势

(一)明确的培养目标

德国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训大批具有一定理论文化知识、较广泛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良好职业素质以及继续学习能力的应用型劳动者。这种目标体现了一种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思想,学生接受的是专业培训而非针对某些学科的学习,主要有三种能力的培训:(1)专业培训,包括一些从事职业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2)社会能力的培训,即与人交往和适应社会情景、工作环境的能力,(3)工作方法的培训,指自我认识和如何组织自己学习、工作的能力。这些培训以企业主导的实践训练为主,而职业学校进行的是理论教学的配合工作,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比较能够适应复杂的就业环境。

(二)不同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

根据德国联邦宪法的规定,“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由联邦和州不同的法律来规范,即作为经济方面事务的企业职业培训由联邦政府统一管理,而职业学校则由联邦州依据其颁布的州学校法来进行管理。《联邦职业教育法》将市场经济中的私法范畴(培训合同涉及到的自由缔结合同权)与国家公法的范畴(职业培训规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构成了双元制职业培训体系的法律基础,这意味着两种不同的法律规范体系在职业教育中的一体化管理:两个法律领域(私法和公法)以及两个法律管理主体(联邦和州)。

(三)互通式的教育形式

在德国教育体系的各类教育形式之间,随时分流是一个显著特点。在基础教育结束后的每一个阶段,学生都可以从普通学校转入职业学校。同时接受了双元制职业培训的学生,也可以在经过一定时间的文化课补习后进入高等院校学习。职业教育的各个层次以及它们与普通教育之间,可以交叉和相互沟通,形成了“H”型的结构网络(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间的交叉和互通)。近年来,有许多已取得大学入学资格的普通教育毕业生也从头接受双元制职业培训,力求在大学之前获得一定的职业经历和经验,正是这种互通式教育形式为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企业的广泛参与

在德国,企业的积极参与极大地推动了高职教育的发展。德国企业把职业教育作为“企业行为”来看待,大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和人员。没有能力单独按照培训章程提供全面和多样化职业培训的中小企业,也能通过跨企业的培训和学校工厂的补充训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代为培训等方法参与职业教育。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学校按企业的要求培养高级技术人才,针对性强,学生毕业后普遍受到企业欢迎;另一方面,企业为学校提供财力资助和实训条件,职业学校在高等学校中更具竞争力,这样企业和学校双方达到共赢。

(五)严格的教考分离的考核制度

德国的职业考试由行会负责,如经济界的自治机构(工商会、手工业会)以及类似单位组成的考试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企业雇主与雇员的代表及职业学校教师。考试分为中间考试和结业考试两种,从考试内容上分为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中间考试也叫中期考试,在一年到一年半时进行,主要目的是通过考查学徒工的培训成绩来检查企业培训计划的落实程度,没有中期考试成绩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中间考试和结业考试均按全国统一要求在统一时间内进行。这种考核办法和严格统一的管理机制,保障了德国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六)规范的师资队伍建设

用一套较严格的制度来规范从事职业教育教师的标准,如对教师的学历和资历、专业与职位的结合、教师本身的培训与进修、品德和技能的示范作用、严格的考核制度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也十分注重教师的物质生活待遇。师资大多是

在技术学院或综合大学里进行培养,并且还要经过师范院校教育系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教育理论学习、生产实习及教育实习,毕业合格授予第一次国家考试文凭(教师备选资格)。再到职业学校试教两年,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合格者正式成为职业学校的教师。德国的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多来自职业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他们具有很强的动手实践能力,最了解专业知识和技术发展的信息,也最熟悉生产企业的需要,再经过一定时间的教育理论培训,就能够适应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学。这种培养方式使师资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双师素质教师”。

三、对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发展的借鉴意义

我国的职业教育比较局限于学科本位的思想,按学科设计课程、组织教学,文化课与普教相类似,专业课程偏重学科性、系统性,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实践课之间人为割断联系等,这不利于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形成与提高。基层职业教育仅满足于对青少年进行学历层次教育、进行知识的灌输和简单学科技能(而非职业技能)的训练、为一些迫切需求劳动力的行业输送人力(而非具有劳动技能的熟练工人)。这样就造成培养人才的规格不高、就业能力不强。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要明确各自的培养目标,认清一定的历史阶段和特定的社会背景(即培养目标的动态性),坚持把社会与就业的需要作为确定教育目标的出发点,职业教育根据社会需要培养人才,职业教育才能得到企业的认可和支持。

我国1985年就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议》中提出“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指导方针,但由于缺乏配套的政策和法规,加之有些政策导向不力,制约了职业教育的发展。1996年正式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对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起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但配套的政策、法规仍不完善。政府要加强相关的教育立法,例如对企业深度参与校企合作,国家应通过立法形成制度,在法律框架下建立起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以及科学的监督机制,使参与职业教育成为行业企业的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从而使职业教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政府要在政策上鼓励企业对学校的投资、捐赠,并予以减免和抵扣税收的奖励。此外,还可以采取表彰对校企合作做出突出贡献的行业、企业集体或先进个人,通过物质和精神的双重鼓励强化企业重教、支教的积极性,达到为职业教育筹资的目的,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目前,我国高职教育体系中,双轨制的痕迹非常明显,但到了本科层次,突然变成了单轨,也就是说专科高职的毕业生要升学只能选择普通大学。从学制上讲,目前我国的高职绝大多数都是三年制专科层次,但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应当还包括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高职。依据德国等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发展经验,本科及以上层次高职的发展都是在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过程中,科学发展到一定程度,技术应用大大推动经济发展的时期。而我国目前正处于同样时期,建立本科层次以上的职业教育机构,德国的发展思路值得我们借鉴。

我国传统的职业教育是国家总揽办学,办学资金有限,条件不足,实习场所不易解决,即使有实习场所也是模拟的,与实际生产环境相差甚远。近年来虽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强调校企合作,但总的来说也仅是办学形式上低层次合作,缺少规范严密的法律制度作保障,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力度整体偏弱。这主要源于我国人口特征所带来的初级劳动力无限供给性,使相当一部分企业长期依赖于“低技能、低工资”模式,从而导致教育资源分布失衡,在国内,众多的中小企业难以单独承担职业教育机构的运行,因此组织企业联合举办或者由行业主办跨企业培训中心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职业教育的途径。

我国职业教育大多还是由学校单方面独立负责和关门办学,因此考核的方式和方法往往是以学校的要求为标准,与行业和企业的要求,与职业用人单位的实际要求相去甚远。即使是校企合作,也主要由合作教育的双方负责,缺乏全国统一的标准或行业标准。应该学习德国的做法,实施教学培训与考核相分离的考核办法,建立有行业和企业代表参加的考试委员会,以行业、企业的标准和要求制定考核标准,使资格考核更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

我国的职教专业教师,主要来源于综合性大学或师范院校,其专业理论学识和教育理论水平,较缺乏职业教育特色,远不能满足职业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在专业动手实践方面,都普遍缺乏企业(行业)工作和专业动手实践经历,无法承担对职业学校学生进行专业实践的指导,或实习指导只停留在理论的层面上。另外,我国的教师资格制度还不健全,职业教育师资来源渠道狭窄,企业中的人才还不能进入职教师资行列,因此,我国应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在普通高校教师资格的基础上增加职业技术实践能力的考核,确定其上岗资格,高职教师应定期到相关企业进行学习及实践,掌握生产中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以市场为导向更新知识,定期对高职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及时调整教师队伍,将生产一线的优秀人才聘请为兼职教师,以改善教师队伍的结构;建立稳定的职前培训体系,使这些教师不仅学识渊博,而且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从事科研的能力,不仅能胜任专业理论课的讲授,还能指导生产实践与实习操作;既能上讲台,又能上机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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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双元制”职业培训 第12篇

关键词:双元制,烹饪人才,烹饪师资,教学模式

1 烹饪人才培养的发展与现状

1.1 烹饪教育的办学层次

烹饪教育从五十年代起, 为我国烹饪教育启蒙阶段。20世纪80年代烹饪高等教育踏上正规, 1989年, 黑龙江商学院开设一届本科层次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1993年, 扬州大学开设本科层次的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1993年, 黑龙江商学院旅游烹饪系从该院食品工程系硕士生中分出两个指标成为烹饪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等等。经过30年的发展, 我国烹饪高等教育已初具规模。

1.2 烹饪教育的师资

中国烹饪教育的师资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 技能方面主要是以行业中有一点文化、技术好的师傅为主, 他们技艺高超, 操作经验丰富, 年龄结构偏老, 由于文化素质的局限, 只能进行实践演示和讲解工艺要点与操作规程, 不能阐释专业理论和工艺原理, 所以理论方面主要是以旁系学科对烹饪有一定研究的学者为主, 理论与实践完全脱节。之后, 烹饪教育的重任逐渐被烹饪专业具有大专、本科学历新生代力量所替代, 他们是烹饪教学与科研的积极推进者, 并经过多年的努力, 烹饪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学科体系。这是烹饪高等教学30年来的一大贡献, 只是美中不足的是许多老师实践操作工夫不强, 这有待今后的不断充实和提高。

2 烹饪职业教育应该培养怎样的人才

烹饪职业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才, 网络调查结果, “21世纪需要什么样的烹饪人才?”答案是:“学历不是第一位, 知识扎实、丰富, 实用技能过硬, 有熟练的技术, 良好的职业素养, 一上岗直接就能上手, 为我们企业带来了高收益”。

显而易见, 中国烹饪是以手工劳动为主、技术性较强的工种, 社会企业能够接受既懂烹饪理论、知识面广, 又具有熟练的技术和动手能力强, 适应能力强、应变能力强, 并且有较好职业素养的复合型高级烹饪人才。由此, 烹饪职业教学应该朝着这一方向去努力, 引入“双元制教学模式”是培养烹饪人才的当务之急。

3 烹饪职业教育需要改进的环节和措施

3.1 师资队伍的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是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前提条件, 直接关系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模、速度和培养人才质量的根本问题,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烹饪教师要注重动手能力的提高, 教育学家曾说:“要给学生一杯水, 老师要有一桶水。从30年烹饪高等教学来看, 目前在职的教师队伍中绝大多数教师, 都是从学校毕业到学校任教, 在烹饪实践方面是相当欠缺的, 从表面上看, 都具备教师资格证、在教师职称上都有讲师、教授职称, 在技能上都有烹调技师、高级技师职称, 但如果仔细考量一下每一位老师的工作经历, 在烹饪岗位工作的经历几乎是一片空白, 这对教学而言, 这是“虚胖”, 没有底气, 这是目前中国烹饪师资队伍的短板。这在西方发达国家职业教学中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比如:在德国, 要成为一名职校教师是极其不易。除了具有学历和资历并享有国家公务员待遇这些基本条件外, 还必须经过3年以上的工厂实践才具备职校教师资格;若担任实训教师, 则必须经过“师傅”考试并取得师傅的资格。

要解决这个问题, 应该从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是把好进入教师队伍的第一关, 除学历之外, 要着重考量工作经历和技能水平;其次, 对在职岗位上的教师, 采用“请进来, 派出去”的办法逐步解决教师缺少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动手能力不强的问题;第三, 走专兼结合之路, 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 利用多种渠道加大来自生产一线教师的比例, 把企业最新的技术最新的管理理念, 企业的精神带进课堂, 使学生接受良好的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教育。

3.2 引入“双元制教学模式

所谓“双元制”, 是指学生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和在学校接受理论培养的职业教育形式。“双元制”职业培训分别是在企业和学校里进行的, 通常在企业里进行3—4天的实践培训, 在学校里进行1—2天的理论培训。“企业与学校”这一培训比例始终贯穿“双元制”职业培训。这种教学模式, 将企业与学校, 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培训紧密结合在一起, 是一种集学科本位教学模式和能力本位教学模式之优点的教学模式。“双元制”教学实行“三点一线”具体就是在课堂教学中解决“应知”的问题, 包括广阔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为进修准备的知识等。其目的是告诉学生为什么这样做和为什么这样做是正确的。在实验室中解决“应会”的内容, 即掌握技能的问题, 包括实际技能、知识应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互相协作的能力等。主要目的是让学生清楚怎样做, 在实习企业中解决技能的熟练问题。三“点”有机结合, 相互贯通。在培养学生技能方面的一体化效应是显著的, 体现了“学以致用”的教学观念。

3.3 烹饪教学新模式的尝试

以下几种形式供同行交流:

(1) 研究性学习法, 此方法对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充分开发学生的潜能和潜力, 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 塑造学生的健康人格, 具有重要的意义。研究性学习的含义, 归纳起来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指学科教学中的研习活动, 是一种与接受学习相对应的学习活动, 强调学生要探究、自主学习,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种学习方式可在校内外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渗透运用。二是指一种专题式的研究学习活动, 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从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研究专题, 在开放的情况下, 多渠道获取知识, 并综合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是一种项目学习活动。

(2) 讨论、辨析式学习法, 此法带有一点强制性, 具体是教师把上课内容和章节作为作业提前一周告知学生, 由学生自己学习, 遇到问题可以在网络上查找答案, 也可以同学之间互相讨论, 上课时学生安组发言, 每次以一个组为主讲, 同学们有异议、不懂的先有主讲组解答, 最后由老师利用现代化多媒体信息技术 (如:幻灯片、视频录像) 进行归纳、补充和总结。

综上所述, 烹饪职业教育在社会进步, 烹饪人才的开发, 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然而人才的培养, 更需要先进的教育理念, 创新的教学模式和科学的教学方法我相信通过烹饪职业教育同行们的共同努力, 中国烹饪将后继有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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