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2024-05-16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精选12篇)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第1篇

合同管理是企业日常业务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与一般商贸以及生产行业相比,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长, 建设资金需求量大, 工程质量以及工期要求严格。工程建设合同是约束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有效法律文件, 通过双方协商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工期要求, 规定了发包方验收的标准以及财务付款相关条件, 是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完成的前提条件。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对施工建筑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但在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 对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本文将探讨我国施工建筑企业在对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作者的实际工作与研究经验, 给出具体解决对策。

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 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合同纠纷

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都有较长的建设周期, 巨大的建设资金投入以及严格的质量和工期要求。但当前我国部分建筑施工项目的发包方与承包方比较欠缺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 部分承包建设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而部分发包方则利用部分合同条款不规范或者不明确的内容来增加质量或者工期的要求, 延缓付款的速度, 给建设工程项目带来了很多合同纠纷, 不利于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可以有效的解决合同纠纷, 督促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组织工程建设施工, 确保发包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交付相关的工程建设款项, 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工期, 促进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2. 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企业进入海外市场的前提

随着我国加入WTO, 我国部分大型施工建筑企业开始了开拓海外市场的进程, 海外市场的开拓对企业合同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我国国内环境相比, 海外市场更加注重合同的严谨性, 合同会涉及到汇率变化、国家外交政策调整以及国际环境局势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 部分大型施工建筑企业已经因为合同管理不善的原因在海外市场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因此, 我国建筑企业要想开拓海外市场, 首先需要强化合同管理的能力, 防止因合同管理不善导致的大规模亏损事件的发生。

3. 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提高国家投资效率的需要

自2008年以来, 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一方面改善了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 提高了老百姓的生活水;另一方面, 还刺激了经济的发展。在大量投资建设的背景之下, 施工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至关重要。在投资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工程建设成本过高、工程工期不能保证以及工程质量太差, 这些问题都严重的影响了国家投资的效率, 不利于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只有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水平, 利用严格规范的合同来引导和督促工程建设企业的施工行为, 才能保证国家投资目的的实现, 提高国家投资的效率。

三、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

工程建设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交易的法律依据, 合同的签订必须以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为前提, 但在实际工作当中, 部分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相当淡薄,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 合同文本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我国政府为了规范建筑市场合同的管理, 专门出台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对合同文本的起草作了明确而又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很多企业为了回避业主业务, 没有采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合同文本要求, 私自制定本企业的合同文本要求, 借此来签订利于自己的合同。部分企业甚至采取口头协议的形式来约定合同内容, 严重的违反了国家经济法的相关规定。其次,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混乱。建筑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才可以承接相应规模的建筑工程。但在实际工作当中, 一些大型建筑企业利用企业资质承接一些大型建筑施工项目, 然后对项目进行分解和转包, 获取差价, 这种行为不仅仅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也给工程质量带来严重威胁。第三, 部分人员存在“寻租”行为。合同管理属于企业比较核心的业务, 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以及职业道德要求极高。部分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低下, 在合同谈判以及签订过程中以权谋私, 损害企业利用。

2. 合同管理方式落后, 合同管理混乱

当前大多数建筑企业的管理信息化建设比较落后, 特别是一些中小型的建筑企业, 不注重对合同的系统化管理, 造成合同管理的严重混乱, 甚至造成合同原件的丢失, 给企业的收款工作带来巨大的危机。另外, 部分企业还存在只重视保管合同, 不重视利用合同指导施工建设过程。这就会导致施工的质量以及工期等不符合合同的规定, 最终增加工程建设的成本, 甚至给企业带来违约风险。

3. 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体系建设落后

合同管理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核心业务之一。合同管理的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成本控制、工期保证以及后期的工程结算工作, 需要以严格的合同管理体系作为保证。当前我国建筑企业明显偏重于施工管理, 不重视合同管理。这就导致合同管理体系不健全, 合同审批流程混乱, 合同管理规整制度建设缺失, 合同的签订于执行缺乏监督, 给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

4. 缺乏专业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人员

工程建设合同涉及到财务、成本、技术以及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 需要综合性的管理人才。但建筑施工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行业, 企业的合同管理者多为技术人员或者财务人员, 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往往从技术和财务的角度来看待合同管理工作, 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 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不能保护企业的利益。

四、完善施工建筑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 加强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

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合同管理的前提条件, 但我国的一些施工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要求来管理企业合同。要解决这一问题, 需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第一, 加强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然合同管理人员具备合同管理的法律常识, 了解依法管理合同的重要性。第二, 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防止部分员工利用合同管理的职务之便, 以权谋私。第三, 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 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签订详细、科学严谨、公正的工程建设合同。第四, 强化企业资质管理, 国家相关部门加强对大型施工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监督, 防止部分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利用资质将工程分解和转包, 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符合要求。

2. 改进合同管理方式, 建立管理信息系统

落后的合同管理方式是企业合同管理混乱的直接原因。当前我国施工建筑企业普遍存在重施工轻管理的思想, 不注重企业内部管理信息体系建设, 不注意对合同管理信息化, 导致合同管理混乱。企业应该建立先进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另外, 还要注意合同对企业日常管理的重要作用, 将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工期保证落实到企业的日常施工建设过程当中, 保证按期完成合同规定质量的工程

3.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建设

完善的合同管理要以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作为基础。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的核心业务之一, 对企业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要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 还需要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一方面需要完善合同的审批流程和责任制, 从制度上防止员工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还需要制定合同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强化对合同管理的监督, 保证合同管理人员依照国家的法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来完成相关工作。

4. 加强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

专业化的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关键。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以及长期以来体制的约束, 我国施工建筑企业比较缺乏具有综合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 严重的制约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要改善我国施工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必须要加强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需要企业加强对现有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让合同管理员工具备相关的合同管理理论知识和能力;另一方面, 还需要相关高校加强对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教育, 依据企业和市场的需求, 开设相关的课程, 为我国施工建筑企业培养和输送所需的工程建设管理人才。

五、结束语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属于施工建设企业的核心业务之一。本文所探讨的问题以及所给出的解决办法都是针对当前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具体的解决措施, 但问题的根源在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忽视,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施工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还需要施工建筑企业高层管理者充分意识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 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管理本企业的工程建设合同。

摘要:合同是建筑企业施工的法律依据。当前, 一些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意识淡薄, 管理方式落后, 管理混乱, 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体系建设落后, 缺乏专业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人员。完善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应加强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 改进合同管理方式, 建立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建设, 加强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 不断提升我国施工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关键词:工程建设企业,合同管理,完善措施

参考文献

[1]于萌.浅析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 2008 (5) :236-237

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与工程合同管理5 第2篇

3.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障碍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一定事由的发生阻碍时效的进行,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时起,其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第三节工程合同的法律适用

工程合同为民事合同,属于《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但是,并不意味着《合同法》是工程合同适用的唯一法律依据。事实上,除了需要以宪法和其他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为依据之外,工程合同还涉及大量的行政法规范的适用问题。

一、建筑法

(一)建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建筑法是指调整在从事建筑活动和实施对建筑活动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建筑活动是建筑法所要规范的核心内容。建筑法所称的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但建筑法中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使用于其他专业的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

建筑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有两种社会关系:一是从事建筑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二是在实施建筑活动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从性质来看,前一种属于平等主体的民事关系,即平等主体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筑安装企业、监理单位、建筑材料供应单位之间在建筑活动中所形成的民事关系;后一种属于行政管理关系,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建筑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的关系。

(二)建筑许可

国家实行建筑许可管理制度。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种。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和条件,对建筑工程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准许开始施工并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一种制度。

施工许可的申请。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时间,应当在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之后,组织施工之前。施工许可证的申请者是建设单位(也可称业主或者项目法人),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是建设单位的义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具体由哪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则要视工程的投资额大小和投资额来源的不同而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颁发施工许可证。

探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具有工程量大、履约时间长、施工项目多、工序相互交叉、影响因素多等特点。气候、交通、供水、供电、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业主或监理的指令等都会造成合同履行的变化,这些都给合同管理带来不便,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经常遇到的,施工合同管理的欠缺或不妥都会给建设方或施工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来进行。企业依据合同包含的各项指标,分解与落实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没有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这就使得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作用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1 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2.2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義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2.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3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目前工程建设缺乏所必须的法制观念,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有些承发包双方认为是多年的承发包关系,碍于面子,合同签订不规范,致使合同流于形式,《合同法》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不能得到体现。

3.2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合同价格的确定不合理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有些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发包未严格按招投标程序执行。施工图拿到后,让一家施工单位编制一份施工图预算,然后在该预算价的基础上简单予以打折后便形成了工程合同价,且在施工合同中注明“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实际上未经过审核的预算可能与实际情况差距甚远。

3.3因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合同造价条款有失公平

因缺乏相应的造价专业人员,对于合同中的造价条款往往仅由承包方起草,这样通常会引起双方权益的不对等。例如,某工程合同中约定:“若工程发生变更,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费率优惠10%,减少部分按原投标价结算”。该条款的本意即是增加部分按高价,减少部分按低价,很明显的不平等条约。

3.4措词不准确或不够明确,理解上产生歧义

合同双方对同一合同的有关条款理解不同。而合同中又未能做出具体解释,使得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矛盾或争议。以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例如,某工程合同中有条款这样载明“本工程决算造价费率优惠10%。”此条款至少有三种理解,一是理解为工程总造价优惠10%;二是理解为按规定费率减去10%计算;三是理解为按规定费率乘以10%,按这三种理解得出的三种造价差距相当大。

3.5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工程变更签证记录不规范

工程变更签证作为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变更工程进行审批、签证后形成的文字材料。但在审计过程中,经常发现签证记录管理不规范。一是签证不及时,不是一单一签,变更工程量的签证不实。如某工程,联系单上均有建设、监理、施工方的签名及公章,注明“情况属实”、“经实地测量,数量如实”等字样,但审计人员在与联系单落款时间相差一段时间去实地勘察时,发现实测并不相符。二是签证记录上出现不合理的签证价格。按有关规定,工程变更签证记录,它所记录的是发生变更的工程的“量”,并非签证工程的“价”。在签证记录上出现价格签证是一种不合理现象。审计发现,有的签证量明显不合理,签证价格脱离市场,这将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 第4篇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配备专职的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人员, 确定合同管理目标, 制定合同管理方案, 严格控制合同履约率, 采取有效的保证措施、手段, 进行全过程的合同管理。

1合同的订立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合同当事人必须是法人、社会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相互平等的主体之间签订、履行或变更、终 (中) 止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合同的签订要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2订立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 订立人姓名 (名称) 及住所; (2) 标的类型; (3) 数量; (4) 质量级别; (5) 费用标准或总价及付费方式; (6) 履约期限、地点; (7) 权利、义务、责任; (8) 合同的生效、变更、终 (中) 止条件; (9) 约定争议解决的方法及相关管辖。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是指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 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管理。主要以相关的法律、法规, 《委托代建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为依据, 维护各参建方的权利, 监督各方履行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以严格控制投资额度、质量标准、完成时间或供货时间为重要指标;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工程信息及合同履约管理。

4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设备采购等合同。

4.1《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是业主在工程项目前期, 为了进行项目调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工作与咨询单位签订的咨询、评估服务合同。

4.2《建设工程委托代建 (监理) 合同》是业主为了完成阶段性或全过程的工作, 与代建单位或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授权与代理行使职权的合同关系。

4.3《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 合同》是业主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使用功能、结构类型、总投资额度要求, 对工程地质进行勘察并进行工程设计的各项工作内容, 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

4.4《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业主通过招标方式, 择优选取施工承包单位并与其签订的建筑商品买卖合同, 业主或其委托代理人 (代建单位或监理单位) , 对其建筑商品生产的投资额、质量标准、工期进度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4.5《租赁或采购供应合同》是业主与设备租赁或采购供应单位签订的合同, 以成品或半成品的方式提供给项目使用, 业主只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条件进行验收、安装、使用, 不进行加工制作过程的监督检验。

5建设工程合同应具备的主体资格

5.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项目法人或既有法人;

5.2具备建设相应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单位;

5.3根据项目规模、结构类型要求, 具有国家核定的相应资质等级, 获得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建设总承包企业, 建筑安装总承包企业,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等;

5.4按照国家核定具有满足项目使用要求的机械、设备及配套产品生产、加工和整装配套的企业;

5.5在国家法定核准内的机械、设备及配套产品销售、租赁等单位。

6合同的生效

合同当事人根据双方的意愿约定了标的、数量、质量标准、单价或总价及支付方式、履约期限、交货地点等内容齐全后, 签字盖章之日即为生效日期。在特殊情况下, 有约定生效条件的在满足条件时合同生效。

7合同的法律效力

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后, 合同当事人必须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享受权利, 承担责任。

8合同的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季节性变化、政策性变化、工艺变化、进口关税等的变化, 引起了标的价格及供货时间的变化, 合同双方应以相关条款为依据进行协商解决。如达不成协议可根据争议条款规定的方法进行解决。

9合同的变更、终止

在合同中约定了一定的变更条款, 变更的合同内容合同条款有的, 按合同条款执行;变更与合同条款近似的, 参照合同条款执行;变更没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也没有近似的, 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仲裁或司法程序进行解决。当合同双方按照合同条款, 对相应的义务履行完, 享有了相应的权利, 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无其他的补充事项, 该合同即可终止。如在合同中有终止条件约定的, 以约定的终止条件成立时即可终止合同。

1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0.1建设工程自身的特点施工期较长, 所以建设工程合同的履约期也较长;

10.2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复杂, 因此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相对复杂;

10.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要对相关合同提出约束条件 (如:施工过程中在何种条件下, 对人工或设备安装等进行分包, 并对相关程序进行约定) 。

10.4工程施工中变更较多, 为了更好地履行合同, 对于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 合同双方对变更应及时确认, 及时掌握合同变更内容, 正确处理各项工程索赔;

10.5建设工程合同数量较多, 涉及面广, 综合性较强。根据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 其合同管理的侧重点不同, 所以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 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肃管理。

通过对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依据、权利、义务、责任分析, 建设单位在对合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 要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相对独立、公正和协调、督促作用。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 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以法律上生效的合同条款为依据, 公正的维护各方的利益。监理单位对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必须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 将相关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 (标的物的质量标准、价格、期限等) 按照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排列, 提示各方在各个建设时期主要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以便相关施工单位制定措施、方案, 及时上报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部针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方案、措施及质量、安全、工期等进行认真审核, 及时提出反馈意见或批准。同时协调好各个交叉作业面、工序、环节的搭接, 要保证多工种、多工序循环作业、交叉作业、集中作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同时满足工期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做好合同分类、立卷、归档工作, 为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提供完整依据。

摘要: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进行了论述。

工程建设管理委托合同 第5篇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建设工程管理,现将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总占地面积:约亩。

工程总建设期: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计算)。质量标准:合格。

二、委托管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招标、施工管理、配套工程管理等各项管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合同履行期间,按月、季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2、负责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及建设过程的全过程管理;

3、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

4、负责项目施工阶段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以及施工单位 1

施工组织计划的审核;办理现场变更及签证手续,并提出审核意见;

5、制定工期、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进行控制和检查;

6、协调各承包人(施工、专业分包等单位)的业务活动;

7、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其执行,并按各承包人施工进度报告提出付款计划建议;

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术措施以加快工程进度,保证现场安全;

9、主持现场施工管理例会,解决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措施;

10、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决算审计。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管理费依据财建〔2002〕39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规定计取。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向乙方预支管理费万元。

3、剩余管理费依照工程进度,分批申请支付。

4、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决算后一个月内,甲方按实际工程量付清剩余管理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其中包括组织招投标、制定工程管理总体规划、组织检查验收、严

格档案管理等。

2、甲方有权对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指示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因特殊原因乙方无法执行或须变更执行的,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

4、乙方在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对工程管理拥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权。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投资、质量控制报告。

5、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建材价格波动、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对工期、投资造成较大影响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给甲方。

6、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的,乙方应当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期。

7、乙方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工程完工后移交给甲方。

8、因甲方决策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拖延工期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请顺延工期。

9、如乙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严重影响本合同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乙方做好该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科学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编制工程月进度计划并于每月2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报甲方;

1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

准和概算组织建设,不得突破总投资。按照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

1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按竣工验收制度申报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将验收合格后的建设项目和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和相关档案管理部门。

13、乙方应做好建设项目三控(三控指控制投资、质量、工期)工作,确保建设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实现。

14、乙方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违约责任及奖励

1、因乙方管理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乙方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

罚金=管理费用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最高罚金为50万元。

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计算并支付乙方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

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延长期管理费最高为50万元。

3、提前完工奖励(保证质量前提下):

奖励金额=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提前工期(日)×24、当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项目

管理业务时,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书面答复,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1万----5万元)作为乙方的违约金,乃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若甲方发出通知7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1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八、本合同壹式陆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 第6篇

摘要:本文论述了合同管理的本质和职能,提出了建筑企业应当如何加强招标过程中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施工索赔的合同管理,以实现项目管理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工作绩效

0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工程施工为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单位要按合同要求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合同是否公正、可行,对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其经济效益都会产生影响。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工程合同条款将逐步应用于国内的建设项目,如何利用有效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将成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

1合同管理的本质

改革开放后,我国建筑业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大力拓展,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同时也产生了包括工程款拖欠、工程质量以及安全等很多问题。大家可能要问:这些问题与合同管理有什么关系?其实,仔细想想,哪个环节能与合同脱离关系呢?如果工程款支付按照合同执行,怎么会有拖欠工程款以及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呢?如果施工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标准履行,又怎么会出现质量问题呢?这些只不过是表面现象,其本质在于市场经济下建筑市场的改革,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即合同)经济,合同是市场主体进行交易的依据。从另一个角度讲,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平稳运行的保证,是合同正确履行的保障。但是,我国目前建筑行业就存在着很多问题,没有信用,业主与承包商的信息不对称,合同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等,施工合同、咨询管理合同、劳务合同的不履行等。合同的本质在于规范市场交易、节约交易费用。

2合同管理的职能

合同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和质量等目标,规定了合同双方责、权、利的关系。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的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确: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就不能实现项目的目标。在现代建筑工程中,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各种人员和部门都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所以合同管理在开发、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过程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国外很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业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将它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中与成本(投资)、工期、组织等管理并列的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3合同管理措施

3.1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中,要想通过投标和谈判签订一份较为理想的合同,要求企业管理者从获取招标信息开始,就应做好项目分析、评估、决策、合同预审等合同签订前的全部准备工作。对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劳动力、技术力量、设备装备能力、企业资信、获奖荣誉等,特别是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类似工程经验等与欲投标项目情况进行具体对照,分析本企业在该工程中的优势与劣势。从而决策是否投标。平时应通过计算机建立一个有关这些资料的专门资料库和信息网,并注意补充与完善。一旦要参与某个项目的资格预审,即可从资料库中调出相关资料,再针对招标单位的具体要求加以修改和补充,使资格预审文件能准确快捷地到达招标单位(或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招标单位)。在投标决策前,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应成立市场调研部),根据资格预审的评审要求、市场情况、竞争对手的情况和自身的竞争实力,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加以分析,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从而作出正确有效的投标决策。

3.2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承包商作为合同的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与义务,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2.1合同评审与合同管理规划合同签订后,按IS09002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要求,进行合同评审,明确合同规定的各方责任与义务,并制定相应的方案与措施。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还应编制《实施性合同管理规划》,明确合同管理的目的、内容、程序、方法,在进行合同管理时,按《实施性合同管理规划》进行合同管理。由于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合同变更经常发生,因此对合同管理应实现动态管理,建立《施工合同动态管理日志》,发现新问题及时调整合同管理策略。

3.2.2合同技术资料管理因合同文件和技术资料是合同管理的基本依据,所以应首先建立和健全施工往来函件的签收、发放登记手续。根据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和进场后报送的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实施计划(《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现场施工。每月(旬)的施工进度计划,亦须事先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记录和整理以下各方面的技术资料:①施工日志;②来往函件;③气象资料;④施工备忘录;⑤会议纪要;⑥工程照片和工程声像资料;⑦工程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计划;⑧工程核(结)算资料;⑨工程图纸;⑩设计变更;(11)招投标文件;(12)市场信息价;(13)不可抗力事件等,以便进行合同索赔时能提出有力证据。

3.2.3履约中的施工现场管理按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合同签订后,在投标阶段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再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此指导工程施工,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在施工过程中又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施工计划进行对比检查,并进行合理调整,以满足合同要求。按照工程进度及施工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有关单元工程(或分部工程)的现场检验或试验,所有的检验、试验结果均应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以便进行单元工程(或分部工程)验收。对施工放样及测量的所有原始数据(包括图纸、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隐蔽工程验收计量,均应报送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字批准,这样便于工程计量与支付。

3.3合同违约与索赔管理

3.3.1发生索赔的原因发生索赔的原因有很多,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相对照,随时注意分析检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合同文件存在的缺陷、工程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条件的变化、业主方拖延支付工程款造成损失、发生特殊风险和不可抗力等,承包商应善于抓住索赔时机。挖掘索赔理由,进行合理的合同索赔。

3.3.2索赔方法由于目前在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国内与国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建筑市场大多处于买方市场,因此承包商在进行合同索赔时,应抓住主要矛盾,不能事事索赔。尽量采取多个单项索赔方式,避免到工程完工后采取一揽子索赔的方式。对某些小额费用的事件,承包商不应斤斤计较,以利于大额索赔事件获得成功。

4结束语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研究 第7篇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是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 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 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 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 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处理施工合同纠纷, 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 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2 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 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 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 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 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 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3 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3.1 招标不够规范, 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 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 表现在合同上, 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 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 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 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 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 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 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 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 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 搞联合投标, 甚至恶意串通, 抬高中标价, 造成不正当竞争, 扰乱建设市场, 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 项目不能顺利实施, 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 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3.2 合同一方的承诺不能兑现, 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 或者根本无法提供, 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 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 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 工作开展比较困难, 进展缓慢, 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 设备的数量及型号, 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 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 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 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 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水利工程, 工期短, 时效性强, 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 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 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3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 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 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 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 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 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 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 合同的预见性较差, 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 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 有歧义,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3.4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 给合同管理带来麻烦

根据合同法规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 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 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 工程质量很难保证, 出现一些债务纠纷, 造成工期拖延, 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 对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

4.1 增强法律观念, 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 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 尤其是《招标投标法》, 《合同法》的颁布实施, 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 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 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 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 防止出现歧义, 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4.2 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 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设合同范本, 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

4.3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 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 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 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 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 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 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 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 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 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4.4 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 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 认真进行分析、纠正, 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 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 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4.5 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 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 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 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 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 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4.6 选择好的监理队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

监理工程师是联系建设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纽带, 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能够公平、诚信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对工程项目实施有较好的预见性, 给工程建设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 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也是降低工程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 至保修日结束止, 特别是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确保把合同落到实处。

摘要:近年来,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存在许多问题, 从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和作用出发, 就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原因, 并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对策

参考文献

[1]徐建美.浅谈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新疆有色金属, 2008, 6.

[2]朱琦.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 2008, 7.

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第8篇

在我国, 很多建筑企业甚至对于合同的索赔没有概念,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从来没有人真的对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比较, 只是当做走走形式。只有在问题真正无法回避的时候才意识到索赔问题在合同中的重要性, 却悔之晚矣。

1.1 总承包合同管理对比分析

到目前为止, 在我国成本控制的领域里还没有完善的合同文本及相关规定, 从而缺乏对于工程合同签订双方的约束和规定。在此背景下, 工程的承建和承包制度非常混乱, 不但很少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关方法进行工程的建设, 还出现了各种形式的肢解工程、转包工程, 使得合同的签订放在工程验收时根本没有能力对工程的相关质量负责, 非常严重的制约了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同时, 在我国, 大部分建筑承包商都是单纯的安装企业, 还包含少部分诸如基础工程、空调工程、装修工程等企业, 实际上根本不具备相应的总体工程承包能力, 也没有与此相当的管理和经营水平。在这个前提下, 造成了我国建筑业近竞争混乱, 各种类型企业混杂的现状, 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

1.2 担保保险的对比

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的建设工程保险还相对落后, 造成这个情况的主要原因是: (1) 保险金不足, 同时经费来源不明确。 (2) 我国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少, 在社会中推行的范围还不够广、相关的经验也不够多, 缺乏配套措施。 (3) 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 人们把具有社会互助性质的保险事业仍视为个别行为, 甚至政府行为。因此建筑企业对于保险的认识不足。

1.3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在我国的建设工程中, 签订合同往往被认为是走走形式, 大家总是一厢情愿的希望工程进度和质量按照预期的发展, 但事实往往并非如此。随着工程的进行, 各种矛盾慢慢显露出来, 但是当时双方在一开始可能为了工程尽早开工, 签订合同的时候过于草率, 根本没有意识到可能发生的问题, 所以在问题出现后, 所谓的合同变成了一纸空文, 有些承包商随意偷工减料, 造成工程质量隐患, 或者按照合同规定的进行施工又会大大超出前期预算。这样算法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大, 又没有办法解决, 造成了工程无法按时完工, 当事双方都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1.4 合同索赔管理

在长期的计划经济的影响下, 我国对索赔管理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在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下, 往往缺乏索赔的意识, 这样在最后工程质量和自身利益受到了损失也没有办法追回。另一方面, 我国对于索赔问题的管理也存在着一定的偏见, 似的索赔工作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施工单位由于缺乏相关的经验和知识, 不会、不敢索赔, 缺乏有效的合同纠纷解决机构, 也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建筑企业索赔管理体制。

2 对加强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建议

2.1 承包商应开展合同风险管理, 加强索赔管理工作

事实证明, 合同成本的亏损, 其直接因素主要是承包商的法律意识淡薄、相关经验和知识缺乏所造成的。很多案例都说明如果事先进行有效的风险预测、引入相关机制、签订明确有效的合同, 大部分建筑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都是可以被预见和避免的。施工合同的签订, 不但可以明确上方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 还可以作为索赔的重要依据。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 施工单位不应仅仅把合同当成自己身上的“紧箍咒”, 而是应该认真研究合同, 利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结合法律进行分析研究, 采取最有效的管理和索赔策略。

2.2 建立、完善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我国已经出台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这是我国建设工程规范化的重要标志, 是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与世界接轨的重要一步。但是, 我国在实行和应用这套办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为了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体系, 我国的立法机关和广大建筑承包商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3 增强法制观念, 树立管理意识

在我国, 之所以合同问题频频发生, 归根结底是企业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对合同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在建筑业逐渐走向正规的今天, 作为承包公司的负责人员更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相关知识, 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 真正做到重视合同的作用, 让公司里的每一个成员都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才能最终达到履行合同规定行为的目的。

2.4 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企业最有效的提高自身对于合同问题处理能力的方法莫过于加大对专项人才的培养和招聘的力度。一个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具备合同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更应该具备整个工程中各种技术的相关知识, 并且熟练的掌握各种法律和法规, 只有这样, 在合同的订立、修改和解释的过程中才能够做到游刃有余。同时, 好的合同管理人员还应做好工程的索赔管理以及翻译外文合同的工作。但是在我国这方面的人才大量缺乏, 各个企业也没有培养这类人才的意识。因此, 企业应该从现在开始努力培养合同人才, 因为人才是企业走向成功的基石。

2.5 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保证建筑市场正常健康发展, 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

2.6 建立合同文档

合同文档是工程进行的重要参考, 也是合同出现问题时的重要证据。随着工程项目前车的问题越来越多, 工程项目的相关合同档案越来越复杂, 要对合同文件进行有效的管理, 就必须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系统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事实证明, 通过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进行合同管理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3 与成本控制有关的合同措施

3.1 工程投标报价的制定

(1) 投标报价的依据。

工程建设投资确定的依据主要包括:①定额;②工程量清单;③环境;④技术文件;⑤技术方案;⑥工程建设实施组织;⑦要素市场价格;

(2) 投标报价程序。

①研究招标文件:承包商在投标前应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 根据市场情况和相关信息制定相应的投标策略。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主要依据。②进行现场勘察:承包商进行现场踏勘时, 要取得有关项目的详实资料, 作为投标报价、制定施工方案的依据。③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项目的情况充分了解后, 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施工组织设计。④核对工程量:建筑公司在投标前应根据图纸内容仔细核对工程量。如发现错误, 应及时通知招标者更正。招标文件中通常附有工程量表。⑤计算工程费用:投标报价可依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可根据企业对工程的理解程度, 在预算造价上进行上下浮动。⑥确定报价:在投标实践中, 基础标价不一定就作为正式报价, 而应作多个方案的比较分析, 供决策参考。

(3) 投标决策。

投标决策是承包商是否参加项目投标而采取的研究、决定的过程。对于决策的重要性毋庸质疑, 很有可能决定一个公司的命运。投标决策具体应包括三个内容:决定投标的性质;决定是否投标;投标中如何采用策略。

3.2 施工定额的合理制定

(1) 原则:

施工定额编制体现定额平均先进原则、明确劳动手段及对象原则、符合质量要求原则、内容和形式简明使用原则、采用合理的劳动组织原则等。施工定额的编制按人工定额、机械台班使用定额及材料消耗定额分别编制。

(2) 方法:

施工定额编制方法是主要从材料定额编制、施工机械编制、人工定额编制。方法如下:①材料消耗定额编制方法: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方法有技术测定法、试验法、统计分析法和理论计算法。②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编制方法:取定机械l小时生产效率、拟定正常的施工条件、取定机械工作时间的相关利用系数。③人工消耗定额编制方法:人工定额的编制方法目前采用的方法为技术测定法、比较类推法、统计分析法、以及经验估计法。

3.3 索赔实施

(1) 索赔起因。

索赔的起因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①工期延误产生的索赔:工期拖延的原因不是由承包商造成, 并使得工程不能按正常合同要求完成进而造成的相关损失。②恶劣的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③合同变更的索赔。④合同缺陷索赔。⑤风险分担不均引起的索赔。⑥业主和指定分包商违约所造成的索赔。⑦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

(2) 索赔的种类:

①缺陷索赔;②工程环境变化;③变更索赔。;④业主违约;⑤不可抗力因素。

(3) 索赔程序。

在相关的索赔事件发生后, 承包人必须将索赔意向通过书面通知相关的业主。索赔程序在索赔意向通知书到达的时刻即宣告开始。索赔工作从总体上讲可以分为如下两个阶段:

①索赔的内部处理阶段。

在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之中, 有明确规定:受损失方应在造成损失的干扰事件发生28天以内向对方提出相关的索赔意向, 也应在书面的索赔意向书递交后的28天内递交正式索赔报告.接着, 受损失方应对引起损失的事件进行调查, 收集证据, 计算索赔值, 分析干扰事件原因以及责任, 并最终起草索赔报告。

②索赔解决方式。

索赔解决阶段是指在递交索赔报告后进入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 双方可以请人调解, 也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等手段解决索赔问题。

(4) 索赔工作的重点。

在工程施工阶段, 工程的索赔工作是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生的工程事件。因此, 不能将其看做静态的事件。那么一方面要保证索赔事件的完整性, 另一方面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 首先要做好如下工作:

①索赔证据的管理和搜集。

建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许多书面文件, 这些在索赔的过程中都是很重要的证据。合同的管理部门要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搜集:工程照片、声像资料、电话记录、往来信件、气象报告、进度计划、工程备忘录及各种签证;工程结算资料和有关财务报告、其他包括分包合同、订货单、工资单、官方的物价指数、国家的法律法规等。

②严格遵守索赔的时效性。

在施工过程中, 项目部要对索赔事件分门别类, 彻底调查, 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掌握索赔的相关技巧。在此基础上, 记录下和业主发生的索赔事件业作为证据。如果双方发生索赔纠纷, 可以之作为法律的依据。

摘要:合同是成本管理的重要依据, 因此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措施在成本控制中显得特别重要。在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过程当中, 要注意的方面主要有:合同报价、合同修订、处理相关过程中产生的索赔问题等等。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措施,成本控制

参考文献

[1]卜振华.项目管理模式与组织[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

[2]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建设项目监理实用规程[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1.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研究 第9篇

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已成为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 承包商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 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根据国外经验, 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 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合同管理。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

履行过程中, 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重大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 在签订合同时, 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 特别是对违约责任, 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 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 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 (会议纪要) 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 (资料) 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而发生损失时由于法律意识差往往又不能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挽回损失。

2.2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 缺乏专业人才建设合同涉及内容

多, 专业面广。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力型的工作, 它是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极其复杂的管理工作, 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目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中小型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 大多数是非专业出身, 往往都是由经营部的一般经营人员担任, 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 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 业务水平较低, 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仅充当资料员的角色。

2.3 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

设, 合同管理比较混乱。合同管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企业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 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 把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责任主体, 而企业法人则远离合同管理, 造成企业法人对合同管理弱化。二是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脱节。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业务指导, 项目部不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信息, 使企业合同履行中的关键问题缺乏合同专家的集体会诊, 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漏洞无法弥补。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 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 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有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 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 签约随意性大, 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 权限设置混乱, 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 合同履行存在缺陷不少施工企业一旦投标中标, 施工合

同与甲方签订后, 合同就束之高阁, “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 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 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 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的过程, 不研究对照合同并从中找出问题, 趋利避害。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没有做或不会做合同履行分析, 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合同交底, 没有形成以合同为中心的技术交底, 合同的责任无法在项目活动中体现出来。三是认为合同履行是经营部门的事, 管理合同的部门不具体运用合同, 真正要落实合同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却不知晓合同内容。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有利的证据收集, 发生纠纷后无法及时取证。

3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手段

3.1 普及合同法制教育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建筑市场面

临着国际化的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 为推动和加快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并提出了法律保障, 它标志着法制化时代的到来。施工企业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 必须加强培训学习, 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 外部培训或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 全员普及合同法制教育, 了

浅谈防范高校职务犯罪的制度设想

陈晓娟 (苏州市职业大学经贸系)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高校职务犯罪的概念、表现及成因, 同时提出对此类犯罪主张从思想建设、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及拓宽外部监督渠道等多方面加以消减与防治。

关键词:防范高校职务犯罪制度

0引言

近年来在科教兴国方针的指引下, 我国的教育事业获得了迅猛发展, 高等院校在扩招后显现出勃勃生机。同时, 高校范围内的职务犯罪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 大案要案不断增加, 这唤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及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本文首先分析高校职务犯罪的特点与成因, 继而对防范该类犯罪的对策进行一些制度上的设想。

1目前高校职务犯罪的特点与成因分析

高校职务犯罪是指在高等院校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实施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拥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私分国有资产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招收学生循私舞弊等犯罪的总称。这些犯罪妨害了国家教育管理的秩序与廉洁性, 给国家财产、集体及学生的利益造成了损失。从高校职务犯罪的行为表征来说, 据统计, 贪污和挪用公款等传统的职务犯罪类型占到了九成以上, 其他犯罪类型仅占小部分。发生在高校的职务犯罪案件从实施到案发多数会持续三四年, 隐蔽性强, 而且有智能化、团伙化的倾向, 大案要案比例高, 后果严重, 案发部位相对集中, 招生、基础建设、教材和物资采购等领域。

探讨高校职务犯罪的原因, 主要有以下两点:

1.1思想道德教育缺乏力度, 自我约束标准的降低及从众心理

社会转型过程中, 高校办学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几年高校迅速扩张, 学校建设规模扩大, 高校的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 高校也不再是清静之地。从象牙塔走出来的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多元化的特点突出, 也较容易受到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的影响。而我们的思想道德建设重在全局, 具体制度并没有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郑素伟: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与法, 2005 (7) :60-61。

[2]方葆青:《如何进行合同管理》,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3]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 天津大学出版社, 2000。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10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规范,组织管理

0 前言

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 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 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 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体现建筑企业经营责任的重要载体, 也是确保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因此, 做好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1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 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 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 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作用不言而喻。

1.2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 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 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 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 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 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自从我国加入WTO后, 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 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 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 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 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不深和和理解不透, 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 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 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2 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1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一方面,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习惯按合同办事, 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 造成双方均违约, 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 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由此, 对于承包商来讲, 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另一方面, 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 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 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 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2 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

目前, 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因合同界定不清, 责、权、利不明确, 而互相推诿, 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土建和水电、设备安装之间的交叉施工, 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2.3 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合同订立时缺乏预见性, 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 导致缺陷和漏洞较多, 双方就会因为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2.4 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

合同管理涉及诸多法律问题, 专业性、技术性较强, 同时也是涉及全局、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但由于建筑行业对合同管理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 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建议

3.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

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 配备以法律顾问为核心, 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人员, 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 延伸到各个角落, 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建筑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宣传贯彻有关合同法律、法规, 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审查合同, 防止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 等等。

3.2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1) 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以后, 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 组织大家学习合同内容, 并对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 了解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 (2) 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或分包商, 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地了解。通过层层合同责任分解, 层层合同责任落实到人, 使各工程小组都能尽职尽责, 共同实施合同。 (3) 每日工作报送制度。信息是合同管理人员的眼睛。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 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其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相关部门, 使其及时掌握工程信息, 从而能够及时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种种问题作出决定。 (4) 进度款审批制度。目前工程进度款的申报通常都是由成本核算部门提出的, 成本核算人员往往对现场及合同情况不很熟悉, 不能将费用索赔的全部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而能否及时要求索赔, 是索赔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

因此, 建议建立工程进度款的审批制度, 由合同管理人员从合同的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查。

3.3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一是, 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这样的人员才能胜任合同管理的工作;二是, 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合同管理人员, 只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 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三是, 抓好合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 对取得从业资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 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显得尤为重要。

3.4 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 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另一方面, 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 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维护建设市场序。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结合我国建筑业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编写出的示范文本, 具有全面、准确、严谨的特点, 有很强的操作性, 是一份很好的合同示范文本。另外,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于2007年11月1日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 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 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3.5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要, 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 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要, 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 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证手续, 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要, 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 这是精度检查的主要工作, 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都会导致违约情况发生。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 当事人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发生纠纷, 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 所以对合同履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

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 第11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建设

建筑工程合同在本质上属于特定的承揽合同,可以定义为属于一种较为特殊的承揽合同类型。其中,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是其最为重要的组成内容之一,通常用于建筑工程建设方与承包商间为了能够完善约定的建筑工程、明确合同双方的权责而达成的协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本文将对两者进行分析。

一、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中重要性

(一)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当前建筑市场发展的客观需求。1、在当前建筑市场经济体系下,建筑公司想要在建筑市场中获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就需要应用法律工具约束市场竞争中不同参与体的行为,促使市场竞争环境更为公平、公正。承包商与业主之间也需要基于施工合同进行规范、统一双方间的权责,这不仅仅对双方的行为有着明显的规范作用,统一还能够发挥当前国内法律法规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权威性,确保违约者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当前建筑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筑企业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然会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履行之前所约定的合同内容,因而,建筑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然会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约束,要求建筑企业时时遵守所签订合同的约定内容,造成承包商在追求其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需确保其行为符合合同管理,必然要求其行为是基于合同内容所发生的,这样才能够稳当地获取其预期的经济利益。3、由于当前国内建筑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再加上建筑市场环境对建筑企业的行为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自从中国成为WTO成员国后,经济发展呈现出更为强烈的全球化发展趋势,这必然要求更多的建筑公司走出国内市场,踏入到全球化的建筑市场竞争环环境中,以谋取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同样也会导致国内建筑企业面临着更多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竞争压力,面临着市场份额被抢占的发展危机。国内建筑企业在踏入建筑行业国际竞争市场过程中,其最为薄弱的环节便是合同管理能力,由于缺乏积极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造成其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屡屡发生各种操作失误,使得国内建筑企业难以在国际竞争市场中保持主动位置。因而,国内各建筑公司应该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严格遵守国际管理,切实推行工程监理体系,减少或避免发生因合同管理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为国内建筑公司全球化发展提供重要的发展基础。

(三)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也是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也是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关键构成部分,直接决定了建筑工程在实际施工工作中不同工作内容的分工与协作,决定了建筑工程项目实际运作中经济费用支出与管控,因而,合同管理效果的好坏对承包商的经济利益高低有着紧密的关联关系。合同管理是当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其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在建筑施工中所有的实施环节均需要开展完整的合同管理工作,再加上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需与其他管理工作进行更为紧密的配合工作,以构建更为系统性的建筑工程监理体系。因而,关注合同管理工作,也是建筑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过程。

二、建设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一)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好合同管理能够为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起到重要的保驾护航的作用,并且还能够根据其合同条款中的一些规定内容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准确性做好保障措施,对于一些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难点问题很多都能够从合同文件中找到对应的解决办法。

(二)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应该聘请专业水平较高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才,以确保在合同签订阶段就能够及时发现合同所存在的管理风险以及所可能存在的履行困难点,以最大化地降低合同履行及后续工程款支付等环节中所面临的风险,尽可能保护建设方的经济利益,避免双方存在合同纠纷而影响双方有效的合作关系,保障建筑工程项目进度及质量。

(三)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好合同的管理还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合同文件中对于相关经济内容的规定上,比如在建设工程项目最终的竣工验收环节中,如果发现相关问题的话,就可以按照合同文件的返工与保修条款规定寻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索赔,进而追回一些经济损失,这也是合同管理重要性的一个主要表现。

(四)施工承包合同决定了工程结算的方式。根据施工承包的方式不同,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两种,除此之外,还包括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的价格风险按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规定的范围承担。施工承包合同一旦签订,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同时随之确定。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提高了合同各方的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让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的控制过程中上升到一个更为重要的位置。

三、结论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有很多种方式,不同的方式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产生不同的利害作用,并且导致不同的工程造价。在建筑合同拟定时,应根据当前工程相关的诸多因素进行合同方式的选择,并且在工程的不同阶段,继续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合同方式,达到更好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杜磊.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影响的分析[J].安阳工学院学报,2013.

[2]李昌宝.谈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J].经营管理者,2013.

[3]韦月华.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1.

浅析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 第12篇

1 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 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1.2 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 目前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1)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

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2)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3)部分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2.2 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3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工程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4 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3 完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体制

3.1 加强对承包商资质控制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3.2 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管理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中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应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3.3 推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

3.4 加大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力度

为保证工程建设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

3.5 加强合同签订时的法律意识

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6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制度建设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

摘要:从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入手,提出了目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就如何完善工程管理体制提出了几点建议,以促进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从而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1]张检身.建设项目管理指南[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2]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3]齐宝库.工程项目管理[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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