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消费者范文

2024-05-08

农机消费者范文(精选4篇)

农机消费者 第1篇

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对帮助农村消费者树立维权意识, 引导农村消费者正确选购买农机, 合理使用农机, 及时维护农机, 了解农机投诉渠道和办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也进一步提高了农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 为提升四川省农机产品质量水平, 净化四川农机市场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杨蓉)

由国家质监总局、农业部、工信部联合修订并颁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以下简称《新三包规定》) 已于2010年6月1日生效, 1998年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废止。《新三包规定》在原规定主要内容的基础上, 根据我国农机产品的技术进步、农机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和农民需求, 对原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更具可操作性。《新三包规定》分8章46条, 对于普通的农机消费者来讲, 读懂以下几方面内容, 就能够更好地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1 适用范围

《新三包规定》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机产品的生产、销售、修理活动的, 应当遵守本规定。

2 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的责任

《新三包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农机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承担三包责任, 换货或退货后, 属于生产者的责任的, 可以依法向生产者追偿;在三包有效期内, 因修理者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失的, 依照有关法律和代理修理合同承担责任。同时, 国家鼓励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农机用户合法权益的、严于《新三包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还特别强调销售者与农机用户另有约定的, 销售者的三包责任依照约定执行, 但约定不得免除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新三包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

3 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的新增义务

对于生产者来讲, 《新三包规定》增加了执行出厂检验制度, 获得生产许可证证书或认证, 与修理者签订代理修理合同等3项义务。对于销售者, 《新三包规定》增加了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使用说明书告知, 进行必要的操作、维护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 提供进口证明和检验证明, 以及在10个工作日内为农机用户补办三包凭证等5项义务。对于维修者而言, 《新三包规定》增加了与生产者或销售者订立代理修理合同, 执行零部件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以及完整、真实、清晰地填写修理记录等3项义务。另外, 《新三包规定》第32条对于生产者、销售者的告知义务作出的明确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未明确告知农机产品的适用范围而导致农机产品不能正常作业的, 农机用户在农机产品购机的第一个作业季开始30日内可以凭三包凭证和购机发票选择退货, 由销售者负责按照购机发票金额全价退款。

4 三包有效期的计算

农机产品的三包有效期 (包括整机三包有效期, 主要部件质量保证期, 易损件和其他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 , 自销售者开具购机发票之日起计算, 至规定的有效期满之日止。三包有效期内, 符合《新三包规定》更换主要部件的条件或换货条件的, 更换后的主要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或更换后的整机产品的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包有效期内, 销售者不履行三包义务的, 或者农机产品需要进行质量检验或鉴定的, 三包有效期自农机用户的请求之日起中止计算, 三包有效期按照中止的天数延长。

5 三包有效期内的退、换货

符合《新三包规定》换货、退货条件, 农机用户要求换货、退货的, 凭三包凭证、修理记录、购机发票更换、退货;因质量问题给农机用户造成损失的, 销售者应当依法赔偿相应的损失。三包有效期内, 送修的农机产品自送修之日起超过30个工作日未修好, 农机用户可以选择继续修理或换货。要求换货的, 销售者应当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机发票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三包有效期内, 农机产品因出现同一严重质量问题, 累计修理2次后仍出现同一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农机产品购机的第一个作业季开始30日内, 除因易损件外, 农机产品因一般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后, 又出现同一质量问题的, 农机用户可以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机发票, 选择更换相关的主要部件或系统, 由销售者负责免费更换。三包有效期内或农机产品购机的第一个作业季开始30日内, 农机产品按规定更换主要部件或系统后, 又出现相同质量问题, 农机用户可以选择换货, 由销售者负责免费更换;换货后仍然出现相同质量问题的, 农机用户可以选择退货, 由销售者负责免费退货。

6 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

三包有效期内, 属农机产品质量问题的, 由三包凭证上指定的修理者进行修理, 修理者一般应当自送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理工作, 并保证正常使用。送修的农机产品自送修之日起超过30个工作日未修好, 农机用户可以选择继续修理或换货。整机三包有效期内, 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播种机、插秧机等产品在农忙作业季节出现质量问题的, 在服务网点范围内, 属于整机或主要部件的, 修理者应当在接到报修后3日内予以排除;属于易损件或是其他零件质量问题的, 应当在接到报修后1日内予以排除。在服务网点范围外的, 农忙季节出现的故障修理由销售者与农机用户协商。

7 不予三包的规定

(1) 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能够证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承担三包责任:a.农机用户无法证明该农机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b.产品超出三包有效期的;

(2) 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能够证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对于所涉及部分, 不承担三包责任:a.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 造成损坏的;b.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拆卸, 而自行改装、拆卸改变机器性能或者造成损坏的;c.发生故障后, 农机用户自行处置不当造成对故障原因无法做出技术鉴定的;d.因非产品质量原因发生其他人为损坏的;e.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8 农机质量纠纷的处理途径

农机消费者 第2篇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根据国务院《意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部署和要求,我省农机系统坚持“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战略思想,把农机服务作为一个大的产业来谋划,为推动我省服务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山东农机服务业的发展说明,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努力培育农机服务市场,大力发展农机服务业,即可以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又能够吸纳和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还能够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农村消费,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一、农机服务业已成为一个吸纳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兴产业

近几年来,我省农机管理部门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策扶持、部门指导”的思路,坚持用现代工业的管理理念改革和创新农机服务组织,全省初步形成了以新型农机站、农机协会、农机作业公司、农机服务合作社为龙头,以农机大户为骨干,以农机户为主体的新的农机服务体系,推动了农机服务产业的发展,服务领域越来越广泛,服务内容越来越丰富,从农业田间作业、农产品运销到农机维修等,农机服务已渗透到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特别是以农机跨区作业为代表的农机服务方式,在加快农业生产进度,提高农机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引导农民实现了由买机自用向市场化经营的转变。目前,我省以田间作业、农业物流和维修为主的农机服务市场已初具规模,农机服务业已成为一个吸纳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兴产业。

农机服务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减轻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压力。2006年,我省农机从业人员已达671万人,占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的33.4%,从事农机田间作业服务、物流服务和维修服务的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和个体农机户达515.2万户,约占乡村农户数的1/4。据测算,在农忙高峰季节,山东省从事农机服务的人员可达1100多万人,占山东省乡村劳动力总数的四分之一强。据统计,农机服务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已达521亿元,户均资产1万元;全省农用拖拉机已达209万台,平均每10个农户拥有1台;全省2006年实现农机服务总产值350亿元、增加值222亿元。

随着农机服务业的发展,我省农作物耕地、播种、收获等机械化程度已超过了60%,主要粮食作物小麦的生产已基本实现了机械化,玉米机械化也有了突破性进展。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为农村劳动力的稳定转移创造了条件。我省外出打工农村劳动力有1000多万人,但在夏秋农忙季节,看到的不是务工农民返乡的“民工潮”,而是浩浩荡荡的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

二、发展农机服务业不仅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拉动农村消费,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央的重大决策。综观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发展历程,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均以农业机械化为前提,而农机服务,则是农业机械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实践证明,通过农机服务业的发展,可以推动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节本增效技术等一系列高新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和广泛应用,可以进一步提高农业的资源利用率,增强农业的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单位面积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节约能耗和改善生态环境。有关调查显示,我省农业机械化在农业增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为25%。农业机械化在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由于农机服务业的主要装备是各种农业机械,而农业机械的生产不仅直接与机械制造行业有关,而且与钢铁业、橡胶业、电器业、仪表业等若干行业有关,因此,农机服务业的发展不仅仅加快了农业现代化建设,而且也拉动了农村消费,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尽管我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已居全国前列,但与先进国家相比,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日本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联合收割机使用量为248.7台、韩国为49.4台,而我省只有1.6台。据测算,山东农业机械化目前的总体水平大体在70%左右,今后每增加1个百分点,大约需要净增15个亿的农业机械。到2020年我省率先实现现代化,农业机械化总体水平将达到90%,仅净增的农业机械就需要300个亿,平均每年净增21.4亿。加上每年需要更新的52个亿,我省平均每年需要新增农业机械近75个亿,再加上每年40-50亿的维修配件,整个山东每年的农业机械销售额可达120个亿左右,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很可观的大市场。据了解,我省主要农机产品大都在全国占据半壁江山,但中小型机械居多,而外省的农用拖拉机、谷物联合收获机等大型农业机械在我省占有很大的比重。如何首先满足本省农民对大型农业机械的需要,同时又积极发展省外乃至海外市场,有关方面应该认真加以研究。

三、发展农机服务业的制约因素

我省农机服务业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现阶段除土地经营规模小、农民收入不稳定、农民文化水平低等因素外,从山东省的实际情况看,今后一个时期制约农机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是农机产品品种少,科技含量低,农机装备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乏科技储备,农民所需要的机械和售后服务还不能得到满足。山东虽是农机生产大省,也具有一定的工业基础,但大多数仍停留在手工作坊式阶段,像福田这样的现代农机企业还数量太少。另外,山东农机制造工业缺少统一的发展规划和布局,据了解,仅潍坊市就有30多家小四轮拖拉机厂,仅兖州就有三家玉米联合收获机厂,这些企业在低层次上重复生产,恶性竞争,一直形不成较大的规模。

二是农机推广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安全保障体系、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基础薄弱,还制约着我省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我省农机新技术推广步履艰辛、农机安全缺乏管理措施和手段,农机作业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任务繁重、农机修理配件市场秩序还需要进一步的整顿规范。

三是基层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还比较薄弱,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比较低,市场化、社会化服务规模比较小,能力不强,效益不高,还制约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如何更好地配置农机资源,组织引导农机户进入市场和扩大经营规模,不断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机的共同利用和农民增收,是农机服务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四是农用柴油和原材料价格上涨,至使农机产品价格和作业成本大幅度提高,直接影响到农民使用农机的积极性。

四、建议

根据我省农机服务业现状和发展需求,建议出台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促进农机服务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支撑,进一步拉动农村消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1、加大农机服务业发展资金的支持力度。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农机服务业做为弱势产业,更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扶持。根据山东省农机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议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农机创新示范工程、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项目、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机服务业发展的导向作用,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

2、加大对农机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目前我省的农机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基础设施薄弱、设备落后,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农机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扶持农机新技术推广、农机教育培训、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农机修理配件市场秩序的监管等体系建设,依法保护农民和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建立农机合作组织扶持政策。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要从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对农机合作组织进行扶持,最大限度地把农机户组织起来走向市场,提高农机服务的社会化程度,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

4、对农机制造业和农机供销业的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根据现代企业发展的规律和市场原则,对山东农机制造业和农机供销企业进行统一的规划和布局,引导企业横向联合或重组,走现代化大生产的路子,增加山东农机产品种类,提高产品的档次和质量,加大农机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科技储备。

5、针对柴油涨价,对农机作业实行直接补贴。因为在农机作业价格主要取决于农机市场供求关系的情况下,柴油涨价的负担主要由农机户承担,因此,国家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机作业的燃油补贴,一方面要把补给种地农民改为直接补给农机户,谁作业补给谁。

农机消费者 第3篇

一、农机消费维权活动的主要内容及法律依据

农机消费维权活动贯穿于农机产品的生产、销售到应用全过程, 是指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维修和作业过程中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依法维护权益的行为。包括质量的投诉, 质量纠纷案件的受理、调解, 质量调查, 质量鉴定以及相关方面的咨询与解答等。主要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等。

二、农机消费“12315”快速维权机制的形成

1.“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建立

2008年11月, 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12315”为指挥中心, 吸纳了首批22个重要单位或企业的消费维权站, 联合建立并启动了“12315”消费维权网络, 并制订了工作职责。网络建成以后, 消费者只需拨打“12315”一个电话, “12315”指挥中心可直接受理, 或根据维权性质和行业类别进行职责分流。如农机消费者要投诉或咨询农机消费方面的问题, “12315”指挥中心可以直接受理, 也可将电话转接到农机消费维权站的投诉电话, 由农机消费维权站受理或答复。

2.“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优点

(1) 方便消费者拨打投诉电话。“12315”是全国统一的消费投诉电话, 经过多年的宣传与应用, 已是家喻户晓。而各行各业消费维权站尽管都公布了投诉热线电话, 但消费者不可能一一记住。“12315”与各消费维权站的投诉电话联动后, 消费者只记住“12315”一个电话即可, 大大地方便了消费者电话投诉。

(2) 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率。消费者投诉拨打“12315”已成惯例, 但消费者提出的涉及到专业性的问题, “12315”不可能都一一答复。通过“12315”消费维权网络, 就可以直接转接到相关联络站, 大大地提高了消费维权工作效率。

(3) 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12315”消费维权网络集消费咨询、消费者质询、投诉及举报等为一体, 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了对消费者投诉的推诿现象, 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3. 农机消费“12315”快速维权机制的形成

湖州市农机消费维权监督站被列入“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首批联络站后, 农机消费“12315”快速维权机制即形成。作为网络的组成部分, 为农民搭建了农机质量投诉、消费咨询和消费维权的便捷通道, 真正体现了农机管理部门“方便农民、服务农民”的宗旨。

三、存在的不足及应对措施

1. 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目前, 农机消费者及农机作业服务对象拨打“12315”进行消费咨询和投诉的不多, 有的农民还不知道通过“12315”进行维权。因此,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宣传力度, 努力使“12315”快速维权程序家喻户晓。

2. 加强农机消费维权机构建设

农机消费维权站是由农机管理部门组建的消保部门的延伸工作站, 机构尚不健全, 人员配备不足, 消费维权知识薄弱。农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消保部门的联系与合作, 加大机构建设力度, 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 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 逐步使农机消费维权与监督管理工作走上正规化、规范化道路。

3. 健全农机消费“12315”快速维权工作机制

农机消费者 第4篇

2008年4月15日,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发出川农机人[2008]17号文,同意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增挂“四川省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站”的牌子,要求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等职责。

1 投诉站按以下原则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

() 依法受理、调解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的原则。

(2) 投诉双方自愿接受调查、调解的原则。

(3)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进行调节的原则。农民投诉者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购买、使用的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与所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4) 公正、公平、合理处理投诉的原则。

() 无偿受理投诉的原则。

(6)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的原则。做到农机投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接待农民要诚恳热情,认真细致,遵守受理投诉的时间要求。

2 投诉受理范围:

(1)购买农机产品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民个人、农户、联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村集体组织。

(2)购买农机产品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场职工。

(3)购买农机产品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城市职工和其他人员。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的购销纠纷。

(2)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代表的投诉。

(3)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之外发生的质量纠纷。

(4)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5)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部门或基层消协已经受理或已经处理的。

(6)违反《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免责条款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 投诉时应出具的材料:

(1)投诉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及被投诉方名称或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准确信息。

(2)农业机械产品的名称、型号、价格、购买日期、维修日期、销售商、维修商,质量问题和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故障状况描述以及与被投诉方协商的情况等信息。

(3)有关证据。包括合同、发票、“三包”凭证、合格证等复印件。

(4)明确的投诉要求。

农忙季节或情况紧急时,投诉站可以详细记录投诉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反映的情况并与被投诉方联系进行调解,如双方能协商一致,达成和解,投诉者可以不再提供书面材料。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银沙西街19号

邮编:610031

投诉电话:028-87610683、87613473

传真:028-87607892

E-mail:scnjjd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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