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交易成本范文

2024-07-17

农业交易成本范文(精选8篇)

农业交易成本 第1篇

一、农业家庭经营的交易特性分析

1.农业家庭经营的不确定性分析

现实中, 农民在与利益各方进行交易时, 无论是产前、产中还是产后, 均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明显处于弱势地位。

(1) 产前交易的不确定性。

产前交易是指获取农业生产资料的交易。农业生产资料是指农药、种子、肥料等使农作物得以生长的投入要素。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的产前行为, 具有不确定性。大多数农户独立、分散地进行市场交易, 在价格谈判中必然会处于劣势地位。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强等特点, 因此产前的不确定性的后果甚至比产后的不确定性更为严重。

(2) 产中的不确定性——农业生产过程的不确定性。

现代农业管理, 仅仅靠农户的传统经验是远远不够的, 客观上要求农民掌握现代农作技术, 但目前所受的教育程度决定了他们难以掌握新技术, 或者新技术难以有效推广, 或者推广之后难以达到甚至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产中的不确定性, 使得提高农业效益十分艰难。

(3) 产后交易的不确定性。

随着农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专业化生产的发展, 农产品需要借助市场销售的比重占总产量的50%以上, 少数地区达到80%左右, 这意味着农民的命运几乎是由市场来决定的, 产后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加。众多个体农民在市场上的分散交易会形成巨大的社会交易成本, 这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 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民的市场竞争力。当农产品市场容量有限、农民缺乏有效组织的情况下, 常常造成农民间的无序竞争, 最终受损失的往往是农民。

2.农业家庭经营的交易条件分析

从人类聚居发展来看, 农村是自然经济条件下人类自发形成的传统社区形式, 难以共享能源、交通、通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的便利, 不具备共享技术、信息、市场的优势, 难以发挥集聚效应、规模效应。

(1) 市场主体发育程度低、组织化程度低。

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为完成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 要同时面对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分散的农户在这两个市场的交易中遭受双边垄断的夹击:农业生产要素市场某种程度上是卖方垄断市场, 而农产品供应市场则是买方垄断市场。他们在市场上分散采购、销售, 其市场地位难以与工商业资本相抗衡, [1]因此讨价还价能力低, 农民受要素市场、农产品市场上中间商的盘剥严重。

(2) 基础设施落后, 市场体系不健全。

在农村, 完善的有形市场体系还没有形成, 现有的消费品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规模小, 基础设施落后。交通运输设施的数量和质量, 直接决定着经济主体的要素购入和产品售出的便利程度, 决定着交易的时间耗费和其他费用。农村落后的基础设施, 农产品运输、市场开拓、谈判、签约与履约等交易费用大大增加, 造成农户交易成本大大高于其他主体。

二、农业家庭经营交易成本分析

1.交易成本的提出及相关观点

1937年, 科斯提出交易费用 (交易成本) 的概念, 来解释市场与企业间的互替关系, 认为企业与市场是两种不同但又可以相互替代的交易制度, 企业的存在将许多原属于市场的交易“内化”。企业通过内化市场交易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威廉姆森继承和发展了交易费用理论, 认为交易环境和人是决定交易费用的主要因素。其一, 交易环境主要指市场不确定性和潜在交易对手的小数目。市场不确定性对交易费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市场风险对合同条款要求越来越复杂, 合同条款的完善必然增加合同费用;交易中潜在对手的减少必然会增加交易搜索及等待成本, 增加交易的费用支出。其二, 人的因素主要指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特征。人的有限理性, 造成对环境判断有限, 对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不得不支付更多时间和精力。机会主义指人借助不正当手段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倾向, 双方都不敢轻信对方, 必然使交易复杂化, 增大交易费用。

2.农业家庭经营交易成本分析

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需支付各种成本, 除在农业生产中支付的物化成本和活劳动以外, 在市场中为获得有效的市场信息, 寻找交易对象并与之讨价还价等都需支付费用, 这些费用构成农户进行交易的交易成本。一般按交易顺序分为三类:

(1) 信息成本。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信息的不完全性, 农民若想在市场上出售自己的农产品或者购买到合适的生产资料, 必须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物质的和精神的) 去获取市场信息, 了解同类商品的价格、质量等状况, 并努力寻找潜在的买者和卖者、了解交易对手基本情况和信用状况等。

(2) 评估成本。由于市场信息的不真实显示及信息搜集的不完整性, 当农民获取一定量的市场信息后, 必然对其进行真伪辨别和可信度评价。

(3) 交涉成本。农民根据获得的相关信息, 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必然进行讨价还价所耗费的时间及精力等。上述交易成本是农民进入市场所无法回避的, 若以签订合同的形式成交, 则还包括合同签订成本以及事后监督合同执行的成本。

交易作为人类的经济行为, 必然要符合利益最大化的假设, 可将交易发生的逻辑表达为:交易盈余=交易利益-交易费用。若交易盈余>0, 交易发生;若交易盈余=0, 为交易发生的临界点;若交易盈余<0, 交易不发生。[2]交易盈余越多, 农民生产积极性越大, 反之积极性受阻。而交易盈余的大小既取决于交易利益, 也取决于交易费用, 降低交易费用可以增加交易盈余, 提高交易量和农民的收益。

三、农业家庭经营交易受损根源分析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 “小而散”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显, 家庭经营规模小, 风险承受能力低, 农户缺乏进入市场的能力, 无论生产还是经营均存在着盲目性, 市场风险加大。

1.组织化程度低, 生产盲目性大

由于分散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低, 在农业产前、产后的交易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只能是价格上的被动接受者, 缺乏讨价还价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交易受损严重。同时, 在市场体系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 分散经营的农户很难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 农民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跟风特点, 常常对市场供求结构的合理预期过于集中, 从而导致“集体错误”的谷贱伤农、果贱伤农现象。

2.农户独立分散, 交易中无法实现规模优势

农民作为市场主体, 为完成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 必须面对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由于经营规模小, 专业化程度低, 农户每次在购或销中都要履行搜寻、谈判、履约、监督实施等所必须的环节, 支付相应的费用。当购或销批量较小时, 单位产品的分摊成本便会十分高昂。同时, 小批量购销无法享受数量优势, 其市场地位均难以与工商业资本相抗衡, 谈判上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交易量少、交易主体分散使农户难以采取先进手段进行组织化、制度化的交易, 导致交易规模不经济。

3.搜寻鉴别信息困难, 容易受到机会主义危害

农村人口居住分散, 基础设施落后, 信息传递不便, 单个农户搜寻信息的成本高, 交易风险和不确定性大, 效率低。而“小而分散”的家庭经营又加剧了其封闭性, 农户对所获得的有限市场信息难以从整体上把握, 鉴别能力差, 难以作出理性的权衡, 难免造成生产或购销决策失误。尤其是当今条件下, 市场信息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 农民相对于交易对手而言, 信息渠道单一, 信息量少, 难免在交易环节蒙受损失。例如, 在购买农资时容易受到交易对手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侵害;而在农民出售农产品时, 交易对手往往利用信息优势, 压级压价购买成交, 甚至为了自身利益, 不惜采用欺骗手段, 造成农户的经济损失。

4.对交易对手依赖性强, 谈判地位低下

由于交易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等因素, 相对于较为集中、经济活动量大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者与供应者和大宗农产品购买者 (加工者) 而言, 显然缺乏市场谈判的经济力量, 农民难以取得公平的谈判地位。如果单就数量而言, 我国农户无论作为卖方还是买方, 相对于数量较少的交易对手而言, 其数量毋庸置疑均占绝对优势, 但由于组织化程度低, 导致对交易对手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尤其是在农产品销售环节, 由于农产品用途的专用性和时间上的不易存储, 致使在谈判控制价格方面, 农户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被迫成为价格的接受者。

四、合作组织降低交易成本的分析

上述各种因素, 必然增加农户经营的交易成本。农民只有组织起来, 发挥组织优势, 提高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和议价能力, 才能实现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1.农民利益政治上的代言人, 经济上的服务者

在直接关系着农民利益得失的制度设计、政策执行及反馈环节, 农民缺少“话语权”, 长期被排除在外。合作组织一方面可以代表农民的利益向政府反映农民的呼声, 影响其决策;另一方面作为非盈利性的经济合作组织, 在收取少量服务费以维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 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在农用生产资料供应、科技推广及产品销售等方面发挥作用3, 切实使农民利益得到保护, 从而达到提高产出效率, 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2.突破农业家庭经营组织边界, 实现规模经济

农民合作组织, 顺应了农业市场化进程中以市场为导向的分散、弱小的小农渴望联合起来, 以规避市场风险, 降低交易成本, 实现规模经济, 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利益。农民合作组织比单个农民主体实力增强, 其市场经验、交涉能力和谈判地位都远胜于单个农民, 而且获得的产品成本、性能、质量与价格等相关信息都远胜于单个农民。在合作组织中, 农户通过组织进入市场, 由零散购销变为集中购销, 有助于实现交易的有序化和交易的规模经济。交易批量增大有助于提高农户的谈判地位, 争取有利的交易条件, 例如购买中的质量保证、送货上门、售后服务和销售中的种种实惠等, 从而高效率地进行交易。

3.减少不确定性, 抵御市场风险

在农业市场化进程中, 合作组织可以为农户提供相对准确的市场信息, 使农民对市场行情有较为准确的认识, 进而根据市场供求状况来安排生产, 可以根据市场调查情况, 结合农户实际, 为农户制定生产计划, 并通过与农户签订合同以保证农业生产项目与规模符合市场需求, 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同时, 农民合作组织还可通过组织边界的扩张, 将那些交易费用较高的市场分工纳入组织内部分工, 变市场交易为组织内交易。例如, 合作组织可将化肥、种苗、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供应纳入自己的业务范围, 也可以从事产业化经营, 进行农产品的加工、销售等业务。合作组织使农民的交易被内化在合作组织中进行, 这样不仅可以节约交易费用, 而且可减少农民交易的不确定性, 增强其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4.减少交易次数, 降低交易成本

合作组织对信息的搜寻、处理和利用能力增强, 可减少信息搜寻次数, 提高信息搜寻效率, 节约信息搜寻费用;合作组织在获取一定的市场信息后, 必须进行真伪辨别和可信度评价, 剔除虚假信息, 防止因信息失真造成损失, 由合作组织高素质的统计和经营决策代替农户经营决策, 更容易从整体上把握市场的变化, 提高决策质量;合作组织进行市场交易时, 凭借其信息、组织和管理上的优势, 提高市场地位与谈判能力。合作组织集中交易, 减少交易的次数, 因而降低交易成本。

由农民合作组织参与交易可以大大减少交易次数, 优化交易关系。从理论上讲, 在存在农民合作组织参与交易的条件下, 农业家庭经营参与交易的次数由农业生产者数目与收购商、批发商、零售商等交易对手数目之和来表示;而在没有农民合作组织参与的情况下, 这个次数则要用农业生产者数目与收购商、批发商、零售商等交易对手数目之积来表示, 而减少社会交易次数则会使农业家庭经营交易成本显著减少。

参考文献

[1]苗小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成本——收益分析[J].经济经纬, 2005, (06) .

[2]杜红梅, 赵佳荣, 兰勇.交易效率与农产品竞争优势[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6, (04) .

小费,能降低交易成本 第2篇

普吉岛的旅游,以一种憨厚到原始的方式深深吸引着我。

一日上午,正悠然在海滩晒太阳,一位同胞扶老携幼找到了我。他引着一位长得颇有点像摩根·弗里曼的泰国老爷子走过来:“帮忙翻译一下吧,我要定去皮皮岛的一日游。”“摩根·弗里曼”趿着一双低价值拖鞋,手里一沓旅游线路宣传DM,除了笑容憨憨的,怎么看都是一副街头派广告的样子。他抽出一张皮皮岛一日游的广告单页,对着我说了一句:“sixteen(16)”;我看了一眼广告单,上面写着“成人:3200B(铢)”。

这里的人说到钱,通常会略去后面两个零——“16”就是指1600B(铢)。按照前一日我订购一日游的经验,真实价格确实就是这些中文宣传单上的价码“打对折”。你不用再试图讨价还价——普吉岛人的计算能力似乎普遍在小学低年级徘徊,我们所熟悉的“5个人一起去,能打多少折”之类的问题,在这里只能换到“摩根·弗里曼”们一脸茫然的笑容。

和每一个涉及银钱往来的普吉岛人一样,“摩根·弗里曼”随身携带计算器。他按出了“7200”(儿童半价)之后,继续用憨憨的笑容望向我们。这位同胞看向我:“付多少定金?”我笑了:“这个地方,至少在旅游的事儿上,没有定金这一说——当场付清。”最后,这位老兄从“摩根·弗里曼”手上接过了一张所谓的订单——没有公章,更没有拗口的合同条款,就是一页写着几点到酒店来接人参加哪款旅游产品的A4纸,一脸惊诧。

在前一日,我同样惊诧过:一个你完全陌生且不属于酒店、也拿不出任何证明的泰国老头,就凭一张广告单页和一纸没有公章简易到底的订单,收走几千铢甚至上万铢?如果次日被“放鸽子”,你根本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他!

偏偏,这就是普吉岛旅游的常态。你可以很简单地支付信任,也收回价值相当的旅游体验:凡是广告单页上注明的任何一点,包括提供饮用水或软饮、水果,都不会打半点折扣地提供给你,而且是在你需要的时候。你也不需要花时间去货比三家。比如普吉岛的出租车,全都没有计价器,大多就是拿张白纸写上“TAXI”贴在车窗上,但无论你是经由酒店叫车、商场服务处叫车还是街头拦车,价格都完全一样。

这种交易成本极低——无论是经济、时间还是精力——的运转方式,实在令习惯了斤斤计较的中国人放松进而着迷。我试图从泰国的旅游法规中寻找形成这种运转方式的奥妙,比如延伸到每一个旅游从业者的注册制,比如旅游保证金制度,比如由旅游局、商业注册厅、法制委员会、民众联络厅、警察厅长共同组成国家旅游委员会的机制。不过最终还是觉得,泰国的小费文化是个关键。

泰国人对小费的态度,迥异于国内导游的形容,更像是一种评价服务的表达方式。记得在骑大象的项目中,笔者注意到,驭者一旦得到100B(铢)的小费,都会下意识地带着几分得意地向同伴展示。这种“得意”常常是良好旅游体验的基础:比如,他会体贴地递给你一把遮阳伞,免去烈日暴晒之苦;比如,他会随手用草编成花环,送给坐在象背上的女孩们。

一位皮皮岛游线的导游在全团10余组散客都给出100B(铢)的小费之后,用一句简单的话说出了小费的奥妙:“你们高兴了,我们就高兴。”

笔者画蛇添足地提炼小费之所以能降低交易成本的原因:当服务可以被剥离实体产品而生成价格,而且是基于购买者主观满意度的价格,服务的提供者就会自然形成预期——让顾客满意,我们就能有更多的收入。也就是说,当服务可售卖成为共识但定价权在消费者手中之时,交易成本会下降。

农业交易成本 第3篇

1 我国农业产业化流通组织模式的交易成本分析

从建国以来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就一直采用国有商业部门垄断的市场结构,并由此形成了农产品交易中的行政动员成本、组织管理成本等一系列非市场化的交易成本,导致高昂交易成本的因素有如下几个方面:农业流通部门的垄断性;农产品除垄断价格以外的价格风险;市场结构的不完善性;运输的高成本和小农经营的低成本之间的矛盾。在农村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开启以来,摆在我国广大农户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如何通过一定制度创新来降低过高的交易成本。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推进,目前农业产业化的实践中流通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概括起来主要由以下几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户;专业批发市场+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等。然而无论是那种组织形式,大都是具有实力的专业化组织或公司与农户之间缔结合约而形成的“紧密型”或“半紧密型”的制度安排形式。组织形式和经济类型虽然多种多样,但就实质内容而言却有共同之处:它们都是在专业化组织和农户之间缔结合约,一般按照合约的松紧程度,即按照纵向一体化的深入程度可以划分为:纯市场交易、短(中)期合约联合体或长期合约联合体。

据有关调查显示[1],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签订了购销合同的农户,仅占调查总数的 2.3%。其中履行合同的占 53.5%。可见,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农户仅占1%强。而且,在已签订合同中,占调查总数 17.3%的合约对产品的种类和数量无规定,17.2%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无规定,30.1%对产品的价格无规定,31.9%对交货时间无规定,34.9%对结算方式无规定,40.7%对违约处理办法无规定。未能履行合同的占签订合约总数的 46.5%,因市场价低于合同价而使对方不愿收购的占 21.6%,因市场价高于合同价农民不愿出售的占 45.9%,因减产无法兑现合同的占 28.4%。由于合约化程度低,在农产品交易中普遍存在着如强买强卖、掺假、以次充好、偷税漏税、短斤少两、哄抬价格等机会主义行为。合约的缔结程度低和合约的无效性严重地阻碍了目前“公司+农户”形式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这是因为农户与公司缔结合约的过程中农户面临巨大的交易成本,从而导致了低合约化的结果,具体来说,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交易成本:

一是农户为了与公司签订合约前的信息收集和谈判成本,具体来说包括信息费用成本、谈判费用和合约费用。信息费用即公司与农户之间双方寻找对方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搜寻有关价格分布、产品质量和劳动投入的信息,寻找潜在的买者或卖者,了解他们的行为所处的环境。谈判费用即双方在起草、讨论、确定交易合同,从而达成交易所发生的费用。由于大多数农户文化程度低,在农产品市场不健全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其信息费用和谈判费用可能是相当大的(或者说在农户与公司签订合约前农户将处于绝对弱势状态)。合同费用是指围绕合同而花费的有关手续费用,如法律咨询、公证、审查和注册发生的费用,以及交易税金,相对来说数量较小。

二是签订合约后监督执行和抵抗市场风险的成本。包括实行合约的费用、监督合约运行的费用以及违约后的仲裁费用。农户因其组织化程度低、非专业化和小规模的特点,决定了其市场风险的承受能力相当的弱小,并且不可能具备谈判能力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理论上来讲只能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但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一旦当市场价格发生或其它情况发生变化,会很容易造成农户的违约行为。正是由于目前我国第三方(即法院等仲裁机构)对农业违约的仲裁体系仍不完善,这种农业产业化的主要组织模式“订单农业”的产生就存在内在的缺陷,由于市场法规和制度建设的不完善,违约得不到有力的惩罚使得合约的执行度大大降低。

再加上由于农产品本身所具有的需求弹性下降和市场风险较大的这种特征,小规模的农户同构竞争和政府垄断性的农资供应部门和流通部门的中间盘剥,极大地抬高了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的风险和交易成本。农户迫切要求加入一种能够规避市场风险和带来收入稳定增加的合作组织,用组织成本来实现对交易成本的有效替代。

2 建立农村流通合作组织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

首先,建立农产品市场流通合作组织有利于降低交易次数,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大范围内的农户和公司签订的“订单农业”并没有真正得以实现,绝大多数农户仍然是直接在农产品市场上和农资市场上完成直接或间接的交易活动。建立一个关于交易次数的一个简单模型:

假设:

1)某地区有N个农户;

2)所有农户都要到当地的M个市场去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和销售农产品一次;

3)交易次数函数F(N,M)由以上两个因素决定,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则农户与市场之间的交易次数为F(N,M)=N*M

如果在当地农户与市场之间建立起来的一个合作流通组织,比如说供销合作社,则N个农户只要一开始与该合作社完成都N次交易,供销合作社再与这M个市场进行M次交易。

则F(N,M)=N+M

这样当(M*N)/(N+M)>1时,交易次数便大大地被节省了,该组织便是有效率的,而且如果市场越大,农户越多这样的合作组织便会是越节省交易次数、越有效率的。

其次,农村流通合作组织的建立有利于双方交易信息的完全和对称,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一方面由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为一个强势的主体进入市场时,在与公司、龙头企业谈判时势必可以改变因小农户过于分散化而带来的弱势局面,随着合作组织规模的扩大,就可以利于合作的优势获取更多的市场信息,甚至聘请专家进行指导,协调交易中的不平等,减少交易中的不定性,有效地抵御各方面对农户利益不合理的侵犯,形成一种农户利益自我保护机制。另一方面,在买方市场条件下,消费者或者公司对农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例如疏菜水果等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了抗生素、激素;肉类农产品是否安全等已成为农产品市场买方关心的重点。农村合作组织作为农民自己的组织,相对于其它市场组织而言可以获得更加完全的产品质量信息。同时还可以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质量标准、通过合作组织注册的商标、质量认证向买方传递产品质量信息,从而合约产品质量检验成本。

再就是农村流通合作组织有利于提农户在交易谈判中的地位,增加谈判的法码。合作组织集合了全体社员的利益,而且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有了相应的法律制度上的保护;规模的壮大使得其有了与公司之间的讨价还价的能力,同时专业的经营人士使得其能运用谈判技巧。这都会使得农户在与公司之间间接的交易谈判中享受平等的待遇,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发生在单个农户和公司之间的交易谈判成本,同时也有效地规避了单个农户可能因为不合理的交易合同所带来的风险。

3 农民流通合作组织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流通合作组织作为一种农产品流通市场的中介组织,毫无疑问会有效地减少目前农产品交易模式下的大量交易费用,但是由于农户自身的特点使得其经济行为过于短期化,再加上农村流通合作组织是按照农民自主合作原则建立起来的,有时候会使得合作组织管理运作出现困难,导致该组织运行上可能存在着较大的内部交易成本,变得效率低下。根据交易成本经济学原理,农村流通合作组织的自身组织成本通常可以看成以下两大部分:一是有着共同目标利益的农户之间,在寻求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另一部分是已建立起来的合作组织在日常管理运行上存在着成本。但作为与合作组织有着同样外部交易成本内部化功能的一般性企业,同样也不可必免地存在着内部交易成本,但企业之所以产生和继续存在,是因为在大部分企业内部交易的成本比该交易行为的外部完成要小的多,当两者达到相等时,企业的组织规模达最大边界。同理,作为一种可以有效降低社会交易成本的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在我国目前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上还有着巨大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其发展规模将会由交易的外部成本和内部成本的对比来加以界定。

但是农村流通合作组织作为一种中介组织,与盈利性的企业又有着其本质上的不同。企业的目的是追求利润和效率,而合作组织首先是要使社员摆脱经济和社会困境,在更多情况下是追求社员范围内的公平,保护和增进社员利益。主要的是作用是为农民提供一个公平的交易环境,而社会公平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政府就应该在供给方面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在农村合作流通组织发展的初期政府承担一定内部成本,以促进其发展是必需的,同时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当前,我国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建设实际情况还比较滞后,存在着不少的困难。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向市场的转轨,原有的农村流通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已经难以适应现行的市场模式,思想关念的落后、管理体制的不顺畅、再加上大量的历史包袱使不少供销合作社连年亏损、步履维艰。面对这些困难,政府应该在政策上将农村合作流通组织与营利企业区别对待,针对目前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发展面临的困难给予特殊支持,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扶持:

1)加强合作经济组织法制建设,塑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近年来,我国陆续制定和完善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私营企业法,唯独没有一部合作组织的法律。纵观世界各国农村合作社的发展,给合作组织立法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建立起完备的合作社法律,合作组织才能健康的发展。尽管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刘少奇主持下曾经形成了合作社法大纲,但终归没有实现。目前全国人大正在抓紧起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这将是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的实施将有助于确立其合法的主体地位,便于合法融资和保障其他各项利益,势必将会促进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

2)政府应加强对合作组织的财政资金支持。资金不足是制约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巨大难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来源有入会费和入社股金、各级组织的支持性捐助以及银行贷款。由于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滞后,会费只能是象征性地收取,不可能很高;而合作经济组织对会员提供的是无偿服务,所以盈利能力也较弱;政府或其他组织的支持性款项一般是一次性的,数量不大;商业贷款一方面是贷款利率高,另一方面需要担保,协会或合作社目前在我国不是独立的法人,银行不愿意贷款;农村的信用合作社应该发挥较大作用,但它已经演变成为纯粹的商业性金融机构。所有这些因素导致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缺乏,发展步履艰难。政府当前应着重在两个方面给予资金支持:一是以支持农村合作组织用信贷来发展自己,最好的办法是建立真正意义合作金融制度,大力发展信贷合作组织,专门支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二是在其他非经营性费用上,包括人员的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开支,可以在专款专用的前提下,由财政资金直接支持。

3)加大供销合作社改革力度,完善现有的农村流通合作组织体系建设。重点要确保农民的主体地位,使农民成为农村流通合作组织的真正主人,这样才能把广大农民吸收到合作组织中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参与合作组织的建设。这就意味着政府除了在资金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业务上进行指导以外,不能直接干预其管理运作。

综上所述,正是因为农村流通合作组织作为一种非盈利性组织能够将分散化的农户组织起来,降低巨大的外部交易费用,促进农产品流通市场上的顺畅,从而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所以政府应该以大力改革现有的农村流通合作组织、积极建设新型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在政策上、资金上和业务指导上等各方面予以大力扶持。

参考文献

[1]罗必良,等.农产品流通:布吉模式及其启示[J].特区经济,2001(5):51-54.

[2]帅传敏,等.规模经营——世纪初中国农业的现实选择[J].经济问题探索,2002(7).

[3]张晓山,等.联结农户与市场——中国农民中介组织研究[M].北京:中国社科院出版社,2002.

物流成本与交易费用 第4篇

……上午10点左右,记者乘坐一辆运送建筑材料的面包车经过济南市零点立交桥,被交通局稽查人员截住了。因为人货混装,他们需要接受3~10万元罚款,可是,司机小刘这一趟运输的货物价值才值100元,这辆面包车不过值两万元。

……路难行、车难停,是采访中所有司机面临的困境,通行证成了紧俏资源,但是没有门路也根本办不了。货车司机告诉记者,按规定通行证每三个月换一次,但是基本上办不下来。去年他办货运通行证托了关系,每个季度要花费1000多元。今年的行情又涨了将近1000元,算下来一年仅通行证就要花将近一万块钱,还不包括托人情的开销。

……每一辆上路的车都知道超载超限不对,而且他们也知道上路之后面临的遭遇就是被罚款,但依然要上路,为什么还会这样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协会的副会长崔忠付解释说,目前我国物流企业的运行成本太高,特别是公路运输,油品的价格持续上涨,占到成本的40%,各种过桥过路费占到30%,如果不超载,企业基本上就没钱可赚。问题是,你罚钱他就更超载,因为他要把罚款赚回来,于是越罚越超,越超越罚,形成恶性循环。长春一家整车运输的企业,一年交纳罚款达到7600万,上海的一家企业则达到4800万。很多企业,罚款已经成为其固定成本。

我国对物流运输设限围堵,而很多同样面临交通拥堵困扰的国家和地区,对货车进城采取的管理措施就大不一样。如东京,虽然对私车控制也很严,但对物流配送的货车却大开绿灯。不少大型商业区的规划也从建设之初就考虑了方便货物流通的因素。货运车作为城市的公共交通,和公交车一样享受财政补贴。所有配送车辆,特别是市民生活必需品,可以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而在我们的一些大城市,物流货车在进入市区时却总是遭遇重重阻碍,过路、过桥费如路匪敲诈勒索般的不讲道理,重复征收税费的现象比比皆是。按相关数据,一些物流企业重复征税的比例高达50%,一些路桥收费看上去更像是新生暴利行业。

种种怪现象使我想起了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问题。交易费用是人与人之间交易所必须支付的费用,比如,搜寻对象和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的费用、交易中发生和解决纠纷的费用等,它是每个人在作出选择时回避不开的因素—在价格机制起作用的情况下,交易费用一般体现在价格中,例如,居民区里也有杂货店,而且价格一般要高于市中心里的大超市,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有交易费用的存在。在分工和专业化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中,一个人生活所必需的产品和服务,绝大多数都要通过与被人打交道(交易)来获得。人与人之间办事效率高,社会的交易费用就低,反之,交易费用就高,同时社会运行的成本就越高。如果交易费用过高,人们会选择减少交易的次数,或不再进行交易,这就是对市场机制的破坏了。

长期以来,由于我们一直没能建立起一种能够约制各种不法行为的制度,使得我国成为一个交易费用很高的国家。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为买到紧缺商品而“走后门”,为得到国家干部或正式职工的名额而到处拉关系、托人情;在价格双轨制条件下,为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一纸批文或印章而送礼、行贿;在权力可以支配市场行为的怪异体制下,本来十分正常的生产、交易行为却不断受到敲诈勒索。这一切,就构成了我们这个社会运作的巨大的、难以消减的成本。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交易成本分析 第5篇

一、交易成本定义

一直以来,关于交易成本的定义,学术上讨论比较多。更多的研究从市场摩擦展开的,有许多论文文献对市场摩擦进行了讨论,认为交易成本阻碍了或者至少影响了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并且是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所不能解释的。Hicks(1935)认为,需要给“市场摩擦”更精确的定义,并从交易成本角度对“市场摩擦”进行解释。尽管Coase(1937)认为厂商的存在价值,就是由于厂商的组织形式使得交易更为有效率也更为经济,但是他没有提到“交易成本”这个概念。交易成本这个概念在货币和金融市场中使用得比较多。在20世纪70年代,随着产业组织理论的兴起,经济领域开始讨论交易成本问题,早期的产业组织理论主要是研究市场失灵和“市场摩擦”问题。经济学领域关注交易成本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交易成本会引起市场失灵,从而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二是交易成本会影响产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形式(Solomon,1999)。

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来说,由于遵约参与者相对较少、交易的品种比较专业,所以导致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相对不够活跃,总体交易成本比较高,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交易成本的研究就非常有意义。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来说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寻找对手和信息成本、讨价还价和决策成本以及监管执行成本。第一部分,也就是寻找对手和信息成本是比较明显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一个新的碳减排措施,其建立是基于一系列的法律文件,尤其是在《京都议定书》之后才正式确认为碳减排的主要措施之一,并且各个国家和地区由于经济条件和地理资源禀赋的不同,采取的碳排放权交易规则差异也较大。作为新的减排措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各项制度还需要逐步完善,比如欧盟采取了三个阶段来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这些规则的修改直接影响碳排放权的供求关系,并且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碳排放权交易价格,所以对于遵约参与厂商来说,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信息搜集工作就非常重要,这些工作更多的是由中介咨询机构来提供。由于碳排放权供给方和需求方往往是跨行业的,所以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更有利于寻找交易对手。第二部分,讨价还价和决策成本也非常重要,为了使得交易能够达成,双方需要支付必要的管理费用以及支付给中介一定的费用。第三部分,监管和执行成本主要是监管机构来承担的,为了维持正常的市场秩序,对于碳排放的额度确认以及后续的违规监管和处罚,形成准确而真实的碳排放权供给和需求,这一部分也非常重要。

二、交易成本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影响

关于交易成本对产业内部的组织结构的影响。Hanemann(2009)发现,交易成本的不同结构会对参与碳排放不同规模的经济体影响是不同的,规模较大的厂商具有一定的规模效益。如果环境监管所带来的交易成本是非线性的,那么边界条件的改变会使得以成本最小化为目标的厂商面临不同的最优决策,结果会使得规模较大的厂商更为有利,从而促进行业的兼并重组,市场的集中度得以提高,有可能减弱市场的竞争性。论文用计量方法分析了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EU ETS)监管下的德国厂商的交易成本情况。通过最小二乘法和非线性估计方法对碳排放交易成本的估计,论文认为交易成本是碳排放量和碳排放交易量的非线性函数。这也就意味着,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存在碳交易的规模效益。对于二氧化碳年排放100万吨以上的厂商交易成本是下降的,二氧化碳年排放100万吨以下的厂商交易成本是上升的。基于数据的分析,德国受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监管的厂商,每年交易成本总额约为870万欧元。实证进一步显示对于年排放100万吨以下的厂商更有动机去减少碳排放量。虽然这一扭曲结果会带来社会福利的损失以及经济效率的降低,但对于整个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的减排效果影响较小。

关于交易成本会引起市场失灵,从而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极端情况下由于管理成本以及其他交易成本太高以至于抵消了交易所获得的收益,从而使得Fox River水污染排放交易计划失败。Stavins(1995)首先给出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交易成本基本模型,首先,给出了交易成本曲线和边际污染控制曲线,通过分析认为交易成本会减少可交易区间,也就是说当交易收益小于交易成本,那么遵约参与者就不会到市场上进行交易了;其次,论文给出了交易成本在碳排放权供给和需求方的分摊情况,认为无论哪方在名义上给付交易费用,实际上的交易成本的分摊主要受碳排放权供给方和需求方的污染控制成本函数的弹性所决定的,具体而言交易成本更多的是由边际污染控制成本较高的一方承担;最后,论文分析了不同的交易成本结构下,遵约参与者碳技术减排数量与初始碳排放权分配额度之间的关系,认为如果交易成本函数是线性的情况下,遵约参与者碳技术减排数量与初始碳排放权分配额度无关,如果交易成本函数是凸函数的情况下,遵约参与者碳技术减排数量与初始碳排放权分配额度负相关,如果交易成本函数是凹函数的情况下,遵约参与者碳技术减排数量与初始碳排放权分配额度正相关。但是,论文没有考虑产品生产数量与初始碳排放权分配额度之间的关系。本文就是在Stavins(1995)的基础上,把产品市场纳入到模型中进行分析。Ofei-Mensah和Bennett(2013)研究了在澳大利亚交通运输和能源部门中开展的三个碳交易计划的交易成本估计问题。这三个碳交易计划分别是:燃料强制标示计划,自愿燃料效率提升计划和假想的市场型计划。资料主要通过调查访谈和其他二手数据等方法获取。第一,本文发现市场型计划碳减排交易成本要高于其他两个计划,交易成本约为7.2美元/吨。也就是说,交易成本成为碳减排的主要障碍。第二,各碳减排计划交易成本组成部分比例的不同主要是由各计划自身特征造成的。因为自愿燃料效率提升计划是自愿加入的,所以其执法成本较低。较低执法成本增加了对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投入到这碳减排计划实施的疑虑。也就是说,是否有足够资源用来碳减排。对于市场型计划而言,碳市场交易过程产生的费用是主要费用。第三,论文认为对于燃料强制标示计划和市场型计划而言,交易成本非常高以至于对碳减排计划的实施效果具有实质性影响。总之,交易成本会影响政策市场失灵。在选择碳减排政策时考虑交易成本,有助于对政策工具进行初步筛选,有助于提高政策设计和实施,以及政策的评价。尽管如此,但是对于交易成本的关注还是太少。一般研究认为,市场型碳减排计划(碳交易和碳税)比非市场型碳减排计划效率要高,但是本文发现,考虑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交易成本等因素,市场型的碳减排计划未必优于非市场型的。所以,交易成本对于政策选择具有一定的作用。

三、交易成本模型建立

这里我们首先假设存在N个厂商生产同质的产品,产品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并且,这N个厂商都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遵约参与者,这时这些厂商就需要考虑碳排放成本。于是这些厂商的利润函数为:

其中,z表示产品产量,r表示产品价格,C(z)表示产品生产成本函数,并且Cz>0,Czz>0。假设u=θz为遵约厂商在不受排放约束情况下的碳排放量,θ为碳排放强度,也就是单位产品产量对应的碳排放量,q为通过技术手段减少排放的碳排放量(污染处理量),a为监管机构免费发放的碳排放权量,x=θz-a-q为在二级市场交易的碳排放权交易量,当x>0表示卖出碳排放权,当x<0表示买入碳排放权。B(q)表示污染减排带来的处理成本函数,并且Bq>0,Bqq>0。从这个利润表达式可以看出,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并不会影响到产品产量z,产品产量实际上是产品价格、碳排放权交易价格以及碳排放强度的函数,也即z=z(r,p,θ)。

但是如果把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交易成本考虑进来,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就会影响到最优的产品产量。用t表示厂商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净交易量,表示为厂商碳排放水平减去初始碳排放权额度的绝对值:

其中,υ=θz-q表示厂商碳排放水平。那么在此基础上,我们定义交易费用函数T(t)为,并且Tt>0。由于遵约厂商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需要缴纳一定的固定费用,比如说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所需的管理费用、注册费用等,所以T(t)应该是永远大于零的。当这些固定费用太大时,会使得一些厂商没有动力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所以此模型假设固定费用足够小以至于只考虑变动费用则可。这时,遵约厂商的利润函数可表达为:

不失一般化,这里我们假设其中一个遵约厂商是碳排放权净买入者(υ>a),以此我们分析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对遵约厂商利润以及产品产量的影响。遵约厂商的目标函数就是最大化其利润,那么目标函数的一阶条件有:

从这里可以看出,一阶条件表示产品价格r等于边际成本(Cz+pθ+θTt),也可以说是边际收入(r-pθ-θTt)等于边际产品成本(Cz)。对于交易所来说,不会把交易费用提高到遵约厂商亏损的程度,由于Cz>0,所以要求r-pθ-θTt>0。并且,我们假设遵约厂商技术碳减排量必须大于0。综上,对技术碳减排量求偏导,我们有:

如果遵约厂商技术碳减排量大于0,那么遵约厂商的产品产出量和技术碳减排量都是产品价格、碳排放权交易价格、碳排放强度以及碳排放权初始分配额度的函数,z=z(r,p,θ,a)和a=a(r,p,θ,a)。为了进一步分析碳排放权初始分配额度对产品产量和技术碳减排量的影响,我们对一阶条件进行全微分,整理可以得到:

|H|表示海塞矩阵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产品产量的变动和技术碳减排量的变动依赖于Ttt的符号。当Ttt=0时,dz/da=0并且dq/da=0,这时碳排放权初始分配额度对产品产量和技术碳减排量没有影响,这个与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形结果是一致的。当Ttt>0时,dz/da>0并且dq/da<0,也就是说当交易成本是碳排放权交易量的增函数时,当遵约厂商的免费发放的初始碳排放权额度增加时,产品产量会增加,相应的无约束的碳排放量增加,并且技术碳减排量减少,从而使得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遵约厂商的减排约束减弱。当Ttt<0时,dz/da<0并且dq/da>0,也是说当交易成本是碳排放权交易量的减函数时,当遵约厂商的免费发放的初始碳排放权额度增加时,产品产量会减少,相应的无约束的碳排放量减少,并且技术碳减排量增加,从而使得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遵约厂商的减排约束加强。并且也可以看出,考虑交易成本后的产品产出水平以及碳排放水平和市场有效下的产出水平以及碳排放水平是不一致的,也就是说考虑交易成本后,市场不再有效。同时我们也发现,对于遵约厂商为碳排放权净买入者,上面的结论也同样成立。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总之,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边际治理成本与排放权的市场价格不会直接相等,就有可能形成一个新的成本效率均衡点,此时,排放权的初始分配是决定治理效率的重要因素。如果边际交易成本不变,则同不存在交易成本时一样,排放权的初始分配不会影响每个厂商的治理责任和总治理成本;但当边际交易成本增加时,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影响厂商的治理责任和总治理成本:某个厂商的排放权初始分配量增加,则其污染治理责任减少,导致总治理成本偏离有效均衡时的成本,社会福利下降;相反,当边际交易成本减少时,初始分配的偏离导致交易结果更接近有效均衡时的结果。交易成本的存在使得厂商的边际治理成本与排放权的市场价格不相等,影响了排放权交易的效率,导致实际发生的排放权交易数量大大低于理论数值。通常,交易成本的过高主要是由于减排技术问题以及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制度不合理两大因素导致。交易成本会增加厂商减排的总成本,从而减少了排放权交易的可能性。

通常,交易成本的过高主要是由于减排技术问题以及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制度不合理两大因素导致的,所以我们给出如下政策建议:首先,应该采取更多的措施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在场内进行做市交易,提高市场流动性,减少交易摩擦成本。其次,鼓励场外场内标准合约的推广,促进碳排放权合约的标准化。最后,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市场的投机行为要建立明确的法律界限,鼓励流动性的同时,也要防止过度泡沫化和市场系统性风险的产生。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较少交易成本,促进碳排放权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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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Daniel H.Rosen and Thilo Hanemann.China’s Changing Outbound Foreign Direct In Vestment Profile:Drivers and Policy Implications[C]//PetersoninstituteforInternationalEconomics,2009.

[6]Stavins,R.Transactions Costs and Tradable Permits[J].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d Policy,1995,(29):133-148.

[7]Albert Ofei-Mensah,Jeff Bennett.Transaction costs of alternative greenhouse gas policies in the Australian transport energy sector[J].Ecological Economics,2013:214-221.

农业交易成本 第6篇

碳排放权交易(即碳交易)是为了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排放所采取的市场机制。然而碳交易市场面临很多不确定性因素,例如,许可权交易价格、政策、交易成本和管理者决策的不确定性。

在交易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交易成本也存在差异。

第一,在进入污染排放权交易市场前,企业必须了解市场规则,并决定怎样调整生产以达到最优生产,决定是否进行排放权交易。一旦获得交易市场和决策的信息,企业就会寻找交易伙伴并开始议价。因此企业进行排放权交易的交易成本包括市场调查、信息搜寻、议价和决策成本,和完成交易的结算费用。但是随着市场的逐渐成熟和参与者所获得经验的经验越来越多,这些成本会逐渐下降(Kerr和Mare995;Gangadharan2000)。因此,管理者就要在市场中施行不同的规则来影响总的交易成本。

第二,低碳技术的不确定性也影响碳交易成本。低碳技术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能源、二氧化碳的捕获和储存(CCS)等高新技术,它们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但目前的低碳技术处于研发阶段,尚未成熟,发展的不确定性较高。

第三,在某些市场上调节排放量的空间布局也导致了交易的高成本。

一、文献综述

现如今存在大量关于碳排排放权市场上交易成本的重要性的研究但是比较系统的试验证明却很匮乏(Kerrand Mare1995;Gangadharan2000)。Foster和Hahn(1995)通过洛杉矶地区的交易数据发现薄污染物更有可能进行内部或者作为多重污染集群的一个部分或者通过一个中介来进行交易,也就是说企业更倾向于在他们的组织内部的不同部门之间进行交易来避免较高的调研及讨价还价的交易成本。Gangadharan(2000)曾提出将代理搜索和信息性的交易成本作为变量变量来解释为什么大量的企业最初不在这个项目中进行交易,Kerrand Mare(1995)也认为交易成本的影响在项目开始的几年里会比较明显,而随着市场的逐渐成熟这些影响会逐步减弱。

Stavins(1995)曾提出排放权的初始禀赋的理论,认为理论上交易成本同时也受排放权的初始禀赋的影响。Cramton和Kerr(1999)也提出政策对于排放权交易的关注往往集中于初始禀赋机制,以及通过实力强大的工业集团来证明不同的禀赋的影响。

Timothy N.Cason和Lata Gangadharan(2003)通过双拍卖市场的试验对交易成本对碳排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影响以及当初始禀赋不同时交易成本对产出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从而发现积极的交易成本会引起价格脱离零交易成本基线,这与Stavins(1995)的研究结果相吻合。

已有大量的研究证明了排放权交易市场上交易成本的重要性,但是系统性的论证并不多。本文运用实验经济学系统的分析交易成本的不确定性,为我国碳交易市场的良好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二、实验设计

运用实验经济学分析交易成本的不确定性,交易成本是怎样通过交易权分配来影响碳交易成本的。并利用实验的双重拍卖市场理论来检验交易成本对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影响。用Stavins(1995)在交易成本模型中的正规假设得到结果,其中用到了市场价格,交易量,和交易的最终减排成本。

假设在一个竞争的排放许可证市场上,企业i成本最小化问题用下列方程表示:

其中,ri表示减排量,ui表示不受约束的排放量,q0i表示初始分配额度,ti表示许可证交易量(因此,ti=|ui-ri-q0i|),p表示许可权价格,ci(ri)为污染治理成本函数,T(ti)为交易成本函数。

市场均衡中的所有企业以成本最小化和许可权价格p的调整达到市场的供需相等。因此,企业间的边际控制成本总和等于边际交易成本。在只有两个企业的模型中,记企业1 为卖方,企业2 为买方,则平衡条件如下:

只要边际交易成本大于零(T'(t1)>0),交易成本就会破坏买卖双方的边际减排成本的平衡(分别是c'1(r1) 和c'2(r2))。因此,均衡就不再使总控制成本最低。卖方的边际控制成本低于买方的边际控制成本,卖方的交易量与减排额r1就低于零交易成本的基线。

我们要验证在交易成本存在的情况下,q01初始配额的改变对平衡结果的影响。分别对r1和r2微分,如果T"(t1)=0,且,意味着当边际交易成本不变时,许可权的初始配额对平衡没有影响。因此,由不变的交易成本得出的结果和交易成本为零的结果相似。另一方面,如果边际交易成本降低,初始分配就会影响平衡结果。从成本效益的分配中变化的初始配额的改变会导致竞争的平衡接近于零交易成本的结果。

如上所述,如果代理商提供大量订购的折扣,则边际交易成本就会降低,如果交易成本大部分按交易次数而不是交易的单位数来算,或者如果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信息并降低信息搜索成本,由于每增加一单位额外交易的交易成本下降,所以在进行额外交易时企业会从规模经济中获益。不确定的初始配额要求企业进行更多的交易。这样,从一个比较合算的初始配额变为成本效益少的初始配额导致了交易量的增加,边际交易成本也因此降低。也就是说,如果不确定的初始配额使交易量增加和边际交易成本降低,那么买卖双方的边际控制成本就会变小。

总结

正如Stavins(1995)模型显示,管理者必须做出初始许可权分配决策,并且这些决策能够影响最终分配均衡的成本效益。没有交易成本,初始分配不能影响最终分配,这可能是经济学家们较少关注初始分配政治问题的原因。本实验的结果大部分来自Stavins(1995)的许可权市场交易成本模型。即交易成本破坏了买卖双方排污控制的交易成本,这就引起了价格和最终分配偏离零交易成本的竞争性均衡。在不变的边际交易成本下,不管许可权初始分配的准确性与否,这个离差是相当大的。相反,当边际交易成本下降时,这个离差就会变得小一点。这是因为许可权配额越不明确,越需要更多的交易量来达到成本效益分配,这就导致了当边际交易成本下降时边际交易成本更低。

这些研究成果的政策含义取决于许可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成本是真正的资源成本,还是由于中间商的存在而产生的成本。为了最小化这些成本,管理者必须掌握精确的初始许可权分配额度。集会或者是拍卖可以使初始配额的数量更精确。虽然政府出资的拍卖会降低交易成本,为了降低企业间的将交易成本,以成本效益的方法来分配许可权。因此,我们的实验结果重申了Stavins的理论,当施行可交易的许可权项目的时候,管理者需要认真考虑市场规则是怎样影响交易成本的。

摘要: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各国建立起碳交易储存机制来应对排放增加的问题。碳交易是减少碳排放的有效机制。通过合理的市场机制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两难冲突。然而碳交易市场面临交易成本的不确定性,运用Stavins(1995)的许可权市场交易成本模型,就碳交易储存机制及交易成本不确定性问题进行研究,为我国碳交易市场的良好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碳交易,交易成本,不确定性

参考文献

[1]Cropper,M.L.,Oates,W.E.Environmental economics:a survey.Journal of Economics Literature.1992,30:675-740

[2]Helm,D.,Hepburn,C.,Mash,R.Credible carbon policy.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2003,19(3):438-450

[3]Kerr,S.,and D.Mare."Efficient Regulation Through Tradable Permit Markets:The United States Lead Phasedown."University of Maryland,Department of Agricultu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Working Paper.1995:90-06

[4]Stavins,R."Transactions Costs and Tradeable Permits."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1995,29:133-148

农业交易成本 第7篇

关联交易在跨国公司,母子公司及总分公司中得到广泛运用,目的是节约交易成本和合理避税。而在我国由于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还不完善,上市公司出现了很多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情况,关联交易则被用作在母子公司之间转移利润或者掩盖亏损的用途,并借此恶意操纵盈余,对公司和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分析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实质性原因研究是迫在眉睫的。上市公司出于各种动机,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使关联交易成为盈余操纵的主要手段,已有的文献已经对这方面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对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行为已经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而且手段、方法频繁翻新,很多文献都对其相关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但是已有文献并没有突出导致上市公司频繁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根本性原因,本文正是从交易成本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来阐述这种行为产生的实质性根源。针对上述不足,本文转换思路:没有从这种行为产生的方式、手段和目的入手,而是从交易成本的理论出发来剖析这种行为的内部原因,对其真正的实质进行控制和防范。

二、理论基础与总体框架设计

(一)理论分析

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是上市公司转移利润和掩盖亏损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资产交易、资金融通、担保、购销等方式。上市公司基于获得新股发行,配股和增发的资格;隐藏上市公司利润;逃避税收;提供担保;避免被处罚;提高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股票炒作;获得报酬和奖励;确保职位和获得升迁等原因是进行关联交易盈余操纵的主要动机。上市公司与其关联企业变相拆借资金的现象普遍,表面上上市公司向集团收取资金占用费,可以增加盈利和解决母公司资金来源问题,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合理的运用资金,使企业资金闲置或者使用不恰当。上市公司通过随意调节费用及伪造交易等手段,为自己或关联方谋取非法利益,一些上市公司在购销业务中以非正常的低价从关联方买入原料,然后高价卖出其产品,借以制造高额账面利润。在信息披露上则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只披露交易数量而不披露交易价格和定价方法,也不披露关联交易的次数及占同类购销的比例,甚至蓄意不进行披露。在治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相关费用上,以其利益为需要随意调节利润、转嫁费用,误导、欺骗投资者和监管部门。以各种方式进行资产重组,逃避有关部门监管,如资产转让、租赁、抵债、委托或合作投资、托管经营、赠予等。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操纵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利润包装,在财务报告中提供虚假信息,这些都是关联交易的现实状况。盈余操纵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出于某种动机,利用法规政策的空白或灵活性,通过各种手段对企业财务利润或获利能力进行操纵的行为,同时蓄意选择形式上被法规政策所认可的会计处理方法或财务处理方法,以达到管理当局所希望的会计数据,实质上并不能反映公司的真实经营业绩。盈余操纵的动机主要包括获得融资资格;提高新股发行或配股价格;在二级市场进行炒作;扭亏为盈,改善公司在二级市场的形象或避免处罚。企业进行盈余操纵可以采用的会计方法是滥用会计政策,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坏账的核算方法、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产品开发费的核算方法、职工保险金的核算方法等的选用及变更均会对会计利润数额产生一定影响。可以采用的非会计方法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利用资产重组和不良资产操纵利润、改变交易方式和时间等。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不能全流通,股权较集中,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是最常用的手法。在财务报表中不涉及关联交易的计量,只是在重大事项中对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关联交易是一种发生在企业内部及企业之间的行为,基于此,可以将关联交易认为是一种隐性合同关系,关联方通过隐性合同来进行交易以及约束各方的行为,而盈余操纵正是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所产生的一种行为,所以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就是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而导致的行为。关联交易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广泛地存在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中。由于关联交易在操作时具有隐蔽性强,调节方便的特性,因此其已成为盈余操纵的主要手段。

(二)总体框架设计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经济组织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标而如何签订合同的问题,所以可以将关联交易与盈余操纵的问题归结为履行合同的问题以及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而导致的成本问题。合同所涉及的成本包括合同签订之前的交易成本和签订合同之后的事后成本。合同签订之前的交易成本是指草拟合同,就合同内容进行谈判以及确保合同得以履行所付出的成本。签订合同之后的事后成本主要有:不适应成本,即交易行为逐渐偏离了合作方向,造成交易双方互不适应的那种成本;讨价还价成本,即如果交易双方想纠正事后不合作的现象,需要讨价还价所造成的成本;启动及运转成本,即为了解决合同纠纷而建立治理结构并保持其运转,也需要付出成本;保证成本,即为了确保合同中各种承诺得以兑现所付出的那种成本。

三、案例分析

(一)研究样本和研究命题本文选取了1998年至年五粮液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为样本进行研究。相关数据来源于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数据来源www.sina.com。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本文提出三大研究命题:

命题1:上市公司频繁利用内部关联交易来进行盈余操纵行为

命题2:企业内部成员的有限理性会导致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行为

命题3: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严重影响公司财务指标

(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与利润操纵

本文利用五粮液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重要财务指标的评定分析和董事、监事的组成,违法违规行为来表明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分析的这种行为产生的实质原因。命题1证明如下:五粮液上市公司1998年至2009年间,与集团母公司之间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具体事项包括接受劳务、产品购销、品牌使用、资产购销、技改项目和租赁等六大类。五粮液公司由于接受了劳务服务而向集团公司支付综合服务费,包括警卫消防、环卫绿化、房屋物业管理及其他等项目,有集团公司按照协议价向上市公司提供。五粮液上市的十年间,每年向集团公司支付的综合服务费稳中有升,从1999年的7276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19670万元。五粮液上市后每年都与集团公司发生大量的产品购销关联交易,关联产品采购和销售总额从1999年的54668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610328万元,即便是在2003年之后,关联交易金额也呈现稳定增长,关联产品采购由1999年的3.49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9.39亿元;关联产品销售则有1999年的1.98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41.65亿元。五粮液对公司品牌的使用情况,五粮液每年按照协议价向集团公司支付巨额的商标和标识使用费,该关联交易是五粮液集团利用其影响力以利益输送的一种典型方式。2008年底,五粮液共向集团公司支付的商标使用费和品牌建设费高达69639万元,五粮液共向集团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合计10.51亿元,同时支出了巨额的品牌维护与建设费。五粮液每年向集团公司支付租赁费,从1999年的6000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7483万元,增长幅度比较小,增长比较稳定。资产购销情况主要是上市之初发生的两起重大资产置换,目的就是为了减少与集团公司之间未来期间的关联交易。然而,五粮液集团不仅通过资产置换从上市公司赚取了高达20亿元的现金,而且并没有降低关联交易的发生,甚至还有增加的倾向。根据五粮液年度报告的披露,宜宾塑胶瓶盖厂置换进五粮液集团、并更名为普什公司之后,主要向五粮液提供瓶盖、酒瓶、商标和防伪产品等。2008年底,五粮液上市公司向普什公司采购和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75.97亿元和2.77亿元,占相应关联交易总额的68.52%和2.18%。企业技改项目通过技改项目向集团支付金额从1999年的3533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4110万元,其中2001年至2003年的金额比较大。五粮液与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关联产品购销,其交易定价主要是采用协议价的方式,但在执行购销协议时,向集团母公司采购更有可能对部分产品参照市场价交易,相反向集团母公司销售产品环节则较少参照市场价,其差别定价也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将利益向集团公司输送的可能,其它关联交易形式则都是按照事先签订好的交易协议进行的,交易价格基本上市协议价。通过以上数据表明五粮液公司通过与其集团发生的各项关联业务来进行盈余的操纵,这些关联交易导致企业利润的转移,是企业实现盈余操纵的主要手段。

(三)公司内部有限理性与关联交易

五粮液公司2004年的监事总共有两人。2007年的监事总共有三人。五粮液公司2004年至2007年的独立董事有四人。2007年至2010年的独立董事有五人。命题2证明如下:从五粮液公司的历届监事情况来看,监事成员的数量有所上升,表明企业已经开始关注企业的行为以及对企业董事会成员所作出决策的控制。从董事会成员数量来看,独立董事数量也有所上升,表明公司开始对独立董事的关注,减少董事会成员在进行企业决策时由于有限理性而限制了企业的最优决策的选择,同时也减少了一些行为的不确定性。针对五粮液与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上市公司全部都签订有书面协议,并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就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出具独立财务报告。上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都对各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平、公正、合理的,并无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但是并没有实质地减少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四)公司财务指标与关联交易

命题3证明如下:五粮液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在2001年到2005年有轻微下降的趋势,但是总体上还是呈现上升的趋势,表明企业的销售情况一直比较好,通过销售产生的盈利比较客观。但是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一直呈现上升的趋势,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越高表明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越差,有可能是由于关联交易的产生导致了应收账款的上升,有进行盈余操纵的苗头。总资产净利润率在2001年至2008年一直下降,但是2009年突然呈现上升趋势,在2001至2008年期间,企业的资产净利润率相对来讲比较高,但是由于企业内部的一些运作导致了资产产生的盈利能力下降。企业的主营业务增长率在2004至2008年比较低,有两年还呈现了负增长,表明企业利用资产没有足够的创造收入,但是在2009年营业收入剧增,表明2009年经营状况良好,有所起色。对于在(图4)处极大的转变处可能是由于企业的一些重大事项造成的。(1)重大的违规记录:公司2009年9月9日立案调查,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理。公司2001年7月17日通报批评,公司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备程序,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够充分,由中国证监会进行处理。公司2007年12月15日整改通知,公司应加强研究,积极采取措施,通过适当方式逐步解决公司与五粮液集团的关联交易问题,保障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发展;公司应着手解决人员、办公未分开等问题,严格执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落实董事会下的专门委员会制度,并保证专门委员会的独立运作;公司应制定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专项管理制度、接待和推广制度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强高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高管人员执行证券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管理,由四川证监局进行处理。(2)重大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2008年8月18日商标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490万元,此案例造成了企业的负债,造成了企业的现金流出。公司2009年8月18日经营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1998.99万元,此金额也是企业的现金流出。公司2009年2月18日商标侵权,民事诉讼,涉案金额480万元,公司败诉,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2009年2月28日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230万元,此金额为企业现金流入,由被告方支付给公司。公司2005年3月8日经销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54万元,不涉及企业现金的流出。公司2005年3月8日经销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92万元,原告撤诉。公司2005年3月8日商标侵权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54万元,此金额造成企业现金流出,对企业声誉产生消极影响。公司2002年8月17日贷款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62万元之多,虽然起诉,但是并没有实际的现金流入。公司2002年2月28日贷款纠纷案,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202万元,将可能发生现金流出。公司2002年2月28日加工承揽合同案,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587万元,造成企业现金流出,已发生支付行为。公司2001年1月18日贷款借款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867万元之多,分批支付。

四、交易成本视角下的盈余操纵动因分析

(一)人的有限理性

交易成本经济学主要关心的是根据不同情况,利用不同的治理结构,解决不同的交易问题,是否就真能节约成本。有限理性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从管理学和经济学研究的假设,就假定了人是有限理性的,做出的任何决策都是在有限理性下的决策行为。因此就需要正视为此所付出的各种成本,包括计划成本,适应成本以及对交易实施监督所付出的成本。交易双方都有维持合作关系的愿望,而不允许拆散这种关系,目的就是不想牺牲这种宝贵的专用交易所带来的利益,各方分享的利润也各有用场。正是由于人的有限理性问题,以及为此付出的诸多成本,才导致了人们利用关联交易采用盈余操纵行为。

(二)投机自利行为

投机是指不充分揭示有关信息,或者歪曲信息的行为。自利行为原则是指人们在进行决策时按照自己的利益行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们会选择对自己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行动。人们对每一项交易都会衡量其代价和利益,并且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来行动。这种自利行为导致企业决策人对企业目标具有合理的认识程度,企业会采取对自己最有利的行动,在从事商业交易时总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做出选择和决定。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一般人不懈追求的目标就是为了扩大自己的索取权。在进行盈余操纵的双方在交易中都会把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告诉对方,除非对方肯花费很高的成本,否则就不会得到有用的信息。而且投机行为带来的巨大利益,以及对巨大利益的偏爱激励着关联交易对盈余操纵。

(三)行为不确定性

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和投资自利行为导致了交易行为的不确定性,不知道对方的交易行为如何进行,随着这种不确定的逐渐增大,才会迫使交易双方都想设计出某种机制来解决这种问题,否则一系列需要应付的问题会越来越多,但是这种机制是很难设计的,因为其中的不确定性因素非常多,这就使得进行盈余操纵的双方不惜采用关联交易的方式。

(四)隐性成本的节约

企业关联交易的问题来源于关联方之间隐性合同契约的问题,为了有效的减少隐性合同的交易成本才产生了关联交易的虚假行为。“隐形成本”是剔除关联交易双方有形成本之外的隐含成本,包括使用的关系,时间,精力等。关联方之间彼此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避免寻找交易对象、谈判对象和签约成本,节省交易费用,从世界范围来看,很多关联交易都发生在企业内部,企业集团往往通过内部化使企业与市场的界限模糊。当交易双方根据合作情况愿意续签合同并达成新的协议时,就会额外节省具体交易的成本。互相熟悉的双方就会有话直说,就能节省沟通成本,由于知根知底形成了一些特殊用语,举手投足都能心领神会,于是就形成了一种信任关系,企业正是利用这些隐性成本进行盈余操纵行为。

五、抑制关联交易盈余操纵的对策建议

(一)内部控制模型建立

为了有效地弱化关联交易的盈余操纵行为,降低企业进行关联交易的各种企图,企业可以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来降低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通过淡化四点相关因素来减少合同的不完全性,进而弱化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行为。内部控制是指为确保实现企业目标而实施的程序和政策。内部控制还应确保识别可能阻碍实现这些目标的风险因素并采取预防措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结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通过内部控制模型的改变来分析如何弱化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行为。

(二)利用控制环境减少有限理性及投机自利行为的发生

控制环境因素包括人员的诚信和道德观;用人唯才的承诺,即如果大量岗位被缺乏必要岗位技能的人员所占据,那么企业的控制环境很可能会被严重破坏,企业用人唯才的承诺可以通过为适当的人才分派适当的工作,并在必要时提供充分培训的方式来实现;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即董事会成员应向最高管理层提出适当的问题,并对企业的各个方面进行细致的审查,通过制定高水准的政策和审查整体业务的行为,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对确定“企业领导层的基调”承担最终责任;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组织结构;权利和责任的分配,即企业内的每个人必须对该组织的整体目标,以及个人行为与实现目标之间的相互关联有充分地了解;人力资源政策和实务。在控制环境的各个层面都可以有效地减少进行关联交易中的投机行为与行为不确定性,同时还可以限制人的有限理性。保持企业财务报告的公正性,减少盈余操纵的行为的发生。董事会会议作为董事会成员之间进行沟通的有效途径,表明董事会正在执行其职能,董事会的活跃程度越高,识别并制止盈余操纵的机会相应会增大。可以合理地推测董事会的会议次数越多,表明其活动越积极,会有更多的时间来关注包括盈余操纵的各种问题,通过董事之间的商议,可以减少个人决策带来的有限理性行为。股东在监督管理层方面能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监督成本的不可分摊性与监督收益的按比例均分性,造成中小股东很少有动机实施对管理者的监督行为;相反,大股东因持股比例较高,使其有动机也有能力监督管理者,这是因为大股东的利益更多地与公司价值相关。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监督管理层维护自身利益的动机就越强,因此大股东的存在有助于抵制管理层的盈余操纵行为,使管理层的投机行为降到最低。盈余操纵是控股股东掠夺外部小股东的一种重要手段,控股股东操纵盈余的动机是由于掌握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可以使控股股东获得私有利益,而控股股东则通过盈余管理竭力向外部人隐藏其控制权私有收益。因此,为了获得控制权私有收益,控股股东就有很强的动机进行盈余操纵,所以,通过股权结构的监督和股权制度的平衡以及股权的流通来减少投机行为的发生。

(三)利用控制活动及监察减少行为不确定性及隐性成本的节约

内部控制活动包括组织控制;职责划分,进行职责划分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具有欺骗性的活动发生或未被查出,可以通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之间分配工作的方式实现这一监控目标;调节和复核,调节是指雇员将不同数据连接在一起,识别并找出差距,并且在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调节包括比较总账的现金金额与银行对账单的现金余额、总账的应收款金额与相关补贴账户余额、以及固定资产的现场盘点与会计记录中记载的金额。业绩复核是指管理层将当前的业绩与预算、以前期间或其他基准相比较,以此反映目标的完成情况,并对其中的差距进行调查,以确定哪些纠正行动时必要的;实物控制;授权和批准;计算和会计;人员控制;监督和管理控制。管理层在企业经营中努力程度的不可观察性,使会计盈余成为管理层激励契约签订的重要依据,管理层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有动机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等途径来进行盈余操纵,最典型的管理层激励就是允许管理当局拥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权。管理层持股有助于使管理者和外部股东的利益相一致,可以减少管理者在职消费、剥夺股东财富和进行其他非价值最大化行为的动机,可以有效地减少行为的不确定性的行为。监事会可以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可以通过监事会的行为来监督董事和经理的行为,减少行为不确定和投机行为为企业利益带来的危害。企业通过内部控制来有效地减弱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因素,进而弱化由于这两点因素而导致的“合同”不完全性的行为,进而弱化盈余操纵的行为。

摘要:本文分析了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实质性目的以及原因。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能够比较容易的得出交易成本的相关因素在其中发生的实质性作用。结果表明:交易成本的人的有限理性,投机自利行为,行为的不确定性以及隐性成本的节约是造成企业频繁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原因。

关键词:关联交易,盈余操纵,交易成本,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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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的含义及其度量综述 第8篇

本文基于交易成本的相关理论, 对交易成本的定义进行了一个全面地整理与归纳, 并对国内外交易成本度量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分析。

一、交易成本的定义

1. 科斯交易成本定义

科斯最先提出“交易成本”的概念, 认为在市场的运行中普遍存在着“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是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 它包括两个主要内容:

(1) 发现贴现价格, 获得精确的市场信息的成本。

(2) 在市场交易中, 交易人之间谈判、讨价还价和履行合同的成本。科斯提出交易成本的目的是论证企业作为一种参与交易的组织单位, 其经济作用在于把若干要素所有者组织成一个单位参加市场交换, 从而减少市场当事者数目, 减轻交易磨擦, 降低交易成本。

2. 威廉姆森交易成本定义

威廉姆森认为, 人们所发生的交易关系总是在一定的合同关系中进行的, 可将合同方法作为分析交易最基本的方法。比较、研究不同组织不同制度的主旨, 是明确它们对交易成本的节约, 经济组织的问题, 是设计能实现这种节约的合同和治理结构。在确定研究方法的基础上, 威廉姆森认为实际的人都是契约人, 契约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两个行为特征直接导致了交易成本的产生。

3. 张五常的交易成本定义

张五常认为, 在最广泛的意义上, 交易成本包括所有那些不可能存在于没有产权, 没有交易, 没有任何一种经济组织的鲁宾逊经济中, 简而言之, 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的成本。

科斯、威廉姆森是从市场交易的角度出发, 而张五常是从宏观经济制度的角度出发。对交易成本的理解还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概念专指市场交易成本, 科斯、威廉姆森等人就是从这个角度解释交易成本的。而广义概念则将人类的交往活动, 及创建和变革制度或组织等引起的费用均视为交易成本, 张五常就是从这一角度定义交易成本的。

二、交易成本的度量

1. 宏观层面上的交易成本计量研究

宏观层面上对一国 (或地区) 交易成本的计量最具代表性的是华莱士等提出的方法。他们对交易成本的计量方法包括:

(1) 在人类行为理论的基础上对交易成本和转型成本进行定义。

(2) 对计量任务进行调整, 只计量通过市场的各种交易成本, 并把形成这些交易成本的活动定义为交易服务, 因此计量的任务就是加总各种交易服务并计量其价值。

(3) 加总交易产业的价值。

(4) 在非交易产业中, 提供交易服务职业那部分员工的收入就是交易成本。

(5) 加总除转移性支付外的国家公共部门为国防、教育、城市服务等活动而支付的各种费用。

(6) 把以上各项对应于国家经济核算账户, 加总交易成本。该总额就是该社会制度的运行成本。

这类方法的缺陷:

(1) 把社会活动分为生产转换活动和交易活动, 从而将社会运行成本划分为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 这种区分在计量中不具操作性。

(2) 对交易行业的计量只抓住了通过市场可观察的那部份, 而没有将各种非市场化的资源损失包括在内。

(3) 经济规模和交易行业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但在微观层次, 交易成本通常被认为是经济的耗散, 因此需要降低交易成本。而该类方法仅能证明交易成本总额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增加的趋势, 对单位交易成本的变化趋势并不具有解释力。

2. 微观企业层面上的交易成本度量研究

威廉姆森为微观企业层面计量交易成本奠定了方法论基础。他认为, 尽管直接精确计量“事前”和“事后”的交易成本很困难, 但可以通过对制度的比较来对交易成本做出测算。由于只有通过制度的比较, 也就是把一种合同与另一种合同进行比较, 才能估计出它们各自的交易成本。因此交易成本的计算只要比较出哪个大、哪个小即可, 不一定非要算出具体数值来。

这种方法避免对交易成本的直接比较, 扫清了交易成本论点检验的关键障碍, 使对交易成本命题的正规统计检验成为可能。

3. 经验性案例研究估计的交易成本

这类方法通过研究在不同国家完成一项交易所耗费的资源, 直接关注于具体交易成本的估计, 包括市场交易成本和非市场性交易成本。第索托研究了被华莱士忽略的那部分成本, 即非市场交易成本, 例如花费在等待、取得企业许可证、官样文章、贿赂官样所费的资源。

这类方法的缺点是:

(1) 受限于调查数据范围和可获性, 对一国经济体单位交易成本的估计并不具有很强的解释力。

(2) 在对不同国家做比较时, 需要进行相同项的比较和换算。

(3) 不能对一个国家做时间序列分析, 无法反映一国纵向历史发展。

上述三种度量方法的优缺点如表所示。

三、结论

交易成本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重要性已经被广泛接受。但关于什么是交易成本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看法。总的来说, 对交易成本的理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概念专指市场交易成本, 而广义的概念则将人类的交往活动, 及创建和变革制度或组织等引起的费用均视为交易成本。对交易成本度量问题的研究, 主要是从宏观层面、微观企业层面以及经验性案例研究三方面展开的。但是由于理论界定、度量方法、数据可得性等方面的障碍, 三种方式的度量方式各自存在一些优势和不足。

摘要:作为制度内生化的桥梁和工具, 交易成本的重要性不容置疑。但由于定义的不统一及计量的困难, 使得交易成本在被广泛使用的同时也备受争议。首先对交易成本的定义进行了全面地整理与归纳;其次对交易成本度量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 并对宏观、微观, 以及经验性案例研究三种度量方式进行了比较。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交易成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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