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会议室管理规定

2022-10-19

第一篇:涉密会议室管理规定

涉密会议管理:

采取了以下保密管理措施:

公司举办涉密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涉密会议管理制度》执行,对涉密会议采取了严格的保密管理措施:

1、 保密办公室是会议保密工作责任人,对会议的保密工作负有布置、指导、监督、检查的领导责任。

2、 涉密会议必须在具有安全保密保障的场所召开,申请召开涉密会议的部门应填写《涉密会议审批表》。经保密办审核、保密委员会审批后交由保密办公室布置涉密会议场所。保密办公室应当提前制定保密方案,派人监督和检查会议的保密情况,填写《涉密会议安全检查表》。不得在涉外宾馆、场所组织召开涉密会议。

3、 涉密会议使用的扩音、投影等技术设备应符合保密要求,禁止使用无线话筒,会议场所禁止带入手机等移动通信工具,会场内电视监控保持关闭,必要时设置手机信号干扰器。禁止带入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便携式计算机、录像设备等进入会场;未经批准禁止带入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

4、 保密办公室对参加会议人员逐一进行审查,并经身份确认后逐一签到入场,并填写《涉密会议到会人员签到表》。必要时制发会议证件,凭证件入场。会议开始时主持人应宣布保密纪律和要求,会议进行中离场人员应进行登记。会议服务保障人员必须是公司内部人员,并应签订保密协议,必要时应进行保密审查。

5、 保密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涉密会议载体的发放、清退和销毁工作。涉密文件、材料应标明密级,编号登记,签字发放,会议期间禁止带离会场,会议结束时如数收回,并填写《涉密会议资料发放回收登记表》。属于正式下发的涉密文件、材料,以及会后需要销毁的文件、材料,按照《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上至本公司尚未召开过涉密会议。 外场试验管理: 公司不涉及协作配套管理:

公司选择协作配套单位严格按照公司《涉密会议管理制度》执行,要求: (1) 我公司涉密任务需要与其他单位协作完成时,应由保密办和技术部门选择具有相应保密资格和协作配套能力的单位作为协作配套方。选择完毕,技术部门填写《协作配套单位保密审查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保密办审核,报保密委员会批准。

(2) 技术部门与涉密项目协作配套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项目密级和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办公室应监督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的执行。

(3) 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和合同文本中,我方要严格控制涉密项目背景、用途等相关涉密内容,不得向协作配套单位提供配套项目研制必需的技术要求以外的涉密信息。 (4) 保密办公室应指定一名领导担任保密负责人,保密负责人要告知每一位外包参与人员将承担的保密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参与人员要签订保密承诺书。 (5) 协作配套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取得相应的保密资格,做好保密工作。任务提出部门和保密办对协作配套单位执行保密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提出,要求协作配套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对于存在严重隐患或存在问题不整改的协作配套单位应中止协作合同。

上至本公司没有涉密产品或事项对外要求进行协作。 涉外管理:

采取了以下保密管理措施:

公司制订了《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要求:

(1) 公司组织涉外活动不得涉及涉密信息,承办部门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前填写《组织涉外活动保密审查审批表》,明确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送公司保密办公室审查,报保密委员会审批。

(2) 公司组织涉外活动的部门和参加涉外活动的人员,应签订《涉外活动保密协议书》。 (3) 公司对涉密人员出国境参加涉外活动实行“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保密守则及注意事项”。具体要求如下:

 公司涉密人员参加涉外活动,在办理出国(境)手续和在境内参加涉外活动办理有关保密审查前,应首先到公司保密委员会履行“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保密守则及注意事项”;

 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告知参加涉外活动的涉密人员应遵守的保密守则和要求,提醒涉密人员应注意的保密事项,必要时对涉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保密教育;  涉密人员须签订《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承诺履行保密义务;  公司保密委员会在确认涉密人员已经履行《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保密守则及注意事项》后,方可办理出国(境)手续或参加国内涉外活动的审批手续。

(4) 公司参加涉外活动的人员公开发表论文或提供资料,须填写《涉外合作交流提供资料审批表》,经本部门主管审核,报保密办公室审查,保密委员会批准。

(5) 涉密人员携带涉密载体出国(境)的,须填写《涉密载体携带外出审批表》,通过审批后,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密载体出境许可证》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携带出国(境)参与涉外活动。

上至本公司没有与涉密事项有关的涉外活动。 保密检查:

采取了以下保密管理措施:

1、 公司制订了《保密监督检查制度》,保密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公司领导履行保密职责的情况检查;

各涉密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对本部门、本项目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密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

涉密人员履行保密职责和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 涉密载体的管理情况;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及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情况; 保密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管理情况;

保密工作档案记录情况。

2、 上至本开展保密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自2013年3月起,

公司保密办公室每3个月组织一次对公司各部门的保密检查,并填写《保密工作检查表》

保密办公室每3个月组织一次对涉密部门负责人的保密检查,并填写了《保密工作检查表》。

保密办公室每年组织1次对涉密区的保密检查,填写《保密工作检查表》。 保密委员会每年组织1次对单位负责人的保密检查,填写《保密工作检查表》。 保密委员会每季度对保密委员会成员履行保密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了《XXXX第X季度保密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考核表》和《XXXX第X季度保密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情况检查表》。

涉密人员和涉密部门每月进行了保密工作自查,填写《涉密人员保密工作自查表》、《涉密部门保密工作自查考核表》。

每年对保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填写《绩效考核表》,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保密教育奖惩和培训。

3、 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检查人向被检查部门提出了书面整改要求,发放《保密工作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4、 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泄密隐患,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迅速整改,防止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发生。

5、 保密检查后,检查结果形成现场记录,向被检部门通报,并经被检人员签字确认,由保密办公室存入保密工作检查档案。 考核与奖惩:

上至本保密考核与奖惩情况:

1、公司制订了《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规定了: (1)保密奖励条件和评比方法; (2)违规行为的界定和处罚。

2、 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制定保密表彰奖励方案,明确奖励范围和表彰奖励名额,并报保密委员会审批;

3、保密办公室按照保密委员会批准的表彰奖励方案和本制度明确的条件,结合保密工作考核情况,参考《绩效考核表》(附件BM-13-07),审核候选部门和个人的保密工作先进事迹;

4、公司保密委员会对推荐的候选部门和个人进行集体研究、审议,并做出审批意见;

5、特殊情况的保密表彰奖励,由公司保密办公室提出保密表彰奖励意见,报保密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6、 上至本对保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奖励。评出X名保密先进个人,X名保密先进集体,并给予了奖励。 工作档案管理:

保密工作文字记载情况:

根据公司《保密档案管理制度》对公司保密档案进行如下分类,并适时归档:

1、 保密责任卷

(1) 各类人员职责类 (2)各类保密责任书类 (3)履行职责情况(4)责任制考核情况

2、 组织机构卷

(1)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职责分工 (2) 保密工作部署及计划总结 (3)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3、 保密制度卷

(1)保密工作基本制度 (2)专项制度

4、 保密监督管理卷

(1) 涉密人员管理卷(内容涵盖涉密人员上岗管理、涉密人员在岗管理、涉密人员离岗管理)

(2) 定密管理卷 (3) 涉密载体管理卷 (4) 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卷

(5) 计算机信息和信息系统管理卷 (6)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卷 (7) 宣传报道管理卷 (8) 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卷 (9) 协作配套保密管理卷 (10) 涉外保密管理卷 (11) 保密检查管理卷

(12) 保密工作考核及奖惩管理卷 (13) 泄密事件管理卷 (14) 保密档案管理卷

5、 保密条件保障类

(1) 保密工作经费保障类(保密管理工作经费预算、支出情况明细、保密专项工作经费预算、支出情况明细等)

(2) 保密检查工具和设备配备情况

第二篇: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组织举办涉及单位商业秘密的会议,必须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在公共场所特别是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并同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第二条 涉密会议举办前,单位保密部门应对会场扩音、录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严禁使用无线话筒录音或以无线代替有线扩音设备以防泄密。

第三条 对与会人员严格把关,会前应将名单呈报企业分管领导审定,他人不能代替参加会议,并进行签名登记。严禁与单位涉密会议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第四条 与会人员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及商业秘密会议的会场,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的手机应取出电池。

第五条 涉密会议工作人员要用统一编号的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按规定统一收回、保密或销毁。凡会议规定不准记录的,与会人员不得记录,不得录制声像制品;确需记录或录制的,须经主办部门批准,其记录本或制品按同等密级文件要求妥善保管;

第六条 会议印发的秘密文件、材料,要严格管理,标明密级,专人负责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和履行签收手续,会后按登记清单及时收回。严禁向与会议无关人员提供涉密会议材料; 第七条 为涉密会议拟定的文件草稿,用后统一由主办部门及时收回。需保存的,应标明相应的密级归档保管;无需保存的,造册登记后销毁;

第八条 涉密会议期间发现文件丢失或被窃,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

第九条 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住地进行保密检查,不得有文件、笔记本等遗漏。

2016年1月10日

第三篇: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涉密会议和活动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指机密级及以上会议和活动,或大型秘密级会议和活动。机密级及以上会议和活动执行涉密会议和活动保密方案Ⅰ级,大型秘密级会议和活动执行涉密会议和活动保密方案Ⅱ级。

第三条

召开涉密会议和活动的地点,必须经保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考察确定,具备场所保密条件,会场服务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任何单位不得自行选择举行地点,不得在外资或中外合资宾馆及接待外国人的场所召开涉密会议和活动。

第四条

召开涉密会议和活动要根据会议和活动内容和需要,严格控制参会人员,严防扩大知悉范围,严禁无关人员列席或旁听。

第五条

召开大型秘密级或机密级以上的会议和活动,应明确主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承办部门应会同保密办公室、保卫部门做好保密安全工作。保密办公室应对会议和活动场所进行技术安全检查,保卫部门在必要时应设警卫,并对宾馆提出保密要求。

第六条

召开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应制发会议(活动)证,凭证出席会议和活动并领取会议和活动资料。

第七条

会议和活动结束时,承办单位或保密办应对会议和活动场所及与会人员房间进行安全保密检查,防止丢失文件、笔记本等。

第八条

会议和活动休息时,应指派专人看守会场。

第九条

涉密会议和活动会场的音响设备应符合保密要求,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会场内应安装移动手机屏蔽仪。未经会议和活动主持人批准,不准录音、录像。确因工作需要的,主办部门应对涉密会议和活动的音像资料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第十条

会议和活动开始时,会议和活动主持人应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宣布保密纪律和保密要求。

第十一条

涉密会议和活动的文件管理,要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会议和活动主办部门要本着“少发严管”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会议和活动印发的文件及其数量。会议和活动确需翻印(或复印),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有关秘密载体复制的规定执行;

(二)会议和活动涉密文件要标明密级,统一编号登记,分发时要履行签收手续;

(三)召开大型涉密会议和活动或密级较高的会议和活动,应由保密办公室派人管理相关文件。小型会议和活动由主办部门指定专人管理相关文件;

(四)会议和活动结束时要清退文件,对应回收的文件要如数收回;

(五)发给与会单位的属重要涉密文件、保密本,由会议和活动主办部门统一交公司办公室通过机要渠道寄回与会单位保密室,不准个人随身带回;

(六)供会议和活动统一使用的文件,休会时要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

(七)记有会议和活动保密内容的废纸,要及时销毁;

(八)会议和活动期间如发现文件丢失或被窃,应立即报告保密办公室,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二条

参加涉密会议和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会议和活动允许作记录的,应一律用保密手册或统一印发的记录本,并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不允许作记录的,严禁记录;

(二)禁止在通话、通信或会客时谈论会议和活动内容;

(三)公共场所严禁携带会议和活动文件;

(四)不准让会外人员阅读、摘抄会议和活动文件。

第十三条

会议和活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会议和活动内容或未经公布的事项,在工作中也不得随便议论会议和活动秘密事项和翻阅与会人员的文件、记录等。

第十四条

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不邀请新闻记者参加,会议和活动内容一般不宣传、不报道。必须宣传报道时,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时对宣传报道稿件进行保密审查。

第十五条

凡未严格执行本办法,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将根据本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及主要责任人予以处理。凡因工作失职,发生失泄密事件的,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白节镇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管理,保障办公使用过程中国家秘密的安全,避免计算机病毒等非法入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是指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的单机、笔记本电脑、涉密信息系统及涉密网络等。我镇现配备了两台涉密单机,设在人武部办公室安装了防盗、防潮、防火设施。 第三条白节镇党政办公室对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职责。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不允许进行各种形式的有线及无线的网络连接,不允许使用无线功能的键盘鼠标进行操作。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应为专人专用,用户应定期修改机器登录密码,密码要求8位以上并有英文大小写和数字的混排,并设置密码输入错误次数控制。

第六条涉密网络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接入管理。

第七条涉密网络需要使用移动介质前,应先检查移动介质是否存在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第八条涉密人员因工作变化、调动等原因需要开始或停止使用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所在部门应备案登记,并提交书面申请由领导批准后再由网络管理人员开通或关闭相应权限,并签订相应保密承诺书。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所在的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防盗门和报警器及监控设备等必要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设备需要维修的,必须到指定的维修单位维修。涉密计算机等设备送修前必须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如需请外来人员维修,单位应派人全程监督修理过程。涉密存储部件出现故障,如不能保证安全保密,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同时,要与维修单位和维修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如需恢复其存储信息,必须到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

第十二条禁止将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禁止进行公益捐赠或销售。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应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泄露机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篇: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县委宣传部

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县委宣传部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管理,保障办公使用过程中国家秘密的安全,避免计算机病毒等非法入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是指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的单机、笔记本电脑、涉密信息系统及涉密网络等。

第三条 县委宣传部对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职责。 第四条 涉密计算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不允许进行各种形式的有线及无线的网络连接,不允许使用无线功能的键盘鼠标进行操作。

第五条 涉密计算机应为专人专用,用户应定期修改机器登录密码,密码要求8位以上并有英文大小写和数字的混排。

第六条 涉密网络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接入管理。 第七条 涉密网络需要使用移动介质前,应先检查移动介质是否存在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第八条 涉密人员因工作变化、调动等原因需要开始或停止使用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所在部门应备案登记,并提交书面申请由领导批准后再由网络管理人员开通或关闭相应权限。

第九条 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所在的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防盗门和报警器及监控设备等必要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

第十条 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设备需要维修的,必须到指定的维修单位维修。涉密计算机等设备送修前必须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如需请外来人员维修,单位应派人全程监督修理过程。涉密存储部件出现故障,如不能保证安全保密,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如需恢复其存储信息,必须到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

第十二条 禁止将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禁止进行公益捐赠或销售。

第十三条 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应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泄露机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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