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政策价值选择论文

2022-04-16

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职业教育政策价值选择论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摘要:目前,职业中学招生困难,生源流失严重。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学校的原因,也有传统社会轻视职业技术的原因,本文从职业教育政策文本中找原因,反思农村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教育政策的制定既是一个利益分配的过程,又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受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制约,制定职业教育政策需要平衡各种关系,满足农村社会及农民对职业教育的需求。

职业教育政策价值选择论文 篇1: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的价值选择分析

摘 要: 教育政策的价值特征在现象形态上表现为一系列价值选择。本文依据我国进城务工人员异地高考政策的文本进行编码分析,得到目前异地高考政策的表象层面的价值选择目标是保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并逐步完善我国高考制度;深层本质层面的价值选择为完善社会流动机制,缓解部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关键词: 随迁子女 异地高考 价值选择

任何一项教育政策都是一种教育领域的政治措施,任何政治措施本身都代表或蕴涵政府对于教育事务和教育问题的一种价值选择——做什么或不做什么、鼓励什么或禁止什么的一种价值选择[1]。价值选择是一个过程,包括教育政策问题的认定、政策目标的确立、政策方案和手段的选定、政策评价标准的确立,等等[2]。2012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四部委公布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此后各省市相继出台各自的异地高考方案。本文就异地高考政策的相关文本进行分析,回答异地高考政策“为了什么目的”、“为谁”、“做出了什么价值选择”等问题。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的价值选择的背景

影响教育政策价值选择的决定性因素是教育政策问题和教育政策价值观。教育政策指向解决什么样的教育问题,其价值选择就体现什么样的具体内容[3]。要分析异地高考政策的价值选择,首先要了解此政策的价值选择背景,即其所指向的教育政策问题。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流动人口权利诉求加大。

自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的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不断加深,进城务工人员数量逐年增多,且“家庭化”成为主要流动方式,越来越多的务工人员子女跟随父母到城市就学。2010年年底,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167.17万人,比2009年增加170.0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64.30万人,比2009年增加113.53万人,增长了15.12个百分点,在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02.88万人,比2009年消加18.45万人,增长了22.95个百分点[4]。到2013年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277.1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30.85万人,在初中就读346.31万人[5],可见整体数据逐年加大。随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逐年增加,其教育问题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他们所面临的升学考试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并寻求受教育权的平等,权利诉求加大。自2010年3月开始,北京、上海等地的外地家长,就以学生权益监护人的身份通过上访教育部、给两会代表写建议信等形式开展有组织的维权活动,以此争取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机会。

(二)高等教育资源区域配置失衡,以户籍为主的高考制度凸显弊端。

由于历史、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存在巨大的城乡差异,呈现出典型的二元社会结构,东、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区域配置失衡现象较为明显。以普通本科高校和重点高校为例,东部地区的普通本科院校共421所,重点高校67所。中部地区普通院校共298所,重点高校25所;西部地区普通高校186所。重点高校仅22所。在这当中,仅仅是北京市的重点高校就有26所,占比全国总数的23%,分别高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各省份重点高校的总和①。由于地方政府教育财政投入不均和各省间高校招生名额不公,驱使越来越多的学生跟随父母来到教育资源和机会丰富的大城市求学。我国高考制度自1977年恢复以来,在高考录取问题上,也是实行省内竞争、省内划线、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政策[6]。学生只允许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各个高校依据限定的名额在省市区录取。但“户籍本位”的高考制度,使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高考需在户籍所在地进行,面对不同的教育环境和考试标准,导致他们在高考中处于边缘化位置,其基本的公共服务需求难以满足,这成为进城务工人员难以融入城市的现实性因素。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的价值选择目标

教育政策的价值特征在现象形态上表现为一系列价值选择。在教育政策文本的制定过程中,教育政策的实质性内容通常会隐藏在不同的合法化的文本中。我们可以通过政策文本了解其表面现象性的政策价值选择目标,对于其实质内容则需通过对政策文本进一步解构和解释。笔者借助扎根理论里的编码方法,对异地高考政策的相关文本进行编码和分析,归纳出我国目前异地高考政策文本中的核心概念和问题,确定和分析异地高考政策的表面现象层面和深层本质层面的价值特征和价值选择目标。

(一)编码研究——价值选择的表象层面分析。

在编码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会被打散,并形成概念。其一般的操作程序为一级编码(开放式登录)、二级编码(关联式登录)和三级编码(核心式登录)。本文在整理国家异地高考的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选取的部分代表性省市的异地高考方案为样本,对政策文本进行三级编码分析。对于直接针对异地高考的政策文本采取完整编码方式,对于间接涉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文本进行部分编码,即只选择当中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相关的内容。具体政策文件有以下几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沪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浙江省/广东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首先使用一级编码界定异地高考相关政策文本中的概念、属性和类别。由于一级编码分析和概括的概念和命题较为庞杂,此处略过。一级编码完成后,为了将在一级编码中被打散和分割的资料再加以整合和类聚,本研究着手二级编码,通过在概念和类别之间的关系的分析和思考,整理出更高层次的范畴,继而发展的主要范畴就是二级编码。最终通过系统分析后,慢慢分析出核心类属,即三级编码。

通过二级和三级编码,本文将其整合为三个核心范畴:一是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设计的价值主体;二是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的价值目标;三是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的价值实现保障。具体类属关键词如下:

1.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设计的价值主体。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政府、自治区政府、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流入地政府、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有效居住证明、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连续缴纳社保、随迁子女具有本地学籍、连续就读3年。

2.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的价值目标。公民享受基本教育服务权利、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稳定就业、统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统筹考虑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以人为本、促进公平、保障和改进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本地中高考录取比例不受影响、本地学生教育资源不受影响。

3.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的价值实现保障。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政策、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城市资源承载能力、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年限、当地连续就学、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情况、掌握随迁子女就学情况、建立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政策衔接、借考、明确分工、合理调配资源、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招生录取、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服务管理、提供就业和社保信息、过渡措施、逐步放宽、分步推进、合理梯度、不断深化、全面掌握随迁子女的数量、分步、居住、社保信息和流动趋势、加强政策宣传、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健全经费保障、加大高中教育投入力度、挖掘办学潜力、规范招生秩序。

(二)异地高考政策价值选择的表象结论。

依据上述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文本“编码”的上述分析对于异地高考政策的价值选择目标的理解如下:

1.为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机会和受教育权利。我国高考录取一直按照户籍制度进行,但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促使城市流动人口逐年增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升学问题日益凸显,必须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宪法赋予了公民基本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因此国家需为公民提供平等的教育资源和机会,此次国家出台异地高考政策,一定程度上从制度上保证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继而由各省市逐步实施具体方案,促进政策的实践。

2.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高考制度。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的出台,是对现行高考制度的有效补充。新中国成立后,高考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在发挥重要的教育功能的同时也发挥极大的社会功能。我国的高考制度自确定以来一直以户籍制度和省(市、自治区)为单位的招生计划制度为基础。但高考制度作为社会资源的再分配机制、制度的缺陷和僵化制度的实施导致考试招生计划和入学机会的不均等,出现了“高考洼地”和“高考高地”。“高考高地”的学生拥有更多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升学机会,重点高校录取机会更高。“高考洼地”的学生拥有的优质教育资源更稀缺,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少,录取难度高。这种多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和不平衡,引起人们的不满,针对教育资源配置模式,要求改革现行的高考制度,如今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的出台成了现有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

(三)价值选择的深层实质层面。

1.为了完善社会流动机制,缓解部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异地高考政策是解决不健全的社会流动机制的路径之一,具有对于社会流动机制的补充完善的重要意义。过去对于异地高考,多采取围堵策略,从横向的地域流动看,异地高考是简单的点对点位移关系,其制约因素是户口制度[7]。若从纵向层面来看,不同层次间的流动使异地高考形成一种较为复杂的关系,考生可能会通过异地高考实现社会向上流动。同时,异地高考政策的出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由于目前的教育利益分配制度不可能完全以公平为主导,同时还需关注效率。现行的教育利益分配格局下,制度供给与需求相割裂,导致制度的供需出现失衡,出现人们对于优质高等教育需求与现实不符的矛盾,例如不同省市之间的录取分数差距都颇明显。政策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一定的社会矛盾,改善了社会中处境相对不利阶层的机会状况。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和改进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2.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基础,对于人类文明的发展不言而喻。“没有对公平的追求,人类将失去文明发展的动力,社会进步的步伐将明显放慢,人们将在一种价值失落的挽歌中迷失前进的航道”[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可见,只要是中华人们共和国的公民,则无论户籍在何地,都依法享有在求学地高考机会和被录取的权利。而且这些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大多都在很小的时候跟随父母来到城市生活和求学,他们早已为城市发展贡献了很多力量,也在逐步融入城市。但因户籍制度不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这显然是不合理和不公平的。异地高考政策的出台,是国家追求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体现,促使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更顺畅,并推动社会的不断发展。

三、结语

通过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价值选择的表象和本质分析,可以看出政策的价值选择目标并非只是简单地解决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问题,保障他们的入学机会。它的深层价值目标是为了完善社会流动机制,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但异地高考政策的实施困境颇多,面对不同的利益群体,需要政策主体出台和实践更多合理的方案,以此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注释:

①数据依据教育部网站和中国教育在线全国高校信息系统的相关查询统计所得。东、中、西部区域划分的标准是结合地理位置、省域内高校整体水平以及经济水平。其中东部地区包含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中部区域包括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河南、安徽、山西、湖北、湖南、江西、广西;西部区域包括重庆、四川、陕西、贵州、海南、甘肃、云南、青海、宁夏、新疆、西藏。

参考文献:

[1][2][3]刘复兴.教育政策的价值分析[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45.

[4]2010年全国教育年鉴.2012年教育部.

[5]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统计公报.2014年教育部.

[6]罗新宇,等.倾斜的高考分数线[N].中国青年报,200-04-06.

[7]孙新,杨淑捷.异地高考的合理性与现实性分析[J].教育评论,2013(01).

[8]夏文斌.走向正义之路:社会公平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0:1.

本文由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一级学科基地研究生创新课题项目支持。

作者:毛榕

职业教育政策价值选择论文 篇2:

农村职业教育政策的回顾与反思

摘 要: 目前,职业中学招生困难,生源流失严重。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学校的原因,也有传统社会轻视职业技术的原因,本文从职业教育政策文本中找原因,反思农村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教育政策的制定既是一个利益分配的过程,又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受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制约,制定职业教育政策需要平衡各种关系,满足农村社会及农民对职业教育的需求。

关键词: 农村职业高中 教育政策 农村职业教育

河南农村职业教育大都是通过农村职业高中实施,在20世纪80年代末,按照河南省的职业教育政策,各县里2/3的普通高中要改办为职业高中。自从改办那一天起,职业高中就面临着招生困难,大量学生辍学回家的境遇。学校为了生存,几度偷偷地变为普通高中,但面临上级机关定期检查验收的行政压力。“本人2000年5—7月對豫北20所农村职业高中进行了调查,调查方式是结构性访谈,访谈的主要内容是:职业高中的在校生人数;职业学校中学生的学习状况;学生家长对职业学校的期望。访谈对象主要是学生会干部、职业学校的学生家长和教务处工作人员,访谈结果是:职业高中的在校生人数占高中在校生总人数的8%—10%;学生学习积极性普遍不高;学生家长对职业高中的办学状况感到失望”。近几年国家对农村职业中学加大了投资力度,对职业学校的学生进行补贴,免学费,但仍然举步维艰。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学校的原因,也有传统社会轻视职业技术教育的原因,本文从职业教育政策文本中找原因,反思职业教育政策的制订与实施过程。

一、农村职业教育政策的概念解析

根据张乐天教授给教育政策的定义:“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1]这一定义首先强调了教育政策是国家和政党在某一时期对教育的需求,为了满足这种需求而设定的发展目标,是国家和政党的意识形态在教育领域中的体现。再者,教育政策是管理教育事业的一种基本手段,对教育的各个方面及生活其中的每个成员都会有影响,学校性质的设定、教学质量的评估、学科的设置及教师的选聘等一切教育活动都要按准则行事。刘复兴教授给教育政策的定义:“教育政策是由政府及其机构和官员制定的、调整教育领域社会问题和社会关系的公共政策。教育政策的本质内涵可以从现象形态(文本)、本体形态(利益分配)、政策过程(主动选择)、特殊性质四个维度来理解。”[2]这个定义使我们清晰地认识到,教育政策不仅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且是用来解决存在的社会问题、协调各种社会关系,同时教育政策也是一个利益分配的过程,不仅为教育的发展提供经费,而且受教育的权利,受何种教育、实施教育的机构都由教育政策规定。职业教育政策作为教育政策的分支,也遵循教育政策制订、实施的规律,它用来指导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解决职业教育问题的行为规则。职业教育政策更加突出了环境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地域性强的特征。本文主要关注豫北农村的职业教育,研究豫北职业教育政策的内容、演进及实施的结果。

二、我国农村职业教育政策的演进历程

1978年4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邓小平在会上明确提出了新的教育理念:“为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在新的条件下,如何更好地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国家计委、教育部和各部门要共同努力,使教育事业的计划成为经济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个计划,应该考虑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比例,特别是扩大农业中学、各种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比例。”[3]邓小平讲话以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进入试点,农村中等教育结构也酝酿进入改革阶段。1983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学校的教育任务:“农村学校的任务,主要是提高新一代和广大农村劳动者的文化科学水平,促进农村社会主义建设;一定要适应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劳动致富,渴望人才的要求;一定要引导广大学生热爱农村,热爱劳动,学好知识和本领。”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部署有关职业教育体制的改革: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但需要高级科学技术专家,而且迫切需要千百万受过良好职业技术教育的中、初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工和其他受过良好职业培训的城乡劳动者。新形势下,农村职业教育政策增加了新的内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村教育结构,坚持“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为农村培养急切需要的中、初级实用人才,从整体上形成与农村科技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教育体系。

从教育政策的内容分析,政策具有连续性、合理性。第一,从国家关于农村教育改革政策的演变来看,国家的目标始终是把农村教育与农村经济建设结合起来,为农村发展培养技术人才,坚持农村教育为农村服务的宗旨。第二,从国家对农村教育政策地调整看,国家把教育改革纳入社会改革的宏大系统,在精英知识分子的精心设计下,通过国家行政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在新形势下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教育脱离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弊端,大面积提高农村劳动者的文化技术素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把农村教育由单纯升学教育转到主要为当地培养建设人才并兼顾升学的轨道上,探索农村教育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途径,形成“教促富、富促教”的良性循环,以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培养新型的技术农民,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早日实现农村奔小康的目标。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农村职业教育政策具有宏观性、前瞻性,体现了教育为国家经济发展培养人才的宗旨。

三、农村职业教育政策的主要问题

从教育政策的定义与职业教育政策的演进历程不难看出,职业教育政策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政策目标设定脱离农村实际生活的需要,北大教授陈学飞称其为“理想导向型的政策制定”。农村社会相对城市社会比较落后,农村学生读书的目的是实现他们从农村到城市的梦想,追求新的生活,摆脱农民身份,实现从社会底层到上层的流动。职业教育政策的目标是培养服务于农村的劳动者,不脱离农村生活。这就是农村学生宁可不读书也不选择职业教育的主要原因。第二,政策内容设定对农村环境的复杂性考虑不够充分、农村社会存在的问题不够清晰。只看重某一方面,不能很好地协调各种社会关系;关注长远和宏大目标较多,而关注政策工具和执行机制比较少,于是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了一些阻力和困难[4]。在职业高中建设过程中,缺少懂管理职业技术学校的校长和精通职业技术的老师,用普通高中的管理模式管理职业高中必定事与愿违,其结果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改办职业高中需要与之配套的技术设备更新,技术设备的购置需要大量资金,其结果由于资金不到位只能半途而废。

实际上,科学教育政策的制定是一种复杂的过程,不仅是国家政治制度、国家意识形态的体现,而且是一个利益分配的过程。农村学生在农村职业教育政策中是利益的主体,本应该是政策的受益者,实际上忽略他们的教育诉求,过多侧重国家利益。再者,职业教育政策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各种喜好影响教育政策的制定,怎样使教育资源均衡地分配,要有一定的原则。最后,科学的教育政策必须以理性分析为基础,充分认识利益主体、环境因素、价值冲突、制订出针对不同地域和对象的农村职业教育政策方案,在众多的教育利益关系中找到一个协调的方案、较满意的方案。比如,如何合理平衡不同利益主体的价值偏好、如何选择应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各种复杂因素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思考,并根据分析和思考提出多个备选方案,权衡利弊后选择较为合理和可行的方案。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现在,职业教育改革已有30年的历史,改革成效欠佳。由此,我们不得不反思农村职业教育政策,谨慎从事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建设,必须实事求是,从中国农村实际出发,详细研究中国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研究中国农民的实际需求。

四、农村职业教育政策的改进与提高

第一,制订农村职业教育政策,需要农民积极参与,让农民表达利益欲求,使农民由政策的被动接受者转变成主动参与者,为政策提供及时、真实、有效的信息,从而提高职业教育政策效率;维护农民的教育权利,使农民拥有与城市市民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二,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活动,为了提高农村社会中每个成员的基本素质和生存能力,制订农村职业教育政策首先应该体现以人为本的政策目标。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动力应来自农村民众的广泛需求,为每个人提供他们所需要的职业教育,促进他们通过职业技能的掌握实现充分就业和劳动收入的提高,促进个性的发展和自我实现需要的满足及生活质量的提高。改变农民自身发展的不利处境,能够使广大农民获得一技之长,终身受益。

第三,制订农村职业教育政策要根据我国农村社会的特点、地区之间的差异性和发展的不均衡性,制定具有区域特点的发展战略性政策,允许各地在不违背职业教育法规等前提条件下,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灵活多样地制定各种职业教育规划。

第四,制定农村职业教育政策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建立城乡公共教育资源统筹使用政策,突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农村有序流动和均衡配置,使偏远农村能学习到先进技术,掌握先进的管理理念。制定和完善激励政策,達成促进城乡的人力、财力、物力及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效益最大化。通过有效的整合、配置,使其发挥最大效益,促进城乡职业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农村城市化的步伐,实现农村尽快奔小康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张乐天,主编.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论与实践[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20.

[2]刘复兴.教育政策的价值分析[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30.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107-108.

[4]陈学飞,主编.教育政策研究基础[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150.

作者:孙云华 孙宝灵

职业教育政策价值选择论文 篇3:

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职业培训政策的变迁逻辑与未来走向

摘 要: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职业培训政策的演进历经了强调职业中学教师和校长岗位培训工作阶段(1978年至1998年)、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主要目标阶段(1998年至2010年)、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建立阶段(2010年至今)三个阶段。基于政策分析的视角,我国职业培训政策演进的基本逻辑渗透了以注重效率为取向的职业培训政策价值导向,形成了以师资投入和资金投入为抓手的政策实施保障,反映了以经济学话语为主导的政策话语规则。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制度的不断变革,我国职业培训政策应不断调整,其价值取向应向“多元取向”转变,过程保障应向强化监督与保障转变,话语的文化规则应向尊重和引导民意转变。

关键词:职业培训政策;演进逻辑;价值取向;过程保障;政策话语

作者简介:潘姿曲(1992-),女,广西南宁人,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政策与法律;祁占勇(1978-),男,宁夏彭阳人,陕西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法律与政策。

基金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弘扬工匠精神研究”(编号:18VSJ086),主持人:陈鹏。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在我国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供给侧改革逐步推进的背景下,广大劳动者迫切需要持续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再就业能力。然而,相对于学校教育体系而言,我国劳动者职业培训体系建设仍明显滞后,难以满足劳动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求[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改革部署。职业培训是劳动者职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把劳动力转变为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培训政策的演进历程

自美国学者舒尔茨(Theodore W Schultz)提出人力资本理论之后,世界各国均将发展教育与培训作为提升本国人力资本存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也作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培训政策的变迁过程经历了强调职业中学教师和校长岗位培训工作阶段(1978年至1998年)、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主要目标阶段(1998年至2010年)、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建立阶段(2010年至今)三个阶段。

(一)强调职业中学教师和校长岗位培训工作阶段(1978年至1998年)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十分薄弱,职业学校数量和培训机构数量少,人才质量难以满足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要为国家培养数以百万计的技术、技能人才,就要建立一支有足够数量的、合格而稳定的师资队伍。同时,还要培养一批合格的职业中学校长。从全国范围来看,各地的职业中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开展得还很不平衡,仍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职业中学教师和校长岗位培训工作,1978年至1998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文件。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这一时期的职业培训恢复了活力,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秀的教师队伍是人才质量的保障,因此,国家要求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在获得岗位资格证书或经过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使职业学校专业师资和校长有一个合格而稳定的来源,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例如,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建立一支有足够数量的、合格而稳定的师资队伍,必须对现有的教师进行认真的培训和考核,有关大专院校、研究机构都要担负培训职教师资的任务。这标志着我国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政策的正式确立,使职业培训在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迎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到1998年底,职业高中专任教师29.61万人,比上年增加1.38万人;職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37.41%,增长3.55个百分点[3]。

2.建立了一批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在全国范围内,根据本地和行业部门的实际,依托普通高等学校或国家级、省部级重点职业学校,先后建立了一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1998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依托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5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地方也要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都对职教师资基地建设给予了重点支持。职教师资基地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培训了大批师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同时,在提高教师专业理论水平、实践技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过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工作小组评审,教育部批准天津大学等20所学校为首批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3.逐步使岗位培训规范化。1993年国家教委颁发《关于加强全国职业中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意见》,指出校长参加培训的成绩和鉴定作为评价、晋升、提职的重要依据。《全国职业中学校长主要职责及岗位要求(试行)》要求,经过岗位培训的校长,任职后,每年应接受1周左右的进修培训,形成制度。现任校长未经培训者,于3~5年内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从1996年下半年开始,对于预备上岗的职业中学校长一般经过岗前培训,并获得《职业中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才能上岗。至1998年底,全国职业中学校长经过岗位培训,已经基本取得职业中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职业培训政策呈现连续性特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职业培训后续的政策对已有政策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呈现出连续性特征。例如1993年国家教委发布《全国职业中学校长主要职责及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对职业中学校长的职责和岗位做出了简要的说明。为更好地规范和促进职业中学校长的职业发展,后续又颁发了《关于加强全国职业中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职业中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对职业中学校长的岗位要求和培训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以便各地区更好地落实。

(二)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主要目標阶段(1998年到2010年)

在此阶段发生了两次金融危机,一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引发货币贬值危机。二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给国内部分企业带来困难,就业压力突出,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等,给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家充分发挥职业培训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1998年至2010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中作用的意见》等文件。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该时期的职业培训呈现出以下特点:

1.充分发挥职业学校的重要作用。职业学校的师资、设备等相对充足和完整,是职业培训的重要基地。例如,《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以县级职教中心为主要基地,充分发挥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普通中学及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返乡农民工举办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要根据返乡农民工的实际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办班形式,帮助他们提高就业和再就业的能力。

2.动员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培训。仅依靠职业学校对各行各业的就业或待就业人员进行培训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需要调动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培训。例如,在2005年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教育和培训现场会上,时任教育部部长周济强调要努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院校为骨干、以社区为基础的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网络体系。

3.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职业培训对象的水平和可支配的学习时间差异较大,单一的教学方式无法满足其学习需求。因此,国家政策强调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以更好满足培训对象的需求,同时,更高效地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紧缺人才。例如,2005年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教育和培训现场会上,周济强调逐步推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探索建立跨校选修、学分互认的制度,方便进城务工人员实行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2006年《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意见》,要求实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实行“订单培养”,积极推行学分制。

4.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职业培训作为准公共产品,除了政府提供服务和支持,还需要社会各界以及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2009年《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等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劳动、农业、扶贫、科技等相关部门经费和政策的支持,对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开展返乡农民工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解决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提供必要的投入。

随着国家一系列扩大内需政策措施、教育事业发展及针对农民工的各种增加就业措施的实施,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不断提高,就业机会增加,就业形势好转,数量进一步增加。201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4223万人,比上年增加1245万人,增长5.4%[4]。至2010年9月末,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同比增加555万人。农民工就业仍在增加,截止到三季度末,全国跨乡镇以外外出农民工的总量是1.64亿人,比2009年同期增加了606万人,就业形势好于预期。2010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结果显示,培训总体上能使农民工的月均工资提高5.4%~7.2%[5]。

(三)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建立阶段(2010年至今)

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职业培训工作获得长足发展,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建立,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不断提高,对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需要。职业培训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才能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10年至今,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的实施逐步建立起我国职业培训体系,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该时期的职业培训呈现出以下特点:

1.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国家及时推动职业技能开发立法,明确政府、企业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及时调整完善培训重点、培训补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各类劳动者参加培训[6]。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也提出要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技能等级等制度。

2.建立职业培训资金投入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职业培训的成本等综合考虑,国家提出建立职业培训资金投入机制,适时提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例如,《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提出要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

3.完善职业培训监督机制。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要从强化培训过程监督管理、注重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入手。例如,《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强调要加强职业培训资金监管,将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依法审计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教育部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807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出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考核,开展针对性、多层次的技能培训。

总之,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各类群体,广泛开展形式丰富的教育培训,包括学历继续教育、技术技能培训、高端研修培训、农民工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培训等。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各类职业技能机构2万多个,职业技能鉴定机构8000多个,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84个,技能大师工作室738个。每年开展的政府补贴培训近1700万人次,全国技能劳动者目前达到1.65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有4791万[7]。即便如此,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矛盾的是,我国技能人才仍较为短缺。因此,中央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策,各相关主体应积极落实中央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国职业培训体系。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培训政策的变迁逻辑

对于职业培训发展这样一项关系国计民生、利益相关者众多、制定和实施过程复杂的教育政策,其演进逻辑难以用某种单一的分析模式来把握。教育政策分析可以概括为四种不同取向的分析模式,即发生学取向的分析模式、过程取向的分析模式、目的取向的分析模式和政策话语的分析模式。对一个具体教育政策的分析,往往需要多个分析模式的综合运用[8]。通过教育政策分析可以全面把握和深刻反思我国职业培训政策的演进逻辑。

(一)以注重效率为取向的职业培训政策价值导向

教育政策的形成反映的是制定主体的倾向,决定或支配着主体的价值选择[9]。分析职业培训政策的价值取向,可以了解政策所代表的利益群体,从整体上把握职业培训政策的价值取向变化,有利于解读职业培训政策的价值取向及其合理性。

一是“追求效率”时期(1978-199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培训的价值取向由效率优先向兼顾效率和以人为本转变。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职业培训师资不足、学历不合格现象严重,劳动者素质无法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该阶段要求职业学校实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实行“订单培养”,积极推行学分制等。加强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为培养合格的劳动者保障充足的师资来源。规范和强化职业学校校长岗位培训,保证职业培训的正常有序开展。“八五”期间(1991-1995年),中等职业学校共向社会输送了1300多万毕业生和大批经过职业培训的各级各类人才,为各行各业输送了高素质的劳动者。到1996年,职业培训规模日益扩大,年培训量达数千万人次。因此,在此阶段主要关注提高人才质量以满足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要为国家培养数以百万计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是“注重效率与渗透公平”时期(1998-2010年)。该时期我国受到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社会经济遭受较大程度的损失。为了调节市场的良性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我国在职业培训政策中仍强调各类人才要适应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同时也开始关注广大劳动者迫切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强烈需求。因此,在职业培训政策中要求,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应适应劳动者提高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的多样化需求,采用灵活的学习时间和多样的培训方式,必须适应他们工作、生活和学习的特点,适应他们提高就业能力和发展能力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金投入。

三是“兼顾效率与以人为本”时期(2010年至今)。2010年全球经济低谷已经过去,并逐步反弹复苏,我国的国际发展环境有所改善。中央政府一揽子经济刺激方案的实施,使国内经济呈现良好势头。我国的职业培训政策除了促使人才满足经济恢复的需求,也比前一阶段更加强调满足人才自身的需求。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指出,“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政策强调了今后的职业培训要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适应其就业需要和职业生涯发展要求。2018年《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根据普惠化要求,我国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理论上应该逐步实现对7亿名劳动者的全覆盖,而且服务于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由此可见,2010年至今,我国职业培训政策依然重视劳动者对生产发展的作用,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在推进制造强国建设上的作用。但也可以明显看到,我国职业培训政策扩大了培训对象的覆盖面,更加关注满足劳动者自身的学习需求,体现出兼顾效率和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

(二)以师资和资金投入为抓手的职业培训政策实施的过程保障

政策实施的过程保障强调的是政策的执行过程。为使职业培训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就职业培训政策实施的过程保障来看,其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师资培养和资金投入两个方面。

改革开放初期至20世纪末,职业培训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因而该阶段的首要任务就是补充师资数量和提升师资质量。进入21世纪后,职业学校教师在数量上的需求得到较大缓解。为了给职业学校教师培训提供保障,教育部共发布了7则关于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通知,以不断巩固基地的发展,最终建成了56个全国重点职业学校师资培训基地。2011年教育部再次强调要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教师素质提升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教师合理地进行“双师”专业发展。因此,政府提供的政策保障与支持是职教教师培训获得大力发展的强大力量[10]。

此外,还有对资金投入的保障。我国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费大体上由企业教育培训的投入、国家的投入、职工自己的投入构成。国家的投入有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以及财政投入。2010年国务院要求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职业培訓支出比重。我国每年开展的政府补贴培训近1700万人次,全国技能劳动者目前达到1.65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有4791万人。多年来,政府的人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始终是在500元左右,2017年以前只有400多元[7]。国家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来促进政策的执行,一是以提高职业学校师资队伍数量和质量为目标的培养机制,其具体措施有:(1)建立若干职业技术师范院校;(2)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基地;(3)依靠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开展培训等。二是对职业培训的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开放后,国家非常重视职业培训的经费投入,其具体措施有:(1)加大对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投入;(2)企业可按照国家规定提取教育和培训经费;(3)鼓励社会对职业培训的资助和捐赠;(4)确保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5)做好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

(三)以经济学话语为主导的职业培训政策话语的文化规则

政策话语视角的教育政策分析,是通过对教育政策文本所使用的语言、词汇和逻辑修辞等,来分析教育政策的目标指向和价值取向,揭示政策所蕴含的文化规则以及其中存在的权力背景[11]。

我国职业培训政策发展的前两个阶段(1978-2010年)主要使用的是经济学话语,职业培训发展受制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教育政策使用的经济政策话语主要体现在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探讨教育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并论述职业培训如何适应和推动经济发展[12]。比如,职业培训和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体制的变革需要大量的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可为经济发展提供相应的人才。同理,在我国受到经济危机影响时,职业培训对维护社会稳定也具有重要意义。在对职业培训的投资和财政支出方面,主要涉及到资金投入与管理。比如,要多渠道增加职业培训经费,各级政府应保证职业培训的经费支出不断提高。在培训经费的管理方面,应加强监管,避免出现挪用等腐败现象。在职业培训制度方面,主要涉及体制改革和创新问题。比如,依据社会发展和市场需要,完善资助制度,保障不同人群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第三个阶段(2010年至今)的政策话语趋于多样化,采用以經济、社会、公共管理为主的教育政策话语。社会政策话语主要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论述职业培训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比如,“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促进农民增收、城乡发展与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意义和重大作用。”公共管理政策话语主要是从管理学的角度论述如何更好地规范职业培训主体行为,推动职业培训管理科学化。比如“强化培训质量监管,对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项目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完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

三、我国职业培训政策的未来走向

改革开放以来,职业培训取得了丰富的发展成果,在政策主体、政策过程、政策话语等方面的演变逻辑具有其自身的合理性,但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为规范管理、提高职业培训质量,有必要继续探讨我国职业培训政策的未来走向。

(一)“多元取向”将成为职业培训政策价值取向

所谓价值是指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与作为需要对象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在教育政策研究中,“价值中立”的论断是不成立的,教育政策需要“价值涉入”[13]。职业培训政策作为一种公共政策,要做到个人、企业、社会之间利益的整合协调,实现三者期望的统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以注重职业培训为经济生产发展服务为主导,要求职业培训适应、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但职业培训也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如果仅关注职业培训的社会效益而忽视了人本身的需求和发展,则偏离了职业培训的本真。该时期内,职业培训政策价值取向表现为偏重于“社会性”“工具性”而不是“以人为本”的取向。在职业培训政策的制定中,要改变职业培训政策的失衡状态,兼顾社会和个人的关系,促进社会本位、工具本位向教育本位转变,就要以“社会性”与“以人为本”并重的价值理念为取向。因此,秉承“以人为本”的思想,关注培训需求者的利益和发展应成为未来职业培训政策的价值取向。

首先,职业培训对象应涵盖全体劳动者。职业培训是一种非稀缺性和非竞争性的教育,是一种受众面广、门槛较低的人人均可享有的教育形式。在韩国,职教政策凸显终身培训理念,接受培训的群体不仅包括青少年,还有中老年失业者,无论是在国家或地方政府管理的培训机关、大学里开设的非学历培训班或者个人经营的补习班中都如此[14]。人民随着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对继续学习的向往更加强烈。同时,为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国家就应该为劳动者提供开放、便捷的学习通道,让全体劳动者都能享受教育发展的成果。其次,职业培训内容应更加丰富。随着物质文化的提升,劳动者的需求也由单一的知识需求到多样化的需求转变。职业培训机构不仅应提供技术、技能的学习,还应为劳动者提供人文、艺术等人格教育课程,提供创新创业课程,满足劳动者就业创业的学习需要。最后,职业培训方式应更加多样。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开发丰富优质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此外,关注弱势群体的培训方式,保障各种处境不利的弱势群体平等接受职业培训,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年龄较大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解决他们平等接受职业培训所存在的各种困难和特殊需要。参考德国经验,政府可以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购买公益性岗位、组织职业培训等措施,促进弱势群体就业[15]。

(二)强化监督与保障将成为职业培训政策的过程保障

职业培训政策从制定出台到具体实施的政策过程能否得到控制,取决于对影响政策实施过程的各种变量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认识与控制[8]。政策对国家、企业、培训机构等相关利益主体的权力边界与利益关系进行调整,必然引起一系列博弈、矛盾和冲突,致使政策过程难以控制,政策目标和措施的执行力和确定性随之减弱[11]。其中涉及职业培训经费难以得到保障、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为保障政策的落实,应对实施过程进行强化监督与保障。参考美国20世纪90年代《劳动力投资法案》(WIA)所体现出的实践模式,首先,保障受培训者的合法权益。要提供全面的就业服务内容,除就业培训外,还应提供就业信息、职业咨询、个人职业技能评价等相关服务,充分尊重个人的需求和权利,针对不同的失业人群设计不同的就业服务措施,在提供就业培训同时辅以相关支持性服务[16]。其次,加大对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管。规范培训资金补贴标准和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定期受理各类单位和个人的补贴申请。严格按规定核定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严格把握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环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各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职业培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估,扩大地方管理权利,增强其积极性、主动性。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实施就业培训成效的监控,建立全面的测评体系和绩效标准[16]。最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和教师的业务培训,确保师资队伍的内涵发展。

(三)尊重和引导民意将成为职业培训政策话语的文化规则

当前,我国职业培训政策制定主体是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会遭遇各种导致政策阻滞或扭曲的现实困境,出现政策执行偏差。其间,培训政策的执行主体受其对相关政策认知的影响和利益动机的驱使,会选择采取不同的行为方式予以应对,因而对政策的执行力及其实施效果有着重要影响。为此,职业培训政策要充分尊重民意,提高民众在政策制定、政策执行与监督等方面的参与度。

首先,加强培训政策宣传,搭建信息发布平台。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相关机制,如从信息的收集、反馈等方面入手,有效打通从用人单位到培训机构再到培训者的生态闭环。确保信息的实效性及公开性,建立培训需求者与培训机构之间的沟通平台,以便为劳动者、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各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和指导[17],公众可以通过民意调查、网络投票等方式快速表达利益诉求。其次,完善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制度建设。从完善有关程序规则入手,对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制度进行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早已建立起以行政程序法为中心的公民参与的法律支撑体系[18]。我国应明确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保证公民参与权利和政策制定效率之间的有机平衡;及时监测并收集公众对政策问题的利益诉求,通过制度保障诉求的有效反馈。最后,优化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完善政府热线、信访等参与平台,整合、优化公众利益表达的渠道结构。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引进民间调查机构的民意测验,政府应当鼓励民间调查机构围绕公共政策的制定进行民意测验,非政府组织的民意调查可以排除政府主观的影响,消除被调查公民的顾虑,确保民意测验结果客观、真实和独立[18],确保公众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树陈.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角下的职业教育政策研究[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16.

[2]侯小雨,闫志利.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框架设计与建设策略[J].职业技术教育,2017,38(28):18-24.

[3]199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 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33/200407/842.html.

[4]国家统计局.2010年全国农民工监测报告[R].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99.

[5]李实,杨修娜.我国农民工培训效果分析[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6):35-47.

[6]陳玉杰.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 加快技能人才培养[N].中国劳动保障报,2018-02-03(3).

[7]我国每年政府补贴培训近1700万人次 人均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超500元[EB/OL].(2018-04-24).http://www.e521.com/news/chss/517690.shtml.

[8]谢维和.教育活动的社会学分析[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175.

[9]祁型雨.教育政策价值取向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探讨[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06(3):9-13.

[10]周昊昊,张棉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教教师教育的历史演变及未来走向[J].教育与职业,2018(3):69-75.

[11]阮成武.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演进逻辑与未来走向[J].教育研究,2013,34(7):37-45.

[12]祁占勇,王佳昕,安莹莹.我国职业教育政策的变迁逻辑与未来走向[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8,36(1):104-111+164.

[13]劳凯声,刘复兴.论教育政策的价值基础[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6):5-17.

[14]余秀琴,金炳燮.中韩职业教育政策的若干比较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06,27(34):78-81.

[15]柳清瑞,迪特尔·博加.德国劳动力市场中的弱势群体:现状与政策[J].德国研究,2009,24(2):34-38+79.

[16]杨长亮.美国就业培训政策的历史沿革与特征[J].职教通讯,2007(11):27-30.

[17]陈玉杰,徐艳.我国职业培训补贴制度研究[J].中国劳动,2017(6):4-12.

[18]王诺培.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及其路径分析[D].保定:河北大学,2013:51-52.

责任编辑 韩云鹏

作者:潘姿曲 祁占勇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机制创新人事档案管理论文下一篇: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