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023-03-28

第一篇: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塔吊、施工电梯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 编制说明

为充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及保证龙泽苑A、B栋工程做到安全有序施工,特编制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本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的《龙泽苑A、B栋工程监理规划》;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6、《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7、《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8、《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9、 由施工单位编制的《龙泽苑A、B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各专项施工方案。

(二)、本监理实施造价人才网细则中的名词和用语,含义参照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术语”。

(三)、本监理实施细则引用的表格中,AQ系列是《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之表格,GD系列是《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统一用表(深圳版)》之表格,都应严格执行。

(四)、本细则中的黑体字,均为相应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二、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泽苑A、B栋

2、工程地址:位于宝安区民治街道(龙华二线拓展区)

3、建设单位: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

4、设计单位: 中信建筑设计(深圳)研究院有限公司

5、勘察单位: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深圳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8、质量监督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9、安全监督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10、工程规模:90266.58平方米

11、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难点:安全指导、监督、审查是其特点;难点是施工单位的整改与落实。

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组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称安委会),安委会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成员组成,一般由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任安委会主任,总监、业主代表、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为副主任,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监理人员、业主方的其它人员为安委会的成员;总包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和负责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协调日常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监督安委会的工作。

2、安委会要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订环保人才网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经安委会成员通过后打印盖总包、监理、业主公章后分发各单位,严格执行。

3、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要明确奖、罚的对象,罚单开处过程和罚金的保管和处置。一般来说,处罚的对象应是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罚单应由施工单位的安全主任、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签署后,从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后,可由业主财务代为保管。罚金主要用来奖励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功人员、或安委会的开支。

四、塔吊(施工电梯)安全监理细则

(一)、施工方案审查要点

1、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安装的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规定承揽相应的安装业务。未取得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2、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安装拆卸、顶升技术方案,方案应包含详尽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方案更改须重新进行审批。

3、安装拆卸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须符合下列条件:

须由机械工程师编制,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核,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须经监理单位总监审批。

(二)、塔吊(施工电梯)登记备案核查要点

1、按照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塔吊(施工电梯)等施工起重机械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2、塔吊进场前,应提供《深圳市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备案证》或《深圳市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复印件报监理核查。

(三)、塔吊安装旁站监理:

1、督促安装单位的安装人员持证上岗,(事前应将各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盖红章报监理)。

2、作业前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参加安装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卡上双方签字。

3、督促安装单位在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时须严格按照施工专项方案进行。

4、施工起重机械安装过程需由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监督,安装区域须设立警戒线,设专人监护,禁止他人进入。

(四)、监理单位对施工起重机械监理必须做到:

1、审核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审核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登记备案证;

2、审批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总监签署审查意见;

3、审核有关特种作业监理工程师论坛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4、对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全过程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5、参与起重机械的验收;

6、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做好设备检验检测和登记备案工作,发现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责令使用单位整改。发现使用过程出现的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龙泽苑A、B栋项目监理部

2012 年 9月30 日

第二篇: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宁波工程学院教师公寓楼

(高处作业施工)

安 全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浙江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

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宁波工程学院教师公寓楼

2、建设单位:宁波工程学院

3、设计单位:浙江高专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浙江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宁波展达建设有限公司

6、 工程地点:宁波工程学院新

7、 工程特点:本工程为六层框架结构,高度为24.98米,总建筑面积约6930.47平方米,抗震设防为七度,抗震等级为三级,耐火等级为二级,主体设计年限五十年,工程相对标高为+0.00。桩基采用Ф700、Ф800钻孔灌注桩,Ф450、Ф500预应力混凝土方桩。基础及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为C30、C35,构造柱、门窗过梁C25,±0.00以下圈梁采用C30。砌体为承重墙,主体外墙采用Mu10环保多孔砖,内墙采用轻质蒸压加气块A3.5B05,墙厚为240/120mm,M5混合砂浆砌筑,基础以下采用Mu20水泥实心砖,M10砂浆砌筑。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二道防水设防。

二、设计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资料等文件。

2、建设单位确认的浙江高专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宁波

工程学院新校区-教师公寓楼”方案及初步部设计文件。

3、建设单位与本公司签订的设计合同。

4、宁波市规划局江北分局提供的规划要求及地形图电子文件。

5、甲方的局部调整要求。

6、设计所执行的国家、省及地方主要法规和主要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5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230-2010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5]54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2002年版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T10054-2005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DB33/1035-2006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JGJ162-2008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宁波市相关规定、标准、文件

三、安全施工监理的任务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任务就是依据上述安全施工监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部检查、督促施工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规程、标准,制订各项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杜绝高处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施工。

四、施工过程中要点及危险部位分析:

1、悬空高处作业

2、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和楼梯口、

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五、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审查施工营业资质范围,有无施工许可证、有无安全资质证书、有无施工安全监督书。

②、审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建立且人员能否到位。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安全台帐。

③、审查施工方各级、各职能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

④、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各班组、各管理人员之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是否签订。

⑤、审查施工项目部是否订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⑥、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等)是否持证上岗。

2、有关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

①、督促施工单位及早编制报审专项方案。

②、审查施工方报审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程序是否完善,各签字责任人是否履行了签字职责。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③、审查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方案

的内容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切实可行,能确保安全生产。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

3、悬空高处作业 ①、支模

a、支撑高度支模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b、支撑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c、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责任人木工: d、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②、钢筋

a、悬空帮扎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

b、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c、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板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③、混泥土:

a、浇筑离地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b、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④、门窗、幕墙安装及外墙油漆

a、安装门窗、幕墙、 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幕墙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b、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幕墙,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c、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d、外墙油漆(涂料)时,脚手架无脚手片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措施:

①、屋面四周、楼梯侧面、防护栏杆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可用钢管打入地面50CM-70CM深,并张挂安全网。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实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泥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4)栏杆柱的固定及其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

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5)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面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板。

②、孔、洞的防护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共它防坠落设施。

2)钢管桩桩孔上口、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上人孔,天窗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盖板,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坑槽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

3)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措施,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b、楼面等处边长25CM—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作盖板,固定盖住洞口。 c、边长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的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上而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d、边长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5、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①、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暖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②、安全防护设施,由工程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参加验收,

并记录资料。

③、安全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

6、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理

①、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工作情况。 ②、检查重点工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是否进行了事先交底,交底人员是否是项目技术负责人,且履行了签字手续。

③、督促检查施工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④、经常检查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台帐,其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检查施工方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是否对活动有记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每日记载工地安全日记。

⑤、检查施工方是否及时开展了对分项工程安全技术要求验收。

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1、把安全施工纳入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范围,要求现场监理人员重视安全施工的检查督促,并把监理情况记入监理日记。

2、总监加强对工程的安全施工的巡视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与

施工方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部监理人员开展联合周检,并把检查结果记入周检记录。有整改的问题在下次周检中要复查是否整改完毕。

3、在日常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一般性问题,通过口头形式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在案,如到时施工方未整改,现场监理人员应报告总监,由总监决定是否发监理通知单要求其限期整改。

4、利用工地会议强调安全施工事宜并发会议纪要,指出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情况,要求施工方整改。

5、当现场安全施工出现严重隐患或有多条安全措施未落实时,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并报区安监站寻求支持整改要求。

6、当现场安全施工出现危急情况有可能立即出现安全事故时,应口头或下监理停工令叫停工程停工并紧急上报建设单位和区安监站。

7、利用工程款支付手段要求施工方做好安全施工工作,如现场安全施工情况不好,且又不整改的,可暂不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浙江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

第三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理细则()

施工现场防火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山东泉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Xxxxx项目部

年 月

一、工程概况:

二、编写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5、《济南市文明施工图集》

三、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控制方法:

(一)安全监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针对工地现场可能出现的防火安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引起重视,尽量做到事前控制;现场动火必须进行审批。

2、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通过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3、按时检查现场施工现场防火的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合格证及相关各项资料;

4、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施工现场防火检查,听取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5、对检查未及时落实到位的,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记入监理日记;

6、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位、问题将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拖延整改,监理人员将作出停工整改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拒绝整改的将及时报告政府主管部门。

(二)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取得工作指示;

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

3、参与召开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协助施

工单位尽快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笔记;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的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

四、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控制工作要点:

(一)、建筑施工中除了人身伤害以外,另一大害就是火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易然物很多,而且用明火处也很多,并且分散。再加上管理不到位,现场内的施工人员不分场所到处吸烟,势必造成不应有的灾害。由于施工中的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因素多,所以组织织施工时,一定要落实安全用火的要求,认真实施防火措施。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级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2)现场划分施工作业区、材料区、办公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另外还要注意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

(3)现场应有消防车辆环形通道,通道宽度及高度不应小于4m。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4)现场应设专用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沿建筑物高度设置DN100 消防竖管,并保证消防用水的需要,随施工进度接高,分楼层留置阀门,保证消防水枪覆盖建筑物的各部位。

(5)现场临房、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6)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应注意以下防火要求:

①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

②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的库房内,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

③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

安全距离。

(7)使用明火应注意的问题

①现场生产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②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在作业前要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应配备监护人员,监护人员随时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

(8)现场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

①材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模板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②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 (9)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在基础、主体结构、装修等不同施工阶段防火要点各有不同。 ①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作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②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增加监护人员。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监护人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可建筑物钢筋接触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物要保持1m 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放。

③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使用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干粉来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用水灭

火。现场出现火险时,管理人员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现场后,负责人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灭火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三)、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1、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

(2)机械和动力机和机座必须稳固。转动危险部位安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发行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理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许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氧气瓶与乙炔瓶两者间距必须保持5米以上,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焊接工程

(1)电焊工

①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②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③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④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⑤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

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⑥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⑦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⑧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拉触,更不得用钢丝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⑨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⑩清除焊渣采用弧所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人。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施焊场地周围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2)气焊工

①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a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m b 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c 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d 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施焊时要严禁气嘴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

e 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 f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g 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 ②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a 氧气瓶和乙炔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b 氧气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环减压器。

C 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其方法是:拔掉乙炔胶管,只留氧气胶管,同时交拧开氧气阀和乙炔阀,这时可用手指检查加热器乙炔

管接口处有无抽吸力,则说明喷嘴处有故障,必须对加热器进行检修,直至有抽吸力,才能进行点火。

d 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的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

e 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

f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5mpa,输所流量不超过1.5-2.0m3/h 瓶。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起来使用。

g氧气和乙炔都不能用净,氧气余压力要在0.1-0.2mpA以上。

3、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进行 (2)焊钳与把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零线。

(3)操作前必须申领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监护人,否则禁止作业。

4、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使用后的废弃材料应及时消除。

(2)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明火作业

(1)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动火证须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2)加强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统一由安全负责人员签发,并有书面安全防火技术交底,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能操作,明火作业必须派专人看管并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施工现场设吸烟室,现场内禁止吸烟,禁止擅自明火作业。

6、季节施工

(1)暴雨大风前后,在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7、 生活区防火措施

1)临时用房应当分组布置,每组不超过10 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

2)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 m2,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间距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3)食堂应设置动力用电、照明用电,线路应采用四级漏电开关和三路220v漏电开关。

4)根据宿舍、厨房的面积,配备手提式灭火器数量:每层、每100m2 应配置一组(2具)灭火器,厨房每50m2应配置一组(2具)灭火器。

5)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私接插座,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电饭煲、电炒锅,宿舍用电的干线不小于10平方。进户线不小于4平方,并安装过载保护器。

6)住宿作业人员应义务搞好室内卫生,每天打扫一次,每月内外大扫除一次,不准乱扔垃圾,不准乱抛杂物,严禁宿舍内设置通铺。

7)生活区应按照民工队伍实际情况,分片分区安置,并落实区域包干的安全、防火综合治理制度、居室的责任人制度及卫生清洁的专责轮班制度。

8)宿舍严禁男女混居及家属留宿和非作业人员住宿,严禁将宿舍用做库房使用。

(四)、防火教育: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上岗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监护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6、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应小于10m。

7、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五、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监理管理:

建筑工地的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应依照国家颁布的消防法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全面做好本工程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必须返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得到批准以前,不允许开工;

2、监理人员将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

3、对工地出现的所有不安全的隐患,监理人员将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4、对安全隐患,若施工单位迟迟不能按安全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的,或在有关安全隐患的部位(工序)继续坚持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发

出局部工序的停工令,并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完毕同时通知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协助作好工地的安全管理;

5、经监理人员多次指出,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6、通过工地监理例会,及时协调安全隐患中出现的有关难点、要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篇:既有线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新建宿州至淮安铁路工程SHZH—1标

既有线施工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华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宿淮铁路监理站

2010年07月25日

既有线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方法》(铁办[2008]190号)

2、铁道部第32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等有关文件及规定

3、建工函[2009]260号《大型机械临近营业线施工管理规定》

4、铁运[2010]51号《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

5、《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运发[2008]316号)

6、上铁工发[2009]416号《上海铁路局工务施工和日常养修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7、上铁建发(2009)83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建设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8、上铁运发[2010]161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

9、上铁运发[2009]451号《关于印发〈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0、铁道部、上海铁路局有关营业线施工的相关文件

11、《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

12、《铁路站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3-2003)

13、《客货共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2-2008)

14、《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

15、《客货共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3-2008)

16、《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

17、《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0-2005)

1

18、《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

19、《客货共线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10208-2008) 20、《客货共线铁路信号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6-2007)

21、《客货共线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5-2009)

22、《铁路运输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8-2003)

23、《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03)

24、《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1-2003)

25、《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TB10401.2-2003)

26、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设计的《新建铁路宿州至淮安线符离集站站场设计图纸》

二、工程概况

既有符离集站是符夹线与京沪线的接轨站,既有到发线9条(含正线),南场既有到发线4条(含正线),到发线兼货物线1条,货物线1条;既有专用线3条在本站接轨,本次设计宿淮铁路在车站上海端接轨。

宿淮铁路接轨后下行方向:宿淮正线从车站上海端咽喉接入至北场III道,与符夹疏解线贯通。改建车站上海端咽喉,在北场增加到发线1条。上行方向:宿淮疏解线自京沪线外侧引入南场IV道,增设安全线,站房同侧增加到发线1条,拆除并还建基本站台。

符离集车站为京沪线中间站,符夹线接轨站,主要办理客货列车通过作业,本次设计宿淮铁路在车站上海端接轨。

工程范围:本站改造包含股河DK1+149 3-10m框架桥;G206国道DK1+561 (3+7+3m)框架桥;旅客地道接长1处;路基帮宽:(既有南5股外侧K862+840~+900段、既有南Ⅲ外K864+100~+700段及既有南Ⅳ外侧K864+100~+470段);站场N1~N11盖板水沟及明沟;既有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改移(宿淮正线改移里程为K864+100~+880;疏解线改移里程为K864+100~+700);拆除线路635m,拆铺线路 1481m,新铺线路 3771.5m;

2 拆除道岔10组、新铺22组;全站铺碴20294立方。

三、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和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1. 施工单位应制订项目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目标。

2. 层层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集团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签订责任状,项目经理与项目管理层、管理层与班组长、班组长与个人逐级签订包保责任状,并将控制目标层层分解,做好人人有指标,个个有责任。 3. 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小组组长必须是项目第一行政负责人,并明确小组各成员岗位职责。 4.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下施工安全工作制度:

(1)安全例会制度: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并建立会议台帐。

(2)“三级”管理制度。项目部、施工队、作业班组对新召用人员(含外部劳务)和转换工种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重大安全技术方案逐级审查制度。

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包括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施工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详细的安全设计和抗风险予案,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与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必须按规定逐级报审,经批准后方准施工。 (4)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A各施工队在正式施工前,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B对一般性工种和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常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 C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首先对直接接触和从事

3 该项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具体的方法、性能、规程等技术培训后,再上岗;

D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分项工程作业前,由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对作业人员作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确认程序,做好记录。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A项目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B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作业; C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必须合法、有效。

(7)检查整改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定期、不定期及专项检查、整改制度,并建立台帐。

(8)事故报告、分析制度。发生事故(含未遂),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上报。

(9)安全施工考核制度。制定安全施工考核办法,对违章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消除事故苗头。

(10)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予案。

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制定事故应急救援予案。予案应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以接警、确定响应等级、报警、应急启动、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和应急结束的程序编制。 (11)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A施工单位施工需要与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和限期、安全防范内

4 容和措施、结合部安全分工、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安全监督(配合)费等。未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严禁施工。

B施工单位应将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验收安排、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证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报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施工单位与车务段会签后,由施工单位每月10日前报设备管理单位,再由路局审批纳入月度施工方案。未经申报批准的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C施工单位在施工项目开工前48小时内,要书面通知(可通过传真方式)车站施工内容,影响范围以及配合要求等。

施工手续应由施工领导人指派的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办理,并担当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向工地防护员发出予报,确报或变更通知时必须复诵。各施工单位的施工领导人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提前40分钟到车站联系(接触网施工在作业到达施工区间的相邻车站后与车站办理),封锁施工前1小时有慢行要求的应提前100分钟到车站联系,并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内登记。

施工结束后,各施工单位的驻站联络员(施工领导人)应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汇报,分别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内(注明轨道车、检修车全部回站方可)“销记”。

原则上“登记”和“销记”手续应由同一名职工在同一个车站办理。 D未竣工验收交接恢复正常行车速度的电报,经设备管理单位签注意见,由施工单位负责拍发,电报至少提前24小时拍发,主送局运输处,抄

5 送项目主管部门,安监室,调度所和车站等有关部门。

对于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恢复正常速度要提前至少24小时拍发电报。 E延期施工,按临时施工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跨月的应报月度施工计划。

F对封锁专用线、货物线4小时及其以下的由车务段安排,4小时以上的施工,需按申报和审批程序纳入路局审批。

G施工单位要向车站和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隐蔽工程。

H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对未验交使用的设备,应设专人对线路及有关设备进行巡查、养护,做好巡查记录。

I施工用的临时道口必须报局道口管理部门批准,与工务段签订安全使用协议,施工单位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专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

J做到“八不准,一把关”。“八不准”:a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施工;b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c没有召开现场施工交底会不准施工;d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e施工负责人和派驻到现场的包保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f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g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和上线检测;h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理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一把关”:区间施工要实行放行列车会签制度,施工现场未经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人员的签字,严禁放行列车,严把列车放行关。

6 K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根据铁路机车辆界限和建筑接近界限,制定施工临时行车界限。施工临时行车界限不得少于机车辆界限每边各加150mm(曲线上按规定加宽)。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严禁侵入临时行车界限。

L增建二线及既有线技改施工,涉及到设备管理部门的施工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助施工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施工前双方应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等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M施工中,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应经常监视与保持线路、桥涵、隧道、房屋、通讯、信号等建筑物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立即停工处理。

N在自动闭塞区段施工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工具、机具等导电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钢轨及钢轨两端绝缘接头。

O施工负责人在接到允许施工命令后,必须确认施工的起止时间,并根据施工地点所在位置设置可靠防护后,方可指示开工。施工负责人应保证在施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撤离施工区段。

P特快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应停止施工。设备、工具等应撤至距钢轨外侧2m意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应牢固。施工人员应在线路3米以外避让。

Q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应设置防护标志。

R区间施工时,单线应在两端车站,双线应在来车方向的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工地防护员。

7 S施工占用线路作业时,应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

T施工人员停到防护人员发出的予报信号后,应做撤离准备。当施工负责人发出停工命令时,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

U在区间线路上进行的作业不妨碍行车安全时,可不设置防护信号;但应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0~1000m处列车运行方向(双向在列车运行的正方向)的左侧路肩上,设置作业标防护。 四﹑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一〉 基本规定 1. 施工准备

①施工前应对地形、地物、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水电供应、交通运输、施工环境及地下隐蔽物等作好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对运输道路,材料堆放,生产生活设施及环境保护作全面安排,并绘制场地平面图。 ②临时工程及附属生产设施应避开不良地质处所,并应符合防洪、防火、防雷、防风及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③各种易 燃 、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分库存放。需临时存放在施工现场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30米,距其他建筑不得小于25米。

④现场道路应保持畅通。主要干道不应低于四级公路的标准。险峻地段应设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栏杆及路缘石墩。便桥应按设计荷载挂牌提示,严禁超载。

⑤临时道路养护维修,应在施工地段两端设立警示标志,必要时设专人防护。

8 ⑥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在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⑦在临街、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围挡和警示牌,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 材料堆码、装卸和搬运

①各类物资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底部应加设垫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超过2m;

b片石堆放高度不超过1m,条石、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砖块堆放高度不超过2m; c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高度不超过1.5m; d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超过1m,每层应用垫木隔开; e存放压缩气瓶时,应立放于无油、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直射的室内。

②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a装卸、搬运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坚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应大于1:3;

d大型设备的装卸运输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3.施工机械

①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②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③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9 ④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走向前,应由专人现场监护作业。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盲目作业。 4.施工用电

①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②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③施工照明和行灯的安全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 B在桥梁基础的井下作业和夜间滑爬模提升,组合钢模板作业,房屋的狭小空间和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各种机床和其他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使用36v安全电压。 5.混凝土与砌体工程

①混凝土工程使用的模板及支架结构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其承载能力满足支承新浇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荷载的要求。

②地面以下的模板安装、拆除,应先检查坑壁稳定和支护牢固情况。深长基础宜分层支模,边装边支,逐层施工。

③挡护工程砌筑时,应先作好排水,经常检查基坑边坡。高出地面时,人员不许靠近墙角或坡脚。砌筑锥体护坡时,不得采用从上向下自由滚落的方式运送石料。

10 ④砌筑用石料不宜超过50kg,砌筑中应防止砸伤手脚。 6.防火、防爆、防毒、防风

①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存放场所与作业场地,应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并留出消防通道,配设消防器材。

②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应配置消防设施。防火器材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

③各种气瓶运输、存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氧气瓶与乙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存放,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许小于10m。

④凡有毒、有粉尘侵害的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7.高处作业

①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靠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同一物件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②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8.季节性施工

①冬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进入冬季前,施工现场应提前作好防寒保暖工作,人行道路,跳板和作业场所等应采取防滑措施;采用煤炉和暖棚施工时,应有防火、防煤

11 气中毒的措施,配水设备及土建工程均应按照有关冬期施工的规定办理。

B严寒和寒冷地区操作机械,应有防冻措施。 ②雨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雨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安全防护措施。

b雨期前,必须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活驻地、运输便道及水电设备的防洪、防雨、排涝等设施进行检查,排涝沟渠必须畅通;人性道路,跳板和作业场所等应采取防滑措施。

③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二〉 路基 1. 一般规定

①路基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土石方工程和特殊地段的安全技术措施。 ②路基土石方施工前,应先做好场地布置,对岩体裂缝及滑动面、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影响安全的隐患,应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 路堤

①在不稳定的地面斜坡及易于倾塌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人行道应离开填方坡脚线5米以外,并设警告标志。 ②采用机械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填土区边缘设置安全标志;

b土方机械作业时,无关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机械; c在挖掘机土斗的回转半径范围内,人员不许停留或通过;

d铲运车的运行道宽大于铲运机高度1.0米; e电动蛙式打夯机停用时应切断电源;

f高边坡路堤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③桥涵缺口的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a锥体和台后路基填土,宜采用顺序作业,填土和夯实作业应避免相互干扰;

b锥体护坡上不许停放夯具,作业人员不许在护坡下休息。 3. 路堑

①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②开挖应定期对坡面,坡顶的稳定情况检查,发孔异常立即处理; ③分层开挖时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重叠作业; ④严禁在松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⑤严禁采用大爆破开挖。 4. 支挡结构

①砌筑挡土墙、护墙、不许重叠作业。大型压实机械与墙背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宜采用静压方式; ②抗滑桩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a桩口应设防止地表水流入的设施及防止坠物的防护; b人员上下应有安全可靠的设施,不许携任何工具、材料;

c孔下必须设掩蔽所,工作人员不宜超过2人,起吊时明确联系信号,统一指挥;

d孔下有害气体含量随时检测,超过规定标准时应进行通风;

13 e灌注混凝土时应防止杂物下落伤人; f孔下有水时,应备齐抽水设备。 5.爆破作业

①按国家标准《炸破安全规程》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②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数量、施工环境、爆破规模制定爆破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封锁时间等,报运输部门审批;

③爆破前应设好施工防护,驻站联络员在每次炸破前2小时应向车站提出“申请施工爆破表”;

④驻站联络员在接到现场准备就绪的报告后,向车站值班员提出请求爆破时间。当接到封锁命令后,双方进行签认,必须按调度命令进行施爆,严禁不请点施爆,追尾施爆;

⑤炮响后爆破人员应按规定对爆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⑥爆破前线路设防护,爆破后迅速清理轨道上及建筑界限以内的土、石,抢通线路。道床上的泥碴不许超过轨面:道心内侧轮缘槽宽度不应小于10cm,深度不小于6cm;

⑦运行繁忙的既有线不宜使用导火索起爆,电气化铁路严重电雷管起爆; ⑧严禁在列车通过前先将炸药装好等待起爆。 〈三〉 桥涵

1. 既有线桥涵改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改建施工中应随时观测既有线路与桥涵状态的变化。当需要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不许影响原有建(构)筑物的稳定。

14 ②当采用轨束梁加固线路时,轨束应用钢箍固紧,并向两端延伸涵身高度的1.5倍,枕木垛应满足地基承载力需要,当采用低高度便梁时,梁端支撑处应垫硬木。

③加固线路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

④顶进桥涵作业应在列车运行的间隔时间内进行。开挖工作坑时,坑顶缘距最外侧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许少于3.2米。当工作坑需要过渡汛期的,路基边坡加固防护。

2.改造桥涵用框架式排架支撑的,应分段分层开挖,随挖随撑,并经常检查支撑及线路的变化。当有异常时,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3.增建第二线桥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础打桩施工时,应从既有线一侧逐排向外打,不宜用射水或振动法施工。 ②涵洞接长需在接口处处理原有混凝土和砌体时,严禁采用爆破施工。

③人工架梁,当梁体需要横过既有线时,必须请点封锁,严禁用既有线轨道或桥梁支座作牵引索地锚。 〈四〉 轨道

1. 在既有线与站内增铺,改移及铺设临时道岔、便线时,应按规定报批,请点和防护。

2. 在既有线进行铺设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不许在铁路道心、枕木头和线间距小于5米的两线间行走,所持料具不许侵入建筑界限;

②横越铁路时,应确定两侧无走行机车车辆后方可通过;

15 ③不许钻车、扒车、跳车,从车底下传递料具及在车辆底和车辆两侧线路股道上或有塌方落石危险处坐卧。

3. 既有线施工严禁联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轨道电路区段和绝缘接头附近作业时,不许使用没有绝缘装置或绝缘装置不良的金属机具。

②抬运钢轨、辙叉等金属物体,不得担在两股钢轨上。

③在线路、桥梁上作业或在线路两侧挖沟取土时,应防止碰断、碰混电务送变电线和电缆。

④防止扣轨梁联电,道口钢筋混凝土板钢筋头联电,轨端有飞边突尖联电,单轨车、接固架等机具的走行轮通过绝缘接头时联电,道岔配件脱落联电,散置在线路上的钢轨、道岔等金属物受振移动联电等。 〈五〉 给水排水和房屋建筑

1. 在客流集中的地段施工,应设有安全通道,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2. 穿越铁路轨道施工时,应会同管理单位,查明地下沟、管线和构筑物的位置深度及走向,并制定防护措施。 3. 给水排水管道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管沟宜采用分段开挖,分段回填,不许长距离开挖,暴露不填,当土质松软或管沟较深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②列车通过时管沟作业人员必须撤离;

③在穿越线路的股道下开挖管沟时,对扣吊轨的较量、长度以及列车限速等应计算确定。

④弃运开挖土石方不许污染道床,料具堆放不许侵限。

16 〈六〉 轨道车及小车使用

1. 重型轨道车的运行按列车办理。

2. 使用重型轨道车,必须按规定编报运输申请计划,纳入行车调度日班计划。

3. 运送施工等人员时,拖车必须有端板、侧板,并有专人负责安全。 4. 使用轻型轨道车,必须取得车站值班员对使用时间的承认,填写轻型车辆使用书。

〈七〉 施工临时道口

1.既有线设置临时道口时,施工单位应与所在工务部门协商,经批准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2.启用施工临时道口时,应制订道口安全管理细则。

3.施工临时道口必须派专人看守和清扫;应按规定开关栏木和显示信号,保证铁路行车和车马、行人的安全。

4.时间断看守的道口,应在靠近道口临时公路的明显处所设置开放时间牌,

5.道口启用后,使用单位应加强养护维修。若需延长使用时间,提前办理延长使用手续。

〈八〉桩基础及桥梁墩台施工 1.钻孔桩基础施工

①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孔内弃土不许堆积在钻孔周围; ②停站后,钻头提出孔外安全放置,孔口加盖防护;

③旋钻钻机进钻时,高压胶管下不许站人。钻机旋转时不许提升钻杆。加

17 接钻杆时,连接螺栓严禁用普通螺栓代替。 2.挖孔桩基础施工

①挖孔桩较深时,孔壁支护时,渗水时应采用抽排水措施。

②桩孔周围应有防、排水设施。

③孔口周围应高出地面0.3米以上,并设防护栏。

④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

⑤人工挖孔,当孔内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5%,或作业人员已觉不适时,应采取通风措施。

⑥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米时,应采取机械强制通风。挖孔深度大于15米时不宜采用人工挖孔。 3.桩基承台施工 4.桥梁敦台施工

①工作平台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搭设牢固,平台上应设围栏及梯步,墩台高度超过2米时,应张挂安全网。

②施工中不许碰撞模板和脚手架。

③模板拆除时,应划定作业区,悬挂警示标志,并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

④桥台排水及防护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锥体和台后路基填筑时,应防石头翻滚砸伤人员; b用汽车卸料时,不许从路基边坡上往下倾卸。

五、安全监理方案 1.监理依据

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8 ②业主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③设计文件及图纸

④有关营业线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定等 ⑤经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2. 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组织:符离集站改及临近营业线施工,由总站辖派出机构承担监理工作。管理层次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制:①审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安全监理方案;②经常总结交流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发工作。

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制:①定期对项目监理工作的实施进行督促检查;②每月就项目监理实施情况向总监监理工程师汇报。

监理组组长安全责任制:①在组织制订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过程中,将安全监理方案纳入其中,并明确实施要点;②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③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④发生安全事故时,协助施工单位上报及处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制:①指导、监督、检查监理员工作;②负责组织制订专业工程安全监理方案;③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④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要素的配置及质量控制;⑤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报监理组长签发;⑥对施工单位的整改结果进行复查;⑦将发现的问题及复查验收情况载入监理

19 日志。

监理员安全责任制:①监理施工单位实施已审核的施工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做好记录;②贯彻执行监理规则、监理实施细则中制订的安全监理方案;③加站现场安全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④做好监理日记,记录每天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保管、整理安全监理资料。 〈2〉安全监理实施程序

①施工单位就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爆破作业、吊轨加固作业应附安全验算)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后报监理组长审批。

②凡涉及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监理必须实施全过程旁站,严格执行部、局及建设指挥部有关营业线施工的管理办法。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应参加施工方组织的定期大检查。 ④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应将整改结果报监理工程师验收。

⑤监理人员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站报告。 ⑥安全监理资料列入工程监理资料,一并收集,整理,归档。

第五篇:既有线(临近)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新建重庆~利川铁路工程渝利1标段

既有线(临近)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主持:李平富

编写:李廷锋 林万发 吴定尧 汪秀成 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渝利铁路监理站

2011年2月28日

大西南渝利铁路监理站

既有线(临近)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方法》(铁办[2008]190号)

3、铁道部第32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等有关文件及规定

4、建工函[2009]260号《大型机械临近营业线施工管理规定》

5、成铁运[2010]379号《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

7、《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 ]780号)

8、中铁二院设计的《新建重庆至利川铁路1标段设计图纸》

二、工程概况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Ⅰ标段渝利监理站监理管辖标段里程:DK0+000~DK36+111.31(含重庆北站、动车走行线、货车外绕线、唐家沱联络线;DK0+000~DK124+716.25范围内的三电迁改、临电以及DK0+000~DK148站后通讯、房建工程)。主要工程量有:路基土石方11325975施工方;特大桥9座,计10571.03延长米;大桥29座,计8306.53延长米,中桥6座,计469.75延长米,小桥76.67延长米,涵洞3237.37横延米,隧道21座,计32426延长米,无碴道床18.71铺轨公里。既有重庆北站是重庆枢纽集中区域,其临近既有线施工重点项目有新建“北站一台两线”.、唐家沱站改、上跨渝怀铁路金渝桥、下穿既有渝怀铁路

1 的望山丘、磨玉堡隧道、上跨湘渝铁路的火风山隧道等。

三、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和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1. 施工单位应制订项目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目标。

2. 层层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项目经理与各项目分部签订责任状,项目经理与项目管理层、管理层与班组长、班组长与个人逐级签订包保责任状,并将控制目标层层分解,做好人人有指标,个个有责任。 3. 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小组组长必须是项目第一行政负责人,并明确小组各成员岗位职责。 4.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下施工安全工作制度:

(1)安全例会制度: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并建立会议台帐。

(2)“三级”管理制度。项目部、施工队、作业班组对新召用人员(含外部劳务)和转换工种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重大安全技术方案逐级审查制度。

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包括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施工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详细的安全设计和抗风险予案,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与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必须按规定逐级报审,经批准后方准施工。 (4)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A各施工队在正式施工前,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B对一般性工种和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常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 C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首先对直接接触和从

2 事该项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具体的方法、性能、规程等技术培训后,再上岗;

D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分项工程作业前,由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对作业人员作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确认程序,做好记录。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A项目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B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作业; C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必须合法、有效。

(7)检查整改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定期、不定期及专项检查、整改制度,并建立台帐。

(8)事故报告、分析制度。发生事故(含未遂),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上报。

(9)安全施工考核制度。制定安全施工考核办法,对违章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消除事故苗头。 (10)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予案。

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制定事故应急救援予案。予案应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以接警、确定响应等级、报警、应急启动、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和应急结束的程序编制。 (11)既有线(临近)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A施工单位施工需要与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和限期、安全防

3 范内容和措施、结合部安全分工、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安全监督(配合)费等。未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严禁施工。

B施工单位应将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验收安排、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证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报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施工单位与车务段会签后,由施工单位每月10日前报设备管理单位,再由路局审批纳入月度施工方案。未经申报批准的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C施工单位在施工项目开工前48小时内,要书面通知(可通过传真方式)车站施工内容,影响范围以及配合要求等。

施工手续应由施工领导人指派的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办理,并担当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向工地防护员发出予报,确报或变更通知时必须复诵。各施工单位的施工领导人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提前40分钟到车站联系(接触网施工在作业到达施工区间的相邻车站后与车站办理),封锁施工前1小时有慢行要求的应提前100分钟到车站联系,并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内登记。

施工结束后,各施工单位的驻站联络员(施工领导人)应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汇报,分别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内(注明轨道车、检修车全部回站方可)“销记”。

原则上“登记”和“销记”手续应由同一名职工在同一个车站办理。 D未竣工验收交接恢复正常行车速度的电报,经设备管理单位签注意见,由施工单位负责拍发,电报至少提前24小时拍发,主送局运输处,

4 抄送项目主管部门,安监室,调度所和车站等有关部门。

对于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恢复正常速度要提前至少24小时拍发电报。 E延期施工,按临时施工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跨月的应报月度施工计划。

F对封锁施工需按申报和审批程序纳入路局审批。

G施工单位要向车站和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隐蔽工程。

H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对未验交使用的设备,应设专人对线路及有关设备进行巡查、养护,做好巡查记录。

I施工用的临时道口必须报局道口管理部门批准,与工务段签订安全使用协议,施工单位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专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

J做到“八不准,一把关”。“八不准”:a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施工;b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c没有召开现场施工交底会不准施工;d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e施工负责人和派驻到现场的包保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f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g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和上线检测;h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理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一把关”:区间施工要实行放行列车会签制度,施工现场未经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人员的签字,严禁放行列车,严把列车放行关。

K既有线(临近)上施工必须根据铁路机车辆界限和建筑接近界限,

5 制定施工临时行车界限。施工临时行车界限不得少于机车辆界限每边各加150mm(曲线上按规定加宽)。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严禁侵入临时行车界限。

L既有线站改施工,涉及到设备管理部门的施工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助施工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施工前双方应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等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M施工中,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应经常监视与保持线路、桥涵、隧道、房屋、通讯、信号等建筑物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立即停工处理。

N在自动闭塞区段施工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工具、机具等导电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钢轨及钢轨两端绝缘接头。

O施工负责人在接到允许施工命令后,必须确认施工的起止时间,并根据施工地点所在位置设置可靠防护后,方可指示开工。施工负责人应保证在施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撤离施工区段。

P特快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应停止施工。设备、工具等应撤至距钢轨外侧2m意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应牢固。施工人员应在线路3米以外避让。

Q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应设置防护标志。

R区间施工时,单线应在两端车站,双线应在来车方向的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工地防护员。

S施工占用线路作业时,应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

6 T施工人员停到防护人员发出的予报信号后,应做撤离准备。当施工负责人发出停工命令时,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

U在区间线路上进行的作业不妨碍行车安全时,可不设置防护信号;但应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0~1000m处列车运行方向(双向在列车运行的正方向)的左侧路肩上,设置作业标防护。

W 严格执行“一机一防护”、“车过机停”制度。 四﹑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一〉 基本规定 1. 施工准备

①施工前应对地形、地物、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水电供应、交通运输、施工环境及地下隐蔽物等作好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对运输道路,材料堆放,生产生活设施及环境保护作全面安排,并绘制场地平面图。

②临时工程及附属生产设施应避开不良地质处所,并应符合防洪、防火、防雷、防风及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③各种易 燃 、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分库存放。需临时存放在施工现场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30米,距其他建筑不得小于25米。 ④现场道路应保持畅通。主要干道不应低于四级公路的标准。险峻地段应设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栏杆及路缘石墩。便桥应按设计荷载挂牌提示,严禁超载。

⑤临时道路养护维修,应在施工地段两端设立警示标志,必要时设专人防护。

7 ⑥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在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⑦在临街、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围挡和警示牌,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 材料堆码、装卸和搬运

①各类物资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底部应加设垫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超过2m;

b片石堆放高度不超过1m,条石、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砖块堆放高度不超过2m; c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高度不超过1.5m; d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超过1m,每层应用垫木隔开; e存放压缩气瓶时,应立放于无油、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直射的室内。

②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a装卸、搬运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坚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应大于1:3;

d大型设备的装卸运输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3.施工机械

①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②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8 ③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④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走向前,应由专人现场监护作业。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盲目作业。 4.施工用电

①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②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③施工照明和行灯的安全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 B在桥梁基础的井下作业和夜间滑爬模提升,组合钢模板作业,房屋的狭小空间和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各种机床和其他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使用36v安全电压。 5.混凝土与砌体工程

①混凝土工程使用的模板及支架结构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其承载能力满足支承新浇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荷载的要求。

②地面以下的模板安装、拆除,应先检查坑壁稳定和支护牢固情况。深长基础宜分层支模,边装边支,逐层施工。

③挡护工程砌筑时,应先作好排水,经常检查基坑边坡。高出地面时,

9 人员不许靠近墙角或坡脚。砌筑锥体护坡时,不得采用从上向下自由滚落的方式运送石料。

④砌筑用石料不宜超过50kg,砌筑中应防止砸伤手脚。 6.防火、防爆、防毒、防风

①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存放场所与作业场地,应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并留出消防通道,配设消防器材。

②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应配置消防设施。防火器材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

③各种气瓶运输、存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氧气瓶与乙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存放,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许小于10m。

④凡有毒、有粉尘侵害的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7.高处作业

①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靠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同一物件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②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8.季节性施工

①冬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进入冬季前,施工现场应提前作好防寒保暖工作,人行道路,跳板

10 和作业场所等应采取防滑措施;采用煤炉和暖棚施工时,应有防火、防煤气中毒的措施,配水设备及土建工程均应按照有关冬期施工的规定办理。

B严寒和寒冷地区操作机械,应有防冻措施。 ②雨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雨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安全防护措施。

b雨期前,必须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活驻地、运输便道及水电设备的防洪、防雨、排涝等设施进行检查,排涝沟渠必须畅通;人性道路,跳板和作业场所等应采取防滑措施。

③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二〉路基 1. 一般规定

①路基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土石方工程和特殊地段的安全技术措施。 ②路基土石方施工前,应先做好场地布置,对岩体裂缝及滑动面、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影响安全的隐患,应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 路堤

①在不稳定的地面斜坡及易于倾塌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人行道应离开填方坡脚线5米以外,并设警告标志。 ②采用机械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填土区边缘设置安全标志;

b土方机械作业时,无关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机械;

11 c在挖掘机土斗的回转半径范围内,人员不许停留或通过; d铲运车的运行道宽大于铲运机高度1.0米; e电动蛙式打夯机停用时应切断电源;

f高边坡路堤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③桥涵缺口的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a锥体和台后路基填土,宜采用顺序作业,填土和夯实作业应避免相互干扰;

b锥体护坡上不许停放夯具,作业人员不许在护坡下休息。 3. 路堑

①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②开挖应定期对坡面,坡顶的稳定情况检查,发孔异常立即处理; ③分层开挖时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重叠作业; ④严禁在松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⑤严禁采用大爆破开挖。 4. 支挡结构

①砌筑挡土墙、护墙、不许重叠作业。大型压实机械与墙背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宜采用静压方式; ②抗滑桩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a桩口应设防止地表水流入的设施及防止坠物的防护; b人员上下应有安全可靠的设施,不许携任何工具、材料;

c孔下必须设掩蔽所,工作人员不宜超过2人,起吊时明确联系信号,统一指挥;

12 d孔下有害气体含量随时检测,超过规定标准时应进行通风; e灌注混凝土时应防止杂物下落伤人; f孔下有水时,应备齐抽水设备。 5.爆破作业

①按国家标准《炸破安全规程》要求,审查所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和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②审查200m范围内爆破方案、措施、施工计划,实行封锁控爆。 ③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数量、施工环境、爆破规模制定爆破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封锁时间等,报运输部门审批;

④爆破前应检查施工防护,驻站联络员在岗情况,并督促在每次炸破前2小时应向车站提出“申请施工爆破表”;

⑤驻站联络员在接到现场准备就绪的报告后,向车站值班员提出请求爆破时间。当接到封锁命令后,双方进行签认,必须按调度命令进行施爆,严禁不请点施爆,追尾施爆;

⑥炮响后爆破人员应按规定对爆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⑦爆破前线路设防护,爆破后迅速清理轨道上及建筑界限以内的土、石,抢通线路。道床上的泥碴不许超过轨面:道心内侧轮缘槽宽度不应小于10cm,深度不小于6cm;

⑧运行繁忙的既有线不宜使用导火索起爆,电气化铁路严禁电雷管起爆;

⑨严禁在列车通过前先将炸药装好等待起爆。 〈三〉桥涵

13 1. 既有线桥涵改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改建施工中应随时观测既有线路与桥涵状态的变化。当需要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不许影响原有建(构)筑物的稳定。

②当采用轨束梁加固线路时,轨束应用钢箍固紧,并向两端延伸涵身高度的1.5倍,枕木垛应满足地基承载力需要,当采用低高度便梁时,梁端支撑处应垫硬木。

③加固线路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

④顶进桥涵作业应在列车运行的间隔时间内进行。开挖工作坑时,坑顶缘距最外侧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许少于3.2米。当工作坑需要过渡汛期的,路基边坡加固防护。

2.改造桥涵用框架式排架支撑的,应分段分层开挖,随挖随撑,并经常检查支撑及线路的变化。当有异常时,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3.增建第二线桥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础打桩施工时,应从既有线一侧逐排向外打,不宜用射水或振动法施工。

②涵洞接长需在接口处处理原有混凝土和砌体时,严禁采用爆破施工。

③人工架梁,当梁体需要横过既有线时,必须请点封锁,严禁用既有线轨道或桥梁支座作牵引索地锚。 〈四〉 轨道

1. 在既有线与站内增铺,改移及铺设临时道岔、便线时,应按规定报批,请点和防护。

2. 在既有线进行铺设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4 ①不许在铁路道心、枕木头和线间距小于5米的两线间行走,所持料具不许侵入建筑界限;

②横越铁路时,应确定两侧无走行机车车辆后方可通过;

③不许钻车、扒车、跳车,从车底下传递料具及在车辆底和车辆两侧线路股道上或有塌方落石危险处坐卧。 3. 既有线施工严禁联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轨道电路区段和绝缘接头附近作业时,不许使用没有绝缘装置或绝缘装置不良的金属机具。

②抬运钢轨、辙叉等金属物体,不得担在两股钢轨上。

③在线路、桥梁上作业或在线路两侧挖沟取土时,应防止碰断、碰混电务送变电线和电缆。

④防止扣轨梁联电,道口钢筋混凝土板钢筋头联电,轨端有飞边突尖联电,单轨车、接固架等机具的走行轮通过绝缘接头时联电,道岔配件脱落联电,散置在线路上的钢轨、道岔等金属物受振移动联电等。 〈五〉 给水排水和房屋建筑

1. 在客流集中的地段施工,应设有安全通道,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2. 穿越铁路轨道施工时,应会同管理单位,查明地下沟、管线和构筑物的位置深度及走向,并制定防护措施。 3. 给水排水管道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管沟宜采用分段开挖,分段回填,不许长距离开挖,暴露不填,当土质松软或管沟较深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②列车通过时管沟作业人员必须撤离;

15 ③在穿越线路的股道下开挖管沟时,对扣吊轨的较量、长度以及列车限速等应计算确定。

④弃运开挖土石方不许污染道床,料具堆放不许侵限。 〈六〉 轨道车及小车使用

1. 重型轨道车的运行按列车办理。

2. 使用重型轨道车,必须按规定编报运输申请计划,纳入行车调度日班计划。

3. 运送施工等人员时,拖车必须有端板、侧板,并有专人负责安全。 4. 使用轻型轨道车,必须取得车站值班员对使用时间的承认,填写轻型车辆使用书。

〈七〉 施工临时道口

1.既有线设置临时道口时,施工单位应与所在工务部门协商,经批准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2.启用施工临时道口时,应制订道口安全管理细则。

3.施工临时道口必须派专人看守和清扫;应按规定开关栏木和显示信号,保证铁路行车和车马、行人的安全。

4.时间断看守的道口,应在靠近道口临时公路的明显处所设置开放时间牌,

5.道口启用后,使用单位应加强养护维修。若需延长使用时间,提前办理延长使用手续。

〈八〉桩基础及桥梁墩台施工 1.钻孔桩基础施工

16 ①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孔内弃土不许堆积在钻孔周围;

②停站后,钻头提出孔外安全放置,孔口加盖防护;

③旋钻钻机进钻时,高压胶管下不许站人。钻机旋转时不许提升钻杆。加接钻杆时,连接螺栓严禁用普通螺栓代替。 2.挖孔桩基础施工

①挖孔桩较深时,孔壁支护时,渗水时应采用抽排水措施。

②桩孔周围应有防、排水设施。

③孔口周围应高出地面0.3米以上,并设防护栏。

④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

⑤人工挖孔,当孔内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5%,或作业人员已觉不适时,应采取通风措施。

⑥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米时,应采取机械强制通风。挖孔深度大于15米时不宜采用人工挖孔。 3.桩基承台施工 4.桥梁敦台施工

①工作平台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搭设牢固,平台上应设围栏及梯步,墩台高度超过2米时,应张挂安全网。

②施工中不许碰撞模板和脚手架。

③模板拆除时,应划定作业区,悬挂警示标志,并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

④桥台排水及防护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7 a锥体和台后路基填筑时,应防石头翻滚砸伤人员; b用汽车卸料时,不许从路基边坡上往下倾卸。

五、安全监理方案 1.监理依据

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②业主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③设计文件及图纸

④有关营业线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定等 ⑤经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2. 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组织:北站一台两线、望山丘下穿既有线隧道、磨玉堡隧道下穿既有线、唐家沱站改及临近营业线施工,由总站辖派出机构承担监理工作。管理层次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制:①审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安全监理方案;②经常总结交流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发工作。

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制:①定期对项目监理工作的实施进行督促检查;②每月就项目监理实施情况向总监监理工程师汇报。

监理组组长安全责任制:①在组织制订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过程中,将安全监理方案纳入其中,并明确实施要点;②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③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8 ④发生安全事故时,协助施工单位上报及处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制:①指导、监督、检查监理员工作;②负责组织制订专业工程安全监理方案;③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④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要素的配置及质量控制;⑤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报监理组长签发;⑥对施工单位的整改结果进行复查;⑦将发现的问题及复查验收情况载入监理日志。

监理员安全责任制:①监理施工单位实施已审核的施工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做好记录;②贯彻执行监理规则、监理实施细则中制订的安全监理方案;③加站现场安全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④做好监理日记,记录每天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保管、整理安全监理资料。 〈2〉安全监理实施程序

①施工单位就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爆破作业、吊轨加固作业应附安全验算)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后报监理组长审批。

②凡涉及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监理必须实施全过程旁站,严格执行部、局及建设指挥部有关营业线施工的管理办法。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应参加施工方组织的定期大检查。 ④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应将整改结果报监理工程师验收。

⑤监理人员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严

19 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站报告。 ⑥安全监理资料列入工程监理资料,一并收集,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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