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论文范文

2022-05-12

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律师事务论文范文(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摘要:文章主要研究了税务筹划的背景、现状、研究对象,接着讨论了税务筹划的理论基础,包括税务筹划概述和基于税法的税务筹划,然后进行律师税务所及税务环境的概述,最后详细研究了律师事务所的税务筹划方法和模型。目的在于建立对应我国律师行业特点的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

第一篇:律师事务论文范文

我国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关系探析

摘要:律师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之间存在何种关系,理论或实践中均对此争论不断。目前较为主流的观点一般认为,律师与其所属律所存在劳动关系或挂靠关系。本文将就以上两种学说进行分析论述,尝试探讨我国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关系。

关键词:律师;律师事务所;劳动关系;挂靠

作者简介:王君(1982-),男,云南大理人,西安石油大学本科,云南瀛铢律师事务所,研究方向:律师实务、金融法。

关于律师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的关系争论由来已久,但此种关系长期以来并未引起社会过多关注。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的健全,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日趋良好,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因关系不确定而产生的纠纷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劳动关系说

2011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深圳某律所与其所属律师是否存在存在劳动关系出具了一份裁定书。该裁定书认定某律所与其所属专职律师之间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据此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1]所谓劳动关系,本质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且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此裁定中,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成为了争议的关键。所谓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定。[2]我国《劳动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据此,判定律师事务所与其所属律师是否存在劳动合同的关键就在于双方是否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实践中,部分律师事务所与其所属律师签订了聘用合同,但仍存在大量律师事务所与其所属律师并未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情形。

关于聘用合同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学界或实践中均存在较多争议。

本人认为,界定聘用合同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的关键并不在于表面字眼的争议,而在于聘用合同的具体内容。一般说来,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具体工作内容、劳动保护、违约责任内容,[3]如聘用合同不具备以上基本内容,则该聘用合同不应视同为劳动合同。

在上文提及的深圳市中院出具的裁定书中,也就某律师与其律师事务所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进行了一定阐述,最终也由于对劳动内容及报酬等未做约定而视同为非劳动合同。

律师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因现实中大量律师并未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任何书面协议而遭到了多数人的质疑。当然,因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大量律师并未从律所获得报酬,这也成为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又一有力抨击。但,劳动关系的否定也带来了律师权益保护困难等问题。

二、挂靠说

严格意义上讲,挂靠并不属于法学概念,而是特定时期产生的一种经济类型。《新编汉语词典》收录挂靠一词,是指机构或组织依附从属或依附于另一机构或组织。但也有人对挂靠关系进行了延伸阐释,挂靠经营关系是指挂靠单位向挂靠人提供挂靠经营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挂靠人以自己享有权益的财产独立经营,经营收益归于挂靠人,由挂靠人向挂靠单位支付一定报酬的双方契约。[4]由此,挂靠人享有独立的经营权和收益权,被挂靠方享有收取报酬的权利,同时,被挂靠方也应承担提供挂靠方所需法律文件的义务。

主张律师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存在挂靠关系者认为,律师之所以与律师事务所存在一定关系,皆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0条规定: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由此,律师必须归属于某一律师事务所方能执业。律师事务所向其所属律师数据委托书,律师则应将案件报酬的一部分缴纳给律师事务所。就此种意义而言,律师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似乎存在挂靠关系。但由于挂靠关系本身是否属于法律关系仍存在一定争议,因此,将律师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界定为挂靠关系也存在许多问题。

不论劳动关系说亦或挂靠说,其本意并不局限于探讨法律关系本身,而是希冀在探讨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更好的维护律师权益,促进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究其本质,厘清律师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关系,能更好的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诚然,劳动关系说或挂靠说目前并未能有效解决律师权益问题,但此等努力仍是为了实现最终的良好目的。

[参考文献]

[1]http://www.law-lib.com.

[2]曾咏梅.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6).

[3]冀延卿.完善劳动合同立法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J].经济经纬,2001(4).

[4]高甲星.挂靠法律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3.

作者:王君

第二篇: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

摘要:文章主要研究了税务筹划的背景、现状、研究对象,接着讨论了税务筹划的理论基础,包括税务筹划概述和基于税法的税务筹划,然后进行律师税务所及税务环境的概述,最后详细研究了律师事务所的税务筹划方法和模型。目的在于建立对应我国律师行业特点的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

关键词: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和税务筹划的关系很大,这些年来,我国律师业的快速发展使律师逐渐成为高薪人群,律师的纳税问题也被税务部门广泛关注,成为税务部门重点关注对象。但是,律师职业有着很大的特殊性,不同时期收入不同,有时差距还很大,所得收入不稳定,社会只关注到律师行业的高收入,没有关注到律师的税负偏重,需要合理税务筹划来减轻税负。

一、研究背景

通过图1可以得知,税务筹划研究人员的专业领域不断加大,分布在各个专业,研究的内容也一直加深,研究人员数量不断增长,税务筹划成为研究热点,研究范围一直拓宽,税务筹划方法的研究也被加深。税务筹划理论的不同由于研究者专业的不同,会计学专业的学者大多认为税务筹划理论基础是管理学,而法律专业则认为是法学,税务筹划理论多样性随之产生。

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存在许多问题,比如一些人不理解税务筹划的含义与意义,将它和偷税漏税混为一谈,认为税务筹划就是想尽各种办法不纳税和少纳税,认为税务筹划是会计的事,和律师事务所没有关系,另外一些人不是很了解税务筹划的分界线,对纳税政策等没有具体的认识,导致很难进行税务筹划,最后律师事务所的会计人员不了解律师行业的特点,税务筹划水平不高,有些采用偷税漏税进行其税务筹划,这使得税务筹划薄弱成为律师事务所发展的瓶颈,这些都是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存在的问题,税务筹划是国家赋予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律师事务所应该采取科学合法的方式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二、税务筹划理论

(一)税务筹划概述

系统的税务筹划理论是科学税务筹划的前提,税务筹划要建立在系统的税务筹划基础上,以提高税务筹划效率,防范风险。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还处在刚起步阶段,实践中遇到的许多问题需要解决,研究税务筹划理论,对科学进行税务筹划起到关键作用。

税务筹划具有一些特征,第一、合法性。这是税务筹划最本质特点,税务筹划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法律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二、筹划性。需要事先进行安排考虑,纳税义务通常比较滞后,纳税人可以针对性的进行纳税筹划。第三、具有风险性。税务筹划风险不可避免,可能存在付出大于收益的情况,和筹划人的方法有关,各种筹划结果都可能出现。税务筹划风险主要表现在筹划条件风险,筹划时效风险、多样性、专业性等,这些风险都影响着筹划效果。

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而偷税、逃税、骗税等都是非法的,偷税具有故意性,逃税会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骗税采取欺骗手段,这些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和税务筹划是截然不同的。

(二)基于税法的税务筹划原理

稅收的一般步骤是,首先确定纳税人,接着确定课税对象,然后确定税基,确定适用税率,最后进行税收管理。确定纳税人解决了对什么人进行征税的问题,确定课税对象解决了对什么进行征税的问题,税收管理解决了如何进行征税的问题。

纳税人的要素不同会引起税务筹划的空间,这些差异有不同行业企业税收存在差异,不同规模企业税收负担存在差异,一般企业和小规模企业在所得税和增值税税率上有很大差异,小规模企业有更多的税收优惠待遇,内外企业的不同优惠政策也导致它们税收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制公司等组织形式税收上存在差异。

税法具有一定的弹性,给纳税人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首先,纳税人定义可以改变,纳税人通过改变经营内容改变定义,另一种是通过合法手段改变形式。纳税额取决于税率和课税对象,通过调整这两项,来达到减免税的效果。另外,核算方式的不同选择也会使企业达到筹划的目的。我国税法存在一些漏洞,比如过于具体,给避税提供机会,有些规定不够清晰,使征收出现困难,另外有些条文不严密,使违法者有机可乘。

基于税法的税务筹划方法有纳税人筹划,税基筹划,税率筹划,低税额的税收征收管理筹划。纳税人筹划通过改变纳税人身份,因为不同行业,不同组织形式等企业存在不同,存在弹性因素。税基筹划通过分解计税依据,使一些计税依据变成低税率,另外使一部分不需要承担纳税的义务。税率筹划是通过合法途径变成低税率。

三、律师事务所及税务筹划环境

(一)律师事务所概述

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应该对应其功能。律师事务所是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有追求社会价值,经济效益,客观真理等功能,律师需要公平正义的维护合法权益,正确的运用法律工具。经济效益对于律师事务所也尤为重要,它是律师事务所的基础,律师更高的责任是去发掘真理,这三者缺一不可,都是律师事务所的功能。律师事务所纳税筹划的目的和其他有所不同,其他的更多是追求经济利益,而律师事务所则是以价值为核心,服务社会。我国的律师事务所种类有合伙设立的,个人名义设立,还有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类型有办理案件,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等工作,不同工作类型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也不相同。担任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是回答法律咨询问题,审查合同等其他法律文件,参加谈判,代理进行仲裁。律师给出法律意见,法律文书,需要实事求是,合乎法律法规,真实,完整,符合规范。律师事务所要对律师的各个工作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防范违法乱纪行为,比如研究案情,法院阶段,判决阶段。

(二)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环境

律师事务所是服务业,服务业具有无形性,没有固定形状,看不见,摸不着,客户可以收到有价值的活动,服务不可分离,在服务过程中,生产消费不可分开,客户一直参与其中,服务的内容各种各样,很难相同,服务不可存储,不能像有形物品一样进行存储。律师事务所集合了高素质人才,律师服务提供的是专业化服务,因此需要专业人才,律师从事门槛也高,高学历人才在逐年上升,律师事务所应注重人力资源管理。律师服务是一种专业服务,律师事务所是知识密集型组织,因而人力资源管理在其中有着举足轻重作用。律师的服务很特殊,内容随机,先收费,后服务,时间地点也不确定,同时还伴随高风险性,这些都由律师的性质所决定。律师的收入不均衡,高收入也伴随着高税负,工资越高,纳税越多,这需要进行合理改革来减低税负。

随着我国的税制改革,律师业税收政策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经历了按新税制征税阶段,核定征收阶段,查账征收阶段,律师的收入来源不同,其税收政策也不同,类别不同也影响适用政策。

四、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

律师事务所需要科学的税务筹划。把税务筹划理论作为方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运用相关法律、制度,制订合理的税务筹划方针措施。律师事务所纳税筹划需要遵循合法性、适应性、综合性等原则,达到三大目标。主要途径有合法节税,避税以及其他合法手段。律师事务所纳税筹划需要运用会计学,管理学,统计学等专业知识,包括确定其目标、边界、影响因素,手段等方面。税务筹划是以不违法为前提,有其边界。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分为目标层,准则层,方案措施层,具体方法层,税法筹划,财务筹划,管理筹划,会计筹划。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方法是从税法角度出发,采用财务管理,运用一般税务筹划方法,结合相应税务筹划空间,将会计和管理运用在这过程中。

五、结论

分析了税务筹划的理论及其构成,找出了税务筹划的一般规律,基于税法的方法,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简单的描述,明确了其纳税管理环境和法律环境,对律师事务所区别于其纳税主体的地方进行了阐述,确定了律师事务所纳税筹划的含义、原则、影响因素以及方法模型,律师事务所的纳税筹划需要以实现三大功能为目标,科学合理的减税,不断创新。

参考文献:

[1]齐金勃.律师事务所税收筹划研究[D].天津大学,2006.

[2]刘海军.论基于税务筹划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10(03).

(作者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

作者:陶欣

第三篇:律师事务所风险防控研究

【摘要】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期间,都存在风险,且随时发生。本文对律师事务所风险概述并研究意义,其次对风险传导进行防控,进行管理风险防控,战略方针风险防控,决策风险防控,人力资源防控,财务风险防控,市场风险防控等方面控制律师事务所风险。

【关键词】律师事务所;风险;防控

一、律师事务所风险概述及研究意义

(一)律师事务所风险概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未来中国律师事务所在繁荣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包含分所管理风险、事业部管理风险、战略方针风险、决策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在内的诸多风险。

(二)研究意义

1.重要性

律所风险防控关乎律所战略发展、成败得失及生死存亡。

2.必要性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未来十年中国将迎来法律服务需求大量膨胀和律所蓬勃发展的新时期,亟需防控律所风险。

3.空白性

目前国内尚无相关方面的研究。律所及律师往往关注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而忽视了律所本身所蕴含的风险。

二、律师事务所分所风险传导防控

(一)分所风险传导路径

《律师法》第十九条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五十四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分所设立后其运营管理可能产生债务、其律师执业可能产生赔偿义务,如何减少或消除这些风险成为分所风险传导防控研究的课题。

(二)风险防控方案

1.识人用人

总所在分所筹建过程中,着重考量拟任的分所负责人的人品、信誉、能力,从用人上控制分所风险源。

2.商业保险

以商业保险形式分离潜在风险。若风险在现实中出现,由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损失。

3.成立总所风控部门

总所成立风险监控部门,专职监控各分所律师收案情况,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的三步走风险评估,监测分所律师执业风险。同时,风控部门对各分所财务状况进行监测预警。

三、律师事务所内部各事业部管理风险防控

(一)事业部分工动因

市场经济在转型,律所客户在转型,小而全的律所不再适应社会及客户需要,大而专的律所成为时代发展必然趋势。诸多律所以执业律师的专业擅长建设起各事业部。

(二)风险防控方案

1.尊重事业部主任对部门的领导权。防止架空和越权。

2.引导事业部主任发挥首创、带头作用。建设部门理念、部门文化。

3.以客户为导向,激发事业部研发贴近客户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

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管理合伙人会议的战略方针风险防控

(一)合伙人大会、管理合伙人会议的定位

合伙人大会是律所中的股东大会,管理合伙人会议是律所中的董事会(盈科称律董会)。合伙人大会、管理合伙人会议对于律所战略发展定位、方针政策制定等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风险防控方案

风险防控关键在于重大战略方针的制定做到三个不偏离:不偏离社会、时代发展趋势及行业趋势;不偏离市场需求;不偏离法律规定和政策导向。

五、律师事务所核心创始人决策风险防控

(一)核心创始人决策风险分析

核心创始人是律所的创始者或创始团队。在律所的战略发展、运营管理中出现数位核心创始人意见向左的情况引发风险。

(二)风险防控方案

1.宽广胸襟包容异样声音。

2.策略上:多肯定,少否定,不能赞美就保持沉默;决策上:多提案,多讨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

3.提交管理合伙人会议或合伙人大会审议。

六、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风险防控

(一)人力资源风险探究

律所HR存在的风险包含员工离职、缺乏归属感、团队缺乏凝聚力、律所缺乏朝气活力等。

(二)风险防控方案

1.打造律所核心价值观

律所核心價值观是所有员工的共同理念认知、精神追求和评价基础。核心价值观树立后,员工会在其指导下主动完成任务并做到极致。

2.培养员工归属感

宣扬律所文化,经常性举办活动,打造轻松、欢快、有活力的氛围,给员工以家的归属感。同时,以价值观、归属感指引防控员工的职务行为、个人行为给律所带来损害风险。

3.锻造团队凝聚力

团队是成功的基石,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发现优秀人才,发挥其最优秀的一面并在团队中不断凝练、磨合、协作,培养个人独当一面能力的同时,锻造团队的凝聚力。

七、律师事务所财务风险防控

(一)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要规范化、精细化、时限化,以规范的会计形式将每一笔收支记录于规定的时间段内。

(二)报账走账

以发票存档的形式记录因公报账的数据。防止财务混乱和公私混淆。

(三)缴纳税款

按照应缴税款及时缴纳税款及各项费用,做到不拖延,不混乱。

(四)银行对接

与银行保持良好关系,及时沟通和反馈,保持资金链通畅。同时,开拓其他金融合作业务。

八、律师事务所市场风险防控

(一)市场开拓

盲目的市场开拓可能费力不讨好,费时无效果。差异化市场发展战略是防控市场风险的一剂良药。何为差异化?即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走个性化发展道路。

(二)分所建设

分所建设风险防控的两大法宝:第一,低开高走。风险小、成本低、可控性强,是律所迅速实现规模化的路径选择。第二,差异化市场发展战略。以差异化市场发展战略建设分所,就是因地制宜,发挥分所所在地的地缘优势。即在全国、全球范围内结合分所当地地域特点和市场情况差异化定位分所法律服务核心业务。

(三)商业洽谈

洽谈是合作的开始,如何在洽谈中防控可能发生的僵局风险?关键在于人。所有问题根源于人的问题,解决合作的问题在于解决相信的问题,彼此信任,合作便成自然。当然,洽谈中要掌握火候分寸,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九、结语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在运营的过程中,只要有律师在执业,那么律师事务所的风险就围绕在身边,风险会随时随地的发生,当然这也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律师事务所经营风险与防范已经成为律师行业一个重要的话题。本文对律师事务所面对的风险进行简要论述,并对怎样避免和防止律师事务所的职业风险发生,将风险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李松,黄洁.律师事务所风险防范机制亟待建立[N].法制日报,2005-12.

[2]栾少湖,刘克江.中国律师“走出去”现状和对策[J].中国律师,2013,03:58-60.

作者:孙可超 丛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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