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政府组织及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研究

2022-09-13

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和终极追求就是实现社会的全面和谐。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得到了举国上下广泛的认同, 成为推进中国改革发展的又一重要目标。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需要政府、企业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但作为社会第三部门的非政府组织 (NGO) 的作用也同样不容低估。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作用日趋明显。因此, 我们要充分认识发展非政府组织的重大意义,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大力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

1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含义

非政府组织是英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的意译, 英文缩写NGO。一般认为, 非政府组织一词最初是在1945年6月签订的联合国宪章第71款正式使用的。该条款授权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为同那些与该理事会所管理的事务有关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作出适当安排”。1952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其决议中将非政府组织定义为“凡不是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国际组织都可被看作非政府组织”。在当时, 这主要是指国际性的民间组织。世界银行组织编写的《非政府组织法的立法原则》一书中对非政府组织作了如下的阐释:“非政府组织”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 不被视为政府部门—部分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 且其不以营利为目的。即使赚取任何利润, 也不可以将此利润分配。工会、商会、政党、利润共享的合作社或教会均不属于非政府组织。”从特性上看, 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组织相比, 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 其组织形式不同于政府机构自上而下的官僚体系, 组织的运作也不是按照行政指令机制, 而是基于社区的、权力双向或多向流动的、独立运作的组织;与企业相比, 它又具有非营利性, 以实现一定的社会价值和社会目的为己任;同时与政府机构和企业组织都不同的是, 非政府组织的组建具有很强的自愿性, 是公民自发成立和参与的。

2我国非政府组织及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改革开放后, 无论从宏观环境还是从微观环境看, 中国NGOs的发展都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然而, 在面临机遇的同时, 中国非政府组织在认识、制度、组织资源、自我生存与发展能力等方面也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 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要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在和谐社会进程中, 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作用日趋明显。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有利于提供公共物品, 弥补市场和政府双重失灵, 促进社会资源合理配置, 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有序的客观需要。非政府组织在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同时存在的领域, 对于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亟须建立社会机制、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的三维体制, 在这个意义上, 当代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是在政府与企业之外的“第三种现代化”, 它与其他部门在资源配置上存在着互补关系, 其本质是一致的。非政府组织能增强公共物品生产和资源配置的公开化, 促进社会资源合理配置, 它将非营利性行为和志愿者行为有机结合, 有效地抑制社会公众的“搭便车”现象。

第二, 非政府组织能够疏导、化解社会矛盾, 避免矛盾的激化, 是推进政治局面安定和谐的必然要求。当前, 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正不断提高, 这对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产生了基础性作用。非政府组织在保障民众权益做了大量工作, 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群众的政治参与。党和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以解决社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但是仅靠党和各级政府的作用是不够的, 需要利用各种社会力量。非政府组织不仅能够监督和规范政府行为, 还能凭借其对社会风险的敏感反应能力, 缓冲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协助政府建立和完善有关预警机制, 通过倡导的沟通、协商、理解的方式维护社会成员的整合, 降低社会运行的交易成本。非政府组织在政府与公民之间搭建了一座桥梁, 一方面传导政府政策;另一方面, 又反映民众诉求。总之, 构建有序、和谐的现代社会是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 它不仅需要政府的宏观管理, 也需要群众的积极参与, 其中健康的非政府组织对于实现政治和谐的意义不容忽视。

第三, 非政府组织在保护环境,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20世纪后半叶以来, 保护环境, 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已经成为全人类的共识。环境保护是我国非政府组织首先进入的领域之一, 并且在这一领域里已经确立起相当大的影响, 著名的“绿色和平组织”就是环保领域非政府组织的杰出代表。目前, 我国正式注册的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已超过两千个, 这些组织日益活跃于中国环保事业中, 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发挥了重要作用。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能够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积极动力, 它们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维护公共环境权益;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协助和监督政府实施一些环保项目;督促和帮助企业关注环境保护, 推动社会力量与政府、企业之间的环保合作。 (指导教师:余虹西昌学院教务处)

摘要:近20年来, 我国的非政府组织迅速发展, 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作用日趋明显。本文在对非政府组织的现状研究的基础上, 探讨非政府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提供我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交流合作的有效模式, 从而为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和发展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 《非政府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 赵素兰, 学术论坛, 2006年第3期

[2] 《非政府组织发展与政府职能转变》, 马立, 社团理论研究, 2006年第2期美,

[3] 《社会主义和诣社会中构建过程中的非营利组织》, 张晓军, 齐海丽著,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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