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道德风险研究论文

2022-04-26

本文一共涵盖3篇精选的论文范文,关于《医生道德风险研究论文(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摘要】本文主要论述我国医疗市场的供给诱导需求产生的原因和约束供给诱导需求的路径选择。从供给诱导需求的界定入手,利用经济学原理等分析了医生的道德风险,借鉴国外经验得出对供给诱导需求的控制要通过医疗市场机制的完善来解决,并提出约束我国医疗市场供给诱导需求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医生声誉机制,实行管办分离。

医生道德风险研究论文 篇1:

我国医疗费用不合理上升的原因探析

【摘要】当前,医疗费用已经成为我国最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医疗费用不合理上升在给政府财政和人民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的同时,也造成社会医疗资源的巨大浪费。在医疗市场中,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是其最大的特点。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交易中双方拥有的信息不同,继而会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由于逐利性,医患双方各自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为自己谋取私利,导致出现医生诱导需求、患者道德风险以及医患合谋等行为,这是近年来我国医疗费用上升过快最根本的原因。从信息不对称的视角研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升问题,剖析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可以为下一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和制定医疗服务市场管理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医疗费用;信息不对称;医疗服务

引言

近年来,医疗费用的快速上升成为我国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给政府财政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不仅在我国,即使在很多发达国家,这也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纵览近三年的统计数据,国家财政医疗卫生支出在2010年是4804.18亿元,2011年上升到6429.51亿元,而在2012年,已经达到7199.00亿元1,我们可以明显看出数字在逐年递增。因此如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上升,减少由此带来的负面效应成为了政府部门和学者们新的课题和任务。

要控制医疗费用的快速上升首先要找到其原因。造成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主要包括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人民收入的增加、人民对健康医疗趋于重视、人口结构老龄化的趋势等,这些都是由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我们称这个层面的原因是合理的,应采取积极的态度面对,不必过多担心和压制;第二个层面与医疗市场本身的特殊性质有关,医疗市场的最大特点是信息高度不对称,保险的加入更加剧了医疗费用的快速上升,导致我国本就稀缺的医疗资源使用低效和大量浪费,这个层面的原因正是我们所需要担心和控制的,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务上,都值得反复研究,同时这也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所在。

一、研究对象(范围)的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本文的研究对象和有关概念的界定

医疗费用是本文的研究对象。本文中,医疗费用涉及三个主体:作为监管机构和社会医疗保险的出资方政府、医疗服务的供给方医院、以及医疗服务的需求方患者;其中,医疗费用的收取方为医院,支付方为政府、患者。

政府指的是广义的政府,包括国家政府、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由于我国医疗服务提供机构主要以公立综合性医院为主(占到90%以上),所以本文中的医院指公立医院,患者指到公立医院就医的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中讨论到的保险特指社会医疗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障人民因生病或受伤害造成损失,医疗保险费由国家或者专门的社会机构支付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商业医疗保险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二)理论基础: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被西方学者称为是最近二十多年来微观经济领域最活跃的研究内容。最早提出信息不对称理论的是英国剑桥大学教授James Mirless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William Vickey。他们分别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揭示了不对称信息对交易所带来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对策。随后美国的Arrow、Spence、Grossman等经济学家也在许多领域对这一理论进行了拓展性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相关理论模型,扩展了信息不对称理论的研究深度与广度。研究指出,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实际的市场交易情况不同于新古典主义理论所分析的完全信息下的市场均衡,市场价格机制不再是达到市场均衡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存在帕累托改进。

综合现有文献,信息不对称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信息质量不对称,指交易活动中相互对应的经济人所拥有的信息在内容上不相同,在数量上不对等;二是信息传导不准确,指由于信息传导机制的不健全导致信息并没有从信息发出方完全传递到信息接收方,甚至会发生信息扭曲,进一步造成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三是信息动态不完全,由于交易活动是一个在时间上持续的过程,因此由交易双方所披露出来的信息也是随着时间动态变化的,这就为合约签订后的监管和约束带来了难度。这三方面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当前我国医疗市场中广泛存在。

二、医疗市场的信息经济学分析

在现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市场中的医患关系具有商品交换的性质,在整个医疗服务的消费过程中,医院是医疗服务的供给方,而患者是医疗服务的需求方,但医疗服务的供需双方信息高度不对称使其又区别于一般的商品,因此我们不能将医患关系直接等同于合同或契约关系,在发生医患纠纷时,,也不能直接按照一般的市场规律来处理。

(一)医疗市场与一般商品市场的区别

早在1963年,美国经济学家Arrow在《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发表了一篇卫生经济学领域的开拓性文章《Uncertainty and the Welfare Ecomomics of Medical Care》,文章指出,医疗市场不满足福利经济学的第一和第二最优定理,医疗市场普遍存在显著的不确定性、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导致其无法完全市场化。Arrow通过对比指出医疗市场明显区别于竞争性市场的特点主要有:一、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与自身疾病或受到的伤害有关,具有不可预测性;二、医生之间不存在价格竞争,治疗费用根据患者的病情来确定;三、医疗服务过程和治疗结果的不确定性;四、行业进入壁垒高,医生的准入制度使得医疗市场具有垄断性,限制了医疗服务价格的下降;五、医疗服务定价偏离定价准则,价格歧视现象频发。美国另一位经济学家Stiglitz于1988年撰文指出医疗市场的特点之一是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他通过比较医疗市场和一般商品市场,指出二者在以下五个方面存在差别(表1),医疗市场存在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介入来优化配置和提高效率。

(二)我国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的淡化

在我国,公立医院应当属于非营利性机构,公益性是公立医院肩负的社会责任和使命,公立医院的职责就是向人民提供公共福利,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来进行生产经营。然而近年来,“看病难”、“看病贵”成了医疗市场常见的词语,“以药养医”、医生吃回扣高收入现象已是常态,医院已在一定程度上由单纯的公共福利部门向独立的经济体转化了。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医院的医疗服务成本补偿不到位。医院医疗服务的成本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物化成本和医务人员的劳务成本。长期以来,政府财政对医疗卫生行业投入不足以弥补其医疗成本和维持其自身生存和发展,财政拨款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也在逐年降低。为了保障医务人员工资的按时发放,弥补各项费用的开支,维持自身发展和技术设备的更新,医院把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视为补偿医疗成本的主要方式。通过近年来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公立医院的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都在80%以上。二、医院收支一条线。医院医疗成本补偿机制存在着制度上的缺陷,在收支一条线的前提下,医院的公益性逐渐被经济利益所侵蚀,医生行医常常会发生道德风险,对患者进行诱导性消费,吃回扣拿红包现象频发,而这部分本不该有的费用就直接转嫁到了患者身上。

尽管我们不能将医疗服务视作一般商品,医患关系也不能直接等同于商品交换关系,但在医疗服务消费的过程中,医院和医生的逐利行为也是导致医疗费用不合理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医疗市场信息不对称存在的原因

患者在遭受疾病或者伤害时,会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并签订医疗服务合同来进行治疗或者救助。在医疗服务的消费过程中,患者对于合同条款中所列出的各种情况存在信息盲区,这些专业信息对于普通的患者而言存在较高的知识壁垒和搜寻成本,甚至是无法搜寻到的。患者接受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之后,也无法确切感知医疗服务的真实效果。医疗服务的交易过程就像一个黑箱作业,作为监管机构的政府,也很难做到全程检测和监督,与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同样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以上这些客观因素构成了医疗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基础。

(一)医疗服务市场的自然垄断性

由于医疗服务行业与人民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会直接影响我国全民的身体素质,因此我国对医疗服务行业的准入有严格的限制,进入该行业的医疗从业人员必须要经过相关专业的学习和培训,达到国家所制定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标准,才能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由此可见,严格的准入制度决定了医疗服务市场竞争的不完全性,造成了医疗服务行业的自然垄断。近年来,尽管国家放宽了对医疗行业的准入,允许社会上一部分私营医疗机构参与竞争,但是对于大多数医院,国家还是实行严格控制的政策,因此这也很难改变医疗服务市场的垄断局面。医疗机构可以凭借法定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即使在医疗资源使用低效的情况下,也依然可以获得超额利润。

由于医疗服务行业的自然垄断性,市场优胜劣汰的自我调节规律就失去了作用,医疗资源也无法实现最优的资源配置,经常出现效率与公平的缺失,存在市场失灵。长期以来,在医疗服务市场中,价格并没有起到杠杆作用调节供需,相反还呈现出一种刚性,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僵化、背离价值的现象长期存在,由于医患间的信息不对称,患者几乎没有与医生就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讨价还价的可能。

(二)医疗服务的专业特殊性

由于医疗服务切实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因此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是必要的,这就使得医疗服务不能替代,普通人无法替代专业的医务人员。

我们现在将整个医疗过程按照时间顺序来分析。过程一:患者遭受疾病或者伤害,需要寻求医疗服务进行救治,我们称这个过程为接受医疗服务前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患者对于医院和医生的好坏和医疗服务价格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即使通过媒体信息或者坊间的口口相传,得到的也只是片面的信息。再者,如果患者遭受的是急病或者其它急需治疗的意外伤害,那么对医疗服务需求的迫切就会使得患者没有充足时间去搜集医院和医生的相关信息,导致医患间的不对等地位更加明显。过程二:患者到达医院接受医生诊断并进行治疗,我们称这个过程为接受医疗服务中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患者向医生描述自身病情,同时医生也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判断病情,并通过开药等方式对患者进行治疗。由于医生在专业知识上的绝对权威性,因此医生对于患者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患者很难判断出其合理与否,一般被动的选择相信并接受,也没有进行讨价还价的能力。过程三:患者在医院住院治疗或者开药离院治疗,我们称这个过程为接受医疗服务后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患者一般是通过住院或者回家休养等方式进行继续治疗。疾病的恢复往往会有一个过程,或短或长,最终疗效都很难确定。由于存在患者的个体差异,同一种病症在不同患者身上所表现出来的症状也有所不同,医生对于患者的病情判断一般是基于自身的知识积累和以往的临床经验,因此对患者的诊断不可能存在统一标准,患者的恢复状态也不可能完全一致,这就造成了疾病治疗效果的不确定性。

四、信息不对称对医疗市场的影响

由于医疗市场存在高度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拥有信息优势的当事人往往会隐藏起对自己不利的信息,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

道德风险是一个经济哲学范畴的概念,即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人从事经济活动时最大限度的追求自身利益而对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失且不承担风险后果的行为。逆向选择同样也是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在价格下降时,产生了“劣品驱逐良品”和市场配置低效的情况,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

由于医疗市场中保险的介入,医疗服务支付的方式发生了改变,医疗服务的支付方从患者自己变成了医疗保险机构,医患关系转变成医生、患者和医疗保险机构三方关系,三方的信息同样存在不对称,他们均可以通过这种信息不对称来进行逐利行为。由此可见,这种“第三方支付”的形式的出现更加剧了医疗市场中“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

(一)医生诱导需求

医生诱导需求(Physician Induced Demand,简称PID)最早由Evans于1974年提出,他认为由于医患之间存在专业医疗知识的差异,这种信息不对称往往会导致患者需求的偏差,这个偏差来自医生对患者的诱导性需求。对于PID的解释,通常人们认为是医生并不是以患者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来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患者如果掌握足够的信息就不会选择这些医疗服务。其实早在1961年,Roemer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他通过观察普通医院每千人床位数和每千人住院天数在短期内的变化,得出二者之间存在正相关的结论。后来人们将这种现象称之为“只要有病床,就有人来住院”。

1、医生诱导需求的前提

信息不对称是医生诱导患者需求的前提。由于国家对医疗市场准入制度的严格控制,医患之间对于专业知识掌握的差别非常大,在医疗服务提供的过程中,医生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可能会出现故意开贵药、多开药、延长住院时间等情况,患者出于对疾病的恐惧心理和处于信息的劣势地位,只能被动的选择接受相信医生,很难或者无法根据自己的知识存量来判断医生的医术和诊断的好坏,最多只能凭借医生态度好坏或者治疗方案能否接受等主观感受来做出判断。

2、医生诱导需求的条件和边界

当前我国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拨款占其总收入的比重不断降低,加上医院面临竞争、医疗技术和设备更新等的压力,走上了自负盈亏的道路,收支一条线,医院和医生的收益与患者的医疗支出直接挂钩,医药不分,吃回扣拿红包现象频发。制度的缺陷引发了医生道德底线的垮塌,逐利性导致医生在提供医疗服务时没有将患者利益最大化放在第一位。患者去医院的时候,医生常常会问有没有医保,在第三方支付存在的条件下,医生往往会过度提供医疗服务,要求做更多的检查,开更多更贵的药,住更长时间的院,这直接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导致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升。

然而,医生也不是对患者的需求无限诱导,他们实施诱导需求的边界就是患者的支付能力。当患者去看病时,医生可以在短时间内通过询问或者观察来判断患者的支付能力如何。如果患者没有医保,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那么医生一般会对患者采取经济有效的治疗方案;相反,如果患者经济条件很好或者有医保,那么医生就不去考虑如何经济有效的治疗,而采取多开药、开贵药等方案来为自己谋取更高的利益。据西南财经大学在2012年发布的一份《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2012》称,有医保人群医疗支出明显高于无医保人群。根据已有的研究我们无法得出有医保人群身体素质普遍比无医保人群差,报告所显示的支出差异的原因就在于医生在进行诱导需求时会考虑患者的支付能力。

3、医生诱导需求的主要表现

第一,过度用药。在我国,公立医院普遍存在“以药养医”现象,医院和制药公司有业务合作,医生的收入和药品的销售量直接挂钩,虽然经过10多年的药品集中采购和20多轮的降价,但是现在公立医院药品价格虚高现象仍很严重,经常出现药品价格越高,销量越大这种与需求价格曲线相悖的情况。据有关学者的实际调研后发现,药品的销售模式是高定价加高回扣。虽然在2012年国家禁止二次议价,但回扣巧妙的转化为“资助医生科研项目”等形式进入到医院和医生的口袋里,而这部分远远高出药品本身合理价格的部分,就转嫁到患者身上。医院和医生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利益,在可行性范围内开贵药、多开药,造成患者医疗支出不合理上升。

第二,过度检查。在国家严格控制医院的药品收入之后,医生开药的职权范围明显缩小,这部分利润变得有限,而门诊费等都是国家规定,可操作性较低,国家拨款数量也很有限,因此检查收入现在也成为了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患者在就医时,医生在利益的驱动下,无视患者的客观病情,往往会给患者开一堆没必要的检查项目,声称做完检查后才能诊断病情,有些病人带着其它医院的检查结果前来就医,医生却不认可,要求重新做检查。目前在患者的医疗支出当中,检查费用较以前大幅度提升,甚至超过药费。

第三,虚假收费。虚假收费可以给医院带来许多“方便”。举个例子来说,医生出于逐利性的目的常常会给患者推荐高价药,当这些药品不在医保药品报销的目录上时,医生在开处方时就将所需药品名称更换成了医保药品目录上可以报销的药品名称,以扩大患者的支付能力,套取社保基金。另一个例子,患者在住院期间,医院将一些莫须有的费用写成“治疗费”、“换药费”等冠冕堂皇的名称,对于患者而言,根本不了解医院的各项费用是如何制定并实施的,只能被动的接受。由此可见,医院虚假收费的行为直接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导致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升。

(二)患者盲目性择医和道德风险

1、患者盲目性择医

由于信息不对称,医患结构很难做到完全匹配。患者在遭受疾病或伤害时,无法在短时间内判断出哪家医院哪位医生最适合治疗自身的病症,而往往会根据宣传或者熟人推荐来进行选择。

眼下,有两种现象比较普遍。第一种,挂号时患者选择专家。当前大部分医院都实行患者自主选择医生的方式挂号,由于信息不对称,患者往往认为选择专家比较保险,专家经验丰富,只有专家才能更好的治疗。患者的选择造成了以下现象的发生:各大医院专家教授坐诊的门诊室里门庭若市,而普通医生坐诊的门诊室里却空荡无人。专家抱怨从早到晚忙的脱不开身,而普通医生抱怨从早到晚见不到人。虽然自主择医是患者的权利,但患者一般缺乏医疗知识,选择医生时一味盲目选择专家,这种情况会导致专家耗费大量的时间治疗感冒发烧之类小病,而耽误疑难杂症的治疗时间,相反,普通医生也得不到锻炼,不利于业务水平的提高,这就造成医生两极分化和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第二种:大城市周边地区患者选择到大城市看病。举个例子,河北的很多患者选择到北京看病,并非是因为自身患有疑难杂症本地无法治疗,而是认为北京整体医疗水平要高,而且进京比较方便。这种现象直接导致一个结果,河北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大幅度上升。除此之外,患者普遍反映在北京的医院(特别是三甲医院)看病特别难,挂号难、高价买黄牛号是常态,常常排队就要等几个月之久。据统计,北京三甲医院的患者大部分来自京外,而三甲医院所治疗的病症80%以上是小病或常见病,京外医院完全有能力治好。此种现象直接导致北京的医疗资源极度紧缺和患者所在地医疗资源特别是社区诊所的大量闲置。不仅是北京,上海、广州、长沙、成都等医疗水平较高的大城市也面临这种问题。

2、患者道德风险的发生

患者发生道德风险的前提是保险的存在。由于保险的加入,使得患者在进行医疗服务消费时,支付方式从直接支付转变成间接支付,这种转变给患者带来的直观感受是“我消费,别人买单”。患者在低成本甚至是零成本消费医疗服务的条件下,往往会出现两种道德风险:一,对自身健康的投入降低;二、过度消费医疗服务。这两种道德风险均会造成医疗资源的低效和医疗费用的上升。

第一,患者对自身健康的投入降低。一般我们将这种情况称之为事前道德风险。之所以被称之为道德风险,是因为在医疗保险购买与否的情况下患者所做出的的行为反应不同。疾病的发生对于每个人来说,不仅是钱财的损失,更是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痛苦。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患者出于对未来健康不确定性的担忧,往往会注意自己的饮食习惯、生活作息,加强体育锻炼,以减少未来疾病的发病率。当患者购买了医疗保险,很有可能会减少对健康的投入,生活习惯也没有那么健康,甚至还有可能参加较为危险的对健康不利的活动,他们认为保险的存在大大降低了对未来疾病的担忧,即使疾病发生,也会有保险机构对其进行补偿,保险的存在改变了个人预防疾病风险的动机。

第二,患者过度消费医疗服务。我们将这种情况称之为事后道德风险。患者在有医保的情况下,由于第三方支付方式的存在,节约意识往往不足,多拿药、拿贵药、做过多没必要的检查等各类情况时有发生。当前很多医保定点药店出于利益的驱动,允许参保人可以持医保卡刷卡购买不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甚至是生活用品,结账时只需将名称更换即可,即便不是参保人本人也可以持卡购买,这就造成“一人持卡,全家受益”的现象。由此可以看出,患者过度消费医疗服务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引起医保基金支出的不合理上升。

(三)医患合谋

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医疗服务的供给方医院和医生具有诱导患者需求的意愿,而医疗服务的需求方患者也具有过度消费的倾向,由于保险机构是第三方,他们无法准确检测和了解整个医疗服务的全过程,也就无法判断医疗服务的结果是否合理和准确,只能被动的凭借院方出具的报告和一些单据来给患者进行财务报销,因此在这种缺乏管制的宽松环境下,医生和患者很容易结成利益同盟。因此,经常出现的情况是:一人参保、全家看病;医生将患者所需的非报销类药品改成报销类药品,我国社区用药目录扩容后情况更加严重;医患合谋骗保等。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希望尽可能多地拥有稀缺资源,以最大化地满足各自的利益需求。医患合谋是制度缺失条件下的道德风险,这也是造成我国医疗资源浪费和医保基金支出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小结

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医疗费用的快速上升成为全球所面临的问题和研究热点,如何控制医疗支出增长过快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医疗市场由于其准入制度的特殊性使得医疗市场具有自然垄断性,医生必须达到国家设定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标准方可入行行医,这就使得医生和患者之间存在天然的信息不对称。由于疾病发生的不稳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医疗保险行业应运而生。保险的加入使得医疗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情况更加严重,医疗服务的供求双方常常会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现象,这不仅导致医疗资源的使用低效和浪费,加重国家财政和人民的经济负担,还会造成社会福利的缺失。

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医患双方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是导致我国医疗费用不合理上升的根本原因。文章希望通过以上分析可以为我国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上升和制定并完善医疗市场管理制度提供理论基础。

作者:张羽 张晓芬

医生道德风险研究论文 篇2:

论我国医疗市场的供给诱导需求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我国医疗市场的供给诱导需求产生的原因和约束供给诱导需求的路径选择。从供给诱导需求的界定入手,利用经济学原理等分析了医生的道德风险,借鉴国外经验得出对供给诱导需求的控制要通过医疗市场机制的完善来解决,并提出约束我国医疗市场供给诱导需求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医生声誉机制,实行管办分离。

【关键词】供给诱导需求 道德风险 声誉机制 管办分离

一、引言

“看病贵”的问题已成为目前医疗领域的突出问题,此现象的根本症结在于医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医疗市场由于其特殊性使得医生在这个市场中具有绝对的信息优势,医生作为理性经济人为获得更高的收入,往往利用其信息优势对患者进行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和过度治疗等,不可避免的會产生供给诱导需求的行为。对此,国家与社会希望通过医疗体质的改革来解决“看病贵”的问题。本文聚焦于“看病贵”的原因——供给诱导需求,分析医生道德风险行为的原因,寻求约束供给诱导需求的出路。

二、供给诱导需求的界定

供给诱导需求最早由沙因和罗默(Shain & Roemer,1959;Roemer,1961)在他们的统计研究中提出。他们发现了医院费用和床位供给间的正相关关系,床位供给的增加将会导致床位使用的增加,即床位的供给创造床位的需求。我认为对此现象的解释是与医生的行为有关,即医生诱导患者需求。随着床位的增加,甚至出现闲置病床,医生可能会让那些可住院,也可不住院的患者接受住院治疗,这样就可以增加医院和医生的收入。

在医疗市场,医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又是患者的代理人。医生作为医疗服务的供给方具有垄断的特点,其收入水平与医疗服务的供给成正相关,并且医患双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医生可能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患者的利益,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诱导需求,创造出消费和提供过的的医疗服务。医疗市场的供给诱导需求可以归结为医生的道德风险问题。

三、供给诱导需求的成因分析

(一)供给诱导需求的经济学原理分析

在自由市场中,医疗服务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市场价格应由“供求定理”来决定。如图1所示,D代表初始的医疗需求曲线,S代表供给曲线,交点E为均衡点, P和Q为对应的均衡价格与均衡数量。在医疗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医疗供给,供给曲线

图1

向右移动到S1,产生新的均衡点E1。此时医疗数量由Q增加到Q1,而医疗价格下降到P1。我们知道医疗需求缺乏弹性,矩形OP1E1Q1的面积小于矩形OPEQ的面积,供给增加后医生的收入小于原始状态下的医疗收入,即医生的收入减少。而医生作为市场中的“理性人”,他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会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向患者诱导需求,使需求曲线向右移动至D1,此时产生新的均衡点E2,对应的医疗数量增加到Q2,医疗费用也有所提高,结果是医疗服务数量的增加与价格的上升共同导致了医疗费用的增长,医生的医疗收入不会减少。

(二)医疗市场中医生的道德风险

医疗市场中,对供给诱导需求问题的研究归结于医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医生的道德风险之所以能广泛存在于医疗市场中,主要取决于医疗市场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医生的委托代理身份以及供给诱导需求的行为都是基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医疗服务是一种专家服务,疾病的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的有效性等信息只有极少数专家(医生)了解,患者由于缺乏必要的医疗知识往往处于医疗信息的劣势。在医疗市场中,医生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和患者的代理人具有天然的信息垄断优势其处方权决定着患者能够实现医疗消费以及如何消费。一般而言,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越高,医生诱导需求的能力越强。

2.医患双方利益不一致

如果双方的利益一致,医生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自动实现了患者的利益,就失去了道德风险的动机。事实上,患者的目标是得到的医疗服务效用最大化,而医生的目标是自身效用最大化,在赢利的条件下,等同于利润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很可能做出损害患者利益却增加自己收入的行为,即诱导需求。

3. 治疗结果的不确定性

关于医疗产品的不确定性,肯尼斯·阿罗(Kenneth J . Arrow)早在1963年发表的《不确定性和医疗保健的福利经济学》中做过深入研究。尽管现代医疗卫生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已经能够有效地克服诸多常见的疾病,但由于疾病个体的差异性,对于疾病的治疗结果,医生并不能给予100%的准确预测。此外,对于疾病的治疗结果,第三方难以鉴定,这些都为医生的道德风险提供了“避风港”。

(三)医疗体制的问题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医生同样具有诱导需求的能力,在我国却表现得非常突出,这表明医生的道德风险与我国现存的医疗体制有关。一是“第三方付费”制度的影响。在医疗保险中,医疗费用的支付与医疗服务的消费相分离,由第三方支付医疗费用,医疗供方具有了提供过多医疗服务以获取更多费用补偿的动力,道德风险由此产生。二是“管办不分”的医疗卫生体制使医疗供方缺乏自律的动力,而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供方的监督也极易产生“管制俘获”,为医生道德风险的产生提供了宽松的环境。三是“以药养医”的医疗卫生体制下,医院为鼓励医生的工作积极性,采取“工效挂钩”,“开单提成”等激励方法,使医生具有诱导需求的动机。

四、约束我国医疗市场供给诱导需求的路径选择

一般而言,遏制道德风险的主要途径为自律与监管。医疗领域的特殊性使得对医生行为的监管不易实现。所以,约束我国医疗市场供方诱导需求的路径在于自律而不是监管,应依赖于更加完善的医疗市场体制。

(一)建立医生声誉机制

声誉机制是医疗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在我国,医生滥用医院声誉,医院则滥用政府声誉,而医院的声誉都是由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评定,这使得医院声誉的市场价值得不到体现,还容易引起医生滥用,诱导医疗需求的行为。而在西方发达国家,不管是英国还是美国,都已经形成了医疗供方声誉机制,并通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带动医疗卫生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声誉的形成实质上是一种投资过程,虽然减少了当期收益,却增加了未来收益。在市场声誉机制建立以后,医生诱导需求滥用的是个人声誉,将影响个人未来的收益,医生的最优选择自律,为患者提供适当的治疗,形成自己的个人声誉。

(二)实行“管办分离”

我国绝大部分医院是国有医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国有医院呈“父子关系”,由卫生部主办,且接受卫生部的监管。管办不分的局面既不利于对医院的监管,也不利于医院之间的竞争。建立医疗市场声誉机制的切入点就应该在“管办分离”,将各级国有医院移交给各级国资委,使国有医院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为市场声誉机制的形成奠定基础,解除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医院之间的“父子关系”,真正发挥其监管职能,在此基础上实现医生的自律行为,寻找出约束供给诱导需求的路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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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曼,吕国营.关于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建议[J].中国行政管理,2007.

作者简介:金晶(1989-),女,汉族,湖北荆州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

“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公式、注解等请以PDF格式阅读”

作者:金晶

医生道德风险研究论文 篇3:

商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防范与控制

摘要:道德风险在各种保险市场都存在,但在医疗保险市场却复杂得多。道德风险使医疗费用快速不合理地增长,过度消耗有限资源,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同时还恶化了医患关系,降低了社会诚信水平。分析了我公司9 876例案件中出现的道德风险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医疗保险;道德风险;风险防范

随着中国医疗制度改革,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城市强制性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商业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补充的一种形式逐渐发展起来。道德风险在各种保险市场都存在,但在医疗保险市场却复杂得多。在医疗保险领域,道德风险是指一方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在医疗保险领域,它使医疗费用支出过度膨胀,从而加重了保险公司成本的支出,对保险公司赔偿准备金的安全和稳定造成巨大的冲击,而且最终保险公司还是要以保险费率(价格)提高的形式将其转嫁到每一个投保的普通消费者身上,并且此类道德风险还带来了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下降。

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被保险人(患者);二是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三是保险人(医疗保险机构),其中医疗行业具有较高的垄断性,造成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道德风险是各类道德风险中最为严重的。

调查所在公司2004年10月至2008年10月四年间承保的意外医疗险和学生平安保险(含疾病住院医疗)。报案案件9 876例,其中立案8 856例,有1 020例因为医疗费金额较小,客户不要理赔,或者低于免赔额不能赔。其余报销的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医疗费(有100元免赔额后80%)。通常我公司医疗保险金的支付采取先交费治疗,再到我公司理赔。对于控制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我公司是采取发生事故72小时内报案,超时报案无论金额大小必须查勘,超过1 000元必须查勘,只要住院都到医院查勘措施。8 856例中有4 856例在1 000元以下,全在门诊治疗。

一、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患者(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发生在患者(被保险人)身上的道德风险一般情况下通过查证是可以控制的。对于伤情重,需住院,到医院调查,将通过核对身份证即可辨别。

1.冒名住院。调查发现受伤人员非被保险人,冒用他人骗取医疗保险,共查处136例,拒赔处理。这种现象大多数发生在团体意外险中,有些单位为了减少支出,并不是全部参保。出险后冒名现象较多,有的甚至做假身份证,因此有时还要到事发现场了解情况,仔细核对被保险人信息。

2.虚报医疗费。有48例医疗费金额与伤情不相吻合,调查发现发票为假发票,给予拒赔。有些病情不属于保险责任,客户想隐瞒,调查发现不属于保险责任拒赔72例,有些疾病冒充意外,造成报案与治疗不符的有84例。

3.小病大养。我公司承保的学生平安保险疾病只有住院才报销,一些学生小病为了能报销而住院治疗的285例,出现小病大养、门诊改为住院等现象。他们的消费行为通常难以观察时,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情况就不可避免。由于调查人员必须有医生的配合才能得到确切的证据,否则保险人还是必须支付相应的赔款。

(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道德风险

在3 000例超1 000元案件中,有2 780例住院治疗,手术案例65%。由于我公司承保的是意外医疗,大多数是外伤引起。目前医疗费涨幅较高,特别是骨折病人和颅脑外伤病人,现在只要骨折,大多数都采用手术内固定,内固定材料费涨幅达50%。以前在三级医院要求用国产材料,医生还会采用,现在医生直接跟伤者介绍进口,国产基本不用,2004年胫腓骨骨折内固定费用7 500元~8 000元,现在要15 000元左右,四年涨幅达1倍以上。治疗颅脑外伤不同医院发生医疗费相差太大。同样,脾切除二级医院与三级医院能相差到5~8倍。腰椎疾病以前多数是卧床休息,目前不管是否有压迫神经都手术治疗,医疗费高达3万元~6万元。在三级医院,医疗费涨幅超过二级医院。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决定医生(或医院)可以利用信息优势引起患者的过度消费,这就是诱导需求[1]。诱导需求主要是医生利用其处方权和信息优势,开大处方,做不必要的医疗设备检查,延长受保病人的住院时间。“诱导”受保患者进行医疗消费等等。其具体形式是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和诱导手术。据卫生部门估算,在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中,至少有40%~50%的诱导消费。

1.较高的专业性使医疗服务常常处于垄断地位。在信息不对称严重存在的情况下,医生要求病人做什么检查,吃什么药,病人只能唯命是从。

2.疾病治疗的不确定性为医疗供方道德风险提供了条件。疾病治疗的不确定性,包括患者的个体差异,治疗手段的不确定性。由于疾病治疗的不确定性,在诊断不明确的情况下为了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的风险,最大限度减少自身利益损失的角度出发,医生往往要求患者做“高、精、尖”医疗设备的检查,同时,由于个体差异的存在,医生往往采取不同的治疗手段,而同样的治疗手段,也可能产生不同的治疗效果。这就使得医疗服务的价格和质量难以比较。审核医疗费时发现同样是脾切除医疗费相差5倍。有的8 000元,有的50 000多元,有一脾例切除仅注射丙球蛋白就28 600元。同样单纯性急性阑尾炎手术治疗有3 000元,也有11 000元。

3.中国目前以药养医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机制仍然普遍存在。以药补医的补偿机制客观上推动医疗供方道德风险的滋生和蔓延。国家允许医院将药品15%~20%进行提成,医生的个人收入与其创造的经济收入相挂钩,这样会造成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过度供给”行为,医疗服务提供方因为其提供服务越多,得到的收益就会越大,医生的收入与其提供服务量的多少是成正比的,这种经济利益上的好处往往鼓励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过多的或昂贵的医疗服务,从而诱发了需求。并且医院和医生的收入与其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数量相联系时,在利益驱动下,开大处方、小病大医等就成了一种必然出现的现象。我公司在审核医疗费时常常發现普通外伤所用消炎药都偏向高价新药和进口药。医生处于特殊的垄断地位,患者在寻求医疗服务时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医生的选择,而患者本人无法对医生建议的诊断或治疗方法做出有效判断。

4.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医疗机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如同一种药,药店十几元,而医院要几十元,审核医疗费发现医院分解收费标准,这种现象在手术中最为突出,本来包含在手术价格中的各种一次性耗材又被再收费,手术费名目繁多,不同医院对同一项目收费差价竟达20倍,病人住院时,按规定床位费包含床单,便具等一次性耗材,大多数医院还把这些费用重复加在患者身上。2 780案件,除了一些一级医院,收床位费后不再重复收床单、便具等一次性耗材,其余三级医院及一些二级医院都在重复收,有的医院为了多收费,对住院患者从住院到出院全部实行一级护理。有的医院血糖测试收10元一次,再收试纸4.2元,心电监护按小时收,一般不该再收材料费,可是大多数医院还在收。

(三)医疗机构和被保险人“共谋”产生的道德风险

对于医疗机构中医生与患者(被保险人)合谋发生的道德风险,在实践中较难控制。由于医患双方都有利可图,两者往往进行”勾结”,共同牺牲第三方——保险机构的利益。我公司有一案件,在南京出险,桡骨骨折,石膏固定,到安徽复诊,正常费用在1 000元以下,可是客户理赔时医疗费用发票到达9 680元,觉得有疑问,到安徽那家医院调查,发现客户贿赂医生,医生帮他开的发票为医院作废发票。客户实际并没有在该院治疗。

1.人情处方,大肆泛滥。一些医院为了吸引患者,尽量满足患者的要求,更不要说熟人关系,开好药,多开药。一般急诊时,限3天量,医生往往开出同一类别几种药而且超过3天量。

2.自费变公,瞒天过海。在审核医疗费时遇到客户不小心讲出给医生送2 000元后医生将自费变医保内。到医院调查用药清单发现改动不少。

(四)保险管理机构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

保险机构的责任是确定事故的发生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其诊疗行为及费用的合理性,然后按照合同条款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付。但在实践中,保险机构内部也存在着道德风险,保险机构管理人员追求的是个人效用最大化,以满足个人社会关系的要求而获得情感伤的满足或经济上获得一些利益,个人工作中图方便省事等,而出现工作人员不认真负责,甚至个别也出现了内外勾结,弄虚作假以骗取保险赔偿金的情况。

保险机构的监督、约束机制没有发挥作用。目前中国的保险机构,在对医院、医生开大处方、重复收费、高额收费等方面,无法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虽然政府相关的医疗主管部门一直也在治理医药乱收费问题,但是从现在的实际情况看也收效甚微。

二、商业保险中医疗费用的道德风险控制

从我公司8 856件案例中分析,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给患方、保险方等多方利益带来了损失,但在实践中保险机构对道德风险的防范始终未曾松懈,也取得一定的成效。商业保险中医疗费用的道德风险控制,需要从患方和医方两方面来着手,应该在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患者得到保证质量的医疗服务的条件下,体现保险机构的利益。加强对道德风险的防范也是势在必行。如何防范道德风险自然应从其产生的根源着手。

(一)对被保险人的防范措施

1.要设计合理的医疗付费制度,设计合理的起付线和封顶线并确定共付额。一是合理设定起付线,合理的起付线可以减少由于小额赔付产生的交易成本过高问题,减少了审核时的管理费用;还可以抑制一部分不必要的医疗服务需求。二是合理设定封顶线,危重疾病尤其灾难性疾病的发病率虽然低,但其占用医疗总支出的份额较高[2]。共付额是对参保人员看病的医疗费按一定比例赔付,其余由自己承担,当参保者分担了部分医疗费用后,就会有医疗费用成本意识,促使其关注医疗费用,合理有效使用医疗服务。共付制是控制参保者道德风险,从而减少医疗服务费用支出的重要手段[3]。

(二)医疗服务机构道德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医、患双方的信息存在严重不对称,现行的“以药养医”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机制,医务人员的个人收入与医务人员为医院创造的经济效益挂钩,也推动了医疗机构道德风险的滋生和蔓延。

1.推行与医疗机构合作的经营模式,争取得到双赢的局面。在当前中国医疗机构的现有经营管理模式下,而保险机构作为“第三方支付”者,没有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权,起不到监督作用。从表面上看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是利益的博弈者,但是双方在实际经营中还是存在着利益共同点和合作空间。实行合作型医疗保险,强化保险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督权。利用一定的合作协议形式,把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向参保者提供一整套预防保健和临床治疗的综合性,连续性的医疗保险,合作型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审核是在医疗服务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道德风险[4]。

2.行使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权。在日常工作中保险机构应当加大保险事故的查勘及跟踪力度,保险机构要定期对病人的付费单据对照病历、处方等进行核对检查。要建立和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的评审和鉴定制度。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企业和病人对医院服务质量、费用等有权进行监督,包括对不合理的医疗服务拒绝支付医药费,索取赔偿直至解除医疗保险合同[5]。病人住院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向医疗保险机构报案,否则,医疗费用将要被保险机构扣除一定的比例,医疗保险机构则应及时派人员到医院进行实地检查,予以核实。在患者治疗过程还应不定期进行巡查。向定点医药机构派驻保险公司人员会使定点医药机构产生防范心理,提高实施道德风险监控措施的主动性,对参保者也有一定的心理约束意义。

(三)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治疗费用纳入商业保险机构的赔偿范围

因为既往各类等级较低的医疗服务部门医疗水平较低,收费混乱,管理也较松散,不规范操作的情况发生较严重。所以大多数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均约定了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治疗医院的等级。但是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及服务模式的改革,医疗服务进社区、进街道已广泛展开,被保险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能得到解决的问题,也就无须转到大医院治疗,这样能很大程度降低医疗费用,目前社区卫生服务的药品要求采取零差价销售,比一般医院便宜15%左右。当然,社区卫生服务部门可能也存在管理不严谨,出现人情处方、人情用药的情况,这也就再次凸显出人伤查勘、审核的重要性。

(四)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利益界定不清楚,法律、法规的作用就是界定人们之间的利益界限,中国现行涉及以上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导致道德风险的违法成本过低,实际上这也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此类道德风险的发生。所以,加强相关法规的建设,完善相关当事人的知情权,增加医疗行业的服务透明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处罚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降低道德风险的发生。

三、小结

总之,在商业保险市场中,医疗费用道德风险的控制不可能仅靠道德来约束,仅靠保险机构一方也只能是被动的进行管控,效果也不可能十分理想。必须建立起合理有效的法律機制和监督、控制机制,使得保险当事人各方以及关联方都参与进来,这样才能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控制的目的不是绝对地减少医疗费用支出,而是合理、适当地满足被保险人医疗需求,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更好地保证人们身体健康[6] ,从而降低商业保险机构的经营成本,最终还是要在价格(费率)上还利于每一投保人。

参考文献:

[1]龚舒琴.规避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对策探讨[J].医院管理论坛,2005,(7):17-18.

[2]马先松,等.关于密切医患关系,建立相互信任,维护双方正当权益的建议[J].医学与哲学,2005,(2):2-4.

[3]龚文君.如何防范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J].卫生软科学,2007,(1):34-36.

[4]于广军.上海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总体思路研究[J].卫生经济研究,2002,(2):16-18.

[5]邓超,侯建明.对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及其约束机制的探讨[J].金融与经济,2005,(4):35-37.

[6]张芳,黎玉柱.社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表现与成因分析[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7,(5):314-317.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Moral Hazard in Commercial Medical Insurance

XU Bo-zhu

( Yong’an Property Iinsurance Company Jiangsu Branch,Nanjing 210036,China)

Key words: medical insurance; moral hazard ; risk prevention

[责任编辑 陈丹丹]

作者:徐伯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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