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知

2023-06-15

第一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知

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知2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

集团各单位:

随着公司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的加大,高学历、高素质人员越来越多,为开启多条成才之路,使他们职业规划能够得到较好发展,在不同领域做出更大贡献,公司决定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就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原则

1、评审放开原则,公司员工凡符合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又自愿参与评审的,公司给予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2、评聘分离原则,公司对取得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员工在坚持“重贡献”的指导思想和遵循“按需设岗、择优聘任”的原则下,将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3、职责利益对等原则,被聘用到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4、聘期考核、能上能下原则,强化对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履职情况结合其在聘期内的工作业绩确定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聘用人选,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初级系列(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参照《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06]23号)的要求执行(见附件一)。

2、申报中高级系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职[2008]22号)的要求执行(见附件二)。

3、有外语考核成绩要求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工作,推荐条件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5]12号)的要求执行(见附件三)。

4、以考代评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按照当时的通知要求执行。

5、更多详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要求可到河南职称网查询、了解。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动员本单位所有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积极准备材料,按照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加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吃透精神,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3、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于3月20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人力资源部。

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第二篇: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市政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7年成都市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市政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2017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将申报工程技术市政工程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市域内从事工程技术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包括市政建设涉及的道路、桥梁、隧道、机电工程、建筑材料、岩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环卫工程、给排水、工程机械、城市燃气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市属单位和各人才工作站可以直接送审,区(市)县所属单位统一委托评审。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

(1)在市政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一年,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的非国家统招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五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

(1)在市政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四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两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五年,大学专科毕业七年(成人学历从毕业时间起算毕业年限,非市政相关专业成人学历,大学本、专科取得年限增加2年),经考察合格。 (2)参加国家考试取得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具备上述国家规定学历,申报职称时可以优先予以评定。

三、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一式一份)。职称申报都必须有高一级职称或资深(三年以上)同级职称的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同行专家共2人推荐。单位推荐经办人员和推荐专家都要有签名和联系电话,评审专家和各级职改部门可据此直接联系考核。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4.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名)。

5.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②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左右)。

6.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论文不再作为申报评审的限制条件,但申报人员应该认真详细地准备和提供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材料,以供评审专家考核。 7.其他证明材料:学历证明(2002年(含2002年)后毕业学历需打印学信咨询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任职称资格证,均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8.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9.单位申报的需填写《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报名册》,同时提交有EXCEL文件形成的申报名册磁盘(一式一份)。

四、有关要求

(一)送审的相关表格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首页-办事服务-人才服务-职称评审-资料下载专栏下载(请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使用2017年新表)。可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报送的评审材料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各种表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印制,使用标准档案袋包装传递,并应详细填写申报材料目录。

(二)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精神,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单位属地化原则申报材料,申报时需提交企业工商注册、劳动合同。

(三)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公开通报。

(四)各区(市)县人社局(职改办)、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受理申报材料的过程中,要严格审查申报条件和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要求,认真核实相关情况,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原则上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五)评审通过的中级职称资格人员将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审核批准。

五、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区(市)县人事职改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查后,统一报送成都市工程技术市政工程专业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工程协会办公室)。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建设北村52号312办公室 联系电话:69290127

六、申报时间

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七、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执行:中级140元/人次;初级100元/人次。

八、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各级职改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电话:61888119(市职改办)。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职改办〔2017〕466号)

2017年8月15

第三篇:关于二O一O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张教院〔2010〕42号

张家口教育学院

关于二O一O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全市职改工作会议要求及张教人字[2010]123号关于《做好201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我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0年拟晋职人员(包括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聘用人员)由本人填写《学院2010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摸底表》(“附件1”)后,本部门汇总,统一将电子版和纸制版交干部人事处。双肩挑人员由业务关系所在系(院)负责统计。同时,本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填写《社会实践答辩表》连同答辩费(50.00元/人)一同上交,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表由人事处网页下载,双面打印)。以上两项工作于2010年7月11日前完成。逾期未报者,视为本无晋职任务。

因上级部门对申报工作细节进行部分调整,为提高申报效率,干部人事处定于2010年7月13日下午3点在培训中心3楼报告厅组织召开2010职称申报工作会议,届时会有相关人员对申报过程中的各类注意事项进行集中培训,未参加培训者,申报中将不再另行指导。

二、申报评审名额

今年全市事业单位各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数额,将依据人事职改部门核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确定。鉴于我院按高等学校进行岗位设置,因此取消中专教师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现有中专教师系列人员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转评,进入高校教师系列。

三、申报评审条件

1.各级别、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以及申报工作注意事项、相关表格,均已在学院干部人事处网页上发布并更新,请相关人员自行浏览下载,网址为: http:///xlcx/lscx.jsp。然后根据提示进行,并将网上最终验证结果的页面打印出来装订入申报评审材料中。未提供学历验证材料或验证未通过者,学历无效。

(1)对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 4职以前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励不能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重复发表论文,重复获奖的项目,不重复计,只计一次;奖励必须已取得证书,科研课题必须是已结题或获奖的,正在申报、研究、办理的无效,不得装入评审材料中。

五、不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问题

专业技术岗位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每一个专业技术岗位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履行其岗位职责。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不能聘任。已经聘任的,应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

六、社会实践答辩

1.凡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在本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均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社会实践答辩,社会实践考核合格者方可申报,其优秀者可优先推荐。凡需参加答辩的人员答辩不合格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无故不参加者,取消其参评资格。2009参加答辩并合格,但晋职未通过者,答辩表以及成绩仍有效。

2.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和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都必须参加省高评委组织的评审答辩。

七、量化测评推荐

职称申报实行量化测评的办法,使用统一的《专业技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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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张家口教育学院

2010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俊贵 副组长:闫 永

成 员:程玉海 王宝钧 刘晓梅 李诚涛

李吉敏 杨润田 朱曙光

二、职称评审办公室

主 任:朱曙光(兼) 成 员:武庆中 张 琪

第四篇:关于2015年成都市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5年成都市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

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6-04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

理处

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2015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将申报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市级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人事代理机构、职称社会化评审申报点所属从事工程技术建筑及相关专业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申报中级(含市级相关单位初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 (1)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 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一年,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的非国家统招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五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C级合格证书。

2、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

(1)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四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两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五年,大学专科毕业七年,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外语考试C级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B级(四个模块)合格证书。取得硕士学位的可免考职称外语。

3、其他:

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管道及通风安装工程、建筑经济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经考察合格,具备上述国家规定学历,同时取得相应等级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建筑工程职称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也可申报相应中、初级职称。

根据川职改办〔2013〕40号文件精神,从事建筑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筑经济管理专业除外)申报职称时暂不作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要求。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免于建筑施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申报人员已达到国家颁布的《工程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学历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相同,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5年,专科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7年;非相关专业的,其工作年限增加2年。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的申报人员,专业相同,本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8年,专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非相关专业的,工作年限增加2年。上述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单位缴纳的社保清单、《劳动合同》等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三、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三个年度,一式一份)。

4、《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5、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②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左右)。

6、本人代表作(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本人参与或分管的项目专题技术总结、技术分析报告等,一式一份),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7、其他证明材料(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等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

8、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9.单位申报的需填写《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报名册》,同时提交有EXCEL文件形成的申报名册磁盘(一式一份)。

四、有关要求

(一)送审的相关表格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人事人才表格下载专栏下载。可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报送的评审材料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各种表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印制,使用标准档案袋包装传递,并应详细填写申报材料目录。

(二)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评审通过的中级职称资格人员将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审核批准。

五、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区(市)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后,统一报送成都市工程技术建筑专业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建委人事处)。

地 址:成都市蜀绣西路69号23楼2317室; 联系电话:61889342;联系人:杨耀。

六、申报时间

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至7月24日。

七、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执行:中级200元/人次;初级100元/人次。

八、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纪检组(监察室)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各级职改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投诉电话:61888191(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61889357(市纪委、监察局驻市建委纪检组、监察室)、61888119(市职改办)。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职改办〔2015〕437号)

2015年6月4日

中级职称

2016年成都市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3 14:54 1477 次浏览

关于2016年成都市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员及其有关单位:

根据我单位2016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将申报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市级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人事代理机构、职称社会化评审申报点所属从事工程技术建筑及相关专业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申报中级(含市级相关单位初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

(1)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 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一年,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的非国家统招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五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C级合格证书。

2、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

(1)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四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两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五年,大学专科毕业七年,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外语考试C级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B级(四个模块)合格证书。取得硕士学位的可免考职称外语。

3、其他:

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管道及通风安装工程、建筑经济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经考察合格,具备上述国家规定学历,同时取得相应等级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建筑工程职称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也可申报相应中、初级职称。

根据川职改办〔2013〕40号文件精神,从事建筑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筑经济管理专业除外)申报职称时暂不作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要求。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免于建筑施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申报人员已达到国家颁布的《工程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学历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相同,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5年,专科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7年;非相关专业的,其工作年限增加2年。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的申报人员,专业相同,本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8年,专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非相关专业的,工作年限增加2年。上述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单位缴纳的社保清单、《劳动合同》等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三、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三个年度,一式一份)。

4、《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5、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②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左右)。

6、本人代表作(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本人参与或分管的项目专题技术总结、技术分析报告等,一式一份),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7、其他证明材料(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等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

8、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9.单位申报的需填写《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报名册》,同时提交有EXCEL文件形成的申报名册磁盘(一式一份)。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报送的评审材料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各种表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印制,使用标准档案袋包装传递,并应详细填写申报材料目录。

(二)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评审通过的中级职称资格人员将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审核批准。

五、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区(市)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后,统一报送成都市工程技术建筑专业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建委人事处)。

六、申报时间

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6年3月01日至7月24日。

七、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109129 15208108595 刘老师

报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高升桥东路口2号高盛中心809 (罗马假日广场上)恒博教育培训中心

成都恒博教育培训中心

第五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教人〔2016〕817号

2016-10-11 10:49:50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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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省直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审核、报送等工作,提高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省职称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整理规范

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省直中小学校、幼儿园职称评审材料应严格按照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求审核、整理、报送。个人业绩材料应严格按照各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分类整理、提交。

(一)业绩情况填写

1、准确规范填写。《评审表》和《评审简表》中的个人信息及业绩情况应准确、规范填写,确保真实。《评审表》、《评审简表》相同栏目同一业绩的填写顺序应一致。

2、业绩材料截止时间。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所在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二)评审材料整理

1、高校参评教师系列的申报材料须按《河南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整理规范》(附件1)的要求,分别整理装入档案袋,同时须制作总清单和分类材料清单。

中等职业学校、省直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及高等院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核认定的材料参照《河南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整理规范》(附件1)的要求整理,装入档案袋,同时须制作总清单和分类材料清单。

2、各单位整理参评人员材料时,应保证各类材料在《评审表》、《评审简表》填写的次序与实际摆放顺序相一致。《评审简表》中列出的各类业绩材料填写顺序由填表人自行编排,其对应佐证材料须按《评审简表》中的业绩填写顺序排列,材料右上角应粘贴相同材料序号的标签。

3、参评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类证件须同时提交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他各类材料,可不提证供复印件。

4、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应尽量去掉证书封皮。

5、所有业绩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公开展示确认无异议后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材料在复印件上加章)。

6、材料汇总后装入材料袋,一人一袋。材料袋应采用结实耐用的拉链式布质手提袋子,袋子两面均要粘贴个人简明信息标识(建议采用白色医用胶布,尽量不使用吊牌、打印纸等易损、易丢材质),标注单位、姓名、专业、级别、评审类型及联系方式等。

二、材料审核要求

各单位应建立评审材料逐级审核机制。

(一)参评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要做到分类规范、排列有序、清单明晰、“标签”正确。应保证业绩材料的数量,论文、著作的字数,以及期刊、项目、奖励的级别等与《评审表》、《评审简表》中内容一致。

参评人员须签署并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二)各单位负责对参评人员的业绩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规范。同时须在参评人员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

三、报(退)材料

(一)报送材料时须由单位安排专人按时集中报送。

(二)各单位须同时提交学校职称工作主管校级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及个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装入档案袋,粘贴目录,注明单位名称,申报人数,姓名、系列、级别、专业、评审类型等。

(三)清退材料时,各单位须按时领取材料,并及时退还本人。各级须严格管理和保管,如因申报单位造成材料的损坏、丢失等由单位负责。

(四)在报送和清退材料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报送或返还,应及时报告。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格纪律。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所有参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单位和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政治观念和服务意识,把纪律放在前面,将责任放在首位。

(二)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级须严格管理,如造成申报人材料损坏、缺失等分别由相应单位负责。

(三)逐级负责,强化责任。申报评审材料实行逐级负责制,在职称申报、审核、推荐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提供或填报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按照《关于规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公开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等规定,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1.河南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整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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