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防范预警制度

2022-11-16

在当今社会,我们在很多情况下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或行动准则,也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规章制度或一定规格。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幼儿园防范预警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幼儿园防范预警制度

执法安全预警防范和动态监督制度

一、讯问一律在办案场所进行,询问如在公安机关进行,则必须在办案场所进行。

二、询问室、讯问室等办案场所一律不得设置在二楼以上,办案场所内必须安装安全防范装置,不得放置可能被用来行凶、自杀、自伤的物品。相关的过道、窗户必须有防止调查对象、犯罪嫌疑人坠楼的设施。

三、讯问必须同步录音录像。

四、侦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等必须有二名以上正式人民警察进行,不得由协勤人员代替进行。

五、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特别是在犯罪嫌疑人吃饭、如厕、休息时,必须由办案人员负责看守,不得只让协勤人员负责看守

六、因辨认、提取证据和赃物等需要押解犯罪嫌疑人的,必须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提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七、异地押解过程中需要住宿的,必须把犯罪嫌疑人交由当地看守所羁押,不得让犯罪嫌疑人在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其他场所住宿。

八、采取强制措施实行24小时报备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汇报。

九、督察部门应对办案的全过程实行同步监督。

十、对群众的投诉等督察部门应及时查证处理。

第二篇:大镇廉政风险防范预警机制

太委„2011‟15号

关于建立##镇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的

实施办法

镇属各部门:

根据《##镇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的

廉政风险预警是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或已经出现的违纪倾向进行主动防范和监控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开展工作检查、民意调查、绩效测评、责任追究等措施进一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重大决策执行力,进一步强化预警功能。

二、实施主体和预警对象

廉政风险预警工作在上级纪检部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纪检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预警对象主要是本单位具有行政决策权、行政审批、人事管理、行政执法、财物管

理以及具有自由裁量权、业务处置权的岗位及其责任人。

三、预警分类及处理方法

经过上级纪委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将预警分为上级监督预警、内部监督预警、外部监督预警、信息监督预警四类

(一)上级监督预警。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和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电子监察系统、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专项检查等方式,检查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管辖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整改到位,提高动态监控能力。

(二)内部监督预警。制定内部监督机制,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工作考核,工作测评等,每年重点开展“三个一次”活动:一是每年组织一次专题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或将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列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二是每年结合工作考核,组织一次对中层干部述职考评。要求中层干部围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勤政廉政等五个方面进行述职,并组织干部、服务对象、职工以问卷方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与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三是结合季度、工作和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开展一次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的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外部监督预警。通过公开工作流程、公开办事承诺、网络问政、政风行风热线、民主评议、群众评议、公开投诉处理结果、听证质询、社会监督员反馈意见等监督方式,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公开、动态的监控,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四)信息监督预警。建立廉情预警信息管理机制。廉情预警实施主体为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任务是对廉情预警信息进行收集、分析、评价、反馈与运用等。廉情预警实施对象为纳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工作岗位及其责任人。职能部门对廉情预警信息实行分级管理,对党务政务不规范、不及时公开的,标蓝色预警信号。对转办的举报投诉问题在规定时限内不及时办理的标黄色预警信号。对民主测评得分在70分以下,或对违纪违法问题举报被投诉两次以上未组织查处的责任人,标红色预警信号。对年内显示1次红色预警信号的岗位及其责任人,发放《提醒通知书》;对年内显示2次红色预警信号的岗位及其责任人,发放《整改通知书》;对年内显示3次以上红色预警信号的岗位及其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发放《廉政招呼卡》。

四、预警信息收集的主要内容

1、国家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政策落实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本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情况和问题。

3、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中的情况和问题。

4、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和问题。

5、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处理情况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情况。

6、纪检监察办公室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五、预警问题的处理

一般性问题由镇纪委提出处理意见,报镇党委研究审定,主要采取谈话、印发预警通知书、内部情况通报、限期整改落实等手段和方式。严重的问题上级县纪委处理。

附:廉政风险预警分级管理办法

2011年7月29日

主题词:廉政风险实施办法

##镇党政办公室2011年7月29日印发

附件

廉政风险预警分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进廉政风险预警信息有效运用,切实发挥廉政风险防控作用,根据《##镇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法。

一、廉政风险预警分级管理,是指通过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针对本单位和个人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不同程度,及时有效地采取预案不同的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分别实施一级(蓝色)、二级(黄色)、三级(红色)预警管理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法违纪行为。

二、廉政风险预警分级管理对象为本单位干部职工

三、各级预警管理的界定与处置

(一)一级(蓝色):对党务政务不规范、不及时公开的,标蓝色预警信号。(暂无处理方法)

(二)二级(黄色):对转办的举报投诉问题在规定时限内不及时办理的标黄色预警信号。(暂无处理方法)

(三)三级(红色):对民主测评得分在70分以下,或对违纪违法问题举报被投诉两次以上未组织查处的责任人,标红色预警信号。对年内显示1次红色预警信号的岗位及其责任人,发放《提醒通知书》;对年内显示2次红色预警信

号的岗位及其责任人,发放《整改通知书》;对年内显示3次以上红色预警信号的岗位及其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发放《廉政招呼卡》。

四、预警结果的运用

1、凡给予廉政风险预警的对象,诚心接受批评、整改到位的既往不咎;整改不力,错误继续蔓延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处理或立案查处。

2、廉政风险预警对象的相关情况为年底考核依据,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3、廉政风险预警对象在纠错和整改期间,不能提拨、调动、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

第三篇:安全预警防范和动态监督机制

一个是“防范”监测系统;另一个是“治理”预警系统。防范监测,就是结合我市安全现状,通过提前通报、检查、监督等方式手段,增强各有关机构及职能部门的情报搜集监测能力,拓展信息通道,准确迅速地掌握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动向,并确定符合城市总体安全要求的防范标准和参数,有效地控制住不安全苗头。比如,日前我市公安机关通过传媒发布“警情通报”,就是值得借鉴研究的好形式。

治理预警,主要突出对重点违法犯罪打击的预警能力。前提是综合考虑不安全事态的“临界值”,在我市“严打”和“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将“大案”、“要案”以及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非安全因素,作为预警、控制的重点,双管齐下,力求取得打击和震慑的双重效益。

(一)建立立案情况备案制度。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刑事案件的发案、报案、受案、立案、破案、撤案等信息报备给同级检察机关,以此保证立案监督的及时性。当前我国司法机关都在推动信息化建设,相关技术条件已有很大改善,可以尝试建立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备案制度的实现。

(二)完善立案监督的调查审核机制。有必要强调建立积极的立案监督调查审核机制,结合前述备案机制,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审查公安机关立案情况,并确立立案监督审查的期限和内部审查程序,积极行使调查权,对其中有瑕疵的案件及时审查。

(三)强化立案监督权中的检察建议权。根据刑事诉讼法和《规则》第三百七十二条、第三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检察机关针对公安机关立案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可制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通知立案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这是检察建议权的体现。立法上有必要明确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法律后果,给以刚性保障。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收到检察机关纠正文书后应当及时将纠正情况反馈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也应当保持全程监督,对应当立案的从立案开始到侦查终结应保持监督的连续性,对不应当立案的案件应及时关注公安机关是否撤案、赔偿或者采取其他相应处理措施的情况。

(四)完善当事人控告申诉制度。立案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因此立案与否关系着相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在立案环节得到及时救济则可避免后续刑事程序继续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立案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恢复性司法思潮在我国法律界盛行,具体到司法实践中就体现为强化司法的社会性,尊重司法领域的公民参与,而立案环节当事人的请求权恰恰是私权的表现,因此立案监督机制中应当格外尊重当事人权利,对其请求权应当依法律程序及时处理。

涉案人员伤病察问和紧急救助机制 执法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人制度

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快速处理机制

公安机关通常所指的非正常死亡是指除正常死亡和他杀死亡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死亡,基层公安机关在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尤以“八类非正常死亡”(高坠、中毒、缢死、溺死、烧死、割脉、电击、注射)的尸体勘验更为重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于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理稍有不当,就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如群众的质疑、家属情绪的强烈对抗及抬尸不断上访等。新形势下,非正常死亡事件已经形成了影响的广泛性、亲属的易聚集性、上访的长期性、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性等特点,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事)件时,应集中体现出“快”、“准”、“细”的特点,以期达到处置快速、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的效果。笔者现结合《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及我县的实际工作,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事)件的做法及经验作一初步总结。

一、“快”是正确处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前提

事发地的派出所或侦查人员、刑事技术人员在接到报警后,一定要快速到达事发现场,设置警戒线,禁止死者的关系人、无关人员进出现场,防止原始现场受到破坏。侦查员、刑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简单了解情况之后,就必须各司其责;侦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切记要两人以上办案、记录要规范,为死者及有关人保密的原则。

技术人员首先要对现场的外围及现场进行全程摄像,严格依照命案现场的勘查,注意发现现场中“有无他人介入”的证据,如现场是否有打斗痕迹、财物是否翻动、尸体摆放的位置是否第一现场、门窗是否完好、室内物品摆放是否凌乱、错位等现象,且摄像过程中还一定要多拍照固定。

法医在技术人员完成现场的初步勘查后,可先就地对尸体进行一番大概的检验,条件具备的地方,尽可能移至殡仪馆,再对尸体进行细致、全面、系统的检验。检验尸体时,注意发现死者身上是否有他人加害的痕迹,如掐、勒痕迹、窒息征象、体表的抵抗伤,注意发现中毒迹象,应用医学、生物学等知识对死亡原因做出科学的判断或推断,而且一定要结合现场勘查、调查材料,最忌法医单凭对尸体的检验就轻易对死者家属下结论。

二、“准”在处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时处于核心地位

在非正常死亡事件当中,“准”既指调查材料的扎实、现场勘验的完美、法医尸检初步结论的科学性,也包括在办理此类案(事)件过程中调查清楚“想借机滋事者”,对于此类人员的出现,公安机关一定要广布信息员,迅速查清事件的幕后操纵者。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事)件中,不管是基于公安机关结案的需要,还是对死者家属进行死因的告知,最具说服力的还是扎实的材料,因此调查材料一定要及时、规范、客观公正。

现场勘验过程中,该提取或扣押的物证、书证一定要提取或扣押,并请见证人签字确认。法医在尸检过程中,必须要全程摄像,多拍照固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坚持以尸体为资料,作出分析和鉴定;对死因确定困难的尸体,明确告知死者家属,一定要常规解剖检验尸体,尤其是高度腐败的尸体,法医一定要有“不查明死因不罢休”的坚定信念,应用一切可使用的先进检验手段,如毒化检验、病理检验等,科学排除死者家属的种种猜想,进而给出一个精确的鉴定意见,打消他们的疑虑。当法医检验与调查材料、现场勘验有出入时,侦查人员、技术人员、法医三方一定要坐到一起,探讨、研究、查找问题的原因,协同解决矛盾。事后卷宗材料一定要完善,资料保存一定要规范,避免死者家属再次纠缠此事时,因材料不全而给公安机关带来被动。

法医检验时,必须安排一个或两个死者家属在尸检现场,切记不能检验到哪就说到哪,看见什么异常现象就说什么,尤其是在检验过程,不能和死者家属讨论和争议,不能随意评说不经确认的尸体现象和不确定的结论。

死者死因的告知必须严肃、规范。在刑事案件中有《鉴定结论通知书》,其中仅告知鉴定的结论即可,而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办理,迄今为止,尚没有正式的书面告知形式。我们可以尝试着自制《某某死亡原因告知笔录》,内容涵盖接处警情况、材料调查、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甚至尸体系统解剖、毒化、病理检验等内容,最后给予有关死亡原因的鉴定结论,用已查证的事实和科学的分析使死者家属从内心里信服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和鉴定结论,从而签字予以确认,单在尸体检验记录本中家属一栏内写上诸如“对死因无疑议,不需要尸体解剖”等,一旦反复,被动的还是公安机关。

三、“细”是妥善处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保证

公安机关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过程中,自始至终要贯穿一个严格、文明、依法、规范办案、慎言多思的原则,每一名办案民警的思想要统一,站在维护大局稳定和谐的高度上,以自觉严谨务实作风,吃苦耐劳的精神做好每一步工作,增强民警对当事人上访的预见性,对于可能聚集闹事的,一定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对于想利用此事而滋事的不法人员,一定要果断处置,迅速带离聚集现场,保证事态平稳。对于尸体的处理,在未经检验前不可交给家属料理,在《某某死亡原因告知笔录》上签字认可的,如家属仍对其中的某些无关问题纠结不放,并想以尸体为道具的,要坚决将尸体移到殡仪馆,并告知死者家属在规定时间内安葬尸体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

四、处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是办案民警一定要有大局观念,要有集体荣誉感、责任心,对死者家属一定要充满关爱之情,同情之心,面对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或群众,一定要保持克制,多进行换位思考,不该说的过激话坚决不说,民警不能以牙还牙,如此极易导致双方处于对立状态,从而导致死者家属或群众加深对公安机关的误解。

二是尽力避免因民警办案方式简单粗暴、现场勘验或尸体检验过程不认真细致、证据收集不扎实而引发的死者家属与办案人员之间的纠葛。

三是在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时,一定要尊重死者当地的风俗习惯,注意对死者的隐私予以保护。

四是公安机关在力所能及情况下,要尽可能给予死者家属善后处理一定的帮助,也更利于化解社会的不和谐因素,增强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

舆情监控应对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工作,近日,淳安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淳安县纪检监察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意见》,规范了从收集、核查、应对、处置等一整套运作程序。 一是建立实时监控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每天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收集的内容主要是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及当地反腐倡廉建设及党员领导干部的舆情信息;当地涉腐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涉及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舆情信息。重要舆情信息第一时间报送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网络信息部门。

二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现的纪检监察职能范围内舆情线索,在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填写网络舆情处置办理单,报送县纪委监察局相关领导审签,及时转县纪委有关职能室进行核查或督办。核查督办后,经分管领导审批,报领导小组和主要领导审定,在第一时间通过重点新闻网站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舆情平稳平息。对恶意攻击、散布谣言、严重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的有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置。

四是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县纪委监察局加强与县委宣传部、县府办信息中心、传媒中心(千岛湖新闻网)、广播电视台等单位(重点新闻网站)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

五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未经组织授权,不得以单位或职务名义接受媒体采访。对于违规发布重大事件信息,导致发生失泄密事件的;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重大事件信息,严重影响事件处置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篇:幼儿园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㈠工作思路

为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经常性做好应对风险、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坚持防患于未然”的指示精神,增强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预案、机制和制度,以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制订《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是幼儿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基础和关键。制订应急处理预案应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针对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科学评估幼儿园所面临的事故和危险,健全和完善师生安全培训和演练的制度与计划,全面提高幼儿园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本应急处理预案的要点是:保证救灾应急工作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

1、本预案指的自然灾害主要是指地震、台风、暴雨、雷击等灾害性地质气象造成的危害。

2、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理:

⑴幼儿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全面负责幼儿园地震应急处理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地震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制定幼儿园破坏性地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临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

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和幼儿园应急预案的实施;地震发生后,全面负责幼儿园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各行动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震救灾;负责向上级汇报灾情,积极争取外援。

⑵宣传通讯组:做好灾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承担草拟幼儿园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负责宣传报道,起草简报;组织开展幼儿园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幼儿园秩序;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⑶疏散引导组:组织开展师生避震、疏散演练。制定幼儿园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和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包括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以方便疏散为原则,充分好利用幼儿园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时,引导师生就近避震,并组织有序、快速疏散;当地震发生时,正在上课的师生,谁上课谁负责组织学生就地避震,或在震后快速、有序疏散;

⑷警戒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幼儿园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部位的警戒。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在危险的建筑物周围设立警戒线,负责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扑救等工作

⑸排险保障组: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分配、供应、保障工作;

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负责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

⑹医疗救护组: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协调医药管理部门迅速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部门开展校区疾病预防控制和水源监督、食品卫生监测工作

3、台风、暴雨、雷击灾害的应急处理

⑴台风、暴雨等来临时段,幼儿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各处室、年级组应当在幼儿园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幼儿园行政值班人员和幼儿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⑵台风、暴雨、雷电来袭时,应立即停止在操场上的活动,有关老师和班主任要迅速组织学生到室内躲避。如在下课或放学时遇暴雨雷电,应将学生暂时滞留教室内。

⑶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坍塌:

①疏散引导组立即组织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②医疗救护组在有人受伤时进行现场救治,或派车送医院。③警戒保卫组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④排险保障组组织对建筑物进行加固、排险。

⑷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排险保障组要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⑸关闭幼儿园所有的玻璃门窗。

⑹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其它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遭到雷击。配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⑺若暴雨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

①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②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③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④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4、保安要维护好幼儿园门口秩序,安抚家长,疏导交通。

5、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6、幼儿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

春萌幼儿园2011.3.1

第五篇:谈金融行业风险防范的预警机制

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虽然我国参与全球化金融的步伐较为谨慎,一定程度地避免了美国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但我国金融监管领域仍然存在较大风险。亚洲金融危机和最近爆发的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人们对银行业的风险有了清醒的理解,虽然我国遭受亚洲金融危机和美国金融危机创伤比较轻微,但也惊出了一身冷汗。随着WTO的加入和外资银行的涌入,我国银行业的风险将越来越受到国人的关注。因此,在我国,进行银行风险防范的预警机制研究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金融风险预警防控主要是指在金融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损失和金融体系遭到破坏的可能性进行分析、预报,为金融行业的安全运行提供对策和建议的信息指示体系。目前我国金融行业面临的现状是金融立法滞后,监管立法缺失,许多现有法律法规缺乏科学性、实用性;金融监管机构臃肿重复、效率低下,监管过程政出多门、相互争权;地下钱庄、私募基金等非法机构对金融业威胁日益增大;境内金融机构海外投资引发的金融风险等。金融业的不稳定将影响整个社会安定,因此,加强我国金融行业风险预警机制建设是当前十分迫切的问题也是一个十分必要的问题。

为此,就如何加强金融行业的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立,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和晚上我国金融数据采集体系以及研究和开发金融风险预警模型。

2、建立和健全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3、加强国民风险意识教育,提高国民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自觉性。

4、加强对旅游的监管,确保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5、对有问题的金融机构建立快速预警复位机制。

6、加强金融领域里的国际合作,及时掌握国际金融市场的动向。

有效的加强金融行业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其重要性意义在于:

1、随时掌握金融动态,并有评估其风险。

2、及早发现问题的金融机构,可凭以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

3、为实地检查重点及检查频率提供考察,以境地监管成本,提供金融监管功效。

4、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切实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保障金融稳定,不仅仅是中央银行的监管目标,更是金融企业完善内控体系,提高金融管理水平的目标。

因此我国要加快建立和完善金融行业预警防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确保我国金融行业的安全,使我国有效的管理国内金融市场和参与到国际金融中去,使得我国经济安全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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