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知法小学生征文

2022-11-02

第一篇:学法知法小学生征文

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班级:初二(2)班

提起法律,同学们都会觉得很神秘、很威严。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才使社会变得有序,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也许很多同学不以为然,认为自己还小呢,能犯什么罪?即使做错了事,犯了罪,法律也不会制裁到我们。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此法条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些人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小、智力发育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14周岁呢,但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比如治安处罚、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等。

同学们,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不良习性,平时又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触犯法律的高压线。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是一组令人触目惊心的数据。在这里我讲一个真实的事情:一天下午,一名14周岁的中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放入附近某小学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冰袋后,很快就死了。事后,他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严重的后果已经酿成,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这名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学们,对法律的无知是多么可怕啊!

我们都知道,由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其中,每一件案例的源头几乎都可追溯到案件主人公在校读书时的一言一行。在我们的身边,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本周又是我校的法制教育周,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法律学习,遵纪守法,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谢谢大家!

2009-10-9

第二篇:学法 知法 争做守法中学生[小编推荐]

学法 知法 争做守法中学生

——东沙博雅实验学校第3周702班主题班会

时间:2014-9-20 地点:702班教室

参加人员:702班学生 班主任 活动背景:法制教育的必要

一、活动目的

1、了解法律知识。

2、做到懂法 守法

二活动准备:查找资料 积累事迹。

三教育辅助工具: 粉笔

电脑 四教育方法和形式:事例法 演讲法 五主持人安排:班主任

六、 活动过程:

同学们,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本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为发生了。所以,我要提醒并要求大家不要看一些武打、及有暴力倾向的书刊和影视作品,这些作品,往往赋予犯罪以英雄色彩,场面血腥,格调粗俗,是诱导我们犯罪的罪魁祸首之一,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

四、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他们毒害你的心灵,使你误入歧途,终生遗憾。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

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学习各种法律知识,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

三、遵纪守法,理智行事。

同学们,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所以,大家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和学校各条纪律,在一些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春节晚会小品当中一句话大家可以记住:“冲动是魔鬼”,同学们,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呀。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开始,就争做守法小公民,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另外,我还想就同学们维权

当中的一些不够正常的现象谈点看法。我们有个别同学,因为犯了错误,受到老师的批评教育,就动辄让家长到学校找麻烦,甚至到处告状,而在校外受到敲诈、殴打,却忍气吞声。我想问问,这些同学维护的什么权?告老师学校的状,就是在剥夺自己的受教育和健康成长的权力,被坏人敲诈殴打而忍气吞声,是放弃自己的健康权和生命安全权,希望同学们认真思考分析,我们应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对什么对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太过幼稚。

四、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最后,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不良习气,做懂法、守法的学生。

效果及反思:上周班会主题是文明举止的养成教育,通过教育,学生有明显的进步。

第三篇:学法知法守法

学法知法守法,争当文明好少年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是三(3)班的 ,我是三(3)班的 ,今天我们讲话的主题是:学法、知法、守法,争当文明好少年。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也许有的同学会说,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如果你有这种想法,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法”和我们每个人悉悉相关。

常言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知法才能做到守法。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小学生由于不知法,做了许多违法的事情,后悔莫及。例如,有一个同学到电影院看电影,坐在前几排的叔叔、阿姨挡住了他的视线。于是,他就将纸揉成球朝前扔去,由于“纸球” 太轻,前面的叔叔、阿姨没有反应。于是,他又捡起一块小石头向前抛去。正巧抛到了前面一位阿姨的头上,阿姨“啊”的一声,引起整个剧场骚动。这个同学被剧场管理人员抓到了公安局,当警察叔叔告诉他这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扰乱了公共秩序,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是违法行为时,他才知道已触犯了法律。

第二,只有知法,我们才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未成年人保护法》被称为同学们的保护神。我们掌握了这一法律武器,就可以用它来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犯。同学们在成长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遭人殴打、被人抢劫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俗话说得好,好汉不吃眼前亏。首先,同学们要做到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大人呼救,或想办法拨打110报警。如果你发现自己已经受到非法侵害,应该采取正确途径解决,可以向家长、老师和公安部门报告,不要一时逞强找人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守法,法有情有义;违法,法铁面无私。为了我们能健康幸福成长,我们要做到: 1.交朋友要慎重,和品德优良的同学交朋友,不要和社会无业人员、不法分子交朋友。 2.上网要有节制,时刻牢记以学习为重,提倡绿色上网,搜集资料信息,不沉溺于网络游戏,不看不良信息,把自己的精力投入到健康学习中来。

3.远离毒品。我们都了解毒品的危害,不要对其存有好奇心而上了坏人的当。 同学们,让我们在老师和家长的正确教育、带领下,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少年,让法律伴我们幸福成长!

我们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学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学不懂,迷失方向。2014年12月4日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下面请三(3)班的同学国旗下讲话,

第四篇:知法学法守法学习心得

学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为全面、切实提高我行人员的监管法规意识、法制观念及综合素质,我行组织学习了学法,知法,守法的学习。该行警示教育活动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重点开展学展板、图册、警示录,将重要案防制度、《刑法》、服刑人员悔过书摘录等,制作成学习展板、图册,进行展示。重点掌握重要案防制度的基本原则、重要条款以及在案防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等。通过学习展板中展示的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伪造金融票证等7种《刑法》中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罪名及相关知识,重点掌握概念定义、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等,强化法制意识,筑牢思想“防火墙”。通过观看图册中摘录的服刑人员悔过书,剖析服刑人员从萌发作案动机,到作案、潜逃直至服刑期间的心理活动和感受,让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的巨大伤害,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过此次学习,我切实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识,了解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执行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

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为官不为”就是典型的表现。这不仅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对政府公信力乃至对全社会信法、尊法、守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如何避免个别领导干部“该为不为”或“不为想法去为”现象的发生,四中全会关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相关制度设计,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做太平官。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让“为官不为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行政乱象发生,进而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保证依法行政。

古人云,“不因善小而不为,也不因恶小而为之”。细节决定事业的成败,也能决定做人和人生的胜败荣辱。因此我们每个人应当树立人人合规、处处合规的理念,心细如发,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我深深体会到:合规操作,就需要细致入微,从小事做起,提高警惕;合规,是我们员工头顶的一把保护伞,让我们减少失误,规避风险;合规是对我们员工充满关爱的守护神,让我们远离错误,远离违规,继续过着安宁温馨的家庭生活;合规,是热心培养我们的良师,为我们筑起一道预防风险的高墙,引领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爱岗敬业,执着奉献,成长为栋梁之材。

第五篇:学法知法守法倡议书

“学法知法守法,争做文明学生”活动倡议书

古语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生活中我们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惯,但遵守纪律却是每一个人应该重视而牢记的。学校作为我们接受知识的平台,传授知识的圣殿堂,应该是一个和谐统一的集体,自然更需要铁的纪律。

在21世纪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在我们充满豪情壮志向理想奋进的时候,在我们满怀自信积极奔跑在人生跑道的时候,请不要忽略了这位从早到晚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严肃的朋友一一法律。有了它,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它,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它,我们攀登的脚步更加坚实。为此,在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我们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法,做文明可爱的中学生。学习法律是培育法律精神的前提,是我们共创文明和谐校园的基础。我们要养成自觉学习法律的良好习惯,坚持在生活、工作中学习,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广泛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努力争当学习法律的先锋。

二、知法,做守信明理的中学生。充实法律知识是提升法律素养的基础,是构建法治文明社会的基石。我们要尊祟法律、信仰法律,养成随时随地积累法律知识的良好习惯,积极参与营造知法、懂法的和谐氛围,将法律的公平、正义理念传播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努力争当明辨是非的楷模。

三、守法,做依法办事的中学生。自觉守法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我们要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努力争当遵纪守法的典范。

学法共创文明,守法共建和谐!愿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找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让绚丽的精神文明之花在校园尽情绽放!

寿县炎刘中学政教处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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