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律师实务开卷

2022-07-06

第一篇:电大律师实务开卷

电大现代管理原理-单选-已排序小抄(含小蓝本内容)-开卷考试必带

A A B B B B B C C C C C C D D D D D D D D ( C.书面沟通 ) 的最大的优点在于它持久、有形、可以核实。

( B.运营能力

)控制能够反映企业的资金周转情况,进而使管理者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 D.投资收益率)反应企业资产创造利润的效率。

( D.总预算

)是指以组织整体为范围,涉及组织所有收入或支出项目的总的预算。

(A.需要层次理论

)认为人的需要由低级向高级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的需要、保障或安全的需要、归属或承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

(B.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我国一些企业,目标管理思想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在实践中与计划管理、民主管理、经济责任制等管理制度相结合,形成带有中国特点的目标管理制度。 (C.头脑风暴法)决策方法也叫思维共振法、畅谈会法。

(彼得·圣吉的《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务》)引起管理界的轰动,从此建立学习型组织、进行五项修炼成为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热点。

(次要目标)是贡献给企业本身的目标,是企业实现高效生产的前提和保障。

(工作质量)控制是指企业为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对经营管理生产技术工作进行的水平控制。 (企业精神)是企业文化的核心。

(书面沟通)的最大优点在于它持久、有形、可以核实。 (头脑风暴法)决策方法也叫思维共振法、畅谈会法。

(投资收益率)反应了企业资产创造利润的效率。

(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要由低级向高级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的理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

(有利于企业组织机构的改革)体现了目标管理的优越性。

(运营控制)能够反映企业的资金周转情况,进而使管理者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总预算)是以组织整体为范围,涉及组织所有收入或支出项目的总的预算。

按照功能进行分类的沟通类型中,( B.情感式沟通

)具有润滑剂的作用。 按照组织明文规定的原则、方式进行的信息传递与交流的沟通方式是(正式沟通)。

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的管理学家是(D.马克斯·韦伯)。

表扬,赞赏,增加工资、奖金及奖品,分配有意义的工作等行为在强化理论中属于(A.积极强化

)。 波特—劳勒模式是以(期望理论)为基础引申一个实际上更为完善的激励模式。

不能以实物又不能以货币来衡量的标准,如用于衡量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协调能力、责任感的标准,用于衡量广告效果的标准等,被称为(无形标准)

不属于克服沟通障碍的组织行动有(使用反馈技巧)。

“把所有的鸡蛋都装进一个篮子里”包含了(密集型发展战略)的管理思想。

采购控制的目标就是确保向作业系统输入足量的、质量可靠的、来源稳定的输入品,同时(降低采购成本) 采购是有成本的,控制(采购)成本是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途径。 常见的风险型决策方法有(决策树法)

处理冲突策略中最有效的方法是( D.解决问题)

传统的目标设定过程是由企业的最高层管理者完成的,现代管理学提倡(参与制目标设定法) “成就需要理论”一般适用于(主管人员)的研究。

戴维斯等学者指出,企业目标可以分为主要目标、并行目标和次要目标等多种类型。(B.主要目标)由企业性质决定,是贡献给企业顾客的目标。

当存货周转缓慢和难以出售时,(速动比率)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 当管理者接待来访者、参加剪彩仪式等社会活动时,他行使的是(D.精神领袖)的角色。

当领导者面对一个非处理不可的事情时,不直接处理,而是先搁一搁,去处理其他问题。这种调适人际关系的方法就是(D.转移法)。

当外部环境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时,计划应是指导性的,同时计划期限也应该(B.更短)。 当信息接受者对信息发送者的信息作出反应时,就出现了反馈。反馈体现了沟通的(双向性)特征。 当预测者能够得到足够的准确数据资料时,采用(定量预测)是可取的方法。

导致组织冲突产生的基本原因中,( B.组织中个体差异的客观存在)是由于组织中的每个人的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经历、禀赋等都各不相同而导致的。

D D D D D D D F F F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H 定量预测是运用数学模型对事物未来的发展趋势作出定量、具体描述的方法。它需要完整有效的(数据资料)作基础。 定性预测主要依靠专业人员用多年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对有关事物远期的变化趋势进行描述,需要进行(D.长期预测)。 对各种商品的规格、销量、价格的变动趋势等进行的预测就是(B.市场预测)。 对供应商的评价中,( C.协同能力)主要涉及的是供应商响应买房需求变化的能力。 对于高层管理者来说,掌握良好的(概念技能)是最为重要的。 对于基层管理者来说,具备良好的(C.技术技能)是最为重要的。

对于营利性组织来说,( B.降低成本)是提高组织经济效益或获取价格优势的基本途径。

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对西方管理理论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成为后来管理过程学派理论基础,代表作是(《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他被誉为(经营管理之父)

法约尔提出的管理五项职能或要素是(C.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说的是( D.计划 )的重要性。

根据佛鲁姆的期望理论公式,一般来说,效价越高,期望值越大,激励的水平就越(高)

根据赫塞—布兰查德提出的情境领导理论,在下属虽然有积极性,但缺乏足够的技能的情况下,应采用的领导风格是(A.高工作—高关系)。

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大小安排合适的岗位。这就是人员配备的(量才使用)原则。

根据强化理论,职工努力工作是为了避免不希望得到的结果,这就是(C.消极强化

)。 工作丰富化的重点是(C.一般专业人员

)。 沟通的深层次目的是( D.激励或影响人的行为

)。 古典管理理论对人性的基本假设,认为人是(B.经济人)。

关于管理的含义,表述确切的是(激励、约束、协调、沟通、整顿、调整)

关于计划工作基本特征的描述准确的是(计划工作居首要地位、计划工作是有目 的的行为、计划工作讲究效率) 关于领导者与管理者的权力来源,下列描述准确的是(C.管理者的权力源自职位 )。

关于企业文化的精神层、制度层和物质层的关系,正确的描述是(精神层是物质层和制度层的思想内涵,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和灵魂)

关于全面质量管理,描述正确的是(它强调了动态的控制过程,它要求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它要求全体员工参与质量控制)

关于战略远景的描述,下列选项中,(它规定了可量化的经济指标)是不准确的。 管理的对象是(组织资源和组织活动)

管理的各项职能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循环过程,而(B.控制)始终是一次管理循环过程的终点,同时又是新一轮管理循环过程的起点。 管理的首要职能是(计划)

管理的职能有一般职能和(具体职能)

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管理方格理论提出了五种最具代表性的领导类型,(9,9型)领导方式下的领导者对下属人员及其工作情况都表现出最大的关心,属于理想式领导。

管理方格理论提出了五种最具代表性的领导类型,(9-1型)领导方式对业绩关心较多,对人很少关心,属于任务式领导。

管理方格理论提出了五种最具代表性的领导类型,其中,(C.1-9型

)又称俱乐部式领导者,这种领导方式对业绩关心少,对人关心多,努力营造一种人人放松的环境。 管理科学学派中所运用的科学技术方法来源于(军队)

管理人员的选聘主要来自内部和外部两个渠道。一般而言(高层管理者)的选聘多采用外源渠道。

管理人员在事故发生之前就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这样的控制活动,是控制的最高境界,即(前馈控制)。 管理学家(R·利科特)从行为科学的角度研究目标管理,提出工作成果==决策的质量X激发人们履行决策的动机。 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认为,单纯强调利润会使经理人迷失方向以致危及企业生存,因此他提出,企业目标唯一有效的定义就是(创造顾客)

“管理的十四项原则”是由(B.亨利·法约尔)提出来的。 “管理就是决策”是下列哪位经济学家的观点?(C.西蒙)

赫茨伯格提出的双因素理论认为(A.保健因素

)不能直接起到激励的作用,但能防止人们产生不满情绪。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K K K K K K K K L L L L L L M M M M M M M 基本建设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等为完成某一特定任务而拟订的计划,就是(专项计划) 基层管理者常用的控制方法是( B.直接监督或巡查)。

激励方法得当,有利于激发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美国哈佛大学的心理学家詹姆士在对职工的研究中发现,按时计酬的职工的能力仅能发挥20%--30%,而受到激励的职工的能力可发挥到( C.80%--90% )。 激励过程就是一个由(需要)开始,到(需要)得到满足为止的连锁反应。 即时控制通常指的是( A.现场控制)。 计划工作的核心环节是(决策)。 计划工作的前提是(B.预测)。

计划工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计划工作主要是指(制订计划)

计划工作总是针对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和可能发生的新变化、新机会而做出决策,这就是它的(C.创新性)性质。 进行质量控制,首先应该掌握( C.全面质量管理方法)。

经常重复发生,能按已规定的程序、处理方法和标准进行的简单化决策,属于(程序化决策)。 经验学派主张通过分析经验来研究管理学问题,被称为(案例教学)。

就管理的职能而言,法约而认为:管理就是实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 就组织的发展战略形式而言,可口可乐公司采用的是(D.密集型发展战略)。 矩阵式组织属于(B.有机式)组织结构。

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和随机性,无先例可循的决策,如一个新产品的营销组合方案决策,属于(非程序化决策) 决策的第一步是(D.识别问题)。 决策的前提是(A.识别问题)。 决策的前提是(确定决策目标) 决策的终点是(实现决策目标)

决策者将组织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分析的结果进行综合、比较,寻找二者的最佳战略组合,为战略制定和战略决策提供更为直接的依据。这就是(B.SWOT分析)。

考评管理人员的理解能力和组织执行能力主要通过向(上级部门)获取信息。 考评管理人员的协作精神主要通过向(B.关系部门

)获取信息。

考评管理者的领导能力和影响能力主要通过向(下属人员)获取信息。 科学管理理论是古典管理理论之一,它的中心问题是(提高劳动生产率) 控制的最高境界是(前馈控制),它能在事发之前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患于未然。 控制工作应当着眼于组织发展的整体需要,这就要求控制应具有( A.全局观念)。 控制是一种动态的、适时的信息(反馈)过程。

控制系统是由控制主体、控制客体、控制信息和控制措施组成的具有自身目标和功能的管理系统。其中,控制主体是(各级管理者)

老李作为一名高级管理者受雇于某大型企业,其才华和学识得到了公司上下的认可。但是近年来,他越来越不满足,因为有很多想法无法实现。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对于目前的老李来说,其激励因素是(自我实现的需要) 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是由马克斯·韦伯提出来的。其中“理想的”是指现代社会(最有效和合理的)组织形式。 领导的实质在于影响。构成领导者非权力性影响力的因素包括(品德、学识、能力、情感)

领导的实质在于影响。构成领导者非权力性影响力的因素包括这样几个方面(品德、学识、能力、情感)。 领导者的权力来源包括职位权力和(自身影响力)两方面。

领导者以自身的专业知识、个性特征等影响或改变被领导者的心理和行为的力量是他的(D.自身影响力

)。 梅奥等人通过霍桑试验提出了不同于古典管理理论的新观点和新思想,创立了(人际关系学说) 每一层级的管理者都参与组织计划的制定,这就是计划工作的(普遍性)。

某产品有三个生产方案,其成本状况为:甲方案固定成本为5000,单位变动成本为100;乙方案固定成本为12000,单位变动成本为60;丙方案固定成本为30000,单位变动成本为30。若丙方案为最佳方案,则产量为(D.700)。 某单位制定的年终考核指标中有一条“工作要认真负责”,这样的标准不符合控制标准的( C.可检验性)要求。 某公司生产某产品的固定成本为30万元,单位可变成本为30元,产品单位售价为45元,如果现在的产销量为25000件,则该公司的经营安全状况属于(不太好)。

某公司生产某产品的固定成本为50万元,产品单位售价为80元,本年度产品定单为10000件。据此,单位可变成本降到(D.30)元/件时才不至于亏损。

某公司为了一项紧急任务,从各部门抽调有关人员成立了临时科研小组,任务完成后小组自动解散。这种组织结构就是(矩阵制组织结构) M M M M M M M M M M M M N P P Q Q Q Q Q Q Q Q Q Q Q R R R R R R R R S S S S S 某企业将2006年本企业的历史最高利润额作为本年度的利润指标,这在控制标准中属于( A.历史标准)。 某企业拟开发新产品,有三种设计方案可供选择,各种方案在各种市场状态下的损益值如下:单位:万元。那么,用冒险法选取的最优方案为(丙)。

某企业生产某种产品,固定成本为15万元,单位可变成本为1000元,每台售价2200元,则该产品的盈亏平衡点是(C.125台)。

某企业试图改变其经营方向,需要企业高层领导做出决策,这种决策属于(A.战略性决策)。

某销售人员去年销售额为300万元,今年初,企业为其制定的本年度的销售额指标为1600万,在今年市场情况没有特别大的变化的情况下,这样的标准显然不符合控制标准的(可行性)要求。

目标的确定要建立在对企业内外环境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并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确定,既要保证目标的科学性又要保证其可行性。这就是确定目标的(A.现实性)原则。

目标管理理论的理论基础是(D.科学管理理论与行为科学理论的有效统一)。

目标管理是一个全面的(A.管理系统),它用系统的方法,使许多关键活动结合起来。 目标管理思想诞生于美国,但最早将其应用于管理实践的国家是(日本)

目标建立过程中要注意,目标数量要适中。一般地,要把目标限制在(B.5个)以内。 目前,决策者用于选择战略方案的方法有多种,其中最著名的就是(BCG矩阵法)。 M型结构又称为多部门结构,亦即(B.事业部制结构)。

能够有效发现计划与计划实施之间差距的管理环节是( C.控制)。

评价企业运营能力的财务指标包括(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 “平衡记分卡”的核心思想是,以(战略组织)为出发点。 期望理论主要用于对(管理人员)的激励。

企业采用大批量生产,如汽车装配线,需要高度集权,组织结构的设计应采用(机械式结构)。

企业管理层次的差异决定了目标体系的垂直高度。这样,企业目标就成了一个有层次的体系和网络,即是目标的(A.层次性)。

企业流程再造的目的是提高企业竞争力,从(生产流程)上保证企业能以最小的成本、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

企业流程再造强调(顾客为导向和服务至上)

企业目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应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与修正,使其更好地实现企业的宗旨,这就是确定企业目标的(B.权变性)原则。

企业目标具有变动性,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顾客至上)的企业目标日益普及。

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创造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就是(C.企业文化)。 企业组织结构的核心内容是(权责利关系)

企业组织制定竞争战略的基础性工作是(产业竞争结构分析)

确定目标成本的方法中,( D.定额法)是以组织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确定的各项劳动定额、消耗定额为基础制定的目标成本。

人们常说“管理是一门艺术”,强调的是(管理的实践性)。

人们的记忆经过自己的选择愿意记忆的信息,这种认知过程产生的沟通障碍是个体障碍中的(选择性知觉)原因造成的。

人们在通往目标的道路上所遇到的障碍就是(A.挫折

)。

人们只记忆经过自己的选择愿意记忆的信息,这种认知过程产生的沟通障碍是由于个体障碍中的( C.选择性知觉

)原因造成的。

人事调整的目的是( C.保证工作或任务的完成) 人员控制系统的控制对象是( B.员工的行为)。

日本经济之所以能在“战后”一片废墟上迅速发展起来,起主导和关键作用的是(A.培养并利用了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

若企业要改变经营方向、进入新的产业领域,就需要对该产业的发展趋势进行(A.长期预测)。 深层的企业文化是指(D.企业精神)。

市场营销战略、研究与开发战略、生产战略等具体实施战略属于(职能战略) 属于确定型决策方法的模型很多,教材中介绍的方法是(A.盈亏平衡点法)。 首先把目标管理作为一套完整的管理思想提出来的是(D.彼得·德鲁克)。 述职报告是对管理人员进行考评的一种方式,它属于(

D. 自我考评

)。 T T T W W W W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Y Y Y Y Y Y Y Z Z Z Z Z Z Z Z Z Z Z 它是一个网络系统,由输入、处理、输出和反馈四个环节构成,它是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即(决策)

泰罗的管理理论对以后管理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他的代表作是(《科学管理原理》),他被称为“科学管理之父”。

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的中心问题是(C.提高劳动生产率)。

通过对目标变迁的分析,我们有理由相信,(企业长寿)是成功管理的直观标志,也是企业的永恒追求。 为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许多企业引用了(成本中心)的概念,由主管人员对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负责。 为了保证计划目标得以实现,就需要有控制职能,控制的实质就是使(A.实践活动符合于计划)。 为实现组织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手段或技巧就是(C.策略)。

韦伯认为,企业组织中存在三种纯粹形态的权力。其中(理性——合法的权力)最符合理性原则、效率最高的权力形式。

西方早期的管理思想中,(A.亚当•斯密)是最早研究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经学家。

系统管理学派认为,组织是由一个相互联系的若干要素组成、为环境所影响的并反过来影响环境的开放的(C.社会技术系统)。

下级不愿意向上级传递坏消息,怕被上级认为自己无能;而上级也可能没有注意到下级的贡献,把下级的贡献归到自己头上,引起下级不满。这种引起沟通组织障碍的原因是(

A.地位差异

)。 下列各选项中,(组织资源和组织目标)属于管理的对象。 现代管理中,需要激发的冲突是( A.建设性冲突

)。

像市场营销战略、研究与开发战略、生产战略等这样的具体实施战略,属于(D.职能战略)。 销售人员意见综合预测方法主要适用于(市场预测)

小批量生产和全自动生产需要宽松、灵活的组织结构,如(有机式结构) 协调最基本的手段是(加强信息沟通)

信息沟通在上下级之间进行,而并不与链条两端的人员直接进行。信息层层传递,路线长、速度慢,且容易发生信息过滤、篡改和失真的沟通模式是(链式沟通)

需要层次理论是美国著名管理心理学家和行为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提出来的一种激励理论,属于(内容型激励理论)。

选择方案就是根据评价结果,从各种可行性方案中选出(满意)的方案。

一个组织的成败,与其所具有的高成就需要的人数有关。这就是(成就需要)理论的观点。

一些学者提出,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内外因素的限制,人们只能得到(B.满意利润)。 依据控制措施作用的( D.环节)不同,控制可分为现场控制、前馈控制和反馈控制。 以下组织结构形式中,(D.矩阵制结构)最适用于组织部门间的横向协作和攻关项目。

以职位的空缺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为出发点,以职位对人员的实际要求为标准,选拔、录用各类人员。这就是人员配备的(A.因事择人)原则。

应用模拟情景训练方法测试应聘者有较高的准确度,常用于招聘( D.高层管理者

)。

1993年,海默和钱皮合著了《企业再造工程》一书,该书总结了过去几十年来世界成功企业的经验,提出了应变市场变化的新方法,即(企业流程再造)。

有些组织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一般来说,(D.长期目标)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在冲突发生后,管理者可以召集冲突的双方,通过开会等方式,让双方开诚布公地交流,积极倾听并理解对方的意见。这种解决冲突的方法是(协调解决)

在德鲁克目标管理概念的基础上,有一位学者提出了新的业绩评价方法,他就是(C.D·麦格雷戈)。 在管理的各项职能中,(控制)职能能够保证目标及为此而制定的计划得以实现。 在管理的各项职能中,最具有规范性、技术性的职能是(D.控制)。 在管理学中,组织的静态方面含义就是(组织结构)。

在黄金首饰加工企业,管理者通过电子监测仪检查进出车间的每一个人,以便控制黄金的流失。在这里,电子监测仪就是控制的(媒体)

在控制标准中,诸如单位产品产出所需工时数、耗电量、原材料消耗量,及单位机器台时产量、货运吨公里油耗等标准属于( B.实物标准

)。

在快速变化的环境条件下,需要设计有机式的组织结构,比如(矩阵制结构) 在企业文化结构中,比较稳定的内核是(精神层)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通过市场中“看不见的手”的引导,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在组织结构形式中,(矩阵制结构)最适于组织部门间的横向协作和攻关项目。

在组织中存在着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二者之间的一个重大区别就是正式组织是以(效率的逻辑)为重要标准。 责任、权力、利益三者之间不可分割,必须是协调的、平衡的和统一的。这就是组织结构设计的(A.责权利对等)原则。

战略管理的基础工作是(B.预测)。

战略管理是以组织全局为管理对象来确定组织发展的远景和总体目标,规定组织总的行动纲领。这就是战略管理的(全局性)特征。

战略管理是组织(B.高层管理者)最重要的职责。

战略只是规定了发展方向、目标和基本措施,为使其得以顺利执行,必须(编制具体的行动计划)以明确每一阶段的任务。

正式沟通模式是(环式沟通)

制定作业计划的依据是(D.战略计划)。 质量小组一般由(6——12)人组成。

综合计划与专项计划之间是(A.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组织的各级管理人员都是计划的编制者,战略性计划是由(A.高层管理者)负责制定的。 组织结构设计必须与(A.组织目标)相匹配。 组织结构设计必须与(组织目标)相匹配。 组织结构设计的出发点和依据是(企业目标) 组织控制系统首先是(人员控制系统)

组织内部管理人员的选聘主要来自内部和外部两个渠道。一般而言,(高层管理者)的选聘多采用外源渠道。 组织是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它是由(C.目标、部门和关系)三个基本要素构成。

组织战略所确定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是一种概括性和指导性的规定,是对组织未来的一种粗线条的设计。这是战略管理的(A.纲领性)特征。

组织制定业务层战略和职能战略的依据是(C.公司层战略)。

第二篇:律师实务

律师实务

题目:根据当前的司法实践,谈一谈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律保障情况。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个方面(1)律师的“执业难”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2)我国目前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做了哪些努力,其成效如何?

要求:讨论结束后,每一位学员提交一份讨论报告(字数不少于800字) 讨论报告

(1)关于律师“执业难”的主要体现

随着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律师执业环境越来越好,但仍然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某些领域有相当大的执业风险。目前律师执业仍然面临会见当事人难、问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建议要通过立法手段,确立现代法治观念,防止行政、司法机关公权滥用,确保"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和《律师法》各项规定的落实,切实解决严重影响律师执业的"三难"等突出问题,其主要表现在:

一、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2款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这一规定导致了律师会见时,侦查机关有权旁听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谈话内容,有权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谈话活动实施监督。我认为这是立法的不妥之处,导致了执法机关对律师会见权的任意行使,容易造成执法机关随意制定“土政策”,滥用批准权等其它特权。

二、没有应有的调查取证权,实践中寸步难行。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法条上赋予了律师有自行收集证据的权利和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但实质上这种权利并没有强有力的保障,律师能否取得证据,完全看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愿,特别是对被害人的调查,不仅要本人同意,还要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同意,否则律师的取证将无法进行,因为律师的调查取证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实践当中,老百姓不配合的情况很多,律师费尽周折而收效甚微,这就给逃避作证的人以合法借口,另外,由于法律对人民检察院、法院是否同意律师的调查取证申请,缺乏客观的约束标准,即什么情况下同意,什么情况下不同意,并没有相关的标准和尺度,具有随意性

,造成律师在实践当中无法操作。

三、律师能查阅的刑事诉讼案卷材料少。

《刑诉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从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又据《刑诉法》第150条规定:检察院在开庭前只向法院移送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起诉书,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据此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的,仅是简单的司法文书以及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名单和目录,根本看不到对定案有意义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证据材料。在审判阶段,如果检察院移送法院的主要证据不全,或在法庭上不出示移送的证据,却提供一些未向法院移送的证据,辩护人就无法对这些证据当庭质证、辩论。实践当中,检察机关不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移送全部材料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律师在庭前了解的案件情况和证据极其有限,那么律师怎能进行有效的辩护呢?在大多数情况下,辩护律师也会感到无辞可辩,由此产生的恶果是,辩护效果不理想,达不到预期目的。因此,这不能不说是立法的一步倒退,加剧了控辩双方的不平衡。因此本人认为应当扩大律师的阅卷范围,允许律师查阅全部案卷材料。

四、律师在法庭上举证、质证、辩论、提问等权利有时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辩护、代理意见在裁判文书中有时得不到体现。

律师参与诉讼活动,无论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保证法律正确适用,有利于做好诉讼中的调解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法院和法官对保障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权利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够全面,对有关发挥律师作用和保障律师权利的规定贯彻不力,律师在庭审中的各项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律师的意见得不到重视,个别法院在诉讼中还发生过不尊重律师人格权利的情形。从根本上说,这侵害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我国在解决律师“执业难”问题上所做的努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布了共计23条内容的《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在律师刑事辩护执业难成为普遍现实的情况下——23条,让律师业如沐春风。

《规定》以明确、具体、刚性的条文积极支持律师依法执业,23条的具体内容一方面是为了严格落实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试图解决司法实践中律师执业难的突出问题。比如规定的第十条:“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终结前,案件承办人应当听取受委托的律

师关于案件的意见,并记明笔录附卷。受委托的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陈国庆指出,“有关法律,只是规定了检察人员审查起诉中应当听取律师意见,而在侦查过程中乃至侦查终结前,没有听取律师意见的规定。这个规定把律师在侦查终结前提出意见的权利确定了下来。同时,兼听则明,在侦查阶段听取律师的意见,将有助于检察机关正确认定案件,适用法律,提高办案质量。”我国为解决律师执业难问题做出了很大努力,如下: 一 律师“法庭言论”不受法律追究

新修改的律师法除原则规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外,还明确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二 “不被监听”写入法律 律师“会见权”更有保障

新修改的律师法在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后,又特别补充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这让规定的“会见权”具有了更加实在的内容。如:河北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若干规定》,对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2007年颁布实施的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刑事案件当事人不需要经过批准,律师会见不被监听。由于此规定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实践中存在冲突,导致律师依法会见依然阻力重重。为解决这一问题,省有关方面经协商达成一致,明确律师会见不需经过批准,并制定了有关保障措施。为解决因律师不需经过批准即可会见的办案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情况无法掌握的问题,我省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首先向办案机关递交手续,这样便于办案机关及时掌握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情况。 三

扩大律师保密义务范围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其他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修改后的律师法扩大了律师履行保密义务的范围。

由于律师具有知悉委托人有关情况的执业便利,对此,修改后的律师法除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外,还作出了上述规定。

完善了律师执业特别许可制度 新修改的律师法对于律师特许执业制度设定了种种严格的限定条件,除要“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等限制条件外,还特别限定了要“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等,才能“准予执业。”明令禁止律师事务所间、律师间不正当竞争 设立五大“关卡”严管律师行业

修改后的律师法,从五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把律师“准入关”,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明确禁止律师事务所之间和律师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新修改的律师法对律师协会的职责作了补充和完善,要求进一步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案情]犯罪嫌疑人刘某因参加聚众斗殴,致人重伤被×区公安分局逮捕。第二天刘某的妻子丁某找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卢某。双方商定,由卢某担任刘某的律师进行辩护,最好能把刘某放出来,至少也要少判几年。丁某当场给了卢某1万元现金作为酬劳。后来卢某在本案调查中,收集到不利于刘某的有关证据,随之销毁。在本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卢某告诉丁某最好向本案承办人员“表示表示”,丁于是向有关人员行贿,被拒绝。卢通过熟人获准会见被告人,并带丁某同去。

[问题]卢某的行为中哪些是非法的?(请结合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对该案件进行分析,并写出案例分析报告,字数不少于500字)

答:(1)卢某私自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并收受财物,是违法的。《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人帐。本案中卢某未通过律师事务所,也没签订 合同,私自受理案件并收了酬金1万元,是非法的。

(2)卢某销毁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是非法的。《律师法》第35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作为律师应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能收了钱后就迁就当事人的不法利益,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权益。本案中卢某为了达到使犯罪嫌疑人减轻处罚的目的, 销毁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掩盖事实真相是非法的。 (3)卢某指使、诱导犯罪嫌疑人家属丁某向有关人员行赌是非法的。《律师法》第35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

动中不得向检察官、法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卢某要丁某“表示表示,,是在诱导、指使其行贿,是非法的。作为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遵守宪法、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4)卢某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带丁某同去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13条的规定:律师在参加诉讼活动中不得携带刑事被告人的亲属或其他人会见在押被告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是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作准备。如果携带其他人会见犯罪嫌疑人,则可能引起串供、翻供,从而妨碍侦查、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因而卢某带丁同去会见犯罪嫌疑人的 做法是非法的。

第三篇:律师实务

1. 名流服装店将盖有服装店公章的空白合同和介绍信交给李文仲。介绍信上写明:“委托

李文仲为服装店购买服装”。李文仲以服装店的名义向和记服装厂订购了总价款140万元的工作服。这批服装销售很不理想。名流服装店认为自己委托李文仲购买的是时装而不是工作服,而且自己店面很小,一次也不可能进140万元货,李文仲的行为是越权代理行为,据此拒绝交付货款。问:对此订购合同名流服装店是否有权拒付货款?李文仲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答:根据试题所提的问题,看有无代理证书、授权委托方有无过错、代理权限是否明确、代理人是否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转委托有没有得到被代理人的同意等。如果属于无权代理或者其他不法代理,要看被代理人是否追认或拒绝、被代理人有无过错、相对人有无过错等,然后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上述案例就是超过了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但主要是由于被代理授权不明引起的,因此应当由被代理人名流服装店承担责任,代理人李文仲也有一定过错,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名流服装店无权拒绝付款。李持有服装店的空白合同和介绍信,并且是服装店给的,他们之间已经构成代理的关系。李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合同中并未约定李的权限范围,既然没有约定,李的行为就不构成超越代理权。)

2本案卢某的行为存在以下违法:

1、“双方商定,最好能把刘某放出来,至少也要少判几年。” 该约定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六十七条律师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辩护业务而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接受委托后也不得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承诺。

2、丁某给卢某1万元现金作为酬劳。卢某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九十八条律师不得私自收案、收费。委托人所支付的费用应当直接交付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得直接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委托人委托律师代交费用的,律师应将代收的费用及时交付律师事务所。

3、卢某在本案调查中销毁不利与刘某的有关证据,该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一百五十二条律师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应当以客观求实的态度对待证据材料,不得以自己对案件相关人员的好恶选择证据,不得以自己的主观想象去改变证据原有的形态及内容。

4、卢某告诉丁某最好向承办人员“表示表示”,该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一百四十四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与委托人及其他人员接触中,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六)明示或暗示可以帮助委托人达到不正当目的,或以不正当的方式、手段达到委托人的目的。以及《律师法》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5、卢通过熟人带丁某会见被告人,其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第二十三条律师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借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

3、师的“执业难”的现实和我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做出的努力

由于立法上的缺憾和执法观念的落后,律师开展执业活动有"三难",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实际工作中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并不到位。主要表现在:

一、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会见权虽有明确法律规定,但在实践中受到种种限制而难以落实。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中,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才需要经过侦查 机关的批准,但在实践中,多数案件律师会见都需要批准,即使批准了也往往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会见。

二、律师参与诉讼调查取证困难很大。

律师参与诉讼往往需要向证人调查取证,但被调查对象大多不予配合,不愿为律师出证。根据法律规定,律师进行调查取证须取得被调查人的同意,实践中往往因得不到被调查人的配合而难

以开展。

三、律师能查阅的刑事诉讼案卷材料少。

处理刑事辩护案件中,律师往往只能查阅诉讼文书、鉴定技术资料和主要证据目录等材料,而对需要了解的证据资料和有关笔录等却看不到。

四、律师在法庭上举证、质证、辩论、提问燕等权利有时得不到应有燕的重视,辩护、代理意见在裁判文书中有时得不到体现。

律师参与诉讼活动,无论是刑事诉讼、民事钢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保证法律正确适用,有利于做好诉讼中的调解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保工作中,一些法院和保法官对保障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权利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够全面,对有关发挥律师作用和保障律师权利的规定贯彻不力卫,律师在庭审中的各项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律师的意见得不到重视,个别法院在诉讼中还发生过不尊重律师人格权利的情形。从根本上处说,这侵害的是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不规范。

一些不是由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机构超越业务范围,违反规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假冒律师非法执业行为屡禁不止。

我国目前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所做的努力:

1、调查取证权我国《律师法》及《刑事诉讼法》都做了具体规定,但《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存在冲突,首先,律师调查取证许可程序的规定不同。其次,律师在侦查阶段是否享有调查取证权在立法上尚未明确。

2、律师会见权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广,《律师法》、《刑事诉讼法》、六部委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均有相关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并不统一,使得《律师法》难以执行,具体的立法冲突主要表现为:

①是否需要经过批准规定不同。

②监听与派员在场的潜在矛盾。

③在具体安排会见的时间理解和执行上存在问题。

3、96年《律师法》第三十条规定“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而在2008年《律师法》第三十四条:“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无论是从阅卷的范围还是“可以”到“有权”的措辞上均是一个进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6条2款“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虽然上述规定明确地赋予了辩护律师的阅卷权,但由于审判方式的改革,司法人员总会将上述依据与刑诉法第150条的规定结合起来执行。也就是说,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只能仅限公诉机关移送法院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实践中,公诉机关移送的“证据目录”,往往只有目录而无证据,“证人名单”也常常只是证人名单而无证人证言,“主要证据”几乎全是被告人有罪或罪重证据,而基本没有罪轻的证据,事实上,法律所赋予的辩护律师阅卷权形同虚设。

第四篇:律师实务作业

《律师实务》平时作业

(一)

一、 名词

1、 法律逻辑学

2、律师的诉讼地位

3、律师执业

4、职业道德

5、律师职业纪律

6、律师的法律责任

7、法律援助

8、法律援助对象、9律师辩护

10、辩护律师的任务

二、 单项选择

1、( )年八月,司法部举行了第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A 1985 B 1986 C 1987 D 1988

2、犯罪嫌疑人在被( )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A、侦察机关 B、检察机关 C、审判机关 D、监狱机关

3、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 )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

A、审查起诉 B、正式审判 C、判决之前 D公安机关

4、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之日( )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A、一日 B、二日 C、三日 D、五日

5、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由( )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的。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审判机关 D司法局

6、申领律师执业证书,必须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 )。

A 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六个月

7、我国律师法规定,禁止律师在( )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A、 一个 B、二个 C、三个 D、三个以上

8、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泄露国家机密的应( )。

A、警告 B、罚款 C、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D、批评

9、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 )向原告及证人收集证据

A可以 B必须 C自主决定 D不得

10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 )诉讼主体。

A是 B不是 C可经审判机关批准成为 D必须是

三、 多项选择

1、律师之间以及与其他法律工作者应当( )。

A 互相尊重 B 同业互助 C 倡导竞争 D 互相礼让

2、律师在执业中必须( )。

A廉洁自律 B注重仪表 C严密谨慎 D勇于牺牲

3、具体的律师谈判技巧有倾听技巧( )。

A发问技巧 B应答技巧 C引诱技巧 D让步技巧

4、我国律师法规定了申请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是( )。

A具有律师资格 B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三年 C品行良好 D年满二十三周岁

5、曾担任( )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五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A人民陪审员 B书记员 C法官 D检察官

6、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允许被委托的律师( )本案的诉讼文书。

A、查阅 B、摘抄 C、复制 D、公证

7、依聘任的期间不同法律顾问可分为( )和( )。

A短期法律顾问 B长期法律顾问 C常年法律顾问 D临时法律顾问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聘请程序主要经过( )和发聘书等几个阶段。

A、发聘 B、应聘 C、协商 D、签定聘请合同

9、我国的仲裁可分为( )等几种。

A、国内仲裁 B、国际仲裁 C、劳动仲裁 D、涉外仲裁

10、律师法律咨询的基本原则有( )。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B、热情服务 C、维护社会有序性 D、扶危帮贫

四、 填空

1、律师学是研究( )与( )的科学。

2、律师的地位包括律师的( )和律师的( )。

3、律师的政治素质主要指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所采用的( )、( )和( )。

4、我国律师法规定的关于对律师的惩戒种类有( )、( )、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

5、律师事务所成立应当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 ),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有( )名以上的律师。

6、我国律师收费的种类主要有(

)、(

)、(

)以标的按比例收费、

(

)。

7律师可以接受(

)、(

)和(

)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五、 简答

1、 律师学的研究方法

2、 律师对于当事人的义务

3、 律师的执业原则

六、 论述

1、 试论律师对于司法机关的义务

2、 试论律师执业限制

七、 案例分析

案例一:张某系某师范院校历史系助教,平常喜欢研习法律,但没有取得律师资格。见

当前律师收入不菲,深为羡慕,于是张某便以律师身份进行代理活动,不断营利。

问:对张某的这种行为应根据律师法的什么规定进行处理?

案例二:在一件买卖合同纠纷中,律师刘某受个体户李某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一审判决公布后,刘某认为裁判结果不利于其委托人李某,有偏袒对方当事人之嫌。冲动之下,刘某未征求李某的意见,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

问:刘某的做法是否合法?

《律师实务》平时作业

(二)

一、 名词解释

1、 律师的义务

2、律师的刑事责任

3、民事诉讼律师代理

4、行政诉讼

5、自诉案件律师代理

6、律师促裁代理

7、涉外仲裁

8、法律咨询

9、律师代书

10、律师资信调查

二、 单项选择

1、 学界普遍认为,律师制度起源于( )

A、 古埃及 B、古印度 C、古罗马 D、古希腊

2、 我国律师执业机构的名称是( )

A、 律师事务中心 B、律师事务所 C、律师楼 D、律师协会

3、 新《律师法》是在( )颁布的。

A、1994年 B、1995年 C、1996年 D、1997年

4、 成立律师事务所必须要( )以上的律师。

A、 三名 B、四名 C、五名 D、七名

5、 根据《律师法》第37条规定,律师协会是( )

A、 社会团体法人 B、财团法人 C、机关法人 D、企业法人

6、 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由( )与委托人签订协议

A、 律师 B、财会人员 C、律师协会 D、律师事务所

7、《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 )指示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A、可以 B、应当 C、必须 D、不必

8、以下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案范围的是( )

A、 工资 B、保险 C、监护 D、培训

9、《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 )内,任何人均提出异议。

A、 三个月 B、六个月 C、九个月 D、十二个月

10、《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其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 )

A、 3000万元 B、6000万元 C、9000万元 D、1亿元

三、多向选择

1、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辩护时不得违规会见( )

A、鉴定人 B、法官 C、翻译人 D、检察官

2、按照律师法规定,法律援助的范围是( )

A、刑事诉讼案件 B、商事纠纷案件 C、工伤案件 D、国家赔偿案件

3、律师充当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方式有( )

A、律师申请参与 B、律协指定

C、法院指定 D、被告人委托

4、律师不得泄露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得悉的( )

A、国家秘密 B、商业秘密 C、个人隐私 D、证人名称

5律师通常办理的主要非讼业务有( )

A、参与仲裁 B、出具法律意见书 C、代书合同 D、代理复议申请

6、不须经国家统一考试即可获得律师资格的国家有( )

A、新加坡 B、韩国 C、日本 D、泰国

7、对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可以采取的惩戒措施有( )

A、责令改正 B、停业整顿 C、通报批评 D、训诫

8、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 )

A、物证 B、书证 C、证人证言 D、类推意见

9、美国律师惩戒标准将停止执业分为( )

A、六个月 B、六个月以下 C、六个月以上 D、一年

10、英国法律援助制度主要包括( )

A、刑事法律援助 B、民事法律援助 C、法律咨询协助 D、法律援助

三、 填空

1、 律师法规定:“律师参加诉讼活动可以(

)、(

)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2、 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可能触犯的罪名有:泄露国家机密罪、(

)、(

)

3、 律师事务所必须严格遵守“统一收费、(

)、(

)的规定,以保证律师各项权利的实现。

4、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循(

)、(

)、(

)、(

)的原则。

5、 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只指夫妻父、母、( )、( )、(

)。

6、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若案件涉及(

)、应当经侦察机关批准,侦察机关应当在( )小时内安排会见。

7、 律师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与其约定(

)、(

)进行面谈。

8、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庭审判阶段,律师可以接受(

)的委托或者(

)的指定,担任辩护人。

四、简答

1、律师代书基本要求。

2、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职责范围。

3、律师书状技能要求。

五、论述

1、试论律师依法独立执业的含义。

2、论述民事诉讼律师代理的基本特征。

六、案例分析

案例一:大名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刚与朋友张强在闲聊中得知,张强的公司正陷于一起标的额为三百万元的合同纠纷中。王刚为将此业务揽到自己名下,就煞有介事地向张强介绍了其公司的法律顾问单位正阳律师事务所的几则“败笔”案件,并答应张强,官司了结后向他支付五千元的介绍费。

问:王刚此举有何不妥?

案例二:在一起民事纠纷中,原告张某为了能够迅速打赢这场官司,决定找自己的朋友王律师做代理人,并给王律师一千元代理费。王律师认为张某乃自己密友,做为其代理人只是帮忙而已,没有必要向律师事务所汇报,于是就直接代理张某出庭了。

问:王律师的行为合法吗?

第五篇:《律师实务》

一、西方国家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律师制度并非是随着国家与法的出现而产生的,而是法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大约在公元前奴隶制的罗马共和国时期,古罗马的保护人制度被认为是世界律师制度的起源。从某种意义上讲,律师制度是民主、法治化的一个窗口,因此资本主义国家通常都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律师制度。

二、旧中国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在漫长的封建专制过程中,虽然也出现过类似律师的“讼师”,但缺乏滋生律师制度俄土壤。清末民初,曾试图借鉴、移植西方国家的律师制度,但终为成功。1927年国民党南京政府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律师制度。

三、新中国律师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直到文革之前,律师制度在我国一直未受重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年8月2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95年5月15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同时颁行了一些法规,这对于加强和晚上律师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我国律师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律师行业正成为人们羡慕的职业之

第二章 律师的性质、地位和任务

一、 律师的性质

律师的性质包括阶级属性和职业属性两个方面。律师的阶级属性,是指律师制度作为一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阶级性,而律师的职业属性是指它区别于其他职业尤其是官方法律职业的本质特征。社会自由职业者的性质是律师区别于官方法律职业最本质特征。对律师这一性质的认识,有利于律师行业摆脱不必要的束缚,从而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二、律师的地位

律师的地位包括律师的社会地位和诉讼地位。律师的社会地位指律师受社会重视的程度以及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律师的诉讼地位指律师在执行诉讼业务的过程中与其他诉讼主体之间的关系。在西方国家,律师普遍受到社会重视,受到重视的原因主要有: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良好的信誉;高收入;律师职业是进入权力部门的重要通道。在我国,律师的社会地位在不断提高,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律师往诉讼中的地位也得到了加强,所有这些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的结果。

三、 律师的任务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直接任务,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如业务。 第三章 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律师的权利

律师的权利是指法律赋予律师在执行职务时所具有的依法实施一定行为可能性。律师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人身权不受侵犯、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三个方面。其中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享有查阅案卷权,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会见和通信的权利,有得到人民法院适当的开庭通知的权利、出席法庭和参与诉讼的权利、获取本案各种法律文书副本的权利、代行上诉权、拒绝辩护代理权。

二、 律师的义务律师的义务是与律师的权利相对应的,法律确定律师在执行业务中应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和限度。律师的义务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律师对于委托人的义务和律师对于司法机关的义务。律师对于委托人的义务包括:律师保守秘密的义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敢费用的义务,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谋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义务。律师对于司法机关的义务: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不得向有关人员请客送礼.行贿或者诱导当事人行贿;律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和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不得干扰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 第四章 律师执业原则

一、 律师执业原则的概念

律师执业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贯穿于律师的执业活动整个过程指导律师实现律师任务的基本准则。

二、 律师执业原则的内容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纪律包括律师在受理案件和业务收费方面应当遵守的执业纪律,律师在处理与委托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关系方面应当遵守

的执业纪律,律师在处理与其他律师关系方面应遵守的执业纪律及律师应遵守的其他执业纪律等内容。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它要求律师在进行业务活动时忠于事实真像,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使全部业务活动都建立在充分可靠的客观事实和证据基础上,并

且以国家现行的有效的法律作为衡量是非曲直的准绳。

4、 律师依法独立执业受法律保护, 此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律师执业只对事实和法律负责,任何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不能干涉律依法执业。二是律师依法独立执

业即依照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业务活动,不受任何外来的干扰,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作为执业的唯一目的。律师的素质和技能

一、律师的基本素质包括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律师的政治素质主要是指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所采用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律师的业务素主要是指律师对与业务有关的知识加以综合运用的能力。

二、律师的政治素质包括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律师的业务素质包括掌握基本的法学知识,提高外语水平,掌握丰富的经济和科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学修养,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科学思维方式。

四、律师执业必须掌握一些基本执业技能,包括律师会见技能、咨询技能、书状技能、谈判技能、调解技能、调查技能和诉讼技能。 第六章 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

一、 律师资格的取得

律师资格是指法律规定公民充任律师所应具备的条件。各国关于取得律师资格的条件,方式和程序的规定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国籍.年龄.学历.考试.培训.资格审批与登陆等方面。了解外国主要是法治发达国家的律师资格制度,是借鉴其经验从而完善我国律师资格制度的重要途径。我国绳师制度已基本确立起来,它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并且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必将逐步走向完善。

二、律师执业与律师资格分离制 律师执业是指依法以律师名义从事各项律师业务。根据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可分为统一制和分离制。统一制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即必须执行律师业务,否则取消律师资格;分离制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执行律师业务,并不因不执行或因正当原因中止执行律师业务而取消律师资格。我国采取分离制。

三、律师执业的条件

律师执业的条件必须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申领律师执业执业证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拥护宪法;具有律师资格;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

四、律师执业的限制

我国律师法对律师执业的限制性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的;受过刑事处罚,但过失犯罪的除外;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七章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一、 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律师职业道德是指律师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律师是专门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团体,其性质,任务和特点要求律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包括:必须始坚持以服务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忠于职守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正义;道德高尚廉活自律维护职业形象;诚实信用,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保守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等。

二、 律师执业纪律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律师执业纪律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所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仅应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而且应当遵循严格的纪律规范。律师的执业纪律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律师在其工作机构的纪律;二是律师在诉讼和仲裁活动中的纪律;三是律师与委托人.对方当事人关系的纪律;四是律师与同行之间关系的纪律。

三、律师的法律责任

律师的法律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或执业纪律而必须承担的责任。具体责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律师的行政责任 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实施的行政惩戒种类有:警告.停止执业.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2律师的民事责任 律师的民事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违法或者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的原理,律师的民事责任应当具备四个构成要件。律师实务第一章 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3 律师的刑事责任 律师的刑事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实施的触犯刑律的行为,依照刑法的规定对其进行的刑事处罚。根据律师法等的规定,律师可能触犯的罪名有:泄露国家机密罪.行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伪证罪等。

第八章 律师事务所

一、 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任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是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基层单位。律师事务所的任务包括以下几项:统一接受委托并指派律师开展业务活动;管理本所事务,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费并如实入帐;向司法行政机关定期报告业务工作.财务收支和其他情况;聘任和辞退工作人员;向有关部门反映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二、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和形式

律师事务所成立必须同肘具备三个条件: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有三名以上的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必须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在申请之日前三年的执业活动中末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的专职律师。

我国的律师事务所有三种形式:国办所,国家出资设立的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律所;合作所,是由律师个人自愿组合,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的以该所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律所;合伙所,是由律师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由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合伙人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律所。

三、 申办律师事务所的程序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人应当向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申请书;2.律师事务所章程;3 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律师资格证.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及辞去原职的证明;4 资金证明;5 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6 批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15日之内审查完毕,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必要时,省级厅(局)也可以直接接受申请材料。省级厅(局)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书之曰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不予登记的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司法部申请复议。

四、 律师事务所的终止 律师事务所因出现终止事由而终止。终止事由包括:1 律师事务所因违法违规被吊销执业证书的;2 律师事务所解散的原因很多,常见的情形有:申请解散;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合伙所出现合伙人不足三人且未在三个月内补齐;出现合伙协议或律师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解散的其他情形。

五、 律师事务所的权利和义务

律师事务所的权利有:1 统一接受当事人委托的权利;2 按国家规定统一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的权利;3 自主用人的权利。律师事务所的义务有:1 按时缴纳管理费、会费等各种费用和参加年检的义务;2 依法纳税的义务;3 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义务。 第九章律师管理

一、我国律师的管理体制

80年代初期司法行政机关全面管理律师工作。到90年代中期确定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值得指出的是司法行政机关仍然处于主导地位,对律师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 、国律师管理体制的发展与完善

我国现行律师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权限过大,代表律师自身的律师协会进行的行业管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程度。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国法治化程度的加深,律师在社会中的作用和价值将日益突出,律师管理体制将会逐步发展到以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为主的律师管理体制

三、律师协会 律师协会是律师进行自我管理的社会团体法人。1986年第一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召开,成立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标志着律师协会在中国的起步。1996年的律师法对律师协会的性质、律师协会的设置、律师协会的职责等重要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中国律师协会的发展完善,关键是通过国家立法赋予律师协会应有的职责权限,使之能够名副其实的担负起行业管理的职能。具体来说,律师协会应当拥有有关律师行业管理必须的职权,比如律师资格的授予、律师执业证书的颁发、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等的登记、律师的惩戒等有关权限,这样才能真正担负起律师管理的工作。

第十章 律师的业务及收费

一、 律师的诉讼业务

律师的诉讼业务主要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中律师代理;行政诉讼中的律师代理。

二、 律师的非诉讼业务 律师的非诉讼业务主要包括: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参加仲裁;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诉讼外调解;以及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 国外律师的收费种类 主要有:计时收费;固定标准;计件收费;以标的按成收费;胜诉费。国外律师收费一般包括律师服务费及事务所为客户实际支出与垫付的杂费。

四、 我国律师收费制度 我国律师收费的原则:1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是有偿服务。2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所统一接受委托,并且统一收费。律师不得私自收费。 我国律师收费的种类:计件收费;计时收费;固定收费;以标的按比例收费;协商收费。

我国律师收费由业务收费和律师服务开支及异地办案的食宿.交通费购成。第十一章法律援助

一、 法律援助的含义和意义

法律援助是指对某些经济困难的贫困者或者残疾人.弱者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国家对其减免诉讼费用,或者为其提供必要法律帮助,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的司法救济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意义在于:1保障有困难公民的合法权益;2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实现司法公正;4法律制度健全完善的标志。

二、 法律援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通常认为,法律援助制度最早产生于英国。

法律援助制度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作为慈善事业的法律援助阶段;作为个人权利的法律援助阶段;福利国家体系中的法律援助。

三、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概况及其发展完善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兴起是在90年代中期,1994年司法部提出要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随后全国各地司法行政机关都积极开展试点,尝试建立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目前,国内的大中城市都已经基本上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1996年通过的律师法中对法律援助作了专章规定,同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也规定了有关法律援助的内容。同时,各个省市地方又都进一步制定了法律援助的具体实施办法。1997年全国性的法律援助机构即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北京成立。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起步较晚,受各种因素和条件限制,目前仍然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仍然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第十二章律师的刑事辩护

一、 律师刑事辩护的概念和重要性

刑事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辩护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由法院指定的律师,根据事实和

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律师辩护已成为现代辩护的基石,它与其他辩护人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二、辩护律师的诉讼职能和诉讼地位

正确认识辩护职能,有利于辩护律师作用的发挥。现代刑诉的基本格局是控辩平衡对抗,审判中立裁判,由此衍生出控.辩.审三种诉

讼职能,律师是辩护职能的重要承担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是辩护律师的基本职责。而辩护律师独立的诉讼地位则是其依法履行辩护职能的前提。

三、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规定了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但仍存在诉讼权利扩大及有效保障的问题。

四、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我国律师在侦查尚不具有现行法律认可的辩护人的身份,其主要职能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具体表现为:提供法律咨询;

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侯审。

五、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辩护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法律规定了这一阶段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

六、审判阶段的律师辩护 律师辩护集中体现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在法庭审判的各阶段均有其特定的工作内容。

第十三章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

一、刑事诉讼中律师代理的含义 全面.充分地理解刑事诉讼中律师代理,应当主要把握这样几个方面:律师是诉讼代理人;其代理的案件是刑事案件;具有代理的

一般特征,即律师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律师必须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被代理人承受律师代理的法律后果。

二、公诉案件的律师代理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代理律师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依据委托人的授权而产生的诉讼权利,以及律师法中规定的律师从事业务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三、自诉案件的律师代理

自诉案件自诉人的代理律师和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律师都是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二者的法律地位基本相同。不过,由于被害人和自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上的差异,准确地讲,即自诉人是刑事诉讼的原告方,而被害人虽然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但却不是原告方,因而各自诉讼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和诉讼权利也存在差异。

四、律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律师代理它可以分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律师代理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律师代理。

第十四章律师的民事诉讼代理

一、律师民事诉讼代理概述 民事诉讼律师代理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代理权限内代理当事人等进行一定的民事诉讼行为。律师的民事诉讼代理是一种特殊性质的民事代理。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与刑事辩护和行政诉讼中的律师代理均有明显的区别。根据不同的标准对律师代理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如一般的律师代理和特别授权的律师代理;指定律师代理和委托律师代理;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和非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

二、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不是被代理人的传声筒,但未经特别授权,不得代为进行实体处分,故代理律师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不是诉讼主体。代理律师参与民事诉讼是以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而审判人员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二者之询表现为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的关系。代理律师享有比普通诉讼代理人更加广泛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

三、代理律师的工作程序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具体工作程序可分为接受委托、准备起诉或应诉、参加法庭审理等三个方面,每个方面又有各自应该注意的问题。 第十五章律师的行政诉讼代理

一、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中的律师代理是指律师接受行政诉讼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当事人的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律师在行政诉讼中主要是围绕着论证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来进行。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代理律师的诉讼权利可以包括部分实体权利,但被告行政机关的代理律师则不能因被告授权而享有实体处分权。

二、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工作程序 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工作程序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接受委托;律师代理原告起诉;律师代理被告应诉。

三、行政侵权赔偿诉讼的律师代理

行政赔偿制度是由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给相对人带来实际损失的一种救济制度,律师在代理行政侵权赔偿诉讼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运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第十六章律师非诉讼业务

(一)

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的含义有广狭之分,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第一项业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遵守的原则:维护聘方合法权益原则;开拓创新原则;法制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平等原则。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特点:服务对象比较确定;服务对象的特定性;服务形式的综合性和服务范围的广泛性;独立的法律地位;平等的法律关系。

二、律师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为聘方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或咨询;协助聘方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聘方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参与聘方解决在洽商.谈判中的法律问题;接受聘方委托代理非诉讼业务,如办理工商登记.税务.商标注册.鉴定.公证.申请专利等;协助聘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协助聘方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为聘方培训法律人才等。

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聘请程序和方法

聘请程序为:发聘;应聘;协商;签订聘请合同;发聘书。注意聘请合同书的格式和内容。工作方法:专职式;定时式;会晤式;临时约请式。

四、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特征:合法性;咨询性;指导性。职责有:草拟.修改.审查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行政复议;办理企业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就企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转换径营机制,提尚经济效益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协助企业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对企业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其他法律事务。

五、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特征:地位的平等性;服务内容的广泛性;工作的全局性。责任范围:1 就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2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3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4代理政府参加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约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5协助政府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6协助政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8办理政府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注意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六、律师仲裁代理

律师仲裁代理是指受争议双方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参加仲裁活动,以维护委托人利益的一种法律活动。律师仲裁代理是律师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仲裁分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那么我国律师的仲裁代理,也就可以相应地划分为国内仲裁代理和涉外仲裁代理。仲裁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当事人自愿原则;独立公正原则;处分原则;法院监督原则。从国际范围来看,仲裁大体上可以分为五种,即国内仲裁,劳动仲裁.海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和国内商事仲裁。我国的仲裁可分为国内仲裁.劳动仲裁和涉外仲裁。弄清三种仲裁的各自的含义。

七、律师参加仲裁代理应当做好的工作

代理当事人选择仲裁员;代理当事人行使请求回避权;代理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律师应当按时到庭;代理当事人提供证据和质证;代理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代理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代理当事人进行言词辩论;代理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代理当事人请求或参加调解;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他权利。代理涉外仲裁应注意的问题:审查有无仲裁协议;注意放弃异议条款;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代理当事人选择适应的实体法;注意简易程序;代理当事人执行仲裁裁决。律师代理劳动仲裁应做好的工作:代理当事人制作申请书或答辩书;代理当事人行使权利;注意劳动争议裁决的效力;注意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加其他事项。

第十七章律师非诉讼业务

(二)

一、律师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是指律师接受自然.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询问,就有关的法律问题作出解释.说明.以及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的一种业务活动。其特征有:特定性,广泛性,专业性,针对性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其程序:听.看.问.析.答。

二、律师代书 代书是指律师接受委托,依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及其指定的事项,并依据有关的法律,以委托人的名义,书写有关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的一种业务活动。律师代书有其范围与基本要求,律师代书亦有一定的工作步骤。

三、律师办理合同事务 律师办理合同事务包括参与谈判.代理签订合同。律师应注重对合同的审查,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的安全与秩序。

四、知识产权的律师代理

它是指律师受委托针对知识产权方面的事务,为当事人提供相应法律服务,保护当事人的知识产权和相关舍法经济利益的业务活动。包括代理专利、商标等法律事务。

五、律师证券业务

证券律师是指为发行和交易证券的企业、机构和场所所做的各种证券及相关业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查、修改及制作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的专门律师。依法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是证券律师的专门活动。没有取得证券律师资格证书的,不能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六、律师其他非诉讼业务

随着时代的发展,律师非诉讼业务不断的扩大,主要有:律师代理税收法律事务,为招投标提供法律服务,资信调查,代理申请许可证,代理行政复议,为房地产开发提供法律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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