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财务工作总结

2022-08-27

时间的流逝很快,我们在季节的变化中,也积累了众多工作佳绩。回首看不同阶段的工作,个人的业务水平也有着提升,为了更好的了解自身工作水平,可以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地税局财务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地税局财务工作总结

地税局财务工作总结:

20年是地税局面对新的税收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紧紧围绕旗委、政府和市地税局的整体工作思路和各项工作部署,以坚持一个中心,树立一个观念,推进两项工程,实施两项管理为目标,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统揽全局,深化征管改革、强化基础管理、加

快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纠风工作及办税服务水平,推进了地税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坚持一个中心,抓好组织税费收入工作

(一)前11个月税费收入完成情况及全年预计完成数

截止11月30日,我局各项税费累计入库6841万元。其中,地方税收累计入库5333万元,完成旗政府下达任务5328万元的100.1%,同比增收2116万元,增长65.7%;社会保险费累计入库150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1159万元的130%,同比增收708万元,增长88.5%。

经科学合理地分析税源、费源,截止12月31日,我局预计组织入库各项税费万元。其中地方税收预计完成万元,社会保险费预计完成1800万元。

(二)组织收入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深化征管改革,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20年是全区地税系统“税收基础管理年”。为强化税源管理,夯实征管基础,减少税款流失,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解决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我局作为呼伦贝尔市地税系统征管改革试点单位,对征管机构进行整合,重组了业务流程,完善了岗责体系,为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矗征管改革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针对农牧业税、特产税全面停征的实际,对基层机构设置及人员进行调整,撤回完工镇和特尼河苏木的征收组,进一步精简机构,优化了人力资源结构。

(2)大力进行了征管改革试点工作。将旗局征管机构重新设置为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科、税政法规科、车辆管理所,在基层保留了宝日希勒、巴彦哈达两个中心所。目前,我局在岗人员71人,其中征管人员51人,占全局总人数的80%以上。

(3)认真落实户籍式管理及《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市局征管工作规范,制定了《陈旗地税局岗位职责和税收工作业务规程》,实施税源分级、分类、分片管理;将费征管并入到地方各税日常管理当中,实现了税费一体化管理,形成了“一人进厂,税费统管”的管理模式。

(4)推行“多功能服务窗口”,使每个窗口都具备受理纳税申报、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停复业审批等业务操作的综合权限,实现了“一窗多能、一机多用、一岗多责”的“一窗式”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是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后,针对我旗以私营小农尝小牧场形式的非农经济组织,经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非农经济组织个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征收所得税暂行办法》,制定了《陈旗地税局非农经济组织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将个体私营业主经营的农、牧场纳入正常管理,拓宽了税基。

三是为保证契税足额入库,及时取消代扣代缴,制发了《陈巴尔虎旗契税征收管理办法》,规范了契税的征收管理。

四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采取重点税源户派驻厂员等形式,对宝煤集团、各建筑施工企业、坑口电站等重点税源户进行了有效的跟踪管理,保证了重点税源足额入库。

五是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对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实施划片管理,使税源管理形成“管理到户,责任到人”,防止了税源流失;针对个体税收实际,抓住薄弱环节,推行计算机定额评税,进一步提升了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是加强车船使用税的征收工作,按照交警、运管等部门掌握的运输车辆底数开展营运车辆清查工作,对拒不缴纳的运输户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净化了地方税收执税环境。

七是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下岗再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审批程序,保证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了税收在支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八是牢固树立“税费并重”的思想,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采取相关部门联合到企业现场核定缴费基数等措施,掌握了详细的费源底数,保证了社保费收入稳步上升。

九是按照数据集中上线工作总体部署,按时完成了基础数据导入、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并保证了数据真实、准确,9月1日顺利实现了数据集中上线。

十是探索“超式化”服务,不断提升税收服务品位,有效拓宽税收服务空间,为组织收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经济税收观,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

按照全区地税工作指导思想,结合陈旗地税系统工作实际,20年的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三个

第二篇: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地税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思考

财务管理作为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形势下正面临越来越高的要求。那么如何在当前形势下顺利开展好财务管理工作,促进其由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

一、财务工作的重点:管好财、理好财。

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管好资金、用好资金。真正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管好财就是要加强计划管理,合理制定单位日常费用开支计划,在严格按计划进行开支的前提下,优化各类资金配置,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对不合理开支坚决予以杜绝。

理好财就是要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对局机关、所属分局财务工作的监督、稽核,克服以前重核算、轻审核的缺点。按照会计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具体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工作的难点: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优化。

(一)是在管理职能方面,如何既“抓节约”又“促发展”,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在服务职能方面,如何既“要程序”又“要效率”,更好地履行服务经济的职能。

要解决上述两个难点,就要求我们财务工作者要牢固树立“六种观念”,切实做到“三个加强”。

六种观念:

(一)要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观念。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编制预算、记录反映、规范和监督本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及预算执行情况的一项管理性、服务性的后勤保障工作,直接关系着单位的根本利益。财务人员作为这项重要工作的具体实践者和操作者,必须围绕单位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为征管和基层服务意识,服务服从于大局,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正确履行好职责,为单位的正常、高效运转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最可靠的保障。

(二)要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观念。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框架下运行,要依照法律、法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和约束理财行为和程序。要积极探索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新形势下财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体系,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要树立与时俱进,务实创新的观念。在新形势下,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要与时俱进,在规范财务收支和发挥效率上,不断更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按照“绩效财政”的要求,建立科学完整的财务管理方法体系。财务人员要以高度敬业和负责的态度深入研究、系统分析和科学评价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收支情况及财务状况,对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好参谋和助手作用。

(四)要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观念。单位领导要重视和支持财务工作,既注重财务人员专业能力的培养,同时要为单位财务工作创造宽松、和谐的内、外部环境条件。财务人员应注重单位财务管理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再学习和再提高,做到既严格执行政策,又不因循守旧。单位财务管理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强化对人的激励和约束,最大限度发挥财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实现财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五)要树立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观念。要切实加强内部资金管理,广泛开源节流。在“增收”方面,尽一切可能争取政策及资金上的支持,扩大增收的空间,对单位一切合法、合理的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在“节支”方面,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增强资金效益意识,强化预算编制,严格审核各类支出的合理、合法性,把好支出关,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要树立加强修养,重在落实的观念。财务人员加强自身修养,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牢记服务宗旨,坚持准则,客观公正,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务实勤政,廉洁自律。同时,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履行会计监管职能,真正将监督制约的要求渗透到财务管理权行使

的全过程,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

三个加强: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一,要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和上级局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程序完成预算的编制和上报工作。第二,要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没有预算就不能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随意花钱、铺张浪费的问题。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各项行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财务事项审批管理等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到收入有来源,支出有计划,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二是抓好会计决算工作。财务管理部门要认真编制经费会计决算,并做好关联分析,找准薄弱点,加强改进。第三是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按照规定程序购置、使用和处置固定资产。

(三)、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一是按照现代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内审工作,二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有计划地落实基层分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结果进行通报,提高内审工作透明度和审计工作质量。

三、身为单位负责人,应做好以下三种工作,为财务管理工作保驾护航。

(一)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工作流程并巩固实施。

对于做好财务工作来讲,一套完整的、十分具有可操作性的财务流程是必须的,它是做好财务基础工作的最重要保障。这些财务制度包括起码的账务处理流程、资产、资金管理制度等等与财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业务流程。这些成型的、经过实践检验的制度可以预防出现差错,大大降低出现风险的概率。只有遵守好这些财务制度,才能既防明火,又防暗火,让整个工作有序地、良好地进行。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我们单位负责人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充当好战斗员的角色,要善于解决问题,善于做同志们的榜样。

(二)建立一套好的财务工作考核办法,体现效率。

财务工作,在很多人来看,好像是一门很轻松的后勤工作。整理整理单据、制作一下凭证、对对账,很简单嘛。这也是很多单位对财务的地位认可不高的普遍现象。而财务工作之所以被忽视,是人们没有了解、注意到他们幕后工作的实质。其实,财务人员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重复工作,对工作质量和细节的要求是相当严谨的。会计工作,可以说,在谨慎之余,还来不得半点差错。琐碎的单据和工作之下,其实体现更多的是严格的质量要求。可以说,会计也是一门技术工作。不可否认,看看目前的财务大军,真正能够称得上财务骨干的也并不多。那么我们就要制定一套良好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方面的考核方法,对财务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做到“奖优、治庸、罚劣”。

(三)全面梳理财务风险节点,防范财务风险管理。

财务工作目前除了练好内功以外,还要每时每刻面对着形形色色的风险,包括队伍不稳定、系统不和顺风险,项目执行绩效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带来的管理风险等等。而这些风险能够全部或局部从财务角度体现出来。作为单位负责人,就有必要及时发现和预防这些风险的发生,为税务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三篇:潍坊市地税系统财务内部审计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07-06-09

来源:潍坊市地方税务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总体工作要求,加强全市地税系统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地税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山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内部财务审计暂行办法》、《山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内部财务审计规程》及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结合潍坊地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

第三条 财务内部审计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为依据,坚持独立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和保守秘密的原则,并依照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 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采用调账审计或实地审计的方式。

第二章 内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市局财务装备科为系统财务内部审计部门。财务内部审计实行下审一级的制度,每年组织对市局机关、各县市区局进行一次全面审计。

第六条 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部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和资产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向上一级财务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工作。

第七条 各县市区地税局应当配备专(兼)职财务内部审计人员,并将内审人员配备情况报市局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备案。内审人员原则上要保持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调整内审人员时,必须提前报市地税局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

财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遵守职业行为规范。

各县市区内审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财务稽核工作,根据市局财务内部审计部门的安排参加全市财务内审工作。

第八条 财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

各单位不得拒绝、阻碍财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财务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章 内审内容

第九条 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对下级税务机关的经费收支、预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一)预算的编制、执行是否符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

(二)各项收入、支出和结余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违规行为,有关手续是否完备。

(三)决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编报是否及时。

第十条 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对下级税务机关的资产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一)现金和银行账户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存量是否真实,购置(更新)、处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账、卡(册)、物是否相符。

(三)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 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对下属税务机关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主要审计专项经费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行为,有无不按规定列支行为。

第十二条 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对下属税务机关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三条 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上级财务内部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章 内审部门权限

第十四条 在审计管辖范围内,财务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权限是:

(一)检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预决算和资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测财务会计软件。

(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三)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报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做出制止决定。

(四)对阻挠、妨碍内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材料和不配合内审工作的,必要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封存账册和资产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五)提出完善财务制度、改进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建议。

(六)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人员,向主要负责人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七)对内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向上一级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反映。

第五章 内审程序

第十五条 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年初编制财务内部审计计划,报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财务内审工作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第二季度进行。

第十六条 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财务内部审计计划确定内审事项,制定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抽调精干内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并进行事前培训。

实施内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内审通知书。

第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按财务内部审计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第十八条 财务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听取被审计单位汇报,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查阅与内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内审终结,审计小组要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小组或财务内部审计部门。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条 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审定审计报告后,对审计事项做出评价,出具内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等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内审决定。

内审意见书和内审决定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送达被审计单位。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的内审决定和内审意见,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并于内审决定和内审意见下达30日内,向审计单位书面报告内审决定和内审意见的执行、落实情况。

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应在收到执行和落实报告后到被审计单位检查、督促内审决定和内审意见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新情况可重新进行审计。

第二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对内审决定或内审意见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内审决定或内审意见15日内向财务内部审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应在收到书面意见30日内做出复审决定。在复审期间,原内审决定或内审意见照常执行。

第二十三条 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将内审通知书、审计报告、内审意见书、内审决定等进行整理,建立审计档案,按规定管理。

第二十四条 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将本级财务内部审计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内审部门。

第六章 内审情况通报

第二十五条 为进一步提高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透明度,充分发挥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对财务内部审计情况在全市地税系统进行通报。

第二十六条 财务内部审计情况通报遵循的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原则。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全面通报、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财务内部审计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四)财务收支情况。

(五)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六)现金和银行账户的管理情况。

(七)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

(八)政府采购的实施情况。

(九)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十)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十一)重大财务审批事项的报批、备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财务内部审计情况通报的主要方式:

(一)对财务内部审计的全面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全市地税系统通报。

(二)对于重大问题通过全市地税局长会议通报。

(三)对于财务工作普遍性问题通过全市地税财务专业会议和市地税局财务装备科内部网站通报。

第二十九条 财务内部审计情况通报在财务内部审计处理意见或处理决定下达30日后实施,在此期间对财务内部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已经整改的不予通报。

第三十条 财务内部审计情况通报下达后,各地税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通报情况,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市局将组织专门检查组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重大问题实行全年跟踪检查制。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有关资料,拒绝、阻碍检查的,财务内部审计部门责令纠正,并可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销毁有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转移、隐匿违法取得的资产的,财务内部审计人员经单位领导批准,有权予以制止。

第三十二条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等行为,财务内部审计部门所在地税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以及采取其他纠正措施,并可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存在第三十

一、三十二条所列行为的、以及报复陷害财务内部审计人员的、财务内部审计部门认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第三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切实加以整改。对认真整改并取得明显成效的,结合年终工作考评给予通报表扬;对整改不力且屡查屡犯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推诿不改和重大问题不予纠正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财务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玩忽职守、违法乱纪,未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第八章 附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潍坊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地税局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地税部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主线,抓基础促管理,抓创新促发展,抓服务促和谐,抓教育促素质,抓绩效促责任,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第一,紧扣“四提”,税费收入持续攀升

在连续几年高增幅、高基数的压力下,全市地税部门不畏艰难、不辱使命、不敢懈怠,圆满完成了全年收入目标任务。

责任成就信任,作为赢得地位。2012年12月26日,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范锐平在地税收入工作报告上欣然批示:“地税局在宏观经济下行的压力下,仍然保持收入高速增长,充分反映出班子的战斗力、持久力、应对力,是市直部门学习的标杆。”紧接着,市委办《工作简报》第22期,对我们组织收入工作的作法全文印发。

可以说,继2011年地税收入跨越百亿后,2012年全市地税收入又打了一场漂亮仗,打出了威风,打出了形象,打出了襄阳地税的精气神,也较好地实现了年初确立的增幅提速、占比提高、排位提前、贡献提升的“四提”目标。

第二,突出“四管”,征管基础逐步夯实

一是税基管牢。就是加强对经济税源、静态税源和机遇性税源管理。开展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对征管范围进行界定,全市所得税管户达到6356户,比上年增加1795户。对建安企业二级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资格认定,实行主管机关调查、服务局审核、人工费和社保费同时比对。严格个人所得税管理,全员全额申报户达21617户;“12万”个税申报增加276人。

二是税源管实。紧盯重点税源,对112个城建项目、220个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制定地方税费保障办法,与25个部门交换信息44.7万条。对建安和房地产行业实行栋号管理,土地管理到宗、建筑管理到栋、销售管理到户,新增土地、建安、房地产项目3379个,自行研发一体化管理软件,管理项目达到6227个。实施房地产评税。建安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经验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肯定。山东、海南、广西、江苏、河南等省的18个市州局先后前来学习观摩。

三是征管管优。加强“四率”考核,按月检查、分类排位、进奖退惩,全市申报率达到99.7%,征收率、滞纳金加收率达到99.9%。加强欠税清收,把清收欠税纳入征管质量考核,欠税压缩74%。加强户籍清理,定期开展漏征漏管、非正常户、停歇业户清理和减免税优惠到期实地核查。加强发票管理,坚持已开票严清、自开票严控、违规票严查、税控票严管、假发票严打;联合公安机关查获假发票,市局荣获“全省发票打假先进单位”。

四是规费管好。全面推广税费绑定管理经验,进一步拓展绑定费种范围、强化绑定职责。将社保费、残保金及排污费同时纳入绑定征管,紧扣登记、费种核定、发票申请审批、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日常巡查管理九大重要征管环节,切实把行政规费融入税收管理全方位、贯穿税收征收全过程、覆盖税收工作全领域。同时重点推进税费同查常态化。市局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和残保金征收先进单位,实现了政府、部门、社会、地税“四满意”。 第三,强化“四查”,依法治税强势推进

一是加强税务稽查。将土地使用权交易专项检查、建安和房地产行业专项检查、土地增值税清查、举报案件涉税调查、营改增调查等统筹安排。

二是加强专项检查。加强困难性税收减免前检查,加强税务登记注销清算,加强减免税、欠税、工业园区和交通运输业四项清理。 三是加强“营改增”清查。按照“1+6”要求,全面开展“清政策、清户籍、清税收、清发票、清资料、清税源”,共向国税部门移交纳税人信息13391户。

四是加强文件普查。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对1994年机构分设以来市局制发(转发)的811份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宣布失效或废止的461份,继续有效的350份。

第四,坚持“四转”,纳税服务不断优化

坚持把纳税服务作为地税核心业务,把“机关围着基层转、后台围着前台转、全员围着纳税人转、全局围着服务转”作为基本要求,优化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效。

一是全方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出台了《支持和服务“四个襄阳”建设的意见》,共15类100条,并在襄阳各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其做法得到市委副书记、市长别必雄的充分肯定,2012年5月30日,市政府办《内部参阅》第6期全文印发。

二是全员跟进服务重点企业(项目)。继续开展“点对点、一帮一”活动,1268名干部同18600多户重点企业(项目)开展结对帮扶,范锐平书记亲自批示“地税的经验和做法很好,请认真宣传推广”。开展信用等级评定,评定a级信用等级214户。

三是全面进行税收宣传和辅导。坚持办好“地税大讲堂”,先后举办482期,培训辅导纳税人3.5万人(次);编印《地税政策摘要》2万册,向1100个重点企业赠送《中国税务报》33万份;畅通“12366”服务热线,共受理13556件,向纳税人发送纳税提醒25.6万条;广泛开展“面对面”宣传、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转作风优服务促发展”大走访,走访纳税人43416户,收集意见、建议850条,制定整改措施329条。

四是全力为纳税人减负。把办税减时间、工本减费用、流程减环节、审批减事项“四减”作为基本要求,将17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管理服务项目,将部分权限下放到县(市)区局;严格落实“先办后审”制度,先后为126宗土地和房产过户实行先办后审和先批后审。全市8辆流动服务车行程16.9万公里,发送发票8.6万份,谷城、老河口被省局表彰为“流动纳税服务优秀车组”。 第五,开展“四问”,廉政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借用外力问责。在坚持首办担责、首问负责的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全系统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行暗访挑刺,制成光碟,适时播放,对42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干部忠实履责的意识明显增强。其做法得到范锐平书记的多次表扬,各大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社会反响强烈。

二是虚心向民问政。选聘了168名特邀监察员进行监督,走访纳税人和“两代表一委员”3017人(次),发放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函15万余份,征集意见、建议350条。认真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市民问政”,解决涉税问题23个。举办“局长接待日”6次,接待来访41批次,现场解决问题29个。严格责任追究,对41名干部进行了处理,其中5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行评促政风、转作风,截至目前,全市所有参评单位均荣获优胜单位,行评工作再次获得“满堂红”。

三是强化考核问效。坚持重点工作事前有规划部署、事中有检查督办、事后有考核通报。对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部署的297项工作逐项跟踪问效,对17个落实不力的事项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坚持用绩效评价干部。

四是学习考察问道。县市两级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科室负责人及优秀干部到发达地区学习取经,拓展视野。按照市委、市政府“寻找标杆争创一流”要求,全面开展“省内赶宜昌省外学洛阳”对标活动。在全市对标活动经验交流会上,市局作为先进单位代表进行了典型发言。 第六,争创“四优”,队伍素质稳步提高

一是素质争优秀。按照“用大投入、下大力气、办大教育”的理念,先后安排337名干部到中央党校、长沙税院、湖北经院进行培训。组织注册税务师专题讲座,注税考试成绩优秀。组织“一月一考”、“季度抽考”、“十岗十佳百杰”选拔考试等22场(次),选拔各类能手100名。组织开展“书香地税才干鼎新”主题读书活动,评选“读书之星”12人。在全市“书香溢襄阳”比赛中,市局荣获二等奖。

二是管理争优胜。全面开展品牌创建,有16个品牌项目在全市叫得响、在全省有影响。税政管理、收入管理、干部管理、财务管理、工会工作等成为全省标杆,省局先后在襄阳召开5个现场会,总结推广襄阳的经验和做法。信息宣传采用量继续在全省名列前茅。纳税服务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

三是作风争优良。严格按照“文不过夜、事不隔天、会不超时、首办担责、勤廉和谐”和“三短一简”要求,及时下发“转变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并实行关口前移。通过倒逼机制,全市地税部门作风、会风、学风逐渐扎实,在全省组织的暗访中赢得好评。

四是绩效争优异。全面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十八大会后,及时学习会议精神,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学习交流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要求上来。“襄阳地税”正在成为一张名片,在全省地税系统、全市市直部门位次明显提升。全年在省局各类会议上交流经验28次,在全市交流经验13次,受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27次。截至目前,市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系统实现省级文明单位“满堂红”,13个县(市、区)局及直属单位正在申报全省最佳文明单位。市局年年被市委、市政府和省局评为优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优胜单位。涌现了冯俊夫、占宗秋等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襄阳市地税局在省局和襄阳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化“六税”战略为重点,把握重点不放松,求真务实促落实,与时俱进抓改革,服务大局谋发展,立足岗位干事业,地税事业在高起点上实现了新突破。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关于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税费收入持续增长

在连续几年高增幅的压力下,全市地税部门不畏艰难、不辱使命、不敢懈怠,做到静态税源管细、动态税源管实、经济税源管优、机遇性税源管紧。经过全员努力,上半年预计征收各项收入***亿元,同比增长**%,增收***亿元。 (二)法治成果不断增色

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启动法治地税创建“细胞工程”,联合襄阳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第一批依法行政和法治地税创建先进集体进行了实地考核,通报表彰了13个基层分局、科室、办税厅和42名先进个人。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市稽查局和XX县局试点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加强减免税审核,市县两级集体审议减免税**户,减免税款***元;批准退税**户,退还限售股出售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元。畅通维权渠道,通过地税互联网站群、政府投诉信箱、政风行风热线、政务值班电话、市长热线和12366服务热线等渠道受理解决涉税信访、投诉120件次,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法治地税创建硕果累累,原XX市地税局局长李刚荣获“襄阳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10人被推荐为“2013-2015年全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地税建设工作人才库人选”。 (三)税费征管明显增效

一是征管基础不断夯实。坚持“四率”考核常态化、滞纳金加收法制化、欠税清收指标化、户籍清理经常化、发票管理精细化。上半年,全市申报率达到99.5%,征收率、滞纳金加收率达到99.9%,清缴欠税2000多万元。加强了对土地储备中心、城投公司、股权交易转让、资本交易项目以及历年积案的专项稽查,仅市稽查局就检查调查案件***件,查补入库税费***亿元,被省稽查局表彰为税收违法案件检举统计报表工作先进单位,运用查账软件破解稽查难题的工作经验在全省地税稽查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保持对假发票打击的高压态势,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处存在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纳税人22户,查补税费、滞纳金、罚款26.28万元,受到省政府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第二督导组的高度评价。

二是征管改革措施扎实。应对挑战,调整信息技术科和征收管理科职能,凸显风险管理,在市、区、县市区三级层面增设了24个房地产建安一体化办公室、纳税评估办公室,配套进行管理流程和运行机制改革。

三是专业管理日益坚实。探索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确定了“数据采集、风险识别、风险应对、反馈提高”的基本流程,完善税收风险测试及分析运行机制,建立了大企业税收基础数据库。截至6月底,共采集、识别大企业93户,录入数据库数据2365条,分析比对数据1126条,纠正错误数据231处。 (四)税政管理力度增大

一是税种管理全力以赴。坚持业务挂帅,政策为上,一税一策,一行一法。严格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强化外来建安企业所得税预征,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74.36%。强化“五小税种”管理,同比增长24%。加强“12万个税申报”,自行申报6250人,同比增加1057人。认真开展个体经营户定税调查,全面推进电子定税工作。

二是项目清理全员上阵。扎实开展房地产税收“项目争标杆业务创一流”活动,组织力量对2008年以前竣工的131个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清理各项税费2.3亿元,全市土地增值税同比增长43.86%。对永泰隆房地产等20户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了清算核查,查补税款850万元;对辰昊房地产等50多户企业进行注销调查,查补税费1.5亿元。 三是惠民政策全面落实。以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失职渎职的态度抓好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为2419户(次)小微企业、10195户(次)个体工商户免收发票工本费98万元;为15户高新技术企业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多万元,实现了民生改善与经济税收的良性互动。 (五)纳税服务公信增进

一是简政放权,减负提速。全面推行“先办后审”、“先批后审”,全系统对32宗土地和房产过户涉税事项实行了先办后审。

二是创新服务,强质提能。全面开展“便民利企”活动,支持“四个襄阳”建设100条意见落实有力。及时向社会公开承诺“10条惠民利企措施”和“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十条禁令”。继续开展“点对点,一帮一”和跟进服务重点企业(项目)活动,1268名地税干部同3860多户企业结成帮扶对子。选任15名纳税服务首席代表,社会反响良好。扎实开展“帮企业解困难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得到了省地税局和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深化宣传,问需提效。以地税大讲堂、干部大走访、政策大赠送、工作大总结、经验大推广、征纳大互动为主题,共举办地税大讲堂近100期,培训纳税人1万多人次,“百名局长讲税法”经验被《中国税务报》推广。走访纳税人1万余户,发放税法宣传资料5万多份,赠阅《中国税务报》1000份。市政府在线访谈和行风热线,对地税局“四转四减”等为纳税人减负的举措进行了宣传。 (六)行政能力全面增强

一是德才兼备选拔人。健全并落实干部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综合考评、任期审计和“两推一述”等制度,上半年全系统推荐担任副处级干部3人,提任正科级干部5人,完成任期审计8人,选拔全省年轻干部培养对象20人,促进了一批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

二是交流轮岗盘活人。严格考试考核,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调48人,充实到市局机关和东津新区分局等直属单位,有效缓解了市区分局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

三是多措并举培育人。坚持以训提能,扎实开展了全员春训、党校培训、“四师”辅训,做到培训时间常态化、内容精细化、方式多样化,取得了良好效果;坚持以考促学,利用“网上税校”按月组织考试,上半年累计参考5700多人次,组织457名干部进行席位能力测试,对成绩排位前100名和“十岗十佳百杰”的100名干部进行了通报表彰,掀起了学业务、比技能、提能力的高潮。

四是整改作风激励人。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日常工作实行台帐管理,定时督办;重点工作实行路线图管理,跟踪督办;滞后工作实行督办单管理,挂牌督办,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对736个必办事项进行考核,对71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扣分处理,扣发绩效基金2万余元。加大“中八条”落实力度,坚持严明纪律保正气、严肃检查保平安、严格督办保落实,全系统未发生公车私用现象,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省市领导对我局优化作风抓落实、强化责任促发展的“四严五落实”举措评价很高。 (七)地税形象添彩增辉

一是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文明创建活动,全系统长年从事志愿服务人数达到500余人,开展志愿活动140余次。不断完善精神文明建设激励机制,积极营造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2013年4月,市局被省总工会授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截至6月底,市局先后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25次,有71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35名干部当选市(县)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二是地税文化建设硕果累累。加强精神文化建设,通过厅、廊、院、室、坛、线等平台,传导湖北地税核心价值观,大力传唱湖北地税之歌,扎实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举办道德讲堂70余期,陶冶干部情操。加强行为文化建设,派出8个工作队深入农村开展“三万”帮扶活动,抓好各职工兴趣小组的日常管理和训练,较好地满足了干部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三是基层党的建设日益加强。采取专家讲、网上学、竞赛促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精心组织“学习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参与工作品牌创建,现各局、各科已申报工作品牌29个,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地税工作的有机结合。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收入、业务、服务、队伍”四项重点,狠抓组织收入,强化基础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改革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破解“五难”,创造“五高”,国税收入在披荆斩棘中实现新跨越。 破解任务完成难题,收入总量创新高。面对收入任务压力,我们同心协力、众志成城,攻坚破冰,2013年全市国税总收入达到129.12亿元,收入总量创历史新高。

破解地方贡献难题,公共收入创新高。面对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高增长的压力,我们讲求方法策略,均衡预算级次,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3.8亿元,同比增长28.95%,比全省平均增幅高4.85个百分点,创造了近年最高增幅和最大贡献。

破解外协税款难题,划转收入创新高。面对外协压力,我们想尽千方百计,历尽千辛万苦,下广州赴武汉,划转入库税收达62.3亿元,占全市国税总收入的48.25%,比上年增收一个多亿。

破解区域失衡难题,县域税收创新高。面对区县国税收入参差不齐的压力,我们统筹规划,督导鼓劲,均衡发展,县域收入完成24.27亿元,增长12.87%,县域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43亿元,增长32.16%,创历史新高。

破解挖潜增收难题,评查收入创新高。面对存量税源枯竭、增量税源不足的压力,我们深挖藏量税源,大兵团作战挖潜堵漏,共评估、稽查入库税收4.42亿元,为组织收入做出了巨大贡献。

(二)分兵把关,协同奋战,税收管理在强基固本中探出新路子。 “三大战役”业务强税。开展税收征管五项清理、军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三项清理”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四项清理”,狠抓管理打好基础。

“三个规范”依法治税。抓遵从规范,开展“六五”普法和税收宣传月,办公室与谷城联办的“万名红领巾竞画‘美丽税收’书画大赛”被评为全国优秀项目,连续第四年蝉联该荣誉。抓执法规范,全年执法正确率100%;抓管理规范,发现并整改税收执法风险80余条,管理基础明显夯实。 “三个平台”科技兴税。用好税源风险防控平台,排查“营改增”异常申报;搭好网络发票平台,积极推广网络发票;搭好信息管税平台,采集对象由过去46个部门扩展到50个,采集涉税信息36多万条,有效解决了征纳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融入大局,助推发展,税收服务在履职尽责中取得新收获。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为重要使命,积极作为,奋勇当先,始终心系发展,自觉服务发展,全力推动发展。

服务决策当高参。《襄阳总部经济发展与税收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我市部分外贸企业出口异常增长有关情况的报告》、《关释放营改增政策红利助力襄阳经济转型升级》等调研文章得到了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服务发展当先锋。抓好“营改增”扩围,推进“主辅分离”,共申报入库税款2.5亿元,“6+1”行业平均税负下降21.12%;加快退税进度,共办理各类退免税10.9亿元;倾力招商引资,共引进项目15个,到位资金15.4亿元,超额完成任务;抓好新“三万”、“双联双促”、扶贫联系点等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

服务税户当保姆。实行领导班子重点税源包保制,受理解决纳税人诉求32条,企业非常满意。规范进户管理,实施小规模企业按季申报,推行办税“免填单”服务,落实零收费政策,减免发票工本费403万元,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及表单证书5万份。强化普通发票管理,推进车购税延时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依托“国税大讲堂”开展76期培训班,培训纳税人万余人次,解答问题800余个,以积极作为赢得了社会赞誉。抓好窗口服务,政务中心国税窗口被评为全市文明示范窗口。 (四)彰显特色,做强项目,创新驱动在推动实践中创造新亮点。 围绕业务难点抓创新。稽查局打造“数字稽查”升级版,省局在襄阳召开现场会推广,并被评为全省“精品项目”。所得税科和直属税务分局联办的“股权所得税管理与服务”,共征收股权交易所得税4375万元,总局简报予以肯定。

围绕涉税焦点抓创新。监察室、信息中心、XX市局、XX区局联办的“搭建三个平台,落实八大工程”,形成了文化引领、网络支撑、上下联动、形式鲜活的廉政机制,被省局评为“优秀项目”。

围绕社会热点抓创新。货劳税科、XX市局、XX区局联办的“营改增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了“营改增”政策落实;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襄州区局联办的“探索十化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建立了标准化的服务体系,被总局以专期简报刊发肯定。

(五)以人为本,纲举目张,国税形象在创先争优中展现新风貌。 干部队伍因选贤任能而活。坚持竞争性的干部选拔机制,实施了市局机关副科长、副主任科员和部分县市区局副局长、纪检组长、工会主席和基层分局长选拔,共选拔70余名科级干部,配强了各级班子,优化了干部结构,增强了队伍活力。

能力素质因严管重教而优。举办千人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辅导报告会、业务培训周等分级分类培训活动,培训干部2300余人(次);在上海交大举办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开阔了干部视野;实施“雏鹰计划”,为年轻干部搭建学习展示平台;抓好省级“税收业务能手”,17名选手入围全省百强并获团体第二名。

政风行风因持续强化而正。落实“八项规定”,严厉查改“四风”,摘取全市行评“回头看”第一名桂冠,保康、樊城获全省发展环境优化年最优单位;围绕“八大工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规范财务制度,强化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

政务管理因规范运行而畅。严格上下班考勤,推行网上工作日志,制作干部去向公示牌,落实办税服务厅局长坐班,为干部上紧纪律“发条”。落实局务办公会督办落实制度,强化重点工作考核督办,共组织专项督导5次,促进了工作落实。推行机关后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节约型”机关;档案管理顺利通过“省特级”验收;真情服务老同志,获全市助老工作先进单位;强化安全管理,信访维稳受到市政府通报表彰;规范采购程序,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搞好课题研究,承担课题获全省优秀论文奖。

第五篇:地税局工作总结

在州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遵照"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放松,从严治税,从严治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局干部职工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同心协力,真抓实干,"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圆满完成了州局下达的税收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以组织征收为中心,狠抓征收管理。

一年来,我局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放松,发扬"四铁"精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采取了一切措施,确保了应收尽收。共组织收入XXX万元,其中省级收入XXX万元,占年计划的XXX%;县级收入完成XXX万元,占年计划的XXX%,以上任务的完成,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全员抓收入,实行目标管理。我局省级收入任务为XXX万元,县、乡两级税收计划为XXX万元。我县是个农业县,一些人纳税意识淡薄,税收环境差;全县形成规模效益的企业几乎没有,税源主要是家庭作坊式的个体工商业。要完成州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十分艰巨。面对困难,我局干部职工没有退缩,再次对全县税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强化组织收入工作的中心地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征管力度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年初,县局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强化目标管理,实行"局长包片,股室包所,连带责任追究制";定任务,定目标,实行奖优罚劣;形成了人人头上有指标,千斤重担众人挑的局面。

2、加强税源监控,严格税源管理。在组织征收工作中,全局干部职工牢固地树立了全方位税收观,抓大不放小,对重点税源与零星税源、大税种与小税种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地限制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年纳税额在XXX万元以上的企业,我局领导进行了分户定责,跟踪管理,做到对重点税源心中有数。同时,乘今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之东风,加强了对集贸市场的综合治理,合理调整了个体税负,调整面不低于XXX%,税负调整率不低于XXX%;加大了对加油站、砖瓦场、建筑市场、房屋租赁、医疗机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有效地防止了税源的流失。仅对加油站的专项检查就查补税款XXX万元,罚款XXX万元。

3、加大稽查力度,打击涉税犯罪 。 今年,加大了稽查和打击涉税抗税行为的力度,进行了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的检查和发票使用检查,坚持向征收管理要收入,向稽查要收入。

4、全面细致地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对全县应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户进行了XXX年的企业所得税清缴,共检查企业XXX户,查补税款XXX万元,罚款XXX万元。

5、 加强教育,依法行政。在征收工作中,教育和要求干部职工遵照"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的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

二、凝聚人心,转变作风,文明办税

1、局领导班子在工作上给职工关心、支持和爱护;在生活上,尽最大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千方百计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改造了XXX个基层所和XXX个办公楼,并为基层所协调交通工具。领导处处关心同志,同志时时支持领导工作,全局上下凝聚在了一起,紧紧地团结在领导班子周围,形成了一个风正人和、人人爱岗敬业、个个奋进争先的合力局面,使地税队伍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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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今年,我局按照省局、州局的要求,在全局深入持久的开展了"转变作风,优质服务,文明办税"活动。采取了内外结合,广开言路,查找剖析本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行业风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我们还广泛征求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和纳税人的意见,主动接受他们的评议和监督,以完善规章制度和改进工作作风。

3、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今年,我局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重新讨论制定了《县地税局考勤及值班制度》、《加强临时人员管理若干规定》和《干部职工违反工作制度经济处罚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对于制定的制度,局领导都能够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规范着装,带头参加点名和夜间值班,形成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干部职工互相监督、形成共同治局的可喜局面。

4、合理轮岗,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针对我局临时人员较多,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知识层次参差不齐、多数工作在征收一线等特点,我局于上半年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对全系统临时人员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对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时间超过三年的,全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从而促使了临时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爱岗敬业的自觉性。

5、建立文明办税社会监督网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今年,我局遵照省局《关于文明办税 "八公开"实施办法》和州局相关要求,我局在机关大院设置了公示专栏,在县城主要大街公示"八公开"内容,各基层所也在各辖区设置了公示专栏。同时,县局聘请县、乡两级企业界和社会知名人士为文明办税社会监督员,建立了文明办税社会监督网络,有效的促进了文明办税的开展和质量。

三、与时俱进,加强信息化建设。

新《征管法》自去年正式实施和今年《新征管法实施细则》颁布以来,我局把认真宣传和贯彻《新征管法》、加强信息化建设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的基础上,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纳税人了解了新税法,增强了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今年,我局共编印《地税信息》 期,在《XXX》、《XXX》等报刊发表稿件XXX篇,被省局采用信息XXX条、调研材料XXX篇。其中,长篇调研报告《XXX》被《中国税务报》全文刊发。

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大力整顿纳税环境

1、治本为主,标本兼治。在去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局继续对税收秩序进行了整顿和规范,对一些 "钉子户"、"难缠户"依法采取了税收强制措施;对一些涉税案件,按新《征管法》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加强与公安、国税等部门的配合,狠抓了偷逃抗税恶性案件、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暴力抗税案,我局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在全县范围内曝光,对偷逃抗税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有效促进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开展。

2、整治企业经营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使企业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我局今年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一是进行自查自纠,边整边改。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杜绝特权思想和"四乱"行为。三是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从而不断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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