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综治考核办法范文

2022-06-15

第一篇:村综治考核办法范文

村(社)综治考核

澧江镇2010年度村(社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考评

情况通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根据《元江县村委会(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和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12月20日至24日,澧江镇综治维稳办逐一对辖区13个村(社区)2010年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进行了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望各村(社区)在以后的工作中面对成绩再接再励继续发扬,面对欠缺或不足认真改进和完善。

一、考评情况及结果

本着“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利于今后工作”的目的,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暂行办法的内容与标准对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进行逐条考核,考核涉及29个项目,82个小项。结果显示,全镇13个村(社区)均没有发生7种“一票否决”的情形,得分均超过合格分数线。

(一)组织机构方面

1、辖区各村(社区)都建立健全了综治维稳工作机构,明确综治维稳办主任、副主任 ,完善了治保、调解组织及专职人员。

2、年内部份村(社区)未按要求专题研究综治维稳工作或次数少于4次且记录不详;个别综治维稳办成员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各村(社区)调解组织能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在节假日、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对辖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门排查。

2、纠纷经调解形成书面协议并立卷归档的做到了调解主体、调解内容、调解形式合法有效、程序统一规范。

3、对部份口头调解的矛盾纠纷,没能以规范的文书及时上报,导致有的已调处案件没能享受到以案定补的奖励资金。

(三) 信访工作方面

1、各村(社区)在年内制定了普法教育计划,并请司法所及有关人员对基层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且做了记录。但是对辖区普通村民普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不够。

2、普遍存在没有明确信访工作责任人的情况,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没做好登记工作。

3、各村(居)民小组要求原农经站归还股金的问题和针对下岗职工及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养老、低保)存在集体上访的隐患。

(四) 治安防范和社会管理方面

1、各村(社区)加大了对外来人员和出租房的有效管理,

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名册。

2、在推行十户、十铺联保联防方面只有名册,无具体制度,没有开展有关活动;村寨联保联防环节相对薄弱。

3、各村(社区)能积极配合公安派出所对治安案件的查处,但对刑事案件发案数掌握不了,社区民警也提供不了准确数据。

4、对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及重点人员底数掌握不清,对其登记名册不全,帮教措施不到位,个别地方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情况。

5、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派出所对治安乱点和校园周边环境治安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了禁毒防艾宣传,加大“无毒村(社区)的工作力度,年内没有新增吸毒人员。

6、通过定期对辖区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宣传,对火险隐患进行整改,没有发生大的火灾,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但仍然发生多起次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7、防范邪教工作方面明确了防范邪教信息员,做到底数清,责任落实到人,年内没有发生以宗教名义搞邪教组织活动的事件。

8、各村(社区)能积极参与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以“严打整治”和预防“三电”设施被盗专项行动;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用户没有造册登记,县城相关社区发现有非法安装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现象,但没有发现擅自接收境外节目的用户。

(五) 巩固平安村、组、家庭机制方面

1、各村(社区)普遍存在未按要求健全“平安村(社区)”、“平安村组”、“消防安全村(社区)”、“消防安全村组”、“无邪教村(社区)”、“无邪教村组”、“平安学校”、“平安家庭”层面的创建巩固方案。

2、平安创建和巩固建设成果的领导责任机制、宣传机制、考核奖励机制普遍不健全。

3、年内火灾四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均低于上一年。

4、绝大多数村(社区)对“平安家庭”的创建和巩固机制不够重视,年内几乎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缺乏“平安创建”工作方案,宣传力度不够,村(居)民对“平安创建”工作知晓率低于考核要求。

(六)考评结果

红侨社区99分、澧江社区98分、南洒村委会95分、南昏村委会95分、莫郎村委会95分、玉河社区94分、那整村委会94分、龙潭村委会94分、凤凰社区93分、江东社区92.5分、红河社区92.5分、大水平村委会90.5分、桥头村委会83分。

二、 考评意见及建议

1、考核组对辖区13个村(社区)进行严格逐一考评,认为在“平安创建”、“平安家庭”方面都存在机制不健全的共性问题,各村(社区)两年来忽视了层面的创建与巩固,就此考核组没有扣分,但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给予加强和改进。

2、各村(社区)治保主任、调解主任、社区民警在工作中要尽心尽责,同时应加强协调与配合。

3、各村(社区)应高度重视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事,事后要注意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做到有始有终,有理有据。

4、各村(社区)应加大对基层干部和村(居)民必要知识的培训力度及相关宣传工作力度,为他们参与管理创新提供素质保障和支撑。

5、对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监外执行人员、艾滋病患者要积极探索有效帮教措施。在“十户”、“十铺”和村寨联保联防治安防控体系方面要大胆尝试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确实把此项工作开展起来。

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

第二篇:综治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中枢二小综治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1、 各类交办任务完成不及时每一次扣0.5分。

2、 学生带危险品进入校园一次扣1分

3、 说脏话、流话的一次扣0.5分

4、 学生在校园内做危险游戏一次扣0.5分(在教室和走廊上追打一人

次扣1分)

5、 学生收取别人保护费一次的0.5分

6、 学生打架一次扣1-3分

7、 放学不及时回家的,一人次扣0.5分。

8、 不按错锋制度下楼的班级,造成拥堵的情况下一次扣1分。发生

踩踏事故的本学期安全考核为“0”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9、 出现其他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此项为0分,并追究责任。

10、 学生违反国家法律,公安机关介入处理,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每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10分,并追究责任。

11、 学科渗透法制教育每学期按渗透点计,差一次扣除0.5分。

12、 每期按学校安排完成综治安全方面的主题班会,差一次扣0.5分。

13、 学校交办各种任务完成及时、出色。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的班

级,在期末考核中奖励班主任2分。

中枢二小

2013年5月3日

第三篇:综治维稳工作考核办法

麦玉中学综治维稳工作

考核办法

根据转发《关于转发<克州综治委成员单位2015年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阿教字【2015】327号文件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综治维稳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王德路(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库那吉·莫名(副校长) 成 员:艾尼江·玉素甫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教务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综治维稳工作考核。

二、考核内容

依据《克州综治委成员单位2015年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标准》进行对照检查,逐条评定得分。

(一)综治维稳基础性工作。具体分解如下: 1.综治维稳日常工作

(1)积极开展平安创建、禁毒防艾、普法等综治理维稳宣传教育活动。

(2)综治维稳工作各项资料齐全,做到资料台帐化,台帐档案化管理。

2.集中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专项行动工作 (1)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和调处。 (2)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3)预防涉法涉诉上访。 3.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强化单位内部治理安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门卫制度和值班制度。

(2)加强本单位内部流动人员管理,健全对外来人口登记制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规范有序、措施有力。 4.平安创建工作

(1)有创建方案和措施。

(2)平安创建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责任目标明确、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5.责任制落实情况

(1)健全完善综治维稳检查考核、奖惩机制。 (2)建立完善综治理维稳责任制查究制度。 (3)建立落实综治维稳工作督导制度。

6.各部门科室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信息报送工作(含周报、月报)。

(二) 综治维稳个性工作。具体分解如下:

1.认真组织、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科学严谨、管理规范、奖惩分明的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综治维稳工作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书签定面达100%。

2.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信息互通的原则,以争取支持配合,共同搞好综治维稳工作。

3.安全宣传教育。

4.建立健全对文书、票据、印章、赔补偿费等各环节严格规范的管理规章及制度。

5.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制和廉政教育。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6.认真做好单位内部驾乘人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和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加强车辆管理,做到当年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我校综治维稳办结合平时各部门科室一贯工作表现和落实局综治维稳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评分。该项主要评定指标为:

1.按时按质上报综治维稳季度小结和半年、年终工作总结情况。 2.依据平时检查和抽检情况,结合各部门科室平时一贯工作表现和落实学校综治维稳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标准和方式 检查考核采取平时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考核按照本责任书规定执行。

(二)年终考核由学校综治维稳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

考核由我校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负责,各办公室参加,实行日常检查、暗访检查、综合检查和民意调查相结合,检查情况记入考核。

四、考核评价及奖惩 我校综治委根据考核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对办公室计分排序,按照有关要求将分数换算后,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并以此为依据,推荐出综治维稳暨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个别由于工作不得力而影响稳定问题的,依据有关要求,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篇:村级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全县政法综治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2010年继续对村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量化考核,考核办法如下:

一、制度考核(25分)

1、例会制度(5分)。每缺席一次例会扣2分、迟到一次例会扣1分,并实行倒扣分。

2、督办制度(4分)。镇内督办一次扣2分、县内督办一次扣5分、县以上督办一次扣10分,并实行倒扣分。

3、通报批评制度(3分)。镇内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县内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4、一票否决制度(10分)。凡在9种“一票否决”的范围内每出现一件次扣10分,并实行倒扣分。

5、劝返制度(3分)。凡出现一次不劝返或不及时劝返的扣3分,并实行倒扣分。

二、维护社会稳定(30分)

1、集体访(一次5人以上)(3分)。每出现一次镇以上集体访扣2分,并实行倒扣分(具体参照县考核办法)。

2、群体访(一次3至5人)(5分)。每出现一次扣2分,并实行倒扣分(具体参照县考核办法)。

3、群体性事件(3分)。每出现一次群体性事件扣2分,并实行倒扣分(具体参照县考核办法)。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4分)。每出现一件矛盾纠纷未调处扣2分,调处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扣1分,并实行倒扣分。

5、人民调解文书规范管理(10分)。与报表一致,每差一件扣3分,并实行倒扣分。

6、司法协理(5分)。每出现一起未参与司法协理工作的扣3分。

三、社会治安(15分)

1、刑事案件(5分)。每出现一件扣5分,并实行倒扣分,出现民转刑直接一票否决。

2、治安案件(5分)。每出现一件扣2分,扣完为止。

3、邪教活动、黄赌毒案件(5分)。受到县以上追查、立案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四、治安防范(20分)

1、基层网络建设(5分)。村级组织建设达不到规范化要求的每缺一项扣2分,治安理事会和民调中心户每缺一个扣1分。

2、宣传教育(5分)。法制宣传教育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知晓率达80%以上、满意率达90%以上,每差一个百分点扣2分。

3、治安管理(10分)。每出现一次影响学校、卫生、机关等重点行业和单位正常工作的扣2分,发生一次交通事故和一次生产、生活安全责任事故扣2分,两次以上的法制宣传教育学习每差一次扣2分,社区矫正对象和重点人口规范化管理每差一人扣1分,出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每人次扣3分。

五、平安创建(10分)

1、领导重视(2分)。全年研究布臵三次以上的工作,每差一次扣1分,并实行倒扣分。

2、工作经费(2分)。因经费问题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一次扣1分,出现严重失误的实行一票否决。

3、创建效果(6分)。被取消评选资格的扣6分。

第五篇: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

九里街道

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

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处各级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九里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央、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奖惩办法如下:

一、领导责任制

1、领导班子的责任。

各级领导班子担负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牢固树立“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也是政绩”的正确发展观和“以稳定创优环境,以稳定保障发展、以稳定促进和谐”的正确稳定观;

(2)把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

(3)健全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网络,层层落实责任,进行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4)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推动工作落实,努力

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2、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党政一把手是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

(1)定期主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听取汇报,进行形势分析,对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出正确决策;

(2)对涉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问题,亲自研究解决;

(3)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

(4)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果断而妥善处置。

3、分管领导的责任。

分管领导是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党政一把手作出正确决策;

(2)组织实施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3)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形成维护社会稳定合力;

(4)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积极主动协助

党政一把手处置。

4、部门的责任。

其他领导是所分管部门、行业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人。

(1)根据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对所分管部门、行业安全稳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督促落实;

(2)及时排查所分管部门、行业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并认真负责地解决;

(3)所分管部门、行业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行处置。

二、考核奖惩办法

1、制定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和百分考核细则,由综治委组织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报酬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

2、加强检查督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警示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责任追究。

3、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给予表彰和奖励:

(1)、领导措施有力,社会秩序稳定,创建工作位居全区前列的;

(2)、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提出建议,被采纳后取得

显著效果的;

(3)、其他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表彰和奖励每年举行一次。

4、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需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处分;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治安状况混乱或重大治安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疏于防范或者管理混乱,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者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

(3)、对重大治安问题隐匿不报或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情节严重的;

二0一三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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