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保办理流程大全

2023-03-15

第一篇:青岛社保办理流程大全

青岛社保办理流程大全

新成立企业办理用工、社保手续

一、办理用工登记:

1、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一号窗口,领取《单位用工登记表》,办理用工登记的开户。

2、如果想办理招聘,需要办理招聘手续: (1)条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 (2)材料准备:

※填写《单位用工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民办学校应携带办学许可证及社团登

记证、机关事业及其他机构应携带批准成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就业备案:

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六到八号窗口,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就业备案: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招用人员登记表》(一寸照片一张)(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一式四份);

4、《劳动合同书》(新版一式三份);

5、招用本市城镇居民,属市内四区的应携带《失业证》、属五市三区的应携带《求职证》;

招用人员属外地人员的,应携带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女职工);

招用人员属应届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的,在开发区落户后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人事局出具的《干部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招用人员属转移就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携带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户口本及《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

三、社保开户: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等

级。办理程序:

1、先到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手续;

2、到社保中心领取《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

3、企业劳工人员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企业发放工资表或工资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到区社保中心开户缴纳社会保险费。

4、城镇各类企业职工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个人按缴费工

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个人按缴费工资的1%(农民工不缴纳个人部分);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分别为0.5%、1.0%、1.6%。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9%,个人不缴纳。企业每月1-10号正常缴费(超时未交,每日加收2‰滞纳金),每月14-24号办理次月缴费增减人员。

四、缴纳社会保险基金(每月1至10日)

1、企业在接到"社会保险征缴通知"后,将保费于每月10日前存入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缴费专户,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网上银行划转社保费,缴费成功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邮寄"缴费票据"。对于无开设银行帐户条件的企业,提交《青岛市劳动保障管理手册》及银行转帐支票或现金,按"一票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逾期缴纳按日加收2‰滞纳金,跨月另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利息。

2、办理增加投保人员手续(每月14日至24日)

(1)新增人员属初次参保

企业填报《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以下简称《增减变化表》)(必须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和新增人员的《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社保业务员审核后将初次参保职工信息录入微机并核发 个人社会保险编号。企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手册》、《社保卡》和《医疗证》。

(2)新增人员属再次就业

新增人员属本市统筹范围内调动的,职工必须使用其在本市使用的唯一个人社会保险编号。接收单位将其个人社会保险编号填至《增减变化表》上,携此表与《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为其办理增加手续。 新增职工属外地市、行业统筹单位转入的,接收单位需向原单位提供《青岛市统筹范围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和《职工基本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待转出地保险经办机构将职工的转移单及其他转移材料一并转入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后,企业提交转移手续、《增减变化表》、《招用职工和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为其办理投保手续。

3、办理减少参保人员手续(每月14日至24日)参保人员解除合同(含辞职,开除,合同期满等):企业应携带《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增减变化表》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减少手续。社会劳动保

险经办机构将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予以封存,但不间断计息。系统保留该职工的缴费信息和帐户信息,待其再次投保时给予接续。

4、关于增减时间的注意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

同。但是牵涉到部分制造业企业,特别是工伤出现比较多的企业,一

般都是入职开始办理合同备案、缴纳社保。

当月合同备案,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手续时,需要从备案的当月开始缴纳社保;而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时,需要从下月开始停保,办理的当月社保费照常缴纳。建议相关从业人员,妥善处理好这个时间差,在员工入职、离职时候,权衡双方权责的基础上,规避因手续问题导致的企业与员工社保费的争议。

五、当地补缴社保手续。

1、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补办就业备案手续,所提供的如下备案材料,必须真实清楚、合法有效。

(1)《于补办职工就业备案手续的报告》; (2)本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的执业证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在此处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第一月和最后一月的会计凭证(账本)、原始工资表及复印件。在此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在此处加盖单位公章。

(4)城镇户口提供本人档案。

(5)经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提哦那个与此有关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此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在此处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所提交资料要求A4纸,申请报告要求打印。

六、社会保险的转移:

1、职工办理转入我市社会保险关系手续的,应首先到目前参保单位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职工基本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联系函》需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章及参保单位章),持函到原参保所在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换取《职工养老保

险关系转移单》,然后将《转移单》、原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台帐等资料交给目前参保单位,

由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其中:由省外转入市内四区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应首先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处确认养老保险转移基金是否到帐,到帐后加盖市社会保险办财务业务专用章,参保单位再持以上资料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转移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由省外转入五市三区参保的,《转移单》到帐的确认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部门。

2、职工办理转出我市社会保险关系手续的,应持转入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转移单》需由财务部门盖章确认,然后将《转移单》交给转入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其中:在市内四区办理转出手续的,打印出《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后,需到市社会保险办财务处盖章确认;在五市三区办理转出手续的直接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第二篇:西安社保办理流程(大全)

住房公积金转移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一、转入:(个人账号下来之后办理转入(缴费2月之后下来),定期到14号窗口打印帐号清单填写好审批表之后盖章)

1、单位经办人先对需转入人员按新参保缴费。两个月后生成该人员的个人账号。

2、单位经办人至个人代理业务大厅14号窗口领取《住房公积金转入审批表》填写账号信息交至原转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3、单位经办人将转出手续办完后领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交至个人业务代理大厅14号窗口按程序办理。

二、转出:

1、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领取《住房公积金转出审批表》并由原转出单位加盖公章,交个人业务代理大厅14号窗口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医疗转移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一、 转入

同机构转入 (西安市市级医疗保险范围内):

1、由原转出单位提供《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并由西安市医保办加盖条形年限确认章。

2、由代理单位经办人交费时随转入明细报表一起交至单位社保缴费前台收费窗口。

跨机构转入 (非西安市市级医疗保险范围内):

1、由需转入人员所在单位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加盖公章的缴费年限证明(原件存档,留存复印件)。

2、代理单位经办人将该转入人员按新参保办理(中断未超过3个月的转入人员,不得间断,必须连续缴纳) 交费时随新参保明细报表一起交至单位社保缴费前台收费窗口(需附年限证明复印件及《社会保险新参保申请》并在表中的备注栏目填写清楚原医保缴纳所属经办机构名称及缴费期限等相关情况)。

二、转出

1、代理单位经办人在需转出人员停保一个月后 (正常业务办理期间,基数申报期间除外)填写《代理单位社保转出申请》(据实填写清楚缴费起始截止日期并由本人确认签字、缴费终止日期为缴费最后一个月格式为:xxxx年xx月)

2、将上表交单位业务代理大厅单位业务1号窗口。

3、由单位社保前台经办人核查转出人员相关信息并出具《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

注:如转出至非我中心个人医疗保险户,需持《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到西安市医保办加盖条形年限确认章。

养老转移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一、转入:(外地转入直接打印缴费凭证)

1、档案在我中心单位户下托管

2、单位经办人持《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至单位社保代理2号窗口签字同意转入。

3、 至个人代理业务大厅13号窗口加盖养老保险业务专用章。

4、单位经办人将盖好章的《申请表》交至原转出单位所在社保机构并打印相关转移凭证。

5、单位经办人将《转移人员清单》及《个人缴费记录单》交费时随转入明细报表一起交至单位社保缴费前台收费窗口。

注:凡西安市市本级养老保险经办处转移均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及《个人缴费记录单》,其他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均为《个人缴费记录单》,跨省转入均须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把参保缴费凭证交到13号窗口,之后就可在小郑那里办理转入缴费的手续了,

二、转出:

单位下个人转出:

1、单位经办人持《代理单位社保转出申请》(据实填写清楚缴费起始截止日期并由本人确认签字、缴费终止日期为缴费最后一个月格式为:xxxx年xx月)交至单位业务代理大厅单位业务窗口,由单位社保前台经办人核查转出人员个人账户信息并签字确认。

2、单位经办人将签章材料及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交至个人业务代理大厅13号窗口办理。

单位集体转出:

1、单位经办人持《代理单位社保转出申请》及《代理单位社保集体(转移、停保)明细表》(据实填写清楚缴费起始截止日期并由本人确认签字、缴费终止日期为缴费最后一个月格式为:xxxx年xx月),并附带明细表Excel电子版。交至单位业务大厅社保2号窗口,由单位社保前台经办人核查转出人员个人账户信息并签字确认。

2、单位经办人将签章材料及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交至个人业务代理大厅13号窗口办理。

注:单位集体转移必须将各险种统一转出。

先存档案,

养老新参保:新参保申请

医疗新参保:同上

住房、失业新参保: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工伤新参保: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新参保的花名册

第三篇:青岛社保网网上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3-02-19 15:22:45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社保办理流程也越来越规范化。下面就以青岛市为例给大家详细介绍社保的开户、变更、注销等日常事务办理细则。

青岛市社会保险开户业务

(1)市内四区的外资企业初次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经企业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工商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事处、分公司的携带总公司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保障管理手册》(在劳动工资台办理基本信息需填写完整);经劳动部门鉴证的《招用职工和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青岛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必须由参保职工本人确认缴费基数等信息后在备注栏签名);开户前一个月的工资凭证;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开设专用缴费帐户,并提交《网上扣费授权书》。

每月11日至25日到社会保险业务工作台(以下简称社保业务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开户手续。社保业务台核发单位编号同时审核确认五项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金额。单位经办人提交《劳动保障管理手册》及转帐支票(或现金)到社会保险财务工作台(以下简称社保财务台)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携带已核准的《青岛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为初次就业职工登记办理《养老保险手册》、《社保卡》和《医疗证》。

(2)基数核定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个人实际工资为基数;年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全市上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

每年

3、4月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进行一次社会保险费基数审核,同时确立本“社平”工资。

(3)社会保险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 生育保险:单位0.9%,个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城镇户口1%,农业户口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根据行业0.5--1.2%,个人不缴纳。

青岛市社会保险变更业务

参保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银行帐户号、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提交: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宣布变更证明、劳动保障管理手册。社会保险工作人员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材料变更单位基本信息。

青岛市社会保险注销业务

参保单位因期满、解散、破产、撤销、合并、法人失踪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或无法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在30日内提交:注销保险登记申请、工商局撤户文件或其他注销文件、破产公告和单位合并等有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经社保业务员审查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理注销手续,撤销保险登记证件。参保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卡时,需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下面是各项业务网上办理的操作步骤:

一、登录青岛社会保险网上申报

1、在桌面上,双击Internet浏览器,然后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青岛市劳动保障网的网址。

2、登录青岛市劳动保障网的主页,在“办事大厅”界面中选中【社保申报】输入用户、密码、验证码(CA用户插入key,点击登录可以直接进入办事大厅系统),系统校验无误后进入办事页面。关于网上申报相关方面的材料,可以查看相关联接。

二、选择需要处理的参保单位

进入系统界面后,系统自动户根据登录用户申报的权限,显示当前用户拥有的功能菜单。在【选择业务单位】功能里面,可以查看当前可以操作的单位,并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单位进行下面的业务操作。如果当前用户下仅管理一个单位编号,则无需处理这一步骤。

对于树形功能菜单,可以点击如下图所示部位,隐藏菜单。

三、修改用户密码

在【密码修改】功能里面,可以修改当前用户的密码。系统开通时,初始密码默认为单位编号。在【用户修改】功能里面,可以更改当前单位的操作人员信息,其中用户姓名为单位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具体经办人员,电话可输入单位电话或手机,电子邮件输入单位的联系邮件地址。 为了安全起见,登陆后尽快修改初始密码。

四、日常申报业务:新参保

在【日常申报业务】中,点击【新参保】出现业务处理界面,分为查询浏览界面、输入修改界面,如图

五、图

六、图七所示。

注意:新参保的职工必须是以前没有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并且是参加5项保险,农民合同制职工等如果不是5险,请到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报,在此无法申报。

浏览界面:可以对身份证、个人编号、姓名、处理状态、经办时间等进行组合式查询,点击【添加】进行新参保录入处理;选中要处理的记录,点击【修改】,对“尚未审核”的记录进行修改;选中要处理的记录,点击【删除】可以删除“尚未审核”的记录。【导出】按钮可以导出当前记录信息,注意是仅导出当前可见记录,如果有很多页,需按页导出。

详细界面:输入或修改职工的基本信息,参保时间默认为此人的就业手续的合同开始时间,如果此人没有办理就业手续,无法在网上办理新参保业务。输入完毕后点击【保存】进行保存处理,保存成功后第二天登录系统查看处理结果。

五、日常申报业务:停保

本模块可以处理5险参保人员的停保,也可处理单险种参保人员的停保。界面类似新参保,在详细界面里输入个人编号,回车自动调出相对应的基本信息,保存成功后,等待第二天查看审核结果。

六、日常申报业务:续保

续保有两种情况,一是职工从其他单位转过来的,以前参加过社会保险,二是原来就在本单位,只不过是停保状态,现在要把停保状态改成参保状态。

处理方式类似停保,输入“个人编号”,回车后自动调出个人基本信息。对于续保人员必须存在就业手续,否则不能在网上办理。参保变更时间是指的本次续保时,就业手续的合同开始时间,也是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参保缴费时间。

对于续保前后仍在同一单位的职工不允许修改工资,默认为上次停保时的工资。

七、日常申报业务:在职转退休

录入个人编号后回车,系统自动提取基本信息,输入必填项目,点击【保存】系统校验此人的年龄、缴费年限是否满足退休条件。满足条件的可进行保存处理,否则会提示错误信息,特殊情况的退休,如军转干需到业务窗口办理。

注意:“工资”默认为0,只有行业统筹单位的职工退休,此项默认1200元。

八、日常申报业务:个人补收

个人补收功能按照社保部门要求,只能处理1年内的补收业务。1年以上的补收请到社保经办部门进行审批。个人补收的时间段必须在就业手续的合同开始

时间、终止时间之内,否则不允许补收。如果存在跨补收,须填写上年工资。一般上年工资、本年工资系统会自动提取历史的工资,如果历史没有,需手工填写。

对于新参保的补收,如果申报尚未审核,可以输入身份证,系统会检索新参保申报信息,符合补收条件的,可以继续处理,如果保存成功,系统自动审核时会先审核新参保信息,审核成功的,会自动处理个人补收业务。

对于续保的补收,如果申报尚未审核,可以输入个人编号,系统会检索续保申报信息,符合补收条件的,可以继续处理,如果保存成功,系统自动审核时会先审核续保信息,审核成功的,会自动处理个人补收业务。

补收默认5险,按照现行政策,不得随便调整补收险种。

九、 日常申报业务:退休预审

退休预审时必须存在此职工的【在职转退休】业务的成功处理结果(在职转退休,可以是在网上或业务窗口办理的)。

输入个人编号后回车,系统提取基本信息,校验年龄、缴费年限、工龄审核、特殊工种审核等信息,如果满足条件,保存成功后,第二天可以查看【审批表】,并打印。

此外,通过青岛市社保网还可进行单位信息查询及职工信息查询。 单位信息查询:可以查询单位参保信息、职工增减变化、应收核定信息、实缴信息、欠缴信息、单位补退信息等。其中欠缴信息可以打印缴费样式的表单。

职工信息查询:可以查询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5险缴费明细、个人养老账户、退休审批表、医疗发卡信息、养老金发放情况等。

第四篇:社保办理流程

一、社保开户流程

1、准备开户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正本(原件、复印件) (3)公章、法人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编号 (5)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至公司注册地所在社保局,办理开户手续。

(1)填写公司开户信息单、银行缴费代扣单、新增人员社保购买信息等表格。

(2)刷卡/现金缴费开户时需购买的人员社保。

(3)若参保人员中有首次购买社保的,需申请制作社保卡,并于15个工作日后凭借申请单取卡。

注意事项:

1、新开户公司法人必须购买社保。如若法人在其他单位参保,需提供法人在其他单位参保明细,并提交情况说明。

2、法人属退休人员,需在领取退休金处出具领取退休金明细,并提交法人不参保的情况说明。

3、如法人以个人身份参保,需持法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至参保地办停个人参保,并于新开户公司参保,才可进行公司开户。

二、公司社保业务范畴 未开通网上社保办理业务的公司:

1、新进员工社保增加。

(1)需携带公司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新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新增人社保编号(新开卡可不填)。

(2)至公司所在地社保局填写社保人员增加表,加盖公章,领取缴费单即可。

(3)将缴费单提交至财务处,并提醒其缴费。

2、离职人员减少。

(1)需在离职当月或下月初银行代扣社保前至社保局进行人员减少。 (2)需持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离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编号至公司所在地社保局填表进行减少。

3、社保明细拷贝,需持U盘至公司所在地社保局进行拷贝。

4、新办人员制卡,需保留申报制卡单,凭申请单于申请后2周至办卡地取卡。

5、社保基数调整:需与财务及领导进行核实后,至公司所在地社保局进行社保基数调整。

当前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公司: 江淮科技:青羊区 办理地址:将军街 电话86938663 中天:青羊区 办理地址:将军街 电话86938663 久泰:武侯区 办理地址:五科西五路 电话85064381 雅智:武侯区 办理地址:五科西五路 电话85064381

已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公司:

(1)将数字证书插入电脑,点击应用导航中“社会保险网上经办” (2)在弹出的网页右侧用人单位内 选择“社会保险网上经办” (3)登录。(致远登录密码12345678)

(4)可在左侧任务栏选择所需办理业务:如新增、减少、社保基数调整、社保明细查询及打印等。(因社保局网站近期维护,无法显示具体内容,故现简略步骤)。

(5)新参保人员制卡可在网上进行申报,申报2周后凭打印申报单至公司所在地社保局取卡。

注意:致远网上申报于2017年8月开通。有效期2年。到期须至营门口成都市社保局进行缴费。

相关办理信息:

德维致远:锦江区 地址:天仙桥北路锦江区社保局 电话:8668938/86664209

第五篇:社保办理流程

深圳办理社保登记程序如下:

一、社会保险主要是指这个五险一金:“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二、深圳新企业办理社保登记程序如下:

1、网上登记:新参保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 ,点击首页“在线办事”项目,在“企业网上申报”一栏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点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页面上的“同意”→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申请登记”→再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保存”→点击“网上申报”→点击“打印登记表”→点击“打印申报表”→点击“首选项”→点击“横项”→点击“确定”→点击“打印”。

2、登记时效:企业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打印好的《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及有关资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办理登记手续,预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三、申报资料(企业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6.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注:当月15号前(含15号)申请的,视为当月受理的业务,16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受理的业务。市社保机构每年定期对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年检,并对年检合格的,发给社会保险年检证。 社保审定后给开通公司网上操作系统和初始密码后,企业可为公司新员工参加社保了具体流程可按社保提供的资料操作完全即可。

四、深圳企业“已办理社保”新员工参保登记程序如下:

己为员工办理了社保,在社保局会有一个公司社保号和密码,你直接通过上http:///wssb/index.htm企业网上服务系统--CA或非CA认证登录办理:

1、对于以前在深圳没有办理社保的可以直接凭员工的身份证录入相关资料,对于以前在深圳办理过社保的可以录入身份证后自动出现社保信息,核对无误后转入就行了。

2、到该地区社保分局领取《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填好盖章,附带参保员工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上交就可以了。其他的东西如果需要再补(转户调动的见前面同志们所讲的就行了)。 已参保单位办理员工参保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1、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属首次参保的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属新招调入深圳的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还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2、若申报参保信息的变更,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变更申报表》并提供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公司首次申请社保,那就到社保局领齐资料,照单抓药,按程序办事。

五、社保基数是怎么来的?

每年5月份左右,当地统计部门会发布一个上的当地平均工资收入的数据(打个比方全年平均收入24000,每月就是2000元) 2011年4月份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为1320元/月,那社保基数应该怎么扣?是不是比较之前有所调整?(4月份之前最低工资1100元/月时,公司扣112.75,个人扣88)然后劳动部门会根据这个2000元作为社保缴纳的一个基础指标,规定单位可以以这个基础指标的60%--300%之间,给单位员工缴纳社保也就是2000的60%--300%,1200—6000,这个1200就是最低参照的社保基数,我们通常说的养老保险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等,都是按照1200基数,乘以一定的缴纳比例(比如说养老个人8%公司12%),那就是个人要扣除1200*0.08=96元的养老保险。1200--6000之间都可以作为缴纳的基数,有些单位福利待遇好,就会给你的缴纳基数定的高些,这样等于单位给你缴纳的部门也会高很多,打个比方,按照6000元的标准缴纳,那每个月单位光养老就要给你缴纳6000*0.12=720元。缴纳比例 最低基数1320元养老:非深户—公司10%,个人8%,深户—公司11%,个人8% 医疗:综合医疗—公司4.5%,个人2%,住院医疗—公司0.5%,个人0.2%(以深圳上一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农民工医疗—公司6元/月,个人4元/月,其他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不需要承担费用。 社保卡办理步骤:

首先先帮员工参保,然后在“申请劳动保障卡号”一栏里申请一个医疗证编号,编号审核通过以后在“打印劳动保障卡清单”一栏里打“印制卡清单”。如果以前交过数码相片回执的再办卡就不用交了,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制卡清单就可以了。如果没叫过数码相片回执,那么就需要交一个数码相片回执和制卡清单。 社保卡办理 办理步骤: 1.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件)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领取报表。

2.单位填报各项报表并签章。

3.社保机构审核各项报表,核定社保缴费额,开据社保缴费通知单。 4.单位据实填报参保人员增减表并签章。 5.社保机构按期托收社会保险费。 6.社保机构定期制作并发放社会保险卡。

7.社保机构次年初发放社保核对表,单位核对签章后返回社保机构。 办理机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 咨询电话:96888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http:// 深圳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 咨询服务热线0755-12333

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http:// 地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460066 咨询服务热线0755-96888

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宝安分局 电话27783604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2区新安二路社会保险大厦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龙岗管理处 电话28921515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31号劳动社保大厦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山管理处 电话:2657706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劳动大厦7楼、14楼

深圳社保局盐田管理处服务大厅 地址:盐田区深沙路112号建工大厦13楼

深圳市企业非户籍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须知

一、办理条件

1、员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有积累额;

2、员工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关系(辞工);

3、员工本人前来办理。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经企业盖章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验原件);

3、《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

三、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退(转)保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5、属退保的员工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借记卡;

6、属转保的员工应转出的社保金由社保机构负责转入员工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

一、参保险种:

企业应参保险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

二、办理须知

1、企业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登记表及以下相关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2、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

3、社保机构统一在每月的20日(含当日)至当月底托收社保费。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的含义是,例如: 9月16日至10月15日申报:

1、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0月单位开始缴费;

2、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1月单位开始缴费;

您的申请已经上报成功,受理号为0201140714555847,上报后不准修改,请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表、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网上服务协议书),带齐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及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5个工作日内到营业执照住所地社保征收经办窗口办理,逾期不去办理,原申报信息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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