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施工安全合同书

2022-10-08

第一篇:桥梁施工安全合同书

大丽高速公路第十九合同段桥梁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云南第一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大丽高速公路第十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桥梁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1、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2、大丽指挥部安全管理办法

二 、工程概况

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横12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联络线,是国道214线西宁至景洪公路云南境内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公路的建设对于贯彻西部开发战略部署、打通滇藏公路运输的快速通道、方便滇藏两省区的交通联系、促进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的和平与繁荣、带动沿线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防等重要意义。

我项目承建的十九合同段施工里程桩号为K125+200~K131+320, 线路总长6.1公里,路基土石方数量为96万立方米,共有桥梁8座(其中大桥4座,中桥4座),无隧道工程。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在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及救援,对桥梁施工可能发生的透水、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灾害提前做出安排,明确应急职责,识别紧急需求,降低和减少对环境和员工的危害。特制定本项目桥梁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项目桥梁施工安全,防范和应对施工过程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桥梁施工安全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祖大波(项目经理)

副组长:杨显峰(项目副经理)

冉华(项目总工)

组员:殷凡凡(综合办公室主任)

施雷林(安全科长)

杨勇(技术科长)

钱体飞(质检科长)

石伟高(材料科长)

何云斌(合同科长)

唐舒艳(财务科)

洪玉英(安全员)

项目部桥梁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安全科长施雷林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项目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监督。

四 、相关职责及应急措施

1、桥梁发生透水、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灾害险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险情后,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启动应

急预案程序、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立即投入运作,在现场设立指挥场所,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透水、触电、高处坠落等事态扩大,将人员和机械迅速撤出危险区。

3、副组长: 协助组长组织应急所需资源满足应急需求,与项目外应急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组织本单位的相关人员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定期检查日常工作和应急响应准备状态 。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评估施工现场以及生产过程的危险源的风险, 指导安全部门落实安全措施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合理、准确的依据;为应急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响应支援措施。

5、现场抢救组;由项目副经理、书记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联系就近医疗设备、医务人员会同项目抢救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处置工作。

6、技术处理组:由项目总工负责,相关人员参加,制订其可操作性的应急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储备、图纸。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文件。

7、伤员营救组:由项目副经理、书记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伤员营救方案、进行事故现场伤员的营救、转运等工作,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进行妥善的营救治疗工作。

8、消防灭火组:消防灭火组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项目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制定灭火方案,在发生灾害时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指挥部、公司等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支援,及时组织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灭火工作。

9、后勤供应组:后勤供应组由项目财务、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制订物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物资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

10、善后工作组;组长由项目副经理、书记负责;项目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主要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慰问伤员及家属。

11、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组长由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主要负责上报和保护事故现场、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指挥部、公司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五、应急救援保障

1、 应急物资:

(1)、大于Φ 10cm圆木、工 10工字钢,5cm的木板;

(2)、抽水机 4台;

(3)、安全帽、应急灯、扒钉、木工锯、大锤、撬棍等;

(4)、消防器材:灭火器、灭火沙、消防水管等;

2、 应急设备:

(1)、临时发电机、电焊机、气焊设备一套,有线电话、担架;

(2)、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

(3)、应急指挥车。

3、应急队伍(编制、培训):项目部组织 20人的应急队伍,并由安全科和综合办公室组织提前进行培训、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知识和技术。

4、应急救治(药品、器具、设备):

(1)、项目部储备一定数量的可供临时处置的医药卫生设备即氧气呼吸机、清洗器具、急救箱、担架等;

(2)、事故发生时,应立即与就近医院联系,将受伤人员转移救治。同时与内外求助部门取得联系,寻求帮助。

项目部安全科:13529648569

剑川县急救中心直拨电话:0872-120

公司求助部门及电话:公司安全保卫部(0872- 2161786)指挥部求助部门及电话:指挥部安全保通处(0872- 2315326)

云南第一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大丽高速公路第十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第二篇:桥梁工程施工合同

桥梁、涵洞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阿勒泰地区2016年第三批重要农村公路工程(富蕴县危桥改造工程克孜希力克桥和涵洞)

2、分项工程名称:桥梁分项工程和涵洞。

3、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内容

本标段克孜希力克桥和涵洞。除桥梁两侧路基、基层、施工资料以外的所有工程设计内容,(三项电源乙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一、承包方式

1、乙方按包工、包材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二、承包价

承包金额:

。承包单价包含税金。(具体工程清单见附件)。

以上综合承包单价中已包括:工人劳务及伙食费用(含工人社保、福利等)、材料、机械使用、进出场费用、驻地建设、管理费、利润及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砼路面、台背回填、附属设施、桩检测试验费、施工试验费、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图纸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第三条额外工程量

发生的图纸变更等情况,由业主认可的监理等人员进行签字,并给付乙方相应资金。甲方不得扣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当工程桥梁各项施工完成并由甲方、监理验收合格,按业主的计量文件,进度比列进行支付。每月按计量扣除5%质保金。工程完工后经验收结算一个月内付清。

第五条施工工期

1、本分项工程必须按甲方及业主要求的施工工期按时完成。

合同工期

2、乙方必须按甲方排出的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机械设备及人力进行施工,技工、力工进场人数按甲方要求人数进场。如果进度计划完不成并且施工人数达不到项目部要求的人数,甲方按规定人数每少一人每天罚款100元或有权不经乙方同意自己另外安排人员或其他施工队伍来完成,大、小工按人头算每人每工日150~200元,在乙方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3、每个分项工程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开工和完工,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按情节轻重每天可处以200~2000元。严重者甲方将另外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增加的费用(按双倍计)在乙方工程款或结算款中扣除。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工期完工造成的项目费用增加,在乙方工程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4、除甲方拖欠工程款外,乙方不能用以任何理由停工或变相停工方式来要求甲方处理,在停工期间,每停工一天,甲方将扣乙方工程款5000元作为赔偿由于乙方停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与声誉损失,此款可以当月扣或者在结算中扣除。连续停工三天时,甲方从停工第三天起有权另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作自动退场处理。

5、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将乙方所剩的工程款全部作为乙方的赔偿金赔偿给甲方,弥补甲方的各项损失。

6、如果因业主及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经甲方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施工进度必须满足业主和监理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依照监理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处罚。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管理要求

一、质量标准

1、本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公路施工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技术条件、施工指南及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工程一次合格率100%,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否则甲方不予验工计价。

勒令不改者,甲方有权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管理要求

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中,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合理调配、安排,服从甲方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管理。

2、乙方必须服从建设办、监理办及相关人员的监管。

3、由于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材料损失、工期损失及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政策和安全法规、规程,及其它相关的标准、规范。

2、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

3、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施工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4、乙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各种规程制度引起安全事故,

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且由此导致的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办与监理办的处罚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甲方也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八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技术交底和提供施工主要控制桩点及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按期召开生产调度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月下达施工生产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

3、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限期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对屡次整改无效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其无条件退场。

4 、对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量每月底进行验工计价。

5 、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工程量计量,若设计数量错误按最终设计变更图纸进行计算。

6、及时通知监理对乙完成的工序验收。

7、按乙方提前上报的用料计划提供乌鲁木齐市场价格的钢材的供应(含税票)。每月对乙方计价时扣除购置材料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及交通部颁发的施工规范、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

2 、遵守国家、地方公司和甲方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求,文明施工达标,材料堆放整齐,创建标准化工地。随时接受甲方、公司、建设单位及工程监理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3、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和不合格工程的一切损失。

4、加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防火、防盗、防洪、照明、保卫及安全防护设施工作(文明材料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与责任。

6、承担所属人员、设备的调遣、撤场等全部费用。

7、在施工中应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自觉搞好和其他单位的关系。

8、如果因自身原因中途主动退场,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甲方,待甲方批准后方可退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9、施工现场必须按公司的统一部署标准设置。

10、乙方内部发生劳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追究乙方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拨付工人工资与乙方租用其它施工设备、机具的租金(若有)。

11、每施工完一道工序,经甲方和公司技术人员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乙方提前6个小时通知甲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检查,需重做检查,检查和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应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15、配合甲方试验人员做好各种材料的取样及试件的制作。

16、现场用电应按有关要求进行搭设。

17、乙方进场的人员及小型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如果赶工期甲方要求增加机械设备及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

18、乙方按期发放工地农民工工资,真实提供工地农民工身份证件及工资册。

第九条工程质保期和质保金

1、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从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质量保修金:按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的5%计。在整个工程两年缺陷责任期满,若乙方所施工工程不存在缺陷,两年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若乙方所施工工程存在缺陷,业主扣除了甲方的部分质量保修金,则甲方也相对应扣除乙方的部分质量保修金,余额退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

1、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2、向富蕴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1、禁止乙方以任何方式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2、本合同承包单价属于商业秘密,乙方不准泄露。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及所属人员都必须以公司的名义出现,禁止以其他单位

的名义出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清理乙方出场,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甲方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余款结清,自行终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篇:2012桥梁隧道施工合同

2012桥梁施工劳务合同

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

方: 乙

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就本项目路基工程、桥涵工程、路基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工程的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本施工合同遵守和服从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有限公司的有关合同管理规定。

第二章 合同的组成文件

一、本施工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条款。

二、在合同实施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任何其他协议及甲方发出的通知及文件,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图表等。

三、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施工技术规范及标准。

四、由甲方牵头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

五、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的对乙方在施工管理、技术质量控制、文明施工要求等书面或口头的意见。

第三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合同范围内全部桥涵上、下部构造施工,包括承台、墩柱、盖梁、桥台搭板、垫石、桥台、肋板、耳背墙、护栏、防撞墙、桥面铺装、湿接缝、横梁、桥面板等部位的模板安拆(包括木模的加工制作和固定)、脱模剂、脚手架搭拆、钢筋加工、负弯矩张拉、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基坑抽水、清淤……等所有工序的施工,范围内剩余全部路基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工程施工,包括排水沟、急流槽、骨架护坡、护面墙、挡土墙、挡土墙上防撞墙、格宾网、锚杆等部位的砌体砌筑、砌体土方开挖、边坡整修、砂砾垫层、超宽土方人工刷坡、砌体勾缝、抹面、砌体养生、临时排水设施……以及为进行以上工程而进行的一切准备工作;乙方负责为完成以上工程而进行的所有工序所需要的劳动力,小型机具、机械设备、租赁和使用,以及为进行本项目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施工辅助材料等。

第四章 合同价款及结算

一、本工程价款实行单价包干,工程价款结算时,以双方共同签证计量的工程量乘以约定单价,即为结算总价。

二、单价包含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各项目工程所需的劳务、机械设备(吊车、挖机、泵车等由甲方提供)及所有材料(除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和辅材、缺陷修复、水费、电费、管理、保险、个人所得税及利润等费用;含人员及设备进退场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三、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履行期间无论材料、人工、机械及工程施工使用的任何物料的价格涨幅都不做单价调整。如若乙方中途退场的只按综合单价的80%计量。

四、承包单价(见后附表

一、劳务承包单价”表)、(附表

二、甲供材料单价表)、(附表

三、机械台班单价表)。

五、计量支付:

甲方的计量支付款到账后7天内,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计量由甲方计划合同部会同工程技术部、施工队队长参加,并共同签字后作为计量的依据,经项目部领导和相关部门签字后由财务部门支付(支付额控制在当月计价总额的80%),剩余部分工程完工后扣除质保金5%部分一次性付清。甲方计量款未到账之前,甲方没有预借工程款及其他款项的义务。

1 本合同劳务费根据作业进度实行按月计量,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相同比例支付劳务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给乙方计量支付:

1.1 因乙方施工作业错误而增加的作业量及耗损的材料费; 1.2 劳务作业成果质量不合格或未经确认的作业量及材料费; 1.3 技术资料或检查证等签字不全的作业量;

1.4 隐蔽工程劳务作业成果未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的; 1.5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设计手续而擅自变更设计的; 1.6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的作业量及材料费。

2 当建设单位工程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时,乙方同意甲方应按工程款拖欠比例及拖欠时间欠付和迟付劳务费。

3当乙方拖欠其职工工资、保险、福利费用和其他劳动报酬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费中代扣并支付给当事人,同时视情节轻重,处以3倍及以下的罚款。

4乙方每月应提前做好真实工资表,由甲方在每月计价(计价款大于工资总额)后组织现场发放,从计价款中扣除,剩余部分再支付给乙方负责人。

5本合同涉及的综合单价为税后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由甲方承担,其它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乙方需按业主要求向甲方提供机械施工费等所有需要提供发票项目的正式发票(具体需提供发票种类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财务部),若提供的发票不满足要求甲方将不予支付工程款,发票涉及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 所有工程变更及合同外工程的结算需由项目部和施工方签认工程确认单,报公司总部审批后方可进入结算支付程序。

7合同外工程量的确认;合同外工程量,在施工时发现工程量与图纸不符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与工程部联系,由工程组织四方代表(工程部、计划部、现场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现场确认并填写确认单作为计量依据。否则,责任自负。

六、支付期限: 甲方给予乙方办理计量支付手续后30天内,支付乙方上月计量款的80%,剩余工程款在完工后60天内付清(不计息)。

七、诚信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人民币

元 为诚信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承包项目内容施工完工后60日内退还乙方(不计息)。

八、质量缺陷保证金:经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结算总价的5%暂扣乙方的质量缺陷保证金,待建设单位规定的工程缺陷保修期满并且没有发生维修费用则全额无息返还乙方。如在业主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发生维修费用,则甲方扣除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后余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五章 工期及阶段工期目标

一、总工期:

天,自 2011 年

日开始至 2011年 6月

15 日。

二、总工期及阶段工期计划安排必须服从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作出的调整。

三、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进场,并且在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时限不得擅自提前退场。

四、业主要求工期提前,则本合同的工期相应提前;由于业主的原因或重 大变更导致工期延长,业主同意工期顺延时,此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章 物资、设备的供应

一、甲供材料:甲方负责供应主材及业主要求的特种材料,如钢材、锚具,支座、水泥、混凝土、定型模板等,与工程相关的其它所有材料及辅材由乙方负责。

二、施工用电的主干线由甲方负责提供到二级箱并安装电表,二级箱及以下的配电(包括电缆、配电柜的购置、安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电费;

三、基坑开挖由甲方负责协调提供机械设备,乙方组织施工。

四、甲方提供吊车、挖机、泵车等大型设备。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其它机械、运输设备、小型机具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如若使用甲方机械设备为有偿使用,甲方的机械台班费用明细表附后,乙方使用时按相关机械台班费用结算。

五、乙方自备材料、设备:

合同约定施工项目使用的所有消耗材料、辅材、小型机具均由乙方承担。甲供材料因乙方管理不善、浪费等,超指标消耗的材料按甲方本合同附件二(甲供材料数量、价格表)或双方确认材料价格的200%的价格收取材料费,并从计价支付款中扣除。由乙方自购的材料,如果乙方找任何理由、借口不愿购买,为不耽误工期由甲方代购的,购买费用为材料费用加收10%管理费用,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六、乙方在甲方处领用的周转材料(定型模板除外)、设备、机具等为有偿使用,按市场租赁单价收取租赁费,并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维修、养护,如若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材料损耗:钢材损耗率为1%,混凝土损耗率为1%,超出规定损耗率部分甲方按其原价的两倍从乙方计量款中扣回。

第七章 工程质量

1.乙方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严格按程序办事,服从甲方质检人员(内部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指示和检查,并配合质检人员和监理进行工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将不定期地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抽查;如发现质量问题,除令其无偿返工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因质量不合格所有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累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乙方应及时上报验收工程,以便甲方统一安排,并提供有关的质量检验表、施工原始记录等资料。

2.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有关质量的口头及书面文件,同样适用于乙方。 3.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填报质量报验单及施工原始记录,经甲方质检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单项工程完成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质检部、施工分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待合格后,报高级驻地和总监办及业主验收。交工验收合格后,该项工程暂告结束。

4.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100%以上,质量事故(案次)零次。 5.工程资料:乙方必须按照相关的公路工程技术规范、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报签工程资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工程变更 1.任何设计变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

2.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乙方接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3.甲方负责全部工程的设计变更和索赔工作,如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索赔所需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以便甲方尽快上报业主。

4.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或换用,未经监理、业主的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实施,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章

施工安全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责任规定。

二、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职安全员,甲方负责监督管理。

三、乙方要设置专职安全员,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发现隐患及 时排除和制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凡非甲方人 员违章指挥造成的,其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的,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交安全防护措施,经过甲方和监理的批准后才能实施,但甲方和监理的批准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乙方应在危险源设置照明、警示信号、看守和其它必要防护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第三者及工程本身的安全,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生产协议附后另签。

第十章 双方职责 第一条 甲方职责

一、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协调、指挥及管理,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管理。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二、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和技术指导。甲方工程技术部负责提供技术图纸及必要的施工规范。

三、甲方试验室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乙方需在此过程中予以专人配合(并派专人做混凝土试件)。

四、按时对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按双方合同明确的单价进行计量与支付。

五、甲方尽力帮助和提供施工环境,如有误工、窝工,甲方不承担任何误工、窝工费用。

六、负责将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提供到位。

七、合同范围内主便道由甲方负责维护,乙方生活及施工场地至主便道的支便道由乙方负责维护。

八、甲方在施工中享有处罚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听指挥、没有完成甲方下达的计划任务、没有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违约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乙方必须服从、立即改正其不规范的行为,并接受甲方的处罚。 第二条 乙方职责

一、乙方要严格履行双方共同确认的合同条款。严格按设计图纸、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组织施工生产。如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法律。执行甲方的工作时间、管理方式,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不按甲方指令进行施工,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合理、有效的利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不得延误机械台班,否则甲方将视情况予以经济处罚。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进度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返工或验收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业主、监理对甲方作出的经济处罚和甲方因乙方的返工、验收不合格而多付出的款项)。需返工的,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返工,直到合格为止,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1%罚款。

七、乙方负责制作混凝土、砂浆等试件,并建立养生室或水池。

八、对成品、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防护、防锈措施,保护、防护、防锈措施所使用的材料、人工、机械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九、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所有人员的身份证。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交乙方材料员的书面委托资料,所有材料的领用必须经此人签字甲方才给予办理。

十、乙方人员的食宿、交通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不得对以劳务方式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和分包,若私自进行转包和分包,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由此可能出现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二、保证按时足额为农民工缴纳各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女职工的计生险)及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必要时甲方有权代乙方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甲方为乙方施工人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对其施工的项目负有质量责任,在未通过竣工验收前,其维护、保养、维修以及缺陷处理均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甲方在乙方的质量缺陷保证金中扣除。

十四、乙方必须具备至少1--2名有专业职称的技术人员,并纳入到项目部工程部管理,履行现场施工技术员职责,完成各种内业资料和监理签字、协调工作。

十五、乙方在施工、生活用的水、电费和施工养护用水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章

甲方作出终止合同的依据

1、乙方违约;

2、放弃合同;

3、没有合理的原因而未能开工,经常性地基本上违背合同规定的义务;

4、未能以适当的努力进行工程施工,经常性地基本上违背合同规定的义务;

5、未能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6、拒绝或不重视遵照甲方或业主要求,野蛮施工。

7、转让和分包。

8、如由于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诚信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9、乙方不具备施工能力,投入的人、材、机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质量要求的。

10、乙方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甲方勒令限期整改未整改的。

11、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甲方做出终止合同行为的,甲方将扣留乙方的履约诚信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追究其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2、如由于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甲方终止合同的依据见第九章),同时向乙方索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清退时按乙方完成合格工程数量的80%清算支付,其余20%和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扣留作为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济赔偿。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三章

附则

一、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均无效,以本合同执行。

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逐页小签并加盖骑缝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甲方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方: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方: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第四篇:桥梁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城南体育休闲公园景观工程桥梁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甲方:河南黄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城区南公园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承包内容:城南体育休闲公园景观工程1-3#、5#桥另加一孔、水闸,施工内容包括,抄平、放线、挖槽,基础、主体钢筋砼结构。

三、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四、甲方责任: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用水用电,负责组织验收;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隐患。不合格的部分甲方令其整改和返工。

五、 乙方责任: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施工,施工材料的采购必须是合格产品,必须全部附有合格证。采购的材料先经甲方、监理确认合格后再进场,砼浇筑用商砼,钢材用国标产品。要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资料,保证按时交接和归档。

六、工程工期:开工日期: 2011年3月1日 ;

竣工日期: 2011年4月30日 。总日期 60 天。

七、乙方于每月25日上报工程进度,甲方应于月底前按照工程量的30%拨款。

八、工程进度,乙方必须报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不

准滞后,如不按计划施工,甲方有权裁减乙方承包工程量;乙方并承担经济损失,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工期每拖延1天,承担工程总款2%的违约罚款。

九、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负责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

现场带安全帽,施工用水、用电不准私拉乱接,防火防盗。乙方自备电箱,要求三级配电二极保护。文明施工,做到三清,六好。施工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负,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的现场指挥及管理。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和甲方指令进行施工,甲方即可令乙方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材料管理: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护好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材料,如有损坏乙方自

负。所有施工材料和施工进度,要和甲方联系,作好施工记录和施工资料。竣工验收报甲方、监理审核。每道施工报甲方监理验收,并作记录。

十一、工程保修,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修责任。保

修时间按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和各种手续办理完成并移交相关部门之日算起,保修期年。

十二、工程造价 1200000 元。即人民币 壹佰贰拾万圆整 (大写)元。

十三、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费 95 %,余款 5 %保质一次付

清。

十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桥梁项目工程施工协议合同

桥梁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

承包方(乙方 ):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XX 工程的施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XX 2、工程内容:XX 工程施工设计图中的工程内容(其中土石方的开挖、水稳层,沥青砼路面工作内容甲方负责)。

3、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的形式承包本工程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工程造价:

合同总价

万元,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合同履行期间无论材料、人工、机械及工程施工使用的任何物料的价格涨幅都不做单价调整,设计变更增减的工作量双方另行协商。

2、工程款支付:工程价款分期支付,桥梁下部结构完成经监理、建设单位、质检站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承包总价的

%,桥梁上部结构及桥面系及附属工程完成经监理、建设单位、质检站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承包总价的

%,余款

%,在桥梁综合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

第三条 工期 1、甲方通知之日起

90 天内完工, 2、总工期及阶段工期计划安排必须服从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作出的调整。

3、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进场,并且在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时限不得擅自提前退场。

4、业主要求工期提前,则本合同的工期相应提前;由于业主的原因或重大变更导致工期延长,业主同意工期顺延时,此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施工中各分项、分部及单项工程均应采用《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及验收,并符合设计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

第五条: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责任规定。

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职安全员,甲方负责监督管理。

3、乙方要设置专职安全员,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发现隐患及 时排除和制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凡非甲方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其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与经

济责任。

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

甲供材料及设备:

1、工程所需主材如(钢筋、钢绞线、砼、波纹管、锚具、支座、伸缩缝、支座钢板)由甲方提供。

2、施工用电的主干线由甲方负责提供到二级箱并安装电表。

3、甲方提供吊车、挖机、泵车等大型设备 (二)、乙方供材料及设备:

1、与工程相关的其它所有材料及辅材由乙方负责如(预制箱梁的定型钢模及行吊设备、钢筋制作设备、张拉设备、小型机具、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并承担费用)。

2、二级箱及以下的配电(包括电缆、配电柜的购置、安装)由乙方负责。

3、乙方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主材需用量计划,应确保甲方采购材料的合理时间。

第七条:工程变更 1.任何设计变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

2.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乙方接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3.甲方负责全部工程的设计变更和索赔工作,如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索赔所需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以便甲方尽快上报业主。

第八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协调、指挥及管理,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管理。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2、甲方试验室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乙方需在此过程中予以专人配合(并派专人做混凝土试件)。

3、甲方尽力帮助和提供施工环境,如有误工、窝工,甲方不承担任何误工、窝工费用。

4、负责将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提供到位。

5、甲方在施工中享有处罚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听指挥、没有完成甲方下达的计划任务、没有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违约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乙方必须服从、立即改正其不规范的行为,并接受甲方的处罚。

6、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

7、完成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的水源、电源。

8、委派管理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工程期间质量验收等事宜。

9、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10、如工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工期 顺延。

11、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

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其它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2、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具备至少 1--2 名有专业职称的技术人员,并纳入到项目部工程部管理,履行现场施工技术员职责,配合内业资料完成工作,负责施工期的质量和安全工作。

2、合理、有效的利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不得延误机械台班,否则甲方将视情况予以经济处罚。

3、乙方要严格履行双方共同确认的合同条款。严格按设计图纸、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组织施工生产。如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法律。执行甲方的工作时间、管理方式,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不按甲方指令进行施工,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进度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返工或验收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业主、监理对甲方作出的经济处罚和甲方因乙方的返工、验收不合格而多付出的款项)。需返工的,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返工,直到合格为止,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1%罚款。

8、对成品、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防护、防锈措施,保护、防护、防锈措施所使用的材料、人工、机械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9、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所有人员的身份证。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交乙方材料员的书面委托资料,所有材料的领用必须经此人签字甲方才给予办理。

10、乙方人员的食宿、交通由乙方自行负责。

11、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不得对以劳务方式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和分包,若私自进行转包和分包,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由此可能出现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对其施工的项目负有质量责任,在未通过竣工验收前,其维护、保养、维修以及缺陷处理均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甲方在乙方的质量缺陷保证金中扣除。

13、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工程施工计划送甲方。

14、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 路畅通,施工期间发生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即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15、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应即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16、如工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停建、缓建、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乙方负一切责

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

18、乙方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在隐蔽前

天通知甲方检查,甲方组织监理、建设、质检单位到场检查合格后,进行下一工序。

3、工程完工,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图纸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在双方商 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经检验合格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的违约金。

2、保证施工质量符合有关施工规范的要求,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按甲方 经济损失的

%赔偿并无偿返工。

3、如由于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同时向乙方索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清退时按乙方完成合格工程数量的

80

%清算支付,其余 20%甲方扣留作为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济赔

偿。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内江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甲方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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