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程建设监理协议书
工程建设监理协议书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监理协议书
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 投 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监理协议书
②本合同专用条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如造价变化,则相应增减监理费,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监理费实行收费费率一次性包干,服务期限到项目全部完成为止。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完成。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肆 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第二部分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2、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批复、概预算书、建设计划、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有关答疑、补充资料;
5、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方法;
6、依法成立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合同)和协议;
7、依法成立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或协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范围: 本工程总造价中包含的工作内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监理。
2、监理工作内容:
1)参与施工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协助业主与承包商办理开工的有关手续;
2)协助业主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
3)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4)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和安装活动,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
5)对施工设备、机具的进场报验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6)对于用于工程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控制,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和规格以及质量标准,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构件用于工程;
7)核验承包商所作的工程进度计划,签收检查承包商填报的旬、月、季等报表,随时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计划;
8)对于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理控制;
9)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的付款规定,以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数量的核定,审核付款凭证;
10)监督检查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
11)根据承包商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阶段工程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竣工预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最终验收;
12)督促检查承包商完成竣工图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业主归档;
13)协助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方协调统一的处理意见整改完成;
14)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对有关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提出监理控制要求。
15)工程竣工后,进入保修期阶段监理,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进行现场监理: 监理部遵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定期主动了解工程使用情况,组织安排责任单位进行回访。 2及时调查缺陷 ○
接到业主的通知后,监理部2天内及时组织承包商、设计单位调查缺陷情况和产生原因,必要时,建议业主邀请质监机构和具相应资质部门参加。 3分清缺陷责任 ○
对保修期内的投诉,监理部2天内组织承包商查明投诉原因,根据施工合同等确定质量缺陷责任的归属,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解决方案,督促尽快予以实施。 4限时整改监控 ○
如果施工合同中没有保修期质量缺陷的整改时限,一般约定为7天,复杂或工作量较大的不超过14天。 5确认缺陷修复质量 ○
对承包商(或另委托第三方)按保修合同规定进行的缺陷修复,其修复质量由本投标人机关监理部与业主(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参与)共同检查签认。
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
1、提供有关的施工图;
2、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或资料。
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1、施工蓝图;
2、地质勘察报告;
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提供材料等合同 ;
4、施工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和标函;
5、工程量计价清单;
6、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等。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 /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办公用房一间。其余驻地监理办 人员的办公和生活用房、监理用仪器及设备、交通工具、办公用具、通讯工具费用等,均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由监理人自理。
监理人未按要求备足必须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影响工程进展,业主有权购买任何按规定应由监理人自备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及其安装和服务,费用概由监理单位负担,并在中期支付中将此款扣除。
第三十一条监理费按监理范围内造价办理结算,服务期限到项目全部完成为止。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1)、监理酬金总价以监理范围内实际工程结算造价乘以中标费率。
2)、监理工作的额外工作时间、附加工作时间、夜班施工、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费及工期延误所增加的费用不再另计(在监理费报价中自行考虑)。
3)、付款方式:
(1)施工招投标完成后,计算本工程监理费:监理费=施工中标造价×监理中标费率。本工程监理费率按中标费率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决算监理费=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总价×监理中标费率。
(2)监理方进场后,按照以下方法支付监理费:在工程开工后工程量进度完成50%后,监理费按该工程在此期间支付的该工程进度款项×中标监理费率×0.8后支付,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监理人提交监理报告,等提交完成备案资料后一周内支付至监理费的80%,在工程竣工办理结算后,支付到监理费的95%。余款至保修(养活)期满退还(无息)。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 支付报酬。
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监理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委托人采用后,委托人将奖励监理人。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篇: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书
业主/招标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招标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监理范围:
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本合同附加协议条款;
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6、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及资历。
三、监理人向业主/招标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并委派为总监理工程师。
四、业主/招标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金,并委派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五、本合同监理酬金为(大写)万元。 监理酬金待工程完工后按实结算,工程检测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六、监理酬金分期支付:
1、监理合同签订10天内支付30%;
2、工程量完成至50%(或监理工期过半)时,再支付30%;
3、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再支付30%(余额待施工合同决算通过审计后再进行监理酬金合同结算及通过审计后支付)。
本合同自工程施工开始实施,至竣工接管加保修期止。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业主/招标人:(盖章)监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第三篇:工程安全监理协议书
工程项目名称:
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
为指导和督促本工程安全工作,提高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订立本安全监理协议书。
委托人的安全职责
一、 委托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
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 委托人不得对监理人员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
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三、 委托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监理人的安全职责
监理人行政负责人对本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人员须经安全监理业务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一、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监理人编制的项目监理规划应包含安全监理方案,并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应包含安全监理的个体措施。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1
2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3 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
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4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检
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5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
及应急抢险方案。
6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三、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 对施工单位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
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委托人;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 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
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5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四、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
1 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表式要求。
2 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
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3 监理人应增编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
工作做出评述,报委托人和安全监督部门。
4 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
安全监理月报。
5 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法律责任
1 委托人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
定限期改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监理人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
定限期改正,直至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第四篇: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
甲方:郴州正朋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投资兴建的“伴山缘”住宅小区项目,现委托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工作,合作如下:
1、乙方按要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证件一本,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件二本由甲方负责,以满足工程报建需要。
2、合同工期从年月日至年 月日,工程监理费暂定 贰万捌仟元整 元,(注项目总栋数共五栋)支付方法为:工程开工付元,主体完工付8000元、余款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乙方所收取监理费不含税)。
3、因工作需要必须由乙方公司提供一本总监理工程师证件备案。
4、工程若是延期,每延期一个月甲方对乙方给予相应补尝。
5、乙方要配合甲方按规定完善一切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工程建设期间若是出现质量和安全隐患的,监理工程师要及时指出来,按监理规范下达有关通知和文件,甲方要支持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
6、因该项目比较小、监理取费偏低而且是合作监理,现场监理人员由甲方配到位,在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时,甲方要处理好同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不得因此而处罚监理单位,否则甲方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确保工程监理工作顺利完成。
7、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覆行好监理职责,必须按规定到该项目工程现场巡视。
8、甲方有权调换现场监理人员,但要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9、涉及到监理建设行政规费的由甲方负责支付(凭缴费发票)。
10、此合同跟报建无关,实际付款以此为准。在执行过程中若是有不完善的地方,甲方双方要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妥的可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
11、乙方总监定期到现场巡视,遇检查验收必须到现场。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第五篇:韩城龙门公路隧道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协议书
建设单位:韩城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单位:西安华兴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及要求,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签订本协议。
工程概况:
一.概况:
1、工程名称:韩城龙门公路隧道工程
2、工程地址:韩城市龙门镇、桑树坪镇
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7个月,(2012年03月01日前,至2012年09月31日前)
4、 甲方委派 -----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乙方委派----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二、 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依据: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政府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的规范、标准、规程开展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今后若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应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 甲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的法律、法规、规定等。
2、监督、检查乙方在本项目安全生产机构的建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等情况。
4、检查乙方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5、支持、促进并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6、甲方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甲方向施工单位办理相关移交、交底工作时,应提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
7、甲方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9、审阅乙方报送的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和针对高危作业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在施工进行前将审阅意见反馈给乙方。
10、定期参加或主持由乙方召集的安全工作例会,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审核乙方上报的安全监理月报表。
11、在施工过程中,督促乙方按安全监理方案、实施细则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2 会同乙方审核施工单位的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 乙方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
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要求,明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的职责。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安全监理人员须经安全监理业务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乙方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安全生产监理岗位责任制度、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技术措 施审查备案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备案制度、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制度、工作会议制度、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月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等。
3、乙方编制监理大纲应当包含安全监理范围、目标等内容:监理资信文件中要提供安全监理业绩证明和安全监理能力情况等说明;在监理方案中应当包含安全监理部分,将安全监理工作纳入建设工程监理控制体系。
4、乙方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安全生产环境概述;(2)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及依据;(3)项目监理机构中安全监理人员配备计划及岗位职责;(4)安全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及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重点部位旁站监理等方案。
5、乙方应当对工程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 编制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要求,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技术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结合项目专业特点进行编制,且应当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当由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细则应当根据实际施工情况不断进行补充、修改、完善。补充、修改后的安全监理细则应当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6、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应当主要控制以下内容:(1)委托监理工程开工后安全施工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2)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其它安全生产条件;(3)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起重机械按拆工、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各方建设主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体系;(5)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得当,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其中,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度模板工程、30 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7、乙方应当重点对以下安全生产内容开展监理工作:(1)基础工程涉及地上障碍物、地下隐蔽物、相邻建筑物、场区的排水防洪的保护措施;开挖基坑边坡、四周的防护措施;暗挖工程、 爆破工程和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有专家论证意见的按 专家意见实施;(2)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技术措施;(3)施工用脚手架、模板工程设计方案(计算书) 、安全施工和拆 除方案;(4)高处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 施;(5)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登记备案、检测、按拆作业,以及安全使用的技术措施;(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用电设备的使用及漏电保护系统;(7)进场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8)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用具的检测、正确使用;(9)按有关规定对工程主体和装饰两部分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现场评价,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及使用;(10)其它需要重点监督内容。
8、乙方应当采区以下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1)对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等单位和相关人员资质、资格进行审查备案;(2)对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各种方式的巡视检查,及时制止 “三 违”现象;(3)对工程施工的危险环节和关键工序等进行旁站监理;(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其执行;
(5)对施工单位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检查整改结果,并签署复查意见;(6)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工程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甲方;(7)将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8)参加相关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召开监理会议并提出安全施工要求;(9)对工程项目做出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评估报告。
9、乙方应明确专人管理和归档安全监理资料,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要以监理日志等形式将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每日巡查情况做记录。 安全生产监理资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审查、检查、验收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及整改回复验收单;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回复、复查验收记录;对甲方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书面报告备份材料。
10、乙方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施工安全现场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11、乙方应当编制安全监理月报,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及时报建设单位。安全监理月报应真实反映工程安全现状和安全监理工作状况,做到数据准确、语言简练,并附有必要的图表和照片。
1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验收评估报告,报建设单位作为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参考文件。
13、 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出的工作指令造成第三方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本协议同项目委托监理合同同时生效、终止。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公章年月日..
乙方: 签字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