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市委市政府的报告

2022-09-08

很多人对于写报告感到头疼,不了解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该怎么写出格式正确、内容合理的报告呢?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给市委市政府的报告》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给市委市政府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班子述职报告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已连续三年在全省总结会上作典型发言,各项工作均走在全省后勤系统的前列。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局党委带领后勤团队创先争优,在连续四年荣获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的基础上,集体荣立三等功。

一、2013年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013年,我们自我加压,主动增加和调高“八大项”目标,采取“细化目标任务,量化考核方案,责任分解到人”的抓目标管理工作机制,把八大项目标任务分解成29个子项工作重点,强力推进,狠抓落实。 精细管理,以办公中心为依托的后勤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主要表现在:安全管理规范有序,综合服务卓有成效,财务管理高效快捷,公房管理提速增效,公车管理取得成效。

精细服务,“美丽蚌埠、魅力珠城”蚌埠接待品牌进一步彰显。从制度入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规范接待程序,优化管理流程,提升接待满意度和美誉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接待批次和经费同比降低20%和30%。

精品工程,后勤事业不断创新发展。牢固树立“创先争优,勇夺第一”的思想,让干部用工作“说话”,工作为干部“说话”。公务接待、安全管理、公房清理、公车治理、机关幼教、节能降耗、综合管理等工作得到创新发展。

二、2013年经验体会及问题思考

2013年局(办)之所以能取得几年来最好的成绩,主要是主动调高标杆,不断创新发展的结果。机关事务管理和政务接待,虽小事,但无小事,它需要和风细雨,真抓实干,更需要默默奉献,长年坚守。我们积极实施精细管理,激励创先争优,在全局(办)上下进一步营造“争先创优谋发展,真抓实干创佳绩”浓厚氛围。

一是“实施精细管理”是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灵魂。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勤于小事才能干成大事”。为此,我们从健全管理制度入手,精细管理、打造精品,使机关事务和接待工作“有法可依”,真正做到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让制度变成流程,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抓班子、带队伍、谋发展”。通过“抓学习制度落实,抓学习内容更新,抓学习方法创新,抓学习成果转化”的“四抓”方法,使党委班子成员学在前、用在前、干在前。连续三年获得市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单位及党委“好班子”称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让那些政治坚定、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人担当带头人,全局形成了“有红旗就扛、有第一就争、见先进就学”的创先争优新局面。 三是回馈服务干部职工。注重创造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积极推进行政办公中心美化、绿化、亮化和净化工程。目前,行政办公中心环境优美,楼寓清洁,装点整齐,整个院区安全有序,宜业、宜人,干部职工上班舒心,工作开心。始终注重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定期收集汇总大家意见,不断推进优质服务项目建设,使机关后勤品牌不断彰显,得到了市四大班子及机关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2013年机关后勤管理和政务接待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在机关现有的后勤服务项目、财政资金保障与市直机关干部日益增长服务需求的矛盾上,今后还要谋求更好的解决办法。二是面对新形势和任务,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特别是把省、市工作部署与机关后勤工作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还需周密的思考和全面的谋划。

三、2014年工作重点及推进措施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的关键之年,也是机关后勤各项工作充满希望、大有作为的一年。新年伊始,局党委研究确定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市行政办公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机关干部、职工创造更加舒适的工作环境。二是进一步创新接待工作流程,严格管理,节约接待成本,进一步提升蚌埠接待水平。三是加强房管物管工作,提高房管物管水平;拓宽经营渠道,努力增加经济效益。四是强力推进机关幼教事业发展,着力增强市直幼教集团品牌竞争力。五是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要全面超额完成2014年工作任务,重点采取以下三项工作措施:一是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做好行政办公中心环境管理、安全管理、公房管理、公车管理、机关幼教、节能管理、综合管理等工作。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做好行政办公中心会务服务、保健服务、政务接待服务、财务保障等服务工作。三是增强创新意识。实施创新驱动机关后勤发展举措,推进创新工作项目逐项落实,努力并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我们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凝心聚力、对标追赶、狠抓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追求卓越的工作态度,努力并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不断开创机关事务管理和接待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 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情况报告 县工商局

2017 年,县工商局承担质量强市战略和商事制度改革 2 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对这 2 项重点工作,我们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及时安排到相关股室,并将全年任务细化分解到每季度、每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一、质量强市工作 我局质量强市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年有效注册商标总量比2016 年增长 15%以上。截止 10 月 12日,全县商标申请总量 521件(已完成任务目标),商标注册量 229 件(完成任务目标的 99%),全县商标总量达到 1203 件,比 2016 年底增长 18.2%。

一是积极作为,推动县政府出台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商标工作情况,建言献策,推动县政府出台《惠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惠政发[2017]15号),并牵头成立了惠民县推进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实施品牌强县战略,加快推进全县品牌建设,形成了政府推动、工商牵头、部门联动的商标战略工作格局。

二是集中开展“商标助企大走访”活动。走访活动以实施商标培育、推进品牌创建、优化品牌运营、加强商标保护为重点,深入全县著名商标企业及部分重点培育目标企业,宣传商标战略

工作情况,了解企业商标品牌发展现状,指导企业加强商标注册、商标运用、商标保护和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共走访企业46 家,帮助解决问题 37 件,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商标商标、地理标志证明申报工作。立足农业大县实际,深入实施“商标兴农”工程,主动与淄角镇、姜楼镇、李庄镇等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指导其抢抓机遇,开展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报工作。2 月份,淄角镇政府的“淄角”商标成功注册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成为全市第一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目前,“联伍西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收到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申桥圆葱”、“申桥大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材料已上报国家局。

四是跟进服务,推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2017 年,我局继续推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尤其针对企业业务量大、产品市场占有率高、销售区域广的出口企业,引导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打造自有品牌。目前,山东金冠网具有限公司已收到日本送达的准予注册的通知书,已收到匈牙利、奥地利、英国、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美国、比荷卢、丹麦等 16 个国家的商标核准保护证明文件;山东自然风工贸有限公司和惠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已收到国家商标局下发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受理通知书。

二、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2017 年,我局以继续推进注册便利化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切实缩短企业开办时间,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办

事成本,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为促进创业创新、释放发展活力营造更优环境。

一是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9月1日,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实现了涉及 17 个部门的“三十一证合一”,企业创业成本大幅降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更加简单、便捷、高效。积极引导企业换发新营业执照,目前“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发率达到 99.6%。

二是大力实施“互联网+工商服务”。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开通涵盖所有业务、适用所有企业类型的网上登记系统,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各业务均可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走路,企业少跑腿”。

9 月 16日,正式发放全县第一张电子营业执照。自 11 月 1 日起,全面放开市县级企业名称库,简化名称审核流程,实现企业名称自主核准。

三是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3 月份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程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共有58 家企业实行了简易注销,企业注销登记更加便利,退出机制更加高效。

三、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根据全年目标任务和其他县区工作推进情况,我局在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差距。一是商标战略工作方面,由于对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企业对商标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没有

积极主动地去注册商标。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创建商标品牌,并指导出口企业开展国际商标注册。二是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在优化服务上还存在差距。现在主要是抓登记窗口的服务规范,而主动深入企业去调研,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还做得不够。需要建立健全联系企业的长效机制,全面了解我县企业发展现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紧盯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调度分析,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017 年 12 月 11 日

第三篇:给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提的建议

市委组织部:

接到《关于召开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通知》后,我们及时将通知精神进行了传达,并征求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去年以来,市委常委班子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转方式调结构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强化自主创新、项目建设、产业培植和企业扶持,实施了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保护中小企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四大行动”,有效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经济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各项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工作也得到加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了行政服务环境。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了“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向市民承诺、为市民办事、请市民监督”等活动,加强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牢固树立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始终将换届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牢记于心,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我们坚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一定能团结一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一定会蒸蒸日上,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

新威海的宏伟目标一定能早日实现。

威海市司法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各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的意见》(粤办发20126号)精神,力行市委、市政府“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的要求,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具体工作上,切实以转变文风会风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现就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精简文件

1.从严控制发文数量。以市委名义下发的文件每年原则上不超过18个,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每年原则上不超过50个;以市委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文件每年原则上不超过40个,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文件每年原则上不超过70个。各部门报送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

2.从严限制文件篇幅。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力求意尽文止。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每个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各区(新区)、各部门报送市委、市政府的请示、报告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督查专报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政务信息原则上不

超过1000字。

3.从严控制发文规格。由部门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同)转发或印发。能以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的,不以市委或市政府名义发文;能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的,不以市委或市委办公厅名义发文。能以会议纪要、批复、函件、信息、“白头件”等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印发。

4.从严限定发文范围。根据文件内容和需要确定发文范围,严格控制市委和市政府文件的加印、复印和翻印份数。已发出的市委、市政府文件不加印为会议材料。文件稿未充分讨论成熟,召开相应工作会议时会上不印发正式文件。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直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党委、政府及办公部门报文及转发其文件。

5.从严审核报文程序。提请以市委或市政府名义发文,须经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对发文内容、规格和篇幅认真审核后,按规定和程序办理。文件稿涉及人、财、物、项目和机构编制等问题的,须事先征得主管部门书面意见。经市委常委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的文件稿,由起草单位根据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并于一周内将修改稿连同修改情况的说明送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除市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单位名义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请示、报告和意见。领导同志办公室收到该类公文后,

一律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按程序办理。

不符合上述规定和不规范的公文,一律退回来文单位重报。

二、进一步精简会议

6.从严审核会议计划。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年初根据各部门提出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性会议的要求,拟出本全市性会议安排计划,报市主要领导审定后实施。未列入会议计划的,原则上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严格控制举行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庆典、仪式、论坛、剪彩、首发式以及各类检查、评比活动等。

7.从严控制会议规格。除部署全市性工作的会议外,其他全市性工作会议,一般只安排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位市主要领导讲话,除以套会形式召开的会议外,议程不超过5项。确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出席并讲话的,安排一位市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另一位市主要领导作主题讲话。部门承办的工作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

8.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全市性工作会议规模一般不超过200人,部门承办的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00人。原则上不要求各区(新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出席会议,确需同时出席的需报市主要领导同意。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 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以套会方式召开;运用电视短片、演示文稿等增强会议效

果,提高会议效率。

9.从严限定会议时间。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2小时以内,市主要领导的讲话原则上不超过40分钟,市分管领导讲话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部门发言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全市性工作会议大会发言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减少致辞等礼仪性讲话,并控制在10分钟以内。切实提高会议实效,决策性会议会前要充分沟通协调,会上以决策为主,不作过多讨论;传达上级精神原则上下发书面材料,重点强调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工作部署会要务实创新;加强会后督促检查,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10.从严控制会议经费。会议经费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列支。筹办会议力求节俭实用。按照实际需要制发会议证件、印发会议材料、布置会议现场等,杜绝铺张浪费。原则上不制作会议背景板。常规性工作会议,主席台、发言席和会场不摆放鲜花。举行颁奖、庆典、仪式时,不安排礼宾人员引领、戴花。各类会议一律不发放纪念品。市领导到基层调研,不事先进行“踩点”,不安排警车开道,基层单位不挂欢迎标语和横幅、不单独安排摄像照相,基层陪同人员不得超过3人。

严肃会纪会风,做好会议的报名、报到和请假审批工作,加大会纪会风监督力度,确保会议效果。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3月26日

第五篇:当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

意见

当发〔2008〕1号

中共当阳市委当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2008年1月11日)

发展优势板块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带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突破性发展林果、畜牧、蔬菜三大产业,有力推动了优势产业快速发展,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带动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新的支撑点。为了推动新一轮产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根据农业部等八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农发〔2006〕6号)、省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通知》(鄂政发〔200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基础,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关键,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为核心,以机制、体制和科技创新为支撑,重点发展优势主导产业,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开发精品名牌,大力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政府服务,逐步实现农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化、产加销经营一体化、加工制品优质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

二、目标任务

壮大一批优势产业,建设一批农产品基地,扶强一批龙头企业,争创一批农业品牌,经过5到10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加工转化率高、辐射带动力强的特色支柱产业集群。到2011年,实现下述目标:

——优势板块基地有大发展。建设和形成布局合理、专用、优质、稳定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着力打造百万亩优质林果板块基地、百万头生猪产业大市、百万亩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好40万亩优质水稻、35万亩优质“双低”油菜、25万亩优质蔬菜、10万亩优质水产板块基地。力争建成大型农业板块基地10个,“一村一品”占行政村总数的60%以上。

——农产品加工水平有大提高。逐步建立与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相适应的农产品加工体系,建成一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和示范基地。着力培育5亿元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50亿元农产品加工园区,打造百亿元农产品加工县市。力争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精深加工达到4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的产值之比超过1.6∶1。

——龙头企业发展有大跨越。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加快发展一批产业关联度高、技术装备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重点扶持粮食、油料、果品、肉类制品、乳制品、蔬菜、食用菌、棉麻等具备一定基础的产业率先突破,力争培育年销售额过亿元的龙头企业20家,过5亿元的龙头企业5家,创汇过千万美元的出口型龙头企业2家。争创宜昌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3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6家,在培育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上力争有所突破。

——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大突破。推动龙头企业开展产品及管理体系认证,积极支持龙头企业注册商标、开发“三品”,逐步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农产品品牌。争创绿色食品10个、湖北名牌农产品6个、湖北著名商标5个,在创建有机食品、中国名牌农产品、驰名商标中力争有所突破。

——产业化经营带动能力有大提升。扶持发展一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使更多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农户来自产业化经营的收入明显增加。全市着力培植龙头带动型、专业大户型、“支部+协会”型等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个、产销协会100个,培育农村经纪人5000人,网络农户8万户,85%以上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原则。突出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机制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提高效益为目标,努力适应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需求多样化、市场竞争国际化。

(二)突出特色原则。实行分类指导,明确发展重点,充分发挥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特色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布局。

(三)科技创新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力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和开发高新技术,提高企业自主科技创新能力。

(四)龙头带动原则。积极建设与龙头企业挂联的原料基地,引导加工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联结机制,以重点企业为龙头,带动整个产业链条的形成。

(五)规模经营原则。不断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促进农产品加工向园区集聚,积极扶持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六)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

四、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板块基地。按照“种植业建板块、畜牧业建小区、水产业建片带”的思路,在稳定发展粮油渔产业的基础上,突破性发展林果、畜牧、蔬菜产业,使之成为拉动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支柱。一是突出低丘岗地开发、低产林改造,巩固发展林果业。着力建设50万亩国外松、30万亩优质柑桔、20万亩速生杨产业基地。每年开发林果基地7万亩,其中柑桔3万亩以上。柑桔产业基地建设突出规模化开发、高标准建园,大力发展精品果园,重点发展宝塔岗、明月山、跑马岗、漳河边、黄林岗、庆丰岗等连片5000亩以上的板块基地。二是突出创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省畜牧产业大县”,加快发展畜牧业。示范建设“150”、“500”标准化养殖小区50个、“115”生态养殖小区50个5000户,发展万头猪场10个以上、千头猪场100个以上、百头猪场1000个以上,力争年生猪出栏达到100万头。三是突出标准化生产、设施化栽培,着力提升蔬菜业。建设10万亩大蒜、5万亩高效时令蔬菜和3万亩朝鲜蓟基地,推广设施栽培,提升规模

档次,努力开拓地产蔬菜外销市场。四是突出示范带动、实施整村推进,大力发展“一村一品”。选择10个特色明显、基础条件好、竞争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实施“一村一品”整村推进示范工程,力争建设柑桔专业村35个、蔬菜专业村20个、食用菌专业村10个、养猪专业村10个,走“一户带多户,多户带全村,一村带多村,多村成基地”的路子。

(二)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围绕粮油、畜禽、林果、棉纺、食品、饮料等优势产业,坚持引进与培育相结合,培植壮大一批规模大、档次高、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按照“扶大、扶强、扶优”的原则,重点培育产业关联度高、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领军型龙头企业,支持骨干企业进行基地建设、科研开发、生产加工、营销服务一体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围绕“四个五”的目标,开展“百龙带户”活动,即企业年销售收入过5000万元以上,辐射带动农户5000户,订单面积达5000亩,促使紧密联接的农户年增收500元,力争合同订单年增长50%。

(三)着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一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积极引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新工艺,按照“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二是按照“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抓紧制订推广实施柑桔、大蒜、水稻、油菜、朝鲜蓟、生猪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品牌产品的标准化建设,力争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3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三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推动龙头企业开展产品及管理体系认证,全面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标准化水平。鼓励和引导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ISO、HACCP等体系认证。

(四)积极开发精品名牌。一是帮助和指导龙头企业申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支持、帮助龙头企业注册商标,做好特色农产品的地理标志和原产地保护工作,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二是引导、支持农产品分级包装销售,推进后续加工,提升产品档次。重点是抓好柑桔产后商品化处理及贮藏,力争全市柑桔分级、打蜡、包装销售占总产的40%以上,优质果率提高到70%以上。三是加强品牌培育、认定、宣传、保护和推广工作,不断提高品牌的知名度,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重点培育和打造“仙草”大米、“春之源”食用油、“三峡人家”苕酥、“亚源”乳制品、“凤凰王”柑桔、“翔鹤”肉制品、“长坂坡”大蒜等自主品牌。引导中小企业向龙头企业靠拢,同类产品向名牌产品集中。

(五)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培植壮大市场主体,搞活农产品流通。积极引进、培育大型流通型龙头企业,在重要农产品主产地、集散地建设有规模、有影响的产地批发市场,在荆宜高速互通附近及城郊结合部建设2至3个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辐射全国的农产品物流中心。按照“民建、民营、民管”原则,积极发展农贸公司和购销联合体,培植各类农产品经销大户。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农产品基地与超市对接,鼓励企业出口创汇,不断拓展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市场空间。

(六)抓好产业组织创新。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产前、产中、产后有机结合的产业链条。鼓励加工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合同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五、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按照“三个高于”的要求,逐年增加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投入,在整合各级财政支农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00万元的扶

持资金,采取“整合资金、打捆使用,项目管理、扶优壮强,以奖代补、带动投入”的办法,对农业产业化板块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精品名牌、“一村一品”等进行重点扶持。

(二)实行重点扶持。

1、扶持板块基地。(1)对新开发柑桔基地的,参照《当阳市整合支农资金项目补助办法》实行“以奖代补”。新建柑桔基地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50元种苗费;新建连片5000亩以上核心示范园,支持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移栽3年以上大苗的每亩补贴100元;新建100亩以上精品果园,验收合格后每园补助20万元;(2)对新开发湿地松、速生杨基地,积极争取低产林改造、长江防护林等造林项目,市财政适当配套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林农提供种苗支持。(3)对新发展畜牧产业的,按照《当阳市创建“畜牧大县”实施方案》实行“以奖代补”。新建年出栏万头以上、5000头以上、3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分别一次性奖励40万元、20万元、10万元;新建万头标准化养殖小区,未享受国家政策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建存栏基础母猪300头以上的父母代种猪场,为标准化养殖场提供优质仔猪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兴办外三元生猪良种繁殖场,外血纯种能繁母猪达到50头以上的,每头奖励200元;对按规划建立、达到相关指标的生猪品种改良站,每年每头公猪补助1000元。对新建“500”、“150”标准化养猪栏圈,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整体规划、集中建设、联户50户以上的“115”生态养殖示范区,每户奖励1000元。(4)对提升蔬菜产业的,新建设施化栽培基地(反季节设施、节水灌溉设施)、标准化生产基地(统一品种、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档案记录、统一绿色食品品牌),验收合格后,每村补贴3—5万元。

2、扶持龙头企业。对宜昌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及市政府确定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在下列方面给予扶持。

(1)降低扶持门槛。享受当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具体标准为投资密度不低于50万元/亩、税收密度不低于1万元/亩。

(2)优先安排供地。农产品加工型、市场流通型龙头企业发展用地视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门按照鄂政发〔2006〕7号文件执行,纳入用地计划优先安排。龙头企业建设畜禽饲养场、水产养殖场等,凡不涉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用地未固化的,视同农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前提下,依法有偿流转土地承包使用权或以土地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3)给予税费优惠。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地客商在产地和产地市场收购农产品,按鄂发〔2003〕2号文件执行,免征一切税费。对龙头企业出口的农产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口退税率,并优先办理退税。

(4)扩大信贷支持。探索和完善政府与银行联手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合作模式,把农产品加工企业列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优先扶持对象。市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对基础条件好、发展后劲足、带动能力强的成长型龙头企业,有选择性地给予20%左右贷款贴息,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基地配套建设,解决农产品收购流动资金。积极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坚持“受益主体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投入原则,按照国家政策对龙头企业、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

(5)争取项目资金。积极为龙头企业争取科技开发、优势板块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基地建设、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质量标准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6)支持新上项目。对龙头企业新上投资过10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给予优惠政策。对各地围绕三大产业,新上产后商品化处理、农产品深加工、专业市场及贮藏保鲜库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新上柑桔打蜡厂、果蔬冷藏库、产地批发市场的,视其规模和带动力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年加工销售柑桔3万吨以上,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扶持专业合作社。对注册资金50万元、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网络农户500户以上,带动基地5000亩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次性奖励2万元。

4、扶持精品名牌。企业、有关单位创建农产品精品名牌,按照《当阳市争创精品名牌奖励办法》(当政发〔2005〕6号)予以奖励。(1)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湖北名牌农产品的,分别奖励50万元、5万元。(2)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北著名商标的,分别奖励50万元、5万元。(3)获得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或集体商标的,分别奖励5万元、6万元、2万元。

(4)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5)获得绿色产地认证的,每个奖励1万元;获得绿色食品产品认证的,每个奖励2万元;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奖励5万元。

5、扶持“一村一品”。对达到农业部“一村一品”建设要求,经省市验收为专业镇、专业村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生猪出栏达到10万头的镇(办事处)奖励3万元;生猪出栏达到2万头的村奖励1万元。以上奖励实行项目管理,重点用于专业镇、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实行考核与激励。

1、建立龙头企业考核制度。按照鄂政发〔2006〕7号等文件要求,对各级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就资金投向、规模效益、联结农户等情况进行考核。不能有效带动农民增收的企业,不享受优惠扶持政策。

2、建立农业产业化奖励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建立农业产业化服务制度。市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市以上龙头企业监测、考核和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国际会展、开展产品认证、申报龙头企业和有关项目,组织龙头企业与基地、银行、市场、科研单位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对接活动,为龙头企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对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和重点基地,实行一个产业,一个规划,一套班子,一套政策,一抓到底,确保抓出成效。调整、充实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建立农业产业化目标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工作情况、各产业发展情况组织考核检查。

(二)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信息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规范“订单农业”,提高合同履约率。保护优质农产品的商标和品牌。进一步疏通农产品“绿色通道”,严禁对农产品运销随意设卡。严禁在农产品市场流通中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和行业垄断,逐步形

成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及时总结宣传培育龙头、完善机制、发展中介、开拓市场等方面的典型经验,营造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协调服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定期研究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龙头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市政府确定重点支持的龙头企业,要跟踪监管、服务,督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制定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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