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程

2023-01-08

第一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程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担任。

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适后方可上岗。

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二、安全作业规程

1.电梯在作业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立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经济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可由电梯驾驶

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担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轿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厢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做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做检修运行。在轿顶做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做检修运行。

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①非保养人元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②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挡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③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9.紧急救助措施

①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②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③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a.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

b.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就出来。

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二篇: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 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2) 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 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2.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载货电梯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1.2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3.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 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 竣工验收报告;

E、 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 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 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 事故及故障记录;

I、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 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第三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基本要求20120330

湖南: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电梯作为公众设施,需要各方面共同参与、共同管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文件对此有很明确的要求。

一、使用单位职责

1、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电梯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委托有资质的维护保养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修保养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修保养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2、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并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规定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管理工作。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电梯使用,通知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报告当地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4、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修保养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并在其维护保养、维修、报修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5、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电梯技术档案。电梯技术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二、维保单位职责

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2、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设立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3、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4、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作业中应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5、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电梯技术档案。

三、质监部门依法定期或不定期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篇:沈阳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合同编号:

沈阳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 维保单位: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监制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含观光电梯)、载货电梯、病床电梯、

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

3、维保期限:维保期限内,许可证必须保证在有效期限内。

4、日常维护保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规定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以及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5、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6、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

7、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

沈阳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维保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以下简称《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收取约定费用。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规则》中要求的《曳引和强制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 《液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 《杂物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当至少每十五天对电梯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 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以及自行检查项目,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规则》、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等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为保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规范、完整、持续,根据《规则》的有关要求,本合同签订期限至少一年。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乙方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

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总计 元/年(人民币),大写: 。(详见附件1)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 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

(二)支付方式: □支票 □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或附件免费零件清单所列), 由乙方免费提供。但因非乙方疏忽、人为破坏或者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一切损失除外。(此条针对半包和大包合同)。 第八条 乙方24小时服务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 驻场:应甲方要求,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日常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3、为保持电梯正常运行,需要更换零件、部件或进行小型收费工程,乙方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双方根据维护保养方式商定。

4、甲方在乙方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尚未取得新许可证时,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若续签合同可不用再提供)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一个周期的检验报告; (13)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若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其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4)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4、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保人员实施救援,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排除。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监督并且配合乙方的维保工作,应当为乙方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落实。

9、负责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法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乙方需要另收费事项:甲方特殊要求、意外事件或根据国家法规、标准需进行的装饰、更换、更改、加装的工程。

(二)义务

1、乙方负责每十五天一次,派出保养人员对每台设备进行保养、检查、维护、 调整、加油、润滑, 使设备保持安全、正常状态。

2、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和有效期内的许可证。

3、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驻场到达时间 分钟内)。

4、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6、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

7、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8、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9、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10、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1、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2、每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规则》要求的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出现的一切损坏或意外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并且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即时终止本合约并保留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的权利。

(四)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因日常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

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因日常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 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若甲、乙任何一方无原因的终止本合同,即属违约,违约方须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三个月保养费的违约金给对方。若上述电梯因甲方需要拆除或停止使用,甲方需于电梯拆除或停止使用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自电梯拆除或停止使用之日起,所拆除或停用的电梯就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即告终止。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甲方保存二年,乙方保存四年)。

(三)甲、乙双方应按照《规则》的规定,不得随意删减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所要求的内容。

(四)维保基本要求,规定为“制造单位要求”的,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其他 没有明确的“要求”,应当为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制造单位等的要求。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 生效。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 梯号 自动扶梯、自提升 高度/角度 规格型号 电梯品牌 规格型号 电梯 层/站/门 运行地点 保养时间 保养金额 (元/年) 梯号 动人行道品牌运行地点 保养时间 保养金额 (元/年)

第五篇:电梯定期保养规程(模版)

电梯定期保养规程1.0目的

通过执行定期保养规程,保证电梯设备的正常、稳定、可靠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管辖的电梯定期保养工作。

3.0职责

3.1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负责参考本规程具体执行电梯定期保养工作,并填写《电梯定期保养记录》,交设备部保管。

3.2管理处之机电主管和电

梯工负责跟踪检查,并填写《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保养验证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过程记录表》。4.0保养规程

4.1机房

4.1.1先关闭电源:控制柜扫尘、各接电点清洁、主要接触器、电阻、电抗器等的清洁及引线螺丝收紧。

4.1.2电动机、测速发电机、卷扬机、曵引轮的检查及油质油量的检查。

4.1.3卷扬机牙箱、油量、油质的检查。

4.1.4限速器及限速器的开关的检查、清扫,活动部注油。

4.1.5制动器的行程、动作、灵活性,制动瓦磨耗的检查及活动部位注油。

4.1.6选层器详细检查及清扫注油。

4.1.7电动机冷却风扇注油。

4.1.8各回路绝缘电阻测量(半年一次)。

4.2机身及井道:

4.2.1保养时从最高层向下保养(用检修速度)。

4.2.2轿顶清扫及轿顶各操作开关有效确认。(安全窗开关、急停开关、安全钳开关、检修开关、钢带防断开关等)。

4.2.3内外门开闭动作及门脚胶检查。

4.2.4内外门藕合检查,清扫注油;开关门轮、传动装置、吊门轮、限位轮、门联锁、门头链条、路轨检查清扫。

4.2.5内外门闸销及厅轿门联锁开关内部检查及接点清洁,厅轿门联锁开关接线检查。

4.2.6接合开关装置、快慢门的各活动部位清扫、注油。

4.2.7各种撞动开关、刀、接点检查。

4.2.8钢带清扫、抹油,钢带开关检查。

4.2.9超重开关清扫、注油。

4.2.10行车情况检查。(起动、行车、加减速及停车之平稳性、振动、噪音程度、平层差等)

4.2.11各讯号灯检查及灯泡更换。

4.2.12各油腔油量检查补充,张紧轮加油。

4.2.13井底各设备检查、清扫、抹油,各种安全开关、急停开关、地坑照明等开关的有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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