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消防系统

2022-08-17

第一篇:住宅小区消防系统

浅析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

摘要: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分析了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现状及形成问题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对策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的日益稀缺,住宅逐渐向高层发展,大型的高层住宅小区也越来越多。高层住宅一般高达几十米,甚至上百米,发生火灾时从室外扑救相当困难,主要依靠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进行自救,因此,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管理以及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至关重要。但是,近期笔者所在单位组织开展了以高层建筑为主要内容之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现状不容乐观。下面,笔者就结合工作实际对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现状、问题成因及对策进行简要分析和探讨。

一、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现状

1、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根据现行的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高层住宅一般应设置室内火栓、火灾自动报警、防烟排烟、消防水泵、消防电源等现代化的消防设施设备,但有些修建于1998年之前甚至年代更为久远的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往往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有的甚至形成了较为严重的火灾隐患。而增设消防水泵、消防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梯等消防设施所需经费数额较大,这样的老建筑维修基金很少,火灾隐患整改经费难以落实。

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善,未保持完好有效。从对高层住宅小区的实际检查情况看,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管理状况令人担忧,有的消防器材缺失,如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配备不齐全、室内消火栓无接口等;有的消防设施存在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有的投入使用时间较长的自动消防设施,年久失修,已经瘫痪,形同摆设,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设施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后果不堪设想。

3、消防车通道、消防车扑救面被占用。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拥有量越来越多,但由于车位设计不足,停车日益困难,很多业主直接将汽车停在小区空地上,占用了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扑救面,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不能快速及时地到达火场展开扑救工作,极易造成火灾的蔓延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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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安全管理不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较弱。有的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存在脱岗的现象,有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未经过消防培训违规上岗,导致技术水平较差,不熟悉消防设施的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

5、居民消防知识缺乏,致灾因素较多。一是在燃气使用方面:有的居民缺乏使用天然气的常识,私自拆装、移动燃气管道、灶具,有的烹饪、蒸煮食物时离开厨房或忘记关火,有的家庭燃气管道或燃气灶具漏气,处置不当引发火灾;二是在电器使用方面:随着家用电器的大量使用,导致家庭的用电量大幅度增加,电气线路更加复杂,尤其是空调、电热水器、电炒锅、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很可能超过原设计的负荷值,造成短路,引发火灾,有的居民冬季使用电热毯、电暖器等电热器具取暖,通电时间过长或无人监管,也易引发火灾事故。三是在住宅疏散方面:有的居民在走道、楼梯间堆放大量可燃、易燃的杂物;而居住顶楼的居民往往把屋面疏散平台作为私家花园占有,在屋面上栽花种草,甚至私自搭建违规用房,通往屋面的通道也被违规锁闭,其他居民无法进入。

二、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问题成因分析:

1、立法不完善,导致消防设施维修资金不能落实。笔者在对一高层住宅小区进行监督检查时遇到一个执法难题,具体案情如下:该住宅小区是一个已投入使用近8年的高层住宅小区,在检查时发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经瘫痪,监督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向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填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并进行调查取证,拟对物业服务企业立案查处。但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发现,该物业服务企业并非不作为,早在一年前,物业服务企业就已经发现该小区自动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应进行大修,该物业服务企业已经联系维护保养单位进行修复,但预算后因实施修复费用较高,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的相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基金应当经专有面积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该物业管理公司已积极向小区业主征求意见,但同意使用专项维修基金修复自动消防设施的业主达不到总业主的三分之二,导致维修经费无法落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一年来一直处于瘫痪状态,形同摆设。

2、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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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服务。但是,有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制意识淡薄,消防知识缺乏,未明确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未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防火检查,未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未及时组织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培训,对小区居民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未严格进行管理。

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的维护、检查流于形式。有些维护保养单位签订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后,未严格履行维护保养职责,未认真对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未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设施存在的故障和问题,往往在消防部门检查测试后存在的问题才得以暴露。

4、消防机构警力不足,消防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由于警力不足,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重点一般都放在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较大的企业、事业单位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对数量众多的住宅小区包括高层住宅小区往往无暇顾及,一般都由辖区派出所监督管理。而由于基层派出所民警对消防技术规范不熟悉,一般只能开展较为粗浅的消防执法活动,比如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水枪水带是否缺失、灭火器是否失效等,对高层住宅自动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很难发现。

三、对策及建议:

1、完善立法,建立消防设施维修基金使用的“绿色通道”。《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为了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基金应当经专有面积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立法本意是保护公民的私权。但是,高层住宅消防设施的维修关系到住宅小区的公共安全,事关重大,而高层住宅小区住户众多,他们的文化程度、经济条件、个人素质差异较大,有些业主还存在房屋空置、房屋出租等现象,因此,现实情况是:“动用专项维修基金对消防设施维修”这个事项获得《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几乎不可能。因此,建议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增设一些特殊条款,当住宅小区的共用消防设施损坏需要使用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时,能够确保维修费用及时支取到位,该项经费的使用不以获得规定比例的业主同意为前提条件。当然,为保护住宅小区业主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该项费用的支取和使用应设置严格的审批和监督程序,在职能部门和业主的共同监督下合理、合法地使用。

2、强化对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培训。将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需要接受专业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纳入消防职业培训计划,统筹安排,集中培训,使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消防法制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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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监管措施,将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测落到实处。一是强化对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完好,运行正常,避免丢失、损坏、挪用、停用等情况发生;二是严格落实自动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测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性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对此,新修订的《四川省消防条例》也作了明确规定。高层住宅小区一般都设置有自动消防设施,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检测单位签订维护、检测合同,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三是强化对自动消防设施维护、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执法监督。针对一些自动消防设施维护、检测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敷衍了事的情况,消防执法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报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手段规范消防设施维护、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行为。

4、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对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是公安派出所的重要职责之一。城区公安派出所对辖区的管理实行的是责任区民警分片管理,一个责任区民警一般负责一到两个社区,他们对辖区内高层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也比较了解,因此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责任区民警的消防培训和指导,通过培训使其熟悉必要的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掌握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方法,消防部门也可以通过与派出所民警联合执法的方式,深入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进行现场教学与指导,提高其消防监督执法水平。

5、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高层住宅发生火灾后,从室外扑救相当困难,主要依靠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进行自救,因此对高层住宅小区的居民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使其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相关的消防知识,并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非常必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逐级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等媒介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印制以正确用火、用电、用气及初期火灾扑救、高层住宅火灾逃生自救、消火栓、灭火器使用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居民防火手册》,通过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居民发放。三是在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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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会、高层住宅小区橱窗或醒目位置张贴图文并茂的消防宣传画,用直观的图像和简明的语言对居民开展消防宣传,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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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调查分析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高层住宅小区在我国的城市化的过程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包括高层住宅在内的高层建筑火灾也屡屡发生,高楼火灾危害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和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必须尽快解决的严重问题。

一、高层住宅小区是防火救灾逃生方面的难中之难

高层建筑防火救灾逃生是个世界性难题,高层住宅小区则是此难中之难。其难点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

1. 高层住宅小区具有高层建筑防火救灾逃生的所有突出难点

高层建筑防火救灾逃生主要有以下突出难点:失火时往往出现“烟囱效应”,而且建筑物越高“烟囱效应”越明显,甚至形成“立体火场”;楼层越高风速越大,风助火势迅速扩大灾情范围及破坏力;消防登高云梯车举高有限,且其举高提升速度赶不上高楼长高速度,极大限制了从外部扑救的时效性,而救灾中时间和速度就是生命;高层建筑火灾很难靠外部力量进行扑救,必须立足于“自防自救”,而这仍是薄弱环节。因此,面对这种高层建筑火灾对生命、财产和社会、人文、生态环境的危害,政府主管部门在长期认真抓管这一问题的基础上,又突出科技原始创新的重要作用,而将“城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防控关键问题研究”列入了已于2012年3月正式启动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即“973计划”重大项目,并组织官方和民间的科技与管理精英参与集体攻关。

2. 人口高度密集且是老小弱势人群常住之处

高层住宅小区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主要用于居住的高层建筑(即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或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及超高层建筑(即高100米及以上的建筑)群,或者住户达到数百户以上的独幢高层或超高层建筑,其设有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治安管理上具有相对封闭性。因此,高层住宅小区不仅是人口高度密集之地,更是老人与孩童这种防火自救弱势人群常住之处,其数量比例还相当大。在一个住户为1000户左右的高层住宅小区,老人与孩童总数一般可达1000人左右。人口高度密集且是大量老少弱势人群常住之处是高层住宅或高层住宅小区发生火灾时往往出现群死群伤及重大财产损失的主因之一。如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一幢28层住500户居民的教师公寓楼发生大火,就出现了58人遇难,70多人受伤,“立体火场”造成房产损失近5亿人民币的震惊国内外的惨状。

3. 高层住宅起火原因更为复杂

高层住宅引燃火灾的原因除了一般火灾事故涉及到的地震、雷击、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其它不可知因素外,更多地则是电器老化或损坏事故、厨房用火不慎、吸烟引起床被窗帘等易燃物火苗蔓烧、家用电器或设备操作不当、儿童玩火等。引燃高层住宅或小区火灾的这两大类因素,均伴随着我国进入经济持续上升期以及全球进入地震活跃期而频繁作用。例如:在节假日或大型社团活动仪式等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有的则引发了高楼外墙大面积起火或过火;在包括高层住宅在内的高楼内聚餐、吸烟、饮酒、烧烤等引燃大火或过火;星罗棋布在各高层住宅间的高楼或非高楼餐饮业、娱乐业、住宿业单位因各种常见的或不常见的原因造成失火并且延烧至邻近的高层住宅;地震多发造成的高楼火灾频发等等。

二、高层住宅既是消防管理重点也是防火自救培训难点

1. 高层住宅成为消防管理重点的主要原因。第一,高层住宅或小区是防火救灾逃生方面难题中的难题,其火灾一旦发生若不能立即扑灭会迅速形成“立体燃烧”,这时从外部进行扑救则难度很大,从而导致所谓的“恶性火灾事故”结局。因此,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和“因时立政”古训,在“防火”与“救灾”都重要也都是难点但“救灾”难度系数更大的情况下,尽量避免或杜绝火情发生亦即以“防火”为前提就是最好最明智的选择,而以“防火”为前提的政府管理部门必然会将高层住宅或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作为自已工作的重点。第二,高层住宅或小区比一般高层建筑的起火原因更加复杂多样、火情更容易发生。“治已病不如治未病”,因此,立足于“防火胜于救火”思路的政府管理部门也必然会将高层住宅或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第三,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在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总数中,高层住宅火灾约占四成,死亡人数却高达70?,此与高层住宅或小区内人口高度密集且为大量老人与孩童这类防火自救弱势人群常住之处有直接关系,故而高层住宅或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必然会成为以“救人为第一”目标的我国政府消防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2. 高层住宅成为防火自救培训难点及情况说明。第一,高层住宅不仅是人口高度密集之地,而且常住小区的老人和孩童这二类防火自救弱势群体数量相当大,一般占到小区总人口的1/4左右,而这类人群显然不适合参加几十层高楼的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演练。第二,高层建筑消防演练中常常出现“安全通道”即人群疏散时可步行上下的楼梯拥堵和演习时间长的现象。有资料显示:以铁的纪律闻名于世的联邦德国在50层的建筑内进行疏散演习,通过安全楼梯将人员疏散完毕耗时2小时11分。若将此演习移至高层住宅进行,则别说火灾蔓延速度大大快于人类双脚垂直下楼梯的速度,健康老人和孩童显然也无法坚持参加完全程演习,何况其中还有诸多体弱、多病者。第三,高层住宅或小区居民除老人和孩童以外,绝大多数人都分散在各行各业中工作,其中许多人晚上下班回家后要忙着处理各种家务,然后要休息以缓解一天的疲累,且许多人上下班时间甚至休息日也不固定,故而很难找一个统一时间将大多数人集中起来培训。正因为以高层住宅为突出代表的各类高层建筑防火逃生存在种种难题,以及对上述种种民情民生的考虑与关切等,“人群疏散与火灾安全”成为了政府“973计划”之重大项目“城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防控关键问题研究”的次生重点研究对象或分支研究项目之一。

三、应对高层住宅或小区消防管理和培训难点的对策建议

为助力破解难题,下面针对高层住宅或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及防火自救培训难点提出切合我国国情和民情而且具有可行性和一定实效性的对策建议:

1. 一个培训方式上的对策建议――实施高度“人性化”的“散兵游勇式”培训方式。

结合每户内部建筑构造、装饰布置、人口年龄结构等特点,将整个小区消防安全培训,从过去以宣传教育和外部巡视为主的方式转化到“化整为零”、“因户制宜”、“因人施教”的针对性很强且突显高度“人性化”的“散兵游勇式”培训方式上来。具体而言,即消防部门与社区职业消防小组一起,每年平均1―2次进入到每户人家家中,有针对性地对每位成年人讲解自家消防安全知识,强调火灾的危害及防火的重要性,再借助携带去的、安全度较高的灭火及逃生器材,手把手地教灭火、避火及逃生技能。按此方式培训,既可实实在在地强化高楼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自救乃至救人的能力,还可持续调动广大住户参与培训的积极性。甚至可激发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建造高层住宅室内附属消防设施以供各种逃生器具储存和使用的兴趣。“住户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开发商投资消防设施的积极性”,会促成各类已有的或新发明的自救逃生器具扩大销售面,从而降低高层住宅或小区消防管理难度,也会因许多人熟练掌握自救或救人方法且有现成的逃生器具可用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 一个消防安全管理上的对策建议――即实施配套管理模式,包括“点面配套管理”和“信息配套管理”。

“点面配套管理”是指政府消防工作中对高层住宅小区这个“面”与高楼单元住户或用户这个“点”的配套管理,并将管理重心落到“点”上,因为单元住户是整个社区或社会消防事业的细胞,其重要性如同“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如果社会经济发展不落实到一个个企业,则不能形成实体经济;如果社会消防工作不落实人口高度密集的高层住宅小区每一户人家,则消防安全保险度不能提高。

“信息配套管理”是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多层级的火警信息沟通与通讯工具配套管理。这除了消防部门内部各层级人员之间的信息及沟通的配套管理外,这里还建议有关部门启用下述高层住宅小区住户“防火逃生专用对讲机”号码信息及使用配套管理。其具体内容是:将防火逃生专用的、按规律编制通讯号码的专用对讲机有偿配置到户。每户对讲机号码不同,除了各户自家成年人知道外,只有消防中队或支队及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小组几个人知道。单元住户或租户更换时,新业主或新租户需携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证件及资料到消防大队或中队专设部门进行保密性更换。每户对讲机可直接连通两极:一极连通消防部门“一体化”公众服务平台系统的火警服务专机;一极连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专职性兼准公益性的消防小组成员对讲机。这样进行信息沟通与管理配套的好处是:

一是消防部门可在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接到报警电话,从而迅速出动警力赶往火灾现场扑救,避免高层住宅火灾上升到恶性等级。如上海胶州路公寓大楼恶性火灾就与消防中心接到火警电话迟了约21分钟有相当大的关系(据楚天消防网报导:这场火警报警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13:53分左右,而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接警时间为当天的14:15左右)。

二是消防部门在2―3分钟的极短时间内同时接到同一小区、同一高楼的数个对讲机报警,可大大提高其对警讯真实性的判断力,从而提高出警速度和效率,降低该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难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是住宅小区消防管理人员接到电话,可与其他管理人员、安保人员等一起立即赶往出事楼房,用自己十分熟悉的楼内公共消防设施和掌握的灭火方法,将火灾熄灭在初起阶段从而避免后续损失。

四是消防部门和小区消防管理小组还可通过对讲机安抚、稳定处在起火高楼中住户的情绪,并用一个个简单指令引导已被火灾危及安全者避火或按平时培训的方式乘上救生器具逃生,从而避免群死群伤现象的发生。

五是在适当时机消防部门还可通过对讲机,对众多高楼住户教授防火自救知识,打好防火救灾及逃生的“全民总动员”乃至“全民皆兵”之战。

上述应对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及培训难点的“点面配套管理”与“信息配套管理”不仅强调“以人为本”的实效管理,而且均突出强调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细节上。总之,建立并完善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及培训方式上的“细节管理”、“配套管理”以及“化整为零”、“因户制宜”、“因人施教”等针对性很强且突显“人性化”的“散兵游勇式”管理培训机制,是一条符合事业发展共同管理模式与规则的,能助推我国消防事业不断顺利发展,并降低高层住宅或小区防火救灾及逃生难度的可行之路、有效之路。也是符合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中统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求之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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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赵泽明.世界各国的火灾成本统计――来自世界火灾统计中心的调查报告[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5,(5).

[3] 吴启鸿.火灾形势的严峻性与学科建设的迫切性[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5,(2).

[4] 罗晓明.如何加强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J].科技风,2009,(10).

责任编辑:陈诚

第三篇:浅谈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

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私家车的数量与日俱增,由车位紧缺而引发的矛盾也成为诸多住宅小区的“通病”,如乱停放破坏绿化带、占据消防通道等造成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小区通行和消防安全,导致小区业主间及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重重。本文分析了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并从多角度对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提出对策。

关键词:住宅小区 消防安全 现状 对策

当前,我国住宅小区消防工作尚未形成一套综合有效的管理体系,大多数小区没有形成良性的消防工作运动机制,虽然大都建立了防火组织,建立了制度,但多数小区存在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流于形式,物业消防管理不到位,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诸多隐患,造成小区潜在火灾危险巨大。

一、消防安全隐患的四种主要表现形式

(一)大量私家车占据消防通道妨碍消防救援

私家车的剧增不仅给小区停车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更是给小区消防救援带来严重威胁,大量私家车停满小区主干道的两侧、消防通道,并占据了小区人行道和绿化带。原本并不宽敞的小区空间更 1

显拥挤不堪,小区道路仅仅只能供小型车辆通行,消防通道被堵塞,成为消防救援的首要障碍。

(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效力有待加强

长期以来,一些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都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对企事业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单位、重要部位上,忽视了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普遍认为小区火灾面小、点小,容易扑救,不会造成大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政治影响,从而使小区消防工作成了盲点。

(三)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

根据公安部120号令规定:住宅小区的消防事务与管理均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并应在管理范围内履行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等职责。但在实际执行中,这些职责远未落实,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职责不明。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安部120号令规定小区的物业公司的消防管理责任不甚明了,对自己应承担的消防责任知之甚少,对小区配臵的消防设施不管不问,对应尽的消防义务一问三不知。二是制度不全。一些物业公司没有制定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培训演练制度等。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存在建与用、建与管脱节的现象,物业公 2

司对小区内消防设施不清楚、不会用、不管理现象较为普遍。三是管理不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消防设施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高层建筑小区无消防登高面或消防登高面不符合消防登高车作业要求;部分小区消防设施不完善,消火栓老化、锈蚀、配件偷盗、被撞未修复、无水无压、被埋等;有的小区缺少必要的消防安全通道标识和指示标志,物业管理部门随意在出入口处添加、设臵铁门或栏杆,消防车道设臵水泥墩等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延误救援时机。

(四)消防宣传缺失影响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

近年来,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社会新闻媒体在消防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所增强,但由于受财力、物力、人力以及群众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制约,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还远远不够,居民缺乏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如乱扔烟头、乱拉乱接电线、生活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随意放臵可燃物品、在疏散走道上堆放杂物等现象还时有发生,人为造成了许多不安全因素。

二、解决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的几点对策

(一)明确责任,抓好消防安全软件建设。

在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政府职能部门应当起领导或主导作用,并要负责规范各小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消防安全环境优 3

化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负责消防监督住宅小区消防建设具体指导工作以及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消防制度和安全措施并执行;民政等部门也要各负其职,负责对小区各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物业管理公司是受业主委员会委托的小区管理公司,应把与小区相配套的消防设施纳入到目标管理内容中,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真正做到“隐患自查、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小区的消防安全由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纠正物业管理公司职责不明,分工不清的错误,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自我管理、职能部门监督和指导、居民参与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二)严格审批,抓好新建小区车库规划硬件建设。 针对新建住宅小区停车配套标准低的问题,设计单位进行小区规划时,要从整体上对小区进行合理消防规划设计,严格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进行消防设计,并报送规划、消防等部门进行审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密切配合,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把小区消防规划真正落到实处,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要求配臵车库(位),同时引导建设单位用超前眼光合理配臵更多的停车库(位)。

(三)强化治理,抓好物业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逐级防火岗位责任制,上至领导,下至员工,都对消防安全负有相应岗位责任,层层明确责任,建立全方位 4

的监督体系,从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住户在装修过程中是否擅自更换防火门、存在堵塞消防通道、在楼梯间及走道堆放杂物等现象,检查小区在道路、绿化改造过程中有没有影响消防车道,居民停放车辆时是否占用消防车道等问题;要加强对居民小区消防重点部位、重点消防设施日常巡查,禁止擅自挪用、损毁消防设施的行为,做到发现隐患立即消除。要每天定时巡视小区的每个角落,特别是加强对小区住宅楼梯、通道的消防巡查,确保公共通道畅通,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消除。

(四)广泛宣传,抓好居民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要注重加强消防法制宣传教育和消防逃生自救教育,使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小区活动室以及小区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宣传阵地,大力开展小区消防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着重对小区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以此带动家庭和整个社会。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适时宣传推广小区消防工作的新经验、新事物,让群众耳濡目染,警钟长鸣,此外,公安消防机构应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各类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六熟悉”和灭火演练等活动,在 5

小区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三、小结

住宅小区的防火,不仅关系到小区管理问题,而且也关系到城市的规划和建设问题,本文只是简要概括地介绍了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现状与防火对策,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老居住小区将不断减少,而新建的居住小区必然在小区居民防灾、救灾的意识,防灾宣传教育,灾害互助体制,救灾器材的配备和设臵,救灾训练和演练等方面必将形成完整的体制和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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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成立.论物业公司在居民小区消防安全中的作用[J].考试周刊,2011,(16)

6、易云贤.浅谈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中的消防安全[J].安全, 6

2007,28(11)

第四篇: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ft>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P>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五篇:物业小区 消防应急预案

消防应急预案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个员工都必须立即向监控室报警(注意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止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目击报警

1.1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采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再报警。

1.3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室报警。

1.4关闭火情现场附近的门窗以防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在扑救人员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以前,

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报警要求

2.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报警人姓名; F、报警人电话;

2.2向“119” 报警应讲清: A、小区名称; B、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火灾发生部位; D、燃烧物品; E、火势情况; F、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报警人姓名; H、报警人电话;

3.成立临时指挥部

3.1物业服务中心客服主管及秩序主管接到火警警报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3.2临时指挥部由综合管理中心、客服部、工程部、秩序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3.3.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3.3.2根据火势情况及时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3.3.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3.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3.3.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3.3.6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转供灭火工作之

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他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3.3.7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3.3.8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3.3.9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进行善后工作。

4. 人员的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灭火、疏散人员、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4.1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指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迅速离开。

4.2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以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4.3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4.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4.5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经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在火场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5.警戒

5.1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秩序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几外围警戒。

5.2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5.3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重要物质。

5.4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人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5.5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

5.6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6.善后工作

6.1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测后,工程部应迅速将小区的

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6.2秩序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6.3秩序及工程及客服部统计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公司。

6.4综合管理中心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切实帮助。

6.5环境组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6.6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6.7客服中心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6.8如果小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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