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侠文化之“为父报仇”看儒家孝道思想

2022-11-19

1 武侠文化之“为父报仇”

“中国的武侠活跃于闾巷之间, 藏身于草野之中, 是一种纯粹的下层社会的大众文化的产物。” (1) 武侠文化在春秋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汉代司马迁在《史记》的《游侠列传》中对其概括:“今游侠, 其行虽不轨于正义, 然其言必信, 其行必果, 已诺必诚, 不爱其躯, 赴士之阸困。既已存亡死生矣, 而不矜其能, 羞伐其德, 盖亦有足多者焉。” (2) 行侠仗义、锄强扶弱、重义守信、忠贞爱国, 成为千古侠士为人处世的原则和核心理念。众多武侠故事中, 也不乏对孝道的表达, 其中最能突出侠客们的孝义风范的典型事件便是“为父 (母) 报仇”。

《论语·宪问》载:孔子主张“以直报怨”;儒家经典《春秋公羊传·隐公十年》曰:“君弑, 臣不讨贼, 非臣也;子不复仇, 非子也。”在儒家看来, 为亲复仇是对父母真正的尊敬, 是履行最好的孝道。虽复仇这一行为本身存在着“礼与法的冲突”, 但作为以伦理本位的宗法制国家, “孝为仁义之手, 百行之先”, 若不为被人杀害的父母复仇申冤, 则于情于理不容, 被世人谴责和不齿。因此, 如何在复仇的孝道伦理下, 协调亲情与法律的关系、协调孝道与国法的对立, 是中国古代历代统治者想要圆满解决的棘手问题。自汉武帝“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以来, 董仲舒对“孝”的观念加以改造, 并以一部《孝经》治天下, 复仇成为两汉极为盛行的社会风气, 凡属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师友五轮所及, 均在复仇范围之内。甚至, 为了合乎礼见乎礼, 复仇的方式和程度应视为之复仇的对象不同而遵循差等的原则。

2 儒家孝道文化的探析

儒家孝道文化及其特点:

“夫孝, 天之经也, 地之义也, 民之行也” (《孝经》) 。孝作为儒家伦理观念的重要范畴, 与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维护宗法关系紧密相连。

(1) 孝之家法族规:自然经济与法制渊源。在小农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国家, 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结构占主导地位, “男耕女织”正是这种经济结构的典型写照。由宗法制度所保障的封建家长制家庭正是适应这种经济结构而产生的。家长拥有监督生产、分配家庭财产的权利, 以更有效地适应封建小生产经济的存在与发展。

而家法族规则是以法律的形式来确认宗族内部的尊卑伦常秩序, 树立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 调整族内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规定了家长对子女婚姻的决定权、家长对家族财产的支配权, 以及确认侵犯亲权加重的处刑原则、为孝屈法为亲屈法等原则。这些法律的实施使亲属关系逐渐演化为宗族中的一种主要社会关系, 亲情义务也逐渐演化为法律义务, 这不仅有助于以孝为基础的家族宗法伦理的维系与构建, 还有助于“亲亲尊尊”相结合、家国相结合、政权神权族权夫权相结合的封建统治。

(2) “孝为仁之本”:孔孟之孝。面对西周礼乐文化的崩溃, 孔子认为这是人丧失道德理性、违背道德规范的结果。只有实现现实中的人向道德理性的回归、由仁复礼, 建立新的道德体系才能改变这一社会面貌。孔子在继承周礼传统的基础上, 创建了以“仁”为核心、仁礼相结合的伦理体系, 将“孝悌”作为“仁”的前提和基础。

《礼记》中“仁者, 人也, 亲亲为大”, 而亲亲之爱的伦理便是“孝”, 故儒家所提倡的仁之爱的内核, 实际上是人类的孝之情。仁由孝父母之子女之间的“亲亲之情”推及到人与人之间普遍的“亲亲之情”, 便是仁爱。爱人之仁以孝悌为本, 孝是践行仁德的根本途径。继孔子之后, 孟子丰富和发展了儒家孝道。在结合孔子“孝悌为仁之本”的基础上, 他提出, “仁也者, 人也。亲亲, 仁也。仁之实, 事亲是也”。孟子以“推己及人”为原则, 将“亲亲”推及“仁民”、推及“爱物”。亲亲、仁民、爱物, 是一个由亲及疏、由近及远的过程, 三者相通的基础是人类的仁爱之心。

(3) 孝的内涵及其特征。中国传统孝道是传统文化中最富有特色的内容, 除了上述孔孟之孝, 孝在古代中国不同的时期都有着自己的发展与特色, 孝观念的内涵十分丰富, 但从行孝对象与行孝内容来说, 孝主要有以下四层内涵:

一是最基本层面的孝是对在世或已故父母的孝敬。孝的基本含义是“善事父母”, 即子女对父母的孝养。“善事”不仅包括物质上的“养”, 还包括精神上的“敬”, 对在世父母或已故父母的孝敬。这种孝敬也是中国传统以来子女对父母孝敬的根本要求。二是孝的最原始含义是指“追孝”“孝享”, 即对先祖先公的追念祭祀。如《论语》谓:“修宗庙, 敬祀事, 教民追孝也”, 这种对祖先的孝一直延续到当今社会, 每逢过年过节, 中国人都有扫墓上坟、祭祀祖先的传统。三是孝还指对君王天子的孝, 这是孝的基本内涵在政治领域的延伸和拓展。在君主专制的宗法社会, 家与国、孝与忠、父权与君权相通的。《礼记》讲:“孝者, 所以事君也”, 直接把君作为孝的对象, 把忠君作为孝的内容, 这也是历代中国封建君王“以孝治天下”的道德理论基础。四是孝的内涵还包括继承先祖德业、立身扬名、以耀祖荣宗。这是对祖先父母精神生命的延续, 也是孝的最高层次, 是家族宗法社会的内在要求。宗法社会里的个人不属于自己, 而是属于家族的。故《礼记》曰:“显扬先祖, 所以崇孝也”, 继承先祖德业之孝, 蕴涵着人类代代相续、承亲启后、继往开来的精神。

3 儒家孝道文化的当今时代意义

3.1 孝道的普遍价值对当今社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社会主义社会, 家庭仍是社会的基本单位, 家庭伦理关系的构建仍是国家道德伦理建设的基础与前提, 敬养父母、父慈子孝是每个时代的基本道德伦理要求, 倡导和践行孝道也是当今社会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孝是家庭美德建设的基础, 也是社会公德、事业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家庭内部代际关系和谐与否, 小到关系家庭每个成员的幸福, 大到关系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 必须重视传统孝道中的养老、敬老的基本内涵, 提高民族素质包括德行的完善, 道德的提升是社会健全发展的必要条件。

3.2 构建社会主义新孝道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 孝道对协调父子君臣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培养个人对家庭社会国家的责任心和义务感有重要作用。随着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变革, 孝道的内容、形式、功能必然随之改变。在当今社会, 只有以新的时代精神为主导, 才能使传统孝道焕发活力, 为社会主义社会所服务。

首先, 现代社会孝伦理应该回归家庭伦理的地位。随着时代变迁, 儒家家庭伦理道德日渐式微, 在范围上已经从社会的公领域退回家庭的私领域, 相应地, 孝的规范、对象、范围也应当缩小到当今的家庭之中。其次, 孝之伦理内涵应该做新的调整。传统的孝道是建立在宗族家法社会中经济、政治、人格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 强调“顺”, 随着家族宗法社会的瓦解, 现在孝应该建立在人格平等关系的确立。平等性应成为新孝道的特征, 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与爱护。最后, 现代社会的行孝的方式应该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赡养、敬养为主。要在坚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孝, “为父报仇”“亲亲互隐”已经不适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要摈弃愚孝的方式, 把孝心化作爱敬父母的实际行动之中。除了物质上的孝敬, 更要注重对父母精神上的“孝敬”, 出门在外时常回家探望陪伴父母, 是父母真正做到老有所依、老友所乐、老有所终。

相信在对儒家传统孝道伦理批判继承的基础上, 孝道会在社会主义社会与时俱进、获得新的广阔发展空间, 这也是本文探讨儒家传统孝道思想的意义所在。

摘要: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 武侠小说富有深厚的文化内涵, 特别是“为父报仇”等有关亲情故事, 有着深厚的儒家孝道思想渊源。本文从武侠文化之“为父报仇”的角度出发, 阐述解析“亲亲互隐”“窃父而逃”“封之有序”的儒家孝道思想, 并结合当今社会说明我国传统孝道思想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武侠文化,为父报仇,儒家孝道

参考文献

[1] 陈山.中国武侠史[M].上海:三联书店, 1992.

[2]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 1959.

[3] 陈山.中国武侠史[M].上海:三联书店, 1992.

[4] 王立.武侠文化通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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