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与共赢:高校声乐教学模式改革之探索

2023-01-18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和教育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与此同时, 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社会信息化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主要发展趋势。国内和国际社会的发展变化都对我国高师声乐教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 目前我国高校音乐专业教育尤其是声乐教学方面一直存在着教学观念陈旧、教学形式单一、教学手段落后以及教学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 就迫切需要我们对高校声乐教学进行从理论到实践的有效改革。

1 我国高校声乐教学改革现状分析

近年来, 为了探索声乐教学改革方案, 广大教育工作者们从结合生理学发声原理方面、声乐学科课程建设方面、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方面以及理论教学与舞台实践相结合等方面做出了许多探索和研究, 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往往忽略了声乐学科与音乐教学体系之间的关系:声乐技巧课本身置身于整个高校音乐专业教学体系之中, 它与音乐基础理论课程之间有着本质的联系。声乐作品本身承载着旋律调式调性、和声进行、曲式结构以及音乐创作背景、作曲家的时代风格等元素, 而这些元素分别联系着基础乐理、和声、复调、曲式分析以及中外音乐史等基础理论课程。做好声乐课与各学科之间的融会贯通, 使他们相互促进, 相得益彰, 是声乐教学改革中事半功倍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声乐教学过程中, 发声练习是提高歌唱技巧的过程和手段, 而如何更好的演唱声乐作品, 传递作品中蕴含的情感和思想才是歌唱的真正目的。因此, 教师对于声乐教材和教学曲目的选择是声乐教学的重点问题之一。长期以来, 我们在选择声乐曲目时, 往往从演唱技巧的角度来考虑, 曲目类型既适合学生自身嗓音的声部划分, 又适合学生目前的学习程度;既符合大纲要求, 又针对学生个性因材施教, 不选择超出学生能力范畴的作品;既注意发音技巧的训练, 又注意音色控制、气息运用、位置调整等不同技术训练的合理分配。使得学生在循序渐进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演唱能力, 不断增强文化修养和艺术修养。然而, 这样的曲目选择方式却极大的限制了学生的声乐视野, 他们往往被限制在某一音域、某种风格的乐曲之中, 学生毕业之后往往仅限于演唱某种类型或单一风格的乐曲, 对其他时期、其他风格的作品知之甚少, 甚至采取回避或抵制的态度对某些作品加以排斥, 极大地限制了学生艺术修养的全面发展。因此, 我们的高校教学改革应在教学曲目选择方面进行优化调整、大胆创新, 形成一套“互惠共赢”的教学模式。

下面针对声乐技巧课与音乐基础理论课结合这一理论, 谈谈声乐教学模式的具体改革方式及其实用价值。

2 结合与共赢——声乐教学模式改革方式与意义

2.1 声乐技巧课与和声、复调、曲式分析课程相结合

普通高校音乐专业的和声、曲式、复调等作曲基础理论类课程一直以来因其专业理论的枯燥、艰涩而不受广大学生的欢迎。对此, 可以有意识地将这些课程与声乐课有机地结合起来。具体做法如下。

(1) 在为学生开设和声课程期间 (一般在大学本科二年级) , 选择一定数量的合唱作品作为声乐课的教学曲目, 如巴洛克时期的宗教合唱片段、古典主义时期的小型合唱作品、或中国近现代合唱作品, 声部以2~3个为宜, 注意难易适中。学生可以单独演唱和声织体中的某一条旋律线, 或以小组的形式同时演唱和声织体进行。

(2) 在为学生开设复调课程期间 (一般在大学本科三年级) , 选择一定数量的复调作品作为声乐课的教学曲目, 如巴赫的宗教弥撒曲片段、亨德尔的《弥赛亚》选段等, 声部以2~3个为宜, 注意难易适中。学生以小组为单位, 合作演唱复调中的各旋律。

(3) 在为学生开设曲式作品分析课程期间 (一般在大学本科四年级) , 选择一定数量曲式结构具代表性的大中型声乐作品作为声乐课的教学曲目, 一般应选择多段体结构, 如, 古典主义时期莫扎特的《小星星变奏曲》 (变奏曲式) 、歌剧《费加罗的婚礼》选段《不要再去做情郎》 (回旋曲式) 、中国民族歌剧《伤逝》选段《一抹夕阳》 (奏鸣曲式) 等。曲目篇幅过长的, 教师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部分段落演唱。同时, 要求学生运用曲式分析课上学到的知识, 对该曲目进行曲式结构分析, 充分了解曲目结构信息以及创作手法。这样可以使学生在把握演唱技巧的同时, 对于作品各部分的安排及相互关系做以了解, 从而更好的设计演唱时的技巧运用和情绪抒发。例如, 明确作品各段的“起、承、转、合”、“高潮”在哪里, 就能够准确把握高潮之前的情绪铺垫等问题。

2.2 声乐技巧课与中外音乐史课程相结合

中外音乐史作为学科基础类课程, 对拓宽广大音乐学子的专业知识面、提高音乐素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 长期以来声乐教学与音乐史教学各自为政、互不相干。在声乐教学曲目的选择中, 如果能够按照中外音乐史的教学进度、根据其的发展脉络, 有意识的穿插不同历史时期的声乐作品进行教学, 将会促进知识的相互理解和巩固。在音乐史课程中学到的某一时期音乐特点及作曲家的创作风格, 有助于学生理解声乐作品的演唱风格、音色要求及艺术处理方式;同样, 对于这一时期作品的亲身演唱, 也能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和记忆作品所处时期的音乐特点, 作曲家的创作风格等音乐史知识。如此的结合使学生把声乐技巧从感性认识深入到理性认识, 把音乐史知识从理性分析扩展到感性实践, 从而提高了学生整体的艺术素养和音乐表现能力。具体做法如下。

(1) 在为学生开设中国音乐史课程期间, 按照中国声乐作品发展脉络, 可将其大体分为古代诗词歌赋时期、学堂乐歌时期、建国初期以及改革开放至今四个部分。随着中国音乐史课程教学的进展, 分别给学生布置相应时期的声乐作品。古代诗词歌赋时期的声乐作品以传统五声调式为主, 旋律清晰, 节奏规整且篇幅较短小, 适合初级水平的学生演唱;学堂乐歌时期音乐逐渐加入了西方作曲技术, 而音乐处于革命时期的特殊性格, 要求声音具有足够张力来表现, 对敌人的痛斥和革命的决心;建国初期与改革开放至今这两个时期的声乐作品在曲式结构、音域跨度、节奏速度等方面的发展变化, 逐步提高了对演唱者技巧水平的要求, 是具有一定演唱基础的高年级学生提高演唱技巧的重要途径。

(2) 在为学生开设外国音乐史课程期间, 按照西方音乐发展脉络, 可将外国声乐作品分为巴洛克时期, 古典主义时期、浪漫主义时期和现代音乐时期四个部分。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和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旋律较平缓, 曲式结构较简单, 也更适合低年级的学生演唱。另外, 复调音乐在此期间占有重要地位, 演唱复调音乐作品有助于学生视唱练耳能力的提高。浪漫主义时期作品在音域和演唱技巧上难度有所增加, 学生可以通过练唱这一时期的作品, 提高自身演唱技巧。现代音乐作品的风格趋于多样化, 调式调性较自由, 作品中常见临时变化音、转调、离调等情况, 高年级学生可通过练唱这一时期的作品提高对多样化音乐风格的理解与把握。

另外, 在音乐史课程教学中, 当讲到某一时期音乐时, 教师同样可组织学生按各自专业演奏或演唱该时期的作品, 这样既丰富活跃了理论课堂, 又加深了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记忆,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对于理论课程的学习兴趣。

3 结语

自1992年以来, 我国对高校声乐教学改革已做了长期的研究和讨论, 以期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 仍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本文通过对我国目前高校声乐教学现状的分析, 指出我国现阶段声乐教学的改革, 要在结合多种现代化教学手段发展多元化、个性化教学模式的同时, 更注重研究音乐学科体系各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 从声乐学科的自身特点出发, 在教学内容和形式上大胆创新, 并在实际教学中的探索实践, 使各门课程在结合的过程中, 相互促进发展, 从而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共赢!

同我国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趋势相比较, 我国高校音乐专业的教学改革尤其是声乐教学改革仍是滞后的, 高校声乐教学改革之路任重而道远。完善和创新声乐教学课程结构, 建设既具有基础共性、突破专业特性又赋有时代特色的声乐教学体系, 将是现代高校音乐教育者不断追求的目标。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目前高校声乐教学现状的分析, 以声乐技巧课与和声、复调、曲式、音乐史等音乐基础理论课相结合为例, 分析论述了各门课程之间相互结合、促进发展的具体方式、原理及实际意义, 指出我国现阶段声乐教学的改革, 要在结合多种现代化教学手段发展多元化、个性化教学模式的同时, 更注重研究音乐学科体系各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 从声乐学科的自身特点出发, 在教学内容和形式上大胆创新, 在实际教学中的探索实践, 使各门课程在结合的过程中, 相互促进发展, 从而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共赢。

关键词:声乐技巧课,基础理论课,结合,共赢

参考文献

[1] 田明俊.中外音乐简史及名作赏析[M].上海音乐出版社, 2006.

[2] 吴祖强.曲式与作品分析[M].人民音乐出版社, 2003.

[3] 尚家骧.欧洲声乐发展史[M].华乐出版社, 2003.

[4] 袁善琦.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教学实践[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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