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务规范管理

2022-07-18

第一篇:加强财务规范管理

加强学校财务管理 规范学校财务行为

加强学校财务管理

规范学校财务行为

------在2014年全镇学校干部会议上的讲话

程品海

同志们: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通知》(随县财函[2013]71号)和《随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财局管”的通知》(随县教发[2013]64号)、《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教发[2012]132号)精神,结合《柳林镇学校财务财产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现就加强我镇学校财务管理再作如下意见:

1、学校除设置事业经费账、食堂伙食账外,不得设置其他任何账目,所有收支应分清账目,全部纳入规定的账内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

2、学校事业经费账管理

一是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政策性收费、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代收代管资金都必须及时全额缴存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挪用或截留(现在是开票即缴)。二是学校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以及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三是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规定办理

1 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学校的固定资产采买、校舍维修等必须先报后采)。四是学校要建立资产台账,每学期要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五是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采取增收节支、盘活资产等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学校不得举借新的债务。六是单笔在2000元及以上支出必须使用财政直接支付,直接支付资金不足时,中心学校核算点使用授权支付方式支付。

2、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核算,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得将超市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等列入食堂收入。学校伙食成本包括原材料、人工工资、设备折旧、日常用具、其它费用(主要是与食堂相关的费用,如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以及食堂文化建设费用等),不得将食堂房屋的日常维修和维护费列入伙食成本。要控制伙食盈亏,加强伙食盈余管理。确保全年盈余或亏损控制在营业额的5%以内,其盈余部分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直接、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津补贴、福利奖金,或以其他方式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学校收取的伙食资金要及时存入单位银行账户,不得公款私存。

3、学校财务控制与监督

(1)学校所有收支必须全部纳入预算,按照“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公用经费实行限额控制,不得突破,并按规定的比例安排各项支出。

(2)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公务接待不准用烟,公用支出不准报烟。学校要设立公客登记制度,严格待客标准,公务招待实行实名制。

2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确因工作需要租车的,一律填写出租车费报销单,并粘贴相应车票和租车事由记录、领导批示件等。租用内部人员个人车辆不得突破下列限额:工作日随州城区120元/天,随县180元/天(不另外报销路桥费),洪山镇210元/天,其他乡镇和地区按单程计算3元/公里;双休及节假日每天增加60元。车辆在承租过程中发生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与学校无关。工作日内承租人将车辆交其他人员代为驾驶的,按双休日计算租车费,其民事和法律责任由承租人承担,与学校无关。旅差交通费不得突破本单位财政预算,公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公用经费总额的5%, “三公经费”不得高于上年同期(每季度上报一次)。

(3)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但校长不直接分管财务,票据核销由分管财务领导审签。票据核销要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并注明报销用途。审核人要重点审核单据来源的合法性,手续的齐全性,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杜绝虚列虚报或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票据必须使用税务发票,农村经济组织提供的发票必须有财政监制印章,发票要素要齐全,手续要完备,接收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要真实,大小写金额要相符,出票单位公章和个体经营者名章要齐全。设备添置、批量办公物品采买必须附有原始明细、采购报告或批文。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要由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4)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报账员、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民主理财小组,加强对学校的财务监督和管理。各学校要成立财务清理专班,坚持每学期一清理、一公

3 示,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要彻底整改到位。

(5)、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各学校从事财务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5日—24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5日—19日。会计人员要熟悉学校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谢谢大家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报销程序

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全局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

财务管理的原则、内容、组织、范畴

第一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及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资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内容: 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检查等项管理。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应严格按照本部门工作实际,执行此财务管理规定。

第三条 财务管理体制制度:按照局党组对班子成员分工, 本局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财务管理体制。局党组是全局财务工作的领导集体,对全局财务工作负领导责任。本局内部设置计财科,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管理和监督全局各项财务收支工作。本局财务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对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与财务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条 财务核算组织与管理:根据本局工作实际,为进一步理顺局内部科室财务管理及加强局属二级会计单位核算组织与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及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效率;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本局财务会计结算中心,负责全局范围内的财务核算、管理、监督,并由计财科负责组织实施管理。

第二章 结算中心财会基础管理、审批、报销制度

第五条 财会基础管理:局属各部门财务事项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统一会计科目,不得自行编造、更改会计科目。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会计核算统一实行电算化管理。票据管理实行一站式管理办法,计财科负责票据购、领、销及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 报销凭证稽核管理: 办理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财务科经办人应及时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齐备,章印是否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有购买实物的验收证明或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收款人的收款证明,是否有涂改、挖补、错误现象,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等。出纳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不同事项、不同日期的原始凭证,不得合并编制同一张记帐凭证,同类经济事项可以适当归并后编制。

第七条 报销凭证审批权限管理:按照“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体制要求,局本级财务审批,根据局2010年3月制定“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在经办人员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前提下,各科室的费用支出凭证必须先由各科室的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再由审批领导批示。一次性支出在一万元以下的由主管财务局长审批;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由主管财务局长、局纪检组长同时审批;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五万元以上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报财务科备案,作为支付依据。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局二级会计单位财务审批权限,在不改变原财务管理体制前提下,按照“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原则,经费开支在10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销,所开支相关费用必须符合财经财务法规。上述审批手续齐备后,计财科进行凭证报销合法性最终稽核,出纳给予报销。

第三章 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

第八条 内部牵制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内部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机关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内部牵制制度。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帐、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种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审批、记帐、财物保管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稽核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材料保管员,资产核算与资产保管岗位分离,物资采购与物资保管、物资核算岗位分离。报帐人员、稽核人员、内审人员岗位相分离。

第九条 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员要与执行人员岗位相分离,并对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重大经济事项必须由分管财务领导提出意见,经局党组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条 会计稽核制度: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建立稽核内部制度。稽核人员对发生的所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程序性进行审核。有权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完备的票据,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有权向有关人员询问经济业务内容,查对原始记录,索取证明材料,有权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对违反财会制度或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收支,应予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向局领导或有关监督部门汇报。对违法乱纪人员和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稽核人员对原始凭证(包括各种发票、出入库单、验收证明、经济计划、种类经济合同、种类清单和其他证明经济活动的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第四章 政府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 为了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物品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车辆定点加油,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审批制度。局办公室统一负责本局各项政府采购的相关工作。采购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和违反<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政府招投标法>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五章 固定资产及材料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通信设备,计算机设备,家具,图书,其他设备等。计财科据此另行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进行管理。各科室购置固定资产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购置计划,按审批权限报批后,方可购置。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同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凭以销帐。

1、属于自然损耗的,一般物品可由单位填列《报损、报废单》,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对特别贵重财产,还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再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并报财政、国资部门批准。

2、对各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价在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的处理,经严格审核后,报国有资产部门审批。

3、凡人为损坏公共财物,一律按价赔偿。

4、凡是使用人或管理人玩忽职守,致使财产物资发生被窃、遗失等,应认真查清责任,分别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相应的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5、人员调动时,由个人领用的公有固定资产一律缴回原单位。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1、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制管理。根据本局实际情况,对房屋、建筑物、公共设施由办公室直接管理;图书档案资料由档案室直接管理。各科室应当实行物品管理分工负责制,指定人员管理,建立帐卡,及时登记,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实行帐、卡明细核算制度。每项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卡片内容包括财产名称、类别、编号、价值、规格、型号、用途、购进时间、预计使用年限、负责保管单位和存放地点等。卡片可一式两份,由办公室保管,使用部门领用时,将交由使用部门保管。使用部门应保管好卡片。同时建立固定资产数量登记簿,反映本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交回资产时,将卡片交回。办公室按财产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设置明细帐,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以反映固定资产的购入、发出、余存的数量和金额。同时还应设立使用部门的领用登记簿,以掌握财产的分布和使用的详细情况。计财科在固定资产总帐科目下按固定资产类别和使用地点设置明细科目进行金额核算,实行综合管理和监督。

3、办公室为局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在科室的配合下,做好固定资产的采购、供应、配备、保管、维护、使用和清查盘点、仓库管理等工作。计财科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固定资产的采购、供应、保管、使用和清查盘点等工作。

4、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保养,根据财力安排,大修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检查、检验、检修,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办公室应根据管理的需要,建立房屋建筑物和主要设备等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内容包括固定资产购建批准文件,建筑安装图纸,预算资料,改、扩建记录以及涉及固定资产变动、使用的其他有关资料。

6、定期清查盘点。每季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清查由办公室组织,计财科和使用部门共同参加。通过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报损的固定资产,属于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按照国家规定和资产报废的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核销,属于个人过失的责任事故,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查处。

第十六条 材料管理制度:本局的材料分为,办公用材料、修缮用材料、设备运行和修理用材料等。材料的购进先由办公室根据需要的数量、库存情况及市场情况等,提出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研究批准后,按计划执行,不得擅自采购。采购材料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材料采购,由办公室统一到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并做好材料的入库、出库登记工作。

第六章 财会岗位职责制度

第十七条 计财科工作职责

计财科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局机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和财务管理。其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财会管理办法,制定本局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报局机关年度经费预决算,拟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控制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年终办理财务决算,并进行考核和分析。

3、对资金运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做到手续齐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时编报财务会计报告。

4、对局机关的经济活动实施财会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保证资产安全。

5、制定本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及有关办法,建立处室内岗位责任制,规定会计工作程序。

6、定期组织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如有盈、亏,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7、负责全局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8、加强对局直属单位财会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并对其财务活动进行检查和审计。

第十八条 计财科长岗位职责

计财科长在局分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计财科日常工作,其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其执行情况。

3、负责科室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财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全体财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

4、组织编制本局的年度经费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经批准的预算。

5、加强经费收支、资产等分析,揭示机关财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6、根据全局实际财力和业务活动状况,合理配置资源,使全局的有限资金充分得到利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7、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以及与上级有关部门和下级有关单位的工作联系。

第十九条 会计岗位职责:

1、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

2、负责与出纳进行结帐并填制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帐,及时分析、清理债权和债务,结算往来款项。

3、正确核算和计算工资分发表,做好各项代扣款工作,协助出纳按时发放工资。

4、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及现金管理规定,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协助做好余额调节表,做到帐帐、帐款相符。

5、登记保管各种票据,做好领用缴销登记。

6、参与编制全局经费预算、决算,严格按计划使用经费,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公布计划执行进度及经费使用情况。

7、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准确、及时地登记帐簿,并按规定结帐,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8、各项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办理。

9、参与局机关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

10、理本局会计档案,负责装订及妥善保管各种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并立卷归档。

11、按照规定的要求,做好财务决算工作。

第二十条 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把好现金收付关,接受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帐、款的检查。

2、负责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收付,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有权拒付。

3、负责登记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现金帐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和对帐单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做到日清月结,真实准确。

4、所有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以及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都要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填制好记帐凭证,并按制度规定的财务处理程序,及时传递。

5、妥善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各种支票和收据;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不得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6、认真填写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业务,必须通过转帐结算。因特殊原因签发的空白支票,要写明收款单位、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用途,并及时清理结算。

7、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帐簿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七章 附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从二0一0年九月十一日起执行,由局计财科负责解释,局纪检和办公室监督执行。

第三篇: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有利于村级事务的正常开展,农村社会的稳定,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更好地落实农业部、民政部、财务部、审计署《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乡开展了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对村账乡管县监督、资金账册双代管模式进行不断完善和总结,以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基本情况:

===乡现有==个村民委员会,农业人口===人,总耕地面积===亩,===年农村经济总收入===万元,人均收入===元,集体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集体债权===万元,人均债权===元,集体债务===万元,人均债务===元。

二、农村财务管理的具体做法

===乡集体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是按照巴里坤县农经局的统一要求实行资金统管管理模式。

(一)、以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

长期以来,在===县农经局的直接管理和指导下,===乡农经站探索出一套比较严谨和适合实际的管理办法和制度,相继补充完善了各项制度,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十余个简明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县农经局对村级财务一季一审和村(组)干部离任审计也通过制度化得以加强和深化。

(二)以规范的账务处理程序促进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

规范的财务处理程序不仅是资金统管模式下必须达到的要求,也是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乡农经站在以往操作的基础上,制定了《资金统管账务流程规范》,并绘制了===乡资金统管账务处理工作流程图,账务处理规范从经济业务的发生到形成会计报表、财务公布的接受===县农经局的审计、预决算制度和审批制度的实施,均付出了详尽和科学的规定,所有财务事项都必须按规范程序发生和处理。

(三)实行计划管理和严格的收支申报审批制度。

计划管理是做好集体财务工作的基础,也是资金统管工作的主要措施之一。每年年初,村组两级都要制定财务收支计划,通过制订计划,===乡加强了集体机动地和村办企业的管理,落实了集体收入,明确了资金使用对象和项目,最大限度地支持了农业生产和公益事业,规范了资金使用的严谨性。

(四)完善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

1、不断完善财务公开,提高财务公开的适用性、实效性和规范性。一是遵循实用、实效的原则,继续完善充实财务公开内容;二是坚持规范化财务公开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三是加强财务公开档案管理,财务公开资料一式三份,一份张贴公布,另两份分别由村委会和乡农经站归档保管;四是认真总结。公布工作结束后,及时搜集整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整改落实后,写出总结材料上报乡站,年底进行总结。

2、健全完善民主理财小组,推进民主管理、民主决策进程.

(1)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充分行使职责。

各村经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了民主理财小组,履行职责的形式

是:一是审核财务收支计划和费用开支票据,并加盖“民主理财审核专用章”;二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三是批准村组重大财务事项。

(2)规范“一事一议”,提高民主决策程度。

===乡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规定,禁止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为农民负担的固定项目,同时明确了议事规程,规范了书面文件,需要向村民筹资筹劳的项目,由村(组)事前提出预算,经村民会议讨论,征得到会人员大多数通过。项目完毕后,进行公开,接受农牧民的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虽然===乡农村财务管理在近几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农村财务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不够严格,会计人员严重短缺;民主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够。要解决存在的问题,认为主要通过以下对策: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认识,做到依法治村

加强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大大提高。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分工负责,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为群众谋利益。

(二)、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力求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1、搞好资本营运,盘活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资产特点,搞好资产经营。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充分利用集体资产,如发包出租、统一经营等,达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2、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加强“一事一议”资金的管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村组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要求农民出资、出力的,要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进行。“一事一议”收取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由村民理财小组进行监督,使用、开支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

三、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并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健全完善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盘点清查制度、民主理财审批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

四、实行会计电算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实行会计电算化,是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农村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可以大幅度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最终实现以财务管理电算化为核心的农经电算化,为将来的农村信息化打下基础,包括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

五、继续规范村级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有关文件要求,以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 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的账目要真实,公开的内容要存档备查。

六、 切实履行民主理财小组职能

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制订本村的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

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定期举行民主理财活动,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八、加大审计力度,强化监督职能

应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依法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对土地承包收入以及“一事一议”筹集资金等,应当定期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查筹资和支出的合法性,杜绝隐瞒截留、挤占平调、侵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等现象发生。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向群众公布审计结果,落实处理意见。

九、抓好村级财会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财会队伍的管理,认真做好村级财会人员的培训等工作;要保护和支持村级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对违反财务规定的单位和会计人员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是党的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新形势下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一、 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性质,切实搞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是由其成员人股和长期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共有资产,属于集体性质,归各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挪用。对属于农村集体的资产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归属,科学评估确认资产价值,建立资产台账,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管办法。

二、 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组织财务工作流程,严格财务开支审批手续。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签字盖章;经集体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帐目和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审计监督。要实行票据统一管理制度。要加强收款收据的管理,建立领用、核查、销号、归档管理制度,防止白条抵库。

三、 全面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要

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切实做到财务公开

和民主管理。

四、 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是对农村财务管理进行行政监督的有效手段,要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审计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收支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审计,做到先审计后记账,先审计后公开。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建立健全审计工作制度,规范审计程序和审计文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使审计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五、 加大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

要完善农村会计人员使用制度,加强农村职业会计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要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普遍实行农村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会计监督约束机制和考核奖励机制。

第五篇:以加强“三资”管理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嘎查村财务管理

以加强“三资”管理为抓手

进一步规范嘎查村财务管理

——XXX旗完善嘎查村财务管理的探索

嘎查村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嘎查村的集体资产。近年来由于嘎查村资源、资产不清,财务管理缺乏应有的监督,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和信访问题也有所增加,干群关系亟待改善,也给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为了解决这些实际问题,苏尼特右旗以开展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为契机,先后在嘎查村社区开展了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和嘎查村财务清查核实工作,并对规范嘎查村财务工作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 XXXX旗基本情况

二、开展“三资”清理登记和财务清查核实,摸清嘎查村资产家底

(一)按时完成嘎查村“三资”清理登记工作

2011年9月,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旗政府成立了由旗纪委牵头,旗委组织部、旗监察局、农牧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局、林水局、审计局、信访局和各苏木镇等多部门 1

组成的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苏木镇和嘎查村也建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在“三资”清理登记中按照彻底清查、如实登记、严格核实、按时公示、严格确认、及时报存的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到2013年6月,全旗嘎查村“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全部结束,全旗清理登记核实集体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230.91万元,其中现金7.19万元、存款223.72万元。共清理登记资产3336.54万元;债权456.11万元;债务122.32万元。集体拥有土地总面积3312.89亩,其中耕地面积4.14万亩,林地4.15万亩,草牧场3162.21万亩。家庭实际经营面积2996.42万亩,集体统一经营面积232.09万亩,集体承包经营面积64.20万亩。签订经济合同115份。权限不清的资源11.63万亩,其中嘎查村之间纠纷面积11.33亩,苏木镇之间纠纷面积0.30亩。

通过开展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为“三资”管理及规范运行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摸清了全旗嘎查村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情况;二是在现有的以资金管理为主改为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三是建立了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了对“三资”的有效监督和科学管理;四是由于对集体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和阳光操作,确保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

此项工作的开展,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解决,干群矛盾有所减少,促进了农村牧区的社会和谐稳定。

(二)认真开展嘎查村财务清查核实工作

按照全旗的统一部署,由旗纪委和旗审计局组成12个嘎查村财务清查核实小组,于2012年8月下旬对全旗SS个嘎查村的财务进行了清查核实。

在清查核实中,各清查组通过看财务账目、原始凭证,向嘎查书记、嘎查长了解核实等形成对嘎查村的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了清查核实。

在嘎查村财务清查核实中,各清查组将清查核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向旗委、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听取了汇报,参会人员对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会后,旗纪委以XXX发【2012】7号文件对全旗嘎查村的财务管理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

在嘎查村财务清查核实中,也发现了一些好的做法,如:XXX镇XXX嘎查在2010年—2011年为嘎查所有牧民交合作医疗保险15840.21元,使嘎查所有牧民全部受益,该嘎查还将13万亩集体草场租给嘎查的40户牧民,每两年抓阄更换一次,每年租赁费为每亩0.5元;XXX镇XXX嘎查2010年为嘎查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牧民交纳养老保险费40000元,减轻了牧民的经济负担。

以上做法都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广大牧民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和实施的,得到了广大牧民的支持和肯定。

三、 嘎查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和嘎查村财务清查核实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各嘎查村普遍重视对现金的登记监管,忽视对固定资产和物资的造册登记;二是资源性资产没有详实的数据,导致无法盘话集体资源,集体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困难;三是嘎查村的集体债权没有及时催收,导致了一些呆账和坏账;四是嘎查村的集体收入不能及时入账,造成坐收坐支;五是普遍存在白条收据列支下账现象;六是燃料费支出较多;七是苏木镇对嘎查村集体收支缺乏应有的监管;八是村民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够。

集体收入坐收坐支和白条下账成为嘎查村财务存在的普遍问题,这些问题如得不到有效解决,将影响到农牧区干群关系的改善,也会导致各种矛盾的发生。我们应下力气加以解决。

四、对策和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XXXXX旗逐步探索了一些解决的办法或提出一些新的工作思路。

一是用严格的制度来管人、约束人。如在解决集体收入坐收坐支、白条下账的问题方面,XXX镇政府出台了《XXX镇嘎查村

(社区)财务管理办法》、《办法》详细明确了集体收入及时主动上缴制、集体支出报账制及办公经费的开支明细。该《办法》有效地加强了苏木镇政府对各嘎查村集体收支的监管,有效减少了不合理开支。

二是嘎查村采取副嘎查村长任专职报账员,支出由嘎查村书记、嘎查村长都签字的办法,起到了互相监督,减少随意开支的目的。

三是对确因工作需要,需要开支但又无正规发票的由经办人写明列支原因,相关经办人签字后再由嘎查村书记、主任签字后下账。

四是要做到支出实事求是,是什么支出就从什么项目中列支,避免各种支出都用燃油票代替支出,使各项支出能够真实反映各项费用。

五是要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嘎查村的理财小组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在嘎查村民理财小组基本上是个空架子,因嘎查村民代表与嘎查村两委班子的人员都是熟人,碍于情面无法正常开展理财监督工作。各苏木镇要建立和完善村民理财小组参与集体收支工作的硬性制度,并把执行这项制度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两委班子的主要内容来落实。

六是对涉及嘎查村村民自身利益的草牧场承包、建设项目分

配、扶贫款物发放,公益事业投资都要召开农牧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广大农牧民的意见。

由农村牧区“三资”问题引发的上访案件和问题,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嘎查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侵占、挪用集体资源,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无偿或低价使用、承包嘎查村集体资产、资源;其次是由于苏木镇政府及农牧民对嘎查村财务缺乏应有的监督,使部分支出不合理。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有待于我们以“三资”管理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载体,以嘎查村务公开为动力,以此推动农牧区基层组织的廉政建设,进一步改善基层干群关系,为建设和谐文明的新农村新牧区建立良好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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