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亲戚关系称谓

2022-08-14

第一篇:中国亲戚关系称谓

中国主要亲属关系称谓表

一、亲属的概念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二、亲属关系的分类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血亲还可以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后者是指彼此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亲属。

三、中国主要亲属关系称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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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4 10:50

四、亲属关系的重复

亲属关系的重复,又称亲属关系的并存,指有亲属关系的两人之间,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亲属关系。这主要因婚姻或法律拟制而形成。如在一些不禁止中表婚的国家(我国1950年《婚姻法》即一般地不禁止中表婚),表兄妹结婚后可同时存在配偶和旁系血亲的关系。又如叔侄间在收养成立后,可同时存在养父母子女和旁系血亲关系。应如何对待这种并存的亲属关系?各国法律无明文规定。传统的亲属法理论认为,在亲属关系并存时,采取“一关系不为另一关系吸收或排斥”的原则,即并存的亲属关系各自独立存在,各保有其固有的效力。如一亲属关系消灭,不影响另一亲属关系的存在。但应该指出的是,当亲属关系并存,互不吸收,各自独立时,其法律的适用采取“从近从重”原则。即同时并存的亲属关系中,适用亲属关系近者、权利义务重者的法律规定,发生该种亲属的效力;同时停止亲属关系远者、权利义务轻者的亲属效力。

第二篇:亲属称谓:老外的亲戚也很麻烦

如果一个人跳出来说,我是你的third cousin, twice removed,你知道你们是什么关系吗?

我们中国人亲属称谓的复杂是众所周知的,不但有父系和母系的区别,还有南北的地域差别。叔叔和舅舅是不同的,姥姥和外婆是相同的,这些通常会让老外一个头两个大。我们总以为,英语中的亲属称谓很简单,不管叔叔舅舅姑父姨夫,都是uncle,不管祖父祖母外公外婆,都是grandparents。但是如果一个人跳出来说,我是你的third cousin, twice removed,你知道你们是什么关系吗? 通常情况下,老外不会用这么复杂的词来介绍一位家庭成员,不管是first cousin还是Second Cousin,介绍的时候,说,这是我cousin就可以了。不过如果你向别人很详细的介绍你的家族史或者家谱的时候,最好知道要用什么合适的词来介绍你的亲戚。下面要说的就是我们不太会提到的一些亲属称谓了: Cousin (a.k.a "first cousin")

Your first cousins are the people in your family who have two of the same grandparents as you. In other words, they are the children of your aunts and uncles.

你的first cousin是你家人中和你有同样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人。换句话说,他们是你父母的亲兄弟亲姐妹的孩子。

Second Cousin

Your second cousins are the people in your family who have the same great-grandparents as you., but not the same grandparents.

你的second cousion是你家人中和你有同样的曾祖父母或者曾外祖父母的人。也就是说,你们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是亲生的兄弟姐妹。

以此类推,还有Third, Fourth, and Fifth Cousins。

上面说了几种cousin,那么removed是什么概念呢?

removed说的是两个人不是一代人,或者说不是一个辈分的。你和你的表亲是一代人,所以你们之间不能说removed。而你爸爸的first cousin和你不是一代人,这个人就是你的first cousin, once removed。两个人之间差一个辈分就是once removed,如果差两个辈分就是twice removed。

所以,我们开头提到的third cousin, twice removed,已经是很远很远的亲戚了。

第三篇:亲戚关系称呼表

上图仅是部分亲戚的称谓

亲戚是指和自己有血亲和姻亲的人。中国古代唐朝学者孔颖达对亲戚的注解为:亲指族内,戚指

血亲分直系和旁系 直系血亲

曾曾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

曾曾祖母--曾祖母--祖母--父亲

曾曾外祖父--曾外祖父--外祖父--母亲

曾曾外祖母--曾外祖母--外祖母--母亲

儿子:夫妻间男性的第一子代。

女儿:夫妻间女性的第一子代。

孙:夫妻间的第二子代,依性别又分孙子、孙女。有时孙子是一种不分性别的称呼。

曾孙:夫妻间的第三子代。

玄孙:夫妻间的第四子代。

旁系血亲

父系

父亲的兄长:伯伯、伯父、大爷

伯父的妻子:伯母

大爷的妻子:大妈

父亲的弟弟:叔叔、叔父

叔叔的妻子:婶婶

父亲的姊妹:姑姑、姑母

姑姑的丈夫:姑父

母系

母亲的兄弟:舅舅

舅舅的妻子:舅妈、舅娘

母亲的姐妹:阿姨、姨妈

姨的丈夫:姨夫

姻亲

丈夫、老公:结婚的女人对自己伴侣的称呼

媳妇、老婆:结婚的男人对自己伴侣的称呼

公公:丈夫的父亲,也直称爸爸

婆婆:丈夫的母亲,也直称妈妈

丈人、岳父:妻子的父亲,也直称爸爸

丈母娘、岳母:妻子的母亲,也直称妈妈

儿媳:对儿子的妻子的称呼

女婿:对女儿的丈夫的称呼

儿媳女婿的父母:亲家公和亲家母

嫂子:对兄长妻子的称呼

弟妹、弟媳:对弟弟妻子的称呼

姐夫:对姐姐丈夫的称呼

妹夫:对妹妹丈夫的称呼

妯娌:兄弟的妻子间互相间的称呼或合称,也有随丈夫一样称呼的

连襟:姐妹的丈夫间互相间的称呼或合称,也称襟兄弟,还有随妻子一样称呼的

大姑子:对丈夫的姐姐的称呼

小姑子:对丈夫妹妹的称呼

大舅子:对妻子哥哥的称呼

小舅子:对妻子弟弟的称呼

祖父的哥哥:伯祖父(伯公)

祖父的嫂嫂:伯祖母(姆婆)

祖父的弟弟:叔祖父(叔公)

祖父的弟妇:叔祖母(婶婆)

祖父的姐夫、妹夫:姑祖父(姑公)

祖父的姐姐、妹妹:姑祖母(姑婆)

祖母的哥哥、弟弟:舅祖父(舅公)

祖母的嫂嫂、弟妇:舅祖母(妗婆)

祖母的姐夫、妹夫:姨祖父(姨公)

祖母的姐姐、妹妹:姨祖母(姨婆)

第四篇:家族关系称谓(推荐)

家族关系称谓

1、你把你爸爸的哥哥叫伯父。你爸爸的弟弟叫叔父。你爸爸的姐姐跟妹妹应该喊姑妈。

2、你把你妈妈的哥哥跟弟弟都应该喊舅舅。你妈妈的姐姐妹妹你应该喊姨。大姨、小姨。

3、堂兄堂妹和表哥表妹区别就是。堂兄堂妹就是你爸爸的兄弟生的,跟你是一个姓。表哥表妹就是你爸爸的姐姐或妹妹生的。你妈妈的兄弟姐妹生的儿女你应该叫表哥表妹。

4、对于他们的子女,你就算是长辈了。直接喊你喜欢喊的名字就OK 。

5、你看你那邻居把你妈妈喊什么?她要把你妈喊姐姐。你就得把她喊阿姨。她要是喊阿姨。你就喊大姐 他老公嘛。就不是喊叔叔就是喊哥哥。

6、你同学的朋友你就喊名字。你们是一个辈分的。同学的爸妈,你要喊叔叔跟阿姨。 奶奶级别的就跟你同学喊。他喊什么你就喊什么。 懂没?

爸爸的姐妹----姑姑,爸爸的哥哥----伯伯,爸爸的弟弟----叔叔,妈妈的姐妹----阿姨,妈妈的兄弟----舅舅

爸爸兄弟的老婆----婶婶,爸爸兄弟的子女----堂兄弟,堂姐妹 爸爸姐妹的老公----姑父,爸爸姐妹的子女----表兄弟,表姐妹 妈妈姐妹的老公----姨父,妈妈姐妹的子女----姨兄弟,姨姐妹 妈妈兄弟的老婆----舅妈,妈妈兄弟的子女----表兄弟,表姐妹 基本上是这个样子啦,至于将来你要是结婚后,你老婆那方面的亲戚的话,你老婆叫他们啥,你就叫他们啥了。

你爸爸的姐姐是你的姑姑;你姑姑的儿子(比你大)是你的表哥;你表哥的老婆是你的表嫂;你表嫂的父母与你们没有血亲关系,算是姻戚族关系,你可以称表嫂的父母姻伯、姻母或亲(念庆音)伯、亲娘。

第五篇:亲属关系及称谓大全

主要亲属关系示意图

亲属称谓大全

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 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

“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亲属和称谓

(一)亲属

亲属通常分为三种:配偶、血亲、姻亲。

1、配偶

配偶就是夫妻,夫妻关系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解除。

2、血亲

血亲,又分为自然血亲和法定血亲两种。自然血亲是指血统关系的亲属,如父母、兄弟、姐妹等。法定血亲是法律承认的血亲,并无自然的血统关系,如养父母、养子女。

旁系血亲:虽然不是与自己有直接的血亲关系,但出于同一祖先,如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亲等:亲等是表示亲属间的远近的程度。在直系血亲,从本身往上或往下数以一世为一亲等,如自己与父母隔一代,是一亲等,与祖父母隔二代,是二亲等,往下数也相同。旁系血亲则从本身往上数到同一祖先,再由该祖先数到要和本身计算亲等的人,二者相加的总世数就是亲等。

3、姻亲

姻亲就是因婚姻而发生的亲属关系。可分为"血亲的配偶",如兄弟的妻子、姐妹的丈夫。一般不承认"血亲的配偶的血亲"是姻亲,因为如果承认的话,姻亲的范围就太广泛了。兄嫂、弟媳的父母,或姐夫、妹婿的父母都不是姻亲。

(二)称谓

对于称谓,我们的祖先是十分讲究的,丝毫必辨,如不谨慎,稍有差错,便会贻笑于人。今天,我们虽然不必像先人那样讲究,但是,搞清楚亲属、师友、同志之间的称谓也是很有必要的。

1、称谓的规律

(1)凡家庭中的至亲长辈、平辈都按例称呼,如父母亲、岳父岳母、兄弟

姐妹、表兄弟姐妹等。过去对直系小辈的传统称呼是用一"吾"字,如吾儿、吾孙等。其他亲友可在尊者、长者前加一"尊"字,在晚辈、小辈前加一"贤"字。

(2)有姻亲关系者加一"姻"字,如姻伯、姻兄、姻翁等,有世谊者如一"世"字,如世伯、世兄等。姻世皆有者加"姻世"二字,均无者冠一"仁"字。

(3)在至亲长辈和平辈面前自称均按定例,如舅侄、表弟、内兄等。

(4)直系长辈及外祖父对小辈自称不必另加谦辞,祖即称祖,父即称父,其余可加一"愚"字,如愚叔、愚舅等。

(5)业师自称,无需太谦,亦不宜过于直率自称为师,古人称"友生",现一般直书已名。

2、尊称

所谓尊称,是指带有尊重色彩的称谓。如用亲属称谓称呼非亲属成员。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年龄相差不远,就可以尊称对方"大哥"、"大姐"、"嫂子"或"弟弟"、"妹妹"、"兄弟"等。对年长者一般尊称为"大爷"、"大娘"、"爷爷"、"奶奶"、"大妈"、"大叔"、"大婶"、"大伯"、"伯母"、"叔叔"、"阿姨"、"老大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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