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区域实施“标杆电价”政策利弊的分析

2022-09-12

1 引言

所谓“标杆电价”, 是国家为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 在经营期电价的基础上, 对新建发电项目实行按区域或省平均成本统一定价的电价政策。标杆电价事先向社会公布。2004年, 我国首次公布了各地的燃煤机组发电统一的上网电价水平, 并在以后年度根据发电企业燃煤成本的变化进行了适当调整。

2 安徽区域能源分布特点及电网网架潮流

作为中部能源大省, 安徽省能源结构中, 原煤仍然是占绝大比重, 发电以火电为主。安徽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淮北煤田和淮南煤田。2009年安徽省煤炭产量达到1.1亿吨, 同比增长25.7%, 首次进入全国8个超亿吨煤炭产量省份。

从经济总量和经济发展增速来看, 安徽区域经济中心在“皖中”和“江南”, 根据安徽电网2008年的统计, “皖中”和“江南”地区社会用电量占全省社会用电量的比例高达87.44%。受煤炭运输通道的限制以及“标杆电价”体系的引导, 近年来火力发电行业投资的80%以上主要集中在“江北”, 由于“江北”火电机组集中, 安徽电网网架潮流呈“北电南送、西电东送”的特点, 为满足江南用电需求和电力外送, 过江断面500千伏线路与220千伏线路一直保持电磁环网运行、大潮流梯级输送的局面。

随着电源建设的发展和“皖电东送”战略的实施, 安徽电网过江断面潮流日渐增大, 500千伏与220千伏电磁环网存在着严重的运行风险。一旦双回500千伏线路故障跳闸将导致220千伏线路严重过载并相继跳闸, 存在着引发江北电网解列甚至全省大面积停电等恶性电网事故的可能性。

虽然, 安徽区域电网在这种形势下, 没有发生严重的电网事故, 一方面得益于电网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另一方面, 最主要的是, “皖中“和“江南”区域火电机组发挥了重要的“支撑点”作用, 没有这些机组的贡献, 就没有安徽区域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3 实施标杆电价政策积极的作用

(1) 标杆电价的实施打破了国家高度集中的行政审批模式, 实现了从计划定价过渡到市场定价的一个跨越, 也改变了"一机一价"的电价定价方法, 实现了从个别成本定价过渡到实行社会平均成本定价的一个重大转变。

(2) 通过提前向社会公布标杆电价, 为投资者提供了明确的电价水平, 稳定投资者投资预期, 为投资决策提供价格信号。而且, 政府通过制定和调整标杆电价, 鼓励或抑制电力投资, 调整电力投资结构, 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和资本的合理流动。

(3) 促使发电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促进发电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各个电厂执行统一的标杆电价后盈利水平的差异, 反映了企业项目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企业对利润的追求促使企业以标杆电价倒推标杆造价、标杆生产成本, 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成本。发电企业之间的竞争演变为造价成本和运营成本的竞争, 使得近年发电企业的造价水平不断下降和运行效率不断提高。

然而, 对于“标杆电价”的作用, 要做“一分为二”的分析。首先“标杆电价”体系在一定的历史阶段, 解决了前一个历史阶段遗留下来的问题, 树立了公开、明确的电力投资信号, 值得肯定;但是, 另一方面。

4 标杆电价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弊端

从“标杆电价”的执行情况看, 没有兼顾全国各个区域的具体情况, 本身就带有“一刀切“的计划经济的弊端, 特别是对于象安徽区域这样特殊的能源分布状况和电网网架潮流结构, "标杆电价"体系在执行过程, 暴露了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

(1) 从发电方面看, 省内火电企业执行“标杆电价”存在苦乐不均的现象。目前安徽区域的标杆上网电价对于“江北”地区的发电企业来说, 意味着其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从表面和引导投资的角度来说, “标杆电价”体系起到了作用, 但对于处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和电网“支撑点”的“皖中“和“江南”区域火电机组来说, 相同的标杆上网电价意味着亏损, 近年来“皖中“和“江南”发电企业因发电成本高而普遍亏损严重, 客观上也验证了这一点。为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对投资的引导作用, 需要对标杆电价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

(2) 从节能减排角度看, 一方面、安徽电网网架潮流所呈现的“北电南送、西电东送”的长距离、大潮流输送特点, 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更多的网损和巨大的能源浪费。另一方面, 安徽北部地区水资源匮乏, 生态环境脆弱, 过度的火电投资将造成水资源和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此外, “皖中“和“江南”区域火电机组为了满足环保要求, 全部加装脱硫设施, 为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也加大成本, 迫切需要通过“标杆电价”的微调进行疏导。

(3) 从全社会投资成本看, 安徽区域执行“标杆电价”体系, 无可避免地形成了新火电机组建在“江北”局面;无可避免地出现长距离、大潮流输送电网结构;无可避免地出现“皖中“和“江南”区域火电机组在同样的上网电价、不同的发电成本条件下的普遍亏损。

绝大多数新火电机组建在“江北”局面, 长期下去必将导致“江北”区域资源 (煤炭、水) 和环境的劣化, 造成该区域的发展一定是不可持续的。随长距离、大潮流输送电网而来的是更复杂的安全自动和保护装置、高遮断容量的配电装备和过大的旋转备用容量。

5 相关意见和建议

如果现行的“标杆电价”体系继续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而不做适当调整的话, 对于部分发电机组来说, 意味着继续亏损, 直至停产倒闭, 对于全社会来说, 意味着将为此付出意料不及的代价。因此, 对现行“标杆电价”体系进行部分调整是十分必要的, 建议如下:

(1) 充分考虑安徽作为中部能源大省的特殊情况, 特别是经济中心、电力负荷中心在中、南部, 煤炭资源集中在北部造成的“北电南送、西电东送”的特殊性, 特别是南部一些负荷中心处在网架的末端, 迫切需要当地发电机组做为支撑, 为了真正体现每台发电机组对于电网的支持度和重要性, 真正体现每台发电机组对社会所做的贡献, 可以在保持安徽区域“标杆电价“基准值不变的基础上, 对安徽省中、南部火力发电机组与北部的火力发电机组的”标杆电价“进行“网损系数”折算。

(2) 充分贯彻国家“节能减排”的国策, 落实安徽区域科学、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对于在北部占用有限水资源和环保容量的发电机组, 在标杆上网电价上予以一定比例的扣减。

(3) 充分按照“统筹兼顾”和“因地制宜”的方针, 以全社会投资成本最低为原则, 避免片面地、畸形地在安徽北部投资火电机组, 对“标杆电价”体系进行持续不断地微调和修正, 从而正确地发挥“标杆电价”体系的“投资指挥棒”的作用, 恰当地引导在中、南部的投资, 实现安徽区域电力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摘要:在介绍安徽区域能源分布特点及电网网架潮流的基础上, 对安徽区域实施标杆电价政策利弊进行了研究分析, 指出标杆电价政策在实施过程中, 必需进行适当改进, 才能实现安徽区域电力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标杆电价,利弊,分析,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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