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千分制考核范文

2022-06-22

第一篇:农村千分制考核范文

镇2012农村千分制考核办法:

为加强农村干部管理,进一步调动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六大”(招商引资大成效,财税大跨越,村镇建设大变化,土地复垦大作为,常规工作大提升,干部作风大转变)为指导目标,鼓励全镇农村干部干事创业。

二、考核的范围、标准、内容

(一)考核范围

全镇5个管理区、51个行政村。

(二)考核标准及考核内容

1、经济工作(500分)

(1)税收工作(400分)

黄烟、林果方面,2012年全镇计划新发展黄烟、林果面积各3000亩,体现24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按2012年农村经济目标责任书任务考核。完成任务的村,该项得满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得分。

(2)招商引资(100分)

各村新引进一个1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含1000万元),该项得100分,上不封顶。1000万元以下的按1000万元为基数折算该项目得分;配合落地项目的村酌情加分,最高加50分;对提供有价值的招商信息的村加10分(以招商办、考核办认定为准)。5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可抵1万元的税收(年底镇结算中心、考核办对实际到位资金进行审计,以审计数为准)。

2.土地复垦(100分)

按土地复垦考核方案执行。

3.计划生育(300分)

按计划生育考核方案执行。

4.综合治理(100分)

按综合治理考核方案执行。

(三)奖罚分

1.罚分标准:

(1)考勤实行倒扣分制。支部书记外出必须向管理区书记请假,到县外出发或外出一天以上必须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否则每次扣5分。村干部必须按要求准时与会,支部书记每缺席一次会议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替会一次扣2分;其他成员每缺席一次会议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另外,会议期间不遵守会议纪律(手机响铃、接打电话、交头接耳、大声喧哗等),每发现1人次扣1分。

(2)党务、村务制度每缺一项扣3分;档案资料不规范的扣2分,每缺一项扣1分,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庄扣5分,远程教育按远程教育方案扣分。

(3)每出现一例党员违纪扣10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扣分。

(4)每出现一起到京、省、市、县越级上访的,分别扣30分、20分、15分、10分,到镇初访不扣分,再访的扣5分,对处理不到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加倍扣分,管理区按同等分值扣分。

(5)每出现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扣10分,造成重大影响的加倍扣分。

(6)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7)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8)车船使用税征收,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9)粮食直补每拖一天扣5分,举报查实不按程序进行,出现到京、省、市、县越级上访的分别扣30分、20分、10分、5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完不成良种补贴及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分别扣5分。

(10)每出现一起农民负担案件到京、省、市、县越级上访的,分别扣30分、20分、10分、5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每出现一例火灾的扣20分,每出现一例损坏荒山绿化苗木的扣10分。

(12)每出现一例土葬或外地死亡无火化证明的,扣所在村20分,积极配合并处理及时的扣5分。

(13)每出现一起水毁工程抢修不及时的,扣所在村10分。

(14)违法建设:按照2012违法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扣分,最高扣20分,其他视情节相应扣分。

(15)防疫:按照2012防疫工作实施意见考核扣分,最高扣10分,其他视情节相应扣分。

(16)防汛20分按照2012防汛工作实施意见考核扣分,最高扣20分,其他视情节相应扣分。

2.奖分标准:

(1)林业生产:按照2012林业工作实施意见,完成荒山绿化的得20分,完成杨树丰产林分配任务的得15分,完成林下经济分配任务的得10分,完成食用菌发展任务的得30分,连片发展200亩花卉苗木以上的得50分,连片发展50亩花卉苗木的得10分(以县验收为准)。

(2)民营经济工作:每发展一户个体工商户加10分(以工商所提供的数字为准

);每发展一条板材生产线加20分,每实际发展一条胶合板并经县民营办验收的加100分。

(3)为镇、县、市、省提供成功现场会的分别加5分、10分、20分、50分(同一现场召开会议,按最高标准加分,在多村同时召开的平均加分,给所在管理区加同等分值)。

(4)2012年内基础建设每投入1万元加10分,(以经管站出

示的账务为基础,经有关部门审核,扣除政策性拨款部分)。

(5)2012年内每新增一个养殖专业户加2分,每新建一个养殖大棚加2分,每新建一个蔬菜大棚加2分。每新建一个10亩的养殖小区给所在村加20分,每新建一个20亩的养殖小区给所在村加35分,每新建一个30亩的养殖小区给所在村加50分(以县验收为准)。

(6)按政策流转土地的,每流转5亩加1分;每发展1个完善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商注册)给所在村加20分。

(7)环境综合整治按任务量及整治效果酌情加分,最高加20分。

(8)按规定时间完成1处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给所在村加20分。

(9)每完成一个卫生社区服务站或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任务的加10分。

(10)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项目,按投资额每1万元加2分。

(11)黄烟生产100分,具体得分以2012年黄烟考核方案为准。

(12)林果生产50分,具体得分以2012年林果考核方案为准。

(13)优质农产品基地及品牌建设30分,按照镇优质农产品基地及品牌建设考核办法得分。

(14)完成县沼气任务的村加20分。

(15)进位分:以对各村考核名次为依据,每前进一个名次加10分,每后退一个名次扣10分,保持第一名的加20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出现一起扣50分,取消该村综合项目和村主要负责人评先树优资格,并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违背减负政策,造成重大影响的。

(2)被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

(3)被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

(4)因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重大事故的。

(5)因拆迁造成重大影响的。

(6)截留、挪用、私分低保金、救灾、救助金的。

(7)其它影响极大,造成工作被动的。

三、奖惩

1.根据各村综合考核得分,授予1-10名的村“农村工作模范单位”称号,授予11-20名的党支部书记“十佳党支部书记”称号,给予奖励。

2.对后两名的村,大会通报批评。连续两年最后两名的村,对支部书记进行诫免谈话。

3.各村支部书记、主任每人交1000元的工作保证金,年底镇财政拿出一部分奖金,捆绑考核,根据各村千分制考核结果兑现。

4.支部书记、主任、计生专职主任、查访员另外分别交1000元、800元、800元、500元的计划生育保证金,按计生办考核结果兑现。

5.对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各种政治荣誉,优先争取上级优惠政策。

四、附则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二)本方案由考核办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三)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镇人民政府

2012年月日

第二篇:以千分制考核为抓手建设干事创业型农村干部队伍:

为了激励农村干部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建设优秀农村干部队伍,实现全镇经济社会的跨跃式发展,去年以来,我们修改制定了《**镇农村干部千分考核办法》,实现了对农村干部的科学化管理,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千分制考核的基本做法

千分制考核就是在农村“两委”班子中建立年度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主要内容是“一定三挂钩”。

“一定”即合理确定分值。考核内容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方面是常规性工作,占700分。其中生态农业建设100分、税费征收100分、社会稳定工作70分、政务财务管理80分、计划生育工作100分、党组织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80分、村镇建设与管理50分、土地油区管理50分、组织纪律40分、其他工作30分。另一方面是创新工作,占300分,其中招商引资与民营经济200分、基础设施建设100分。年终各站(所)联合对村干部的具体工作组织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打分,分管领导把关,镇考核领导小组统一汇总后,由党政联席会最终审定。(本站地址:找范文 http://)

“三挂钩”即考核结果与干部工资、奖惩、任免相挂钩。考核成绩与干部工资挂钩,办法中将村干部的工资划分成三部分:一是基础工资,每月发放基础工资200元,按机关干部发放工资的时间发放;二是奖励工资,根据千分制考核成绩,党政联席会统筹平衡后确定具体分值所对应的奖励,计算出奖励工资后发放;三是浮动工资,在村级经营性收入中支出,是否发放须经村民会议根据村情表决,参考标准是支部书记按本村人口数乘以2元计算,主任按本村人口数乘以1.5元计算,文书按本村人口数乘以1.0元计算。千分制考核得分在1000分以上的村,每超出100分,奖励50分;700—1000分的村不奖不罚;700分以下的村实行重点整顿,当年有明显改观的村支部书记或负责人继续留任,否则免去村支部书记或负责人职务。

二、实行千分制考核的主要成效

实行千分制考核,建立了科学考评农村干部的工作机制,规范了农村干部管理监督,极大调动了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成为推动全民创业富民兴镇的有效抓手。

激发了广大农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千分制考核体系建立后,使农村的全年目标任务量化、细化到了村“两委”班子每个成员的头上,减少了抓农村工作和管理农村干部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同时,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较好地解决了过去评优、任免凭印象,干和不干一个样的问题,使优秀农村干部经济上有了甜头。

保证了农村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科学考评机制的建立,配以不定期督查,年度考核和机关干部包片驻村联户制度的建立,以及固定的半年评议、年终总评和评议结果运用制度的实施,从制度建设的层面上,保证了农村工作连续不断地向前推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掀起了全民创业富民兴镇的新高潮。千分考核制度的建立,进一步转变了广大农村干部工作作风,极大地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全镇迅速掀起了一股全民创业、富民兴镇的热潮。今年以来,新增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21家,其中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4个,新增企业年总产值达到5600万元,年创利税1100万元。

三、几点启示

做好农村工作必须不断创新。只有不断创新机制、推进制度化建设,才能保证农村干部队伍充满活力。千分制考核制度正是对农村干部管理形式不断创新的结果,实现了农村干部实绩量化考核,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被有效地、不断地激发,走出了一条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干部管理的新路子。

做好农村工作必须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我们事业成功的根本保障,千分制考核规定了民主测评程序,严格落实广大群众对干部实绩评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得农村干部的施政行为更加透明,更加容易获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增强了村“两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广大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村级组织周围。

做好农村工作必须选好“两委”班子带头人。党在农村的政策能不能有效地贯彻执行,村“两委”十分关键。“两委”负责人是领导村级工作的核心人物,他们的工作表现与领导能力直接决定着整个班子的战斗力。在千分制考核实施中,“两委”负责人能力强、观念新的,考核工作推进就顺利;反之,就会编造种种理由敷衍塞责。因此,千分制考核又是考验干部的“试金石”。

第三篇:班级千分制考核细则

一、为加强学生的规范化常规管理,落实《班级工作千分考核办法》,形成良好校风,特制定本细则。

二、具体办法:

1、每月给每班基分1000分。

2、制定加分、扣分细则。

3、成立以学生会、团委会为主体,由学生科负主责的校风校纪巡查队,在不同的时段和地域执勤,并将巡查结果交学生科。

4、学生科对考核情况进行登记、核实、汇总,依据加、扣分细则给予加、扣分,并于次日在黑板上公布情况。

5、在每周星期一的升旗仪式上,由学生科通报各班在上周的加、扣分情况,并依据扣分情况颁发“流动红旗”。

6、全期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的评优和班级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加分细则:

1、拾金不昧价值0—100元加1—5分,价值在100元以上加5—10分。

2、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尊老爱幼行为有较大影响的加5-10分。

3、抓获盗窃分子者,每人次加30分。

4、勇于检举学生中发生的严重违纪行为者,经查实,给予所在班级加5-10分。

5、检举他人乱泼、乱扔、乱吐,且情况属实者,给举报班级加5分。

6、向学校广播站投稿被采用者,每一篇加2分,黑板报被学校评为优秀等级者,每次加5分。

7、出色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且为学校赢得荣誉的班级,经考察属实,每次加5-10分。

8、学校集会(含升旗仪式),班级按时整队入场者,每次加5分。

9、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或竞赛中,获得

一、

二、三等奖者,给班级分别加5-15分。

10、每学期无公物(含电教设备)损坏的班级,加20分。

11、就教育和管理等方面向学校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给予学生所在班级加5-20分。

12、全期没有学生受到纪律处分的班级,加20分。

四、扣分细则:

凡有下列表现者,给予其班级扣分,标准如下:

1、标志佩戴:

⑴在校园内不佩戴校徽(校徽一律佩戴在胸前)者,每人次扣5分。

⑵所佩戴的校徽被其它图片覆盖者,每人次扣5分。

⑶借戴、交换校徽者,每人次扣5分。

2、寝室卫生及内务整理:

⑴寄宿生随便调换铺位,每人次扣5分。

⑵盖被折叠不合标准,垫被铺得不平,每床扣5分。

⑶日常用品(桶子、袋子、箱子、鞋子、毛巾等)摆放不合要求,每处扣5分。

⑷地面有垃圾,墙面有污迹,天花板有蛛网,每处扣5分。

⑸不按要求张贴值日表、铺位表、床位条,每项扣5分。

⑹寝室内外墙壁不干净,墙壁上有张贴物或挂有物品,扣5分。

3、教室卫生:

⑴地面有渣滓、杂物、墙壁(含门、窗)有污迹,灰尘;天花板(含日光灯)有蛛网、灰尘;壁柜、电视机有灰尘,每处扣5分。

⑵桌子、板凳、垃圾桶、扫帚、拖把等摆放不齐,每处扣5分。

4、清洁区卫生:

⑴有蛛网、杂草、石块、棍棒、渣滓或有不该堆放的物品每处扣5分。

⑵清洁区范围内的垃圾桶及桶的周围与盖面不干净,清洁区内的墙壁有污迹或乱写乱画,每处扣5分。

⑶每天不按规定进行小扫,每次扣10分,每周不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卫生大扫除,每次扣20分。

⑷清洁区内有堆放的垃圾,每处扣5分。

5、违规违纪:

⑴校内骑车、滑车,每人次扣5分。

⑵无故不参加三操或迟到者(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每人次扣5分。

⑶早操、课间操班级队伍不整齐,做操质量不高,每次扣10分。

⑷吸烟、酗酒、参与赌博、考试舞弊每人次扣20分。

⑸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谈情说爱,每人次扣20分。

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器械进校园者,每人次扣20分。

⑺寄宿生随便外宿或留宿他人,每人次扣10分。

⑻进营业性三室两厅一吧,小偷小摸,每人次扣20分。

⑼故意起哄、聚众闹事、侮辱师长,严重破坏正常秩序,每人次扣20分。

⑽在大操场以外的地方踢足球,在教学区、生活区打篮、排球,每人次扣5分。

⑾乱泼、乱扔、乱吐,每人次扣5分。

⑿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每人次扣10—20分。

⒀就寝吵闹或从事其他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每人次扣5分。

⒁在寝室或教室内打牌者,每人次扣10分。

⒂不按时就寝或寝室熄灯后讲话,每人次扣5分。

⒃学生在非指定活动时间内,私自进行文体活动者,每人次扣5分。

⒄学生上晚自习后到第二天起床铃响的时间内,在校园内从事文体活动(学校或班级集体组织除外),每人次扣5分。

⒅在校园内生火(含在寝室点蜡烛),每人次扣20分。

⒆将生熟食品(含饭、粉、面、饮料、甘蔗等)带入校园,每人次扣5分。

⒇私自在教室给照明灯充电,每人次扣5分。

(21)学生上机不穿鞋套者,每人次扣5分。

(22)学生携带各类食品进机房者,每人次扣5分。

(23)违规使用电教设备,每次扣5分。

(24)在图书馆借阅书、刊时,打闹、嘻笑、恶语伤人及不服从管理员安排者,每人次扣5分。

(25)在图书馆阅览书、刊后带走书、刊者,每人次扣10分。

(26)在图书馆阅览书、刊时,在书、刊上挖洞、撕毁书、刊者,每人次扣10分。

(27)不按时归还书、刊者,每人次扣5分。

(28)教、寝室无人时,未关窗、关灯、关电教设备或不断电视机、饮水机电源者,每次扣5分。

(29)教、寝室无人时未关门落锁者,每次扣5分。

(30)班级饮水机放在电教单元下(一楼教室除外),每班扣5分。

(31)爬越围墙出校园者,每人次扣20分。

(32)擅闯校门,与执勤人员发生争执者,每人次扣5分。

(33)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5分。

(34)旷课者,每人次扣10分。

(35)班级早、晚自习纪律差,每次扣10分。

(36)学校集会,班级队伍不整齐或纪律差,扣5-10分。

(37)学生不按规定缴纳学杂费者,每人次扣10分。

(38)凡学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10分。

(39)凡拾金不昧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加分外,另扣除所加分的两倍分值。

(40)其它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参照相关规定扣分。

6、日常工作

⑴班、团干部不按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会议,迟到者每人次扣5分,缺席者每人次扣10分。

⑵班、团干部不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检查工作,迟到者每人次扣5分,缺席者每人次扣10分。

⑶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和需收集的有关表册不按时完成或上报者,每次扣10分。

⑷不按学校要求向校园之声投稿者,每少一篇扣1分。

⑸不按要求开展学校布置的活动,每次扣20分。

第四篇:2010村级党建千分制考核办法

为保证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临朐县2010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50%)

1、强化基础设施建设(20分)。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新扩建一批村级活动场所,提升村级建设的档次和水平记5分;没有村级活动场所或村级活动场所不规范的不得分。搞好“一栏四配套”建设,在活动场所醒目处固定安装橱窗式“党务村务公开栏”,设置群众满意意见箱;抓好办公设施、党员群众学习设施、文体活动设施、便民服务设施配套,桌椅能满足村干部办公、党员干部学习活动需要的记10分,每少一项扣2分。现代远程教育设备摆放在播放收看室(党员活动室),运转正常,达到防尘、防潮、防火、防雷击、防盗的“五防”要求的,记5分,每少一项扣1分。

2、改进基层组织设置(5分)。调整理顺党组织设置,按要求组建党组织的记5分,否则不得分。

3、规范开展党的活动(25分)。认真执行“党员活动日”制度,于每月的28日组织党员召开会议、开展活动的,记5分,每少一次按比例扣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记5分,每少一次按比例扣分;认真执行远程教育集中播放收看制度,每月5日、15日、25日组织党员收看《党员集中学习日必学节目》,并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记6分,每少一次按比例扣分;认真执行“民主理财日”制度,每月28日组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对上月的财务开支进行集中审核的,记4分,否则不得分;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日”制度,每月5日定期张榜公布党务、村务、财务事项的,记5分,否则不得分。

4、落实完善工作流程(20分)。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执行依据、职责权限和程序步骤,使基层党建工作的每项工作、每项任务都实现具体化、程序化,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体现操作性和科学性。重点抓好村干部践诺奖惩、“三会一课”、发展党员、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五个好”党员创评、“党员十带头”创评、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理财、民主议事决策和党务村务公开、党费管理等工作流程的规范完善,实现“一项业务一个流程”的工作目标的,记20分,每少一项扣2分。

5、健全责任考核体系(10分)。按照“一人一份工作分工,一岗一套考核办法”的要求,明确镇村干部的工作定位和职责,健全工作责任目标体系的,记5分,否则得分;实行“定任务、定时限、定质量、定责任、定考核、定奖惩”的“六定”责任制。本着“凡事有规定、规定必执行、执行必考核、考核必奖惩”的原则,对每项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进行量化细化,每个细节都进行严格把关,既重结果考核,又重过程考核,逐步建立起基层党建工作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的,记5分,否则得分。

6、规范档案资料管理(20分)。按照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镇村干部的工作分工,对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远程教育播放收看、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理财等各类会议和活动,都分别确定好一名具体记录人的,记3分,否则不得分;认真记写每次会议或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员、列席人、缺席人、主持人、记录人以及工作过程,工作过程要记具体、写完整,做到有议题、有讨论、有定论的,记6分,否则不得分;要一事一记,一月一汇,每一项工作都形成一个写实性记录的,记5分,否则不得分;对上级印发的各类文件、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材料,由班子成员传阅或集体学习后统一归入固定档案盒内,予以妥善保存;对填写上报的各类卡、表、册,要一式两份,注意上报材料留存,搞好原始材料收集的,记3分,否则不得分。

二、其它考核项目(50%):

1、村“两委”班子健全(10分)。中心村“两委”班子团结协调,运转规范有序,集中办公制、民主集中制、首席代表制度落实到位的记10分,每有1项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2、村级下属组织建设(10分)。村青年、妇女、计生、民兵、治保和调解等村级下属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党员议事会和村民代表会等村内各种议事、决策组织健全,活动正常,记录规范,作用发挥好的记10分,每有1项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3、任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20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任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的记20分,缺一项扣10分,每出现一份承诺内容空洞、操作性不强的扣5分。

4、党务、村务、财务公开(20分)。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及时、内容真实、材料齐全、记录规范、留档完整(照片资料和原始材料)的记20分,每有1项达不到要求的扣4分。

5、“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40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活动正常、记录规范、材料齐全的记25分,每少1次记录扣3分,活动记录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认真落实每月5日“集中学习日”制度,按时上报“党员集中学习日”主题,并相应做好活动记录的记5分,每少记录1次扣1分,每有1次记录不规范的扣0.5分。建立外出流动党员台帐,落实班子成员包靠责任制,按时发放活动证的记10分,未建立台账的扣5分,每有1名外出未持证流动党员的扣5分。

6、“五个好”党员创评活动(35分)。程序严谨、记录规范、考核认真、效果明显的记25分,无承诺书的扣5分,未开展党性分析活动的扣5分,每有1名党员未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扣1分;未建立创评档案的扣10分,档案中未对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扣5分;未一季度一考核的扣10分,考核记录内容造作、不符合实际的扣10分。“七一”或年底前进行评选表彰,并公示的记10分,否则不得分。

7、发展党员工作(25分)。按1:5比例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逐人建立登记表,落实培养人的记5分,无入党积极分子的不得分。落实“两推一公示”、“四全程”(全程公开、全程纪实、全程审核、全程问责)制度,程序严格、记录规范、手续完备的记20分,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该村出现人民来信来访查实的该项不得分。

8、村干部践诺奖惩制度落实情况(20分)。村“两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职责,逐人制定公开承诺书,并向镇、群众“双向”承诺,每半年进行一次践诺评议的记20分,未制定承诺书的扣5分,未在公开栏内公开承诺的扣5分,承诺内容空洞无物、抄袭雷同的扣5分,未组织践诺评议的少一次扣5分。

9、党费收缴(5分)。上缴足额及时、账目清楚的记5分。未建党费收缴记录薄的不得分,记录不规范的扣1分,每少1份党委印发的党费通报等材料的扣1分,实收与党委通报不符的不得分。

10、老干部老党员待遇落实(10分)。按照村级收入情况,认真落实退职(休)村干部待遇,无上访案件的记8分,否则不得分;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补助发放及时足额的记2分,无帮扶措施、无发放记录的不得分。

11、党建工作精细化管理(15分)。认真实施基层党建工作精细化管理,达到基础配套标准化、制度落实日常化、工作开展程序化、工作责任具体化、档案整理规范化“五化”目标的记15分,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3分。

12、为民服务代理工作(10分)。大力推行服务群众首席代表负责制,建立为民服务代理记录簿,服务事项记录规范、办理及时的记10分,未建立记录簿的不得分,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充实的,每有一项扣2分。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镇党建办公室做好日常记录,年底组成考核组进行集中点评考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情况,计算出点评考核成绩。

第五篇:城管执法工作千分制考核细则

为更加客观、真实、具体、准确地考核、评价、衡量各执法中队及各科室的工作情况,有效杜绝干好干坏、干和不干一个样的弊端,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市直各执法中队和各街办中队,机关各科室参照有关内容考核。

二、考核内容(共8项)

1、城市管理状况

2、队容风纪

3、内务管理

4、工作量完成情况

5、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6、投诉办理情况

7、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情况

8、其他

三、考核标准

(一)城市管理状况

1、发现新的乱搭乱建,每出现一处扣10分,对原有的应拆而未完成的一处扣10分。

2、发现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刻乱挂,每处扣3分;乱贴乱画的小广告,每1处扣1分;乱发小广告未及时查处的,每件扣3分。

3、对货运车辆、垃圾车辆不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车辆带泥污染路面,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3分。

4、沿街施工工地未进行围挡,建筑工地的土堆、散料未按规定遮盖或洒水,工地出入口不整洁、有污染,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平整场地,拆迁扬尘未洒水的,每处扣5分。

5、有不合标准或未经批准的户外广告、灯箱、彩旗及私自改装门头等,每处扣3分。

6、发现损坏各类环卫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擅自拆除环卫设施未进行查处的,每项扣3分;发现在公共场所或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的,每件扣3分。

7、发现私设垃圾点或乱倒垃圾形成垃圾堆的,每处扣3分。

8、商业宣传车擅自上街宣传的、未经批准进行店庆活动或宣传(含横幅)的,每处扣3分。

9、有私自开门扒窗从事经营的,每处扣5分;沿街有露天煤炭等经营市场,每处扣4分;有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每项扣3分。

10、发现乱设棚亭,每个扣3分;乱停乱放,每辆车扣1分。

11、洗车点、摩托车维修点、汽车装潢、电气焊等门头未按规定搬迁,继续违规经营的,每处扣3分。

12、发现违法建设未及时查处的,每件扣5分;临时建设到期不拆除的、临时用地到期不退出的,每件扣3分。

13、发现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擅自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损坏城市绿化设施,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等情况,未及时查处的,每件扣3分。

14、发现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未按要求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构筑物等违法行为,未进行查处的,每处扣5分。

15、发现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等违法现象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3分。

16、发现在城市道路上拌和泥浆,打砸硬物、晾晒、冲洗、焚烧物品等行为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3分。

17、发现噪音扰民,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污染环境,城市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排放的油烟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出现露天烧烤,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现象,未能及时查处的,每项扣3分。

18、对无证商贩、乱设摊点未及时进行取缔,每发现一起扣2分;在中小学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厅经营点,每发现一起扣3分。

19、发现不按审批事项办理未及时查处的,每件(次)扣3分。

20、发现其他明显损害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等违规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进行查处的,酌情扣分。

(二)队容风纪

1、城管执法人员上班时间,要按规定统一着装,并按规定佩带执法标志(包括帽徽、肩章、臂章、胸章、领花、领带等),不按规定着装,每项扣5分;执法标志服混穿,扣5分;衣装脏、破、不整洁,扣5分;城管标志服、肩章、胸章、领花等不得私自拆改,不准变卖、转借,每违反一项扣5分。

2、男队员不留长发、剃光头、蓄胡须,女队员不染指甲、留长指甲、染彩发,不浓装艳抹,每违反一项扣5分。

3、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必须仪容端庄整洁,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能袖手、背手、插兜、揽腰、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能吸烟,不能扇扇子,不能边走边吃东西,每违反一项扣5分。

4、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严禁着制服私自出入公共场所和其他娱乐场所及饮酒,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城管形象的饮酒活动,违反规定每项每人次扣100分。

5、执法纠正违章时执行六个步骤,态度和蔼、言辞温和,不得在车上大声吆喝管理相对人,进行处罚要按程序,每违反一项扣5分。

6、上班、开会、集合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5分,旷工每人每次扣20分。

7、禁止执法人员“吃拿卡要”,违反规定每项扣100分,造成严重及恶劣影响的全扣。

8、遵守局队有关规定,注意保守秘密,凡是泄密,未造成损失的每次扣5分,造成损失的每次扣10分,造成重大损失的每次扣30分。

9、凡因队容风纪出现问题被领导发现的,每人(次)扣100分,并对有关人员给予严厉的处罚。

10、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要保持联络畅通,局队领导呼叫要立即回应,需要支援其他中队的应立即到达指定地点,对讲机联络不畅通,领导呼叫不回应,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每项扣5-10分。(副中队长以上人员24小时开机。)

(三)内务管理

1、内务整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有序、无上搭下挂、厕所无异味,有一项不到位扣5分;桌椅橱柜等公物应保护好,人为造成损坏的,视情况扣5-20分。

2、执法车辆值勤结束后要按时回单位,并按顺序停放,不按时回单位、无序停放每项扣5分。

3、执法车辆要及时清洗养护,保持车况干净整洁,不及时清洗养护、车辆卫生状况不好,每辆车扣5分。

(四)工作量完成情况

根据每一时期的工作重点,每月对各中队扣罚物品、拆除乱搭乱建、整治重点路段等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核实、打分。

1、扣罚物品,每件次得1分。

2、拆除乱搭乱建(堵门扒窗),每处得5分。

3、拆除不合格广告或牌匾,每块得2分。

4、清理乱贴乱画小广告,每10处得1分。

5、扣留违规车辆,每辆得2分。

6、对某一区域实施综合整治,视其效果给予10-20分加分。

7、所在区域办理批件,每3件得1分。

(五)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1、根据罚款数额确定处罚工作量及得分多少。(罚款数额每500元为1分)

2、行政处罚案件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违反法定程序,每次扣20分。

3、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应做到整洁、无涂改,擅自涂改、作废的,每次扣5分。

4、行政处罚文书适用准确、填写规范,法律文书使用错误或填写不规范的,每次扣5分。

5、对行政处罚相对人的物品采取证据保存或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时,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办理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5分。

6、勘验笔录、调查笔录、现场笔录、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决定书、送达回证应填写规范,载明基本事项,填写不规范或缺乏应当载明的事项的,每次扣5分。

7、案件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结,超时结案的,每次扣5分。

8、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处罚决定书应及时送达被处罚人,未送达或未按时送达的,每次扣5分。

9、行政处罚案件应严格按照局规定的程序审批,违反规定的,每次扣5分。

10、行政处罚案件应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重新调查取证的,每次扣5分。

11、行政处罚案件应达到定性准确、适用法律适当,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或违反处罚权限的,每次扣5分。

12、处罚案件的相对人主体应认定准确,认定错误或不适当的,每次扣20分。

13、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应严格按照省政府赋予的权限进行,超越法定职权范围的,扣20分。

14、由于违法行政、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或违反程序等原因,引起行政复议、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的,扣50分;引起当事人上访并造成重大影响的,扣30-50分。

15、本考核办法中对办案质量未规定的其他事宜,如有违反规定需要扣分的,参照以上条款中与其相似条款予以扣分。

4、被督察发现的问题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每件次扣2分;被第二次督办的,每件次扣5分;第三次督办的,每件次扣10分。

(六)投诉办理情况

1、凡有投诉(包括来人、来电、来信等)的要及时受理,每件(次)扣1分;未及时受理投诉,每件扣3分。

2、接待来访态度要热情、查处问题要认真,不能按时结案的要向当事人耐心解释;接待来访不热情、查处问题不认真、投诉未按期办结,每项扣3分;造成当事人上访的每项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项扣10分。

3、对突发事件经指派后不能在规定时间赶赴现场,造成证据灭失或无法办理的,扣10--20分。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投诉案件承办人提出表扬,或者辖区党委、政府、市民反映特别好的,加10分;执法受到市民表扬的每人每次加3分,收到锦旗的每次加5分;做本职工作以外的好事受到群众表扬的,每件加3分。

(七)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情况

1、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领导交办任务的,视任务的难易情况,每件分别加15分、10分、5分;完成局领导交办任务的,每件分别加10分、7分、4分。

2、遇有重大迎检活动,顺利完成任务的,每次加10分;工作中出现被领导要求督办的问题,每件次扣5-10分。

3、凡是被领导(包括市、局领导)发现有问题,要求督办的,根据情况每件次分别扣5-10分,严重损害局形象的全扣。

(八)认真贯彻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原则。

1、如因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态度粗暴、方法不当、工作不细等原因引发信访或热线投诉,每件次扣5-10分;查实后再扣50-100分或更多,直至其他处分。

2、凡有违反“十条禁令”的,每人(次)扣100分。

四、考核办法及实施

1、根据考核标准将考核内容划分为五大部分:(1)集中检查中队管理情况200分;(2)日常督察情况300分;(3)工作量完成情况200分;(4)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200分;(5)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投诉受理情况100分。以上各考核内容的分数不能超出规定的分值。

2、千分制考核采取加分、减分的方式统计,每季度一考核、一汇总、一公布,考核成绩的公布采用表格制,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并记入档案。

3、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每次考核名次前3名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奖励办法根据每季工作强度程度等与百分制考核的奖励挂钩,后2名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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