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与环保的影响

2023-04-10

第一篇:生猪养殖与环保的影响

生猪养殖对环境的影响

关于生猪养殖对环境影响的调研提纲

接市政府通知,要求对生猪养殖对环境的影响情况进行调查,在摸底清查期间要重点了解以下情况:

1、

2、

3、

4、

5、 规模户和法人单位及养殖场地所处的位置,养殖小区建设情况 污水,粪便的处理办法。 噪声、粪便、污水等对环境以及周围邻居生活的影响。 政府及环保部门对改善环境采取的措施和成效等。 ……

各县区要在12月25日前,就了解的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开封调查队农业科。

第二篇:农村生猪养殖保险的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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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6-5 11:02:00 来源:资中县畜牧食品局 作者:陈明远 魏泽宾 范嗣湘 阅读3587次

2006年,资中县畜牧业产值已达17.04亿元,占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53.96%。畜牧经济占了资中农村经济的半壁河山,近几年来,动物疫情在我国及其周边地区频繁出现,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开展农村养殖业保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05年8月11日,黄小祥副省长到资中调研,对我县提出的“争取成为农业保险试点县”构想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希望。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县农村养殖业保险工作,加快我县畜牧经济发展,遵照市、县委、政府的要求,在中加小农项目的支持下,近两年来我们曾多次组织有关部门领导、业务人员分赴广东省罗定市、省内洪雅、邛崃等市县学习考察农村养殖保险工作。通过实地考察,拓宽了思路,学到了经验,看到了问题,增添了措施。我县从2005年起逐步开展了生猪养殖保险工作。2006年全县有30个乡镇,8000余户农户投保生猪2—3万头。通过两年来的实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和思考。

一、资中县生猪养殖保险的基本情况

1、资中县概况和生猪养殖保险的作法

资中是四川省丘陵地区农业大县,也是以养猪为主体的畜牧业大县。全县幅员面积1734平方公里,辖33个乡镇,783个村,753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3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17万人,农户32万户。养殖业以生猪、禽兔、牛、羊为主,全县常年存栏生猪90余万头,年出栏生猪130万头以上。

生猪养殖是我县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我县生猪养殖保险始于2005年,当时由县畜牧食品局和人保财险资中支公司联合进行。我县4个乡镇,7户养殖户,350头生猪投保。共收保费3072元(按养殖大户8元/头、小户10元/头收取保费),赔付死亡生猪6头,赔付保险金1600余元。第二次开展生猪保险是在2006年5月,由县畜牧食品局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内江市中心支公司联合进行,主要方法是依托乡镇畜牧兽医站,代收保费,转交保险公司投保,全县30个乡镇参加了生猪保险。按照“政府主导、公司经营、农民自愿、政策支持、以险养险”的原则,本着“政府补贴一点、业主(农民)缴纳一点、保险公司在费率上优惠一点”的办法实施。每头上栏生猪缴纳保费10元,保险期从观察期满次日到肥猪出栏为止,最多不超过180天,出险后可获得最高400元的生猪保险赔付款。在财政投入上,按照内江市生猪养殖试点方案的规定,对参加生猪保险的农户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以奖代补”资金的领取标准为每头已保生猪4元,其中:市财政补助2元/头,县(区)财政补助2元/头。养猪户实际交保费6元/头。在参加保险后,养猪户凭保单在乡镇财政所领取“以奖代补”资金。在经营运行上,保险公司实行“封闭运行,单独建帐,单独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险养险”。在业务发展上,实行“放宽险种,梯度续保”,保险公司本着让利于养猪户的宗旨,对养殖大户、养殖

小区和养猪协会组织的参保生猪,均实行上门服务的办法。除被保险人的故意违法行为等11条责任免除外的所有生猪死亡都纳入了理赔范围。在体系建设上,按照“防保结合,数质并举”的原则,畜牧部门要切实抓好生猪的科学饲养,疫病防治,逐步提高生猪质量,增加存栏量。财政、畜牧、保险公司、农村信用社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生猪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实际操作中,资中县畜牧食品局给各乡镇下达指导性生猪保险任务,要求各乡镇按照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多数乡镇将“以奖代补”的关口前移,即养猪户在交纳6元/头后就可参保,不再领取奖金。方法上要求采取先易后难,先专业户后散户,先村、社干部、村动物防疫员后农户的办法,逐步开展生猪保险。同时要求各乡镇要向广大养殖户宣传生猪保险的好处、目的、意义和做法要求,努力做到生猪保险家喻户晓,养殖大户应保尽保。截止目前,全县生猪参保户8000余户,参保生猪2.3万余头,保费收入23万余元。保险公司已赔付了生猪死亡补偿1400余例,1600余头,并将赔付金36万余元发放到了农户手中。

2、资中生猪保险在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①农民购买欲望不强。农业保险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农民掏钱购买。即便是有高达40%的财政补贴,但农民仍舍不得出钱,普遍存在侥幸心理,甚至少数农民说:“人都没买保险,还给猪买啥子哟”,生猪保险不被大多数农民接受。2006年资中县除甘露、归德、苏家湾、金李井镇完成了任务外,其余乡镇未完成任务。在双龙镇调查我们了解到,为了完成任务,该镇有部分村动物防疫员为农民垫支缴纳保费入保。即使如此,也只完成目标任务的46%。参保面低造成了生猪保险的“先天性贫血”。

②道德风险难以管控。我县农民素质参差不齐,养殖户数量多,养殖规模小,经营分散。在实际工作中,个别村动物防疫员、乡镇畜牧兽医站职工觉悟低,由于他们与养殖户有较紧密的地缘性联系,往往在死亡生猪的称重上、死亡鉴定上做出有利于养殖户的事情。更有个别甚者,本来生病但还未死猪而与畜主串通谎报死猪,以骗取保险公司赔偿。

③死亡理赔成本较高。资中幅员面积宽,乡镇离县城距离远,生猪养殖分散。参保生猪平均每天死亡几头,热天多的时候达到20—30头,加之对死亡生猪要求拍照,多数乡镇畜牧兽医站又没有相机,因此,要租车请照像馆专业人员前去拍照,如此一来,租车费、照像费、报案通话费、传真费、复印材料费等,造成保险运营成本大幅增加,甚至乡镇畜牧兽医站还分担了部分正常费用。

④保险公司人手少,理赔不及时。由于中华财保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只有3—4人具体从事生猪保险业务,但都还只是他们附带的工作,这样几个人要面对全市的生猪保险,工作效率可想而知。参保农户生猪死亡后,一般要2—3个月才能得到赔付金,长的要达半年之久。为此,农户很有怨言,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生猪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⑤参保生猪身份难以确定。由于目前生猪用耳标易脱落或耳号数字易擦掉或模糊不清。个别养殖户以此为由,用未参保生猪充当参保生猪,骗取保险赔偿金。也有少数农户以部分生猪参保,一旦有生猪死亡,圈内所有生猪都能得到赔偿。

目前,保险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加之由于工作量大,基层畜牧兽医站又没有什么经济待遇,怨声载道。加之,农民购买保险的欲望也不强烈,因此生猪保险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二、生猪保险给我们带来的启示和思考

通过两年多生猪保险工作的实践,我们认为生猪保险适合我县畜牧生产发展水平,符合农村产业结构,猪业风险特点和农民保险需求,但开展此项工作如果稍有不慎,就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波动。在我县开展政策性生猪保险试点,要不断地在实践中探索和总结经验,吸取先进地区农业保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起步,逐步完善,逐步发展。

1、猪业风险呼唤生猪保险。我县是农业大县,也是以生猪为主体的畜牧业大县,猪业经济是我县农民增收的重要途经。但生猪在饲养过程中自身抗病力低,加上养殖户的饲养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生猪发病率和死亡率偏高,经常使一些养猪农户损失惨重,有的血本无归。加之近几年的动物疫情和去年的持续高温干旱,使我县畜牧业特别是生猪产业受到严重影响,这种影响可能降低农民近年来才恢复过来的饲养信心。猪业经济的弱质产业性质决定了其对风险管理和保险的巨大需求,“生猪政策性保险”的出台和实施,无疑将为养猪农民撑起“保护伞”,大大提升他们的养猪积极性,“生猪政策性保险”也必将成为推动我县猪业经济发展的强大助推器。

2、正确的定位是开展生猪保险工作,将生猪保险实践向前推进的前提条件。由于全国范围内的农业保险都仅在试点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成功范例供我们参考。因此,在我县实施生猪保险也不会一蹴而就。加之我县开展生猪保险的基础比较薄弱,保险公司经营经验、人才都比较匮乏,一般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在正常市场环境下难以或不会进入该领域。所以我们对生猪保险应该有一个正确地认识和明确的概念—生猪政策性保险是为了实现党委和政府的猪业经济发展目标及落实惠农政策而实施的生猪保险制度。生猪保险是依据政策目标而建立的,而非根据市场建立,其保险责任较广泛且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较大。生猪政策性保险是一种特殊险种,其本质特殊性决定了它的定位—一种“准公共产品”,这种保险产品需要部分由政府买单,且在经营中要通过政府行为才能协调开展的工作,在实施初期可能会具有事实上的强制性。

3、生猪保险涉及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其运行模式比较复杂。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复杂性的认识不足,准备不够,是生猪保险实施中的前期“败脚”。保险公司要认识到,简单就商业保险而言,其运行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把实现盈利和投保人利益之间动态平衡作为发展的基础。而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生猪保险,既是政府的政策工具必须接受政府的指令,又要进行商业运营,只能实现微利或不盈利,追求实现政府政策的目标。生猪保险的这种涉及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运行模式比较复杂,也就需要各方在事前做好准备。首先,由商业性保险公司代理经营政策性保险。同一部门经营两类不同性质的业务,企业内部的目标和理念的二重性将有可能引发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业务之间管理的冲突。其次,和一般的商业性保险相比,生猪政策性保险更为复杂。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要进行职能扩充,加强各类人员配备,使其能够有效协调各部门相关农业保险的政策。第三,生猪政策性保险的保险费率已达到2.5%,这是企业财保、家庭财保的数倍,因此,农民较低的生活水平与农业保险的需求发生了矛盾,较低的经济收入难以支付保费,这会使生猪政策性保险这种有利于农民的政府行为,在初期不被农民接受而推进困难。如果我们不把农民的投保愿望和购买力研究充分,将制约生猪保险业务的开展。

4、财政补贴是否到位是生猪保险发展的关键环节。用博弈观点分析,以往的农业保险之所

以失败在于:保司、政府和农民三方利益处于一种博弈之中,即农民投保不出险,没赔不高兴;保司承保,亏了不高兴;政府投入,不死不赔,钱归保司,当然也不高兴。在这三者之间的博弈中,任何一方失衡,农业保险都可能难以维持,何况出现三方都不高兴,这种关系自然瓦解。结合资中实际我们分析,博弈三方中农民始终处于弱势,如果政府一方面树立了投入保司的补贴就是对农民投入的观念,另一方面推行强制性保险,通过一段时期的运作让农民认识到农保是对他们的一种福利后,博弈就只剩下政府和保司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一方面靠“以险养险”,即用其他险种的盈余来补生猪险的亏损,另一方面要靠政府的财政补贴来实现平衡。农业保险的本质决定了它是一种“准公共产品”,这种保险产品需要财政补贴,通常意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分为两块,一块是保费补贴,另一块是管理费补贴。事实证明,保费补贴为40%以下时,农民是不愿意投保的,国际上许多险种的政府保费补贴超过50%,多的达到80%,但没有100%的。一般来说,农业保险产品的保费的高低与补贴的高低成正比;农民投保愿望越强烈又有支付能力的保险产品其补贴就少,相反补贴就多。

三、实施生猪政策性保险的建议

通过二年多来生猪保险实践,深感农村养殖保险意义巨大、影响深远。同时通过外出学习先进作法和不畏难、不畏苦、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结合资中生猪生产实际,对症下药,认真研究,准备充分,迎难而上,全力加快我县生猪保险,促进猪业经济发展指日可待。

1、认清形势,积极争取。虽然保险公司开展农保业务大多处境尴尬,政府也要拿出部分资金进行补贴。但应该看到,我们要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猪业经济是我县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和谐资中的一个重要手段,生猪产业也是一大风险产业。生猪养殖要摆脱传统养殖的束缚,降低风险,实现科学可持续发展,必须选择农业保险来为它系上“安全带”。农业保险是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WTO规则许可的“绿箱政策”,是各国政府保护和促进农业发展的有效工具之一,它对防范农业风险、保障农民利益有着重要意义,是传统牧业向现代牧业过渡的必然选择。党中央曾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国家在50年代、90年代两次农保萎缩后,2004年再次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上海、广东、浙江等发达地区已率先自主开展了农保,全国、全省各地纷纷摩拳擦掌,等待时机。这些都预示着中国农业保险业的新发展即将启动,全国性农业保险体制呼之欲出。目前国家还没有成立政策性农保公司,但有消息称,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扶持计划进行研究,包括对其他开展农险业务的公司给予补贴的问题。可以预知,上级对农保的各项补贴将会集中投放在少数几个试点上,会让先行一步的地区分到更大的“蛋糕”。面对这种形势,作为农业大县、生猪大县的资中,一定要吸取历史上“慢人一步已被动”的教训,直面农业保险这一新课题,积极争取项目试点,大胆尝试,奋力推进,通过生猪保险的实施来提升资中生猪的总体竞争力,用先发优势来夺取我县生猪产业的胜局。据悉,全省今年将在我县实施100万头生猪政策性保险试点,我们要抓住这一难得机遇,认真研究苦干实干,狠抓落实,全面实施,努力把生猪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搞好,搞成功,搞出成绩来。

2、组织人员,专题研究。生猪保险面向广大农村,涉及政府与群众,政府与企业、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利益分配调整,牵涉面广,情况复杂,需要对全面启动进行专题研究论证。建议在相关部门中抽调相对固定的人员,组建课题组,专题研究论证生猪保险的相关问题,并始终参与生猪保险考察调研、制定政策,提出方案,试点探索,推广实施的全过程。建议再到

国内其他与我县县情相仿,实施生猪保险成功的地区作进一步的考察调研,务求把问题看得透一些、准一些,措施想得更细一些、扎实一些,漏洞少一些,矛盾更小一些,操作性更强一些,确保政策一旦出台实施,就尽可能地减少失误,减少矛盾,更显实效。

3、大胆实施,奋力推进

①关于经营主体。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由商业性保险公司代办;另一种由保险公司和畜牧部门联办。因为畜牧部门服务体系完善,从县到乡镇、村都有自己的服务人员和机构,且与广大农民接触密切,了解、熟悉生猪产业和农村整个养殖业情况。但不论哪一种经营方式,都必须明确生猪保险的定位是一种“准公共产品”,要笃定“政策性生猪保险是为了实现党委和政府猪业经济发展目标及落实惠农政策而实施的一种保险制度”这个宗旨。

②关于实施方式。各类农业保险的效益与参与率的高低有很大的关系,参与率越高,农户需支付的保费就可能比较低,政府的补贴也可保持在合理水平。现阶段我们要开展生猪保险,如果完全实行“自愿保险”,生猪保险的市场逆向选择将可能会非常严重,参与率难以提高,会出现低参与率和高保费之间的恶性循环,保险市场萎缩和政府财政负担过重的恶果将难以避免。建议我县在推进生猪保险时,实行强制性保险。有以下因素:一是我县生猪养殖的规模大、区域宽、疫病时有发生,生猪保险是为养殖户提供再生产的基本保障,是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二是强制性生猪保险可以避免保险市场逆向选择,提高参保率,减轻参保户、保险公司和政府的负担。三是强制性保险可大大减轻工作量、规避道德风险。四是不能把实行强制性保险与加重农民负担等同起来。因为生猪政策性保险的功能恰恰在于能够以较低的保费为养殖户提供更好的保障,这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形式的强制性机理相同。

③关于支持体系建设。建立企业支持,金融支持,疫病防治支持“三位一体”的参保生猪发展支持体系。在生猪收购上,由生猪加工、贸易的龙头企业采取适当高于市场价收购或合同收购、订单收购等方式收购参保生猪,化解因市场价格波动给养殖户带来的影响。在金融支持上,优先支持参加生猪保险养殖户的生猪贷款,并给予利息优惠。在疫病防治上,畜牧兽医部门对参保生猪进行疫病重点防治,降低参保生猪的死亡率。

④关于运作体系建设。虽然生猪保险实施的主体是商业性保险公司,但这个“准公共产品”又是一个涉及农村和部分城镇的全社会工程,在实施中需要动用社会公共资源中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能得到顺利推进。政府与企业要相互协调,政府不仅要宏观决策,而且要参与管理活动,保险公司不仅要经营运行,而且要达到政府的既定目标。要建立“县、乡镇、村、社”四级联动的运行机制,各级要介入到生猪保险运行的各个环节,加强工作的推进力度,节约保险的运行成本,体现政府的服务职能。

第三篇:生猪规模养殖粪污处理与利用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10:13 来源: 热度: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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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百名委员下基层”第五调研组

畜牧业是天门农业的支柱产业之一,随着畜牧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迅速发展,畜牧粪污对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4月份,市政协“百名委员下基层”第五调研组对全市生猪规模化养殖粪污处理及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生猪规模养殖及粪污污染现状

(一)规模养殖迅速发展。近年来,天门生猪产业长足发展。一是生产保持稳定发展。2011年,全市生猪出栏103.06万头,生猪存栏 67.98万头,生猪出栏率达到151.6%,销往外省

45.5万头,销往香港 5 万头。二是生产方式明显改变。生猪养殖已由散养型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全市生猪规模养殖场(户)达 2586 个,其中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达 169 个,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达 192 个,年出栏万头以上的养殖场(户)达 24个,全市生猪规模养殖场年出栏80.9万头,占总出栏数78.5%。

(二)生态环境压力沉重。生猪养殖规模化程度高,养殖密度大,集中排污量大,是当前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据测算,一头猪每年所产生的污染负荷(按BOD5计算)相当于10-13人,1个万头猪场的污染负荷相当于10-13万人口的城镇。按2011年天门市生猪出栏103.06万头计算,相当于增加了1030.6-1346.8万人口的污染负荷量。土地和水体对粪污的消纳有限,此次调查的5个乡镇单位面积耕地生猪存载量平均为0.8头,最高的达1.47头,单位耕地面积承载量远远超过欧美发达国家生态承载量的规定,若按每公顷耕地氮肥施用150公斤计算,则万头猪场的粪污需要90-235公顷的土地销纳,天门市需要 0.93-2.4万公顷土地消纳103.06万头猪产生的 356万吨粪污。

(三)生猪规模养殖粪污问题突出。主要有:一是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由于生猪养殖税取消,屠宰税收取不在产地而在消费地,生猪养殖的效益归养殖业主,乡镇政府得不到收益,缺乏对养殖污染治理的投入,导致政府对抓养殖污染防治缺乏积极性。二是产业压力大。政府对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少,单纯依靠猪场业主承担,普遍反映压力太大,难以承受。三是畜牧生产工艺落后。大部分养殖场仍采用直冲式和水泡粪式的清粪方式,未采用干湿分离、雨污分离等生产工艺,产生大量的污水,给周边环境带来沉重的压力。四是沼液无后续处理措施和合理利用。各地沼液除少数场用于果树、蔬菜等生产外,多数养殖场将沼液直接排放到水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五是猪粪和沼渣没有进行很好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多数养殖场将猪粪就地简单堆置,经雨水冲刷,直接排入水体或渗透污染地下水资源,粪便的随意性堆放容易滋生大量的臭气和蚊蝇,成为疾病传播的“温床”。六是规模猪场粪污利用在养殖业和种植业中间还没有建立一种联结机制。

二、生猪规模养殖粪污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大。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出台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控制畜牧业污染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这些管理规范只有原则性规定,只停留在行政法规和标准层面,未上升到法律高度,威慑性有限,对具体养殖总量控制、农田粪便施用限量方面没有要求,可操作性不强,造成执法不力,监管不到位。

(二)生产布局和承载不合理,超出环境承受力。目前,政府缺乏对畜牧产业科学的布局和规划,有的养殖场因历史的原因仍建在居民饮用水源地附近未搬迁,许多养殖场过于集中在某个区域内,造成畜牧粪便和污水高度集中。由于单位面积土地上消纳的有机肥和水体净化能力有限,导致区域内单位面积土壤和水体过度承载,不仅造成了水体污染,其产生的气味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三)各部门职责不明,缺乏对养殖场污染有效监管。畜牧业生产涉及农业、环保、工商、国土等多个部门,但多头管理行为仅表现在养殖场建场初期的报批程序手续上,投产后在畜牧业治污问题上却没有明确各部门分工和职责,导致畜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难以取得良好成效。

(四)资金投入不足,治污技术落后。一方面,养殖业是微利行业,绝大多数养殖场为减少固定资产投入,节约开支,没有配套建立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另一方面,现行治污技术也存在一些缺陷,例如沼气池季节性产气不均衡较突出,沼气池建设质量有待提高,沼气池管理和保养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治污运行成本偏高,对于投资少、设施简易、处理效果好的粪污处理技术在我市研究较少,缺乏相应技术支撑也是制约畜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大面积普及的一个技术问题。

三、生猪规模化养殖粪污处理和利用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严格依法管理。要加大《畜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畜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宣传,把畜牧养殖治污管理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在养殖场建设管理上要做到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三个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确保生产与治污同步。

(二)科学规划布局,实现治理承载。坚持“以人为本,合理规划,循环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城镇发展,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发展村外饲养小区,严禁在生活饮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附近建养殖场,逐步实施畜禽承载力标准制度,对现已超载地区,通过逐步调整不合理布局,控制养殖规模。

(三)建立准入制度,严把污染源头关。建立养殖业准入制度,健全从源头抓好畜牧污染的管理制度,对预计年出栏100头以上畜牧养殖场建设落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审批材料应该提供场址建设位置、粪污处理建设设施和投入资金、生产规模、环评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资料,由环保和畜牧等部门实地考察,依照《畜牧法》、《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和区域规划布局做出相应审批,严格禁止无任何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场进行养殖。

(四)设立基本建设和专项资金,推动畜牧业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加大对畜牧业污染治理资金的扶持力度,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工程列为农业基础建设工程之一,成立畜禽养殖协会,设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基金,银行、信用社给予重点倾斜。建立畜牧业生态补偿机制,将沼气入户工程的资金较多地倾向于规模养殖场的沼气建设,将“沃土工程”、“测土配方工程”的部分资金用于鼓励农户施用沼液、粪便到田的奖励和补偿,把畜牧业农用沼气网管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

(五)推行健康养殖,建设粪污处理示范点。推进健康养殖,提倡科学养殖,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按照环保、节能、效益协调同步的原则,建设投资较少、处理效果较好、运行费用较低且适合我市的粪污处理的示范点。一是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以国家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工程为契机,充分利用养殖合作社的优势,在养殖密集区合理建设2-3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变尸为肥,为解决病死猪环境污染走出一条新路。二是根据各地畜禽生产情况和布局,有计划地在养殖集中区建设若干个猪粪生产有机肥加工厂,通过送科技下乡、科技人员进村入户、技术讲座等活动,确保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六)落实部门责任,提升综合监管力度。把畜牧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程,确保治污工作任务,组建畜牧粪污治理监管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责任和问责制,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标准和污水排放标准,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设计、施工、运行“三同时”制度,农村面源污染监测部门负责掌握养殖污染的状况和动态变化,建立畜牧养殖污染监督制度,畜牧部门发挥行业指导作用,负责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确保我市畜牧养殖健康发展。(参加调研委员:刘生平、陈勇、胡业学、孟燕、罗斌、雷选飞、程腊香、王雄伟、倪超雄、周乐平、吴军、朱圣陶、胡振兵、石孝洋、王和美、熊卫华、王利军。本文执笔:陈勇)

第四篇:饮水对生猪养殖的重要性

猪易购,中国唯一的生猪交易平台。http:///

1 水作为猪体约75%的组成部分,参与体温调节,营养物质吸收、转运、代谢及废物的排出,关节腔等器官的润滑和乳汁分泌过程。是猪生长、繁育过程中绝对不可缺少的。

猪饮水多少与生理状态、生产水平、饲料或饲粮构成成分、环境温度等密切相关。当环境温度高、猪发烧、应激、采食盐量多、妊娠等时,饮水量增多,若饮水略不足,猪采食时就拱食、前脚跨入及争斗行为,而这些行为是引起采食时饲料大量浪费的主要原因。此时若饲料中拌有药物、营养物质,则饲料、药物、营养物质都会被浪费,也保证不了防治猪病的需要量。鉴于猪如此需要水,药物或营养物质若能拌入水中饮服,则均匀、浪费少,并能最大限度保证猪的摄入量,大大优于拌料方式投入,疗效和吸收度也将优于拌料。尤其体现在补充维生素时,此外,为用药方便,也提倡有条件的养猪场,给产房每头母猪、保育舍每圈猪除自来水龙头外,再提供一个专用来兑水用药的水箱,当猪生病或需保健用药时,能采用兑水给药。

在养猪生产中,虽所有养猪者都知道给猪水喝,但却常常忽视水的重要性,不重视水的质量和给量。常给不清洁或不符合饮用标准的水;或给水不足,导致猪消化、吸收、生长、繁育以及生命都受到影响,导致疾病频频发生。有的养猪户为节约成本,用附近扔死猪、死鱼又排污处的池塘水或臭水沟的水来冲洗猪舍,甚至作为猪的饮用水。如此差的水质,易引发各种各样的疾病,出栏率不高,养殖户最终为此付出代价。也有的养猪户或猪场没有自由饮水设备,缺乏对水重要性的意识,为节省劳动力,只给猪喂料时加点料水而已,导致猪的供水量极为不足,严重影响猪的生长发育。

实践表明,缺水比其他养分不足对猪的影响和危害更大。当猪体内水分减少8%时,会出现严重干渴感觉,消化能力减弱,食欲下降;减少10%时,就会导致严重代谢紊乱,食欲丧失等反常现象;减少20%时,生命会出现危险。哺乳母猪饮水量不足时,母猪采食量下降,泌乳量减少,母猪体重损失大,子猪断奶重小,尤其是分娩后七天内会使乳汁浓度过高,造成子猪消化不良,发生腹泻。子猪饮水量不足,会使子猪生长速度缓慢,发育不良,无法发挥最大生长潜能。育肥猪饮水量不足,会使消化吸收能力下降,采食量下降,生长速度缓慢,出栏时间延长,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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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养殖户要关注猪的饮水情况,必须给猪随时饮用足够量的清洁水,同时也须保证场内生活用水、饲养管理用水,如猪舍消毒用水、清洗调制饲料、冲洗猪舍、清洗用具等的用水要达标,保证猪只健康。

第五篇:关于小型生猪养殖场繁殖问题的

调 研 报 告

————龙坪畜牧站

(本报告所称小型生猪养殖场是指能繁母猪存栏30头以上、120头以下的养殖场)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农业发展呈现前所未有的劳动力资源匮乏,畜牧业生产方式也因此逐步发生改变,从千家万户散养向规模化饲养转变,然而,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存在着诸多技术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生猪产业的发展。

一、小型生猪养殖场投资的主体:

1、农民,农村散养状态的提升,通过滚雪球方式或贷款在数量上的增加;

2、其他行业资金的转移,这是少部分。

二、养殖知识的匮乏

投资者90%以上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凭着自己的经验从事着技术工作,通过自学获得的知识也很有限,不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自然较差;也因为自己有经验,也在生产中不断学习获得了一定知识,反而听不进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和建议,在细节上出问题。

由于规模较小,聘请技术人员似乎成为不可能;由于规模较小,受到关注的程度较差,得到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也较少。

三、硬件设施落后

因陋就简建场,对通风、采光、避暑、防寒等方面考虑不充分; 防疫消毒设施不完善,无消毒池,或消毒池形同虚设,不注重消毒剂的添加和更换;

生产区和生活区未严格分开,导致人为带菌带毒入场,造成生物安全威胁;

舍不得投资,没有产床和保育栏,也没有产房,导致仔猪玉成率低下,对我镇8个养猪场调查的结果显示,2010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活子数育成率为74.4%,其中由于母猪的活动踩死、压死占7.6%;地面潮湿、寒冷

和卫生条件差造成肠道疾病死亡13.2%,其它疾病5.8%,仔猪死亡在冬季明显上升。

四、不严格执行程序化免疫和免疫种类少

由于规模较小,存栏量小,执行程序化免疫麻烦、疫苗浪费也太大,导致程序化免疫不能坚持,造成免疫空挡,形成潜在的疫病威胁。

由于本地区动物疫病监测体系不健全,本地疫病流行种类不清楚,对养殖场缺乏定期的疫病监测,导致养殖场缺乏防疫的针对性,出现死、木、胎现象而未能查明原因。

五、饲料使用不当

针对母猪养殖,饲料缺乏针对性,不能严格分阶段给料,日粮成分不能完全满足母猪阶段性营养需要,或膘情把握不好,导致发情不明显、推迟发情、受胎率低、产子数低、泌乳率低等问题,在外二元母猪养殖中,上述问题相当严重,造成外二元母猪繁殖力低下的错觉,以至于外二元母猪的推广受到严重的阻碍。

六、繁殖档案不健全

小型养殖场几乎都是实行自繁自养,然而对选配情况、产仔数、产活子数等没有完整的记录,对泌乳率、饲料报酬等测定,在后备母猪选育过程中完全依靠外貌选择,难以避免近亲繁殖,杂交优势难以发挥,在产子数、泌乳率和饲料报酬上不能获得有效的提升,良种化程度不高。

七、几点建议

1、开设生猪养殖技术培训班,面授时间至少在半年以上。主要课程应该包括遗传育种、免疫学、饲料、中小养殖场管理等基本学科。要求各养殖场必须派员参加培训。

2、调整扶持措施,扶持资金重点用于装备产房、产床、保育栏、防寒避暑和防疫消毒设施等。

3、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对养猪场实行定期疫病监测和抗体检测,针对性增加免疫种类,采购疫苗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效预防引起繁殖障碍的动物疫病。

4、建立完善繁殖档案,不断选优去劣,提高良种化程度。

5、强制要求养殖场聘请畜牧兽医技术人员驻场指导和督促,加强对驻场畜牧兽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不断提升小型养殖场科学养殖水平。

6、合理规划布局,建立适度规模养殖小区,完善小区的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在用地和建设上予以相应的补助扶持,在养殖小区设立技术服务和监督机构,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201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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