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论文范文

2022-05-14

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案例教学法论文范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改革传统的实验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质量,是生理学实验教学改革的重要课题。作为一门实验性学科,在教学中除完成经典实验和综合性实验外,要求学生自主设计实验并完成实施,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科研思路及动手操作能力。

第一篇:案例教学法论文范文

函数的案例教学与教学案例

摘 要: 为了培养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学生,高职经济数学教学方式需要转变,本文以函数一章为例,阐述了函数部分改革的思想、方式和相关案例,教会学生建立函数模型,解决实际问题。

关键词: 高职数学 函数 案例教学

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面向社会生产、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直接从事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技术人才。为了实现这一培养目标,高职数学教学正在向以培养学生的数学素质为宗旨的能力教育转变。在这种转变中,如何改革高职数学教学,尽快提高数学教学质量,让学生对数学课堂产生兴趣,并能应用数学知识解决部分生活中的问题,已经成为一大重点问题和难题。

在众多的改革队伍中,我校基础部的数学教研室的教师在积极地对经济数学的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进行大胆的改革。在此次的教学改革过程中,采用了模块化教学,并且每个模块由专门的教师负责,从教哪些内容,什么是重点难点,如何教,到实际应用部分(与专业结合),全权由该教师负责。先由负责每个模块的教师手写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然后试讲给其他教师听,听取建议后修改,再到试点班级试讲,经过多次修改后方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行试用。这是一个辛苦而又漫长的过程,对于教师和学校而言都是一次大胆的尝试。为了更好地工学结合,让学生用数学知识解决生活问题,我校教师积极地搜集数学模型、教学案例,甚至是到其它专业课教材中寻找与数学挂钩,能用数学解决的专业问题。以下我们以函数一章为例阐述教学思路和教学过程。

函数的概念高中时学生都已经学过,所以我们在课程安排中只简单地带领学生回顾函数的类型及其简单的图像,而不作过多的理论说明。我们教学的目标很明确,教会学生学会用函数建立数学模型,将生活中的问题模型化,然后解决问题。本章使用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的讲解,模型的建立,教会学生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以下为部分具体案例。

案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规定,公民月工资、薪金所得不超过2000元的部分不必纳税,超过2000元的部分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此项税款按下表计算:

(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按此规定解答下列问题:

(1)设甲的月工资为5000元,他需缴纳税款多少?

(2)若乙一月份应交所得税款95元,那么他一月份的工资是多少元?

本题是用列表法表示的分段函数型应用题,解题的关键是理解税率表,要将超2000元部分分段,每段对应不同的税率,应交税款是每段税款之和。

解:先列出函数模型:

f(x)=0(x≤2000)(x-2000)×5%(2000

化简后得到模型:

f(x)=0(x≤2000)(x-2000)×5%(2000

(1)将x=5000代入f(x)=(x-4000)×15%+175,得到:f(5000)=(5000-4000)×15%+175=325元。

(2)因为95<175,所以选择代入f(x)=(x-2500)×10%+25;

得到(x-2500)×10%+25=95,x=3200元。

分析:分段函数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非常多,比如以时间、重量、距离为计量单位的收费系统,场地租赁费,邮政信函、包裹,行李运输费的计算,这些都是不同的情况下不同的收费标准,所以需要分段函数来计算。又如商店里面的折扣,购买不同的数量有不同的折扣数,这些都可以通过建立分段函数的模型进行求解,所以教会学生分段函数的建立是函数运用过程中的重要部分。

案例二:外币兑换与股票交易中的涨跌停板

按某个时期的汇率,若将美元兑换成加拿大元,货币值增加12%,而将加拿大元兑换成美元,币面值减少12%,今有一美国人准备到加拿大度假,他将一定数额的美元兑换成了加元,但后来因故未能成行,于是他又将加元兑换成美元。经过一来一回的兑换,结果白白亏损了一些钱,这是为什么?

解:设x美元可兑换的加元数为y=f(x),

y加元可兑换的美元数为x=φ(y)。

y=f(x)=x+0.12x=1.12x,

x=φ(y)=y-0.12y=0.88y。

先把x美元兑换成加元,得加元数为f(x),

再把这些加元兑换成美元,所得美元数应为Z=φ[f(x)],

即:Z=φ[f(x)]=0.88f(x)=0.88×1.12x=0.9856x

因为y=f(x)与x=φ(y)不是互为反函数,所以不同,若互为反函数,则φ[f(x)]=x,不会亏损。

分析: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亏与挣的事情发生,如何挣,为什么亏?我们需要用理性的眼光来看待,而直接凭感觉是不行的,感觉在很多时候会欺骗你。我们需要教会学生用数学的理性的眼光看待身边简单的问题,然后通过具体的分析来了解这是一个什么过程。上面的案例不仅仅在外币兑换中经常出现,而且在股票市场中也屡见。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抑制股票市场中的过度投机,规定了一只股票在一个交易日的涨停跌幅均不得超过10%的限制,分别称之为“涨停板”和“跌停板”。若某只股票第一个交易日涨停,而第二个交易日又跌停,则股价并不是简单地回到原地,而是比上涨前更低了。这其中道理与造成外币损失的原理是相同的。

案例三:某物业公司策划出租100间写字楼,经过市场调查,当每间写字楼租金每月定为5000元时,可以全部出租;当租金每月增加100元时,就有一间写字楼租不出去。已知每租出去一间写字楼,物业公司每月需为其支付300元的物业管理费,求租金与收入的函数模型。

解:设租金定位x元每月,则每月每间收入为x-300元,收入为R(x),

R(x)=(x-300)(100-)

=(x-300)(150-x)

分析:这也是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涨价了,固然消费者将减少,当减少的比例一定的情况下(当然这需要有市场调研),那么什么样的价格是最合适的,到底能挣到多少?这些都将不再成为难题,可以通过成本、收入及利润之间的关系得到答案。

案例四:抵押贷款——每月还贷问题

模型:设贷款额为A,月利率为R,抵押贷款期限为N个月,按复利计算,每月还钱x元,还款约定从借款日的下一个月开始。

x=,这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公式,只需代入贷款数额和月利息率,期限即可很快算出每月需向银行还多少钱。在这个公式中,可能有人会觉得次方高,无法计算,但其实随着电脑的普及,我们可以通过点击电脑的“开始”菜单,然后“程序”→“附件”→“计算器”→“查看”→“科学型”→,就可以很快得到任何高次方的答案。

例:若小王夫妇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共50万,首付了10万,其余向银行贷款,申请按揭,银行的月利息率为0.5%,贷款期限为10年,试问小王夫妇每月要还银行多少钱?

解:A=400000,R=0.005,N=120,代入x=,

x=≈4439。

答:小王夫妇每月需向银行交4439元。

分析:目前很多中国家庭都在贷款买房,每月在供房,如何计算房贷,贷款多少钱合适,到底自己还了银行多少贷款,付出了多少利息钱,都可以通过这个公式求出。又如现在很多商家在进行分期付款的购物促销,表面上每个月只需几百就可以购买几千甚至几万的商品,但实际上这样是否划算,也可以代入上面的公式进行计算。将自己的财务状况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不是仅靠银行或者商家来计算,等待着别人说要交多少钱就多少钱,这才是现代理性人的精明财务头脑。

以上案例仅仅为函数这章教学改革中的部分案例,除此以外,我们还安排了常用经济函数(成本、收入、利润、需求、供给函数),计算单利、复利、贴现及物流中一致性存贮模型等的专题讲座,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们采用案例教学,用生活中常见的例子来建立函数模型,不仅吸引了学生学习的兴趣,而且教会了学生如何利用数学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除此以外,我们还鼓励学生提出生活中的问题,尝试着用数学思维来解答,让学生主动去思考和探索,不再是被动地接收知识,而是自己动脑思考,动手计算,大大增强了学生运用数学模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我们的研究还是初步的,我们将在以后每章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不断进行改革探索,为提高高职数学教学的教学质量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李心灿.高等数学应用205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杨桂元.数学模型应用实例.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

课题项目:“十一五”科研规划课题《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高职数学教学改革实践研究》教机职字2009310号

作者:王 锟

第二篇:从案例教学的本质看我国法学案例教学

摘要:改革传统的实验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质量,是生理学实验教学改革的重要课题。作为一门实验性学科,在教学中除完成经典实验和综合性实验外,要求学生自主设计实验并完成实施,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科研思路及动手操作能力。

关键词:生理学;实验教学;教学改革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法学教育进展迅速,培养了不少法学人才,为法治国家的建设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以致国内有知名大学的校长公开声称应取消法学本科教育。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可能就是学院式教学法与实践型人才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对此,我国法学教育界也普遍认识到,必须深入改革我国法学教育的理念与方法,才能减少法学的教学与法学实践之间的冲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学的案例教学方法被引入、推广,进而得到推崇的,并受到了包括教师和学生在内的一致欢迎。然而,问题在于,当案例教学引入我国法学教育多年之后,实践中的法学毕业生却似乎并没有因此而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动手能力差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缓解。这一问题不能不引起我国法学教育界的高度注意,因为该问题的出现,表明我国法学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可能存有问题。因此,有必要在重新探讨案例教学本质的基础上,反思我国法学的案例教学方法,进而探索案例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出路问题。

案例教学的本质分析

案例教学最早起源于19世纪70年代哈佛法学院对学生进行的职业训练中,后来又逐渐扩展到商业、医学和管理学的教育领域中。然而,尽管有了一百多年的悠久历史,在教育学界仍然没有在关于什么是案例教学的问题上,得出一个权威的界定。以下是国内外相关文献所提供的典型概念。

哈佛商学院曾把案例教学界定为“这是一种教师和学生直接参与,共同对工商管理案例或疑难问题进行讨论的教学方法,这些案例常以书面形式展现出来,它来源于实际的工商管理情景。学生在进行阅读、研究、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教师的引导进行全班讨论。”教育大词典认为“案例教学是高等学校在社会科学某些科类的专业教学中的一种教学方法。即通过组织学生讨论一系列的案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使学生掌握有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能力”。国内有学者认为,“所谓案例教学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以案例为基本教学材料,将学习者引入教学实践情境中,通过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多向互动,平等对话和积极研讨等方式,从而提高学习者面对复杂教育情境的决策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一系列教学方式的总和,它不仅强调教师的教,更强调学生的学,要求教师和学生的角色都要有相当大程度的转变。”也有学者认为,“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学中,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需要,就某个现实的问题提供情况介绍,指出面临的困境、几种选择或已作出的行为,引导学生对这些困难、选择或行为进行分析、讨论、评价、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对已经做出的行为进行肯定、比较、矫正,从而提高学生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虽然在关于案例教学法的概念界定上,学界仍然存在着分歧,但这些概念却仍然可以表明案例教学的两个本质问题:即提供问题情境与重视师生交往。一方面,案例教学法强调能力的获得在于学习者自身的经验,而不是学习者的记忆和背诵教师讲授内容的能力。学生在教师创设的情境下,借助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主动探索,积极交流,从而建立新的认知结构的过程。因此,在案例教学中,学生不是单纯的“知识接受者”,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活动的探究者”、“意义和知识的建构者”。简言之,在案例教学中,学生的学习过程就是学生主动地建构自己的知识经验的过程,即学习结果不是学生接受了知识,而是学生个体知识经验得到了改组。因此,在本质上,案例教学需要为学生提供可供改造的经验,这决定了,为学生所提供的案例必须为学生展示出一个真实和生动的问题情境。为此,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创设一种学生能够独立探究的情境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知识,教师要注意的不应该仅仅是问题的结论,更要注意的是通过问题情境创设,充分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培养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另一方面,案例教学法强调,学生知识和能力的建构过程是通过与同学、教师以及周围其他环境的交往实现的。交往在教学中发挥着经验共享,使学生学会合作,发现自我,辨识分歧,学会理性辩论以及达成共识的作用。同时,交往的主体就是平等的、相互尊重的,在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应是平等交往的主体关系,而不是教师作为主体,学生作为客体的主客体关系。因此,在案例教学中的交往应是一种合作式的交往,交往的双方应创造条件,是不带支配性质的交往,放弃权威地位持相互平等的态度。可见,案例教学是一种积极鼓励学生参与的教学。教师的角色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推进者,是辅导者,教师是案例教学的重要角色,但不是课堂的操纵者、控制者。

我国法学案例教学中的困境及其分析

然而,案例教学方法重视问题情境与师生交往的本质,却在法学的案例教学中,被有意或无意的被忽略了。这使得我国的案例教学陷入了一种颇为尴尬的境地。

一是案例教学在价值上面临的困境。从法学教育背景看大陆法系教育的性质是一般性的人文科学教育,而非法律职业性训练,其价值目标在于培养理论型的人文知识分子,而不是应用型法律人才。唯这一背景中,我国法学案例教学的功能仅限于解释和补充说明所讲授的理论内容,甚至连解释和补充说明的功能都不曾具备,只是对所宣讲理论的简单的、毫无意义的重复。而在西方国家,其法学教育定位非常明确,即职业化教育,培养实践型法律人才。而案例教学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工具。比如,在美国,法学本科生在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的基础上,各法学院着重通过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用法律的思维去思考问题,使他们“具有像律师那样驾驭、运用法律资源的能力”。英国法学教育目标也强调了职业教育,它将法学教育分为学术、职业训练和实习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注重法学理论和司法伦理的培养;第二阶段则通过案例培养学生的职业技巧;第三阶段通过在律师所实习保证学生得到法律职业能力的训练。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在法学教育的目标是精英教育、职业教育抑或通识教育方面的定位仍然比较模糊。这就造成经过几年的本科教育,毕业生既没有熟练驾驭司法活动的能力,又不能较好地从事法学理论研究。法科学生的培养定位和目标决定着教学方法。从法学在大学教育中的地位上看,它表现为职业教育和人文学科的理论教育的矛盾;从培养目的性上看,它表现为实践型人才的训练和学者型人才培养的矛盾。在这样的背景下,案例教学法运用的价值就存在困境——我国的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法学理论讲授的辅助工具性-价值,还是角色模拟体验实践性价值?

二是教师在案例选择上的困难。目前,教师就案例选择的渠道上来看,主要是通过网络、教学参考书、法院的判例、教师自己

接触的案例等。然而,这些案例在提供情境相关信息的完备性等方面大都有所欠缺。事实上,一个比较适合于案例教学的案例,是一个能够体现法律复杂纠纷,展示法律条文争议以及引起学生意见分歧的案例。一个过于简单的案例,事实上是没有多少价值的。比如在讲述合同的效力理论时,教师往往先将合同的生效要件加以讲解:“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应当具备主体缔约能力、缔约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三个要件方可生效。”然后,提供一个关于甲和乙签订了一个关于甲雇请乙去杀人的合同的案例来讨论该合同的有效性。对此,学生往往会异口同声答道:无效,因为合同内容违法。这样的案例分析显然是起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因此,合适的案例则往往比较复杂,仅仅通过相关报道或教师自身的表面接触是无法真正描绘出这种复杂性的。合适案例的严重缺乏,使得教师在选择案例上往往有着太多的限制。而如果就原有的这些渠道来选择案例,则需要教师进一步加工和整理,并且在内容的复杂性、难度以及问题的设计方面都需要教师重新整理。所以,每设计一堂案例教学讨论课,都无形中增加了教师的工作力度和难度,在一学期中教师只能设计几学时的案例讨论课,不可能整个学期完全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有些教师甚至完全放弃了案例教学,而以举例子的形式加以代替。

三是案例教学中师生交往的困难。当前,在案例教学中教师所担任的角色普遍是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而学生则处于从属地位。究其原因则与案例教学中班级规模紧密相关。案例教学的核心是引起学生的讨论甚至争论,并且将这种讨论和争论在课堂中展示出来。然而,我们的法学本科课堂却往往是在一个空间广阔、桌椅固定的教室中装上一两百人。在这样的课堂中,案例讨论显然大打折扣甚至无从开始。作为替代性选择,由教师主导讲解案例就理所当然。然而,案例分析如果注重对法学理论的解释和说明,教师被置于传授者的地位而显得过于主动,从案情的介绍、问题的提出、分析的展开、结论的得出、所涉理论知识的深浅以及时间的把握等方面,均受控于教师,那么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就处于被动地位而非自主分析。而这种被动学习显然是无法帮助学生知识和能力的自我建构,案例教学法也就失去了其应有之义。

我国法学案例教学的出路

针对以上的困境及其分析,笔者认为,法学案例教学要走出困境,体现案例教学的本质要求,实现案例教学的目标,至少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要明确案例教学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地位。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目标的定位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国法学教育的质量,学生毕业后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因为他们没有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尽管仍有分歧,我国应当尽快明确法学教育的定位和目标,或者不同的法学院根据自己的传统文化定位自己的学生,以便各法学院有的放矢,调整教学方法和手段。笔者认为,本科阶段,在学生具备了一定法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应当更加侧重逻辑推理和法律技巧的训练,培养学生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因为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应当是诸如律师、法官、公安等法律执业者。因此案例教学法对于法律教育的价值具有重要地位。一方面,案例教学法为学生提供了法官角色体验。在案例教学中,不管人们是否同意该判决都必须首先从法官的观点即从诉讼意见出发来探讨问题。要求学生以一个法官角色从公平的司法角度重新审视这一案件,并就该案的判决发表自己的意见。另一方面,案例教学法为学生提供扮演律师角色和当事人的机会。它提供给学生一系列的具体争论,强迫学生扮演原来争论的双方和他们律师的角色,并重新演示这些争论。通过不同角色的扮演,使学生亲身体验到了法律职业中不同角色的要求,有利于其认知的内化。另外,案例教学法还能够帮助学生在综合考虑各角色特点以及要求的基础上,提出自身的独立见解。

其次,要开发教学案例资源来建立案例教学库。案例教学的载体是案例,大量具有本土化、专业性、时效性特点的适合案例是成功开展法学案例教学的基础。结合教师的课题研究,开展案例调研,这是法学案例教学适合案例的主要来源。从某个角度上说,只有通过调研写作而成的案例,才能满足复杂性、关联性、启发胜等案例要求,从而适合于案例教学。案例调研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如文献研究法、参与式观察法和访谈法,系统地收集被调查案件的资料,详细了解案件产生、发展及运作过程中发生的故事,努力找寻故事背后发生作用的各种因素,为案例的写作完成素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其首要目的是为了寻找和发现事实。同时,实现教师案例调研共享机制也是一个重要的条件。最好能够在全国范围内,由相关组织出面,建构全国性案例教学的共同平台,实现案例资源共享。

第三,要拆分班级,组成中班上课。在当前高校扩招的背景下,要在法学本科课程中实现小班上课几乎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但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各法学院应该克服困难,组织中班进行案例教学,中班的人数应控制在60人左右,这样既可以维持课堂教学秩序,也能就案例中所体现的问题开展诸如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具体教学形式,充分挖掘案例教学的能量,体现案例教学的真正本质。

参考文献:

[1]王志勇,张文夏,《面向21世纪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载《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

[2]转引自孙军业,《案例教学》,天津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7页

[3]孙军业,《案例教学》,天津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8页

[4]成光琳《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及思考》,《教学研讨》,2004年第2期

[5]张强,《法学案例教学的困境与出路》,载《中国电力教育》,2008年4月上

[6]参见郭明瑞,王福华,《高等法学教育的反思与审视》,载《法制日报》,2001-09-02

[7]张强,《法学案例教学的困境与出路》,载《中国电力教育》,2008年4月上

[8]张强,《法学案例教学的困境与出路》,载《中国电力教育》,2008年4月上

作者:唐俐

第三篇:案例式教学中案例选择原则

摘要:通过实例分析Excel函数在教学过程中的案例选择,确定案例选择的一般原则为:案例应用化,应用最小化,知识综合化,使用技巧化的原则。其目的是用最少的时间达到最佳教学目的,为案例化教学提供一个良好的案例选择原则,以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关键词:案例式教学;案例选择原则;Excel函数

Key words: Case teaching; Case selection principles; Excel function

1 引言

在案例化教學过程中,案例的选择是一个基本的问题,选择案例的好坏直接影响教学效果。为了贴近实际应用,大多数教学案例的选择都是选择大而全,但是由于教学时间及教学环境的影响往往教学效果很差。在文献[1]中,在选择教学案例时要求,首先应该结合教学内容,案例能够涵盖课程所教授的重要知识点,其次应该具有实用性,能够引起学生的兴趣。由于大而全的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不以知识点为单位进行传统式的知识点教学,破坏了案例式教学的性质。 文献[2]采用项目驱动式模式教学案例,在教学过程中强调各个教学环节而冲淡了案例的应用特征。文献[3]提出了多领域横向跨越案例式教学模式,但在教学过程中由于案例太复杂而使得学生很难理解。文献[4] 提出了“指导性教与主动性学”的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很难把握。总的来说,目前在案例式教学方面很少出现对案例选择问题的研究。本文以Excel函数为例,提出案例选择的一般原则为:案例应用化,案例最小化,知识综合化,使用技巧化的原则。通过这些原则的提出,使得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可以较好地把握每一节课的每个案例的讲解,为提高案例教学的教学效果服务。

2 教学过程及实例说明

在案例式教学过程中,为了教学课堂的把握,要把教学内容划分为不同的知识点,从而以教学单元(在高等院校一般以2学时为一个教学单元)划分为不同的教学实例进行教学。在教学案例划分上有多种方式。文献[5]采用模块化划分,将每一个知识点划分为一个或多个知识模块以便于一个教学单元的教学。文献[6]根据专业特点采用课堂讨论、观摩法庭、模拟法庭等形式进行案例教学。这些案例式教学方法都具有较好的教学效果。作为一般性原则,本文采用模块化划分进行课堂案例式教学,它可以适应一般性专业案例教学的划分与实施。

在案例选择上,本文以Excel函数为例来说明案例教学的案例选择。Excel函数在Office教学过程中历来是最难的。因为不仅数量多,而且其应用的知识点很多,在教学过程中往往是顾此失彼。为了在一个教学单元完成知识模块的讲授,要尽量选择以实际应用为基础的最小化的教学案例,在此基础上尽量做到知识综合化、使用技巧化的原则。

3 案例选择在Excel函数教学中的应用

3.1案例应用化

在案例选择上要尽量贴近应用,便于学生理解。因此在Excel函数的讲解中,选择学生最熟悉的学生成绩表为例来讲解,以实现常用功能。本实例中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学生成绩表:1)使用if公式计算各科等级绩点(绩点=分数/10-5(<60为0) );2)使用条件求和函数Sumif计算男女生各科总成绩;3)使用条件统计函数Countif计算男女生人数;4)使用列查找函数vlookup对学生成绩进行等级换算;5)使用行查找函数hlookup对学生成绩进行等级换算;6)使用排名函数RANK对总成绩进行排名。

本案例是Excel函数的高级应用,目的是根据常用的函数达到一定的应用目的。并且与Excel的基本统计运算进行比较,最后总结Excel函数确实有强大的功能,但也不是唯一的实现手段。

3.2 最小化原则

为了在一个教学单元时间内讲授更多的知识,在案例式教学过程中要尽量简化案例的复杂度,以满足教学知识模块并且具有良好应用及学生理解为最佳选择原则。本例就选择学生成绩表,这样及可以满足教学需求,又具有一定的应用意义。学生成绩表如表1所示。

在表信息选择上即要满足所有函数计算中数据需求,又要尽量减少单元格的数量。格式上尽量简单,这样不至于在格式设置上浪费太多时间。

3.3 综合化及技巧化原则

作为一个案例不仅仅是对某一个功能的讲解,而是要求综合完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一个应用功能。在本案例中使用6个常用的Excel函数完成了学生成绩表的五项功能。在使用的过程中,不仅要让学生明白每一个函数及参数的功能,而且在应用的过程中有很多技巧化的内容需要明白及应用。这样才能让学生学习到真正的实用知识与技能。

3.3.1 使用if公式计算各科等级绩点

对于大学生来说,绩点是评价学习成绩的一种重要手段,关乎学生奖学金评定,是能否获得学位的计量指标之一。在表面上,计算绩点好像可以使用一般的公式计算,但老师在演示的时候发现结果是不对的,实际情况是必须使用条件函数进行计算。条件计算是使用if函數进行计算,其中刘铁的数学成绩绩点计算公式如下:

D3=IF(C4>=60,(C4/10-5),0)

其中if函数中的3个参数意义为:第一个是逻辑表达式,当为真的时候取第二个参数的值,当为假的时候取第三个参数0。其他绩点公式可以使用拖动公式及复制公式快速得到,这也正是Excel函数的最大优点。其运算结果如表2所示。

3.3.2 计算男女生各科总成绩及人数

使用条件求和函数Sumif计算男女生各科总成绩是一个基本的统计功能,这个功能不仅能够使用函数计算,还可以使用Excel的统计功能计算。由于要使用单元格引用,计算结果及公式用图示的方式说明,其结果如图1所示。

图中公式行显示的是计算男生的数学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了公式拖动能够具有正确结果,公式中引用了单元格绝对引用及半绝对引用。这个在讲解的过程中要分析绝对引用的含义及特点。另外,也可以使用分类汇总功能来与函数进行比较。

同理,可以使用条件统计函数Countif计算男女生人数。结果如图2所示。

图2中, Countif函数有2个参数,第一个是统计的范围,第二个是统计的值,在这里引用了一个单元格C14,其值为“男”,其实也可以直接使用值“男”“女”进行计算,但使用单元格引用就实现了公式拖动的自动化计算。

3.3.3使用替换查找函数对学生成绩进行等级换算

对于成绩等级换算可以使用条件查找函数进行换算。但查找函数嵌套太多,不便于理解及输入。替换查找函数在使用中比较简单,而且又有行查找及列查找函数,因此在很多替换查找中应用广泛。

使用列查找函数vlookup及行查找函数hlookup对学生成绩进行等级换算结果如图3及图4所示。

使用列查找函数vlookup及行查找函数hlookup对学生成绩进行等级换算功能类似,但使用格式不同。列查找函数vlookup的条件是以列的形式替换的,如图3函数输入行所示是刘铁的数学成绩替换公式,其中第一个参数是要查找的单元格。第二个是查找的条件范围,在这里使用了绝对单元格引用以固定其查找范围。第三个参数是要替换的值所在的列号。最后一个参数是匹配方式为近似匹配。而行查找函数hlookup的条件是以行的形式列出的,其他参数类似。

3.3.4 使用排名函数RANK排名

使用排名函数RANK对总成绩进行排名前要先对各科成绩求和得到总成绩。然后使用排名函数RANK对总成绩进行排名。其排名结果如图5所示。

排名函数RANK有3个参数,第一个参数是排名单元,第二个参数是排名区域,第三个参数是升序还是降序(0-降序,1-升序)。在使用中为了复制公式,要注意单元格引用中的相当及绝对引用问题。本例排名区域可以全部使用绝对引用,但不能全部使用相对引用,否则拖动公式得到的结果是错误的。

4 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Excel函数案例的讨论,提出了在案例式教学过程中案例选择的原则。对于案例选择提出了案例要以实际应用为主导,尽量缩小案例规模以适应教学单元的时间最小化要求,在使用过程中要尽量做到综合化,要注意使用技巧以达到灵活应用的目的。最终合理选择最佳案例进行教学,为提高教学效果服务。

参考文献:

[1] 庄新妍.《ASP.NET程序设计》案例式教学改革探讨[J].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17(4):400-401.

[2] 张 程, 古平, 刘慧君. 竞赛项目驱动的软件工程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 计算机教育, 2018(8):22-24.

[3] 赵建华, 田学斐. 如何提高工程类基础专业课的教学效果[J]. 课程教育研究, 2015(12):125-126.

[4] 王峥嵘. 浅谈案例式教学在计算机学科教学中的运用[J]. 科教文汇, 2016(4):71-72.

[5] 彭统乾, 亚飞.《计算机基础》模块化教学研究[J]. 科技创新导报, 2016(36):168-169.

[6] 孙冬梅. 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J]. 职业技术教育, 2011,32(11):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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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战国 彭统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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