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概念分析论文

2022-04-22

小编精心整理了《农业产业化概念分析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作者简介:张海波(1967.10-),男,汉,山东海阳人,农经师,本科,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经管站,研究方向:农村土地管理。胡庆华(1973.03-),女,汉,山东海阳人,农艺师(农经),本科,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经管站,研究方向:农村“三资”管理。

农业产业化概念分析论文 篇1:

关于加快我国冷链物流发展的探讨

摘要:目前,我国冷链物流刚刚起步,发展还不成熟,没有形成一定规模,我国加入世界经贸组织以后,各个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我国冷链物流的发展面临着很多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发展冷链物流,所以我国针对目前这种情况,力图打造完整齐全的物流体系,是冷链物流发展急需解决的根本问题。本文在分析冷链物流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我国冷链物流的现状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为以后冷链物流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希望能够促进我国冷链物流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冷链物流;发展;策略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产品的产业结构得到了调整,当前农产品的发展趋势是逐步形成区域化生产和规模化加工,要求具有较高水平的农产品冷链物流。而且,我国农业逐步实现机械化,轻工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了适应这种局面,要求冷链物流也迅速发展。中国属于农业大国,假如农产品流通工作不能做好,一定会引起农产品市场的混乱,因此,冷链物流的发展与完善已成为必然。

一、冷链物流概念分析

冷链物流的概念,指的是生产、保存、运输和加工、销售冷冻商品,要求在全部过程中必须保持0—4摄氏度的低温环境,用以保证商品的质量和性能的良好。冷链物流的主要问题就是低温环境的保持,这是由于制冷技术的出现而逐步获得发展的。

适合冷链物流的主要农产品有三类:第一,没有经过加工的农产品,如肉、禽、蛋、奶和水平、蔬菜、海产品、花草等;第二,经过加工的食品,主要有:包装熟食、速冻食物、奶制冷品等;第三,特殊物品,如较特殊的药品或疫苗等。

二、我国冷链物流发展存在的不足分析

(一)有待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冷链物流体系

对于世界范围的冷链物流系统来讲,我国的冷链物流还处于初步阶段。目前,有90%的肉类产品、80%的水产品和大量的牛奶、豆制品等都没有实现用冷链物流的形式运输和销售,根据这样的现状可以看到,我国冷链物流技术仍然比较落后,直接使得我国农业和部分轻工业的发展落后于发达国家。

(二)有待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目前,我国的冷链物流行业急需制订较为完善的评价标准。在国家一级来看,没有专门用于冷链物流的标准,虽然一些大型企业自己制定了冷链物流的评价标准,但在国家管理中仍然属于擦边球,并且由于各个大型企业各自为战,致使目前存在着多种标准,从而使得国家冷链物流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规定。现在,很多企业都急切盼望国家迅速出台官方标准,而不再单单依靠农业部或商务部等部门中的一些文件。

(三)有待完善硬件条件

冷链物流要求必须提供低温环境,用以保障容易腐烂的食品流通,但在我国范围来看,冷冻设备过于老化并且分布也不均衡,不能达到这种先进技术。目前,我国拥有保温冷藏车辆4万多辆,和美国、日本比较,美国的保温冷藏车数量达到30万辆,日本也达到17万余辆。这些国家的保温冷藏车的数量比我国的车辆要多出很多,但这两个国家的人口数量却比我国的人口数量要少很多。更值得关注的是,我国使用的保温冷藏车有相当一部分都是这些国家废弃不用的车辆,也有一些是机械式速冻车辆。现在我国的冷库很多还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造的仓库型冷库,并且就冷库的容量来讲,目前也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不能满足现代城市的需要。

(四)市场化程度有待提高

我国目前的冷链物流企业都是一些中小型企业,运输能力较弱,并且没有经济实力,更没有一致的评定标准。迫切需要建立专业性强的大型冷链物流企业,这种企业不但要有较强的运输能力,还应能够利用多方资源,实现资源整合,推动冷链物流行业的发展。所以我国应迅速建立一批大型冷链物流企业。

(五)体系有待进一步规划与整合

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较慢,不能很好地实现“产、供、销一体化”。虽然农业生产的初级产品销售量很大,但在容易腐烂变质食品方面的技术仍然没有过关。形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就是缺少专业人才,不能充分协调和整合产品供应链,没有完善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三、加快和完善我国冷链物流发展的建议

(一)建立一体化供应链

由于我国的农产品属于分散经营模式,所以虽然农产品的产量很大,但缺乏物流的整合能力,所以即使产量大,但收入依然低微。没有完整的冷链服务信息体系,所以会使农产品的质量和及时性不能保证,商品的损失很大。如果建立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则要求全部物流行业在组织、计划、协调和控制方面加强合作。和经销商、生产企业加强信息沟通,共同承担风险与分享利益,加强合作,打造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不但要做好地域范围内的冷链物流体系,还要充分发展反季蔬菜水果的冷链物流。促进大城市冷链物流试点的发展,充分发挥农产品出口优势,在对以上成功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使冷链物流逐步发展到全国各地。

(二)构建信息追查系统

要求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由于冷链物流不但包含产品的生产过程,还涉及产品的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这些环节必须能够有效衔接,才能确保食品的质量。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促使冷链物流企业运用先进冷藏技术进行产品的运输和销售。比如利用运输车的自动控温功能控制生鲜食品的贮藏温度,还可应用自动化冷库技术、无损检测技术、真空预冷技术等共同应用于容易腐烂变质的食品,确保食品的安全,实现我国冷链物流的跨越式发展。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注重冷库建设,督促冷藏物流企业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大力引进先进设备用于建设储藏设施。大中城市郊区的冷藏物流企业,要建立一部分配送中心,这些配送中心能够实现低温贮存和中转、分拨功能,把肉类、水产品和蔬菜水果进行系统化处理。鼓励冷藏物流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大力投资,建设重点放在商品化处理和冷藏贮存建设方面,使冷链物流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大力扶持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的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大力推进运输线路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全面运输网络,提高低温配送速度,使冷链物流的车辆和制冷设备得到及時更新。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

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平台,用于各类生鲜食品和需要冷藏运输的工业产品,在平台的支撑下,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使有效信息能够及时流通,使冷链物流的资源配置得到合理优化,提高冷链物流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倡企业运用商品条形码和电子标签技术,建立冷链物流信息交流的责任制,同时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及时获得信息并进行处理,用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四、结语

总之,建立完善的冷链物流体系,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人民都非常有益,可以帮助人民提高物质生活水平,减少资源浪费,做到节约,实现我国范围内资源的合理配置,使企业获得更高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提高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实力。发展我国的冷链物流企业,要在企业积极参与的基础上,加上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从而促进中国冷链物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雷丽梅.试述冷链物流中制冷技术的现状与发展前景[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05)

[2]潘群.中国冷链物流业发展的现状分析和对策[J].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11(02)

[3]李维.我国冷链物流现状与前景[J].珠江水运.2010(02)

作者:滕颖

农业产业化概念分析论文 篇2: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模式及产生效应与创新

作者简介:张海波(1967.10-),男,汉,山东海阳人,农经师,本科,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经管站,研究方向:农村土地管理。

胡庆华(1973.03-),女,汉,山东海阳人,农艺师(农经),本科,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经管站,研究方向:农村“三资”管理。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现阶段模式众多,由于不同地区实情而产生了不同的正反效应.本文介绍了土地流转的概念、模式、效应,并对其创新手法提出了见解与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效应;创新

随着国家持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农村土地流转发生着巨大的改变,不仅土地流转形式更加多样,流转程度更加深入,且不同地区和乡村结合自身生产与发展的特点不断创新流转模式。在现代化生产方式日常普及的当代社会,农村土地流转正产生着越来越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在促进三农现代化发展的同时,也实现着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重要作用。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概念分析

(一)土地流转的概念

土地流转的概念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而言,土地流转指涉及土地的权利的流动与转移,这里的土地不限定农村还是城市的土地,权利也不限定承包或是经营与使用,也包括土地的所有权。狭义而言,土地流转仅限于农村的土地在相同集体内对承包与经营权的流动与转移。而出让和接手该权利的主体也仅限于此集体内的农民与农户等。通常情况下说到土地流转都指狭义的农村土地流转。

(二)土地流转的动因分析

造成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众多,发生农村土地流转的时代与社会背景是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后社会生产力的飞速提高与现代化生产方式的变革及快速推进的城镇化建设。具体到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包括大量农村劳动力人口向城市转移,这是农村人口争取更多收入和提高自身生活水平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社会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导致了城市与农村收入差距的持续加大,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使农村人口的收入远远落后于城市,为改善生活水平,大量农村劳动力不得不离开乡村进入城市谋取更多的经济来源。进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在一段时间的工作后有了稳定的非农业收入,从土地获得的利润在其总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小,此时的农村劳动力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越来越低,故形成放弃土地权利的主观愿望。而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在国家“三农”政策扶持下有取得更多土地扩大经营以获得更多土地收益的客观需求,故此二者间具备了土地流转的条件。

其次,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农村出现了大量闲置土地,仅靠残存的老弱妇孺无法确保固有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使土地利用率持续下降,给国家的粮食生产战略布局造成极大危害,国家和政府为维持农业生产的双“红线”也要求农村闲置土地进行流转。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模式及其产生效应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模式

最常见模式是转包、互换,这是最初级、原始、由农户之间自发组织、小范围、缺乏规范性和书面文书约束的模式,有很强的随意性,且对提高土地利用率缺乏长期性和彻底性,但操作简便,故最普遍;其次有出租、转让模式,常见于“三农”发展水平较好地区,当地农村劳动力缺口较大,土地流转范围已经超过了相同集体内部,扩大到了相邻生产单位,因此由双方村集体协商实现土地流转,这种模式比农户之间原始的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的促进作用相对较大;另有土地改革程度更深地区的流转模式为入股、股田,这是更高级形式的流转模式,由于基于合同制且有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部分地区还引入了竞争投标制度,故更加严谨、正规,是农村改革深化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高端流转形式。

(二)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效应产生

作为农村生产经营形式中的新模式,土地流转产生了众多优势效应,例如有效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经过流转的土地相对集中、成片、连续,不仅将过去闲置的耕地重新利用起来,增加了耕地面积,而且为实现农业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提供了条件。农业生产向产业化转变,传统小农村变成了现代大农场。现代化农业生产不仅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且在农耕的科学化田间管理方面有了质的飞跃,保护了有限的土地资源、保护了土壤肥力,使农业实现了可持续化生产。

确保粮食安全的同时促进了二三产业的发展。由于农村土地流转,过去被分割碎裂的小块土地得到了有效整合与保护,在日益加快的城镇化建设进程中保护了稀缺的土地资源,避免了耕地遭到蚕食,也避免了粮食生产用地被用于非法的房地产开发或其他用途,坚决维护了国家双“红线”政策。农业产业化生产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提高了农业产业工人的收入,在国家“三农”政策的扶持下,农村与城市的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农业发展现代化促进了工业与服务业的发展,城市的就业岗位增加,在很大程度上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工作机会,也使城镇化建设得到更加顺利的发展。

但是,由于土地流转涉及到广大农村,部分地区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出现了不少问题,例如违反政策规定擅自变更土地用途,这种问题在采用最原始、初级流转模式的地区较为常见,比如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小产权”房就是非法土地流转的典型例证。由于土地流转针对的是产权明确且权证齐全的土地,而当前广大农村中缺乏相关文件证明的土地众多,这些土地的流转过程常常出现利益和权属纠纷,加之流转主体往往不具备法律常识,仅凭口头或私下交易进行流转,没有相关证明文件或合同制约,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也导致了土地流转当事人权益受损的现象。长期以来农业地区法律意识淡薄,农民缺乏法律常识,也不具备依法办事的自觉,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大量违法事件层出不穷,比如假借土地流转违法变更土地归属甚至所有权,再将违法变更权属后的土地用于非法用途,还有一些集体组织或房地产经营企业为强占农民土地而采用欺骗、胁迫甚至暴力手段强行进行土地流转。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创新

(一)细化法律法规,保护合法的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作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大势所趋,应当在全面、系统的法律制度保护下有序推进,政府应当加快土地流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使土地流转实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可以仿照金融业的“保证金”制度,在土地流转前支付给农民(户)一定数量的风险资金作为违约补偿,待合同到期再返还;或者制定奖励扶持政策,由政府支付给流转较大规模土地的农民(户)一笔奖励金,以鼓励合法土地流转;也可以利用信贷或信托机构,将土地委托给这些中介机构开展流转活动等。

(二)以权益换保障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尤其是农村地区的社保制度,可以尝试采取以土地权益换取社会保障的形式,将土地的保障属性与生产属性分割开,使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没有后顾之忧,既可以加快土地流转进程,又能够促进城镇化建设和确保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生活水平。

结束语

农村土地流转尚处于改革进程当中,各地区不同的生产情况造成土地流转出现了各种问题,政府应在加强立法的同时对合法的土地流转有倾向地予以保护,这既是现代化生产方式变革的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经管站)

参考文献:

[1]党国英.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模式的转变-中国农村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J].社会科学战线,2008,(2):8~24

[2]陈美球等.农户耕地流转意愿及驱动力研究进展及展望[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08,(2):70~73

作者:张海波 胡庆华

农业产业化概念分析论文 篇3:

论专业合作社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

摘要:作为农业和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但法律规范的专业合作社法以及现存的专业合作社,均与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理论存在着一定的冲突,本文试图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理论出发,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该理论相矛盾之处,进而寻找破解之策。

关键词:规模经济 范围经济 组织体系 综合化

On The Economy of Scale and Economy of Scope in specialty cooperation

Chen AxingCui Lin

1.引言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市场格局已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特别是加入WTO后,境外农产品大量进入、农民增产不增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等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农产品市场竞争由国内市场转向国际市场,小生产与大市场间的矛盾日益加剧,迫切需要在既有供销合作社基础上按国际合作社原则组织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与市场有效对接,维护和增进农民利益,以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该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合作社法,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进入了依法发展的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正式以合作社法人资格参与市场竞争,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信贷、商标注册等方面具有平等的权利,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但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该法中关于专业合作社设立的有关规定,又存在不经济之实。本文试图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理论出发,分析专业合作社与该理论相矛盾之处,进而寻找破解办法。

2.专业合作社的经济性悖论

在经济学中,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都是描述企业经济活动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竞争力的基础性术语,它们密切联系着企业的各项扩展活动。如今它们的应用范围已得以扩展,凡是一个经济单元(企业、集团、地区等)都可以应用此概念分析相关经济活动。

2.1 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是指在一个给定的技术水平上,一个经济单元随着规模扩大、产出增加而使得其平均成本(单位产出成本)逐步下降。人们根据生产要素组合方式变化规律的要求,选择和控制生产规模,求得产量的增加和成本的降低,从而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一个经济单元的规模经济性,就是其在选择生产能力规模或进行资本投资时,有确定最小和最佳生产规模的问题。也就是说,一个经济单元在没有达到一定规模时或规模过大时,都会出现规模不经济。理论上,衡量规模经济的尺度主要有:一是功能系数,即平均成本与边际成本之比率,如果S=AC/MC,那么,若S>1,存在规模经济,当S=1,规模报酬不变;若S<1,存在规模不经济。二是把规模经济定义建立在生产函数的基础上,它回答这样的问题:给定数量的劳动和原材料能够生产出多少产出?这就是说,如果按相等百分比增加部分生产要素的使用,将可导致产出量相应的更多百分比的增加,那么,就存在着规模经济。例如,如果一经济单元增加劳动和原材料的投入均为10%,假若产出能提高10%以上,那么就存在规模经济,因此,规模经济的另一衡量尺度是由所有投入品使用增加1%所带来的产出增加的百分比。

2.2 范围经济。

范围经济是指利用多样化活动(产品多样化及多种服务等)来分摊固定成本,从而享受共同投资和多样化经营,以降低成本获取经济利润。范围经济范畴的主要思想是,若集中或联合生产几种产品,产出的成本比分别生产他们的成本要少,进而说明联合生产存在范围经济性。也可以说范围经济是通过对原材料、生产设备、技术、经营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共享来节约成本而实现的。

2.3 专业合作社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问题。

2.3.1 专业合作社的规模经济。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中第十条对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的条件之一是,要求有五名以上符合该法规定的成员;第十四条中对其成员的条件进行了规定,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皔服务,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竢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丳业合作社的成员。这里对成员数量的界定是清楚的,但是从规模经济的角度来看,其界定又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对成员数量的界定(五名以上)是否能达到我们所说的规模经济即适度生产经营规模7是有待深入考究的,这种设立条件存在着一定程度瞄不经济隐患。首先,五名以上成员中未必都是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农户,农民经纪人、运销户、农资供应商等均可以成为专业合作社成员;其次,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和农业劳动者快速减少,专业合作社的需求者必将受限,因而基于一个自然村落并以“同类农产品”为限组织起来的单个专业合作社必然经营规模有限,难以成为农产品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的“抗衡力量”,保障成员利益;再次,每个专业合作社有限的经营规模势必造成合作社在农资采购、信息与技术提供、储运、品牌等经营管理方面的规模不经济;复次,各个专业合作社还始终存在着在一定区域内和跨区域联合以实现规模经济的问题。

2.3.2 专业合作社的范围经济。

“同类农产品”是界定专业合作社的关键性指标,这种规定与我国各地强调发展特色农业、“一村一品”等比较相符。从专业合作社法的上述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专业合作社是多个单位(农户与其它成员)在生产经营单个品种的农产品,而从范围经济范畴来看,范围经济的实现却是多种产品共享同一资源来节约成本即一个经济单元(或者一个经济单元多个分支单位)生产经营多种产品。由此可见,生产经营“同类农产品”的专业合作社理论上至多实现规模经济,却不能获得范围经济。同时,而多个单位间的协调管理、统一目标等都是存在成本的,如何使这些成本比实现范围经济所获得的利益低,也是关键问题所在。此外,专业合作社还存在着一定地理空间上的联合以获得更大市场抗衡力量的“范围”经济问题。

3.国内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经验

虽然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得以确立,但是它的发展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专业合作社正是因为没有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而没有得到长期有效的发展,甚至少数一些合作社存续时间很短。一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效发展的国家和地区,均通过鼓励和规范合作经济组织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也给农户们带来了实际利益。

3.1 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

日本的人地资源矛盾跟我国情况相似,其农业特点是:土地零星分散,私人所有和小规模家庭经营、大农场的经营方式施展不开。于是日本农业协同组合自1947年重建后,对日本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着积极作用。

日本的农业合作组织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及完善,现在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它由基层农业协同组合、县级(相当于我国的省)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和全国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三级组织构成,同行政区域的中央、县、基层三级完全吻合。其中,基层农业协同协会组合是农业协同组合系统中最基层的部分,由农民直接参加组成,围绕各种生产、生活活动与农民打交道,直接为农民服务。县级与全国农丛协同组合联合会不是由农民直接组成,是由之一级农业协同组合入股组成的<其业务与职能跟基层农民协同组合也有所不同。这种自上而下、层层组建的特点使得该组织能从全国角度来进行规划,如生产计划、原料供给的配置、服务设施的利用等。统一的体系易使其下的各个“部门”向着共同目标共同作战,同时使各种基础设施资源达到充分利用并节省了相关管理成本,容易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

日本农业协同组合还试图无所不包,不仅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还试图涵盖人的生老病死。它提供的服务和指导包括指导服务、信用服务、贩卖服务、购买服务、保险服务、保健服务等,该组织已经变为“综合商社”了。这样,各个方面的协同配合,使得农业协同组合在专业性的基础上发挥各个单位的作用,从范围经济角度来看,就如同多个单位利用一套可共享的资源来生产经营多种产品,从而实现节约成本,迅速发展。

尽管日本农协是“综咈商祾”,但是其结构并不复杂。因为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该组织不断进行精简改革,通过不断的精简与合并,至2003年已经合并为952个,其目标是合并为532个,有的县已经实现了一县一农协,从而减轻了负担,节约了一定的协调管理成本,提高了竞争力和效率,使自身不断随市场以及社员的需求来进行灵活的调适,不断发展壮大。

3.2 国内实例。

3.2.1 滁州市全椒县联盟养猪业经济合作社。

地处安徽省滁州市的全椒县联盟养猪业经济合作社于2004年为了农户利益联合抵御风险、加强服务的需要成立,对社员实行“五统一”,统一猪苗供应、统一调集饲料、统一防疫、统一配种、统一销售。这样,该合作社的存在对农户社员可直接带来获得优质猪苗和猪饲料、统一疫病防治和母猪配种、统一销售等利益,并带来了相关社会效益如:带动了饲料、运输、养鱼等产业的发展。从经济效益来说,2004年每头猪多买30多元,户均收入达2万余元。

如此显著的经济利益的带来,是与该合社的合理运行机制是分不开的。“五统一”的实行不仅实现了标准化作业,而且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也实现了一定的规模经济,必然会节约一定的相关成本(生产成本、管理成本、搜寻成本等)。同时,该合作社对入社农户成员设定了一定的门槛即年饲养量在100头以上、种猪存栏量在5头以上的,这使规模经济从基层抓起,使得全局实现规模经济成为可能。由于养猪户的增多带动了养鱼业的发展,白头猪场的养猪户均有水面10~50亩,推广“坝上养猪、水中养鱼”立体养殖模式,实现了一定的范围经济。

目前为止,该合作社在从某种程度上是符合经济学意义的,实现了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从而节约了成本提高了竞争力,但该合作社也存在不足,如防疫技术缺乏人才、缺乏扩大规模的资金、管理紧密度不够……这些都会增加其运行成本,所以在发展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是必要的。

3.2.2 天长市天野芡实经济合作社。

天野芡实经济合作社位于安徽省天长市,于2005年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该合作社注册资金33万,合作社社员共46人,其中股东11人,生产性社员20人,其他以销售或是出租水面的方式成为社员的人数有15人。合作社总体种植规模3000余亩,核心示范基地350亩,带动当地非社员农户110户。2005年年经营收入60万元,纯盈余26万元。

合作社的经营服务包括购买服务、加工服务、存储服务、技术信息服务几个方面。芡实收获后要经过多个环节才能上市,这些环节都由合作社统一提高服务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品质。另外,合作社将生产社员提供的芡实统一收购,根据市场行情在市场上出售。如此统一经营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规模经济,提高了代表农户利益的合作社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并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天野芡实经济合作社的实行的管理体制属于强权利——弱义务——松散型的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不利于扩大经济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也不利于将市场做大,更不利于合作社自身的发展。社员或会员对合作社的弱义务关系使得合作社很难形成强有力的市场介入力量,必然会降低代表农户利益的合作社的谈判能力,一旦市场出现较大的波动,合作社生存必然难以为继。如此松散型管理模式必然会增加管理难度会直接增加管理成本,也会间接增加其他成本,必然会给合作社整体实现规模经济带来阻碍。因此,从规模经济角度分析来看,该合作社的管理体制是需要调整的。从范围经济角度来看,该合作社不应只囿于芡实这种作物,应该对当地的自然条件进行深入考察试着寻找适宜生长的作物,从而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2.3 瑞安模式。

浙江省瑞安市在2006年成为全国农村新型合作试点县市,并设立了瑞安农协。瑞安农协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成立,是“三位一体”和“条块交融”的新型农村合作体系。所谓“三位一体”具体是指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乃至整个农村金融、流通和技术推广体系结为一体;“条块交融”指专业性合作与社区性合作相互交融;在此基础上,服务“三农”,统筹城乡发展。

作为农村新型合作化,瑞安农协不仅与现代市场经济相兼容,也在最大程度上整合了农村现有的各种组织资源而协同作战,这与日本的农业协同组织的结构体系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同时,对于负责人,非常注重人才选拔,是从浙江省委组织部安排引进的十位挂职锻炼博士后中选出的。一个善于管理的管理者,会运用较好的管理方法对组织进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约管理成本的。因此人才的培养与注重也是很关键的。

虽然益民合作社和瑞安模式是否成功还未成定论,但单从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角度来看,有一定的合理性。由于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都是基于长期来说的,因此该模式到底是否符合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要求,尚需更久时间来观察。

4.实现专业合作社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发展的建议

任何理论的产生都是为了解决现实问题,当二者间出现矛盾时,只有将矛盾合理化解,才能使相关问题得以解决。从上述理论分析和国内外案例介绍中我们可以找到实现专业合作社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基本途径。

4.1 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级人才供给。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农民的知识和技术水平偏低,即使按设立条件组建专业合作社,但也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对于专业合作社的设立、运行以及发展都是不利的。总的来说,在组建专业合作社初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规划其适度经营规模,在运营时期需要不定期地对组织的有效经济规模进行测定,并对将来发展的规模进行理性预期与规划,这就需要高级并很专业的人来进行规划、测定与预期。而在管理层,同样需要高级管理人才,优秀的管理人才能使内部协调管理成本保持较低状态。发展是硬道理,生产是最根本的,对基层专业合作社来说,同样需要大批的技术指导人才,用科学技术促进生产和合作社的发展。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来说技术进步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只有基层农民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实现一定的技术进步,实现专业合作社的经济性才有可能。

4.2 市场化。

农民专业合作社虽说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但它的存在又是以市场为载体的,所以它的存在和发展不可能离开市场而孤立存在。因此,只有在市场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规模经济与否才能得以检验,也只有在市场条件下,通过竞争促进众多的专业合作社的优胜劣汰、强者更强,并使不适合走专业合作社这条路的弱者寻求其他发展路径。同时,合作社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变革创新,在变化中求生存。

4.3 横向与各种农民组织联合,纵向形成自下而上的组织体系。

各个不同的专业合作社间以及与相关的农民合作组织间都不应是孤立存在的,这些机构间应该彼此联系、彼此合作,这样做不仅可以达到优势互补而且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必然会节约一定的成本能够实现一定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同时要建立自下而上的联合组织体系,建立相关的监督体系,使各层机构间能协调好关系并紧密联系,并由最高层从全局来规划,从而了节约各个基层分别进行规划以及调配资源的成本。

4.4 不同地区区别对待,设立条件灵活化。

由于我国各个地区间的发展情况不同,发展的制约因素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对于不同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运行以及发展要采取不同的措施,因地制宜选择其最佳的组合模式,设立的条件应该灵活化。只要是符合市场运行条件并符合农民需求的,能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可以加以组建。

一方面,专业合作社要实现由专业化向综合化的灵活过渡。由于“同类产品”的限制,其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实现必然存在一定的障碍,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必须逐步实现综合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很难与强大的资本集团相抗衡,要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实现综合化是一有效途径,可像日本农协那样试图多种经营。因此,专业合作社的“同类产品”的这个设立条件也要灵活考虑,如果多种产品并非“同类”,但其组合能够实现一定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提高竞争力,就可以设立。另一方面,对5人以上的成员数量限定也要灵活。专业合作社法中,虽然规定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但是这占百分之八十的农民的集合能否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是有待考核的。要分情况具体到某地区来看,即使达不到此份额,但若他们的联合能够实现规模和范围经济性,这样的专业合作社也应允许设立。

4.5 加强对合作社经济理论的研究,加强农民合作意识。

我国合作社的发展有着其特定的历史、社会、文化和经济背景,有着特殊的发展规律,我们的相关理论研究还不够成熟,不能很好地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来解决现存的众多问题。因此需要加深对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理论研究,从而能以更好的应用。

从国外各个国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来看,其各种合作组织的健康有序的发展与广大农户的强烈的合作意识以及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密不可分。“合作社思想”奠定了强大的社会基础,社员的强烈参与意识,使合作社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合作社是人的合作,合作社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员的合作意识与参与程度。而我国在这方面做的还远远不够,需要加强各方面对合作社的关注,尤其要对有着切身利益的农民进行合作社相关知识的教育,加大合作社的宣传,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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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阿兴 崔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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