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公文常识

2022-09-09

第一篇:公务员考试公文常识

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公文常识

《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公文改错》参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及其它公务员公文写作书籍,汇编而成。此文篇幅短, 条理清楚,只需数十分钟就能阅读完,是公文复习不可多得的资料。

公文结构(格式)

公文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主题词(不含)以上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眉首部分由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构成;主体部分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构成;版记部分由主体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构成。

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 行。

“绝密”、“机密”级公文才需标明份数序号。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 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 行,两字之间空1 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 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 行,秘密等级与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公文的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根据国家机密保密期限规定,如不标识保密期限,就等同于“绝密”为三十年,“机密”为二十年,“秘密”为十年。

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 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 行,两字之间空1 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或保密期限)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或保密期限)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 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 行。

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 。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 ×15mm 。

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三者有先后顺序)。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 行,用3 号仿宋体字;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 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常见错误解析【超链接,请点击】

非上报公文的发文字号位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居中排列。(注意与上报的公文不同,见下面的“签发人”)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 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 1 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2 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 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 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请示”类公文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 行,用2 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主送机关 标题下空1 行,左侧顶格用3 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各主送机关之间用“、”隔开)。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 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和标点符号不能回行。

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 1 行左空2 字用3 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 ××××”);附件名称后不加任何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 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就在附件左上角第1 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成文时间 用小写汉字(

一、二„„

八、

九、○)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并非阿拉伯数字0);

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的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 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 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联合行文时,一个发文机关(单位)占一行。会议纪要、电报文件、党的领导机关普发性的下行文、党政领导机关联合下发的公文,通常不加盖印章,而可标识发文机关。除此之外,其他一切公文均应加盖印章。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 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 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过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 字标识成文时间。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用3 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 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如(联系人:××× 电话:×××××)

主题词 “主题词”用3 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 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一字。

主题词有专门的主题词表【超链接,请点击】,应从中选取合适的标注,不得随意构造主题词。当词表中找不出准确反映文件主题内容的类属词时,可以在类别中选择适当的词标引。同时将能够准确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标在类属词的后面,并在该词的后面加“△”以便区别。

标引顺序是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在标类属词时,先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最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如《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先标类别词“农业”,再标类属词“水土保持”,最后标上“通知”。

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1 行;左空一字用3 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顿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 1 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 字,印发时间右空1 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公文结语

通告——“特此通告”。 公告——“现予公告”“特此公告” 通知——“特此通知”。 报告——“特此报告”“请审阅”。 请示——“妥否、请批复”“特此请示,请予审定”“请批准”“请审批”。 批复——“特此批复”“次复”。 函——去函可用“特此函告”“请即复函”,复函可用“特此函复”。

第二篇:「公文常识」公务员事业单位公文常识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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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公文处理必备

处理公文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之一,因此公文常识就成为了公务员考试和事业的那位考试的必考知识。但很多考生一看到教材中的公文部分,就感觉到考点太多,难以理解。本文对公文常识的考点进行总结梳理。相信通过这些资料,考生定能轻松答对公文常识题目。

第一部分 公文常识考点大总结

依据: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

第一章 公文的法定分类

一、按行文方向分类

按行文方向可将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通行文。

二、按保密程度分类

按按保密程度可将公文分为:秘密件、机密件、绝密件。

三、按适用范围分类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第二章 公文的格式要求

一、版头 1.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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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号就是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2.密级和保密期限

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3.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指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应当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应当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如上图中的“苏政发〔2013〕×号”。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除标注签发人的情况外,发文字号通常居中排布。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6.签发人

对于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公文中的“签发人”处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此时,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此时,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二、主体 1.标题

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要素组成,如《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在标题的三要素中,有时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中的一项或两项,唯有文种不可省略。标题中除了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标题应编排于版头与主体之间的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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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主送机关应当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前页公文样式中的“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3.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

一、”“

(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4.附件说明

附件说明包括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附件名称不加书名号,其后也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发文机关的署名应当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如前页公文样式中标注于印章处下方的“江苏省人民政府”。按照最新规定,党政机关的公文一般都要发文机关署名。

公文的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不加盖印章的公文除外,详见下文),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6.附注

附注是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如前页公文样式中的“(此件可自行翻印)”。

7.附件

“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注意】

此处说的“附件”指附属于公文主件的其他公文或材料,应当另面编排;“附件说明”用来标明附件名称及件数的,位于公文正文下空一行。前页的公文样式中呈现了“附件说明”,即“附件:1.××××××××”,但并未将附件呈现出来。

三、版记 1.抄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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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抄送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如有抄送机关,一般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注意,同类抄送机关之间用顿号,不同类的用逗号。

2.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是指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二者位于同一行,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

第三章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公务员考试常考的公文常识。公文的行文应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公文的行文关系与行文方向

行文关系就是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的,通常分为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平行关系和不相隶属关系四种。行文关系是行文制度的核心。

行文方向就是公文发送的去向,分为上行、下行、平行和通行四个方向。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一般采用逐级行文、多级行文和越级行文三种方式。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平行文,是指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如市财政局与市教育局之间的行文。通行文,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布具有告知性和规范性的公文。

二、公文常识之上行文的三种方式 1.逐级行文

逐级行文,即下级机关向所属的上一级机关行文,这是上行文最基本、最常用的行文方式。

2.多级行文

多级行文,即下级机关同时向自己的直接上级机关和更高一级的上级领导机关行文,这种行文方式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采用,如问题比较重大。

3.越级行文

越级行文,即下级机关在特殊情况下,越过自己的直属上级向更高一级的领导机关行文。一般情况下,下级机关不得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三、行文规则 1.向上级机关行文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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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5)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2.向下级机关行文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3)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4)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5)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3.联合行文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2)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3)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4)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联合行文。

4.同级相互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四章 公文的处理 第一节 公文的拟制

公文的处理包括公文的拟制、办理与管理。公文的处理是公务员考试时常考到的公文常识。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公文的拟制是公务员考试时常考到的公文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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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2)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3)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4)文种正确,格式规范。(5)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6)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7)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二、审核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1)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2)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3)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4)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5)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三、签发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第二节 公文的办理

公文办理包括发文办理、收文办理和整理归档,公文的办理是公务员考试时常考到的公文常识。

一、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是:复核、登记、印制和核发。 1.复核

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2.登记

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3.印制

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4.核发

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二、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是: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和答复。 1.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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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2.登记

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3.初审

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4.承办

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5.传阅

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6.催办

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7.答复

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三、整理归档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第三节 公文的管理

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公文的管理是公务员考试时常考到的公文常识。

1、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2、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3、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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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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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军队文职考试管理学公文写作常识:党政公文行文规范

【党政公文的行文规范】

作为“法定”公文,在写作的过程中有内在的程式和法定的规范,总的规范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具体来讲,通常有以下七种。

1、制发规范。

也就是说制发一件完整的公文,必须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而每道工作程序都有其特定的程式要求:拟稿→核稿→签发→制作→发送→归卷,这六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操作要点。

2、名称规范。

公文写作中运用名称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其特点是地名、人名、单位名、事物名等的表述必须规范。具体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同一名称在同一篇文稿中多次出现时,要求表述词一致;要根据名称的变化而变化,不要因循旧名不变;运用同类名称时,要注意次序的排列;外国国名、地名、人名、党派名、机构名、报刊名、著作名等译名,要用国家有关部门明确统一的、通用的名称,不能自以为是,标新立异;地区名、单位名在文稿中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明其所在的省、市、县;使用简称时,要按照约定俗成的规范简称,而不能随意生硬编造;各类事物名称排列使用时,要注意相互间的逻辑联系;使用局部地区或系统内的熟语或行话应慎重,尽量不用。

3、数字规范。

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凡是可以使用而且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如在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时,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在文件中排行时,十位数以上的不能移行。

4、计量规范。

公文必须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是以国际单位制单位为基础,根据我国的情况,适当增加了一些其他单位构成的。常用的法定计量单位有:质量单位用千克或公斤、吨、克、毫克而不用斤、市斤、两、钱;长度单位用千米或公里、米、厘米、毫米而不用里、尺、寸、公分;功率单位用千瓦、瓦而不用马力;功、热单位用焦耳而不用卡、千卡;容量单位用升、毫升或立方米、立方厘米而不用公升、立升;电量单位用千瓦时而不用度;土地面积单位用平方米、公顷、平方公里而不用亩、分厘、平方丈;力的单位用牛、千牛而不用公斤力、千克力。

5、标点规范。

不能违背国务院、中办的严格规定。

6、用字规范。

公文中对汉字的使用要做到“三不”:不使用繁体字;不随意简化;不滥造汉字。

7、格式规范。

公文格式就是公文文面外形的项目、标记及其在文面上的组成形式。文面每个组成部分的拟制必须符合规范化的要求。形成公文格式的要素包括9个项目、8个标记。9个项目是版头、发文字号、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制发机关、成文日期、抄送机关。8个标记是机密等级、紧急程度、阅读范围、份号、印发记录、主题词、签发人、印章。

第四篇:辽宁公务员考试培训:2013辽宁公务员考试公文写作之公文文风

辽宁公务员考试培训:2013辽宁公务员考试公文写作之公文文风

所谓文风就是文章所体现的思想作风,或文章写作中某种倾向性的社会风气及作者语言运用的综合反映。毛泽东同志在《整顿党的作风》中说道:“学风和文风也都是党的作风,都是党风。”因此,专家提醒考生拖沓冗长、假大虚空的公文文风不应该成为公职考试中的公文类写作的文章风格。

辽宁公务员考试培训班的老师认为,公务员考试是一种精英选拔,考生想要在申论考试中拔得头筹,就应该摒弃不良的文风,体现务实的精神与积极的时代特点。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从领导机关做起,大力整顿文风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因此,公文类写作就应该相应党的号召,本着内容决定形式的原则,倡导短、实、新,力求准确、生动、鲜明的文风。

准确、生动、鲜明是我党对文风表现形式的基本要求。辽宁公务员考试培训班讲到,按照行文方向,我们可以将申论公文写作题目分为下行文、上行文和杂行文三种。严格意义上的公文对用词造句十分苛求,不仅不能出现思想偏差,就连语句、字符、格式都不能出现丝毫错误,体现了公文的严谨性与准确性。这种风格在上行文中表现的十分突出,这种准确性体现在答案形式合理、内容关键词表达到位,语言风格符合文章及情境要求等方面。生动是指语言风格活泼新鲜。理论文章容易枯燥无味,让人望而生畏,这就要求考生在做公文类写作题目尤其是写下行文、杂行文时尽量写得生动一些,把深刻的思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表达出来,使之具有可读性和感染力。“鲜明”主要是指立场鲜明,理论彻底。辽宁公务员考试培训班,政府机关或党务机关的发文必须要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立场之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重大问题上不站错队伍,不含糊其辞,不模棱两可,不言之无物,确保理论有感召力和说服力。

短、实、新是我党一贯倡导的文风表现形式。写文件、作报告、发表问题都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短”,就是语言精炼简洁,直截了当,观点鲜明,重点突出。在申论考试中,“简练”是它的体现。“实”,就是不讲虚话、大话,根据实际情况有一说一。在申论考试中,“准确”是它的要求。“新”就是思想深刻,能够把握国家政府工作纲领,在实践中有所创新,提出新想法、新观点、新思路、新措施。在申论考试中,“分析透彻”是它的标准。总之,考生一定要在规定字数之内,突出关键词,概括重要内容,尽量减少浮夸、虚假、空洞的表达,尽量体现出分析的合理与充实,措施的有效性和务实性,以体现短、实、新的文章风格。

第五篇:公务员考试常识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指导之考试科目分析:

国家公务员考试已成为社会各界广为认可的透明度最高、认可度最强的人事招录考试之

一。国家公务员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试。是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按照确定的招录计划,针对相应的空缺职位进行的面向社会的、公开的竞争性考试。

公务员考试按照组织、实施考试的主体的不同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地方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两种。

一、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是由人事部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是由各省、市人事厅(局)组织的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需要说明的是,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近几年来这两类职位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是在题目设置上略有不同,预计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也为行测和申论两项。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例如:浙江省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地进行复习。具体的招考简章和考试大纲,考生均可以从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和各级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进行下载。

总体来看,公务员考试笔试主要通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对应考者综合素质进行考查。广义上来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是对应考者言语理解、逻辑推理、信息检索等方面进行测评,而《申论》则是对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考查。以此来综合评价一名考生是否具备胜任公务员具体岗位工作需要的基本能力。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此外,面试作为公务员考试的关键环节,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谈法,即是指面试前就面试所涉及的内容、试题评分标准、评分方法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结构化设计的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虽是通过考官与考生的谈话方式进行的,但从形式到内容上,它都突出了系统结构的特点,以确保这种面试方法更为有效、客观、公平、科学,从而避免了面试过程中的随机性和主观性。从结构化面试题型角度总体分析,主要分为自我认知与拟任职位匹配性、计划组织协调、人际关系处理、应变能力与情绪自我控制、综合分析等五大题型,在相当程度上包括了对公务员应具备素质的基本要求。

同时,在部分地区的面试环节中,开始试点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考查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是评价中心技术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测评技术,采用情景模拟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集体面试。它通过一定数目的考生组成一组(通常为5—7人),进行一小时左右时间的与工作有关问题的讨论,讨论过程中不指定谁是领导,也不指定受测者应坐的位置,让受测者自行安排组织,评价者来观测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辩论的说服能力等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是否达到拟任岗位的要求,以及自信程度、进取心、情绪稳定性、反应灵活性等个性特点是否符合拟任岗位的团体气氛,由此来综合评价考生之间的差别。无领导小组讨论题型主要包含五大类,即开放式问题、两难问题、多项选择、操作性问题及资源争夺问题。由于当前各地各部门受现实客观条件制约,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尚未大面积推广,绝大部分地区及部门仍旧采取相对较为成熟的结构化面谈法,考生可将此作为备考重点。

可以说,在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过程中,笔试是测查应试者基础能力的基本步骤,而面试则是对其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任何一方面处于短板状态,都将令前期备考功亏一篑。在此,我们建议各位考生,笔试是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第一道难关,我们应该在备考中将精力放在笔试上,顺利通过笔试再去考虑面试环节的准备。应统筹并重,一方面要合理分配时间,平衡《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两个科目的复习时间;另一方面,也要适当安排时间熟悉面试环节,并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答题思维融入到面试复习当中,从而在考试作答过程中胸有成竹,取得佳绩。

由于每年的考试大纲和题型都会做相应调整,参加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建议考生使用根据大纲编写的最新教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考试研究中心专家老师推荐考生使用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的2011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教材》。

国家公务员考试与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区别?

我国公务员正规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

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

从概念来说

中央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

地方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各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从考试性质来说

中央公务员考试属于招聘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

地方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聘考试两种,例如北京市的公务员考试就是一种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北京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聘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

从招考对象来说

中央的公务员考试是面向全国进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

各省市对参加考试的应届生的生源要求各不相同,例如北京公务员考试的招考公告中对外地生源的规定是“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取得留京资格的大学本科以上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上海市规定报考者应为“上海高等院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高校(含已划转地方的高校),或列入211工程建设的地方高校的本科以上的优秀毕业生“;广东的要求比较宽“普通高、中等院校2003年应届毕业生(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

从考试科目来说

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又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中央的公务员考试的公共科目主要有《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类,有些职位(例如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需要考专业科目。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大部分都是完全参照国考大纲来出题的,一般都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都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只有少数身份在招考上有特殊,比如: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笔试,就要分A、B、C类来进行测试了。所以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地进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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