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审计内容

2023-01-22

第一篇:工程质量管理审计内容

工程合规性审计内容

四、审计内容及审计重点

(一)了解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程序及内部控制制度、项目性质、前期决策、概算投资金额、计划建设资金来源、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开竣工时间、建设资金到位、投资完成额、项目建设进度、工程结算等情况。

(二)项目承接和工程分包合规审计

1、承接工程审计要点:

如果是招投标工程,必须经过资格预审合格后拿到招标文件投标,这就需要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计算工程量,报价,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和投标有关的文件,然后如果中标了,就根据你的中标价签定施工合同;如果甲方直接指定,也要根据设计图纸做预算,然后报价给甲方,甲方同意就可以签定合同了,一些重要事项可以在合同中注明。

2、工程分包审计要点:

(1)审阅工程资料,寻找漏洞。查看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提供的工程资料,查看工程资料中的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施工资料、设计资料、监理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等,查看中标单位是否与施工合同上单位名称一致,中标单位是否具有招标文件上要求的资质,工程、质检、安全、财务等技术人员是否具有合法任职资格,是否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签署各类工程记录、检验资料等;并将前后资料进行比对,如核对招投标文件上“五大员”(项目负责人、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工程进展期间召开工程相关会议参加人、工程质量检测施工企业负责人、工程结算上签字人、施工记录上项目负责人签字是否一致,寻找转分包疑点。

(2)询问施工现场人员、现场负责人。询问项目建设中料、工、机的采购情况,主要看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采购情况,施工队伍是否由承包单位组建,项目临时账户公章由谁掌控,并询问一些项目上的具体事情,如料、工、机采购渠道、方式及联系人,工程垃圾、废弃物怎么处理,占地费怎么缴纳,从哪个账户支付等,从而锁定施工现场的主要负责人是谁,为进一步核实转分包打基础。 (3)审查财务资金流向。审查中标单位核算项目工程款的财务账簿、会计凭证和银行账户流水单,在会计账簿上主要看“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科目资金变动情况,看中标单位收到工程款后如何做账,如果是自己施工项目,收到工程款后一般记在“应收账款”科目;如果是转分包给他人的项目,中标单位一般记在“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并扣除一定的管理费用后,再从预收账款科目中将工程款转账给转包单位或个人。再查看收支工程款的银行账户流水单,将银行账户上收到的工程款总额与业主单位支付的工程款总额核对,查看工程款主要去向,如果工程款主要支出不是用于支付材料款、人员工资、机械设备费用等,而是收到工程款后,扣留了一部分后又马上转出的,那就可以怀疑此工程存在转分包的嫌疑。

(4)关注项目前期费用。工程前期费用是在审计过程中容易忽视的环节,但是也可以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如投标费用的支付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中标企业转分包工程时,其承接工程时发生的投标费用、购买标书等费用都是由转包单位或个人出的,中标企业一般不做账务处理。审计人员可以将中标企业这个情况取证,并且在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发生了这笔账务就可以打开一个突破口;在招投标资格预审期间,转包单位一般会用到中标企业开具的介绍信,并要交纳若干介绍信费用给中标企业,中标企业一般将收到的介绍信费用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座谈及查阅财务账营业外收入、预收款科目等寻找转分包的蛛丝马迹。

(5)核实身份,锁死证据。在确认前面几个步骤后,最后一个审计关键点就是核实项目实际财务负责人和施工现场负责人是否是中标企业的在职职工。审计实务中发现,转分包承包单位或个人往往以中标企业的名义成立临时项目部,表面上看合同履行主体没有改变,或者转分包承包人拿出一张中标企业聘请他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协议,来狡辩其是中标企业职工,不是转分包。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开始时,在中标企业还没来得及作假前,就拿到中标企业在项目施工期间某几个月份的工资发放单和“五险一金”缴款证明等材料,或者获取项目实际负责人的身份证号,在全省社保数据系统中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其近年来的社保缴纳情况及社保关系,来核实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确定项目负责人不是中标企业员工,从而锁死了工程转分包证据。

(三)分包单位选择决策依据及工作程序的审计 审计要点: 1.条件要求

是否对参选单位有明确的条件要求,入选单位是否具有良好信誉、并有相关 项目施工经验的、具有适当规模的、有相应的资质。

2.分包单位的选择方式

分包单位的选择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规定,需要采用招 标方式,参加投标的单位不低于法定或规定的数量。是事存在先内定,后走招 标开工的做法。

3.评委的选择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评委的选择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重要项目的招标要有监察部 门参加。

4.做好清标工作,将最低总价中的高价分项看是否合理,换成合理单价。

(四)约定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及索赔事项是否规范? 审计要点:

1、约定工程合同价款的方式。

发包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以选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可调价格三种方式。

(1)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 (2)固定单价指发包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办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的,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3)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调整方法。价格调整应按下属程序进行:在约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14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确认。承包人未按上述期限提出调整报告的,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材料,决定是否调整以及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工程设计变更价款的调整程序与此类似。

2、工程预付款结算的约定方式

包工包料的建设工程,其预付款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预付的,承包人应在预付期限界至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出预付请求,发出通知14天以后发包人仍未预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应支付预付款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利息(利率按照约定计算,无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承担违约责任。

3、工程进度款结算约定方式。

工程进度款可以实行按月结算与支付,或者分段结算与支付的方式进行。按月结算、支付的方式即按月支付、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年以上的,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分段结算、支付即指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根据确定的工程量计算,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请求,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4、工程竣工结算约定方式。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约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承包人应提交结算报告,由发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审查。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合同签订管理程序的审计 审计要点:

1、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2、合同执行部门负责起草和谈判的情况

3、合同各条款是否合法合规

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

6、数量、质量;

7、价款(合同标的计价方法、标的款支付方式);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实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合同负责或主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批单》、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15、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4、审核合同价款及价款调整、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5、最后提交法务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担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六)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是否合规。 审计要点:

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根据1999年1月5日建设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工程预付款。坚持实施预付款制度。甲方应按施工合同条款的约定时间和数额,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扣款办法陆续扣回。甲方如不按协议支付工程预付款,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处理。

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处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财建2004369号。

重点审计:

1、工程预付款支付流程

(2)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确认;

(2)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

(3)财务部再次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核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

2、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要求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一式叁份(工程部、预算办、财务部各一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

(2)工程部审核当月完成的部位及项目及相关工程量,审核完毕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交到预算专员。

(3)预算专员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并审核工程预算价,确定当月完成工程造价,根据合同约定,审批工程款,然后预算专员签字确认。(注:预算办要求提供电子版预算书时,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

(4)预算专员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上交财务部审核。 (5)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6)施工单位根据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金额开具当地建安发票,发票需按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工程项目分别填开。

(7)施工单位将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以及相同金额的建安发票上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再次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的金额是否与发票金额一致,以及核对发票的各项内容后,交到出纳处办理该款项的转付。

3、工程结算款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向工程部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印章)

(2)现场工程师核实本次请款的实际完成工程数量及工程质量,并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3)工程部经理核实工程质量和数量并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4)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向预算专员提交电子版的结算书(广联达软件),同时提供相应的设计变更、与工程造价相关工作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等。

(5)预算专员根据图纸及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等进行审核,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由预算专员出一份结算书,并复核已付款、扣款和本次付款金额与工程进度、合同的一致性后,确定实际应结算的金额,然后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6)分部工程进度验收结算应有《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和《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时还应具备《工程竣工报验表》、《工程竣工报告》、《工期核定报告》。

(7)预算专员将结算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及相关的审核上交财务部审核。

(8)财务部再次复核已付款、扣款和本次付款金额与工程进度、合同的一致性后,确定实际应结算的金额,审核无误后将结算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9)施工单位根据已通过审核审批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开具建安发票。发票金额为本次完成工程造价金额(不含甲供材)扣减已开票金额。开具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局的签章以及施工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10)如果工程结算涉及甲供材的,预算办需按定额中所耗用的量,以及财务提供的单价计算所用甲供材金额,并提供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开具建安发票时将甲供材税金一并开具。

(11)施工单位将审核审批通过的结算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以及相同金额的建安发票上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再次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的金额是否与发票金额一致,以及核对发票的各项内容后,交到出纳处办理该款项的转付。

第二篇:工程结算审计的内容有哪些?

1.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标价;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资料;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施工变更记录;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预算外各种施工签证或施工记录;合同中规定的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构件、成品价格;国家或地区新颁发的有关规定。审计时要审核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2.审核工程量

(1)工程量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关键。审计的方法可以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中的工程量计算表,对照图纸尺寸进行计算来审核,也可以依据图纸重新编制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计。一是要重点审核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如基础工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等。二是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出漏洞的项目。如土石方分部中的基础土方,清单计价中按基础详图的界面面积乘以对应长度计算,不考虑放坡、工作面。三是要重点审核容易重复列项的项目。四是重点审核容易重复计算的项目。对于无图纸的项目要深入现场核实,必要时可采用现场丈量实测的方法。

(2)审核材料用量及价差。材料用量审核,主要是审核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消耗数量是否准确,列入直接费的材料是否符合预算价格。材料代用和变更是否有签证,材料总价是否符合价差的规定,数量、实际价格、差价计算是否准确,并应在审核工程项目材料用量的基础上,依据预算定额统一基价的取费价格,对照材料耗用时的实际市场价格,审核退补价差金额的真实性。

(3)审查隐蔽验收记录。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否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其中设计要求中包含了工程造价的成份达到或符合设计要求,也就达到或符合设计要求的造价。因此,作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前提。目前,在很多建设项目中隐蔽工程没有验收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企业才找有关人员后补记录,然后列入结算。有的甚至没有发生也列入结算,这种事后补办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仅存在严重质量隐患,而且使工程造价提高,并且存在严重徇私舞弊腐败现象,因此,在审宣隐蔽工程的价款时,一定要严格审查验收记录手续的完整性、合法性。验收记录上除了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确认外,还要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记录日期,防止事后补办记录或虚假记录的发生,为竣工结算减少纠纷扫平道路,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审查设计变更签证。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重大的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在审查设计变更时,除了有完整的变更手续外,还要注意工程量的计算,对计算有误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对不符合变更手续要求的不能列入结算。

(4)审查工程定额的套用。主要审查工程所套用定额是否与工程应执行的定额标准相符,工程预算所列各分项工程预算定额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工程名称、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正确把握预算定额套用,避免高套、错套和提高工程项目定额直接费等问题。

(5)审核工程类别。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工程类别进行审核,是保证工程取费合理的前提,确定工程类别,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规范认真核对。

(6)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建筑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在审查时,应审查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并在核实费用计算程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①各项费用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间接费等是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合调整部分之和。②取费标准的确定与地区分类工程类别是否相符。③取费定额是否与采用的预算定额相配套。④按规定有些签证应放在独立费用中,是否放在定额直接出中取的费计算。⑤有无不该计取的费用。⑥结算中是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调整结算文件规定计取费用。⑦费用计列是否有漏项。⑧材料正负差调整是否全面、准确。⑨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项目有无挂靠高套现象。⑩有无随意调整人工费单价。

(7)审查附属工程。在审核竣工结算时,对列入建安主体的水、电、暖与室外配套的附属工程,应分别审核,防止施工费用的混淆、重复计算。

(8)防止各种计算误差。工程竣工结等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由于结算的子项目多,工作量大,内容繁杂,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计算误差,但很多误差都是多算。因此,必须对结算中的每一项进行认真核算,做到计等横平竖直。防止因计算误差导致工程价款多计或少计。搞好竣工结算审查工作,控制工程造价,不仅需要审查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审查经验,还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思想觉悟,同时也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等方面人员的积极配合。出据的资料要真实可靠,只有这样,才能使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减少双方纠纷;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合理的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的经济利益,使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地运行。

3.审核施工企业资质

严格审核施工企业的资质,对挂靠、无资质等级及无取费证书的施工企业,应降低综合单价或审计确定综合单价及造价。

4.审核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审计是投资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仔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合规。

当双方对合同文件有异议时,国内合同按国内合同文件顺序解释,国际工程,按照FIDIC合同文件顺序解释,特别是按FIDIC条款订合同,索赔费用应重点审计。

第三篇:土建安装工程决算审计的内容

土建安装工程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工程量。工程量是工程造价的基础,一定要核清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按照施工图纸和实际验收的工程量认真核查,增加的工程量必须要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同时要减去工程变更减少的工程量。特别要注意房建、护岸、钢塔等工程基础开挖及回填的土石方工程量,这些隐蔽工程都要有真实、完整、合法的现场验收签证手续。

2、定额使用。定额使用必须符合实际,做到套用合理、计算准确,防止高套错套。

3、取费标准。审查工程结算书中的取费标准是否与施工合同的规定一致、是否与其资质级别相符,对因政府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取费标准变化,要依据施工合同对此条款的约定和政府政策的相关解释。

4、材料价格。在工程结算中材料费用占相当大的比重,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在审计时,一是要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材料价格;二是要按照工程建设期间当地材料的实际价格,依据有关规定对差价进行调整;三是要审查材料数量是否与定额含量和实际用量一致。

在决算审计前必须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工程招标投标过程。包括对投标单位资质、信誉、业绩等的审查,招投标过程是否公开、公正、公平等。

2、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准确性、内容条款的完整性、双方权利义务的公平性、责任承担的合理性、纠纷解决的合法性。

3、决算编制资料。现场工程量、设计变更签证手续是否齐全,定额套用、取费标准是否准确合理、隐蔽工程、新增工作量的验收签证是否有严格的内控制度。

4、工程质量情况。是否有非法转包工程行为,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监理单位的报告等。在工程决算审计中,一方面注重基建审计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注重实地调研、现场取证和工程验收,增强内审人员的感观认识,做到胸中有数。

第四篇: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内容

第二十条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等文件是否齐全;

(二)建设规划、建设用地批准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和房屋拆迁许可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三)项目相关单位是否按照招投标程序执行以及执行结果的合法性;

(四)各参建单位的工商登记证书、行业资质证书、有关技术人员证书及收费许可等资料是否真实、合法,所计取的代建、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费用是否合法;

(五)与项目相关单位是否依法签定合同,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公平,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是否一致,中标合同价是否真实合理;

(六)项目法人注册资金的来源及到位情况;

(七)项目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专款专用,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后续建设资金是否落实;

(八)使用国债资金和政府融资资金的项目资金是否按照要求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九)各种规费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减、免、缓缴的手续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十)征地、拆迁补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标准或降低标准,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跟踪审计主要是了解建设程序的合法性、真实性,通过跟踪审计为政府提出建议,改进和完善对项目的管理,其中对项目批件、资金、合同等能够完成的审计工作,及时出具阶段性审计意见,为后续的项目建设和竣工决算打基础。

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实施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一)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采购、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

(二)项目有关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三)参与工程设计变更的有关论证会议、监督变更程序是否合规,变更内容是否真实,变更手续是否齐全;施工现场原始地貌数据和各项签证是否及时、完整、真实;

(四)建设资金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

无被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项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

(五)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审计,防止从中加价,形成不合理的经营利润;

(六)对已购设备、材料不能使用于该工程的,要分析原因,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损失;

(七)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步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

(八)审查工程结算和工程财务资料,核对材料决算表,超、欠供材差计算是否正确、结算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九)对工程中期的计量支付或阶段工程结算,要复核工程进度,计算工程量,严格按照工程合同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防止套用建设资金。

审计组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应按规定及时出具审核意见或阶段性审计结论,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项目竣工决算及验收移交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一)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审查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

(二)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情况,审查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和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

(三)待摊投资情况,审查工程建设配套设施费支出、贷款利息和资金占用费是否真实,其分摊是否合理,有无挤占、挪用工程资金,已摊销的待摊投资是否真实、合理,投资决算报表中相关数据是否配比;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情况,审查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是否真实、合法;

(五)建安工程投资情况,审查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竣工资料与实物是否一致。依据竣工图纸、工程签证资料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审核、复算工程量,确定工程量的真实性,工程定额套用与取费或应用投标单价的准确性,审查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等奖励和处罚条款的实际执行情况;

(六)财务处理情况,审查工程库存物资的财务处理是否合法;

(七)项目基建收入、结余资金情况,重点审查建设期间收入的形成和工程投资节余资金分配比例的真实性、合法性;

(八)国家、省、市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各级政府给予项目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是否贯彻执行;建设单位是否将优惠政策全部用于项目上,有无以各种形式转移,从而加大项目成本;

(九)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主要审查“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核实交付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办理了验收手续和交付的递延资产情况等;

(十)尾工工程情况,审查建设单位预留项目未完工程投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预留的尾工工程进行审计跟踪回访,审查建设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十一)项目投资效益情况,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依据有关的经济、技术、社会和环境等指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概算进行分析,并与建成后的效果进行对比,找出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投资决策的真实性、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环境因素等进行评价。

第五篇: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基本格式及内容[范文]

**************工

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审计局: ***公司(社会审计机构全称)*年*月*日接受***审计局委托,于*年*月*日(以委托审计书日期为准)至*年*月*日(以结算审计定案表最后签字日期为准)对***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即业主单位全称)对其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社会审计机构全称)的责任是根据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工程造价方面的现行规定,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并对审计结果负责。在审计过程中,***公司(社会审计机构全称)结合该工程实际情况,实施了审查(查阅)工程施工合同、图纸、设计变更、隐蔽签证记录、现场查看和复测可疑部位、复核工程量和材料单价以及工程取费等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地理位置。

2、工程组织实施单位(即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工程地质勘测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3、工程招标情况(本工程采用***招标方式招标,由***单位中标承建,中标价***元)。

4、工程合同签订情况(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元;如有补充协议,应分别注明签订补充协议日期、事项和金额)。

5、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方式,包括合同内工程及增加工程、主要材料调价等结算方式。

*****结审字[2013]第00*号

6、工程设计、工程施工项目重大调整或变更情况(如无可不写)。

7、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完成情况(房屋建筑包括总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地下*层、地上*层、内外主要装饰情况;公路工程包括里程、平均宽度、路面总面积、路面结构形式、挖方总量、填方总量;土地治理工程包括治理面积及完成的主要工程量;高标准农田项目包括开发面积及完成的主要工程量;水利工程包括水库类型、灌浆工程量、溢洪道工程量及内外坡完成的主要工程量等)。

8、工程竣工验收情况:该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于*年*月*日经***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已验收,验收工程质量情况(必须是工程质量合格,质量不合格工程一般不予审计),如已交付使用,应写明。

9、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至审计日止,该工程共计已支付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元(此数据从被审计单位即业主单位取证获得)。

二、审计范围

***的***、***、***工程,不包括**工程。

三、审计原则

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和文明审计的原则。

四、审计依据

1、工程结算审计委托书;

2、工程招投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合同、竣工图、隐蔽资料、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竣工验收报告等工程结算资料;

3、承包方编制的并经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签字同意送审的工程结算书;

4、结算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协商会议纪要;

5、现行计价依据。如: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年);

2 《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年);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年); 《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年); 《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04年); 《黔建施通[2011]564号文件》(2011年); 《黔建建通[2012]271号文件》(2012年) (本段涉及到计价依据才写)

五、审计方法

全面审查法或其他审核方法。

六、审计程序

***审计局将确认的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资料以及业主的初审资料送达已确定的***公司(社会审计机构全称)进行审计,由***公司(社会审计机构全称)将审计结果以书面形式写出审查意见及造价调整书。

七、审计结果

1、***工程送审金额为***元,审定金额为***元,核减***元,核减比例**%。

(此段内容可根据送审结算办理思路分别写,如:***主体工程送审金额为***元,审定金额为***元,审减***元;***附属工程送审金额为***元,审定金额为***元,审减***元等)

2、审定金额***元与该工程合同价***元相比,增加(或减少)***元,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要逐一写明(增加工程量大的须简要说明增加原因和内容)。

3、该工程项目审计费用***元。

八、主要问题

本工程共审增造价***元,审减造价***元,净审减(增)造价***元,主要原因是: 3

1、审增原因:① ;② ;③ ;④ ……

2、审减原因:① ;② ;③ ;④ ……

(对于审减比例大于10%的工程,审减主要原因必须认真分析并逐一写明)

3、审定金额***元与该工程合同价***元相比,增加(或减少)***元,增幅(或减幅)**%。(本段内容增幅或减幅比例未超过10%的可以不写)。

4、至审计日止,该工程共计已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元,占工程合同价的**%,支付工程价款是否违反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本段内容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占工程合同价的比例未达到80%或未违反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可以不写)。

5、审计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如违反招标程序;业主及施工单位擅自更改设计;工程签证资料不真实;工程验收提出的需整改的事项未予整改等。

九、有关建议及说明

1、 ;

2、 ;

3、 ;

4、……

(建议主要是针对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来写,说明则是针对该工程结算审计中一些特殊事项予以补充)

******公司(盖章)

****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工程项目消防工作总结下一篇:工程造价实习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