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的绩效考核范文

2022-06-17

第一篇:干部的绩效考核范文

绩效考核不是提拔干部的全部依据

在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干部绩效考核与之并不是简单对等关系。对“政绩突出”的领导成员提拔使用,必须建立在确实具备上一级领导干部能力要求的基础上。干部绩效考核的目的是要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但只考核政绩还不能全面了解干部。

这是因为,有能力的人未必有条件创造政绩,而有条件创造政绩的人未必是有能力的人。能否创造出有形的、可视的政绩,往往受行政官员所处的工作岗位、工作基础、工作环境条件的制约。那些没有权力或者权力较小者,哪怕本事再大,能力再强,也难以做出那种需要各种行政资源或社会资源作为载体的政绩。贡献指标高只能说明领导干部在现岗位上是称职的,还需要进一步了解领导干部之间相对能力的大小,相对素质的高低,了解哪些领导干部具备更上一级岗位工作所要求的素质。

因此,一个干部能不能得到提拔任用,关键看是否具备优良的德才素质,是否得到群众的公认;也要看工作是否需要,岗位有没有空缺;还要看是否符合领导班子结构的要求。在政治品质、道德操守都比较好的干部当中谁的表现更加突出,在能够胜任领导岗位要求的干部当中谁的工作能力更强,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干部当中谁的政绩更加显著,在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当中谁对于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更加有利,谁就是应选拔任用的优秀干部。

说到底,最好的用人制度,是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这就要求,首先要识人,要知人所长、知人所短,了解他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知道他能干好什么、不能干好什么,懂得他干什么轻松、干什么费劲,然后选择他最适合的位置。其次要识位置,要能把握这个位置的特殊要求,了解这个岗位需要什么样的人、不需要什么样的人,然后选择最合适的人放在这个位置上。只有对岗位的现状和需求充分把握,才能根据岗位的特点和个人的特长,积极推荐干部,尽量做到人岗相适、才尽其用。

人岗相适,就是把干部选拔到最能发挥其作用的工作岗位,使干部的能力水平与所承担的任务相统一,形成领导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干部”与“岗位”两类资源的优势,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事相宜,事竟其功。各级各类领导职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职责范围和活动方式不同,对干部的能力要求也不同。这就要求从岗位需要出发,按照各级各类领导职位的标准、要求去考察评价和选拔配备干部,而不能降格以求,更不能让事业迁就人。要研究制定各级各类领导职务的职责和标准,根据岗位要求、任职条件,把握好干部德才素质的共性要求与个性区分,并综合考虑干部德才条件和拟任岗位的具体职责,才能做到择优而选,因适而用。

第二篇:关于认真搞好对村“四职”干部绩效考核的通知

2011年01月11日

信息来源:政务公开

点击数:500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为搞好对村“四职”干部的绩效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村“四职”干部的绩效考核办法

对村“四职”干部的绩效考核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民主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围绕村级班子建设、民主决策、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对村“四职”干部进行综合民主评议。评议等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办法参见胶组发【2009】33号第十四条。

2、目标考核。各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年初制定的村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打分,并核算出各村工作目标考核平均分。

3、组织考察。镇(街道)党(工)委成立考察组,围绕村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群众基础等方面,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形式,对村“四职”干部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4、组织鉴定。依据胶组发【2009】33号第十六条规定,具有其中行为之一的,无论民主评议为何等次,组织鉴定均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5、综合评定。各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民主评议、目标考核、组织考察和组织鉴定情况,对每名村干部确定综合考核等次,并按等次逐一排出考核次序。要认真征求纪检、信访、计生等职能部门的意见,对出现问题的严格落实“一票否决”,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村党组织书记考核的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40%。

二、关于绩效补贴的发放

绩效补贴是村“四职”干部较好履行工作职责,作出较好工作业绩所得的增加报酬。发放范围为考核等次基本称职以上的村“四职”干部。

1、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的发放。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计算公式:绩效补贴基数=3600元÷本镇(街道)各村工作目标考核平均分×村庄工作目标考核总分。对考核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按绩效补贴基数的110%发放绩效补贴;对考核称职的,按绩效补贴基数的100%发放绩效补贴;对考核基本称职的,按绩效补贴基数的50%发放绩效补贴;对考核不称职的,不发绩效补贴,并及时进行调整。

2、其他村“四职”干部绩效补贴的发放。村党组织副书记、村主任、村计生主任、村文书绩效补贴计算办法以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基数为基准,由各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按一定比例确定,根据其他村干部综合考核等次发放。

三、关于奖励补贴的发放

奖励补贴是村“四职”干部较好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重要任务,为村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所获得的奖励。具体发放办法为:

1、各镇(街道)根据工作目标考核各村平均分和村干部综合考核等次,确定奖励补贴基数、发放范围和发放比例。发放比例参照绩效补贴发放比例或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2、各镇(街道)可设突出贡献奖,具体发放数额、发放范围根据工作目标考核和村干部个人综合考核等次确定。

3、村集体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庄不发放奖励补贴。

4、村干部个人综合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不得发放奖励补贴。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根据胶组发【2009】33号文件第十

八、十

九、二十条规定,基层组织及党员、干部考察评议很满意或优秀等次作为各级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村委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必要条件;各级领导班子群众满意度测评或组织鉴定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等次的,取消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个人综合性荣誉称号和优秀等次评定资格,并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群众满意度测评或组织鉴定为不满意等次,对班子予以调整;党员、干部个人民主测评或组织鉴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由上级党组织进行组织谈话;达到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同时予以诫勉,诫勉期限为3个月。诫勉期内不发奖金(村干部为绩效补贴和奖励补贴),并取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以及评先创优资格。诫勉期满未按要求整改或连续两年民主评议或组织鉴定不称职(不合格)的,按组织程序或法律程序采取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或辞退、依法罢免等措施,及时予以处置。系党员的同时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按组织程序予以除名。

2、根据胶组发【2009】35号文件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村级干部政策法规学习闭卷考试首次不及格的取消本人一切评优资格。补考不及格的,扣罚本人岗位补贴或误工补贴总额的10%。连续两年考试不过关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3、根据胶组发【2009】2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根据青岛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的意见》(青组【2009】25号)规定和我市实际,对村党组织书记考核由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全额发放岗位补贴和绩效补贴,并具备享受奖励补贴资格,具体标准、资金渠道和发放方式由镇(街道)党(工)委根据考核结果和村集体收入情况确定,按发放。对考核基本称职的,发放岗位补贴和50%绩效补贴;对考核不称职的,不发绩效补贴和奖励补贴,及时进行调整,对需要诫勉的,诫勉期间只发岗位补贴。调整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要及时取消相应待遇,并于一周内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其他村干部考核结果的运用,参照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胶组发【2009】36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村级班子、村干部和农村党员受到问责处理的,均按如下规定予以处罚:①全镇(街道)通报批评;②取消内各类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③村级班子被整体诫勉期间,村“两委”成员、“四职”干部只发岗位补贴,取消享受其他岗位待遇资格;④村级班子诫勉期满,经考察评议仍不合格的,对班子进行调整,对其主要负责人责令辞职、组织免职或依法罢免;⑤村干部被诫勉的,诫勉期间只发岗位补贴,取消享受其他岗位待遇资格。

5、村干部停职检查、责令辞职期间不享受岗位补贴、绩效补贴和奖励补贴,具体时间从镇(街道)党(工)委作出组织问责决定之日算起。

五、经费来源

现任村党组织书记的绩效补贴按每人3600元标准由市统一拨到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调剂,不足部分自行补足。村党组织书记奖励补贴和其他村干部的绩效补贴及奖励补贴由各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发放渠道。

村干部的绩效考核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排出位次,有关情况按照表格要求,填报相应的10个附件之中,其中电子版请于2011年1月19日(星期三)前发至公共邮箱(jzzzbzzk@163.com),纸质版盖章签字后于1月21日(星期五)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市级机关办公大楼823房间)。

中共胶州市委组织部

2011年1月10日

第三篇: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在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在地方发展的过程中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那么要想规范领导干部政绩观,必须有科学的考核制度。以往的惟GDP论的制度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地方发展的活力与创新。所以国家公务员考考试网推论,2011年绩效考核制度的改革将成为国家公务员申论的一大热点。

一、政府措施

2009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摒弃“唯GDP论”

政治局会议强调,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立足“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着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要坚持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建立有机联系、相互配套并有效运用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干部的考核内容摈弃了单纯注重经济速度的传统方法。政治局会议强调,对于干部考核,要既注重考核发展速度,更注重考核发展方式、发展质量。既注重考核经济建设情况,更注重考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

同时将改进考核方式,坚持以平时考核、考核为基础,以换届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增强考核方式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考核重民意

中央提出,要扩大考核民主,强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进一步公开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

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着力形成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导向。

监管机制化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摆上重要位置,注意各种考核方式的衔接,力戒形式主义,不断提高干部考核工作水平,有力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此前,5月22日的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二、各地考核机制的改革创新

1.2010年四川取消对地市的GDP增长指标考核

四川重新修订了对市州政府目标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省政府在年初不再向市州政府具体下达GDP增长率指标,转而通过12项发展指标的考核,确定各市(州)工作的好坏。

取消对地市的GDP增长指标考核,这不是不再追求GDP的增长,而是为了更好、更健康的GDP。

从1953年联合国发布《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及其附表以来,半个多世纪,GDP被认为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状况的最佳指标。

GDP考核存在着致命缺陷:GDP是一个流量指标,难以体现存量财富,不能反映一国的富裕程度。而且,GDP指标只反映经济发展总量,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是否协调、城市与农村是否协调、经济产业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具有核心技术自主品牌,贫富差距是否在合理范围内等等,一系列关键问题,都无从体现。

因此,取消对地市一级党政官员的GDP增长指标考核,有利于让党政领导从“惟GDP论”的误区中走出来,引导他们追求更加统筹兼顾、长远全面的科学发展。不少地方考查使用干部,GDP还是首要因素。产业结构失衡、投资比例失调、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都是追求政绩工程的恶果。

GDP增长指标考核取消后,有利于让党政干部从GDP的指挥棒中走出来,腾出更多精力改善民生,不会再出现GDP年年创新纪录,但百姓收入、看病、上学、住房等方面的“民生指标”不达标的状况。

GDP和富裕程度不一定成正比。不再单纯的考量GDP的增长,将使地方主政者减少速度的压力,转而追求经济发展的质量,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就业是民生之本。降低GDP指标在干部考核中权重,也有利于调整结构,发展服务业,更好地促进就业。

这几年,支撑经济高增长的动力主要是第二产业,其中国有企业和大企业是主力,而大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非常有限。一个产值100亿元的大企业,充其量也就几万人就业。而中小企业、服务业吸纳劳动力就业能力很强,但在很多地方,因其对GDP贡献小,并不受重视。

2. 2010年3月7日讯

为解决转变发展方式的机制问题,广东省将在干部考核上做出重大改变,降低GDP考核比重,以倒逼干部转变观念和发展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广东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透露上述内容。

汪洋表示,要转变观念转变发展方式,广东将对一些各级党委政府采取倒逼机制。

汪洋透露,广东将改变对各级干部的考核办法,去年广东制定了新的考核办法并试行,今年将正式实行。落实科学发展观则按新的指标评价,要求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当前和长远的协调发展。

汪洋表示,新考核办法中,经济增长的指标只占整个考核指标的不到30%,而且不同地方不一样,将会区分优先发展区、重点发展区、生态发展区,其中最高不超过30%。此举旨在使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

他特别指出,机制倒逼不是对企业,而是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到转变发展方式上来。

汪洋表示,如果大家主要还是以总量作为主要标准,那干部就会干总量。他结合胡锦涛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所讲“要使用那些贯彻科学发展观态度坚决而有能力的人”,解释说“我就想,这话没说贯彻科学发展观态度坚决而有能力又有成绩的人,为什么呢?因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比那个经济总量出成绩要晚,所以态度坚决有能力就要使用,我们过去干部考核是重显绩的,不是重潜绩的,贯彻科学发展观,在现阶段很多工作不是显绩的,而是潜绩的。”

3. 浙江干部考核侧重民生

致公党中央常委、浙江省主委、浙江副省长郑继伟,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浙江正在研究干部考核评价体系,GDP不是惟一标准,更重要的是民生、环境问题。

据了解,“两会”前,国家发改委已经正式发函,把浙江省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试点省。对于成为试点省之后,地方干部考核指标有无变化,他表示,省里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个事情,研究了一段时间了,现在正在考虑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问题,在研究调研制定的过程中。

“这是一个比较难的题目。”他说,从上到下浙江领导在这一点意识很清晰。“对于考核指标最终是怎么样的,我认为GDP也是要的,但不是惟一的,最重要的还是看民生改善,包括环境怎么样。”

4. 河北省新乐市市委组织部2010年4月出台的《2010领导干部考核办法》,首次将家庭美德纳入干部考核内容,规定领导干部若家庭美德不达标,将视情节轻重,受到一年内不得晋升、降职使用直至免职的处理。据介绍,考核办法将家庭美德考核分为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5个方面共13项内容,基本涵盖了领导干部生活的各个方面。

家庭美德考核将与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一并进行,主要采取个人书面汇报、民主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组织部将联合纪检委、法院、公安局、民政局、老干部局、信访局、妇联等单位,全面考查领导干部的家庭美德情况。同时,还将向被考核对象的亲属、邻居等发放问卷调查表,调查干部家庭道德状况。这几方面的内容将最终形成一份全面、综合的领导干部家庭美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干部、选用干部以及对干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群众举报、个人书面汇报、个别座谈、发放问卷调查表……从整个考核流程可以看出,家庭美德考核的过程实在是纷繁芜杂,我们很难相信组织部门能有如此高的工作效率。这也使得这一考核,很容易流于形式。

仔细分析这十三项内容,你会发现,领导干部若想考核优秀,不仅必须是“道德楷模”,甚至必须是道德上的“圣人”。揆诸官场,有哪个官员不会多多少少出现一些家庭纠纷呢?就此而言,这样的考核标准不仅缺乏可操作性,简直有“完美主义”的倾向。

一直以来,“德才兼备”是考核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毋庸置疑的是,“德”肯定不是仅指“家庭美德”,更不会只是“夫妻和睦”。“德”不同于GDP,它是个很难量化的标准。正因如此,很容易出现贪官。也正因如此,我们没有必要去量化一位官员的“德”,而应将其置于监督之下,让老百姓来评价其是否合格。

然而,现在考核干部起主导作用的主要是职能部门,特别是组织部门的领导,他们名义上不是考核主体,实际上他们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于是乎,考核标准千千万,往往还是官员自我评价,或者取决于“一把手”的一句话。

官员考核的主体应该是人民群众。正因如此,去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要求“扩大考核民主,强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万种考核标准不如群众的一句“满意”,倘若没有“考核民主”,花样百出的各种考核都将毫无意义。

第四篇: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1 概述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是指根据全厂绩效考核总体要求,以岗位为基础,以KPI考核为核心,以360°考评为重要手段,实现中层干部个人价值与岗位价值的最大化,达成工厂整体目标完成,激发中层干部队伍整体活力的一种管理活动。

2 目的

—— 建立中层干部绩效管理机制,激发中层干部队伍活力。

—— 传递压力,提升团队整体绩效,达成工厂目标的完成。

—— 提升中层干部个人素质,促进个人能力提升,锻造中层干部队伍。

3 适用范围

全厂所有在职中层干部。

4 基本原则

—— 业绩为主,正向激励的原则;

—— 目标导向,责权对等的原则;

—— 整体规划,逐步完善的原则。

5 机构及职责

5.1 组织机构

在厂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政治工作部部长任副组长,考核组成员包括:厂办公室、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安保法规部、工会办公室、多种经营管理部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由政治工作部完成。

5.2 职责与权限

5.2.1 厂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中层干部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与实施,审定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负责中层干部绩效申诉的终裁。

5.2.2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组负责组织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制订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组织推进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受理中层干部绩效申诉,组织对申诉的调查与处理。 6 绩效考核实施

6.1 绩效考核方式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实施考核,由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和年终评议三部分组成,其中:半年考核20%+年终考核50%+年终评议30%。

6.2 绩效规划

按照部门组织绩效就是部门中层管理者的绩效,以及个人绩效大于部门绩效的原则,结合部门职责定位、主要考核指标、工厂中心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及相关重点工作进行动态规划。

6.3 绩效合约

6.3.1 中层正职不再另行签订绩效合约,中层正职的绩效整体承接厂部对部门绩效考核的结果。

6.3.2 中层副职实施二级考核,一级考核者为部门中层正职,二级考核者为分管厂领导。中层副职与部门中层正职签订绩效合约,绩效合约中关键绩效指标(KPI)承接厂部对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占绩效合约总分值的80%,其他指标由中层副职与部门中层正职协商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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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对于有两个中层正职的部门,由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与其他中层干部签订绩效合约。在行政第一负责人与其他中层副职签订绩效合约时,关键绩效指标(KPI)中的行政指标由行政负责人进行签订与考核,关键绩效指标(KPI)中的党务指标由党务负责人进行签订与考核,绩效合约中其他指标由行政和党务第一负责人共同协商进行考核,并报分管厂领导审定。

6.3.4 中层干部个人绩效合约的签订与部门绩效合约签订的时限基本同步。 6.4 绩效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以部门业绩为主,兼顾个人能力素质评价。指标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基于部门目标责任书;二是基于岗位说明书中规定的职责;三是基于工作改善和解决工作问题的需要;四是基于满足上级组织和内、外部客户的必要需求。 6.5 考核实施 6.5.1 半年考核

每年6月底,考核者根据绩效合约的主要内容和被考核者实际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厂部对部门半年绩效考核分,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6.5.2 年终考核

每年12月底,考核者根据绩效合约的主要内容和被考核者实际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厂部对部门全年绩效考核分,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6.5.3 年终评议

6.5.3.1 年终评议方法。

年终评议采用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测评的方式进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书由分管厂领导审定。 6.5.3.2 年终评议分值比例确定。

年终评议采用百分制评议法。厂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政工部对中层干部的考察情况以及部门业绩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 员工25%+相关中层25%+分管厂领导10%+厂长10%+厂领导班子成员30%。 (以上权重指在中层干部年终评议中的权重。) 6.5.3.3 人员的选择

—— 员工代表。员工代表由被评议中层干部所在部门员工代表和业务相关方员工代表组成。人数

较多的部门,随机抽取15人参加,要求具有一定代表性;人数较少(低于15人)的部门扩大到全体员工参加。部门业务相关方员工代表按工作紧密,工作一定相关的原则,随机抽取15人参加,要求人员具有广泛性。 —— 中层干部代表。主要是由与之工作紧密相关的中层干部组成,一般以10人左右为宜。 6.5.4 绩效等级评定及反馈 6.5.4.1 评定原则

—— 强制分布原则:政治工作部对每位中层干部评分进行汇总后,按照强制比例、正态分布

的原则,划分绩效等级。 —— 分层分级原则: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分别进行结果评定。 6.5.4.2 强制比例分布(如下表)

表1 强制比例分布表

6.5.4.3 绩效结果反馈

中层正职的绩效结果由分管厂领导反馈,中层副职的绩效结果由部门中层正职反馈,反馈时要进行绩效面谈,肯定成绩,帮助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绩效改进点。 7 绩效申诉

7.1 考核申诉

中层干部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在接到考核结果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厂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组提出实名申诉。 7.2 申诉处理

7.2.1 中层干部申诉后,受理申诉的主要责任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7.2.2 对于无客观事实依据,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可以不予受理,但需要向申诉人说明情况,并备案备查。

7.2.3 申诉受理后,厂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组应组织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于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处理、反馈完毕。

7.2.4 根据调查处理意见,中层干部申诉意见被认可时,考核者应调整申诉者的考核结果。 7.2.5 对一次申诉处理结果仍存在异议,申诉的中层干部在接到处理结果起三个工作日内可直接向厂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提请二次申诉。

7.2.6 接到二次申诉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诉受理责任人应组织进行调查并做出终裁。 8 绩效结果的应用

8.1.1 中层干部绩效结果直接应用于中层干部薪酬中,具体如下:

——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中层干部当年目标奖的发放,正、副职分开计算,具体计

算公式如下:

Q2

Yi=Ni×Ki∑(Ni×Ki)

其中

●Yi—中层干部i 的目标奖

●Q2—当年中层(正职/副职)目标奖投入额 ●Ni—中层干部i的绩效考核得分 ●Ki—中层干部i的个人绩效工资系数 ——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下一该中层干部的薪档调整。具体应用办法如下: 从次第一个月起,对其薪点工资部分进行相应调整:在考核期所在的薪级上,A类人员晋升一档;连续两年为B的晋升一档;C类人员不调整;D类人员降一档。

8.1.2 中层干部绩效结果直接纳入中层干部管理,具体办法按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进行。

8.1.3 中层干部绩效结果直接应用于中层干部各类评优评先等,具体办法按厂部相关规定进行。 9 附则

9.1 本办法的解释说明权属政治工作部,修改权属厂部党委。

9.2 本办法试运行开始时间为2009年7月1日,中层干部业绩考核结果应用于薪酬的时间根据厂部相关工作统一部署进行。 10 附表

10.1 中层干部绩效合约(样表) 10.2 中层干部年终评议测评表

中 层 干 部 绩 效 合 约 (样 表)

分管厂领导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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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年终评议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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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制度

2014年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客观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提高绩效考核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建立以效能为核心,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群众评议和领导评价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干部及编外用工人员、临时工)。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分机关日常工作规范、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述职测评三类,分别占3:5:2比例。

(一)机关日常工作规范(30分)

严格执行出勤抽查制度(8分)。日常不定期查岗无故缺席一次减1分,每次扣发10元,累计10次以上,每次扣发20元,通报批评一次。值班期间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不灵、记录不清、矛盾上交或者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

严格遵守办公纪律(8分)。发现上班期间玩游戏、上网聊天、听歌或者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扣除该项得分,扣发50元,并通报批评,进行诫勉谈话。在接待群众办事时无故与群众发生矛盾,被群众投诉,每投诉一次扣1分,扣发10元。

严格执行学习制度(7分)。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按照要求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不参加学习的按照考勤规定处理,每少完成一项学习任务扣1分。

自觉服从管理,和谐共事(7分)。自觉维护领导权威,对不服从领导安排和工作调动的,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每次依情节扣1-5分。讲究团结、和谐共处,对扯皮闹意见,闹不团结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纪律处分。

(二)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50分)

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本职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 小结,年终有总结。自觉遵守本部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纪、不违规。工作积极主动,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在年末考核评价社区工作时不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每出现1次扣3分,并追究负责人责任。

(三)述职测评(20分)

召开街道述职测评大会,采取大会述职和书面述职

相结合的办法,机关中层干部在述职大会上述职,其他干部书面述职,通过述职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理清思路、制定对策,在述职测评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方式对机关干部进行测评。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机关日常工作规范考核。

由街道纪工委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打分。

(二)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

1、确定工作内容。根据全年工作目标,由主管领导每月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到所属人员,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数量、质量,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

2、个人工作记实。建立个人绩效考核档案,每月底将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工作进展

程度如实记载在个人绩效考核档案上,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并对照考核标准,做出自我评价。

3、分管领导评价。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情况每季度在绩效考核档案上打分,打分标准按优秀(100分)、良好(90分)、一般(80分)、较差(70分)四个等次掌握。同时写出评语,并与被考核人进行谈话,反馈考核打分结果。街道考核办根据个人绩效考核档案打分情况汇总得出个人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分数。

(三)述职测评考核(30分)

述职测评分值比例:街道领导干部占40%,中层和一般干部占60%。

测评得分=(优秀个数×1+良好个数×0.9+一般个数×0.8+较差个数×0.7)/有效票数×100。

五、 考核等次和结果应用

由街道考核办根据个人机关日常规范、本职和中心工作、述职测评等情况综合计算考核得分,并将考核结果报街道党政联席会审议。

考核分优秀(95分以上)、良好(94分-90分)、一般(89-80分)、较差(8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与其绩效、奖惩挂钩。

(一)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全额兑现绩效工资,

得奖励绩效。

(二)被评为良好等次的人员,全额兑现绩效工资,无奖励绩效。

(三)被评为一般等次的人员,按比例兑现绩效工资。

(四)被评为较差等次的人员,取消绩效工资。 对于临时性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根据工作难易程度进行适当奖励。

本《考核办法》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后执行。

本《考核办法》由街道考核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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