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全文

2023-01-27

第一篇: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全文

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通知(全文)

巢湖小嘛虾

医药文档共享

卫医管发„2010‟20号

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试点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卫生部和相关部门报告。

卫 生 部

中 央 编 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巢湖小嘛虾

医药文档共享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努力让群众看好病。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配置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医疗资源,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鼓励多元化办医,推动不同所有巢湖小嘛虾

医药文档共享

制和经营性质医院协调发展;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坚持中央确定改革方向和原则,立足我国国情,鼓励地方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

二、试点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三)总体目标。

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基础。

(四)主要任务。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和规模,优化结构和布局,完善服务体系。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

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巢湖小嘛虾

医药文档共享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改变医疗机构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

——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医院管理制度,制订疾病诊疗规程并推广实施,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保障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群众就医。

——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实施医院信息公开,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医疗安全质量和经济运行监管。

——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完善政策体系,为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经营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五)实施步骤。

2009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国办函„2009‟75号)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分别选择1-2个城市(城区)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国家在各地试点城市范围内,选出巢湖小嘛虾

医药文档共享

16个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

2010年开始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城市的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和指导培训,适时开展评估工作。不断总结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公立医院改革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在全国逐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三、试点的主要内容

(六)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加强公立医院的规划和调控。省级人民政府制订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研究制订本级政府负责举办公立医院的设置和发展规划,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明确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布局、结构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新增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对部分公立医院,可有计划、按步骤地迁建、整合、转型和改制等,推动公立医院结构布局的优化调整。

建立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城市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应根据区域卫生巢湖小嘛虾

医药文档共享

规划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立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行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在明确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发挥价格、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政策等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有条件的地区,医院可以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发展老年护理、康复等延续服务,逐步实现急、慢性病分治。

重点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实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改善县级医院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县级医院的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

(七)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明确各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承担疑难危重病症诊治、医学科研和教学综合功能的国家级或省级医学中心;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举办县级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均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

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卫生及其他部门、巢湖小嘛虾

医药文档共享

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的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建立协调、统

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制订并落实按规划设置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人员编制、政府投入、医药价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条件。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要积极研究探索高校附属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八)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

明确政府办医主体,科学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在重大事项方面的职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强化具体经营管理职能和责任,增强公立医院的生机活力。

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推进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医院院长激励约束机制。

(九)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实施院务公开,巢湖小嘛虾

医药文档共享

推进民主管理。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完善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积极推进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在大型公立医院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

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科学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标准,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体现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探索实行并规范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的方式,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十)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由各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虑医院功能定位、医疗保障基金承受能力、本地财政能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对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巢湖小嘛虾

医药文档共享

合理调整医药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原则上按照药事服务成本,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也可以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

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支付方式,积极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落实医疗救助、公益慈善事业的项目管理和支付制度;完善补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道路交通保险支付方式,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加强政府指导,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合理控制医院医药总费用、次均费用的前提下,探索由医院(医院代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加大政府投入。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巢湖小嘛虾

医药文档共享

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十一)加强公立医院管理。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健全和落实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推行疾病诊疗规范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加强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要规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促进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推广应用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在加强规范和保障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降低医疗服务成本。研究制订疾病诊疗规程并推广实施,推动病种规范化治疗。

改善医院服务。通过采取提供预约诊疗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按病情分类诊疗等措施,努力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研究制订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逐步巢湖小嘛虾

医药文档共享

建立医院之间、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医院信息平台。

(十二)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实行全行业监管。加强卫生行政(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生行政(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

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充分依托现有的具有较高诊疗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的公立医院,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地)三级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和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评价制度,继续做好医院管理评审评价工作。

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监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巢湖小嘛虾

医药文档共享

财务监管。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作用,依照协议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纳入公立医院考核和评价内容中。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医疗行业协会(学会)在公立医院自律管理监督中的作用。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严厉打击“医闹”行为。

(十三)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适应我国国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通过试点,探索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模式、规范标准、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工资保障等人事保障机制和其他相关政策。试点期间重点为县级医院培养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师。

(十四)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 巢湖小嘛虾

医药文档共享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要给非公立医院留出足够空间。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非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服务。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非公立医院的监管,引导非公立医院依法经营、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健康发展。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确定公立医院转制的范围、条件、程序和配套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院,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公立医院改制方案必须充分征求职工意见。允许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公立医院转制重组。

四、试点的组织领导

(十五)试点的领导机制。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领导。试点工作由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试点城巢湖小嘛虾

医药文档共享

市人民政府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卫生部组织推动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城市工作的指导、培训、评估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

(十六)试点的组织实施。

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本《指导意见》要求,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在坚持中央确定的方向和原则基础上,努力细化、实化、具体化,突出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强调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实效。试点实施方案由省级医改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并报卫生部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制订并落实试点的配套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将重大问题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十七)试点的指导、评估和监督。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和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情况,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

(十八)创造良好试点环境。 巢湖小嘛虾

医药文档共享

试点地区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卫生部门与宣传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第二篇: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人民银行、国资、银监、保监、质监部门: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在服务“三农”、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依然薄弱,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的问题仍然突出。为加快建设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1号文件部署,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厘清中央与地方事权。把增强公益性、高效性和稳定性作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主线,加快完善促进市场公平交易和提高流通效率的制度建设,着力健全符合统一大市场要求的体系架构和内在机制,集成流通科技进步的新型驱动力,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二)基本原则。

--加强规划。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综合考虑人口布局、交通和用地条件、流通设施基础,统筹规划农产品集散地、销地、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各具特色的区域农产品市场网络,优化农产品市场结构和布局。

--推动创新。立足实际,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不断创新发展理念,集聚技术、项目和要素,推进农产品流通方式创新、管理创新和组织制度创新。

--体现公益。在市场化运作基础上,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公益性保障机制,增强农产品市场公益性功能,发挥市场服务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

--协调发展。坚持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促进各类农产品市场协调有序发展。健全产销衔接机制,促进农产品市场与农业生产、城镇化建设的统筹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利用5-10年时间,健全统一大市场基础机制,优化农产品市场体系架构,提升农产品市场功能,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初步建立起以功能集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以绿色便捷的农产品零售市场为基础,以高效规范的电子商务等新型市场为重要补充,有形和无形市场相结合、产地和销地市场相匹配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业态多元、互动高效的中国特色农产品市场体系。

二、加强农产品市场规制

(四)加强立法工作。出台《农产品市场管理条例》,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性公共设施地位,规范农产品市场投资主体资格和市场交易行为,为农产品市场运营管理和公益化发展提供法律保障。鼓励地方加快出台地方性农产品市场法规,将农产品零售市场作为新建小区的公益配套建设纳入城市控制性详规,将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纳入村镇规划。

(五)加强规划指导。加快制订全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商务、发改、农业、国土、住建等多部门联动的规划协调落实机制。地方要加快制订与国家规划相衔接的本地区农产品市场规划。坚持优化整合存量、适度控制增量的原则,结合本地区人口规模和布局、既有农产品市场基础、服务半径、资源禀赋、产业结构、产销区分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布局流通设施。在我国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集中生产基地,规划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和农村田头等产地市场。鼓励按照特大城市双核或一主一副,大中型城市确保一个的标准,培育一批全国性批发市场,根据市场规模和发展需求辅以适量区域性批发市场。

三、优化农产品市场体系架构

(六)完善农产品市场骨干网络。在全国重要流通节点和优势农产品区域,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或物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流中心升级改造,提升市场功能,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物流加工配送中心和国际农产品展销中心。重点加强综合集配中心、冷藏储运、废弃物处理和信息化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销地综合性加工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提升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和上市“最初一公里”组织化水平。

(七)推动零售市场多元化发展。硬化细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农产品市场规划建设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机制。鼓励城市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菜市场管理机构。改进产销区域联动制度,以区域保障为主,搞活品种调剂流通,优化“菜篮子”供应保障模式。积极发展菜市场、便民菜店、平价商店、社区电商直通车等多种零售业态,推动连锁经营。鼓励将新建小区的菜市场作为公益性配套设施纳入建设规划。

(八)积极稳妥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建设改造一批长期稳定提供成本价或微利公共服务,具有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等功能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推进农产品市场公益性功能建设,对享受政策扶持的农产品市场,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发挥公益性功能的刚性约束机制。完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机制,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以竞争性择优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试点,在体制机制、法规政策、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总结成功经验,逐步向全国推广。

四、培育农产品现代流通主体

(九)增强市场培育现代流通企业能力。创新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模式,搭建多层次的生产性及生活性服务平台,增强市场服务及培育现代批发商及相关企业的能力,促进各类流通主体协同发展。加快培育农产品综合加工配送企业和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市场与批发商合作共建农产品流通产业链,建立市场培育和稳定现代批发商的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培育农产品批发商联合体,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

(十)促进新型流通主体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主产区省份探索推行农产品委托交易,通过地方立法或政策引导,建立发展委托交易的体制和机制,促进农民合理分享流通增值收益。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经纪人队伍、经销商、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者、农产品流通企业及市场流通服务企业在内的流通主体队伍,支持新型流通主体充分利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台,拓宽委托交易的渠道,提高主体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与竞争能力。鼓励主销区省份建立产销合作基金,支持批发商与农民合作社加强合作,发展订单农业。

五、推动农产品流通创新

(十一)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把农产品电子商务作为重要战略制高点,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培育工作。积极发展县域服务驱动型、特色品牌营销型等多元化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场内加工配送中心或依托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销一体化经营。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力争在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率先突破。

(十二)建设互联互通的信息化体系。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电子结算系统。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多种类型农产品流通主体,整合各类涉农信息服务资源,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全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多层次的区域性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产品流通节点交易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编制、发布农产品交易指数、价格指数和统计数据。支持引导农产品市场积极参与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

(十三)提高农产品冷链流通率。支持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储存设施建设,将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冷链设施列入流通基础设施指导目录。培育重点品种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形成一批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开展农产品冷链示范工程,支持流通企业整合上游生产和下游营销资源,促进农产品冷链与供应链、物联网、互联网的协同发展。

(十四)提升流通标准化水平。强化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等级及包装标识标准化。支持龙头企业结合品牌建设推进产品标准化。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标准化销售专区。支持农产品仓储、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转运设施和运输工具标准化改造。鼓励应用射频、卫星定位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市场装备水平。推动绿色循环技术标准化应用,提升农产品市场节能减排水平。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环境及质量体系认证。

六、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督管理

(十五)建立农产品市场信用体系。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农产品市场信用认证和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实现全国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信用信息共享。依法征集市场主体开展交易、经营产品质量、违法违规处理情况及其他信用信息,形成“黑名单”和“红名单”制度,引导经销商诚信守法经营。

(十六)完善农产品市场监管体系。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促农增收的重要领域,综合运用自律、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着力清除农产品市场壁垒,重点打击通过不正当竞争抢占市场和垄断、控制市场交易等行为。对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安全审查和跟踪力度。建立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打造“社会防火墙”。

(十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将行业协会作为加强和改善农产品市场行业管理的重要支撑,指导行业协会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加大政府向行业协会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支持行业协会参与行业调查统计、公共信息服务、产销衔接促进和标准化推进等工作。发挥行业协会优势,推进农产品市场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十八)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有条件的地方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探索采取政府回购、政府股权投资、建立基金等方式,支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引导带动银行、保险等社会资本加大对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将公建配套等多种国家投入作价入股。

(十九)落实完善税收政策。落实完善有利于农产品市场和批发商发展的税收政策。对于专门经营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税收支持政策。对于使用电子结算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及批发商,符合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开展农产品仓储设施抵押、订单、仓单质押贷款等多种信贷产品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大户”等供应链融资模式,拓宽农产品市场抵押担保范围。支持大型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融资等方式促进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积极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商户提供担保增信服务,培育优质农产品流通主体。联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结算系统与银行结算系统,并鼓励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商户银行卡刷卡手续费采取优惠措施。

(二十一)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规模、布局,优先保障符合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的市场用地供应。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兴办农产品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市场。

(二十二)加大运输保障力度。保障农产品运输的便利性,继续执行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的政策。利用科技手段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检测效率,严厉打击假冒等违法行为,确保绿色通道的高效便捷通行。保障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在城区便利通行和停靠。鼓励使用专用运输车辆进行鲜活农产品运输。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农业部 人民银行 国资委 税务总局 银监会 保监会 国家标准委 2014年2月27日

来源: http:///fg/detail537526.html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

第三篇:河南省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2011-02-17)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水利建设成就显著。我省是唯一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域的省份,受特殊地理位臵和气候条件的影响,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旱灾害频繁,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持不懈地开展水利建设,治黄、治淮取得一定成效;农业灌溉体系有所改善,有效灌溉面积大幅增加;民生水利建设扎实推进,供水保障体系、防洪保安体系初步形成。各类水利工程在发展农业生产、抗御水旱灾害、满足经济社会用水需求、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水利地位尤为重要。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但目前我省水利发展现状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水资源短缺且利用效率不高,供求矛盾比较突出;水利工程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抗御水旱灾害能力较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老化,旱涝保收田比例偏低;民生水利建设滞后,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较多;流域生态较为脆弱,水土流失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关键时期,水利在保粮食、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中的支撑作用极其重要,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位日益凸显,必须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臵,切实强化水利工作,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把水利作为全省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大力发展民生水利,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切实推进重点工程,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四)目标任务。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我省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2015年,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包括重要支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85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以上;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基本解决,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34.3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2.2%;初步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稳步提高;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进一步降低;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流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地下水超采基本遏制;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臵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五)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等协调发展。三是坚持人水和谐。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开发、优化配臵、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四是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六是坚持远近结合。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构建完善的减灾兴利体系。

三、大力发展民生水利

(六)做好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巩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尽快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恢复防洪库容,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列入国家规划的254座小(Ⅰ)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面启动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争取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同步完成新出现的孤石滩和13座中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从2011年起,用3至5年时间,对全省212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保证水闸功能正常发挥。

(七)着力解决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按照国家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我省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依照全面规划、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规模建设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用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兴建中心水厂、分散供水等形式,形成以大中型集中供水工程为骨干,单村、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农村供水网络。逐步实现村村户户通自来水。出台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措施,认真落实征地、用电、税费等方面优惠政策。加强饮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行。

(八)切实做好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工作。按照“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工作,2011年完成丹江口库区第二批移民搬迁安臵任务。做好河口村、出山店等新建水利工程移民安臵工作。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帮助移民村发展生产项目,着力提高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努力解决水利移民遗留问题,确保水利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快致富。

(九)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做好全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城市供水安全建设方案,科学制定管理对策及保障措施,统筹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抓紧做好城市应急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建立相应调度管理机制,增强防御突发水污染事故、连续干旱和特殊干旱等风险的能力。加快雨污分流、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广中水回用。

四、突出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

(十)大兴农田水利建设。认真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农田水利工程,积极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2011年改造中低产田150万亩以上,力争到2015年完成12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任务,粮食生产核心区内基本实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加快赵口二期、小浪底北岸、小浪底南岸等3个大型灌区前期工作,“十二五”期间全面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并发挥效益。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新增一批重点县,扩大重点县支持范围。加大对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投资的引导工作,田间水利工程项目要优先安排到已完成改造的灌区内。更新改造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加快以淮河流域为重点的低洼易涝地治理,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新机制,扩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按照中央要求足额落实省级财政投入,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全面落实节水设备纳入农机补贴范围和节水灌溉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节水灌溉从典型示范转向全面推广,以节水增效为目标对现有灌溉面积进行技术改造,到2015年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超过3000万亩。积极推进农田机井通电工程,配套实施机井的更新修复与升级改造,扩大井灌面积。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向老区、贫困地区倾斜。

(十一)加大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以渠系为单元成线成片整体推进,“十二五”期间完成15处大型和30处重点中型灌区建设任务,到2020年基本完成38处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全面开展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建设。按照《河南省现代灌区建设管理标准》要求,努力实现投入多元、管理规范、制度灵活、效益提升,全面提升灌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十二)加快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研究出台加大引黄力度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国家分配引黄水量,到2020年引黄灌溉补源面积力争达到3000万亩。新修一批调蓄工程,加大非灌溉季节引黄水量。综合利用现有平原水库、沉沙池或背河洼地等调蓄工程,通过改造完善其蓄水条件,做到丰蓄枯用、冬蓄春用。逐步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的25处调蓄工程,新修5处渠首扬水泵站,提升引水能力。建立引黄渠道清淤长效机制。落实资金投入,疏浚引黄干、支渠,增加灌区引水能力,恢复渠道输水能力,保障灌区用水需要。

(十三)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健全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雨情水情旱情墒情预测预报水平。抓紧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从2011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山洪灾害防治区的13个市、79个县(市、区)、885个乡镇建设监测预警体系。健全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完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健全调拨机制。健全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推进县乡两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加强人工增雨(雪)作业示范区建设,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五、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四)抓好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沁河河口村、淮河出山店、北汝河前坪水库工程前期工作。2011年全面开工建设河口村水库;2015年前建成河口村水库,基本完成出山店水库主体工程,争取开工建设前坪水库。开工建设石步河、张沟水库,加快北湾等22座新建中型水库前期工作,分批开工建设,2020年前全部建成。科学编制水系开发治理规划,建设跨区域、跨流域的水系网络,加快河道整治,恢复水生态功能,有条件的河流恢复水运功能。加大沁河、伊洛河、金堤河、唐白河、卫河、漳河等河流治理力度。以新一轮治淮工程为重点,加快淮干一般堤防加固,开工贾鲁河、北汝河、汝河治理工程,加快其他15条重要支流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优先安排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使治理河段基本达到国家防洪标准。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101条中小河流的重要河段治理任务,2015年底前再完成130条左右中小河流的重要河段治理任务。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泥河洼、杨庄、老王坡等11个蓄滞洪区建设。做好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工作,2012年前完成规划的居民迁建任务。加快我省黄河下游滩区安全建设前期工作,尽快启动实施。

(十五)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段建设,确保2013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2014年汛后按期通水。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步伐,确保与干线工程同步建成、同步达效。切实加大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力度,做好丹江口库区和干线工程两侧水土保持和水源水质保护工作。

(十六)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力争在5年内完成易灾地区、革命老区、黄河淤地坝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的建设任务。完成236座存在安全隐患的大中型淤地坝的除险加固。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生态示范工程建设,完成100个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工程和100个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任务。积极推进浅山丘陵、坡耕地整治工程,加大梯田、坡面水系和以水窖、塘堰坝为主的小型水保工程建设力度,提高农田蓄水保墒能力。对江河源头及其两岸、湖库周围以及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陡坡耕地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基本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用水保障机制和补偿机制,启动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

(十七)做好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加快以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和小水电代燃料为核心的惠农工程建设,实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2015年前争取新建水电站40座、技改扩容电站97座,完成158座农村水电站的增效减排工程和23个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任务,农村水电装机达到41万千瓦。

(十八)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水文气象站网布局,完善雨情、水情、地表地下水质、土壤墒情监测站网,建设水源地、水功能区等监测站网,强化暴雨、山洪灾害、农田渍涝、城市防洪和地下水超采区监测预警。2015年建成覆盖全省的水文气象、水资源信息监测网络。加快水文气象现代化步伐,加强水环境监测机构和水文气象机动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建成全省水文气象信息服务系统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快速反应能力。

(十九)加强水利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建设一批水利科技试验站、科研示范基地,加快市县水利科技推广机构及乡镇技术推广服务站网络建设。结合重大水利工程的实施,加强科技投入,推动水利科技创新和技术引进推广力度,获得具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提高科技对水利的贡献率。按照国家“金水工程”要求,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完善防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扩展、改造和完善水利计算机网络系统、异地防汛会商视频会议系统和防汛重点部位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六、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二十)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总量和增幅要大幅度提高。加大水利规划及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并力争逐年增加。落实水利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水利建设的投资比重有明显提高,分级建设,分级管理,重点支持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专项水利资金。足额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合资金的综合效益。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延长征收年限。加大各项水利规费征收力度,不断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研究制定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用于防洪河道的维修养护。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要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切实整合现有用于水利建设的各类资金,加强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

(二十一)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根据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对准公益性的水利建设项目,可采取项目法人承贷、财政贴息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合理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要积极关注并参与水利项目建设,对投资量大、建设周期长、效益明显的水利项目,提供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各类银行业机构增加农田水利建设信贷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探索发展大型水利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探索水利项目受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鼓励和支持发展洪水保险。

(二十二)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支持河南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展并充分发挥其投融资作用,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筹资筹劳限定标准内,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全面推行“一事一议”,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把完善农村水电增值税、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等政策落实好。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外资并不断提高水利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

七、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十三)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定我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评估指标,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

(二十四)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建立节水制约机制,明确我省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确定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建立覆盖各地区、各行业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坚决遏制用水浪费。扶持节水产业发展,支持节水关键技术和节水产品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建立节水激励和补偿机制。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积极培育节水文化,引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十五)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合理确定各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和纳污总量控制指标,建立省域纳污总量和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重要河流水库水功能区监测、评估、管理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入河排污口设臵审批管理,对现状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限制审批入河排污口。加强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二十六)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党组织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八、不断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二十七)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臵。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事权明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

(二十八)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围绕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研究和探索项目法人招标制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作用,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走向市场,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职能明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分级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省财政对贫困地区和防汛重点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给予补助。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推进管养分离,提高养护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县级财政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安排,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形式给管护主体进行补助,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的持续效益。

(二十九)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推广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模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三十)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的杠杆调节作用,兼顾效益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在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价格制度。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用水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排灌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政策,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完善水利工程供水收入税收政策,农业灌排用水免缴营业税,非农业供水在未达到供水成本的情况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九、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

(三十一)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防汛抗旱督察员制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合力。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大依法治水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符合省情水情的地方水法规体系,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等制度。科学编制水利规划,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加强河湖管理,扎实做好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严格落实水事纠纷调处责任制。

(三十二)加强水利队伍建设。加强水利行业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为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全面提升水利专业技术队伍素质,切实增强水利科研、规划、勘测和设计能力。多渠道、多途径培养水利经营、施工、管理人才。推进水利高等教育发展,支持大专院校水利类专业建设。加快水利高、中等职业院校建设步伐。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高中高级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广大水利职工要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更好服务水利改革发展事业。

(三十三)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加大力度宣传国情省情水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持续开展好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激发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大干水利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利建设的强大合力,努力开创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第四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框架+国务院批转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全文)[1]

原标题 [国务院批转收入分配改革意见 缩小收入差距,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

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现状 非法收入问题突出

国务院在通知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

背景 研究两年多公布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按照国务院部署,2010年10月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在以往长时间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问题研究。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主持召开部门、专家学者和地方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意见。国务院常务会议两次进行专题讨论。

举措 要调节过高收入

通知强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

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

【主要目标】

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 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力争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更快一些,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 城乡、区域和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扶贫对象大幅减少,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

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 合法收入得到有力保护,过高收入得到合理调节,隐性收入得到有效规范,非法收入予以坚决取缔。

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 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明显提升。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发 〔2013〕 6号

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的战略部署,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基础。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城乡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过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突出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国务院

2013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完善收入分配结构和制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破除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础上,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不断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基本确立,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框架初步形成,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平均每十年翻一番,家庭财产稳定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践证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是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总体相适应的。

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再分配调节功能,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彻底取消农业税,大幅增加涉农补贴,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扶贫标准大幅提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持续提高,近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态势开始显现,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有所提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同时,也要看到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有待优化。这些问题的产生,既与我国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和阶段性特征,也与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等直接相关。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分配不公问题,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处理好劳动与资本、城市与农村、政府与市场等重大关系,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区域之间发展条件差异大,城乡二元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还在深入发展。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城乡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过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利益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

二、准确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着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环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主要目标。

——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力争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更快一些,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扶贫对象大幅减少,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

——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合法收入得到有力保护,过高收入得到合理调节,隐性收入得到有效规范,非法收入予以坚决取缔。

——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明显提升。

三、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获取收入能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生产要素价格的机制。

3.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大力支持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完善税费减免和公益性岗位、岗位培训、社会保险、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借鉴推广公务员招考的办法,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4.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职工带薪最短培训时间。新增财政教育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建立健全向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认证体系,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5.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研究发布部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到2015年,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逐步解决一些行业企业职工工资过低的问题。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研究出台劳务派遣规定等配套规章,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利。

6.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企业高管人员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综合考虑当期业绩和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对非国有金融企业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在抑制畸高薪酬方面的作用。

7.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占比;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抓紧研究地区附加津贴实施方案。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8.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分配政策,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入股、岗位分红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办法,保障技术成果在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允许和鼓励品牌、创意等参与收入分配。

9.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落实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强化监管措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适度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保护存款人权益。严格规范银行收费行为。丰富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基金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拓宽居民租金、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

10.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全面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11.完善公共资源占用及其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海域、森林、矿产、水等公共资源出让机制,加强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监管,防止通过不正当手段无偿或低价占有和使用公共资源。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机制,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

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

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税收调节力度,改革个人所得税,完善财产税,推进结构性减税,减轻中低收入者和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制度。

12.集中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财力支持。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十二五”期间中央和地方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13.加大促进教育公平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全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普通本科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补助。切实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当地中考、高考问题。

14.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15.改革完善房地产税等。完善房产保有、交易等环节税收制度,逐步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合理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16.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十二五”期末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健全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

17.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待遇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十二五”期末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水平达到75%以上,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支付比例的差距。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逐步增加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8.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十二五”期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按质量标准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000万户以上,实现全国游牧民定居目标。

19.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健全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孤儿集中供养,建立其他困境儿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20.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培育慈善组织,简化公益慈善组织的审批程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服务等公益事业。落实并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扣除。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

五、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促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1.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稳步提高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投入,促进产销对接和农超对接,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和乡村旅游,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22.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政策,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新增农业补贴向粮农和种粮大户倾斜。完善林业、牧业和渔业扶持政策。逐步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进一步细化和稳步扩大农村金融奖补政策。

23.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民分享流转收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24.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加大以工代赈力度,努力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时期,对240万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异地扶贫搬迁;按照人均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扶贫标准,到2015年扶贫对象减少8000万人左右。

25.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定公开透明的各类城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重点推进解决举家迁徙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实施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六、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反腐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基础工作,提升技术保障,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26.加快收入分配相关领域立法。研究出台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扶贫开发、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集体协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转移支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税收征管、房产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完善财产法律保护制度,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益。

27.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将拖欠工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和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完善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的差别化工资保证金缴纳办法。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保障工资支付属地政府负责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28.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行为,抓紧出台规范改革性补贴的实施意见。加强事业单位创收管理,规范科研课题和研发项目经费管理使用,严格公务招待费审批和核算等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职务消费,规范车辆配备和使用、业务招待、考察培训等职务消费项目和标准,职务消费接受职工民主监督,相关账目要公开透明。 29.加强领导干部收入管理。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规定,对隐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通过抽查、核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继续规范领导干部离职、辞职或退(离)休后的个人从业行为,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条件和要求办理兼职任职审批事项。

30.严格规范非税收入。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继续推进费改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31.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围绕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堵住获取非法收入的漏洞。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偷税逃税、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制假售假、骗贷骗汇等经济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行为。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加强反洗钱工作和资本外逃监控。

32.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大力推进薪酬支付工资化、货币化、电子化,加快现代支付结算体系建设,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推广持卡消费,规范现金管理。完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全面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制度。整合公安、民政、社保、住房、银行、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收入信息监测系统,完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城乡住户收支调查一体化制度。

七、加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33.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日常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4.突出重点,强化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与国有企业、行政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等相关重点领域改革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鼓励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先行先试,积极探索。

35.深入宣传,注重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从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收入分配问题,深入宣传坚持科学发展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根本途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坚定不移的目标。切实做好各项改革政策的解读工作,加深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五篇:乡镇机构改革指导意见

乡镇机构综合配套改革 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同志在全区“农事村办”工作现场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贯彻全区“农事村办”现场会精神 进一步深化完善“农事村办”工作的意见》(百发„2009‟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农事村办”工作,积极探索和构建新型的农村经济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把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到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以百育镇和那满镇作为试点推进乡镇机构综合配套改革,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着眼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以服务农民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基层为保障,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农村配套改革,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便捷、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服务“三农”的内容更丰富,方式更灵活,效果更明显,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整合乡镇“五站四所一办一中心” (五站:建设站、文化广播站、水利站、林业站、兽医站;四所:劳动保障所、计生服务所、国土所、财政所;一办:农合办,一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资源,试行“一办三中心”工作模式,合理设置乡镇党政内设机构,建设高素质的乡镇干部队伍,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理顺事权的关系,提高基层政权的执政水平和能力;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在乡镇管理服务站中确定2-3个服务项目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加大乡镇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改善发展环境,构建服务型、高效型政府。

三、工作内容

(一)改革领导机制,试行“党政合一”交叉任职 乡镇党政领导试行“党政合一”的新体制,实行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镇党委、人大、政府三家领导班子组成人员职数为10—11人,设置如下:

1.党委书记1名;

2.党委副书记、镇长1名; 3.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1名; 4.党委委员、副镇长1名; 5.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1名; 6.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1名;

7.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名; 8.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1名; 9.党委委员、武装部长1名;

10.人大副主席1名,由党外人士担任; 11.副镇长1名,由党外人士担任。

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后,努力使党建工作与政务工作做到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形成“思想共建、目标共立、决策共谋、责任共担”的工作新格局。

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二是管理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工作;三是抓好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四是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五是监督检查辖区内各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经济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六是加强财政管理和村组建设,抓好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七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一步抓好宏观调控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工作;八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乡镇机构设置,成立“一办三中心” 统一调整机关内设机构,形成党政综合办公室、农事村办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指导中心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一办三中心”行政机关模式,“一办三中心”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党委、政府职权,统筹安排工作,“一办三中心”主任分别由

党委委员兼任。“一办三中心”编制数作为指导意见,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

1.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

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员定编10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3名)。

主要职能:负责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组织和指导机关后勤工作。

2.设置农事村办服务中心(加挂人口计生办牌子)。 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行政编制9名。

主要职能:负责民政扶贫、社会保障、国土、建设、交通、计生、财政、科教文卫和环保等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农事村办”服务大厅、村级“农事村办”服务站、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站、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站开展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公益性服务项目“以钱养事”工作。

3.设置产业发展指导中心。

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行政编制7名。

主要职能: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水利等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专业组织管理服务站、技术推广管理服务站和质检防控管理服务站开展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公益性服务项目“以钱养事”工作。

4.设置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加挂综治办、610办、维稳办牌子)。 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行政编制4名。

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并结合本乡镇实际,拟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二是排查、受理、分流、调处各类社会矛盾、不稳定因素及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三是根据本乡镇治安形势,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四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五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治安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护路联防等工作;六是检查指导辖区各村屯、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做好组织考评、兑现奖惩等工作;七是了解掌握本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基本动态,做好信息情报工作,做好各种数据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做好各种文件材料归档立卷等工作;八是办理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整合乡镇站所,建立“以钱养事”管理机制 整合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在“一办三中心”下设9个专业管理服务站,管理服务站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各服务站站长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同时,

每个乡镇选定2-3个条件比较成熟的公益服务项目推向市场进行改革,切实转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立“以钱养事”机制。

1.“农事村办”服务中心下设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站、宣传文化管理服务站,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站。

(1)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负责国土资源管理、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2)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负责民政、劳动保障、财政补贴、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

(3)宣传文化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3名。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宣传工作。 (4)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7名。 主要职责: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

2.产业发展指导中心下设技术推广管理服务站、专业组织管理服务站、质检防控管理服务站。

(1)技术推广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7名。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新技术新品种的

推广应用和产业布局的规划等工作。

(2)产业组织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和服务工作。 (3)质检防控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监管,农产品质量监管,防汛抗旱,汛期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病监测和防控等工作。

3.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下设综治信访维稳管理服务站和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站。

(1)综治信访维稳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一是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收集整理社情民意信访信息,分析研判群众诉求,及时向上反映报告重要信息,依法解决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做好各类社会矛盾的排查、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汇总、上报和归档等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三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长效机制,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高危人群的管控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保持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四是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开展国家人民防线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五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意识,增强守法、护法观念;六是办理中心领导、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本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炸、食品药品卫生、学校、农机、消防、电力、建筑工地、民爆物品、地质灾害等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治各行业各领域不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办理中心领导、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4.推行公益服务项目“以钱养事”新机制。

从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的需求出发,根据乡镇的工作实际,推行公益服务项目“以钱养事”新机制,探索“政府承担、财政保障、竞争择优、购买服务、合同管理、考核兑现”的“以钱养事”模式,不断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新机制。

(1)明确“以钱养事”服务项目。百育镇确定宣传文化、农业技术推广2个服务为“以钱养事”项目;那满镇确定林业、农业技术推广、内江社区环境卫生3个服务为“以钱养事”项目。

(2)规范“以钱养事”服务项目管理。规范经费管理:“以钱养事”项目经费预算根据我县的财力和服务项目发展需要来确定,经费来源由乡镇政府向县财政申请,资金来源主要是县财政拨款和通过部门向上争取的项目经费,将“以钱养事”项目分为基本服务费和绩效服务费,基本服务费占50%,绩效服务费占50%。在服务经费的支付上由县财政采取国库集中的办法,通过乡镇财政所根据政府对公益性服务合同的考核结果,直达承担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规范监督管理: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通过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要求参加公益性服务的人员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发给相关资格证书,凭证书参加服务项目的竞标;实行公开采购,竞聘上岗,对需要购买劳务来实现的公益性服务项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签订服务合同,实行竞聘上岗;制定规范的考核方式方法,强化服务监督管理。

(四)探索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试行绩效工资管理制 专业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收入与工作岗位、绩效挂钩,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

1.试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基本原则。

(1)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制订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合理拉开不同岗位的分配档次;职工工资收入,要与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挂钩;要建立上岗、下岗、试岗、待岗、转岗等管理制度,职工工资收入随岗位的变动而相应变动。

(2)绩效考核,动态管理。依据岗位责任,制定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岗位考核细则;依据岗位职责和岗位业绩完成情况,实施定期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内部分配方案兑现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实现岗位绩效工资的动态管理。

(3)程序规范,政策透明。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必须经过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镇党委政府预审,提请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审议通过,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实施。

2.试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主要内容。

(1)制定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各单位根据岗位评估结果确定岗位绩效工资形式,结合经济效益完成情况、人才市场指导价位、国家政策性调整工资等情况,制定并适时调整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岗位绩效工资为财政全额拨款,其基本结构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基础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贴工资,占工资总额的70%,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各个工作岗位的工资标准应适当拉开差距,重点提高关键性技术、管理岗位的工资水平,向一线岗位倾斜。

(2)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将绩效工资与效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预留的绩效工资按县、镇、村三级考核的实绩拨付,形成完善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基本作法:一是每年年初镇政府与各专业服务站员签订岗位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内容、质量要求、工作标准、双方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等,并相应制定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二是推行每月考核(一月一考)、季度考核(一季一考)、年终考核(一年一考)的三考制度,由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服务站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一月一考主要是对服务站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纪律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绩效工资;一季一考主要是针对在每个月考中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考核,并视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补发或继续扣留被扣留的绩效工资;一年一考主要是针对每个季考中仍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考核,并视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补发或扣除被扣留的绩效工资(被扣除的绩效工资作为优秀人员的奖励基金),同时进行年终综合考评,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作待岗处理。待岗期为一个季度,待岗期间工作由政府另行安排,并只发放基础工资,待岗期满后视情况再与政府签订岗位合同。年终考核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合格的作退岗处理。“三考”评分试行百分制。镇占考核分值的40%,县主管部门占考核分值的40%,村级占考核分值的20%。考评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综合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者为合格,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月考中评为合格等次的拨付100%绩效工资;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拨付50%的绩效工资;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扣留全部绩效工资。季评中评为合格等次的补发所扣留的绩效工资;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补发所扣留绩效工资的50%;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所扣

留的绩效工资。年终考评评为合格等次的补发所扣留的绩效工资;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补发所扣留绩效工资的50%;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扣除所扣留的绩效工资并作待岗处理。

3.健全福利制度。

完善并形成切实有效的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的管理办法,各种社会保险费的交纳基数仍以档案工资为准。服务站对职工工伤、享受产假、婚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有关的福利待遇,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相应制度,或在岗位合同中明确。

四、人员分流

(一)人员分流实行分级负责制

试点乡镇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人员分流负责安排和组织实施。组织、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负责对人员分流安排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

(二)人员分流的途径和措施

1.鼓励分流人员自谋职业或领办创办企业,参与农业开发与商品流通,从事种养殖业和农副产品销售。

2.凡按国家公务员规定,个人申请,组织批准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3.依法对不称职的合同制工作身份的人员终止或解除其劳动关系。

4.凡一时无法安置的待分流人员,统一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逐步完成分流。

五、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成立推进乡镇机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容传文 县委书记

黄小宁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欧阳可爽 县委副书记

凌祖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梁富文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黄卓远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石 远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黄 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安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 周作新 县编委办主任 黄伊凡 县财政局局长

李祥荣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序勇 百育镇党委书记 黄忠敏 那满镇党委书记 韦 晓 百育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明辉 那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任由王安福同志兼任。

试点乡镇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组织、人事、财政、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主题词:机构改革 试点工作 指导意见 通知

中共田阳县委办公室 2009年11月10日印发

(共印180份)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国庆安全生产汇报材料下一篇:歌曲相信自己原唱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