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项目范文

2022-06-11

第一篇:灾后重建项目范文

灾后重建项目报告

根据2012年2月9日会议要求,各项目县区上报项目简介的模板如下(模板在后面):

首先我们以宕昌县韩院乡韩院小学为例,项目简介的相关内容及图片资料如下。

1、项目名称:宕昌县韩院乡韩院小学

2、项目摘要:宕昌县韩院乡韩院小学是一所六年制完全小学。受5.12汶川地震波及破坏,致使该校1047平方米校舍严重受损,教学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根据当地灾后重建布局调整方案及《宕昌县红十字会宕昌县灾后重建办关于重申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援助宕昌县灾后重建项目的通知》,该项目于2009年4月9日开工建设,2010年7月竣工,现已通过审计、验收并投入使用。该工程由核工业天水工程勘察院进行地质勘察,陇南诚信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设计,武都建安建筑公司中标承建,陇南科诚监理公司中标监理。项目建筑面积2864.03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项目工程总投资500万元,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全额捐资援建。

3、图片(规格:800像素x600像素)

图片1:灾前照片

图片2:受灾照片

图片3:在建照片

图片4:主体照片

图片5:竣工照片

教育项目简介模板

1、项目名称:xxxxx

2、项目摘要:xxxxxx是一所xxxxxx小学。受5.12汶川地震波及破坏,致使该校xxxx平方米校舍严重受损,教学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根据当地灾后重建布局调整方案及《xxxxxxxx项目的通知》,该项目于xxxx年x月开工建设,xxxx年x月竣工,现已通过审计、验收并投入使用。该工程由xxxx进行地质勘察,xxxxxx设计,xxxxxxx中标承建,xxxxxxx中标监理。项目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x层xx结构,项目工程总投资xxxx万元,由xxxxx捐资援建。

3、图片(规格:800像素x600像素)

图片1:灾前照片

图片2:受灾照片

图片3:在建照片

图片4:主体照片

图片5:竣工照片

卫生项目简介模板

1、项目名称:xxxxx

2、项目摘要:xxxxxx卫生院受5.12汶川地震波及破坏,致使该院xxxx平方米业务用房严重受损,正常的医疗救治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根据当地灾后重建布局调整方案及《xxxxxxxx项目的通知》,该项目于xxxx年x月开工建设,xxxx年x月竣工,现已通过审计、验收并投入使用。该工程由xxxx进行地质勘察,xxxxxx设计,xxxxxxx中标承建,xxxxxxx中标监理。项目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x层xx结构,项目工程总投资xxxx万元,由xxxxx捐资援建。

3、图片(规格:800像素x600像素)

图片1:灾前照片

图片2:受灾照片

图片3:在建照片

图片4:主体照片

图片5:竣工照片

注:民房项目及村发活动室、村卫生室等项目简介参照上述模板上报。

第二篇:灾后重建项目管理

截止月日,我镇已下达计划、列入项目总册或审核确认的结和片区机关、事业单位、垂管单位及相关公建项目灾后重建业务用房已完成建设规模、建设用地和空间落位的确定,实现规划落位,为下一步开工建设铺平了道路。

据县人事、编办、发改、建设及国土等部门审核确定,目前列入灾后重建计划或项目总册需在结和镇规划落实的片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垂管单位及相关公建项目共有12项。目前对已下达计划、列入项目总册或审核确认的单位项目已全部落位完毕,落位12个、落位率达100%。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建项目落位工作,从机构、政策等层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为了高效、有序推进落地进程,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镇灾后重建项目协调对接暨结和各片区机关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灾后重建以及相关公建项目的规划落实工作。组织机构成立后,镇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协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在调研、征求意见、专家审核的基础上,提请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审定、要求市、县机关事业单位业务用房在结和我镇的项目落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

在落位实施过程中,在以民政局牵头领衔的县规划技术组指导支持下,以有关规划专家为支撑,镇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协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我镇国土所、村管所等部门、单位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和最终使用单位严格执行落位程序、严把落位质量关。一是由发改、编办及人事部门根据项目册、投资计划提出项目、单位清单,据此,业主提出项目申请。二是由编办、人事部门审核人员编制情况。三是相关单位提供国家、行业标准、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函件或参照汶川灾区的相关规定、规范和依据。四是发改部门根据规划、投资计划、项目册审核建设及投资规模。五是国土所审核用地方案包括震前用地、规划用地规模等情况。六是镇村管所依据以上工作成果确定规划后的空间落位。七是分别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初审。八是镇政府及时进行公示。九是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申报,办理相关手续,正式落位。

为了做好落位工作,在国土所的大力支持下,镇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协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并全力抓好,保持了各相关部门(单位)间的良性互动。前后数十次主持(组织)村管所、国土、等部门共同通过图上对接、现场踏勘、专题会、座谈会、会商会及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建设规模、建设用地、空间落位逐一认真对接。同时由该小组、分别与其他小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终使用单位先后进行多次专项对接,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反复跟踪锁定各单位意愿,努力做到万无一失。为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社会监督,分三步分别公示了鲁班镇灾后恢复重建建设及用地规模审核方案》、各部门(单位)震前用地及办公用房建筑规模等基本情况、规划落位的具体方案。

第三篇:宁波全力帮扶余姚灾后重建 75个项目开工

台风“菲特”给余姚造成严重影响,直接损失超过200亿元。但这场洪灾过后仅一个多月时间,12个县(市)区和管委会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一对一”帮扶余姚12个重点受灾乡镇(街道),已确定修复重建项目163个,初步安排帮扶资金近1.3亿元,其中75个项目已开工建设,25个应急抢险项目实施完毕。

10月中旬,我市统筹考虑帮扶县(市)区、管委会的经济实力和余姚市重点受灾乡镇(街道)的灾情程度等因素,安排慈溪市对口陆埠镇,镇海区对口马渚镇,北仑区对口丈亭镇,江东区对口三七市镇,海曙区对口河姆渡镇,象山县对口大隐镇,宁海县对口牟山镇,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对口凤山街道,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对口阳明街道,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对口梨洲街道,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对口兰江街道,后又增加东部新城对口低塘街道。未纳入对口帮扶的其他受灾乡镇(街道)由余姚市统筹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奉化市、江北区、鄞州区因自身灾情较重,不安排对口帮扶。

据统计,12个帮扶组共确定防洪排涝、道路交通等项目102个,目前正有序推进。

在帮扶中,12个“兄弟”充分体现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和“帮扶不添乱”精神,做到“不越位、不聚餐、不喝酒、不打牌、不信谣、不传谣”,始终带着朴素的感情去工作。截至目前,12个“兄弟”均做到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自行解决办公、交通、食宿等问题。(

第四篇:灾后重建资金和扩大内需项目自查工作方案

关于对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资金项目开展自查的工作方案

各部门:

按照省、德阳市、什邡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对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资金项目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川扩建监[2011]1号)、德扩建监[2011]1号、什扩建监[2011]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镇开展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资金项目自查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坚持领导亲自带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督

检查机构和运行机制,对本镇的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组织开展全面自查。

二、 各部门要重点围绕工程质量,竣工决算、结余资金、后期管理等方面工作,认真抓

好自查,深入查找问题,加大查纠力度,要进一步归集整理资料,完善监督检查的问题整改台账,做好迎接上级的检查准备。

三、 各部门要对检查情况作好书面记录,对自查情况作出小结,于2月25日前将自查

记录和工作小结报党政办。

四、 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资金组

责任领导:徐俊

责任人:吴顺坤

要求:对所有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建账核算情况进行自查。

(二)、项目前期工作组

责任领导:钟丽婷

责任人:杨旭东

要求:对项目申报立项到招投标完成的前期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整理归集资料。

(三)、项目建设组

1、政府综合办公楼建设

责任领导:苏世军

责任人:陈娟

要求:对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记录、监理记录进行自查。

2、集镇道路管网建设

责任领导:杨军

责任人:陈召建

要求:对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记录、监理记录进行自查。

3、垃圾收转运站建设

责任领导:钟丽婷

责任人:孙小芸

要求:对工程前期准备工作进行自查。

4、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责任领导:苏世军

责任人:陈娟

要求:对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记录、监理记录、竣工验收情况进行自查。

5、马祖景区二期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杨军

责任人:潘近民

要求:对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记录、监理记录进行自查。

6、廉租房建设

责任领导:张顺平

责任人:陈召建

要求:对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记录、监理记录进行自查。

7、集贸市场

责任领导:郭运芬

责任人:孙小芸

要求:对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记录、监理记录进行自查。

8、扩大内需项目(沼气池)建设

责任领导:曾祥伟

责任人:黎昌建

要求:对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记录、监理记录、竣工验收情况进行自查。

中共马祖镇委员会

2011年1月29日

第五篇:绵阳市卫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绵阳市卫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

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加强我市卫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工作,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的精心组织,依法实施,达到规定要求和标准,发挥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最大的投资效益,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卫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 二 条 本办法所称的卫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以下简称卫生重建项目(含: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是指纳入《绵阳市卫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方案》,经省、市、县市区发改部门会同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科学有序重建原则确定,依照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正式批准立项的卫生重建项目,包括:

1、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各级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的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对口支援省、市、县市区援建的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3、(境内、外)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建的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第 三 条 卫生重建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按照卫生部印发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等14个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装备指导标准》执行。

第 二 章 卫生重建项目的管理原则

第 四 条 坚持符合规划,科学重建的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尊重自然规律,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要与当地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相结合。以恢复重建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核心,以提高农村卫生、公共卫生为重点和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与服务能力的全覆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卫生健康服务保障。

第 五 条 坚持统筹协调,有序重建的原则。要坚持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风格、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做到合理布局,完善功能,满足基本需求。对各种渠道投入的卫生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要统筹安排使用,确保卫生重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完成。

第 六 条 坚持严格规章,安全重建的原则。实行卫生重建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公示制。问责制和评估制。严格执行国家的建设标准、建设规范、建设程序和招投标制度。做到选址安全、资金安全、工程安全,使用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坚决杜绝腐败工程和腐败行为发生。

第 七 条 坚持加快进度,发展重建的原则。采取通报制、督办制、联席会议制等有效措施,确保“三年重建、两年完成” 2 卫生灾后重建目标任务完成。坚持恢复重建与发展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卫生重建项目的科学重建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卫生重建项目的管理组织

第 八 条 建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向党委、政府建议成立由发改、财政、建设、国土、规划、审计、监察、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卫生系统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各项目建设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卫生重建项目的管理、组织和协调。并抽调专人,设立办公室,负责卫生重建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统一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卫生重建项目顺利实施。

第 九 条 明确责任主体,实行目标管理。按照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相关规定,卫生重建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主体为: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把卫生重建项目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目标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生重建项目建设工作的督导,确保卫生重建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实现。

第 十 条 建立协调机制,争取更大投入。

1、加强同各级项目投资主管部门、项目资金主管部门的联系和协调,积极争取国家、省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投入。要按照卫生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方案,做好专项资金的分配、划拨、使用工作,保证卫生重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2、加强同各对口援建方的联系与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利用援建方软件和硬件优势,实现在管理理念、运行机制、优秀人材培养、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等方面全方位的援建,加快卫生重建项目建设步伐,尽快恢复重建各受援县市区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

3、加强同各捐建方的联系与对接,努力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要做好项目的包装、推介和对接,争取捐建方最大的投入。要将尊重捐建方的意愿与卫生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相结合,使捐建的卫生重建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

第十一条 搞好日常管理,加快重建进度。市、县市区卫生灾后重建办负责卫生重建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管理,要完善报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全面、准确的报告。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实事求是,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如实反映卫生重建项目落实情况、建前准备情况、开工情况、在建情况、竣工情况、投入使用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严肃重建纪律,加大监管力度。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法、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严把卫生重建项目的审批关、卫生学评价关、投资概算关、资金拨付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决算关。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4 第四章 卫生重建项目的工程管理

第十三条 做好卫生重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立项工作。

1、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市、县市区发改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委托有法定资质的代理机构编制《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项目投资额和立项审批权限,报省、市、县市区发改委(局),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审批;

2、各项目建设单位依照通过论证和批复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立项申请,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转报发改部门审批;

3、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发改部门立项批复批准的项目建设性质、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积极做好环境评估,落实建设用地,编制规划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指导和协调。

第十四条 做好卫生重建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工作。

1、市、县市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设计方案,由市卫生局组织评审;村卫生室(站)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设计方案,由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评审。

2、卫生重建项目设计与建设,要统一风格、统一标识,具体为:在全市范围内要分别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标识进行统一;各县市区要对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识进行统一。

3、卫生重建项目的评审程序参照《绵阳市卫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五条 做好卫生重建项目招投标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发改部门核准的招投标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工程监理公司和施工队伍。

第十六条 做好卫生重建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1、开工准备: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抓紧做好土地划拨、施工图设计、施工合同签定、工程报建、“三通一平”等开工准备工作,全力推进,早日开工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

2、工程进度: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的进度安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定工程进度时间表,倒排工期,督促施工单位加紧施工,确保卫生重建项目按期完工交付使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督导工作。

3、工程质量: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专人,配合和协助质监部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精心抓好工程质量,建放心工程、优良工程。

4、工程安全:实行工程安全责任制,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专人,配合和协助施工单位把好工程安全关,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建安全工程。

第十七条 做好卫生重建项目竣工验收与后评估工作。卫生重建项目完成后,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勘察、设计、

6 施工、监理、质监和消防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邀请发改、财政、监察、审计、建设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到场监督。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15日内向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卫生重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一年正式运行后,应进行项目后评估。后评估工作由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后评估工作结束后20日内向市卫生灾后重建办提交卫生重建项目后评估工作报告,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第十八条 做好卫生重建项目竣工决算与审计工作。卫生重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并送有关部门进行审计(评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评审)批复后20日内,项目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评审)报告送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卫生重建项目的资金管理

第十九条 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资金。对各级、各方面多渠道投入的卫生重建项目资金,要依据卫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方案,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确保卫生重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第二十条 专款专用,实行封闭运行。要设立卫生重建项目资金专户,封闭运行,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卫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安全。

7 第二十一条 严格监管,发挥最大效益。各级财政、审计、监察、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卫生重建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各种拨付审核手续,把好项目建设投资概算关、工程竣工决算与审计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对项目实施主体为对口支援省、市、县市区(援建)和(境内、外)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建)的卫生重建项目管理,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管理政策和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卫生灾后重建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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