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报表附注内容

2022-07-15

第一篇:会计报表附注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报表附注内容

财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其他——

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向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外,还应本着充分披露的原则。在会计报表之外,另用附注的方式,用文字对报表有关项目作必要的解释,来帮助报表

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所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的说明

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结果是有差别的。为使报表使用者正确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对所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及

其变更加以说明。如:

短期投资,应说明其期末数的计价方法:按成本计价,还是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应收账款,应说明其对坏账采用直接转销法,还是采用备抵法;如采用备抵法,是采用

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还是采用账龄分析法。

存货,应说明其平时收发按计划价格计价,还是按实际成本计价;如按实际成本计价,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采用后进先出法。移动平均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固定资产折旧,应说明其采用折旧是采用平均年限折旧法,还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年数总和折旧法;

又采用平均年限折旧法时,是用个别折旧率,还是用分类折旧率。

长期股权投资,应说明其按成本法记账,还是按权益法记账,或哪些长期股权投资按成

本法记账,哪些长期股权投资控权益法记账。

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应说明其成本和摊销年限的确定依据。

房地产经营收入,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

结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出租土地租金收入,应说明其确认原则。

所得税,应说明以应付税款法作为核算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还是以纳税影响会计法

作为核算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

会计中的一贯性原则,要求企业在不同会计期间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否则,不同期间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就无法进行比较。但是坚持一贯性原则,并不等于说前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永久不能变更。会计工作为了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必须作出会计处理方法变更时,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当

然,这种变更,也应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允许范围之内。

二、报表中有关重要项目明细资料的列示

对会计报表中的一些重要项目,因报表格式的限制,未能详细列示,应在附注中列出明

细资料。如:短期投资,按各类投资列出成本价和市场价。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类列示,并注明持有本企业一定股权(如5%以上投

资)单位的欠款额。

存货,按存货务会计科目列示。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企业,还应列示各类存货可变现的

净值。

待摊费用,如数额较大,应分项列示。

长期投资,按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分项列示账面余额和

当年投资收益。

固定资产,按类别列示其原价、累计折旧和净值。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按工程项目列示其预算数、期初数、本期增加数、本期转出数、期

末数、工程进度和资金来源。

无形资产,按种类列示期初数、本期增加数、本期摊销数和期末数。

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按种类列示期初数、本期增加数、本期摊销数和期末数。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列示各笔借款的债权单位、借款金额、借款起讫日期、利率和借

款条件。如有外币借款的企业,还应列示外币金额及折合率。

经营收入和经营成本,按土地转让、商品房销售、配套设施销售、代建工程结算、出租

房屋、出租土地列示其收入和成本。

其他业务利润,如数额较大,按业务类别列示。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如数额较大,按收支项目列示。

三、非经常性项目损益的说明

非经常性项目损益是指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不是经常发生事项的损失或收益。

如:

固定资产转让,应说明其转让收入大于账面净值和有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或小于账面净

值和有关税费后的净损失。

收回长期投资,应说明收回长期投资大于账面投资的收益或小于账面投资的损失。非常损失,应说明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各项资产账面净值减去保险赔偿款及

残值后的净损失以及善后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

其他数额较大的非经常性项目的损益,均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四、或有事项及其收益、损失的披露

或有事项是指在会计报表编制日已经存在的事项,它能否使企业获得收益或发生损失,

有赖于未来一种或多种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而定,具有很大不确定性。

或有事项按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及其收益或损失金额能否合理估计,有三种处理方式:

确认人账;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不予反映。

或有事项发生的可能性,分为很有可能、有可能和很少可能三种情况。或有事项发生收

益或损失的金额,分为能合理估计和不能合理估计两种情况。

对或有收益的披露,应遵循谨慎原则和收入实现原则予以处理。对或有损失,应遵循谨

慎原则和充分披露原则予以处理。

一般说来,对很有可能获得收益的或有事项,不将其收益估计入账,但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对有可能获得收益的或有事项,不将其收益估计入账,是否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

露要特别谨慎。对很少可能获得收益的或有事项,不必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对很有可能发生损失的或有事项,能估计损失金额的,应将其损失和负债同时估计人账;不能估计损失金额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加以披露。对有可能发生损失的或有事项,其损失和负债不估计入账,但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对很少可能发生损失的或有事

项,一般也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对于下列或有事项,应估计其可能发生的收益或损失的金额,并说明对未来结果的可能

影响:

为其他企业负债提供的担保;因票据贴现而承担的义务;企业承担的其他责任;有可靠

证据证明的或有收益。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关联方的交易,往往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收入、经营成本、其他业务利润,对企业经营成

果的真实性产生影响,所以也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会计中所指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以及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的各方。关联方关系主要指:(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2)合营企业;

(3)联营企业;(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5)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者如为企业时,不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都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事项:(l)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其变化;(2)

企业的主管业务;(3)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动。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包括:(l)转让土地使用权;(2)承发包工程;(3)购买或销售商品;(4)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其他资产;(5)提供或接受劳务;(6)代理;(7)租赁;(8)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9)担保和抵押;(10)管理方面的合同;(11)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12)许可协议;(1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1)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3)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关联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类型相同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会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合

并披露。

六、合并会计报表的说明

企业集团如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除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上述应附注的事项外,还应在

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母公司所持有的各类股权的比例;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增减变动情况;

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名称、持股比例,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

围的原因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况,以及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对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投资的处理方法;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非子公司(其他被投资公司)的名称、母

公司持股比例以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原因。

子公司与母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时,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在未进行调整直接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在合并会计报表中说明其处理方法;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经营业务与母公司业务相差很大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

损益表等有关资料。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又称期后事项。它是指自资产负债表日后至会计报表报出口之

间所发生的事项。按其是否调整会计报表分为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

调整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所提供的新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的有关项目金额作出新的确认,而需要对会计报表作调整的事项。通常包括:已证实资产发生了减值;已确定获得或支付的赔偿;发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发生的舞弊和会计差错;发现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作出的会计处理;由于税率变动,改变

了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的税金和利润等。

非调整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并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不需要对会计报表作出调整的事项。但对企业以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如:对其他企业进行控股投资、发生重大筹资行为、资产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发生重大经营性亏损、与本企业有债务关系的企业不再持续经营、达成协议的债务重组事项以及资产

重组事项等,都应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加以披露。

第二篇:公司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 企业。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号:

公司经营范围:

二、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3、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化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短期投资核算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2)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投资成本是指公司取得各

种股票、债券、基金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等。如

取得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

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则单独核算,不构成投资成本。短期投资持有

期间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出售短期投资时,按

所获得的价款减去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

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

低计量,当市价低于成本时,按投资单个项目计提跌价准备。

7、坏账损失核算方法 (1)坏账的确认:凡因债务人破产,依据法律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列作坏账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2)公司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核算,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千分之五计提坏账准备,坏账损失发生时冲销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8、存货核算方法

(1)公司存货为库存商品。

(2)公司购入的存货采用实际成本入账,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

(3)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9、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①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

②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

③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④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调整初始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出现借方差额时进行摊销,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 年的期限摊销。

股权投资差额出现贷方差额时则以2003 年3 月17 日财政部颁布财会[2003]10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

(二)》的通知时间为界,对于该文颁布以前发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进行摊销,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低于10 年的期限摊销。对于该文颁布之后发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则按照该文的规定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2)长期债权投资:

①债券投资: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公司购入的长期债券,初始投资成本减去相关费用及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投资按期计提利息,应计的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经摊销债券溢价或折价后,计入当期投资收益;②其他债权投资:取得时按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入账;按期计算应计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公司在期末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0、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仪器仪表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具、器具等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也列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3%确定折旧率。公司土地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公司在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1、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根据实际发生的支出入账,包括直接建造成本和相关利息费用,按工程项目分类核算,并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工程的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公司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出现在建工程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或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或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2、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2)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按预计使用年限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公司期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按单项无形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3、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处理。

14、收入的确认方法

销售商品:

(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2)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

(3)相关的收入价款已经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

(4)与该商品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提供劳务:

(1) 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可靠地计量;

(2)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3) 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让渡资产使用权

(1)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5、所得税核算方法

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16、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均无变更事项。

17、会计差错

本期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会计差错。

18、子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子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一致。

19、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在将其相互之间的权益性投资与所有者权益中所持份额、债权与债务以及内部销售收入等进行抵销的基础上,合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损益类各项目的数额而编制。

三、税项

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计缴。

营业税:按应税销售收入的5%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流转税额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额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额的1%计缴。

所得税:本公司执行所得税税率为33%。

四、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除有特殊说明外,以下项目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截止2005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 元,其明细情况如下: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现金

银行存款

结算中心存款

合 计

2、应收账款:截止200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 元,其明细情况如下:

① 账龄分析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2年

合 计 100 100

3、预付账款:截止2005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余额为 元,为应付账款借方余额重分类调整,其明细情况如下:

① 账龄分析: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金额 占比例(%) 金额 占比例(%) 1年以内

1—2年

合 计 100 100

4、其他应收款: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元,其明细情况如下:

① 账龄分析: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金额 占比例(%) 金额 占比例(%) 1年以内

1—2年

合 计 100 100

② 大额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金 额 款项性质

合 计

5、存货:截止2005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为 元,其明细情况如下: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金 额 跌价准备 金 额 存货净额

库存商品

合 计

6、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截止200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 元,净值 元,其主要明细及本期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原值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合 计

累计折旧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合 计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合 计

固定资产净值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合 计

7、短期借款:截止2005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 元,其明细情况如下:

短期借款明细 期末数 借款期限 利率 借款条件

合 计

8、应付账款:截止2005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余额 元,其明细情况如下:

① 账龄分析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 计

9、预收账款:截止2005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余额 元,其中应收账款贷方余额重分类调整为元,其主要情况如下:

① 账龄分析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10、其他应付款: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余额 元,其明细情况如下:

① 账龄分析

账 龄 2005年12月31日

金 额 比例(%)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 计

② 大额款项明细情况

客户名称 金 额 款项性质

合 计

11、应付工资:截止2005年12月31日,应付工资余额为 元,本期主要明细及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发放数 本期计提数 期末数

工资

合 计

注:(1)、

12、应交税金:截止2005年12月31日,应交税金余额为 元,其明细情况如下:

税 种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值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得税

合 计

13、其他应交款: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其他应交款余额为 元,其明细情况如下:

类 别 期末数 期初数

教育费附加

合 计

14、长期借款:截止2005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为 元,其明细情况如下:

长期借款明细 期末数 借款期限 利率 借款条件

合 计

15、实收资本:截止2005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余额为 元,其明细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减 期末余额

合 计

16、未分配利润: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元,其明细情况如下:

项 目 2005年12月31日

本期净利润

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减:提取法定公益金 --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 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减:分配股利 -- 减:转作资本的股利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未分配利润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注释

1、 主营业务收入:200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元,明细项目如下:

项 目 2005年度收入 2004年度收入

合 计

对外销售前五名的客户销售收入总额及比例列示如下:

明细 本年累计发生额 上年累计发生额

金额

比例

2、主营业务成本:2005年度主营业务成本 元,明细项目如下:

项 目 2005年度成本 2004年度成本

合 计

3、其他业务利润

项 目 2005年度 2004年度

合 计

4、经营费用:

项 目 2005年度 2004年度

广告费

其他

合 计

5、管理费用:

项 目 2005年度 2004年度

工资

福利费

折旧

大修理

差旅费

办公费

业务费

通讯费

养老金

劳护费

公积金

其他

招待费 交通费

公务车费

津贴补助

诉讼费

印刷费

合 计

5、 财务费用:

项 目 2005年度 2004年度

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

合 计

6、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05年度

罚款

合 计

7、所得税

项 目 2005年度

所得税

合 计

五、承诺事项

截止审计报告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六、期后事项

截止审计报告日,本公司无重大期后非调整事项。

第三篇: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报表附注

一、财务报表附注的作用

附注,是指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既是对财务报表的补充说明,也是财务报表不可缺少的内容。很多情

况只有通过报表附注,才能对财务报表有全面、准确的理解,一些在报表中以表格形式难以表达的内容,也需要通过报表附注加以反映。附注在财务报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财务报表附注的形式

会计实务中,财务报表附注一般采取以下方式:

1.旁注

旁注是在财务报表的有关项目旁直接用括号加注说明。它是最简单的报表注释方法,且与表内已披露的信息为一体。如在“应收票据”项目旁加注“(其中×××元已向银行贴现)”。

2.附表

附表是为了使财务报表简明易懂而对主表重要项目的构成及其增减变动原因与数额所做的详细、具体的反映。附表反映的内容,有些已直接包括在脚注之内,有些则附在报表和脚注之后,作为财务报表的一个单独组成部分。

3.底注

底注是在财务报表主表后面用一定的文字和数字对那些不便于列入财务报表内的有关信息所做的补充说明。一般而言,报表附注指的就是报表的底注。

三、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内容

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相关内容:

1.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2.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的说明。

3.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项目的说明。

4.利润分配的说明。

5.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名称、账面余额及形成的原因;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以及对外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金额。

6.发生严重亏损的,应当披露持续经营的计划、未来经营的方案。

7.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8.其他需要在附注中说明的事项。

第四篇: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的探讨

------------------

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是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从无到有,从原则性规定到规定的具体化,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建设过程中,也确实有一些问题值得研究和讨论。本文拟在分析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和改革所及若干问题提出个人的看法,供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制定者和会计同仁参考。

一、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现状

从1993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次以会计法规的形式提到了会计报表附注,尽管没有对会计报表附注应该包括的内容进行规定,但在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历史上,《企业会计准则》无可争议地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1999年,修订后的《会计法》在第二十条中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1996年6月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也有类似的提法。但上述两个法规均没有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提出具体的要求。

首次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提出具体要求的是财政部于1997年5月22日颁布的我国第一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该准则对存在控制关系以及无论是否存在控制关系但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下,应当披露的信息,以及如何披露信息均作了明确规定。其后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财政部陆续颁布的15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报表附注应当披露的内容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从国务院和财政部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两条结论:第一,相关会计法规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层次性。从《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报表附注是财务会计报告组成部分的原则规定,到《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上述原则规定的具体化,再到16项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报表项目及表外事项附注披露要求的细化和深化;第二,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具有操作性的规定主要散见于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而这些具体会计准则都具有针对性,一定意义上是相互独立的,因此,大致可以说,财务会计法规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要求,在系统性方面是不够的。

中国证监会第一次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提出明确要求的是于1997年12月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年报准则》”)。《年报准则》以“会计报表附注指引”的方式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作了比较细致、明确的规定。《年报准则》规定,会计报表附注应对比较式会计报表两个期间的数据均作出说明。会计报表附注应当包括所有在会计报表内未提供的、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有关的、有助于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会计报表且可以公开的重要信息。《年报准则》自1997年发布以后,分别于1999年、2001年、2002年和2003年进行了四次修订。值得一提的是2001年的修订稿将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要求,从《年报准则》中独立出来,于2001年12月30日,单独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下简称“《财务报告规定》”),并一直施行至今。因此,《财务报告规定》成了证监会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方面,现时有效的唯一制度。从上述证监会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中,我们可以得出两条结论:第一,证监会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在逐步提高;第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逐渐从不稳定,走向了相对稳定。

二、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和改革所及若干问题的探讨

(一)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的统一和完整

1.统一。现行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制定者,按照级次可以分为三级,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两个部委(财政部和证监会)。从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不太可能对此发布一部单独的法律、法规。因此,我们所说的统一,实际上是讨论财政部和证监会,各自所制定的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需要进行协调和统一。协调和统一的内容可以说非常广泛。例如,财政部与证监会,在对某些会计报表附注所及的会计概念的界定上存在差异(关联方范围的认定就是很明显的例子)。再如,财政部在不断地颁布新的企业具体会计准则,每一项具体会计准则,均多多少少涉及会计报表附注的信息披露,这些准则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要求有些与证监会发布的《财务报告规定》一致,有些是不一致的。具体会计准则在变化,而《财务报告规定》没有作出相应的修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执行的难度。因此,我们认为,建立和完善财政部和证监会在制定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时的协调机制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的统一。

2.完整。根据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不同企业信息需求和我国有关法规规定,我们可以将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分为三个部分,一是针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二是针对小规模企业的,三是针对除以上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的。

针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财务报告规定》,经过2001年度、2002年度和2003年度三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实践,证明其基本体系和内容是符合目前中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的,在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完整性和及时性方面基本是有效的。因此,我们认为,《财务报告规定》作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标准,是基本符合证券市场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要求的。

时至今日,我国尚没有针对小规模企业和针对除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小规模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的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由于没有标准,实务中会计报表附注的格式和内容可以用“五花八门”来形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披露的统一性和规范化。由于非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在全国企业中占大多数,因此,加紧制定这些企业的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看来是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当务之急。

(二)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中企业性质的特殊考虑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由于是公众公司,作为股票、基金或可转债持有人的社会公众具有分散性和变动性的特点。因此,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必须首先满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要求,其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具有强制性和广泛性。这是公众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共同要求。但同样是公众公司,其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按理也应有所区别。例如,ST的A公司,由于已经面临退市的风险,因此,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方面的要求,应比其他上市公司要高。《财务报告规定》没有这方面的要求,我们认为是可以考虑改进的。

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由于其股东人数不多,股东又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其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主要应满足国家政府部门、股东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需要。例如,公司将上述财务会计报告用于取得银行贷款,则会计报表附注应重点披露有关资产质量、资产质押和对外担保等信息。财务会计报告用途的差别性,是制定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时,值得重点考虑的问题。

(三)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中的成本与效益

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中的成本是指在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包括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计算等)、披露和阅读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人力和财力成本的总和。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中的效益是指使用者从中获得有用的信息,进而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或非经济方面的利益总和。

从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现状看,一定程度上存在成本大于效益的情况。一方面,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越编越长;另一方面,真正在阅读和利用这些附注信息的人没有同步增长。夸大点说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存在被“束之高阁”的现象。目前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从成本效益角度讲,至少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主次不分。重要的信息和不重要的信息、甚至无价值的信息均以平等的“身份”出现在会计报表附注上。二是详略不分。按理重要的信息应当详细描述前因后果,不重要的信息应当简单化,甚至省略。但实际情况是,很多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没有做到这一点。

会计报表附注不是越长越好,也不是越短越不好。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关键不是数量,而是质量,这也是政策制定者和有关部门应予重视的问题。

(四)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中的公开与保密

很显然,会计信息的公开与保密是一对矛盾。一般而言,使用者希望会计信息公开,编制者则希望保密。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制定过程中,所要关注的事项之一就是把握公开和保密的度。即不能过分强调保密,而影响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也不能过分强调公开,而侵害企业的商业秘密。

最近暴露的某大型民营企业资金链突然断裂事件,就与违背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公开性有关。为什么该公司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融”取这么庞大的资金,根本的原因是其占用所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资金,以及上市公司为其提供的借款担保等会计信息没有及时披露。如果上述信息能够及时得以公开披露,相信不会出现这样让证券市场和有关利益各方无法“收拾”的局面。

与违背会计信息公开的原则相比,违背会计信息保密的原则,人们则要轻视得多。很多公司不了解过度公开会计信息可能潜伏着的法律诉讼,直到受侵害人将公司告上法庭,才知道会计信息的公开也需要节制。比如,任意披露公司债权债务人的名称(或自然人姓名)、任意披露公司的某种具体产品的毛利率、任意披露公司主要的供应商和购货商的名称等等都是不足取的。

(五)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的改革

建立和改革我国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是新形势下适应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会计信息需求变化的需要。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文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为研究对象,提出的以下几点意见:

1.修改“公司基本情况”。现行《财务报告规定》将公司历史沿革、所处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报告期内因收购(出售)资产或吸收合并等引起公司重大资产或主营业务发生变更等信息作为“公司基本情况”必须披露的内容。我们认为,这些内容中,有些不属于会计信息范畴,有些在公司的财务报告中已有所体现。因此,在描述这些信息时,应尽量简单,有些甚至可以省略。报告期内因收购(出售)资产或吸收合并等引起公司重大资产或主营业务发生变更,则属于重大事项,应当将其作为“特别提示事项”予以披露。同时,我们建议,将公司的终极股东等信息,作为“公司基本情况”披露的内容。

2.新增“特别提示事项”。我们建议,将报告期内发生的引起公司重大资产或主营业务发生变更等在内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详细情况,作为“特别提示事项”披露的内容,如收购(出售)资产或吸收合并等业务;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其对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主要缺陷及其改进措施;公司比较财务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详细原因及其影响;公司对自身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特别是ST公司);公司对重大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评价;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组成及其影响等信息。

3.简化“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办法”。现行《财务报告规定》要求披露的内容中,大多属于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必须遵守的会计核算原则。因此,我们建议“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办法”可以简化为以下四项内容:一是带有选择性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二是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三是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四是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4.完善“会计报表项目注释”。完善的具体目标包括: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不同性质企业的特殊性;做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成本和效益原则的有机结合;在满足社会中小股东会计信息知情权的同时,注意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债权人的正当权益,有效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分寸。例如,占资产总额5%、占营业利润3%以下的项目可以不披露;涉及非关联方的债权债务人的单位名称可以不披露;细分的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可以不披露等等。

5.细化“表外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债务重组事项、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转让)事项和其他对会计报表使用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都是“表外事项”。因为,这些事项所涵盖的信息不能通过会计报表及其附注直接获得,这些事项中的一部分游离于会计账务系统之外。表内事项和表外事项共同组成了会计报表附注信息系统,两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此外,从近几年世界范围内发生的财务会计丑闻中,我们可以看到,表外事项的重要性在某些企业要远远高于表内事项。当前,表外事项信息披露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粗”。很多重要的表外事项,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不到事项的前因后果,看不清事项的性质,得不出事项对报告期及以后期间会计报表的影响;某些公司在描述表外事项时,要素缺少,含含糊糊,欲言又止,内容空洞,会计报表使用者很难从中获得必要的、有用的信息。因此,我们认为,“表外事项”的深化、细化和规范化,值得政策制定者在改革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时考虑。

会计研究/王国海

第五篇:非上市企业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分析

非上市企业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分析 【摘要】 会计报表附注是构成企业财务报告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也日益受到报告使用者的关注。本文拟对非上市企业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存在的问题作一探讨。

【关键词】 非上市企业 会计报表附注 问题 建议

新《企业会计准则》强调:报表附注是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会计报表附注拓展了企业财务信息的内容,突破了报表揭示项目必须用货币加以计量的局限性,增进了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体现了决策有用性的特征,使会计报表使用者能更充分了解其所关心的经济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未来的发展,并作出正确的决策。目前报表使用人获取会计报表附注的主要途径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审计报告。

我集团对外参控股40余家企业,涉及化工医药、机械装备、建材轻纺、金融担保等多个领域。从近年来获取的被投资单位审计报告来看,大部分企业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只有少数几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报告附注披露形式多样,有的十分精彩,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如系统内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等,报表附注格式漂亮,披露严谨、充分;有的则洋相百出、删繁就简、含糊不清,主要是一些中小企业审计报告附注。审计报告附注披露的参差不齐,折射出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质量的高低。

一、非上市企业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存在的问题

1、披露内容不严谨

第一,部分会计报表附注与会计报表金额不一致,主要会计项目附注的数据纵向、横向加减合计不一致。会计报表与会计报表附注数字相互勾稽、吻合,这可以说是对附注披露最基本的要求。出现这种错误,往往是审计、复核人员的粗心所致。

第二,会计报表附注中不同部分内容相互矛盾。如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中阐述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一般持有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20%以上,应采用权益法核算;50%以上时,应当采用成本法,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而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显示其持有某企业的股权比例为38%,且没有说明特殊原因,实际核算方法却为成本法。持股比例要求选用权益法,但企业采用了成本法,既不能准确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价值,又会对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又如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中阐述坏账准备计提采用年末余额百分比法,但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应收款项却显示没有提取坏账准备。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的披露与前面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表述内容大相径庭,容易导致财务报告使用者无所适从,极大地影响了审计报告的质量。目前,一般是由会计师事务所代编企业附注,而会计师事务所编制附注都采用程式化的模板,未认真地逐一进行复核、修改。

第三,附注中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各项目填列不正确等。如某公司间接法编制的将净利润281.31万元加上调节的明细项目和为510.54万元,不等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251.28万元,经仔细与具体项目核对,原来是将投资损失(减收益)一栏填错了,投资收益380.9万元应列示-380.90万元,却填成380.90万元。

第四,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不同报告期会计报表附注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或逻辑不符。如某公司在上年附注中披露固定资产中无运输设备,在本期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固定资产期初数中却包含运输设备等,也无相关变化说明。

2、披露不完整

第一,部分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只列报了现金流量表主表,附注中未披露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直接法和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互为补充,互相验证,可以让使用人对不付现的成本和不影响经营活动的现金流一目了然。

第二,未披露重要的可选择的会计政策和确定依据。如某企业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但是在会计政策中未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比例。又如某公司将持有的上市公司投资列作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但未披露判断的依据,只是在附注段里拷贝了会计准则里的相关规定。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韩国签证所需材料下一篇:户籍民警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