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扫黄范文

2022-05-20

第一篇:西安扫黄范文

西安扫黄数万小姐约5成转行

西安扫黄数万小姐约5成转行 小姐为失业女或学生

2010年12月07日09:41 来源:西部网

混迹于其中的“小姐”们吃的都是“青春饭”,大多在20岁至28岁之间,以“八零后”为主力。“小姐”们大多数来自四川、甘肃、湖北、黑龙江等地农村,还有个别是陕西本地的失业妇女和女青年。除了年轻女子外,做“小姐”的还有40岁出头的妇女,大多是失业的,有的白天在超市、酒店当售货员、服务员,晚上兼职出台,还有个别大学生晚上坐台当“小姐”。“小姐”们吃住自理,上班时多集中在休息厅等候“妈咪”前来召唤。

被抓获的119名涉嫌营利性陪侍人员将治安局走廊挤满。汤继颖 摄

西安突击清查娱乐场所,现场拆除合欢床。

7个月前,随着京城“天上人间”等4家豪华夜总会被查,一场浩大的扫黄风暴由京城席卷全国28个大中城市,继京、津、沪、渝、穗等城市后,西安也成为此场风暴中心。

今年五六月份西安扫黄开始,文艺南路的“天上人间”夜总会、西门外的“新今日”等夜总会以及南二环的“新维多利亚”洗浴场,因涉嫌色情服务先后受到严查,被责令停业整顿。

“以前严打时,都是躲一阵子就过去了,今年风声很紧,基本就没停过。”11月24日,在西安娱乐场摸爬滚打二十多年的一位资深人士,这样描述西安的扫黄风暴„„ 揭秘产业链

娱乐场所“小姐”虽多但并非正式员工

西安扫黄行动刚一开始,记者就对西安城区的一些夜总会、洗浴中心以及私人会所等进行了暗访,这期间,在娱乐场摸爬滚打二十多年、被圈内人称作“帅哥”的资深人士向记者揭秘了涉黄行业产业链。 运作模式:“妈咪”管“小姐” “帅哥”称,“小姐”都不是娱乐场自己管理的,而是由手里掌握着“小姐”资源、本人并不是娱乐场所员工的“妈咪”管理。“‘妈咪’只是个称呼,并不全都是女性,很多男人也在做这个事,性质就像旧社会妓院里的老鸨。”“帅哥”说。

一般的模式是这样的:但凡有娱乐场所开业,“妈咪”就会主动找上门来,他们虽然不是娱乐场所的员工,但靠着手里的“小姐”资源,寄生在娱乐场所里,说好听就是挂靠。

娱乐场所一般不给“妈咪”酬劳,他们每月还要给挂靠的娱乐场所缴纳数千元管理费。在高档或大型娱乐场,一般最少会容留三四个“妈咪”,多的时候会

2 达到七八个甚至十多个,在包间对熟客或大客户“推销”手下的“小姐”时,“妈咪”一般都自称是所在娱乐场的公关经理。生意做得好的“妈咪”,有时会在数个娱乐场挂靠。

一个“妈咪”的手头一般都有二三十个小姐,大多是熟人或老乡推荐的,有时“小姐”也会给“妈咪”带来“小姐”。“妈咪”之间竞争激烈,互挖“小姐”和客人是常有的事。 盈利模式:“妈咪”靠“提成”

“妈咪”的收入主要来自向“小姐”们收取的管理费(其实就是保护费)。“小姐”每次陪客,都由“妈咪”联系和分配,陪客时分为“平台”(即只陪酒陪唱歌陪聊天)和“高台”(除“平台”的“三陪”外还从事色情服务),而“妈咪”每次会向自己手下的“小姐”收取10元至30元的管理费。如果带20个“小姐”,一晚上就能收入600元,一个月收入则达上万元。

娱乐场所一般是不向“小姐”收取费用的,他们容留“小姐”,主要是因为她们出台时都会推销出去大量的酒水,娱乐场所赚的就是酒水费和包间费(按小时收费或买断)。

从业人员:以80后为主

据多名混迹于西安娱乐场所多年的资深人士介绍,西安市各种娱乐场所有1700多家,但取得合法手续的大众歌舞厅仅有40多家,夜总会、酒吧、私人会所等手续齐全的170多家,此行业鱼龙混杂。

混迹于其中的“小姐”们吃的都是“青春饭”,大多在20岁至28岁之间,以“八零后”为主力。“小姐”们大多数来自四川、甘肃、湖北、黑龙江等地农村,还有个别是陕西本地的失业妇女和女青年。

除了年轻女子外,做“小姐”的还有40岁出头的妇女,大多是失业的,有的白天在超市、酒店当售货员、服务员,晚上兼职出台,还有个别大学生晚上坐台当“小姐”。“小姐”们吃住自理,上班时多集中在休息厅等候“妈咪”前来召唤。

消费群体:主要分两个 而此行业的消费群体,根据消费场所的档次也有多种不同的“划分”:在“黑灯舞厅”、发廊、足浴等场所消费的,主要是普通市民和外来打工者,年龄以中年人为主,也有60多岁的独身老年人。

常在夜总会、私人会所、洗浴场接受性服务的,主要是一些企业老板、来西安考察或投资的外地商人,还有个别“手里有权”的人,年龄主要在30岁至50岁之间。一般来说,在高档娱乐场所,如果接受性服务,三四个人的消费就达数千甚至上万元。

警方夜查西安“阳光国会” 陪侍女拉了3公交车(视频截图) 西安在行动

扫黄以来460多女性因卖淫被行政拘留

今年四五月开始,一场以北京为起点的扫黄风暴席卷全国,迄今,此场风暴已触及至少28个大中城市。

“这次全国这么多城市集中开展扫黄行动,力度之大时间之长是有背景的。”陕西公安一位知情高级警官透露说,国家此次大规模集中扫黄的直接原因是今年年初,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先后派出工作组,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等城市进行暗访时发现,个别地方的黑恶势力、“两抢一盗”和“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较为猖獗。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今年五六月份开始,西安就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扫黄严打了。

初战:21家大众舞厅被查

“所谓跳舞,纯粹是幌子,六分钟亮灯,九分钟灭灯!”网民发帖曝光说:“陪跳一曲10元,舞女可以随便摸„„很多舞厅都走在色情的边缘!”

从6月中旬至7月中旬,西安市公安局共接到群众举报21家大众舞厅涉黄,与去年同期同类相比增加了38.8%。为此,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在全市部署专门整治行动。

7月12日,警方在西门外“天上人间”大众舞厅发现一女子当众跳脱衣舞,民警当场抓获涉嫌卖淫嫖娼人员一对及22名涉嫌色情服务人员。涉嫌卖淫嫖娼的一对男女被处治安拘留15天,“天上人间”大众舞厅被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7月21日,治安局在竹笆市北口乐欢天大众舞厅发现有跳“黑灯舞”的现象,当场责令其停业整顿一个月。其他存在违规的19家大众舞厅全部停业整顿。

7月22日,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召集全市36家大众舞厅经营者开会,严令禁止涉及黄赌毒等犯罪活动。 再战:涉黄浴场、夜总会被查

7月27日晚,西安市公安局调集郊县分局警力,在莲湖区土门查处涉黄的今缘夜总会,警方责令其停业整顿;同一晚,警方查处了存在色情服务的新维多

4 利亚洗浴场,新维多利亚洗浴场被责令停业整顿。

随后,位于高新区的香格里拉五星级酒店地下室的一家夜总会因涉嫌色情服务被警方查处并责令其停业整顿;西安市公安局又异地调警,查处了位于文艺南路的“天上人间”夜总会,责令其停业整顿半年„„

8月1日,西安市警方吹响了向涉黄歌舞洗浴等娱乐场总攻的号角。行动中,西安警方多次采用异地调警的办法,查处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娱乐场所。

“对这些场所,我们要下决心、下硬手。”9月16日,省公安厅副厅长、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长杜航伟强调,“该关的关、该封的封、该停的停,决不能让同一问题反复捅娄子、出乱子。

9月中下旬,警方突击查处了位于西门外、存在色情服务的“新今日”夜总会,并责令其停业整改半年。位于桃园南路一家酒店里的洗浴场所因存在色情服务被异地调集来的警察查处,该洗浴场被责令停业整顿,有关责任人被依法刑拘„„

行动中,警方查处上千家发廊、浴场和夜总会,有关责任人员均被依法严处。

清扫:色情发廊和街头“拉客”

一时间,西安一些夜总会、洗浴等场所存在的色情毒瘤被纷纷清除。接着,警方又对准了藏匿在大街小巷的色情发廊。

9月20日至10月10日,西安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清扫”行动,重点整治涉黄的小发廊、小足浴等场所。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特种行业与旅游治安管理处处长张鹏说,警方借助集中清查、暗访、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彻查,以“宾馆、饭店、度假村,特别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校园及建筑工地周边”为重点,对违法违规经营的美容美发场所坚决取缔。

之后,警方连续多次行动,严厉打击那些无处藏匿只好站在街头“拉客”的违法犯罪活动,抓获一批涉嫌卖淫的站街女甚至幕后操纵者,他们均受到依法惩处。

现状:许多“小姐”转行

一时间,风声鹤唳,一些客人吓得也不敢再去往常光顾的有色情服务的夜总会、洗浴场所和发廊等。而“小姐”们一看风向不对,有的合伙做其他正规生意,比如开服装店、餐饮店等等,有的打道回府,有的干脆窝在出租屋里不出台。

“比如西安比较大的场子,几乎每家都有二三百名从事色情服务的‘小姐’,风暴后,这些‘小姐’几乎全部走光,留下二三十个,在悄悄等待熟客光顾。”此资深人士透露。而众多娱乐场所干脆放假,有的三四天,有的十天半月不等。

但久等不住,个别娱乐场所从今年七八月份开始恢复营业,但大多场子是没有色情服务的“素场子”。个别“半荤半素”的场子都偷偷帮“小姐”和客人分包或在有条件的楼上开房间。

“但接待的全部是熟客,一旦有陌生面孔,服务生就会一口咬定,‘没有小姐’。”该资深人士分析说。风暴前西安的“小姐”约有数万人,但扫黄风暴开

5 始至今,“小姐”们大约走了有五成,少量“小姐”转入地下,比如通过网络联系卖淫、招待所里或出租单元房里偷偷卖淫。

“因卖淫被行政拘留的妇女,每年都超过上百人,今年更多,扫黄行动开始至今,已有460多女性被行拘。”西安市拘留所所长高西勇说,从数字可看出,公安机关此次打击力度的确很强,成果也相当明显。

将走向何处

尝试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实名管理,防范卖淫嫖娼

“经过整治,现在浴场、夜总会等娱乐场所,都不敢从事色情服务了。”在提及严打成果时,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特行处处长张鹏表示。从行业反馈消息看,今年曾有人想在西安新开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也因此没有实施。

据介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推行对娱乐场所等级星级化管理机制。娱乐场所分为A、B、C、D四个星级,保护合法经营,如西安的夏绿地、钱柜、真爱等夜总会或KTV量贩;同时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除了打击外,公安机关会经常性对娱乐场所经营者和从业者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从而引导娱乐行业规范化、健康化发展。

据不愿具名警官透露,扫黄风暴从京城刮至全国后,北京市警方正在逐步实行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实名制,进行规范化和健康化管理和监督。而西安市目前在一些较大的娱乐场所也正在逐渐尝试对从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和监督制度,“但绝不是说,允许容留妇女卖淫,一旦发现有卖淫嫖娼违法犯罪行为,严查不贷!”“但是,光靠公安机关一家来严打,彻底清除黄毒,是远远不够的。”我省一名从警30多年的不愿具名的警官建议说,政府应当对此进行综合治理。

该警官称,因为公安机关主要打击违法违规,但日常管理却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由于各司其职,职能部门没有形成强劲的合力,缺乏一种长效的联动机制。

分析和反思

多层原因造成黄色毒瘤频频复发

黄色毒瘤缘何频频复发?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谢雨锋对此做了分析:

从消费社会视角看,目前正处于消费社会,社会成员的精神生活陷入了一种普遍的委靡状态,在此背景下,个别人很容易将“性”作为消费品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和需求,并视其为一种必需而置社会道德规范、个人荣辱于不顾。

从社会发展状况来看,在当前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中,各社会要素很容易遵循经济学的 “供给和需求”规则而连结在一起,产生基于以“赚钱”为目标,以开展“性工作”、开办“性场所”为表征的社会利益产业链。

因此,此种有悖于我国传统文化道德的现象长期、大量存在,与此关系重大。也正因此,在市场社会、商品社会中,“性工作者”从很大程度上具有工具性意义,她们的大量存在也就有了“合理”的生存空间和借口了。

从黄赌毒现象存在的社会基础来看,许多事实表明,它们之所以能长期稳固地存在,与我们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甚至个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公权力直接参与经营具有很大关系。

6 从该市场的需求方来看,贫富分化差距导致一些妇女尤其是女青年追逐金钱或受贫困所迫或受诱骗、胁迫等从事性服务,而大量农民工进城参与城市建设,许多成家的农民工和家人长期两地分居,“人性”和“性需求”隐性的基本生理问题得不到解决。

类似的隐性生理需求,还有一些外地来的投资商、长期两地分居的“白领”及其他一些人群。

在扫黄风暴之后,政府还应当做什么呢? 谢雨锋认为,政府首先应当保障和完善大量进城务工农民的权益,让他们也享受年休假权、探亲假权,不为性工作者提供巨大的市场。

其次,加强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起民众对公安机关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机制,完善法制环境,避免其为娱乐从业者提供“保护伞”。

第二篇:扫黄打非

扫黄打非 扫黄打非:“扫黄”指清理黄色书刊、黄色音像制品及歌舞娱乐场所、服务行业的色情服务,就是指扫除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打非”是指打击非法出版物,即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扫黄打非是文化市场管理的一个专业术语,是一项执法活动。 简介:“扫黄”指清理黄色书刊、黄色音像制品及歌舞娱乐场所、服务行业的色情服务,就是指扫除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打非”是指打击非法出版物,即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执法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是净化文化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这项工作由“扫黄办(扫黄打非办公室)”来执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反非司)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职能调整:

(一)加强的职能

第三篇:扫黄打非小结

“扫黄打非”工作小结

一直以来,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化日常监管为基础,坚决封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传入学校,严厉打击传播淫秽色情侵权盗版活动,以整顿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发行渠道为目的,净化校园环境为宗旨,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为促进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做出贡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扫黄打非”工作是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建立了市局“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扫黄打非”工作。并把“扫黄打非”和我市各中小学校的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和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等项工作结合起来抓。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中小学校校长担当“扫黄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学校图书馆(室)监管,规范教材教辅选用工作 1.我局于2011年5月转发了,并于2011年7月会同市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工作人员对全市各中小学图书的采购情况、图书质量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清理不健康的图书。同时,我局要求各中小学校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认清不良图书的危害,要远离不良读物。并且要求老师教学生辨别这些盗版用书的基本特点,认识盗版的危害,以防上当受骗。鼓励学生抵制购买盗版用书,对不法商贩进行举报。

2.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的管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下发了,明确要求各地各校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用书目录征订、选用教学、教辅用书,有效地防止了劣质、盗版、内容老化及非法出版物进入全市各中小学校。还下发了,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非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公布的教辅资料;并专门召开全市的电视电话视频会议,要求各地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工作的监督。

三、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做好学生宣传教育工作 1.全面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我局会同其他成员单位尽职尽责、通力合作,完善了大部分学校周边的治安巡逻岗亭、摄像监控探头等治安设施,红绿灯、人行横道线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消火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适时开展全市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取缔了校园周边的违规网吧、游摊小贩、违章建筑、违法车辆。并不定期对各校周边的经营摊点进行反复清查,防止非法出版物在各校反弹。聘请师生担当义务监督员,监 2 督在学校周围兜售淫秽色情“口袋书”和有害卡通画册等文化垃圾现象,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

2.加强学生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拒绝购买盗版及有政治问题、淫秽内容的书刊及音像制品的教育活动;开展以“远离盗版、远离口袋书、远离有害卡通画册、远离不良游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学生版权保护的意识。充分利用媒体手段,开辟宣传教育专栏、校园广播和出版墙报或宣传橱窗等形式,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教育氛围。

3.加强对学生健康上网的管理和教育。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和监控,对校园网有害信息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坚持把管理和教育结合起来,开展“”主题月系列活动,创新教育形式,有针对性地引导和教育学生健康上网,自觉构筑抵制不良信息的“防火墙”。

四、开展有益活动,提升学生素质

1.近年来,我局每年举办一次“经典诵读”比赛。同时要求各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经典诗文诵读,让学生们徜徉在经典诗文里,把一种神圣的精神和思想传递给学生,起着育人、凝聚、驱动和熏陶的教育作用,使学生的品味逐步提高,具有抵制不良文化的能力。

2.办好家长学校,引导家庭阅读。开办家长学校,定期开班授课,开展讲座,引导家长为孩子选择课外读物,指导孩子课外阅读,开展书香家庭活动,开发了家庭教育的潜能,有力地配合了学校的教育。

3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局将以学校德育教育为主线,以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核心,以校园文化建设为重点,以推介优秀文化产品为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学生健康生活、快乐成长、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社会环境。

第四篇:“扫黄打非”制度

宣传教育制度

一、把“扫黄打非”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宣传教育先行。

二、乡(街)、村(社区)两级“扫黄打非”工作机构负责辖区“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根据上级要求,每年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收集和编写有关宣传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增强辖区居民的“扫黄打非”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围绕群众关切的“扫黄打非”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向居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广场演出、普法讲堂、现场咨询、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

四、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定期向上级汇报乡(街)、村(社区)两级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五、建立和规范乡(街)、村(社区)两级“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工作台帐。

六、完成上级主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宣传教育任务。

日常巡查制度

一、“扫黄打非”工作机构对辖区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履行协助管理职责。为做好市场巡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巡查制度。

二、市场巡查内容

1、无合法手续及其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各类文化经营场所;

2、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3、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4、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名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6、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

8、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文化传统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0、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协助文化执法部门,对辖区内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每月开展不少于三次的市场巡查。

四、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理各种隐患,无法当场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五、市场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单位文管人员应把巡查记录签名归档,巡查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案件排查制度

“扫黄打非”定期排查的主要任务是:定期排查和研究分析辖区“扫黄打非”工作形式和市场状况,超前防患,妥善处理,避免“扫黄打非”案件发生。

一、排查时间

排查原则上每月一次。每逢重要会议、重大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要重点排查,不留死角。

二、排查内容

(一)书报刊市场:包括各类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印制、批发、零售、出租等经营活动。

(二)音像制品市场: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含LD、VCD、DVD等)的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等经营活动。

(三)电子出版市场:包括软磁盘、只读光盘、交互式盘、照片光盘、集成电路卡等的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等经营活动。

(四)印刷市场:包括制版、排版、印刷、装订、打字、复印等经营活动。

(五)软件市场:包括计算机程序、游戏软件及其文档的制作、批发、零售等经营活动。

(六)娱乐市场:包括歌舞厅、游艺室、电子游戏室等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经营活动。

(七)网络文化市场:包括网吧等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及服务的经营活动。

(八)文艺演出市场:包括以经营方式组织的现场文艺表演、经纪活动以及涉及进出境的团体或个人的演出活动。

(九)广播电影电视市场:包括电影片的发行和放映等;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转播站、有线电视网的设立、撤销及播放广播电视节目,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送广播电视节目等活动。

(十)艺术品市场。包括美术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的收购、销售、租赁、装裱、经纪、评估、咨询以及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比赛等经营活动。

三、排查处理

1、“扫黄打非”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站要不定期的对发现的“扫黄打非”工作线索进行分析研究,筛选出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2、以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文化环境为前提,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用简报、报告等形式报分管领导阅批,必要时召开会议制定出方案和措施,实行分包责任制,解决好辖区出现的“扫黄打非”问题;对不能处理的案件和问题及时上报上级“扫黄打非”工作机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有效净化辖区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

信息报告制度

一、乡(街)、村(社区)两级“扫黄打非”工作机构对本地区涉及“扫黄打非”工作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和突出问题应及时以信息报告的形式向党委、政府一把手和上级机关作出书面报告。

二、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通过排查掌握到的,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二)本地区“扫黄打非”工作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三)重大节日前夕和敏感时期社会政治稳定情况和倾向性问题,突出问题情况分析、整治对策方案及整治成效。

(四)“扫黄打非”工作特点、成因及对策研究。

(五)“扫黄打非”工作中重大、突出性事件和案件的重要信息。

三、上报的情况务必准确及时,对党政一把手和上级机关的批示要第一时间传达到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四、信息报告涉及到机密事项的,按照规定在报告上注明秘密等级,务必通过机要途径传达,由保密员经办并做好收发记录,处理完毕后按规定做好存档工作。

联防协作制度

一是建立联防机制。加强联防协作工作领导,明确辖区联防联络员,开展联络工作。

二是互发简报、加强交流、实行信息互通。每月28日互通一次本地“扫黄打非”状况和特点,每半年轮流召开一次信息交流座谈会,不定期进行信息互访活动。 三是实施联合巡查。针对社情比较复杂的边界重点地段和重要场所实施相邻乡(办),村(社区)联合巡查,尤其是在交界结合部,共同联防,封锁非法出版物在交界点上印制、流通渠道,确保巡查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有效打击制黄贩黄、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等违法活动,保障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全国“扫黄工作”小组,财政部、公安部、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联合印发《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规定,结合我乡(街)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以书面、电话或其他形式向乡(街)、村(社区)“扫黄打非”工作机构举报各类非法出版活动,经调查属实并由此破获有案件的有关案件的有功人员。

行政执法人员举报和行政执法部门直接查获的案件,不属本办法奖励的范围。

二、奖励范围

(1)举报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淫秽出版物的行为。

(2)举报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违禁出版物的行为: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宣扬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含有其他内容。

(三)举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四)举报盗印、盗制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

(五)举报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业务。

(六)举报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

(七)举报擅自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境外出版物、非法进口出版物。

(八)举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法出版行为。

三、奖励标准

(一)对举报查获印刷、复制各类非法出版物100至500册(盘)的给予200元至1000元奖励,501册(盘)以上的,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或按非法出版活动所涉及经营额百分之二以内的奖励金予奖励;

(二)对举报查获贩运、批销非法出版物100至500册(盘)的给予500元至1500元的奖励,501册(盘)以上是给予1500元至5000元的奖励,或按非法出版活动所涉及经营额百分之二以内的奖励金予以奖励;

(三)对举报盗版活动的奖励,经查证属实结案后,按侵权人向权利人的经济赔偿额中的百分之五给予奖励;举报非法出版活动的生产、经营和运输设备的,按每案罚没款总额的百分之十以内的奖励金予以奖励;

(四)对举报非法从境外引进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含一条双光)1万元至2万元的奖励金予以奖励;举报采用相关设备组装非法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2万元到3万元的奖励金予以奖励。

(五)有特殊重大贡献或举报查获非法出版活动重要案件的经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不受上述奖励金额的限制。

(六)两人以上同时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奖励金额确定的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比例。

四、根据举报查获收缴的非法书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应交上级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销毁。

五、举报方式以电话、信件、来访等形式为主。乡(街)、村(社区)“扫黄打非”工作机构要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姓名、住所、工作单位或其他身份资料,并按照方便群众举报和有利于提高查处效率的原则,建立完善了举报查处机制,确保举报渠道畅通、查处高效、反馈及时.

六、乡(街)“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基金,从“扫黄打非”专项经费中列支。

七、本办法由乡(街)“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乡(街)“扫黄打非”工作,根据上级“扫黄打非”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我乡(街)“扫黄打非”工作责任感追究制度。 第二条 “扫黄打非”工作原则:

(一)讲政治。顾全大局,坚持将社会效益摆在首位。

(二)讲法制。严格管理,严肃执法。

(三)讲责任。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直接责任。

(四)明奖惩。表彰先进,批评后进。

第三条 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批发放有关经营证照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采取部门保护主义,对本部门、本系统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庇、袒护或者为其说情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辖区内出版物市场、文化市场出现严重混乱,没有及时发现,没有采取果断措施解决,在区域内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四)对重大案件排查不力,玩忽职守,失职和渎职的;

(五)对市场某一环节或者行为负有管理和处理责任的,而因疏于管理出现严重漏洞,发生严重问题的;

(六)在管理工作中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

第四条 对在“扫黄打非”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优异成绩的,由乡(街)“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表彰奖励主要包括:(1)通报表扬;(2)授予“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第六条 追究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包括:

(一)取消其年度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

(二)当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查,并限期整改。

(四)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对领导责任问题的党纪、政纪处分,由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经过核实,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由乡(街)“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五篇:扫黄打非方案

“扫黄打非”工作方案

为了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坚决打击非法报刊和盗版出版物经营活动,保护知识产权,为进一步净化我镇社会文化环境和推动文化市场朝健康、繁荣、平稳、有序、和谐方向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重点:坚决防止严重危害整治安定、社会稳定的非法出版物和违法有害信息进入文化市场或滞留网上,坚决防止发生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泛滥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损害利益、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侵权盗版重大案件查处不力的情况。具体包括:(1)实施“南岭”工程。严密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2)及时屏蔽和删除 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工具传播的各类有害信息,完善网络管理防控技术手段和工作机制。(3)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严厉查缴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出版物,严禁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新闻网站上刊播。(4)坚决查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5)严肃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报刊。(6)加大网吧管理力度,特别是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坚决取缔“黑网吧”。(7)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

二、集中行动步骤 在全区开展集中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三月下旬至4月30日。主要任务有五项:(1)组织对所辖地区报刊出版和发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查找报刊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2)继续整治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假新闻。(3)对网络上违法有害信息进行集中整治。(4)继续加大对出版物市场特别是校园周边环境的检查力度,坚决防止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淫秽色情出版物泛滥和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出现“反弹”。(5)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组织开展“扫黄打非”、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开展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在各中小学校开展“拒绝盗版,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5月15日至7月31日。主要任务有四项:(1)以出版物印刷企业、外资印刷企业、只读类光盘复制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地区,以承接境外出版物印刷品印刷的企业和只读光盘复制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印刷、复制行业集中整治。(2)在运输环节,加大对出版物的检查力度,防止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制品传播扩散。(3)学校暑假开始后,集中检查各类出版物市场,重点查缴以未成年人为销售对象的有害印刷复制品。(4)加大网吧管理力度,借助技术手段坚决堵住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依法打击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插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着力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 第三阶段:8月15日至11月15日。主要任务有五项:(1)高密度检查文化市场,特别是国庆节前后,要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加大检查力度。(2)提高对入境书报刊、音像制品和软件制品的查验率。(3)加大出版物进口监管力度。(4)密切关注网上舆情信息动态,严密封堵境外有害出版物和政治谣言等有害信息。(5)办结一批非法出版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主要工作任务

1、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要毫不放松地把封堵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作为政治任务、政治纪律来对待,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懈怠,绝不能让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柏塘印刷、在柏塘发行、在柏塘市场上出现。

2、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要坚决关闭取缔或屏蔽散布政治谣言、渲染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网页、网站。要按照中央外宣办等7部委联合开展的政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要求,集中清理整治网上低俗内容,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同时,加大网吧管理力度,特别是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坚决取缔“黑网吧”。

3、严厉打击非法印刷活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取缔无证照地下印刷窝点,对专用作案工具和印刷生产设备依法没收,铲除其死灰复燃的土壤。

4、严厉打击非法批销窝点。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深挖隐患的地下非法批销窝点。严厉打击和清理不法书商、书贩,清楚其储存、发行、运输的网络,打掉非法发行团伙,彻底清除非法出版活动的条件。

5、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出版物。要组织力量,全面清理并取缔销售盗版书刊、音像和计算机软件的无证照经营者及游商、地摊。要加强对集贸市场及各类展销活动的管理,坚决清除销售侵权盗版制品的商户。要进一步规范教材辅读物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印刷、销售盗版教材教辅读物行为,尤其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教育部门要严把关口,管住管好各级各类

学校和教职工,对组织购买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学校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打击盗版盗印、发行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盗版盗印和销售盗版出版物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印刷发行秩序,出警印刷发行业健康发展。

6、严厉打击非法报刊。要及时查处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报刊。特别是非法夹带、邮寄入境的境外反动报刊,以及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出版的非法报刊和一号多刊等形式出版的非法报刊。坚决取缔擅自设立的非法报刊记者站、编辑部等办事机构。特别是对繁华街区、旅游景点、车站等报刊零售市场,以及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报刊投放点,要进行认真清查,维护报刊市场良好的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抓住重点,重拳整治

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政治。一是严密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坚决防止境外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流入境内并进行非法印制、刻录、销售。新闻出版、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市场查缴力度,加大对地下非法印制窝点的扫除力度;海关、铁路、交通、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入境、承运物品和有机物品的检查力度,严把入口和流通关;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加大对制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刑事打击力度,做到严密监控、立体防范、露头就打,并追根溯源、严查彻底,使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博罗既没有生存的空间,又没有流动的渠道。二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及时屏蔽和删除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的各类 违法有害信息,坚决防止严重危害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的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滞留网上。要按照中央外宣办等7部委联合开展的政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要求,集中清理整治网上低俗内容,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三是大力扫除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非法出版物,坚决防止损害问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等文化来及泛滥的重大事情发生,四是坚决查缴给类侵权盗版出版物。五是严肃查处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报刊,特别是非法夹带、邮寄入境的境外反动报刊,以及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出版的非法报刊和一号多刊等形式出版的非法报刊。六是严厉打击各类文化经营场所违法违规行为。

(二)落实责任,完善机制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权社会共同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按“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各职、各负各责,逐步完善与健全县“扫黄法非的”领导机构和严打机制。网管、通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同作战,采取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查处取缔“黑网吧”的工作力度,做到发现一户清除一户。文化部门要组织开展查处网吧违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着力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坚决打击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广电部门要加强对广播影视节目的审查把关,重点整治医疗专题类、有奖竞猜类、情感故事类、选秀类、暴力类、涉性类等节目,着力净化荧屏声频。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重点清理小报小刊摊点和音像制品店,严查淫秽色情口袋书和音像制品、有害卡通画册、非法小广告等不良出版物。教育部门要会同文化、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认真落实有关规定,清理经营性网吧、彩票投注站,清理整治成人用品店和洗浴按摩场所,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利用墙报、横幅、标语、展览等手段,大力宣传非法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社会危害性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性,让广大人民群众不仅理解、接纳和拥护“扫黄打非”工作,而其以实际行动主动关注、支持和参与“扫黄打非”工作。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扫黄打非”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反映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宣传社会先进典型,总结宣传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曝光一批典型违法犯罪案列,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保障,加大投入

一是要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将“扫黄打非”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中,对“扫黄打非”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地区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县文管办要组织量化考核,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二是要帮助解决“扫黄打非”工作队伍实际问题,为“扫黄打非”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险种。要将“扫黄打非”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经费逐年增加、足额落实,并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收定支。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升“扫黄打非”工作机构的装备水平和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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