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社会团体申请书

2022-08-24

第一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书

02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成立登记)

关于成立 的申请书

福州市民政局:

我们拟申请成立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拟申请社会团体的名称、性质;

二、宗旨、业务范围;

三、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可忽略此项);

四、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

成立的必要性主要阐述本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在福州地区该领域的现状、会员分布、从业人员或单位的发展情况,社团将发挥哪些积极作用,以说明组建社团的迫切需求。

五、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可行性;

成立的可行性主要阐述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是否具有广泛性、代表性 [会员占福州地区本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的比例情况(人员、产值、利润等)],社会团体开展活动的规划、具体做法,以说明组建社团的基础条件已成熟。

六、发起单位或发起人在福州地区本领域权威性、代表性简介;

七、办公场所情况(办公场所应具备合法产权,非住宅用途);

八、专职人员及兼职人员来源;

九、已召开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情况;

包括如何开展筹备活动,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人员,如何选举产生组织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通过章程、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十、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日期:

第二篇: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相关程序

1、民间组织的管理依据哪些行政法规?

目前有关民间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主要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

2、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主要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民间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对民间组织实施年度检查;依法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

3、对本省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如何投诉?

可通过来信、来访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州)民间管理局(民政局)或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投诉。

4、对本省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何举报?

按属地和分级管理原则分别向县(市、区)民政局、市民间管理局、省民间管理局举报。

5、社团登记的条件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具备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二者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不少于3万元。(6)具备法人资格。 登记管辖: (1)地方性社团,由社团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 (2)跨地区性社团,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民政部门登记。 须提供材料证件: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法定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

(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章程草案。 法律责任:

(1)未经核准登记而以社团名义活动的,由登记机关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按《章程》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纠正。

6、社团成立登记应具备哪些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汇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经费来源,活动资金不少于3万元;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申请成立社团应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登记管辖:

(1)地方性社团,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

(2)跨行政区域社团,由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民政部门登记。

8、申请成立社团登记有哪些程序?

(1)申请成立社团,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2)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申请成立社团发起人提交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3)筹备成立的社团应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4)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团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欲登记的,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应自批准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受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9、成立社团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骗取登记或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一年未开展活动的,予以撤销登记; (2)有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责令整改,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和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未经批准或登记的非法社团,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构不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

10、社团变更登记(备案)的事项和程序有哪些?

(一)变更事项 (1)名称; (2)住所;

(3)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4)法定代表人; (5)活动资金; (6)业务主管单位。

(二)办理程序

(1)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变更登记、变更备案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变更登记(备案)。修改章程,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机关核准。

(2)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社团申请变更登记(备案)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准予变更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变更登记(备案)的社团。

(三)法律责任

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的,给予警告,责令整改,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和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11、社团注销登记(备案)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一)注销条件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 (1)完成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离、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二)办理程序

(1)社团办理注销前,应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它有关机关的指导下,陈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2)社团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备案)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办理注销登记(备案)。 (3)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社团申请注销登记(备案)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准予注销或不准予注销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注销的社团。

(4)准予注销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三)法规依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

12、社团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程序有哪些?

(一)办理程序

(1)社团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构提交有关分支(代表)机构名称、业务范围、场所和主要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申请登记。

(2)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申请登记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的社团。

(二)法律责任

擅自设立分支(代表)机关,或对分支(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责令整改,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和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三)法规依据 《社团登记管理条例》

13、社团年度检查如何办理?

(一)年检内容

(1)执行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情况; (2)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3)开展经营活动情况; (4)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5)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6)负责人变化情况; (7)在编及聘用作人员情况; (8)其他有关情况。

(二)年检提交材料

(1)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2)上一年度财务决算并附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 (3)《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5)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

(三)年检程序

(1)登记管理机关发出年检通告或通知;

(2)社团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

(3)社团按要求准备材料并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4)登记管理机关收到有效材料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的年检内容检查审核有关材料,完成年度检查的审查工作。

(5)登记管理机关完成审查后,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年鉴结论,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年鉴印鉴;

(四)法律责任

年检不合格团体,责令限期整改。

(五)法规依据

《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社团年检暂行办法》

14、宗教社团登记如何办理?

(一)登记条件

(1)有团体名称、办公地点和负责人; (2)有不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章程; (3)有合法的经济来源;

(4)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教规;

(5)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提交文件材料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汇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 (2)有固定的住所;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合法的资金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不少于3万元; (5)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有本宗教的主要经典(书目)、教义、教规和历史沿革材料。

(三)登记管辖 (1)各宗教县级范围(含县级)以上宗教社团经所在地相应的政府宗教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2)天主教教区需经该教区办事机构所在地省级政府宗教部门审查同意后,向省民政厅申请登记。

(四)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法律责任 与社团成立登记规定相同。

(五)法规依据

《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宗教社团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篇:社会团体登记_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示本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示范文本:

ХХХ会成立登记申请书

(标题为加黑宋体小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体三号字)

金堂县民政局:

根据你局《关于同意筹备成立ХХХ会的通知》(ХХ函﹝ХХХХ)ХХ号)要求,我筹备组于ХХХХ年Х月Х日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ХХХ会章程》,选举产生了ХХХ会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进行了资金注册。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ХХХ会已经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了筹备工作,特申请成立登记,请予批准。

ХХХ会筹备组

ХХХХ年Х月Х日

第四篇: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经过哪些程序?

成立社会团体法人,须经过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两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1)发起人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文件;

(2)北京市民政局审查同意的,向发起人发筹备成立批复; (3)发起人在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活动,召开成立大会;

(4)发起人提交申请成立登记文件;

(5)北京市民政局审查同意的,向发起人发成立登记批复;

(6)社会团体领取证书后,应当刻制印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税务登记、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社会团体筹备登记

一、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1)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3)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5)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二、条件 符合以上所列条件

三、提交材料目录

(一)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二)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三)筹备发起人和拟任社团负责人情况表;

(四)社会团体办公住所及活动资金提供证明;

(五)章程草案。

注:以上材料全部需要原件各一份。

四、程序、期限

(一)提出筹备社团申请;

(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即时受理;

(三)审查与批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四)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自批准之日10日内颁发)。

第五篇: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书画家联谊会)

筹 备 成 立

社 会 团 体 申 请 表

申请筹备社团名称___溧阳市书画家联谊会

申请日期_____2012年2月14日

溧 阳 市 民 政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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