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提升行政管理论文

2022-05-02

评职称或毕业的时候,都会遇到论文的烦恼,为此精选了《质量提升行政管理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通过对工程质量监督现状和建筑业现状的分析,提出现行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在国家大力推行行政体制改革,实施“放管服”打造服务型政府的环境下,已无法全面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对工程质量提升的要求。

质量提升行政管理论文 篇1:

我国大学办学质量的制度约束及提升策略

摘要:我国大学制度问题已成为制约办学质量提升的瓶颈。大学办学质量的制度约束表现为政府越位与缺位,竞争机制作用不明显,导致质量发展的政策依赖以及质量提升动力不足;治理主体难以准确全面地反映大学的质量观和质量标准;缺少契约文本及专门机构,无法反映多方质量诉求;对内部治理主体的约束机制不健全,易忽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质量主张等等。因此,需要对大学权力松绑,建立质量监督约束机制;加强配套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完善内部质量契约文本及机构建设。

关键词:办学质量;现代大学制度;制度约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提出以质量为核心,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任务。实质上,大学办学质量与现代大学制度之间联系紧密。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保障大学办学质量提升的基础,而大学办学质量是检验现代大学制度成功与否的重要指针。[1]这些年国家在提高大学办学质量上不遗余力,在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质量”的政策方针的指导下,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如“985”、“211”工程的建设、质量工程建设,此外还有一系列评估活动:1994年的合格评估;1996年的优秀评估;1999年的随机性评估;2002年以后,开始了五年一轮的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我国大学伴随着评估活动的深入进行,做了大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探索,学习了许多国外的理念和方法,也改善了办学条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办学质量仍然不高。归根结底是现有的大学制度约束了目前大学办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一、从我国大学办学质量问题看现有大学制度

(一)人才培养质量问题——李约瑟难题及钱学森之问

李约瑟难题与钱学森之问都是对中国大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拷问。工业革命及近现代科技与工业文明没有发生在中国,世界科技中心随之转移,说明我国并没有掌握这些核心技术,而掌握这些核心技术的关键是人,我国匮乏世界顶尖的科学家及科技领域的杰出人才,自然也难以掌握这些核心技术。[3] 杰出人才的成长需要一定的社会环境,高质量的大学教育无疑是培养杰出人才的最好沃土。[4]我国现有大学教育培养了很多“知识人”,但却鲜有造就出影响社会文明进程的卓越人才。大学没有按照杰出人才的培养规律去办学,确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将责任都归因于大学,那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培养不出杰出人才,或者说杰出人才不能显露,原因有很多,如“学而优则仕”的文化实用主义传统使许多发现停留在经验层面,没有转化为发明创造;中国的小农经济,制约了人们对科学的探索[5];国家过分强调大学教育社会本位的工具价值及同一性,忽略了人的个性培养等等。但是,这些都不是影响杰出人才成长的最根本原因。西南联大时期的大学自治权较大,兼容并包,学术自由,所以人才辈出,大师云集。应该说,以中世纪经典大学理念为基石的大学制度为杰出人才的产生与成长提供了最好土壤。

(二)科技创新不足与科技转化率低——中国制造业发展瓶颈

制造业体现了一国生产力水平,但由于虚拟经济及第三产业的发展,制造业备受忽视。随着金融危机及泡沫经济的弊端逐渐显露,一些发达国家不得不重新审视制造业的重要性及制造业空心化的危害,美国先后出台了“重振美国制造业框架”、“制造业促进法案”、“先进制造伙伴计划”、“先进制造业国家战略计划”、“制造创新国家网络计划”;英国制定了“2008制造战略”和“新产业新工作战略”;德国提出工业4.0的民族战略(工业4.0内涵是规模化的订制生产),希望能抢占制造业制高点。从规模上看,中国已是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但高技术产业产值占比小,缺少世界制造业知名品牌,关键核心技术与高端制造设备仍需从国外引进。[6]在这场科技竞赛中,创新性不足以及科技转化率低且质量不高是中国的短板。大学作为科研创新的重要场所,对振兴我国制造业起到助推作用。但我国大学科技资源闲置情况严重,大学专利被许可、转让的比例远低于10%,以国内某顶尖工科大学为例,每年的专利超过1000件,有时候甚至有2000件,但是专利许可转让的比例不过是个位数。反观美、德、日等国,一所大学每年的专利数一般在700件左右,而专利被许可、转让的比例平均约50%。[7]大学创新与科技转化率低的根本原因是我国大学科研管理集权色彩浓厚,科研申请模式基本是国家制定项目指南、大学申请研究、政府财政拨款;不重视科技成果的二次开发,科研与市场需求脱节;经费分配不合理,成果转化资金不足;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科研报销制度及科研评价体系不完善,这些都是制度的问题。[8]一言以蔽之,国家管理过死,没有给大学足够的自主权,现有大学制度不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利用。

(三)直接为社会服务职能不完善——定位不准、学术性不强

大学第三大职能是指大学利用自身优势为社会提供的直接服务,服务的直接性和学术性是其特点。[9]我国大学直接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形式主要包括:为社会人士提供继续教育培训;与企业合作建立科技研发中心;建立大学科技园区及企业孵化器;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利用大学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10]相比于大学的其他两大职能,直接为社会服务的职能发展的还很不完善。首先,很多大学对直接为社会服务职能的内涵理解不到位,有的认为是有偿服务,可以给学校创收,增加教师待遇,而忽略了其公益价值及社会责任,容易产生一些短视行为。其次,服务的学术性及科技含量低。一方面,不易在本地区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拥有话语权,服务技术层次不高,有时甚至不如公司、企业提供的社会服务。但另一方面,虽然服务的科技含量低,但大学希望为政府和大企业服务,不愿意放低身段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学术性不高和科技含量低,致使服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高,没有表现出足够的影响力和赞誉度,通过其获得的经费支持也比较少。大学直接为社会服务职能表现欠佳,主要源于相应机制和体制的缺失及办学自主权方面的制约。例如社会服务功能不健全、激励机制缺失以及相关法律政策导向模糊等;对直接为社会服务职能的评估活动较少;地方政府未能建立相关服务体制,政府、企业与大学之间的合作还存在真空地带。[11]

二、我国大学办学质量的制度约束

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需要相比,我国大学制度表现出严重的滞后性和不适应性。大学制度问题已成为制约质量提升的瓶颈。

(一)外部制度约束

1.政府越位与缺位并存,干扰了质量发展逻辑

一是政府干预过多,学校自主权小,形成政策依赖,忽视对大学质量规律的探索。在《高等教育法》、《教育规划发展纲要》中虽然规定了大学拥有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在内的各项自主权,但在实践层面,大学实际自主权还是很有限的。[12]与此同时,大学的不当行为也可以由政府买单,例如贷款问题,政府可以减免大学因修建新校区而产生的巨额贷款。这样做的后果易使大学产生等靠要的思想,不利于大学办学质量的提升。

二是相关管理制度不配套。政府的缺位,主要表现为政策供给不足。例如,在人事制度方面,一些大学招聘模仿公务员的招聘方式,不符合大学的自身规律;有的省属大学引进人才需要向省编办申请编制,批准后才能进入招聘程序;一些学校编制已经用完,吸引不了优秀人才。在招生录取制度方面,人为地将大学分为一批次、二批次,其实就是给大学划了重点线,不利于大学之间的公平竞争。此外,我国科研项目报销制度一直都管得很死,目的是为了防止乱花钱和科研腐败。这样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妨碍了教师参与科研项目的积极性,也有悖于鼓励科研申报的初衷。更为重要的是,大学章程作为一个大学的根本制度,操作性和保障性均不够。

三是第三方评估制度不完善,社会质量问责制度尚未建立,这是政府越位和缺位并存的综合体现。目前,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行政性干预了大学质量的发展逻辑。高等教育评估作为政府监督和管理高等教育的手段,延续了政府行政管理自上而下的安排,行政命令是评估制度运行的主因,大学则处于被动接受状态,代表社会需求参与大学评估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展缓慢,在评估实践中表现为市场机制缺失。[13]

2.竞争机制作用不明显,质量提升动力不足

我国大学的层次已经被政府政策、文件固定下来,较长时间内难以改变。一方面,学校层次、类型的固化产生了认识定式。重点大学办学质量较高,“985”大学办学质量比“211”大学高,公办大学办学质量比民办大学高。认识定势使得公办大学、重点大学对办学的质量及市场的需求关注度不够。另一方面,大学层次的固化加剧了大学之间竞争的不公平性。在大学招录阶段,受教育者没有充分选择学校的权利,最终只能获得一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如果学生能在多个录取通知书中择其一,大学之间的竞争必然变大,优质生源将流向办学质量较高的大学。当前,大学依靠制度减少了彼此的生源竞争。[14]在人才培养阶段,学生难以从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一个专业转到另一个专业,不同学校的学分也难以等值互换,教师无法在不同学校间实现互教,大学之间没有建立顺畅的转学制度、转专业制度、学分互换制度、教师互教制度,这些制度的缺失不利于大学之间的竞争以及办学质量的提升。以上诸多现象均说明我国大学之间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

(二)内部制度约束

大学制度服务于政府权力约束的目标,是政府意志在学校内部的制度化。

1.治理主体难以准确全面地反映大学的质量观和质量标准

质量观按照一定维度可以分为内适性质量观、外适性质量观、个适性质量观、资源质量观等等,秉持不同的质量观就会有不同的质量标准,在不同质量标准下对质量的界定、判断就有所不同或有所侧重。我国大学内部实行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的管理体制,学校行政领导是政府的代言人,同时也是大学治理的主体,具有绝对的话语权,政治权利因此延伸至学校内部。学生、行业企业、校友等不是学校内部治理主体,仅起到咨询和建议的作用;董事会、理事会也多是一个荣誉机构,在大学重大事件中,只有咨询权,没有投票权。而代表着政府意志的行政领导作为大学治理主体,很难准确全面地反映出大学的质量观和质量标准,也就容易使大学在质量决策以及制定质量方针时,发生偏颇产生失误,不利于大学人才培养质量、科研质量、为社会服务质量的提升。这是大学治理主体单一,带来的办学质量问题。

2.缺少契约文本及专门机构,无法反映多方质量诉求

(1)学校章程中对保证质量内容体现不足

近几年,国家在制定和建设大学章程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和法规,如《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1)、《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行动计划》(201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核准与实施工作的通知》(2014)、《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2014)等。在这些政策驱动下,不少大学开始制定章程,但章程内容多是对教育法律条文的迁移,以及对其他大学章程的模仿。对于如何保障办学质量、质量出现的偏差如何解决、质量问题如何追责等,均未写入大学章程。

(2)缺乏受理质量诉求的专门机构及可操作的程序

大学内部一些机构负责处理出现的质量问题,如教务处的学生评教,从学生角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价值判断;评估办的督导委员会从同行角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校友会接受校友提出的学校质量建设意见;学生处、后勤处受理来自学生对学校管理、生活服务质量的建议。这些建议除了学生网上评教是常规工作外,其他的都是比较零星的反映。大学没有一个专门机构,整合来自学生、同行、校友、企业、政府、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者的质量诉求。没有专门的机构,也没有专门制定相关的反映质量诉求的契约文本,没有文本自然也不会有如何反映质量的程序。利益相关者即便有质量方面的诉求或是质量方面的建设性意见,也可能所诉无门,无所适从。质量诉求即使被相关部门获悉,也会因为没有专门机构去监督,去牵头解决这些质量问题,而被搁置或无法传达至学校高层,因此较少能够被落实解决。

3.内部治理主体约束机制欠缺,易忽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质量主张

如前所述,内部治理主体单一,主要是学校行政领导,他们需要按政府要求及一定的规则做事,自然容易忽视多个利益相关者的质量主张。不仅如此,大学的领导一般都有一定的学术基础,既是行政领导又是学术带头人,在学校具有绝对的权威,大学内部对他们的监督约束机制不太健全。例如,学校的纪委书记一般都由副书记兼任,职位在书记、校长之下,他无法去监督他的上级领导,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大学内部治理主体权力过大,缺乏监督机制。

三、基于提升办学质量的制度策略

改革需要建立一套新的制度体系,目的是在权力松绑的基础上构建一种以契约为基础的新型关系,使大学的办学活动更符合大学教育质量观的要求,这一套制度体系就是现代大学制度。

(一)建立质量监督约束机制

大学自有其办学质量的发展逻辑,如果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加给大学,不仅不会促进大学的发展,反而阻碍了大学的质量提升。给大学权力松绑,关键并不是对大学放任不管,而是划定政府与大学的权利边界并使其上升到立法高度,建立负面清单,从限定“大学可以做什么”到规定“大学不能做什么”。[15]可以对《高等教育法》进一步修订,并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章程。在大学章程中,明确保障办学质量的措施、机构,质量问题补救办法及质量问责制度,与各利益相关者实现共同办学质量治理模式。在权力松绑的过程中,对办学质量及行政权力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在评估的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确保大学质量目标的实现。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发展,也是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的关键举措。只是在我国第三方评估机构方兴未艾,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展的首要环节是解决其经费问题,经费不足它无从发展,如果经费主要依靠政府也可能会导致过于行政化,起不到真正的监督作用。

(二)加强配套管理制度建设

要提高办学质量,需要完善与现代大学制度配套的一系列二级制度。如在人事制度上,给予大学充分的自主权,编制、户口、档案不应成为人才引进的一个限制和障碍,没有编制更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因此编制必然成为一个历史概念。当然如果取消编制,待遇能否同工同酬,也需要相应的配套制度。科研经费报销制度,应该本着鼓励大家积极申报项目的宗旨,支持原创性的项目,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应该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将项目经费按一定比例作为薪酬发放给项目组负责人,而无需发票报销;招生制度方面,应该取消大学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让学生主动选择大学,或是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推动学校公平竞争。只有这些相关制度得到改进,现代大学制度才有建立的基础,从而更好地支持大学质量提升。

(三)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

没有竞争,大学终将失去活力以及长远发展的动力。当然,竞争不是无序的,是在协作中竞争,双赢中发展,同时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大学需要在制度规约中相互竞争,而这个规则体系根本上说就是现代大学制度。[16]引入竞争机制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应有之意,大学之间的适度竞争,需要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必须要达到一定标准才能够进入竞争市场,进入市场后,是否为各利益相关者提供了有质量的服务,用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质量、为社会服务质量获取生存与发展的资源及拨款。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和制度,淘汰掉没有达到质量要求的大学。

(四)完善内部契约文本及机构建制

进一步完善大学章程,在章程中明确质量保障的机构及质量申诉程序,设立一个专门办公室,收集学生、家长、企业、校友、社会对学校质量的诉求,包括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科技发展质量、为社会服务质量等内容,定期开展学生、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研究,以及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满意度调查在国外是一个比较普遍的做法,但在国内大学少有自己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因为这个工作费时费力。同时完善各种与质量有关的文本,例如关于怎样提高学生就业率的文本、教学过程质量控制文本;如何提高学生就业质量及职业指导的文本。

参考文献:

[1]别敦荣.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必须服务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J].大学(学术版),2012(1):47-49.

[2]康宏.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回顾与展望[J].高教探索,2006(4):20-22,86.

[3]赵文津.“钱学森之问”实为中华民族之忧[J].中国人才,2012(4):34.

[4]崔锐捷.培养杰出人才:高水平大学的第一责任[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1-5.

[5]李永瑞.“李约瑟之谜”和“钱学森之问”成因之我见[J].软件工程师,2010(11):38-42.

[6]谢晓霞.中国制造业的差距分析[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5(6):63-68.

[7]中国经营报.中国部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10%[EB/OL].http//view.inews.qq.com/a/20150525A001UD00,20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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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周慧霞.我国大学社会服务职能实现的现状与对策[J].阴山学刊,2008(3):116-120.

[10]陈时见,甄丽娜.美国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的主要形式、特征及存在问题[J].2006(12):7-11.

[11]金保华,刘禹含.地方高水平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问题与改进[J].教育探索,2015(11):67-70.

[12]许杰.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成效、问题与对策[J].教育研究,2014(10):57-64,72.

[13]马廷奇.现代大学制度与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创新[J].江苏高教,2008(1):16-19.

[14]熊丙奇.高校的问题恰恰在于没有“市场竞争”[N].第一财经日报,2008-05-08(7).

[15]黄达人.高校缺哪些自主权?与其给予,不如放权[N].中国教育报,2014-04-21(9).

[16]肖福赟.论大学适度竞争的保障机制[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32-35.

(责任编辑钟嘉仪)

作者:管弦

质量提升行政管理论文 篇2:

探索创建服务型工程质量监督新模式

摘要:通过对工程质量监督现状和建筑业现状的分析,提出现行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在国家大力推行行政体制改革,实施“放管服”打造服务型政府的环境下,已无法全面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对工程质量提升的要求。提出了“服务型”工程质量监督新模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调加强事前控制,从技术帮扶的角度优化“行政式”监督硬手段,逐步转变“监管”为“督促”的监督理念,在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工程质量通病,打开工程质量监督的新局面。

关键词:服务型;质量服务;政府职能

0 引言

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的行政监督行为。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深化创新改革,实施“放管服”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目前“行政式”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已逐步不能适应新时期对工程质量提升的要求,建立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符合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妥善应对工程质量通病多发的问题,是目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迫切需要解决的。

1 工程质量监督现状及问题

1.1质量监督现状

按照住建部令第5号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应在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制定工作计划并实施,主要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主要以设置到位检查节点,在重要结构隐蔽、基础分部验收、主体分部验收等重要节点部位实行到位式检查,并将此计划编入质量监督工作计划,以核验制的方式在“行政式”的开展监督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89号令发布后,我省对于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方式有了新的细化要求,明确规定了工程质量监督采取抽查和巡查方式,除竣工验收监督为必到节点之外,不再设置前置固定的监督抽查节点,2016年后进一步推行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规范抽查方式,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监督。这一系列的变化,实际是更加明确了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行政管理职能,同时明确了政府的监督责任、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使得“行政式”监督的特点愈加明显。

1.2质量监督存在问题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速,近几年各地各市的新开工工程量大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限于单位性质和体质的限制,无法争取更多人力财力,使得一线监督人员的工作量大幅增加。2020年我省各市人均监督面积近100万平方米,个别地級市人均监督面积甚至达300万平方米,工程体量大、人员少,抽查频次偏少,是目前大多质量监督机构面临的实际问题。监督抽查、巡查发现问题后以下发“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或“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的方式要求整改,通过整改方式来“弥补”既成过错和缺陷,偏重于事中、事后控制的监管方式,或以立案处罚的硬手段来强行监督监管,“行政式”特征明显,实际效果只能以点带面,监督对象很难做到“举一反三”,监督实效并不明显。

在国家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实施“放管服”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大环境下,尤其是走在改革前列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对“服务意识”、“营商环境”的要求更加强烈。质量监督机构作为政府监督部门,作为工程质量守底线、把关头的“卫兵”,一边是服务意识的大环境要求,一边是高质量发展对工程质量新的要求,现行的“行政式”、“把关式”监督模式弊端凸显,既要管好质量、又要搞好服务,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监督模式的改变迫在眉睫。

2 施工质量管理现状及变化

2.1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效果显著

根据日常工程质量监督情况来看,自住建部开展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三年提升”专项行动以来,整个建筑市场施工质量管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通过专项治理,各地、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了一部批企业资质,处罚、通报了一批企业,通过强有力的“优胜劣汰”手段使得现存的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大有提升,恶意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减少。

2.2技术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普遍提高

随着教育体制、建筑业执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制度的完善,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受教育水平大幅提高,部分城市甚至已规定了个别岗位的最低学历水平要求。技术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使得项目团队的质量管理措施得以加强,对设计图纸、规范标准的掌握更全面执行更到位。部分项目的技术管理人员甚至是行业翘楚,规范、标准编制的参与者,业务水平不亚于质量监督人员,此时若继续采用传统的硬手段、死板的监督模式,缺少沟通和交流的话,容易激发抵触情绪,不利于工程质量提升。

2.3劳工短缺带来负面影响

在全民受教育水平提高的同时,一线劳务工人的数量逐步走低,建筑工地出现劳工少、劳工荒现象。人员短缺造成固定班组数量减少,“流动班组”、“游击队”数量增加,班组人员频繁更换,尤其是跨地区的更换,导致班前技术交底、培训流于形式。工人对标准和规范不了解,凭借老旧经验操作,造成工程质量通病增多,质量验收时主控项目虽能符合规范要求,但一般项目合格率偏低,虽能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但交付质量不理想、优质工程数量不多、客户满意度低也是不争的事实。

2.4质量投诉事件多发

近几年,房屋渗水、外墙不平整、室内地坪开裂、观感质量差等质量通病问题多发,由此引发的房屋质量投诉高居不下、逐年增多,老百姓对房子的要求已不仅仅局限于之前的“安居”,而是更加追求“品质”。通过质量投诉统计的结果来看,质量通病具有普遍性、相似性和全面性,“通病”的出现不会仅仅局限于某一点或某一个工序,而是多个工序积累形成的结果,问题一旦形成,返工或维修的工程量大、难度高,对工期和综合效益的影响也很大。这使得无论是建设、施工企业还是质量监督机构,都面临着巨大压力,不从具体工序着手,仅仅停留在过去“竣工验收合格”的格局去对待工程质量显然是不够的, 必须要做到“精细化”、“精品化”,提高成活品质,提高交付质量。

3 创建服务型工程质量监督

3.1服务型工程质量监督的内涵

服务型工程质量监督就是立身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的本质不动摇,着力于工程质量提升为目标,利用质量监督人员本身的技术优势、行业横向管理和多元化信息优势,以“质量服务”的理念和方式开展工程质量监督。

“服务型”工程质量监督并不是放松监督底线,更不是枉法送人情的行为,恰恰是转变了监督理念,灵活方式方法的体现,不仅要坚持事后控制抽查的力度确保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更要偏重于事前控制的方式提高施工标准减少质量通病。通过优化监督模式,逐步减少整改单、停工单、处罚单等硬式监管措施,轻形式、重实效,将工作重点从单纯的“监管”逐步转变为“监管、帮扶、督促”并存;通过技术帮扶的方式,激发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班组的质量意识,提高事前控制力度,让监督关系从“交卷评分制”逐步向“开卷考试”转变,让班组少犯错、不犯错,减少返工率、整改率,提高一次成活合格率,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工程质量通病。

3.2质量服务举措

3.2.1开展规范和标准宣讲会

施工企业的流动性很大,各地、各区域均有自己的地方性标准,有些施工企业首次进入当地进行施工,对地方性标准无法做到全面、细致的了解,導致“无意”的错误增多,形成不必要的整改项。定期开展规范和标准的宣讲、交流会,结合地区规范和标准执行情况,做有针对性的宣讲和学习,通过集中宣讲的方式,将一些规范在执行时容易忽略的点、当地执行情况较差的条款、现行地方性标准和管理规定进行一次性深入、全面的告知,带领施工企业从“学习交流”开始,逐步提升质量管理意识。

3.2.2夯实样板领路制度

在工程混凝土浇筑、填充墙砌筑、外墙保温、屋面、门窗安装、室内地坪、瓷砖铺贴、装饰涂料等质量通病多发的工序,以标准层为单位施工样板,样板宜施工1-2层,不同的劳务班组应分别进行施工。施工样板不是为了观摩或宣传使用,而是为了让班组全程操作充分暴露问题,查漏补缺、明确验收标准。样板施工完成后,监督人员可联合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班组进行现场抽查、验收,对样板存在问题和缺陷一次性告知,明确施工和验收标准,实行“开卷考试”,严格执行样板所见即所得制度,对于后续施工不按照样板标准的要坚决予以返工,从根本上减少质量通病。

3.2.3针对性增加专项抽查频次

质量监督机构作为本地区工程质量的监督单位,不仅要依法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更应该起到工程质量领路人的作用。日常监督应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信息多元化的优势,既要保证纵向监督的深度,又要体现横向对比的广度,聚焦地区施工管理的短板、质量投诉的热点,有针对性组织质量专项抽查,通过专项抽查将不同项目的共同缺陷进行全面把控,通过专题总结大会的方式予以宣传和引导。树立“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对好的项目给与一定的评奖评优鼓励政策,对差的项目要进行通报、督促彻底整改,实行“差别化”监督,通过奖优惩劣的方式让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和劳务班组真正提高质量意识,主动提升工程质量。

3.2服务型质量监督效果

从2020年对徐州经开区3项安置小区、1项商品房住宅施行“服务型”质量监督情况来看,通过施工初期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集中宣讲告知、工序样板的抽查、施工期间的专项巡查、专题总结反馈会议的方式,使质量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对4项工程标准层首层混凝土浇筑前样板抽查时,共计发现质量通病问题10余起;在二次结构及填充墙施工首层样板抽查时,发现有2项工程的砌筑不满足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 16的构造要求,现场及时发现并进行了返工整改,有效避免了不合格工序扩大化。在发现问题之后,通过专题总结反馈会的方式,将现场存在问题、结合现行标准以技术服务的方式与参建方进行交流、提高,使工程质量通病有了“发现-整改-提升”的过程,参建方对监督人员和监督机构的认可度增加,主动提升工程质量意识增强,监督效果显著。

4 结语

实践证明,“服务型”工程质量监督将质量控制点前移,加强事前控制力度,以问题为导向,优化“行政式”强硬监督方式,让“监管、帮扶、督促”要素并存,既能履行法定监督职能实现工程质量提升的目的,又能够全面体现质量服务意识,和谐监督机构与被监督对象的紧张关系,使得原监督对象对监督人员口服心不服、阳奉阴违的行为大有减少,激发了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质量提升意识,提高了积极主动性。

“服务型”工程质量监督新模式更能够适应当前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需要,进一步解决工程质量通病多发的问题,全面打开工程质量监督的新局面。

作者简介:段道明(1989年12月生),男,江苏徐州人,硕士,工程师,研究方向:建筑施工监督与管理.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苏 徐州 221000)

作者:段道明

质量提升行政管理论文 篇3:

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思考

[摘 要] 我国职业院校已进入内涵式质量提升阶段,其相关的教学质量管理水平需要得到大幅提升。在把握目前高职院校的质量管理工作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内部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的建设,并通过机制建设和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推进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的运行,为高职院校提供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的思路和方法,从而实现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关 键 词] 职业院校;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诊断;改进

近几年,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高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文件,其后各省及地方政府先后也做出了详细的落实指导文件和实施方案,对职业院校的质量管理工作做出了部署和要求,各职业院校也纷纷学习文件内容,并把提升全面质量管理列为学校主要工作之一,因此职业院校的全面质量管理提升工作受到了空前的重视。

一、国内外院校质量管理工作现状

发达国家高校的内部质量保障建设,如IQA、ISO9000、EFQM 等已经进入系统化、精细化、标准规范阶段,主要包括课堂教学测评、专业课程评估、教学指导检查、教学质量监测、学生学业评价、毕业生跟踪、用人单位和满意度评价八个方面开展。我国各高校,无论是本科还是高职都已开始质量提升内涵建设,探索学校内部质量管理与保障机制。本科做得比较早,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初见效果,而高职有的处在探索过程中,还有的刚刚起步。

二、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

职业院校内部质保体系的建设要以生为本,具有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采用成果导向的教育取向,建立持续改进的质量监控。

(一)落实现代质量理念

1.开展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过程常态监测与评价

如通过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信息系统和质量监控与管理信息系统,对教学过程开展日常监督、定点监督、定期监督和公众监督。日常监督主要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以及课程每学期必做的其他工作的督导;定点监督主要对学生学业成绩分析、实训实施与内容、试卷质量分析、文档规范性审核等工作的督导;定期督导主要每年一次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基本状态、毕业设计、顶岗实习、教改立项进行监控评价,以及从学校整体层面对一个完整人才培养周期的教学工作管理情况和质量保证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分析,从教学单位层面以专业为单位对一个完整人才培养周期的专业建设情况和人才培养成效进行评价;公众监督主要对学生在校时、在校中、毕业时、毕业后(跟踪5至10年)几个时点进行监督。

2.开展专业、课程、实训室等周期性专项评估

如专业评估,针对毕业生以问卷调查形式开展定位分析,主要以学生需求为中心开展专业认知度、工作与专业相关度分析,以职业需求为中心开展核心知识满足度、工作能力满足度、职业期待吻合度分析,以专业需求为中心开展培养定位实现度、核心课程满足度分析,以学校需求为中心开展母校满意度、推荐度分析,反馈的有效数据经统计分析可以一定程度反映出專业定位的准确性;建立专业评价指标针对校内专业建设情况开展成熟度分析,主要包括战略规划、学生发展、教学体系、师资队伍、科研建设、支持条件、质量评价约7个域29个集151项关键活动,通过对关键活动的成熟度分析可监测并改善专业建设活动成熟度。最后在一个人才培养周期(即3年)做一次有效性评价,从而决定专业的去留以及发展方向。

(二)构建质量评估体系

1.建立校内PDCA组织体系

学校设立专门的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机构,制订相应的质量子目标及其质量指标,制订实现质量子目标和达到质量指标的计划,组织以上计划的具体实施,根据监督系统的反馈意见进行分析和改进;统一领导质量保证体系的制订、修改和实施,监督各个工作机构执行教学质量标准纲要的情况和监督单位实行监督的情况,决定有关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政策和措施;设立校内第三方,来负责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作,组织管理评审和教学评估,汇总、统计各个工作机构和监督单位等提交的有关表格、数据、报告等。如成立校内质量管理委员会来构建和完善学校质量保证体系,在体系运行中学校领导班子、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室为P,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在校生为D,质量管理办公室、督导室、人事处为C,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在校生为A。

2.编制校内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学校应围绕“做什么→怎么做→何时做→和谁做→什么结果→如何测量→怎么调整→如何改进→诊改成效”这一PDCA模型思路构建校内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思想是要覆盖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使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关键环节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体系构建以ISO9000质量管理理念,由学校层面提出教学质量标准纲要、保证框架、保证流程和保证实施条例,院(系)层面以学校的总体框架详细构建各学院的保证框架和保证流程。具体做法为,学校出质量体系框架、提出质量要求,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按照框架内分配的负责内容,根据学校提出的质量要求,编制相关质量标准,报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机构进行审核,最终形成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岗位工作说明书和相关管理制度文件。整个体系体现“以学生为中心”,覆盖人、财、物三方面资源,以人才培养全过程为主线,将资源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监控与分析贯穿在体系内。体系内容分为执行项目内容和监管项目内容两种,每一项内容明确具体的责任人、执行单位、监管单位,并明确具体执行内容和质量控制点内容。整个体系体现出人才培养实施与执行的教务处、学生处和各教学单位是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主体;与资源管理相关的职能处室是教学运行的保障主体;质管办、督导员和二级学院兼职质量管理员是体系运行的质量监控和分析主体。

(三)制定质量标准

学校应持续开展年度自我评估,编写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学校、校内职能部门、院(系)的年度自我诊改报告(主要对目标、措施、完成情况、自我评价、质量分析等进行总结),以及三年一个周期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通过设定对比参照系将学校与外校的同类做定标比超、将本校数据与往期数据作对标评价,来把握学校自身的发展成效及在同类院校中的位置;以相关国家文件及学校自身质量要求为标准,将本校实际数据与其对标进行评价,来把握学校自身的成长增量与潜力,从而为下一年度的持续改进和质量提升提供科学的数据与事实依据。

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保障的建设

(一)构建二级质量监管机制

质管办为一级质管部门,各部门成立二级质管部门,二级质管定期向一级质管汇报反馈质管问题,解决纠正情况,需一级质管协调的问题;一级质管核实二级质管的汇报以及抽查情况,对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向学校汇报,并协调推动解决,同时跟踪二级质管的整改情况。

每个月,质管办在学校各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动态实时采集各部门数据,汇总并行成记录,每学期形成同比与环比数据,反应增量与增幅,并反馈给各部门进行确认。质管办根据各部门的自查、抽查和评审报告,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进行监管,将反馈回来的结果跟校內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汇报,由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提出整改方案,各相关部门持续改进,二级质管进行监控、分析和改进跟踪,一级质管进行改进成效的复核。

(二)构建多主体二级教学评价机制

开展教学评价的主体有学生、同行、领导和企业,学校建立学评教、院(系)评教、领导评教、教授评教和企业评教制度。评教数据与校内专任教师的个人年终考核和职称晋级挂钩,与兼职教师的续聘挂钩,教学评价执行情况与部门年终考核挂钩。

教学督导(同行、领导)和学生评教主要针对课堂教学开展评价。学校领导和学校督导为一级督导,院(系)领导和院(系)督导为二级督导。一级督导主要对教师的执教能力进行督导,二级督导主要对教师的专业能力进行督导。督导可以通过教学督导信息系统在网上接受申请进行选课、评课、提交听课信息及评价,每学期汇总听课结果形成同比和环比数据,用于支撑对课堂教学的评教依据。学生评教包括周期性的学生信息员反馈、期中教学座谈和期末学生网上评教三种渠道实现。企业评教主要针对课程教学内容和相关教学资源开展一次性评价。

四、总结与建议

职业院校开展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时,对于不同的质量数据或诊断点,应该有着不同的监测与评价方式,学校要酌情选取多样化的评价与分析方式,组成完整的质保体系框架。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时要坚持年度自我评估,将外部压力转化为内生动力,由规模发展转向内涵发展,坚持专项评估与整体评估相结合,从局部监管向整体管控转变,并形成以数据和事实说话的理念,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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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艳红 刘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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