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便民服务手册

2022-07-30

第一篇:社区便民服务手册

社区办事服务手册

《再就业优惠证》申报

1、对象: ①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②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③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简称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④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⑤城镇其它县( 市、区) 以上的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必备材料: ①《再就业优惠证》申请表; ②《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对象②、③、④、⑤提供); ③失业证原件; ④一寸黑白相片2张; ⑤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 ⑥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仍 未再就业证明。

3、申报程序: ①社区居委会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申请表填写; ②社区居委会审查、公示盖章并出 具仍未再就业证明; ③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报批; 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发证。

2、“4050” 人员再就业援助申报

(1) 对象: ①男年满50周岁以上; ②女年满40周岁以上企业失业人员。

(2) 必备材料: ①〈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南平市再就业重点援助对象登记表; ③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副本。

(3) 申报程序 : ①社区居委会领取〈南平市再 业重点援助对象登记表〉填写 ;②社区居委会审查并盖章; ③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并盖章; ④市劳动就业中心审批。

(二)计生服务

1、《第一孩生育证》申报

(1) 必备材料 : ①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②夫妻两才合影近照1张 (结婚照 ) 。

(2) 申报程序 : ①社区居委会开具〈一孩生育证发放通知书〉; ②男方户口在其他街道应到女方所在街道计生办开具〈核实反馈通知书〉; ③〈核实反馈通知书〉收到后由街道计生办办理。

2、新生儿入户申报

(1) 必备材料 : ①婴儿〈出生证明〉 ; ②夫妻结婚证、户口簿; ③生育证; ④独生子女证。

(2) 申报程序 : ① 30 日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 ; ②所在街道派出所办理。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报

(1) 对象 : 申请人志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

(2) 必备材料 : ①双方户口簿、身例证、结婚证 ;②第一孩生育证 ; ③出生证 ; ④夫妻两寸合影近照1张( 结婚照 ) 。

(3) 申报程序 : ①社区居委会领取〈申请表〉; ②双方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 ③女方所在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 ; ④街道计生办办理。

4、《流动人口婚青证》申报

(1) 对象:18-49 周岁外来打王、经商人员。

(2) 必备材料:①户口簿; ②透环查孕证明 (已婚育妇 ); ③一寸照片3张。

(3) 申报程序: ①社区居委会领取〈申请表〉填写; ②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 ③街道计生办审核盖章办理。

(三)平安建设

1 、法律援助申请

(1) 对象: 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因经济困难或者发生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居民。

(2) 必备材料: ①法律援助申请报告; ②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在效的身份证明; ③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④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及相关证据; ⑤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⑥填写由法律援助机构发给的《法律援助申请表》。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关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程序:①法律援助咨询;②领取申请表;③提交

身份证明,经济状况证明及案情材料;④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⑤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批准;⑥发给援助通知书;⑦指派律师(法律工作者)承办;⑧提供法律援助。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办理

(1) 必备材料 :当事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 办理程序:①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申请;②调委会受理 (在申请事项和事实根据,如发现纠纷性质或严重程度已超出调解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应动员纠纷当事人去人民法院 (庭) 或有关部门解决,也可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③调查 (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辩论,事实调查 );④调解(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达成和解),调解记录经当事入确认后双方答字; ⑤达成和解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调解员签字,调解委员会盖章);⑥调解终结(调解文书整理归档);⑦调解不成的或一方不愿调解的,应引导当事人自己向法院起诉解决。

(四)社会保障

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

(1) 对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我市居民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单人户228元、多人户216 元/人) 的,均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人员: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②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保险期满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③在职人员、下岗人员、退休人员中,在领取工资或最低王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金后,其家庭人

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2) 必备材料: ①申请书; ②户口簿、身份证及 复印件; ③各类收入证明;④孤寡、残疾、疾病、丧失主要劳动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审批表。

(3) 申报程序:①户主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请;②居委会入户调查核实;③居民代表会议低保评议小组评议;④填写低保审批表并张榜公示, ⑤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上报街道民政办审核;⑥市民政局审核、审批,并委托居委会张榜公布; ⑦发放低保金存折。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报

(1)对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材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老 年人、中小学生 ( 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学生 )、少年儿童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等,均可按照属地愿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一旦就业,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眩

(2) 必备材料:①新增参保对象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寸近期兔冠彩照两张;②续保对

象须提交居民医保卡复印件一份;③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须提供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 申报程序:城镇居民(以家庭登记参保的也可含在校生)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居委会登记并缴纳医疗保险费,在校学生在所在学校等级并缴纳医疗保险费。

第二篇:社区消防管理手册

社区消防组织建设规定

一、社区消防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辖区消防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建立由居委会主任、社区民警、社区消防干事、物业管理单位、驻社区有关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居民代表组成的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居委会主任担任;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社区消防工作站,负责本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督促、协调和管理。

三、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除市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重点管理单位之外的其它单位和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管理辖区的消防重点单位,维护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社区消防业务建设规定

一、社区居委会设立专(兼)用的消防工作室(消防站),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

二、社区应在对外办公大厅设立消防服务窗口,受理群众消防法律咨询服务、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违章举报等。

三、消防工作室(消防站)内应县挂张贴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和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四、社区居委会应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消防基本情况档案;

(二)防火检查、巡查档案;

(三)辖区消防设施配备档案;

(四)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五)消防会议记录档案;

(六)义务(志愿)消防站工作档案;

(七)辖区单位基本情况档案和辖区特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八)签定《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九)其他情况档案。 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定期召开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商讨有关社区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应根据情况每年对成员进行调整。

四、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内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评选、表彰社区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委员会主任应定期向委员会汇报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消防安全形势及有关决议落实情况,接受委员会监督。

社区消防站工作制度

一、按照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日常消防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成立社区义务消防巡逻队、义务消防队、消防服务队、消防宣传队等义务消防组织。

三、建立和完善消防档案,对辖区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

四、对辖区非消防重点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及居民住户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和消防安全提示,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五、负责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六、开展对辖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辖区特殊群体(老、弱、病、残等)和出租户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七、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公安派出所和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例会制度

一、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重大事项由委员会主任临时召集会议。

二、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主持,会议情况应指定专人记录。

三、以下事项必须由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通过:

(一)社区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社区《居民防火公约》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制定、发布;

(二)委员会成员人事变更;

(三)社区下属消防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立、撤消,机构负责人的任免;

(四)评选、表彰社区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其它社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

四、社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经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通过之后,应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社区防火检查制度

一、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对社区内单位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辖区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社区防火巡查制度

一、社区义务巡逻队建立每天消防巡查制度,对辖区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巡查。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 居民住宅楼院及居民住户有无火灾危险;

(二) 住宅楼内固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三) 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四) 社区消防车通道或住宅楼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五) 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二、巡查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将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

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进行记录,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每周应参加一次消防安全巡查。

社区消防安全警示制度

一、 社区义务巡逻队在巡逻过程中采用沿路宣讲、向重点户宣讲等方式提醒辖区单位和居民注意消防安全。

二、 社区消防站对辖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提醒,并定期张榜公布。

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一、对巡查、检查时发现问题社区消防站应及时督促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区公安消防大队查处。

二、建立火灾隐患公示制度,定期张榜公布辖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家庭。

三、建立火灾隐患回访制度,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社区消防干事每月走访存在隐患的单位和家庭,敦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一、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宣传氛围。

二、社区消防站每月要组织一次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每季度要对辖区列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消防教育,每半年要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逃生演习。

三、加强学生放假期间的消防安全教育,并根据季节特点,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五、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六、社区消防站要定期组织消防管理人员、义务消防人员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提高消防业务技能。

社区特殊群体消防安全保障制度

一、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及其下属消防服务队应时刻关注社区特殊群体,研究制定专门措施保障其消防安全。

二、实行弱势群体登记制度和“一对一”帮扶制度,每个老、弱、病、残和出租户家庭指定专人挂钩服务。

三、定期上门为老、弱、病、残和出租户家庭提供消防安全服务,义务检修用火、用电、用气设备。

四、为弱势群体配备灭火器材、呼救通信器材,并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五、加强对弱势群体家庭周边的每日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

六、由义务消防队专门制订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家庭火灾处置预案,适时演练。

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由社区消防干事负责统计、管理、维修、保养。

2、社区义务巡逻队在巡查时应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向社区消防干事报告。

3、社区消防干事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组织对灭火器进行普查。

5、消防器材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

社区消防干事工作职责

社区消防干事由社区综治主任兼任,为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协助社区居委会主任做好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主持社区消防站日常工作;

二、及时掌握社区所辖区域内的消防情况;

三、组织开展社区内消防安全检查;

四、进行消防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五、开展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六、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社区火灾事故的查处工作;

七、协助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做好各类义务消防人员的消防培训工作。

社区民警消防工作职责

社区民警负责本辖区内除市、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它单位及居民委员会的消防监督指导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掌握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指导专职和义务(志愿)消防人员开展消防训练。

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四、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监督辖区内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五、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灾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负责对辖区火灾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社区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

一、每月组织对社区内有关单位、门点、居民住宅楼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二、每季度开展一次灭火、救生技能训练,熟悉社区水源道路,每半年接受一次消防技能培训。

三、每年制定、修改社区灭火作战预案,每年组织一次灭火、逃生演练。

四、每年举办两次居民灭火技能、逃生知识培训班,提高居民自救能力。

五、社区义务消防队负责报告火警、扑救社区初起火灾、及时疏散火场群众。

六、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迅速报告火场情况、水源情况,并维持火场秩序。

社区义务消防巡逻队工作职责

一、每天沿社区道路进行消防巡查,内容包括:

(一)居民住宅楼院及居民住户有无火灾危险;

(二)住宅楼内固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三)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四)社区消防车通道或住宅楼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二、对辖区单位和居民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提醒辖区单位和居民小心火烛,预防火灾。

三、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当事人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应及时向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

四、加强对隐患严重的部位、特殊群体家庭的巡查。

社区消防服务队工作职责

一、对每个老、弱、病、残和出租户家庭进行专人挂钩服务。

二、定期上门为老、弱、病、残和出租户家庭提供消防安全服务,义务检修用火、用电、用气设备。

三、做好对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家庭的消防宣传和警示工作,提醒他们在日常用火、用电、用气上应注意的事项。

社区消防宣传队工作职责

一、向所在学校、家庭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二、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消防宣传活动。

三、利用节假日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讲授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配合社区组织好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三篇:便民服务手册

目录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1、政策依据

2、服务事项

3、服务主体

4、受理条件

5、承诺期限

6、办理部门及人员

7、办理地点

二、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服务

1、政策依据

2、服务事项

3、办理主体

4、受理条件

5、法定期限

6、办理部门及人员

7、办理地点

大同市XX县XX局

便民服务手册

(参考样式)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一、政策依据

《XX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最低生活保

障,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o的居民、村民,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 陇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依 降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最低生活保障制

艮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市民政部门是本市居民、村民最低 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居 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 葛理

民政府在区、县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居民、村民最 民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居民、村民委员会受区、县民政部 n以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居民、村民最 降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服务事项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定

三、服务主体

大同市XX县XX局

第13页

OCR文字识别结果:

四、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收入证明;在学侧 明;残疾证明;住院病历

五、承诺期限

自收到报送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审批的决定

六、办理部门及人员

大同市XX县XX局王某某李某某

七、办理地点

大同市XX县XX乡(镇)

服务电话XX 监督电话:XX

第14页

OCR文字识别结果: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服务

一、政策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

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 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 陬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 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 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二、服务事项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核定

三、办理主体

大同市XX L XX局

四、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书面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村委会证明

五、法定期限

自收到乡镇审查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

审批决定

六、办理部门及人员

大同市XX县XX局李某某王某某

七、办理地点

大同市XX县XX乡(镇) 联系电话:XX

监督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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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便民服务手册

一、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严肃综合队工作纪律,规范内部管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综合队请销假制度(试行)》。

一、请假类型。带薪年休假、产假、婚假、探亲假、丧假、病假、事假、加(值)班补休假。相关政策、规定及请假期间待遇详见附件。

二、审批程序。职工请假一般应由本人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请假一律由队组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批。特殊情况无法事前审批的,先短信请假,收假后及时补齐相关手续。

加(值)班补休,由队组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补休并登记备查,补休原则上一律安排在本周或下周。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补休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备案销假。职工请假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备案,假满后1个工作日内到办公室销假。

四、队组负责人应统筹处理好工作与休假的关系,不得因职工请假贻误工作。

五、职工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队组目标考核,凡不按规定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职工请假情况由队组主要负责人按月记入考勤表,并于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报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核查统计,涉及待遇调整的,由主要领导审批后通知财务室。

七、本制度未作明确规定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八、本制度自2016年5 月1 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职工休假政策及待遇有关规定

附件

职工休假政策及待遇有关规定

一、带薪年休假

(一)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职工年休假原则上当年休完,最迟不得超过次年3月15日。

(四)年休假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五)年休假期间待遇不变。

二、探亲假

(一)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相距200公里以上,或乘坐陆上公共交通工具单边路途需要4个小时以上的),可享受探亲假。实习期间或脱产学历教育期间不享受探亲假。

(二)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为30天;若配偶方当年享受了探亲假,职工本人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请假时需提供配偶方未享受探亲假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四)探亲假不扣除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分段休假。

(五)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六)探亲假期间待遇不变。

三、婚假

(一)职工合法婚姻享受婚假。婚假为5天,不含法定节假日。若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予路程假。

(二)职工请婚假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三)婚假期间待遇不变。

四、产假

(一)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可享受产假。请产假需提供准生证、生育医学证明等材料。

(二)女职工正常生育享受98天产假,最多可提前15天休;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24岁以上首次生育)增加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纯母乳喂养的,凭爱婴医院出具的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可增加产假30天;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

(三)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职工产假期间待遇不变,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单位支付。

五、丧假

(一)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去世,职工可请丧假。

(二)丧假为5个工作日,可视实际情况,给予路途假。

(三)职工丧假期间待遇不变。

六、病假

(一)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可以请病假。只需短时间离岗休养的,按程序报批,一年内累计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需较长时间离岗治疗的,应凭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历及入院、出院手续等相关材料请假,证明材料可在病假结束时补齐。

(二) 病假期间待遇发放规定: 1.工资发放规定:

(1)连续病假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 (2)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本人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病假第三个月起发给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照发。 (3)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7个月开始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2.津补贴发放规定:规范后的津补贴由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构成,其中工作性津贴占40%,生活性补贴占60%。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全额津补贴计发; (2)病假在两个月以上的,只发生活性补贴。 3.奖金发放规定:

(1)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按超过天数计扣当年目标奖,当年考核不评优;

(2)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考核,不晋升工资,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4.职工病假期间待遇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5.患有癌症的工作人员在患病期间,不能坚持上班的,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工资待遇保持不变。

6.职工在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停止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病假可用补休假和当年带薪年休假冲抵。

(四)职工经住院或较长时间治疗后病愈,须持县以上医院的恢复工作能力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回原工作岗位。回工作岗位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七、事假

(一)职工工作时间因私事需离岗处理的,首先使用年休假和补休假。仍不够的,可以请事假。事假原则上一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事假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待遇不变;事假5个工作日以上至20个工作日的,按超过的天数计扣基本工资及工作性津贴;超过20个工作日的,按超过的天数计扣基本工资、津补贴及目标奖。

(三)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考核,不晋升工资,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八、加(值)班补休

(一)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科室负责人书面报经分管领导同意。

(二)职工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加班1-4小时的,补休半天,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补休1天,以此累计。

(三)实行轮班制的单位,职工每周上班时间未超过40小时的,不予补休。

二、奖金考核分配制度

综合队为了更好的将公司分配的任务完成,为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综合队的内部活力,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更好的进行安全生产,制定奖金分配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奖金分配以工分的形式进行二次分配,奖金基数全额进行二次分配;

二、每班根据工作量进行出分(附出分对照表)。

三、队长每日安排任务必须完成,如在无特殊情况下未完成安排任务,当班无工,且根据当天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如班组长在未完成任务情况下让提前下班,考核班组长200分且停工;工程质量不达标,考核当班50%不服从班组长指挥、提前下班者,考核200分且停工做反省,在班前会做检查;如当月累计三次未完成任务,考核当月奖金,班组长无班组长补助。(当班无工:勾工不勾勤,当月调整后的奖金基数除以当月出勤天数,如勾工,则当天出勤奖金为0)

四、在完成当班任务情况下超额完成其他任务则给予班组长20分、工人10分奖励。

五、职工入井时间不得低于6小时,如按标准完成任务,入井时间不可低于5小时,如在无特殊情况下,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任务完成情况不达标且入井时间不足6小时,当班无工,班组长考核200分,职工考核100分;采样工入井时间不得低于4小时;如入井时间低于4小时,当班无工,考核100分。

六、迟到、早退者以50分、100分依次考核,情节严重者停工;实际出勤天数比应出勤天数少一天,考核100分,少两天,考核200分;如实际出勤天数少于应出勤天数三天或三天以上者无当月奖金(实际出勤天数低于应出勤天数且高于十五天、无办理请假手续者,报工但无当月奖金;实际出勤天数少于十五天者不予报工)。

七、班组长每日必须认真填写工作量记录、出分表并签字,并在下班后及时在微信群内说明任务完成情况,未完成要说明原因,如未填写当日工作量记录本、未在微信群内汇报,扣班组长30分。

八、员工除轮休外如有事请假,需由队长批准,无故不到者记旷工并一天考核150分,请事假者考核60分,三天以上者到人事部请假;出现3个以上旷工将按照考核制度移交人事部。

九、喝酒聚众闹事,先给予批评教育,并写保证书班前会通报,扣100分;情节严重者、教育不改者,停止工作并移交人事部。

十、若公司出台新的政策,比如:基础工资和效益奖金一起由部门分配,其分配原则不变

综合队便民服务手册

2018年

第五篇:第三中学便民服务手册(定稿)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五寨县第三中学 便民服务手册

2017

五寨县第三中学年9月

目 录

一、国家政策

二、服务事项

三、服务内容

四、服务对象

五、其他

五寨县第三中学便民服务手册

根据国家要求,为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方便学生学习,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受教育环境,特制定便民手册。

一、国家政策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1. 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的有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山西省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忻州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2. 学校建筑安全的有关法规:《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全面消除杜绝中小学危房规定》3.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有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4. 卫生和饮食安全的有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体育和卫生工作条例》5. 学校交通安全的有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6. 学校消防安全的有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7. 其它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公安部八项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

二、服务事项 教育教学服务

三、服务内容

1、教书育人

2、“两免一补”政策

“两免一补”是指国家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免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一项资助政策,简称“两免一补”。

申请发放生活费补助的工作程序:提出申请并填写《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学校村组评议→公示。

3、义务教育入学、转学程序

(1)小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升入初级中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就近安排入学。

(2)转学程序。初中:接收学校开出接收证交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表→教育局基教股备案→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转学时间:上期期末结束前15天或下期开学后15天内,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学期中途一律不予转学。

四、服务对象

服务范围内全体适龄儿童及其家长

五、其他

服务机构:五寨县第三中学 服务人员:全体教职工 机构地址:五寨县迎宾西街

联系人:闫志岗 (138350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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