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制会议上的讲话

2022-11-26

第一篇:在法制会议上的讲话

在林区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了加快推进林区法制工作建设,林管局(森工集团)组织召开了林区首次法制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回顾总结林区依法治企工作历程及成效;提高建设法律顾问制度的必要性认识;认真落实上级精神,开创林区法制工作新局面;表彰林区依法治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全面回顾林区法制工作历程

区的法制工作是从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开始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随着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需要产生的,它是一种专门为企业进行法律服务的独立职业。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经历了上百年历程,已成为现代企业一项普遍的重要管理制度。早在1955年国务院就转发了法制局关于在企业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文件,并对法律事务机构的基本职责作了规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而迅速开展起来,林区的法律顾问工作同全国各地一样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一)创立阶段。从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林区在那个特定的清理三角债的年代,为了诉讼需要,各森工局陆续设置了法律事务机构或专职法律顾问。林区的法律顾问工作,是从基层前沿的各森工局按时代的需要产生的,是从下至上形成的,这是林区法律顾问工作创建的特点。

(二)发展阶段。八十年代中期至九十年代初,随着《企业厂长工作条例》《工业企业法》《公司法》的出台,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进入了发展阶段。《条例》明确规定“厂长可以设置法律顾问,并对厂长负责”,首次在国家行政法规中确定了企业法律顾问地位。各森工局也随之明确了法律顾问地位、权力义务,确定了以咨询、诉讼为主的工作职责。

(三)完善阶段。九十年代中期至目前,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也逐步得到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开始侧重于堵塞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由过去的“被动化解”转向“主动预防”。1997年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联合颁布了《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使法律顾问制度正式成为全国执业资格制度。国资委印发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使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开始走上制度化的轨道。这期间林管局(森工集团)陆续出台了《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受案规则》《普法工作管理办法》《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法制业绩考核细则》将法律顾问工作从诉讼、咨询层面提高到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层面。由单纯管理法律事务到研究与企业相关的政策规定,法律事务开始与企业业务高度一体化。林管局(森工集团)设置了独立的法律事务处,提升了法律事务机构的规格,为推进林区法律顾问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林区法律顾问工作现况

(一)人员机构。林区现有法律工作人员48名,获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16名占33%,获得律师资格的9名占19%,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23名占48%。13个森工局设置了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6个森工局同其他机构合署办公。

(二)工作特点。林区的法律顾问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了一支数目可观的专业队伍。法律顾问业务已深入到林区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到了为企业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得到了林区人的普遍认可,已形成自己的三大特点:一是以资源、税费、环保、工商、政府协调为主的公法事务。二是以经济合同、公司招投标、侵权为主的民商法事务。三是围绕销售合作、合资谈判和管理为主的对外开发的法律事务。

(三)工作成绩。从1991年至今林区胜诉案件1332件,挽回经济损失近两亿元,审查合同4435份,标的总额近二十亿元。在近三年大事多、难事多、急事多的工作中,政策法规部门经受了关键时刻急难险重任务的多次考验,富有成效的完成了以下工作:

1、制定了《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森工集团公司政策法律事务工作有了统一规范,使林区政策法律事务管理实现了统一化。

2、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综合与条块相结合、集中与分级相统

一、执行与监督相分离”的管理模式,有了森工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企业标准,使林区合同管理实现了制度化。

3、制定了《法律顾问受案规则》规定了重大案件法定代表人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人承办、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森工集团特有的诉讼案件两级管理体系,林区案件管理实现了规范化。

4、制定了《林区普法工作管理办法》将普法工作职能从宣传部门划归政策法规部门,使林区普法工作管理实现了专业化。

5、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确定了法律顾问职能,将法制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使林区政策法规管理实现了岗位化。

6、制定了《林区法制业绩考核细则》有了森工集团公司法制业绩统一考核标准 [],使林区企业法制业绩管理实现了标准化。

7、制定了《企业改制规程》保证了林区企业改制工作每个环节都规范透明便于操作,使林区企业改制工作实现了合法化。

8、出台了《企业改制意见》使林区改制工作有了统一规范。9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139号文件,自治区12月底转发时林

区的改制工作已近尾声。由于政策法规处工作意识超前,在十月初就从国务院直接得到了该文,所以我们改制文件中已将139号文件的内容包含进去,为企业改制依法操作及时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政策依据和法律保障。

9、解决了牙克石市、根河市、鄂伦春旗法院受理的一批林区企业改制后陆续出现的债务要求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

10、处理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引起的诉讼案件。

例如:山东远东公司诉森工集团公司的二千三百万元案件,就是因为合同签订不够严密,青岛市法院判决我方败诉,后经林管局主要领导及业务部门多方努力,最终我方胜诉,避免了因败诉而大额度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王某要求林管局给付医疗费、旅差费、补发工资一案,上访无法解决,引发原因是企业发布的文件不规范,造成当事人拿着企业出具的文件到处告状。最后又起诉到法院,经过庭审举证我们以超过诉讼时效胜诉。

扎赉诺尔运达公司诉原板业公司索赔货款53万元案件,争议的焦点是签订合同时缺少法人授权委托书这一项漏洞,产生纠纷导致诉讼,我们经过多方取证证实了合同有效才最后胜诉。

李某搬迁索要400万元赔偿金案件,是因为合同约定租期15年过长,搬迁时终止合同引起纠纷,经查证李某也存在合同规定的违约事项,最后经法院判决才免除赔偿。

扎兰屯市建行诉森工集团要求给付160万元贷款案,是扎兰屯市建行以赔礼道歉名义到富伦公司谈话时暗自录音取证后向法院起诉的,最后依据最高法院规定私自录音属于不合法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我方才得以胜诉。

森林公安人员起诉林管局索要人民警察抚恤金案,由于个别单位和部门不研究政策误导当事人引起诉讼,造成当事人拿着领导批件到法院起诉,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认定该案的诉争事项应由国家行政手段解决,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裁定驳回了起诉。

中石油哈尔滨公司诉林管局给付油款200万元案件,是因为哈办当时人员不了解情况出具了欠款对账单引起的诉讼,由于对方庭审时没能出示欠款对账单原件,一审法院认定对方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牡丹江水利工程公司诉森工集团要求承担牙伊线项目部14万元债务案件,起因是招投标手续不规范引起,对方说于德福中标手续全是伪造的,认为我方审查不严致使于德福诈骗中标成立项目部,所以项目部的债务应由我方承担。我方认为项目工程完工后已结清工程款,项目部债务应由项目部自己承担或他的投标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诈骗属刑事犯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不应直接受理。公安机关没有结论,无法认定诈骗,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判决驳回牡丹江水利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我方胜诉。

大同万通公司和自然人王某,共同状告森工集团赔偿他两家投入的合资款879万元的收益案,是由于当时双方退股手续不规范引起,后经多方取证证实退股事实,经两级法院认定他们两家退股三年后已不具备股东身份,判决我方胜诉。

张某上访8年说单位克扣她工资8292元,案件的起因是她不了解国家相关规定,虽然各级信访部门作了批示但没能解决,最后还是起诉到法院,经庭审查清事实后裁定驳回起诉,上访才彻底解决。

刘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要求牙克石市建盛公司、林管局按工伤赔偿24万元,牙克石市劳动仲裁裁决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牙克石市法院、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两次判决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经过申诉最后改判林管局不承担连带责任。之所以让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是因为相关部门给当事人出具了证明。

陈某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第一办事处、光明幼儿园、森源公司、林管局赔偿他经济损失6.5万元,牙克石市法院庭审查证林管局不是本案诉讼主体,最后以陈某撤诉而结案。

以上案件的全部胜诉不仅为林管局(森工集团)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同时也树立了依法治企的对外形象。还扭转了林区案件一涉及到林业单位赔偿或罚款纠纷,就把林管局告上法庭的习惯做法。

11、完成了森工集团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法人执照工商登记备案和年检工作,办成了国家技术监督总局的森工集团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完成了林管局在自治区事业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申办了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林管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履行了注册年检手续。使林管局(森工集团)法人证件俱全。

12、完成了森工集团公司闲置资产处置工作,通过产权市场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程序,将哈尔滨办公大楼、满洲里商贸大楼依法转让,使国有资产增值一千多万元,避免了国有资产低价转让和流失。完成了栲胶公司热电厂资产划归牙克石市政府管理工作。

13、完成了改制企业职工身份置换、大集体职工一次性安置的公证事宜。我们协调了呼伦贝尔市政府、市司法局,委托呼伦贝尔市公证处统一为林区改制企业办理公证事务。做到了主动高效地为基层单位解决改制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保证了公证质量。

14、完成了改制后企业四个到位工作:产权划分到位、出资到位、工商注册登记到位、法人治理结构到位。使改制企业具备进入市场运作的主体资格,保证改革措施合法有效实施。

15、清除了北部林区内的非法采金人员。为了杜绝北部林区内的人为火灾,按法定程序制定了管护局肃清辖区内闲杂人员的计划,依法彻底制止了几十年的私自开矿偷采沙金行为。

以上工作说明林区法律顾问是推进企业法制建设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林管局(森工集团)向全林区的法律顾问表示感谢。

(四)存在问题。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有些领导法制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不够,对建立完整的法制工作体系认识不到位,没有重视好法律顾问为企业经营决策进行法律把关的作用。二是各森工局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参差不齐,法律顾问工作没有全面展开,有的森工局政策法律事务还停留在被动应诉或一般合同管理的层面上。三是各森工局法律专业人员比较缺乏,现有法律人员专业素质需要提高。四是林区法律顾问队伍处在青黄不接状态,由于林区工资待遇低,外部的法律专业人员不来林区,有律师资格的人员陆续外流,对林区的法律顾问队伍冲击很大。

三、加快推进林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一)国家规定。5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在国有重点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提出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的三年目标,要求用三年时间,在全部中央企业和省级国有重点企业普遍建立法律事务机构。我们是大型国有企业应按国家规定设立法律事务机构。

(二)自治区要求。自治区国资委于6月8日下发《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直属企业在底前必须单独设立政策法律事务机构,明确在国有企业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是加强企业法制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按自治区国资委要求各森工局在2011年底前要健全政策法规机构。

(三)国外通行做法。法律顾问制度是国外成功企业的通行做法,已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美国、欧盟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大中型企业中,都设立有首席法律顾问、首席法务执行官等职位,他们直接参与企业的决策。在美国,企业内部法务人员被称为公司律师,据统计福特公司在各州的分部有500多名公司律师,他们在整个公司里的地位非常高,只要是法律方面的问题,总裁都采纳他们的建议。他们的优势是既懂法律又懂经营管理,并且非常熟悉本企业的情况。

(四)企业发展需要。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企业的发展要靠自己寻找市场、挖掘市场、抢占市场。林区的发展也需要进入国际运营市场,我们准备到俄罗斯境内注册一个公司,各森工局可通过这个国外注册公司对俄开展贸易。开展这项工作的前提条件就是充分研究市场竞争的法律环境,做好防范法律风险工作,这些工作离不开政策法规部门。现在“国外企业到国内开展经济交流、合作投资,国外老板首先带来的就是法律顾问,因为他们首先要了解我国相关领域的投资环境是否有法律保障,一旦发生纠纷要有说理的依据和地方。只有在法律环境这一关评估通过之后,他们才派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来”。我们同香港玖龙公司合资成立玖龙兴安浆纸公司的谈判过程也证实了这一点。所以说,法律顾问是企业的“开路先锋”和“守护神”,法律顾问工作的成效是检验企业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各单位决不能把法律顾问工作当作“辅业”,游离中心工作之外。

四、落实上级精神开创林区法制工作新局面

(一)转变工作观念。林区的经营管理要从粗放管理向精细、规范、依法管理转变,从事务管理向制度管理转变。转变“重经营轻风险、重补救轻预防”的历史惯性。避免发生了损失才补救的被动做法,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工作定式,从源头上控制风险,树立预防为主观念。法律顾问要从参与型向参谋助手型转变,将法律事务处改为政策法规处,就是加强政策法规研究,提升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管理地位。

今后对于重点工作一定要有“精品意识”,注意反复论证,充分利用多方面资源,集中各方智慧力量认真搞好审核论证工作,切实发挥出政策法规部门的敏锐性和有效性作用。例如对企业改制后面临的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指导解决改制企业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巩固好改制工作成果。保证我们所做的工作合法合规,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二)创新工作机制。要完善用人机制,不管采用什么样的管理体制,人才始终是第一位的。法律人才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林区法律顾问培养、使用、稳定和发展问题不容忽视。要加大对现有法律人员的使用力度,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对林区系统内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和律师资格的人员实行归档管理,做好后续人才资源储备工作。在岗法律顾问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要尽快考取执业资格,确保企业法律顾问岗位由具备执业资格的人选接任。如果本企业实在难以产生符合条件的法律顾问,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法律人才。我在的企事业领导干部会上就讲过要从学校和社会上招聘一部分专业人才,充实干部队伍,其中包括法律人才。我们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要制定重业绩、强激励、讲回报、硬约束的工作机制,我们要用事业、感情、待遇等综合手段尊重、留住企业法律人才。对在法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们给予奖励,对工作能力强有突出业绩的法律人员我们可以提拔重用。对于不负责任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人员,要给予相应处罚。

2、要同地方政府、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沟通渠道,7月23日我主持相关处室同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乔欣院长率领的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各庭长及相关旗市法院院长在根河开的对接会效果非常好,达成了九条措施和三项保证。解决了法院对大杨树、毕拉河林业局毁林开荒侵占林地案件的当事人判虚刑的问题,今后这样的对接会要形成机制。

(三)健全法制机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面临着国际国内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的法律环境,企业需要处理的政策法律事务大大增加,设置企业政策法规机构,做好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已显得越来越重要。法律顾问工作专业性强、智能性强、挑战性强,综合性强,各单位要按照法律顾问的条件,选择政治素质高、法律专业精、工作能力强、熟悉企业实际情况的同志担任政策法规机构负责人,以保障政策法规机构正常有效地开展工作。各森工局对这项工作要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从林区的实践来看,凡是高度重视政策法规机构作用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都做得比较好。不重视政策法规机构作用的,企业法律风险都比较大,企业不出问题是侥幸,出问题是必然。

(四)加强队伍建设。林区要培养一批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高层决策工作,发挥他们在各项经营业务中法律把关和决策参谋作用,使企业重要经营决策、各种市场竞争行为合法合规。要造就一支过的硬、用的上、信的过、打的赢,既精通政策法规,又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还具备丰富专业经验的法律顾问队伍。所以我们要求学法律的要懂管理,学管理的要懂法律,学理论的要懂实战。

我们要重视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提高法律顾问队伍整体素质,这也是国务院国资委和自治区国资委的统一要求。为此我们每年需办一期法律专业人员培训班,讲解林区发生的实际案例、总结办案经验,提高林区法律顾问实际办案能力。聘请法学专家来林区讲授森林法、合同法等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顾问专业理论水平,为他们提供一个系统学习、更新知识的机会。还要定期选送一些林区优秀法律顾问参加国家举办的专业法律培训,开阔他们的视野,提升他们博闻强记和聚敛知识的能力,增强他们的正直勇气和稳健的心理素质。除此之外法律顾问还要具备以下品德:

1、法律顾问对外办事时要注意言行,在某些方面将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形象,甚至代表企业形象。一定要恪守职业道德、保守企业秘密,保证良好的外在气质,自觉维护企业形象。

2、法律顾问要爱岗敬业,据我了解林区有部分法律顾问做到了近二十年执着在法律顾问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要发扬这些同志勤奋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虽然在劳动报酬上不如社会律师,但这些同志仍然在林区企业法律顾问岗位上精心尽力的工作,企业对他们是认可的,这也是他们自己的人生选择。在美国,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非常受人尊重,是当今美国青年人向往的职业。我希望大家喜欢这个职业,能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在林区法律顾问岗位上做出贡献。

(五)确定工作位置。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位次、作用,必须通过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来体现和证明。只有有所为,才能有其位。当然,按国家规定,法律顾问的定位应当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参谋和助手,只有具备直接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发表法律意见的“位”,才能发挥和落实其相应的参谋作用,才能够有所作为,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有及时知情和直接沟通的“位”,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基本前提。“有为”与“有位”是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互为因果、良性互动的关系。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就是要创造条件,在体制上解决“有位”的问题,但紧接着的一个问题是有无“有为”的人选与此相匹配的问题。在这里需要解决一个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即独立的政策法规机构和法律顾问岗位,决不能理解为因人而设和天经地义的,它是因工作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设置的。所以,只有履行了服务与把关的职责、实现了守法与维权的使命,才能切实推动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只有主观能动地、积极投入地有所作为,真正地替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把好关、出好谋,才能显其值、有其位。只有在管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和领导重视。也就是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

(六)明确工作职责。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经营业务中遇到的困难,提出切实的解决办法。对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承担责任,这一责任是其他部门不能替代的。法律顾问要负担着法律预防、法律保障、法律救济等以下职能:

1、法律顾问要为企业决策者出谋划策,在重大经营决策会议上要用规范、简练的用语提出法律建议。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可以提出不同意见,但不是简单地说“不”字,而是告诉应该怎么办,要运用合理规避法律的技术,说出采取什么措施可以实现经营决策目标。保证企业重大决策的操作既不违法又能达到目的。

2、法律顾问要能提出预见性、科学性的法律建议。所提建议可以不受领导意见干预,但是不要随意发言。法律顾问不同于社会律师,决不能单纯地就法律论法律,要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的中心工作,善于将法律、政策融于企业各项经营管理业务之中,用法律逻辑、法律语言来表述,思考和解决问题。

3、法律顾问是企业经营的“信号灯”,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起着引导、控制、规范作用,法律是风险管控,不是橡皮图章,不是和事佬,确有风险必须敢于叫停。

4、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必须铁面无私严格把住法律风险关,要敢于并善于提出正确的法律意见,要注意发现从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各种漏洞和普遍性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建议。在这方面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做的规范到位集团公司很满意。

(七)理顺工作关系。企业法律顾问是为本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领取固定工资的企业管理人员,特长是熟悉企业自身独特的管理体制和专业,了解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工作起来具有连续性、责任心强,在法律与经营管理业务的结合上和政府法律事务协调上有社会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社会律师是社会法律人,为企业服务依法收费,对企业经营管理业务不如法律顾问熟悉,满足不了企业的需求。国外公司100多年的法律事务实践充分证明,外聘律师不能包办企业所有法律事务,建立企业自己的法律顾问队伍要比外聘律师成本低、使用方便、效果更好。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可以聘请法学专家进行研究,以求得更好的解决。企业就某一方面具体法律问题或者由社会律师来做比企业自己做更为经济、更为有效的事务,可以聘请他们做。外聘律师和中介机构人员时要慎重,防止滥用导致管理失控和费用增加,确实需要的由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办理,在专职法律顾问指导下进行工作,以保证企业对内、对外法律意见准确一致。

(八)强化制度建设。我们要用规章、制度来规范日常生产经营行为,调整企业与职工、企业与改制企业之间的关系。力求把规章制度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地贯穿到林区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稳定的每一个环节中,保证企业各项活动有章可循。制度建设既是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工作的落脚点,我们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要健全以下制度:

1、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法律顾问的各项工作职责,明确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一把手”工程,纠正以往对法律顾问制度“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不合自己心意时就不要”的错误做法。真正发挥“一把手”的作用,可以说,决策层重视的程度,领导人的力度,直接决定了法律顾问制度推行的高度、深度、满意度。只有各单位领导认识到位,思想高度一致,才能有力推动林区法制工作的发展。

2、提前介入制度。对企业制定的章程、办法、规定、措施和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政策法规部门要从法律角度上进行科学性、严肃性、合法性审核把关。做到出台的文件和履行权责行为于法有据、规范可行。对企业的重大事项、重要经济活动,让法律顾问早了解、早介入、早思考、早提意见,真正做到“关口前移、源头介入、全程参与”。要在经营管理时就做好法律论证,把更多的纠纷消灭在初发阶段。杜绝那种“规则不清主意多、事情不明决心大”的盲目蛮干行为,牢固树立“市场竞争,法律先行”的理念。建立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监控制度,要“先立规矩后办事”。

3、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健全重大经营决策进行专家咨询、中介评估、法律审核会签制度。把依法决策作为企业决策的基本准则,要从经验决策向法制决策转变,完善企业重大事项涉法问题“集体会诊制度”。要形成依法决策的思维方式,坚持“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在美国,各大公司做出决策或开展业务时进行法律论证已经成为自觉的行动,如果公司一项经营决策没有经过法律论证,就会成为股东的当然诉由,任何股东都可以据此对公司提起诉讼。如美国的阿莫科公司规定决策层直接听到法律顾问独立的、未经他人加工过滤的意见,要求法律顾问对决策层不仅提供法律依据,还要提供考虑问题的思路和角度。目前央企全部建立了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制度,如中石油、上海大众、大港油田等企业实施了企业重大决策由政策法规部门“一票否决制度”,降低或避免了企业在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风险。我们要对各单位因决策失误和管理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

4、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大部分纠纷可追溯到合同这个源头,多数的诉讼都是因为合同约定不明,甚至没有合同或落入合同陷阱所致。我们要切实解决合同管理中“重订立轻履行、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杜绝只签不审、自签自审、应审未审、先签后审、以情代审等现象。订立合同要按照内控制度操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将合同谈判、签约、履行、变更、终止整个过程中法律资料和文件由各级政策法规部门统一管理。彻底改变那种“谁经手谁管理,出了问题找不到头”的局面。

5、案件管理制度。从林区的涉案标的额看,许多案值往往很大,有些案件一旦败诉,企业多年的经营积累就可能毁于一案,给企业造成灾难性的损失。这些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产生的原因较为复杂,但核心问题是决策草率,法律把关不严,有的根本就没有进行法律论证,缺乏必须的制度保障。

今后各森工局发生的重大经济纠纷案件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确需上级介入的,由政策法规处统一协调处理。重大案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人承办、责任追究制度。像安全生产“四不放过”一样,举一反三,弄清是哪个环节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防发生借诉讼案件侵占企业利益的行为。

6、证照管理制度。企业法人执照、事业法人证书、企业代码证、事业代码证、资质证,是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管理的前提,统一由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管理。今后无论是新成立企业或者是设立分支机构,一定要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准备齐全相关的资料,由政策法规部门审核办理,要及时进行年检、变更或注销,不留隐患。

7、印章管理制度。各级领导一定要强化对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杜绝因印章使用不当造成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现象发生,各单位的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政策法规部门加密备案统一刻制启用。

8、法人授权制度。个人或部门代表单位办理公务时,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9、法律意见书制度。国资委规定直属企业上报重大事项时附本企业专职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今后各森工局上报重大事项时也要附本企业专职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0、法制业绩考核制度。年终要客观准确地评价林区各单位依法治企工作业绩,对在依法治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表彰。促进各级领导依法治企意识,提高政策法规监督工作的效能,实现森工企业法制化管理。

(九)加强法制教育。一要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企业主要经营者要经常听法制讲座,提高依法管理企业按规经营的能力。法律顾问要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结合本企业的典型案例做好这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在海拉尔市主持工作期间,每年春节后的第一天上班就召集班子成员听法制专题讲座。我在会上说过,我们新一届领导班子要把法律工作放到一个重要位置。我们要把增强法制意识提升法律素养作为评价企业负责人素质的重要内容,将各森工局的法制工作业绩纳入对企业经营者的考核制度之中。

二要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全林区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使全体管理人员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在自己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逐步养成按章操作的行为习惯。创建林区企业“合规文化”,发挥文化强企作用,着眼于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解放思想、增强发展信心,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结合“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把与日常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今后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十)防范法律风险。风险的事先防范工作,比纠纷的处理对企业更加重要。企业经营中存在自然、商业、投资、信用、行业、法律等风险。其中,前几种风险分别由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造成的,属不可预见、事前不可避免的,一旦决策失误主要经营者只承担经营决策责任,而法律风险是以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的,属事前能够预测依法规避的风险,一旦决策失误主要经营者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只有做好企业风险预警、化解、评估审查工作,才能预测出潜在的风险,将各种风险防患于未然。否则一个法律风险的出现,可能会将一个企业相当一段时间辛辛苦苦创造的效益毁于一旦。所以我们要树立“防范法律风险避免资产损失,同样是创造经济效益”的理念。

(十一)加强管理手段。管理国有企业通常有三大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在计划经济年代,主要采用的是行政手段;市场经济建立初期,过多地强调经济手段;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今天,主要是按照市场规则运作,用法律手段调整。现代企业竞争的实质,已不仅仅是技术、资金、人才的较量,而且还是法律、规则和标准上的较量,这种较量依靠的主要手段就是法律手段。所以加快推进林区法制建设,充分运用有效的法律手段管理森工企业,已成为林区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十二)下步工作重点。一是根据国资委1月1日实施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我们要侧重对各森工局依法经营管理方面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班子业绩挂钩,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和法律纠纷案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据具体情节按国资委规定出具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调整、扣发其相应年薪、降级或者处分的法律意见书,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提升集团公司对各森工局重大事项的法律管控能力。

二是制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对林区现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与现行政策和上级规章不符的进行废止。以后制定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须经政策法规部门会签备案否则无效,政策法规部门将备案有效的规章制度定期编纂,在林海日报和林管局网站上公布。做到集团公司内部信息沟通真实可靠、政令畅通,力争两年内各森工局在依法治企工作上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亮点。

综上所述,林区的法制建设要围绕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防范法律风险这个核心工作去做。力争政策法规工作形成新起点,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新局面,制度实施方面取得新成效,在推动工作机制上取得新突破,普法工作迈出新步伐,使林区法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林区法制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和历史使命,也为广大林区法律顾问施展才华提供了更大的舞台。这次会议是一个新起点,大家回去后要认认真真传达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工作部署,勤勤恳恳做好每一件事。为林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二篇:2010年法制办主任在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孙廷喜副秘书长代表省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对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了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大家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这次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是报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全国法制办主任法规司司长会议精神,总结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五年多来政

府法制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纲要》实施以来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

自2004年3月国务院《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准确把握新的形势,努力抢抓发展机遇,勇于应对各种挑战,坚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谱写了政府法制工作的新篇章。

(一)不断深化《纲要》赋于的工作职责认识,基本形成了推动《纲要》落实的工作机制

国务院运筹帷幄、匠心独具,在《纲要》颁布之时就确立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承担起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的工作职责,这是建立健全《纲要》落实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几年来,我们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不断深化这一工作职责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与其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为推动《纲要》的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一,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了多方位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法制度不断完善,法制培训定期开展。五年多来,除了组织行政机关全员学习《纲要》之外,全省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复议人员累计38万多人次。全省政府法制机构合力组织开展了《纲要》颁布

一、

三、五周年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以及利用法制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执法观摩、案卷评比、广场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进行了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我们与河南电视台、河南法制报和商都网等新闻媒体联合开展了“依法行政看河南”活动,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展示了我省依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扩大和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和关注度。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催生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观念得到明显提高。其二,加强工作部署。《纲要》颁布后,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及时提请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通过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坚持做到有总体规划、有年度安排、有任务分解、有工作报告,形成了贯彻落实《纲要》有人抓,有事做,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格局。其三,加强典型示范。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开拓创新、引领前行的示范作用,是我们抓典型示范的重要之举。目前,全省共确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679个,这些示范单位不断创造出新的工作经验,不断展现出新的工作亮点。其四,加强调研、督查和考核。从2005年开始,先后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情况,多次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专题报告向本级政府汇报,并逐一反馈至各单位,明确整改期限,推动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得到落实。针对各地各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和解决办法。为摸清依法行政的底数,先后两次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了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现状的专题调研和数据统计。全省有9个省辖市政府开展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并将其纳入了政府工作目标系统。

(二)推动行政决策程序的完善,努力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

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方面,着力健全行政决策规则,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按照《纲要》的规定,积极提请本地本部门领导,建立和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在规则中突出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审查环节。《省政府工作规则》明确提出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要经法制办审查提出意见,多数的省辖市政府出台了政府法制机构严把规范性文件程序关的规定。目前,所有省辖市和大多数省政府部门以及县级政府坚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未经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的文件领导不予签发的做法,保证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方面,统筹安排政府立法计划,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立法项目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立法项目,重点安排了改善社会保障、加强安全监管、促进节能减排、节约能源资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项目。五年多来,省政府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地方性法规草案53件,提请省政府制定规章54件。进一步健全了政府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使公众参与决策的程序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完善了专家论证制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咨询制度,聘请了一批省政府法制咨询专家。五年多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大河报》等省内新闻媒体全文刊载法规、规章草案18件,转发法规、规章草案主要

内容43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收到修改意见和建议27000多条,对提高立法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选择部分立法项目,开展了立法成本效益分析以及规章实施效果评估的有益探索。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法制统一

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进一步理顺了备案工作职责和程序,建立和完善了规范性文件

管理配套制度,“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体系已经形成,“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备案工作原则得到了认真落实,报备率和纠错率都在逐年提高。重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请审查文件的工作,不仅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也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还积极为政府和部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管理活动和重要政府合同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意见,保证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加强清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清理工作制度,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清理意见或建议。五年多来,组织集中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4次,仅2008年对全省各级各类政府规章和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就清理文件675033件,其中规范性文件97504件,经清理保留46236件,决定修改5491件,废止45777件。先后4次报经省政府批准共废止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209件,宣布失效13件,修订20件。

(四)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加大了层级监督力度

行政执法领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战场。五年多来,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下大力气抓好规范和监督工作,促进合理行政,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设。一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从2005年7月开始,全省政府法制机构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和智慧。全省普遍建立健全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机构,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梳理出省政府50多个部门和18个省辖市政府近180万字的行政执法依据公诸于世,为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份明明白白的“权力清单”。提请省政府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了省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每年都对54个省直单位和18个省辖市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并委托民调机构进行外部评议。提请省政府出台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追究了一批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对我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国务院法制办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央和省多家新闻媒体作了大量的宣传报道。对我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我们不去妄言在全国领先,但是可以坚信在全国决不落后。二是严格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倡导文明执法理念。坚持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上网公布,方便了社会各界查询监督。三是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在2009年推出了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重要举措。经过艰苦努力,对1200部法律、法规、规章中能够划分阶次的4271条制定并公布了裁量标准和监督制约制度,共计17084项,汇总后达3359页、184万字,实现了省政府要求的从2009年8月1日起全省公布实施的目标,为行政处罚公平公正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新的进展。由于一些主观的客观的原因,同其他一些省市相比,我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不尽如人意。但是,安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造出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执法的经验,在全国颇具影响力,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另外,有几个省辖市政府重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根据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积极主动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我省开展这项工作作出了贡献。

(五)加强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着力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多来,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共同努力,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使行政复议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坚持从“定纷止争”、维护大局稳定出发,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受理案件,注重实地调查和证据核实,坚持依法公正裁决案件,有效地保证了办案质量。五年多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2146件,应诉案件27471件,行政复议办案数量始终居于全国前列。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的创新,重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法制办确定我省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单位,既体现了对我省行政复议工作的信任与希望,当然又是对我们行政复议工作能力新的考验,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努力往前推进。2007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在我省召开“全国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会议”,我省介绍了工作经验。2009年2月,国务院法制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全国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交流暨双先、双优表彰大会”,我省成为受表彰最多的省份。

(六)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为推进依法行政、扩大政府法制工作影响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已经建立起来的政府法制宣传载体,为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08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在我省召开了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我省介绍了经验。2009年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绩效评估,我省政府法制信息网获得一等奖,省办和鹤壁市政府法制办获得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先进单位。仲裁工作机构为我省仲裁工作的发展付出了艰辛努力,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2003年底,我省仲裁机构3家,全年受案标的额1.96亿元;2009年底,已建立了11家仲裁机构,全年受案标的额超过18亿元。2009年我省完成了第一部法规规章选编英文译本的出版工作,标志着我省译审工作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七)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在不断提升

五年多来,政府法制工作的发展与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加强是相得益彰的。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领导,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重视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重视发挥法制机构和队伍的作用。全省政府法制机构苦练内功,按照《纲要》的要求,努力建设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以省政府法制办为例,在刚刚进行完的政府机构改革中,一方面增加了人员编制和办领导职数,另一方面增加的工作职能有五项之多。正在进行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据初步掌握的情况,总体上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规格和编制得到了加强,赋予了更多新的工作职能。

以上对五年多来政府法制工作的进展情况所作的描述,肯定地讲是不全面的,是不深入的,更不是生动的。我想,政府法制工作已经迈出的步伐,不会因为没有被提及而被遗忘或抹杀,无字的丰碑决不逊色于有字的丰碑。在看到工作进步、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政府法制工作的现状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与各级政府、部门领导的希望相比,还存在诸多的差距。我们应该在实事求是地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更多地注重查找工作差距,在不忘成功往事的同时更多地把目光投向新的征程,深知重担在肩、重任在前,毫不懈怠地把政府法制工作向前推进。关于政府法制工作存在差距的具体表现,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主任在2009年底召开的全国法制办主任法规司司长会议上指出了五个方面的问题。这五个方面的问题,对全国而言,也包括我省在内,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我们必须认真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二、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启示与思考

五年多来政府法制工作实践是丰富多彩的。丰富多彩的实践,不仅能够绘就新的蓝图,而且还能够从中获得众多的启示和引发一些重要的思考,这对于我们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尤为重要。对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启示与思考,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进行审视,我今天讲以下四点:

第一,政府法制工作必须坚持立足法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对其正确性、必要性不容置疑。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了作用。多年政府法制工作实践告诉我们,政府法制工作要展现其重要作用、扩大发展舞台,必须不断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所作为。我们常讲,有为才有位,这个“为”的关键所在,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个“大为”。提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是新命题,但是如何更好地实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面临一些挑战。首先,要克服畏难情绪,解决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勇气问题。有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认为,自身势单力薄,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谈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种畏难情绪如果不能有效解决,不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无从谈起,而且有可能遭致生存地位受到伤害。其次,要注重把握好中心和大局,解决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针对性问题。政府法制工作不能搞成“躲进小楼成一统,不管春夏与秋冬”的禁锢、封闭状态。把握不住中心,了解不了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也是徒劳无功。再次,要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解决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方式、方法问题。我们讲政府法制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决不是要舍去政府法制工作阵地,去干一些与政府法制工作职责无关的事情。政府法制工作不能够游离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之外,同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也不能游离于政府法制工作之外,关键是要寻求政府法制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这方面,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都有一些成功的实践和有效的探索,需要继续努力,使之更加深入有效。

第二,政府法制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法制为民、法制靠民。政府法制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法制为民、法制靠民,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府法制工作要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要依靠、借助人民群众力量来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如果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需要的是眼睛向上,法制为民、法制靠民需要的就是眼睛向下。从政府法制工作的实践看,宗旨意识和动力意识这两个方面,存在着不够协调的问题。由于政府法制工作的性质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特别是近几年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府法制工作中法制为民的宗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这是我们需要进一步坚持的。但是,法制依靠民力、借助民力的动力意识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在工作中还需要强化和提升。长期以来,不少地方和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找不到工作平台,进不了人民群众的视野,得不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与法制靠民的动力意识缺乏有很大关系。人民群众是不竭的动力源泉,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善于从人民群众中获取资源,要学会借助人民群众的力量推动工作。在这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好的效果。比如,在政府立法中,加大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力度,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为提升政府立法质量收益不小。推行网民评议行政执法部门的举措,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引入民调机制等,都是依靠民力、借助民力的有效之举。我们推动政府法制工作,需要在法制为民、法制靠民这个问题上,开动脑筋、多下功夫,使其成为推动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支撑。

第三,政府法制工作必须加强联系、整体配合、形成合力。政府法制工作各为其主、各自为阵、各自为战的状况,有其历史的原因,但是其弊端日益显现出来。随着政府法制工作的不断发展,加强联系、整体配合、形成合力的呼声日益强劲,已成为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共识。近几年来,全省政府法制机构注重转变原有的工作套路,树立政府法制工作“一盘棋”的整体意识,坚持上下沟通、左右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全面进步。新的实践表明,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加强联系、整体配合、形成合力,不但有其必要性,而且有其可行性。但是,我们在这方面的努力程度和实现程度还远远不够,坚持上下沟通、左右配合、形成合力的整体意识需要继续强化,需要用更具体的措施来落到实处。

第四,政府法制工作必须从“隐身幕后”更多地走向前台。长期以来,我们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从上到下形成了一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顾全大局、承压负重的精神,这种精神是非常可贵的,也是需要继续发扬的。对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职能定位的认识,要坚持与时俱进,不能被在特定条件下确定的职能定位所束缚。随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和政府法制工作的深入发展,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定位不可能一成不变。《纲要》的颁布实施,要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的工作职责,这标志着政府法制工作职能定位已经发生重大转变。十分可惜的是,我们的一些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没有很好适应这样的转变,沉眠于以往的思维定式,安守于“隐身幕后”而不能自拔。我们讲政府法制工作要从“隐身幕后”更多地走向前台,不是“隐身幕后”有什么不好,而是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政府法制工作从“隐身幕后”走向前台,是情势所迫、情势所逼、情势所需。政府法制工作要从“隐身幕后”走向前台,不是我们在自作主张,而是有充分的依据,《纲要》的规定,正在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对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工作职责的规定,都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政府法制机构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与履行《纲要》规定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职责,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需要我们统筹兼顾,全面履行好工作职责。政府法制工作从“隐身幕后”更多地走向前台,虽然只有一步之遥,但是面临诸多的挑战和考验,需要解决好一系列的问题,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我们的精神状态。政府法制机构只有克服弱势心态,代之以不甘人后的锐气;克服不求闻达的幕后情结,代之以敢于登台亮相的勇气;克服埋怨、抱怨情绪,代之以自立自强的豪气,才能引领政府法制工作披荆斩棘、不断向前。

三、2010年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谋划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首先要重视研究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入领会国务院法制办召开的全国法制办主任法规司司长会议精神,把握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政府法制工作必须把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基本原则和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在引导、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今年国务院拟定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安排部署,由此政府法制工作必将面临繁重的工作任务。三是省委卢展工书记提出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政府法制工作需要在深入理解的基础上,研究如何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总之,无论是谋划工作,还是推动工作,都要注重研究和判断形势,使之能够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得以展现。

2010年政府法制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任务,继续以贯彻实施《纲要》为主线,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步伐,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大规范行政执法力度,促进行政执法效能提高,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落实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为加快中原崛起提供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继续抓好《纲要》和《决定》的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按照《纲要》要求10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剩余时间已不足5年,情势紧迫、任务艰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大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工作职责的力度,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努力推动今年《纲要》和《决定》的贯彻落实能够取得更大成效。各市、县政府法制机构要着力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务求《决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围绕《纲要》的贯彻落实,今年省政府法制办考虑要抓三件事情:一是着手研究拟定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二是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基础上,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目前相关工作准备就绪,已报省政府审定。三是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省市两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督促和指导,提高示范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单位推动依法行政的作用。另外,还考虑要为即将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确保完成今年政府立法计划,加强对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的研究和实践

今年省政府的立法计划虽末印发,但己基本确定。要强调政府立法项目的严肃性,立法计划项目一经下达就要如期完成。如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立法项目,需要报告情况并说清原因。在今年政府立法工作中,要继续坚持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有效方式,并不断完善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工作机制。要认真做好政府立法调研项目的工作,特别是做好有关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调研项目的工作,为明年政府立法工作做好充分准备。省人大今年要对现有法规进行清理,牵涉到的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要积极配合。要重视开展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和立法后评估工作,进一步细化分析评估方式,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要加强对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的研究和实践。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备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胡锦涛总书记虽然讲的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问题,但是对我们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抓制度建设,同样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以此来指导我们对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的研究和实践。

(三)加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力度,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行政执法事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正确实施和法律制度的权威,事关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全省政府法制机构需要下更大力气,选择行政执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规范,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就全省而言,今年要抓好这样几件事情。一是抓好2009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省政府法制办正在对这些问题进行整理,完成后将分别发下去。要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出报告。二是认真做好《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换发工作。这项工作省政府将印发文件进行具体部署,刚才许和副主任讲话作了具体的安排,省政府法制办还要下发文件。需要强调的,不能简单的为换证而换证,要把换证工作与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为此,省政府法制办即将提请省政府发布《河南省行政机关文明执法若干规定》。三是抓好已经出台的规范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及其配套制度的落实工作。这是我们去年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搞出来的东西,不能不执行。我们必须明白,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没有错,省纪委第五次全会要求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我们对规范行政处罚权标准之举不能动摇,务求将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四是严格执行省政府印发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行政执法中发生应该追究责任的人和事,要坚决实施责任追究。

(四)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提高化解行政争议能力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仍然是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阵地,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这项工作。要认真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努力增加行政复议受案数量,提高法定期限办结率和审结案件正确率。

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要紧紧抓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二是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我省已经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单位,令箭已出,绝无后退之路。目前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已经启动,虽然面临多方面困难,总的进展情况可圈可点。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认识和决心至关重要。就认识而言,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作为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的举措,不会“胎死腹中”。在全国法制办主任法规司司长会议上,曹康泰主任用了不小篇幅讲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也有信息提供修改《行政复议法》已经列上议程。我省承担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虽然面临一些困难,但是可以获得的现实发展机遇及其潜在发展机遇不可忽视,我们决不可断言承担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这步棋走错了。就决心而言,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不可能一帆风顺、一马平川,不可能轻轻松松就能够得到收获,需要的是闯劲、韧劲,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已经确定的省政府本级和郑州、安阳、驻马店三个市,要一马当先、冲锋在前,没有承担这项试点工作任务的其他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也不要袖手旁观,要重视对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这一重大课题的思考和研究。

(五)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经过多年努力,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已经在全省普遍建立起来了。我们要把这项制度认真坚持下去。对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量大,工作标准高,要切实负起责任,防止经过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出现与法相悖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规范性文件与非规范性文件混淆不清的问题。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认真坚持“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要在巩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良好态势的前提下,重点解决重备轻审的问题,抓住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越权规定优惠政策、搞地方保护等问题进行重点审查,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六)大力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营造政府法制工作良好舆论环境

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首先要充分认识政府法制宣传的重要作用。政府法制宣传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失去了政府法制宣传,政府法制工作是不完整的。我们从事政府法制工作不应当作秀,但是应当造势。其次要努力巩固现有的良好基础。经过近几年努力,初步改变了政府法制宣传比较薄弱的状况,但是要巩固住已有的成果并不轻松,因为现有的基础并不牢靠。其三要不断开辟政府法制宣传的新途径,进一步扩大政府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政府法制宣传还有不少空白点没有触及,还有不小的舞台没有去占领,迫切需要政府法制宣传迈出新步伐。其四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我省的几家新闻媒体,对政府法制宣传已经付出了很大努力,虽然他们认为是应尽之责,但是我们抱有感激之情。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没有新闻媒体的合作与支持,肯定是做不大的。对政府法制宣传,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予以应有的重视,一方面要积极组织开展本级的法制宣传,另一方面要积极支持配合省里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

(七)加强政府法制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政府法制干部队伍是党的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组成部分。因此,加强政府法制干部队伍建设,必须按照党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普遍要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今天在这方面就不再展开讲了,主要针对政府法制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些个性问题提出几点要求。第一,要着力提高政府法制干部队伍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目前我们的政府法制干部有一个明显反差,讲起政府法制的具体业务工作并不作难,不时还有精妙之处,但是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这篇大文章就比较为难,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现状、经验、对策的认识,思路不清,底数不清,言之无物,言之无据。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承担着重要职责,这个职责是推不掉的,也没有其他的部门可以代替。政府法制干部队伍的素质并不低,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在这方面关注不够、思考不够、调研不够,下一步需要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力求尽快提高这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第二,要进一步克服畏难、埋怨、无所作为的悲观情绪。随着政府法制工作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逐步改善,这种悲观的情绪已经有了不小的改变,但是时至今日仍未完全消除。存在这种悲观情绪,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危害是很大的,必须干净、彻底地予以消除。政府法制工作正处在阳光普照的山坡上前行,也难免会不时面对一些困局,即便如此也不能灰心丧气。自立自强、锐意进取,对从事政府法制工作不仅十分宝贵,也可能是别无他途。我听到很多朴实的话,说的是对政府法制工作,不管别人是否看得起,首先自己要看得起;如果连自己都看不起,别人就更看不起。目前,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即将结束,如果某些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有被削弱的情况,更要正确对待,不要因一时的削弱就丧失斗志,要在努力工作中积极争取得到加强。第三,要甘当“拓荒牛”,甘当奠基石。从事政府法制工作,比较辛苦、比较艰苦、比较清苦,在以往是如此,在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也不会有多大改变。为了政府法制工作的发展,我们当然要想办法改变“三苦”的工作环境,但是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就非得当“拓荒牛”和奠基石不可。纵观政府法制工作的发展轨迹,经济社会的发展呼唤着政府法制工作的发展,从事政府法制工作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事业,抱定政府法制工作别松手,东张西望不可取。

要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减少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的有效举措,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国务院对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始终持肯定的态度,在国务院的多个文件中,在国务院法制办召开的多个会议上,都强调要加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已经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市、县,要坚定信心,扎实有效地把这项工作开展下去。安阳市行政执法局要巩固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并要不断地迈出新的步子,提供更多好的经验。省政府法制办对我省如何进一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正在谋划之中。

要进一步加强仲裁工作,推动仲裁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近几年来,我省仲裁工作虽然有较快发展,但同其他一些搞得好的地区相比,仍然有不小的差距。仲裁机构要以公正的裁决、良好的服务,争取越来越多的客户选择仲裁,增加受案数,增加标的额。仲裁机构要重视加强自身建设,严密内部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有关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更多地支持仲裁机构的工作,切实协助解决仲裁机构的困难和问题。

同志们,在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政府法制工作的科学发展努力奋斗,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三篇:在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景忠科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我县顺利完成“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规划、努力实现“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新形式下召开的,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前启后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王军宏同志总结了“五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了“六五”普法工作,讲的很好,很具体,我完全同意。这次会议还表彰奖励了全县“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侯!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讨论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五五”普法工作的客观估价

“十一五”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省委、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于以依法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着眼于以依法治县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优势,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

1 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不断加大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深入实施依法治县基本方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五”普法工作以来,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把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认真研究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保障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的法律法规,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大力推进市场经济依法规范有序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五”普法以来,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这一目标,充分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在全社会深入普及宪法知识,广泛宣传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和宪法权威,积极培育公民公平正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意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增

2 强。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发展创新的理念,积极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工作载体和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普法联络员制度和科学有效的考核验收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农家书屋”以及社区普法设施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为推动普法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律进机关”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进乡村”作为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部分,不断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把“法律进社区”作为提高广大居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不断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把“法律进学校”作为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方法,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把“法律进企业”作为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的重要推手,不断推进企业的依法管理和诚信经营;把“法律进宗教场所”作为民族地区普法的重要手段,不断强化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和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把“法律进单位”作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的重要方面,不断促进社会公益性法制宣传工作。

3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狠抓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依法治理任务的落实,积极推进法治县(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集中组织多层次多领域专项依法治理工作,不断规范企业依法治理工作,全县各项事业逐步走上法治化管理轨道。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分别开设《法治在线》、《普法天地》等法制专题栏目,举办各种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表演,努力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互动、舞台有节目”的立体化宣传格局,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创造性地抓好“六五”普法工作的几点要求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实施的任务更加繁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时就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表了重要讲话,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六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决议,这些都为做好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4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一)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在推动我县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效。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大力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特色产业发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要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严格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大力宣传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突出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自主创新、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培育以“外讲诚信、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经济安全,切实提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关键,把学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晋级晋升、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领导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努力在深化重点

5 宣传教育上取得新成效。深化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是促进依法治理的重要基础。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紧紧围绕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生产、治安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从法治途径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要因人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公务员、农居民、青少年、特殊群体等重点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强化公务员学法用法,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坚持依法履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保障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民主权利和诉讼权利,提高执法司法的公信力,让广大群众体会到严格的公平正义。要切实强化农居民学法用法,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教育引导农居民群众了解掌握维护自身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教育引导农居民群众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村务管理活动,努力形成依法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社会环境。要切实强化青少年学法用法,广泛组织开展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考场,使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形成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良性互动,校园、家庭和社会教育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要切实强化特殊

6 群体学法用法,通过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帮教管理,深入扎实地做好社会闲散人员、监狱服刑人员、劳教戒毒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促进安置帮教、教育感化、救助疏导工作的法制化和社会化,增强他们的人身安全感、利益公平感和心灵归属感。

(三)要始终坚持普治并举、齐抓共管,努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是促进科学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形成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整体部署,针对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切实加强对刑事民事法律、行政诉讼法律以及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社会成员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真正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要切实加强对偏远乡村、新建社区、流动人口聚集区以及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延伸,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覆盖。要加强对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和法律意识,依法规

7 范管理宗教事务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要着眼于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先导性、服务性、基础性作用,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同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和法治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整治重点乡(镇)、地域和突出治安问题,努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和社会治安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确保“六五”普法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繁重,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能否顺利实现,关键在领导。各级党政组织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工作的决议精神,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二)完善工作责任。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

8 的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会同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负责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各行业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文化、工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安、建设等部门要大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文体广电部门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等团体要加强对特定对象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

(三)建立奖惩机制。要逐步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奖惩激励机制、评估考核机制和监督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培育总结推广典型,积极开展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就队伍建设现状来看,目前仍是一个薄弱环节,不能很好满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以积极争取通过单独列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同时,要着力提升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清除那些违法违纪人员,纯洁队伍,改善形象,促进执法状况的全面改善。

(五)强化经费投入。目前,存在普法经费数额不足,不能专款专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及其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当增加,确保“六五”普法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顺利完成“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四篇:在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王军宏)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突出重点 创新机制

努力开创“六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在全县第六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王军宏 (2011年 月 日)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全县“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任务等方面,向大会汇报三个问题。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6年“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和省、市业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省、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五五”普法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优化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了“法律七进”、“法治县区”、“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强势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依法执政能力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居)民等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律素质不 1 断增强,“法治泾川”建设迈出了新步伐,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2007年初,县委及时调整了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县委马书记担任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级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司法局,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县委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年定期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县政府把普法宣传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核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了普法联络员。全县共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413个,配备专兼职人员2190名,形成了健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网络,保证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周密安排部署,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完善考核机制,狠抓检查督促。根据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区分不同学法对象,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联系点制度、大口牵头负责制和大口联络员制度、普法考试合格证制度、干部学法档案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建立学法用法机制,用制度保

2 证普法效果,规范学法用法活动。全面推行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在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县精神文明目标责任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考核的基础上,今年又纳入了全县“三位一体”考核体系之中,制定下发了《泾川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体系》,做到了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每年制定与《五年规划》相配套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学法计划安排表,印发了《泾川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乡镇考评办法》、《泾川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县直部门考评办法》。

——分类施教,全力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狠抓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普遍建立了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县委中心组集体学法9次,各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组学法每年都在2次以上。县依法治县办组织开展了全县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五五”普法知识测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领导干部《物权法》讲座等活动,先后4次统一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全县共有1092名公务员参加了普法考试,参考率98.7%,其中县级干部参考率100%、科级干部参考率99.3%。同时,县上还将普法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有效促进了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

3 狠抓了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全县各中学、教育办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广泛开展了学法守法主题班会、法制演讲、知识竞赛、法制小报、校园法制广播等一系列活动,制定了法制课教学计划,把法制教育与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做到了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教育局与政法部门积极配合,为全县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43名,配备专兼职法制课教员397人,集中开展法制教育辅导3626场(次),举办预防青少年犯罪研讨会13次,开展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征文评选活动5次,受教育师生共计27.93万人(次),极大促进了法律知识在学生中的普及与推广。着力于农民依法维权能力的提高,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把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能力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免费发放《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指南》5000余册,每年利用乡镇逢集日、村组植树造林、修路、果园建设等时机向群众进行《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结合每年开展的民兵训练、党团员冬训、调解员、治保员培训等开展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开展普法专题讲座,把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千家万户,有接受能力的农民受教育面达到93%以上。着力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开展了企业法制宣传教育。联系企业实际,县依法治县办抽组人员,深入自来水公司、豹子沟煤矿等企业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27次,集中宣讲了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

4 法规,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守法的意识。

——强化措施,努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始终把宣传作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等载体,开展声势浩大的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城东西两头设立了大型固定宣传牌,各乡镇和大多数单位都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宣传长廊和固定的宣传标语。在每年的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7”助残日、“6.26”禁毒日、“11.9”消防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县上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县财政拨付资金3万元,制作普法宣传资料袋和普法宣传围裙1万套,免费发放各乡村和社区,既给群众提供了生活用品,又扩大了普法影响力。县司法局、县电视台联合制作播出《法制园地》节目419期,县公安局、电视台联合开办《刑侦在线》栏目41期,以法制新闻、专案报道、案例分析、法制讲座、人物访谈等形式宣传法律常识。高平、飞云、党原等乡镇和县人行、工商局、社保局、水务局、教育局等部门利用节日、纪念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举办有奖法律知识竞赛,调动了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各乡镇、各部门、驻泾各单位利用每年春节装彩车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同时,把典型示范引导作为推动普法工作的重要举措,培育普法典型45个,总结报送经验材料和信息106

5 篇,其中被省依法治省简报转载18条,省级网络媒体刊登21条,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转载47条,《甘肃法制报》整版刊登了题为《坚持依法治县,打造魅力和谐新泾川》的典型经验,进一步扩大了泾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影响力。

——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在县委党校成立了泾川县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基地,把《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纳入了干部职工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组建普法讲师团,深入县直机关和单位,坚持开展“一月讲一法”、“一法一考试”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县共举办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专题活动62次,培训班45期,受训人员达到1.13万人次。

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公、检、法、司抽调25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14个乡镇和76个村,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讲法律、讲政策。基层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法庭、计生办,深入田间地头、村庄院落,开展“每月向10户群众讲一法”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以普法中心户带动其他农户学法用法。依托乡村文化站室,建立法律图书角142处,为群众就近阅读法律书籍提供了方便。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促进文明和谐新社区建设。县依法治县办为街道办3个社区分别指派1名法律志愿者,常

6 年为社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687人(次)。街道办组织3个社区和相关单位,在每年春节期间装扮普法宣传彩车,组织夕阳红演出队上街开展普法宣传。东街社区为了提高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把法律知识编成顺口溜,常年组织文艺自乐班,既演传统秦腔戏,又演普法小快板等法制文艺节目,同时穿插法律有奖知识问答,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效果良好。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法律素质。组织人员深入各中学开展法制讲座53期,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了学生明辨事非的能力。凤口交警队与窑店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增强了学生安全意识。丰台派出所、司法所为中学师生每季度上一次法制课,每月举行一次“法制走近我身边”主题班会。县中街小学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为主线,认真抓好“第一课堂”法制教育,组织学生绘制法制小报,编写校园法制广播稿件,鼓励学生们以听到的、看到的鲜活事例为素材学习和宣传法律常识,激发了广大学生的参与热情。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保障和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抽调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向企业员工宣讲《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产品质量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县国税局对管辖的40户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知识培训,增强了企业依法纳税的意识。县自来水公司2008年被市综治委命名为“平安平凉”示范企业。

7 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确保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五五”普法期间,坚持每年在回族群众传统的圣纪节之际,深入太平乡关家林、城关镇土窝子等清真寺开展送法进宗教场所活动,向回族群众宣讲《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举办“加强民族团结,共建和谐社会”专题报告会,赠送《公民法律常识一百问》380余册,发放慰问品153件,散发各种宣传资料1600余份,受到当地信教群众的好评。

在“五五”普法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是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前提;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是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方向;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是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是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力保障;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协作、密切配合,是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必要条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资源,组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必然要求。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

“六五”普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适应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的新要求,适应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发展,适应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新期待,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落实;深入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深入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开展社

8 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这些目标任务,要继续坚持以搞好重点对象、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为基本抓手,带动和促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要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县委党校教学课程,深化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学习,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

二要大力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和考试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完善法律知识考试和法制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三要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知法守法意识。要根据青少年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培养青少年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

9 努力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做到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四要大力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依法治企理念,提高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探索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发挥街道、社区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五要大力加强农居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居民法制观念。广泛开展与农居民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培养一批农村“法律明白人”,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骨干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创新载体,强化措施,努力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

(一)丰富主题,扎实开展深化“法律八进”活动。今后

10 五年要继续突出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立足培养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立足提高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水平,深化“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促进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法律范围内从事宗教活动;立足提高农贸市场的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深化“法律进农贸市场”活动,促进经营者和市场群众在法律范围内从事各种合法经营。

(二)创新载体,扎实推进法治实践。要坚持高目标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深入开展推进法治县(区)、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区域性法治”创建模式,总结推广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拓展工作载体,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利用各种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支持、

11 引导、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三)分步推进,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科学化水平。全民普法量大面广,工作任务繁重。“六五”普法期间,要精心部署和分年度实施好“六五”普法骨干培训工程、“六五”普法亮点培育工程、“六五”普法中期评估推进工程、“六五”普法“八进工程”、“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程。坚持每一个阶段要突出一个重点对象,每一个时期要突出一项依法治理重点任务,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时期都要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重点推进、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同志们,新的时代、新的形势赋予“六五”普法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这次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五篇:国资委领导在央企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历时一天半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荣融主任专门作了重要批示,淑和副主任亲自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对45家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进行了表彰,听取了5家企业的经验介绍,请12位中央企业领导、总法律顾问做了主题发言和讨论。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下面,我就会议做一个简要总结,对学习领会国资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和讲话、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谈三点意见。

一、关于这次会议的主要收获

这次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是一次承前启后的重要会议。会议突出了两大主题:一是结合国资委2004年提出的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基本完成,对过去三年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二是立足新起点,分析新形势,部署新的三年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吹响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号角,大力推进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再上新台阶。总的来看,会议开得很成功,很圆满,达到了预期目的。归纳这次会议的收获,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围绕主题,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全面部署。 一是肯定了成绩。荣融主任的重要批示、淑和副主任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三年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高度评价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在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强化管理、控制风险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既鼓舞了企业法律工作人员的干劲,也坚定了继续做好企业法制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分析了形势。会议从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形势、国家法治环境、企业改革调整和企业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深刻分析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深化了我们对企业外部环境变化和企业自身体制机制、管理状况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企业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明确了目标。国资委领导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提出了明确希望和要求,提出了企业法制工作新的三年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今后几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表彰了先进,树立了一批中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先进典型。

这次会议对45家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进行了表彰。这些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近年来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开拓创新,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它们在企业法制工作中先进的管理模式和创新的工作方法值得广泛宣传和推广。

(三)交流了经验,开阔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思路。

会上,中国石化、中航二集团、中国网通、中粮集团、招商局集团等企业的领导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中国石油、中国移动、港中旅集团、通用集团、武钢等企业总法律顾问介绍了各自企业法制工作特色,另有部分企业总法律顾问参与了现场嘉宾讨论。为配合此次会议的召开,还专门筹划了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展览,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举办了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成就系列报道和访谈。通过各种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交流学习,与会代表既借鉴了经验,又探讨了问题;既增进了相互了解,又开阔了工作思路。

二、关于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正处于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这次会议提出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的三年目标,是下一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方向和主线。

(一)新三年目标提出的背景

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的三年目标的拟定,经过了一个反复调研、论证的过程。淑和副主任亲自组织召开部分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座谈会,明确指出:要在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前三年目标基本完成的基础上,按照“深化、提高”的总要求拟定新的三年目标。为此,新的三年目标的提出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在国家法制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企业法制工作具备了进一步实现跨越发展的肥沃土壤。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同时,2007年开始,全国人大加快了《国有资产法》的立法步伐。所有这些,都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和使命。

二是外部法律政策环境对企业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需要企业进一步提高法制工作水平。随着中央企业不断融入全球化市场竞争,国内外法律政策环境的变化正在改变着中央企业的市场地位、关系格局和利益机制,法律关系已经成为维系企业生产经营最为普遍和广泛的基础纽带。中央企业掌握、运用市场化资源配置规范的水平和能力,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软实力”之一。因此,如何更好地发挥法律的服务支撑作用,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降低法律适用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是当前中央企业法制工作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直接影响到中央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是巩固、深化中央企业法制工作,需要有新的目标导向。经过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共同努力,前三年的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目标基本实现,中央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基本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初步形成,法律事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延伸,企业法制建设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同时,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也还存在很多需要继续推进的薄弱环节。淑和副主任在这次会议上提出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有针对性地确定了具体指标,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措施,为新阶段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新三年目标的理解和落实

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概括起来就是“一个核心,三项指标”。其中,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是企业法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项指标”是分别从组织、业务和工作检验三个方面,确定了到2010年的工作要求。

一是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这一指标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组织保障。目前53户大型中央企业已全部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另有28户其他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也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共计81户,占150户中央企业的54%。许多中央企业在下属子企业也已经推开这项制度。到2010年,要实现总法律顾问制度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的全面覆盖。这里讲的重要子企业,是指在境内开展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运营,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和控制的二级重要经营单位。这次会后,各中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先确定重要子企业名单并报国资委备案。同时,深入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还应当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中央企业要按照新三年目标要求,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各项职责。要以刚刚公布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为契机,大力推进法律顾问队伍的专业化。目前中央企业系统法律人员具有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比例还不到50%,要鼓励和支持他们积极报考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执业水平,不断增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这一指标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流程保障和基本业务。规章制度是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合同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法律手段,重要决策是防范企业风险的源头。企业法制工作要紧紧抓住这几个关键环节。目前,法律事务工作起步早、推进快的中央企业已经实现了规章制度与合同的全面法律审核把关,其他中央企业要抓紧建立和落实相关制度。现在相对薄弱的是,一些企业对于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机制仍不健全。三年目标确定的重要决策的定性和把握,主要是指涉及企业重组改制、重大投融资、产权变动、对外担保、知识产权等对企业生存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营决策。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具体细化其标准,但一定要提高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增强法律审核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切实保障企业依法决策。总之,中央企业一定要通过相关制度安排,规范工作流程,保证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参与制度起草、合同审核与决策论证。在提交国资委审核企业合并、分立、重组、产权转让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之前,应当重视由企业总法律顾问或法律事务机构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要实现法律事务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实质性审核把关。

三是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这一指标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检验标准。近年来,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发案趋势呈现新的特点,涉外案件不断增加,金融债权债务诉讼呈上升趋势,知识产权纠纷日趋复杂,劳资纠纷时有发生,涉及企业改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案件越来越多。对此,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2005年国资委出台的《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各企业应当根据新的三年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工作,并注意落实好相关备案制度。同时,还要抓住当前中央企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解决好历史遗留的重大纠纷案件和隐患,对于类型化的典型案件,要形成中央企业合力,共同探索案件解决的有效途径。

三、关于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明确了今后三年企业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希望各企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是要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工作,各位代表回去以后,要及时将会议的精神向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进行汇报和传达,组织好学习和领会。尤其是荣融主任的重要批示、淑和副主任的重要讲话,要以集团名义下发所属各单位,努力做好会议精神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各企业“五五”普法工作要与新的三年目标要求结合起来,认真部署好相关培训和学习,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最近,全国“五五”普法办下发通知要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中期检查验收,国资委即将转发通知,请各中央企业结合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先积极开展好自查工作,国资委将适时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

二是要制定落实新三年目标的工作计划。中央企业要按照淑和副主任讲话要求,进一步深入分析研究本企业法制工作情况,针对本企业与新三年目标要求的差距和薄弱环节,逐项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制定工作进度时间表,确保新三年目标如期实现。

三是层层落实责任,做好督促检查。从企业领导班子、企业总法律顾问到企业广大法律顾问,都要明确自身职责。要将新三年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有关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定期检查目标完成情况,对重要子企业的法制工作集团公司要加强指导推动,同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督促检查。

四是加强反馈和交流。各中央企业对本企业贯彻实施会议精神的做法和部署企业法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国资委法规局反馈,有关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也请向国资委法规局备案。

同志们,让我们以这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的三年目标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荣融主任重要批示和淑和副主任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企业改革、调整、管理、创新等中心任务,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开创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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