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工作方案

2022-11-14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乡镇卫生院工作方案

乡镇卫生院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文 章

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公文

乡镇卫生院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全县农村卫生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的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确保xx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综合职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客观全面地评价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通过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我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既定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立足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实际,注重社会效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做到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阶段性考核与经常性考核结合,点上考核与面上考核结合,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核机制,力争更加客观全面地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

1.考核组听取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工作资料;

3.考核组反馈考核意见。

(二)考核内容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综合管理(包括行政管理、环境建设、信息工作、安全工作,由县局办公室会同考核组考核);

(2)疾病预防控制(由县疾控中心、艾防中心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公卫办会同考核组考核);

(4)妇幼卫生(由县妇幼保健院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5)卫生监督(由县卫生监督所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6)财务管理(由县局规划财务股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合医办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8)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组考核)。

四、组织实施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股室配合,及时将考核相关资料报考核领导小组。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综合考核评定后,兑现奖惩,考核结果运用如下:

1.综合奖。综合考核总分排列前六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总得分第七至十二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二等奖,总得分第十三至十九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三等奖,获得

一、

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2.进步奖。考核结果较上年前进三个以上名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进步奖,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3.考核总得分列后三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参加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内有以下情形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表彰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1)工作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

(2)发生两件及以上医疗事故或发生一级医疗事故的;

(3)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因工作失误、不作为,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4)发生两件及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

xx年x月x日

主题词: 卫食药监考核 方案

抄 报:地区卫生局、县人民政府

主 送: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xx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xx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60份文 章

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公文

第二篇: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持续改善群众健康生活环境,提高全镇居民生活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向纵深延伸。依据省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建设标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以提升各类硬件基础设施为关键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切入点,坚持创卫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理念,推动卫生创建向基层延伸,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健康、文明乡村建设,组织动员全镇各村、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镇、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全镇人居环境,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全面提高镇村综合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促进全镇社会、经济、环境健康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卫生镇村创建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成立镇创建省级卫生镇、卫生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实办事人员,明确有关单位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达标。(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2、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党委、镇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完善创卫资料档案。(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3、制定高标准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带村,整体发展。(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4、积极开展“六清六建”(清理垃圾,建立垃圾管理制度;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清理河道,建立水面管护制度;清理工业污染源,建立稳定达标制度;清理乱搭乱建,建立村庄容貌管理制度。)等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5、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镇卫生状况满意

率≥90%。(牵头单位:镇爱卫办、水利站)

(二)健康宣传教育

1、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卫健中心、学校、村委会等健康教育机构网络能够发挥作用,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协助单位:卫健中心、镇中小学校、各村委会)

2、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 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70%。(牵头单位:镇中、小学校,协助单位:镇卫健中心)

3、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位:医院)

4、村委会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牵头单位:各村委会,协助单位:镇文化站、卫健中心)

5、各行业结合各自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

位:医院,协助单位:相关单位)

6、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牵头单位:镇创卫办,协助单位:镇文化站、卫健中心)

7、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乡镇建成区无烟草广告。(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三)乡镇环境卫生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协助单位:镇区居委会)

2、把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协助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3、环境卫生达到《城镇环境卫生标准》要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

整,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镇区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0%。(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4、有清扫保洁队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 8 小时,镇区垃圾袋装覆盖率≥80%,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5、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6、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7、各类市场科学规划、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

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市场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协助单位:镇城管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 2 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 1、8 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9、镇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0%、(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10、河道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牵头单位:镇水利站。协助单位:镇各村居)

(四)环境保护

1、近三年镇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上一年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全年空气 API 指数≤100 的天数≥全年天数的 60%,(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处于乡镇范围内,并向域内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3、河道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水体无黑臭现象。(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 分贝。(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5、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

1、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卫健中心,协助单位:镇安监所)

2、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有计划,落实有依据。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牵头单位:卫健中心,协助单位:镇安监所)

3、各类公共场所(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牵头单位:镇安监所)

4、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及自备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5、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 2 次/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监测报告,监测资料齐全。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二次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六)食品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将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镇食安办)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全。(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镇食安办)

3、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镇食安办)

4、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牵头单位:镇卫健中心、镇安监所)

5、各类饮食店、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等设施齐全,有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操作规范,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场所,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等。(牵头单位:镇安监所)

6、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符合要求。(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镇食安办)

7、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并有相关文件。(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协助单位:镇安监所)

8、实现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牵头单位:镇安监所)

(七)疾病预防与控制

1、医院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

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2、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3、乡镇医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4、落实免疫规划工作;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安全注射率 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 3 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 95%。(牵头单位:镇医院)

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牵头单位:镇中小学,协助单位:卫健中心)

6、临床用血 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7、乡镇医院、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规范收集、运输贮存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8、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牵头单位:卫健中心,协助单位:镇派出所)

(八)病媒生物防控

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加大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工作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村民委员会并发动群众,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九)单位卫生

1、全镇各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积级开展创建卫生活动。(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协助单位:相关单位)

2、镇所有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各种车辆停放整齐。(牵头单位:镇创卫办。协助单位:相关单位)

3、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单位卫生工作纳入属地统一管理(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十)镇辖村及接合部卫生整治

1、村居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 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镇区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95%。无露天粪缸。(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2、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

生知识知晓率≥70%。(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协助单位:镇卫健中心、各村委会)

3、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协助单位:各村委会)

4、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协助单位:镇卫健中心、各村委会)

5、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六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6、镇村结合部整洁有序,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等现象。(牵头单位:镇创卫办。协助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各村委)

(十一)、镇辖村卫生管理

1、村民积级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 100%(牵头单位:各村委会)

2、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符合《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配有医疗用房、设备,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

格方可上岗。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3、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6)。水厂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卫生许可证,有水质检验室。开展余氯、浊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项目检测,卫生部门水质监测每年不少于两次。(牵头单位:镇水利站,协助单位:卫健中心)

4、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85%,无露天粪缸。(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5、村庄主干道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牵头单位:各村委会。协助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四、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 年 3 月—4 月)

1、成立镇创建省级卫生镇、卫生村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明确目标和任务。

2、对照省省级卫生镇标准制定创建方案、创卫任务分解表,详细分解工作任务,全面排查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3、召开全镇创卫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形成条块领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上下联动、攻坚克难、整体推进的创卫格局。

4、通过各类自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形成社会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

5、开展创卫申报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向县爱卫办提交申请报告。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 年 4 月—8 月)

1、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创卫标准要求,分头逐项落实各自的分解任务。

2、收集整理并完成创卫申报资料,接受上级爱卫会的工作指导。

(三)检查考核阶段(2020 年 9 月—10 月)

1、镇创建领导小组对各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组织开展创建预检工作。

2、接受上级爱卫会的验收。

3、接受省验收组来镇暗访。

4、顺利通过省爱卫办考核评审,获得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命名。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 年 11 月—12 月)

1、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对照创卫标准,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攻坚、专项整治,巩固工作成果,迎接省检查验收。

2、总结创建工作,汇总整理档案材料。

五、工作要求

1、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目标任务分解,制定各自的实施计划,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强化明确职责、协调联动。根据创建标准,结合我镇实际,各村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在镇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各阶段的主要目标任务,分工负责、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3、积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创建工作中,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创卫工作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群众“创卫”组织,各单位层层发动,上下一致,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强大合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确保创建工作氛围良好。

4、切实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在创建过程中,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创卫工作督导检查,建立检查、通报、评比、考评等考核评价机制,发现问题,督办整改,形成强力推进的工作态势。对创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第三篇: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工作方案

要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重点加强贫困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层次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的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工作方案一】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于实现到2020年让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个中央部门,于XX年6月21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指导意见》。21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等情况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介绍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从制定《指导意见》的背景和意义、总体要求、相关政策措施、主要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解读。

XX年6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于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到2020年让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健康扶贫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为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个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从XX年2月份开始,深入贫困地区调研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研究问题成因和具体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在开展大量前期实地调研、充分征求地方基层和社会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残联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4月份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进行了研究,6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国务院同意,《指导意见》于6月21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个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印发。

贫困地区卫生与健康状况堪忧,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升为国家战略。当前,受自然历史、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影响,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不足,群众健康水平亟待提升。截至XX年,832个贫困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医疗卫生资源明显不足,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能满足群众的健康需要,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卫生与健康状况更是令人担忧,贫困地区卫生与健康状况已经成为健康中国建设最突出的“短板”。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事关贫困人口脱贫的健康问题,采取更加精准的超常规举措,调集最优势的医疗卫生行业资源,动员最广泛的社会力量,凝聚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形成支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合力,补短板、兜底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十三五”时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一项重要的超常规举措,总体要求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部署安排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针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一地一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精确到户、精准到人,瞄准因病致贫的家庭和病种,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防治并举,分类救治,助力脱贫攻坚。

针对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为着力点,整合现有各类医疗保障、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资源,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采取更加贴合贫困地区实际、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实现中国扶贫开发纲要提出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

第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第二,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

第三,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第四,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第五,加强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指导意见明确了卫生计生委、扶贫办作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牵头单位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提出,按照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各地要结合贫困地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强调县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要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统筹做好资金安排、政策衔接、项目落地、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是落实投入政策。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责任。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卫生计生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省市两级财政安排的卫生计生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通过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健康扶贫投入。东部省(市)要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内,加大对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

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指导意见提出了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健康扶贫工程的措施。通过给予项目冠名、按规定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充分发挥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整合社会资本、人才技术等资源,为贫困地区送医、送药、送温暖。

四是严格考核评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将健康扶贫工程纳入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贫困地区政府目标考核管理,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对实施情况定期检查督促。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每年将组织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五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健康扶贫形式和途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重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统筹配置和使用相关资金、项目,提高使用效率,推动实施健康扶贫工程。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动力,通过健康扶贫与相关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等措施的衔接,形成合力,提高脱贫攻坚的实际效果。

健康脱贫的目标是让贫困地区人口看得起病

健康脱贫简单说有四个目标是:第一,要让贫困地区的人口能够看得起病。第二,要让他们看得好病。第三,要让他们看得上病。第四,让他们少生病。主要是提高门诊和住院报销的比例,降低治病经济负担,能够得到有效的医治。

新农合制度,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补助的标准在XX年的基础上,今年又提高40元,达到了420元,这是财政补贴的部分,再加上自己缴费的部分,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可以达到50%和75%。

根据医保制度,今年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中央财政今年新增加的40元中,有10元钱专门用于贫困人口,通过实施倾斜性的支付政策,提高贫困人口收益水平。按规定,新农合报销以后,通过大病保险还可以再报销10-15个百分点。

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是核实因病情况。这是精准健康扶贫的前提和基础。今年4月底,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调查方案,并专门召开会议,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核实核准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动员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对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严重影响劳动能力的致贫病种进行全面调查,把致贫的病种找出来,每一户建立一个档案。根据安排,调查将于7月底前完成,届时,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管理数据库,形成调查分析报告,为分类救治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参考。并将建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二是进行分类救治。对于能一次性治愈的,将组织专家集中力量进行集中治疗。从XX年起,对农村贫困家庭中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制订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控制治疗费用,减轻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如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如高血压、糖尿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

三是实行挂图作战。突出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发动、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力量,开展重点救治。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的占比上升,健康扶贫工作在整个脱贫攻坚战里面起到关键作用。

对XX年底的贫困人口全部进行了建档立卡,数据表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在所有贫困户里占到%。、XX年全国自上而下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扶贫工作力度非常大,有不少贫困户脱贫。根据XX年下半年贫困人口“回头看”数据,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的占比不仅没有降,反而上升到%,增加了个百分点。因此,怎么样更好地打好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场攻坚战,在整个脱贫攻坚战里面起到非常重要、关键的作用。

国务院扶贫办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全国的三级医院都来帮助贫困地区,特别是832个县的县级医院,让贫困群众做到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镇卫生院、大病不出县,努力帮助他们医治疾病。

农村贫困人口大多生活在边远的交通闭塞地区。如何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有效性,让贫困人口能够就近看病,及时得到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影响健康扶贫成效的关键。为此,要坚持输血、造血并重:

一是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实施全国三级医院与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

三是加强人才综合培养。

社会力量在扶贫开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应当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对中国扶贫开发工作高度关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30多年的扶贫开发工作,社会力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在健康扶贫工作方面,很多单位企业个人都积极支持、热心参与,在地方病的防治,先心病、儿童弱视防治等方面,都有明显的进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要发挥社会力量在健康扶贫中的促进作用,应当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把基础工作做好,把病因和病种搞清楚、搞准确。

第二,做好国家、省、市、县等相关组织与老百姓需求的有效对接平台。

第三,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工程。

第四,发挥好社会上专业机构的作用。

第一,提升现有的人才专业水平。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脱产培训,二是对口帮扶。三级医院开展组团式对口帮扶时,要派去一名院长或者副院长,另外还有3-5名技术骨干,实地帮助培训贫困地区的人才,对现有的人才能力进行提升。

第二,培养能够留得住、稳得下来、能够扎根的乡土人才。立足本地,就是在贫困县选拔具有本科学历、大专学历、高中学历的,愿意留在本地工作的本地人才,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培训订单,送出去培训,通过培训取得助理医生资格、执业医生资格或者全科医生资格,更好地为本地群众提供健康服务。

第三,提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才的报酬待遇,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吸引人。如贫困乡镇要建周转房,同时从工资待遇、津补贴方面给予倾斜,让对贫困地区有感情、愿意奉献的专业人才留下来,多渠道、多途径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人才问题。

疾病是致贫返贫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最新摸底调查显示:目前全国7000多万贫困农民中,因病致贫的有42%,涉及1200多万个家庭。有的即使暂时摆脱了贫困,也往往因为患病而再次返贫。致贫原因,33%是由于疾病影响劳动力所致,12%是由于“灾难性医疗支出”或大额医疗费用所致。虽然贫困人口大多数都参加了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但医保支付比例有限,而且很多医疗费用难以纳入医保,患者个人与家庭收入,加上医保支付也只能勉强维持治疗,生活难以改善,也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高额医疗费用仍然是导致低收入家庭贫困的主要原因。

习近平同志在XX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要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政策要对贫困人口倾斜。实施医疗扶持脱贫一批,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使广大群众少生病,因病致贫群众能治病、治好病,是实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脱贫的必由之路。我们在广西调研时发现,广西是地中海贫血病的高发区,发病率为%,直接导致出生缺陷远高于全国水平,很多家庭因此陷入贫困。广西实施地中海贫血病攻坚工程,各级财政加强投入,重点用于地中海贫血病防控能力建设、技术培训、信息化基础设施培训、地贫筛查和诊断专项补助等,几年来,地中海贫血筛查技术广泛应用,广大农村人群,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的孕前或孕期夫妇可在当地进行地中海贫血初筛,可得到尽早诊断和干预。一系列措施减少了重型地中海贫血患儿出生,减轻了社会和家庭的经济负担,有效防止群众因地中海贫血病致贫或返贫。

一、确保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切实减轻因病致贫群众的治病负担。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出资,对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补助,并对各级财政的分担比例作出规定,确保全部贫困人口能够得到基本医疗保障。降低、减免贫困人群的部分治疗费用,或适当提高贫困人群在定点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实现门诊统筹。由此增加的医疗费用支出,可通过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级来解决。探索以县、市为单位,由各级政府按比例出资为贫困人群打包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二、完善重大疾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防止城乡居民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通过财政比例预算制加大对医疗救助的财政投入,适当扩大医疗救助资金的规模,将筹资机制和管理职能机制化,提高医疗救助“托底”能力。合理区分作为基本医保制度延伸的大病二次报销、大病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不同性质大病保障制度的衔接与整合。探索可持续的大病筹资机制,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水平与大病风险防控能力同步提高。探索高效的大病保险经办机制,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础上,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障的无缝接续,转变救助方针,将医疗救助对象从“收入贫困”转为“支出贫困”,转救贫为救急,有效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将现行的医后救助方式改为医前救助或医中救助。扩大救助病种范围,逐步实现救助病种全覆盖。

三、精准识别确定医疗扶持对象。以县为单位,组织对建档贫困人口进行健康检查,确定需要医疗扶持的患者。对检查确定的疾病患者,根据病情确定医疗扶持的责任医院、责任医生,制定针对性治疗方案。对于县级医院不能解决的疑难危重病人,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转市级、省级医院进行诊治。对因病致贫贫困户的管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医疗建设投入,全面实施城市高等级医院对贫困县、乡、村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医疗保障的能力,让贫困人群可以就近看病。重视贫困地区医疗急救能力建设,完善急救车辆、设备、人员的配备,加快急救通讯建设,提高农村急救和自救能力。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妇女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大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健康环境,在产业扶贫中,要指定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污染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

五、开展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健康干预,改善其身体状况,提高其生活质量。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开展长期系统的健康教育,普及正确的卫生和防病常识,开展健康干预。如对贫困人群进行免费体检和疾病筛查,针对他们的身体和病情,制定营养膳食和行为干预计划。通过社会捐助、指导其日常饮食消费等,改善其营养状况。

【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工作方案二】

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全力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做好我省贫困地区卫生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到20xx年完成296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新建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共补助10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到XX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XX年,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20年达到5名。到XX年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县级医院116个重点专科建设。20xx年起,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20xx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1.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2965个未达标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村卫生室由中央和省级投入10万元,20xx年建设2400个,20xx年建设565个,同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

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收取一般诊疗费。

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列入预算。研究制定村医退养政策。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重点加强贫困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层次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工作。

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进修,进修时间为6个月,进修完毕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杂费及生活补助。

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20xx年至2020年,依托国家、省级有关项目,每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其中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18年至2020年,再配备1000名以上全科医生,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5名的目标。

5.加强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从20xx年起,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组织实施全省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到XX年底前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

6.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

从20xx年起,每年从省卫生计生委系统选派符合条件的处科级优秀干部到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挂职副院长一年,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

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重点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开展多点执业服务,每人每季度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服务不少于6天,完成门诊、手术、会诊、带教指导及健康教育等任务,帮扶指导基层进行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科管理能力提升。

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医师到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帮扶,重点帮扶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帮扶时间分别为半年和一年。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从20xx年起,对全省417万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从当年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年终统一核算,次年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从20xx年起,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所需资金根据实际执行结果,由省级通过调整财政新增缴费补助的方式解决。

9.加强医院管理,减轻患者负担

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规范贫困县医疗机构收费和医疗行为,建立对违规单位新农合资金扣减的制度,集中解决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等问题,坚决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1.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落实村卫生室建设、提高村医待遇、强化村医培养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督导任务进度,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

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下达村卫生室项目计划并检查考核项目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省财政厅负责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

4.省医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项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5.省人社厅负责协调各市州人社部门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录用工作。

6.省民政厅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甘肃保监局负责对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7.各市(州)相关部门按照省卫生扶贫实施方案要求,将卫生精准扶贫纳入本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项目实施。

8.各贫困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在县(市、区)的实施。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摸清卫生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2.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从20xx年起,连续10年,每年依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项目招考不少于500名免费医学生。

年至2020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平均每年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3名;2020年前再配备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5名。

年至2018年,完成贫困县每个县级医院2个重点专科建设,其中20xx年20个贫困县,20xx年20个贫困县,XX年18个贫困县,2018年17个插花县。

6.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挂职干部、多点执业医师、支农医师到贫困地区帮扶。

7.从20xx年起,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

1.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建设,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部门依照《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将减少下一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对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实施单位的责任。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组织检查各地落实情况。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督导实施进度,检查培养培训情况。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与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对相关市(州)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和《甘肃省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和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6.落实选派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制度、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医院管理等执行情况由各级卫生计生委进行督导和检查。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村医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给予政策指导。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省医改办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甘肃保监局等部门配合开展定期督查考核。

第四篇:乡镇卫生院创卫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创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确保鄂州市建成卫生城市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三届、四届、五届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鄂州教育系统“创卫”目标任务为着力点,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师幼文明素养,构建和谐幼儿园,影响周围的人群,努力创建卫生城市。

二、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按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全面实施整改,确保在检查中我园的卫生工作达标,为鄂州市创建卫生城市达标作出贡献。

具体任务:

(一)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幼儿园窗明几净、物见本色、一尘不染、、物放有序、设施齐全、环境优美、除害达标,随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搞好宣传和健康教育。认真抓好师幼文明礼仪教育,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重视宣传阵地功用,更新健康专栏,创建无烟校园。

(三)巩固除“四害”达标成果。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完善防鼠防蚊蝇设施,规范灭鼠毒诱饵,定期开展药物和物理防治消杀活动,把“四害”密度控制在省级规定标准之内。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组织发动。根据《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和各上级部门的部署,制定“创卫”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整体推进。

1、各班严格按照幼儿园清洁工作要求做好各项清洁卫生工作,不留死角;专职保洁员认真清理幼儿园内各个死角,随时检查任务区的环境卫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环境洁净清爽。

2、继续做好健康教育和宣传。严格按照省级规定上好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幼儿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于80%,坚持做到“五有”,

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考核、有评价;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3,且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内容。

3、加强食堂从业人员、保育员的培训确保卫生知识知晓率达99%,行为形成率达99%。

4、投入经费,完善硬件设施。专用垃圾房,垃圾分类箱,垃圾清运,食堂设施设备,消杀药物等,按照要求一一落实。

5、落实病媒防制工作。按照爱卫办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除“四害”工作任务,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省级规定标准之内。

(三)第三阶段:攻坚克难,迎接暗访。

对照《卫生城市标准》十项要求,针对重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力以赴,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第四阶段:巩固提升,迎接省级技术评估。

对照《卫生城市标准》各项要求,坚持查漏补缺,全面整改提升,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对市城区创卫技术评估并进入省级综合评审,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四、成立创卫工作组,明确责任

(一)成立创卫工作组

组 长:高志勤(园长)

副组长:张秋莲 陈志杰

成 员:胡丽文 胡文静 柯丽云 彭芳 邓福意 各班班主任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组 长:全面指挥创卫工作

副组长:全面督查创卫工作

成 员:按照创卫目标任务,各负其责,做好具体工作的同时收集资料规范建档。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各成员具体落实,使创卫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不留空挡。确保创卫工作在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且不在爱卫办评估中出丝毫差错。

(二)强化宣传教育。幼儿园爱卫工作天天讲,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创卫的

目的意义,创国卫的办法措施以及《省级卫生城市标准》等,不断提升我园师幼的积极性和广泛参与性。坚持值周教师天天督查考核反馈,表扬先进促进后进,形成一个人人讲卫生爱清洁的氛围。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专栏、橱窗、板报、班队会、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创建一个环境优美、文明气息强的幸福幼儿园。

(三)加大投入力度。经费投入采取多方筹措的办法,加大硬件设施建设的力度,力争达标。

(四)严格督查督办。领导小组人员时时以身作则,认真督查各项创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完善工作环节。

(五)做好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按照创卫标准,确保软件资料收集齐备、真实、完整,在检查验收中不失分。

乡镇卫生院创卫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和整体卫生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德令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十三五”期间重点工作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通过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等措施,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民的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和整体卫生水平,为建设“青山护城、秀水穿城、循环绿色、环境优美、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柴达木新城提供保障,努力建设绿色、美丽、清正、和谐德令哈。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

德令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巩固和发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着眼于抓基础促发展、治难点建长效,集中力量解决城市主要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使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居民得到最大实惠。通过全市上下努力,力争在XX年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并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

三、主要创卫工作任务指标和要求

主要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XX版)8项内容40项指标和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11项指标,逐项分解加以落实。

(一)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11项)

申报城市必须是省级卫生城市,同时具备以下十一项基本条件:

1、 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议事日程,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具有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规格的批复。

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爱卫办(创卫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编办。

达标时限:XX年3月

2、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主要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城管局和各街道办事处。

达标时限:XX年5月

3、健康教育网络健全,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4、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有医疗废弃物处置场和单位。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果皮箱)、公共厕所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达到标准要求。

主要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主要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6、城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绿地面积≥平方米。

主要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7、AQI指数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主要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8、 建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五小”行业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主要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9、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主要责任部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10、 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主要责任部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11、城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达到标准要求。

主要责任部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二)国家暗访考评规定的8大项和40个小项考核指标(各部门按照以下8个标准要求,做好工作计划、方案、总结)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4项)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爱卫会各级组织,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充分发挥市爱卫会的组织协调功能,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任务,组建创卫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开展创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创卫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市政府制订德令哈市爱国卫生法规、工作规划和计划,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媒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创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抽查对象: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4项)基本要求:结合德令哈市创建“健康教育促进县”工作一起推进。健全和完善我市健康教育网络,确保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并能较好地履行业务技术指导职责。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车站、机场、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单位、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确保健康教育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抽查对象:全市各机关、部队、企业、学校、医疗机构、社区居委会、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公共场所等。

3、市容环境卫生(8项) 基本要求:加强垃圾粪便处理场和建筑垃圾的规范化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工作。确保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外环境清扫保洁率、清运率,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厕所等环卫设施、集贸市场管理符合标准要求。城区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达标;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实施领导干部和单位包卫生区域责任制度。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进行卫生检查,制定检查通报制度,完善环卫设施。卫生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抽查对象:全市各机关、部队、企业、学校、居民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垃圾站、公厕、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垃圾与污水处理厂等。

4、环境保护(4项)基本要求:加强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市区范围内的企业加强管理和监督。大气悬浮微粒、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医疗废弃物处置、环境保护指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抽查对象: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医疗废弃物处置场、工业区、水源区、河道等。

5、重点场所卫生(4项) 基本要求: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标准。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组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

抽查对象:学校、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等。

6、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5项) 基本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加强食品生产、餐饮业、集体食堂、经营单位卫生监管力度,设施健全、持证上岗、落实消毒措施,无过期食品销售。牲畜屠宰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抽查对象:宾馆、饭店、副食店、食品店、饮食摊店、肉食店、冷饮店、屠宰场、自来水公司以及学校、机关、企业、医院食堂等。

7、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8项)基本要求:健全疫情报告网络,强化儿童计划免疫,控制甲、乙类传染病和院内感染,健全门诊日志。无偿献血满足临床用血需求。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机构建设。加强妇幼保健管理力度,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不能超过要求。严格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达到管控救助要求。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抽查对象:市属各医疗机构。

8、病媒生物预防控制(3项)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街道办、社区(城中村)的除“四害”网络队伍,市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继续做好灭蚊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完善除“四害”监测资料,有效降低除“四害”密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灭鼠:(1)重点单位(指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屠宰厂、粮库、粮店、医院等),一般单位(指机关、学校、百货商场等)和居民住宅室内。(2)重点单位的重点场所(如厨房、库房等)的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处的防鼠设施设置情况。(3)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绿地、河湖沿岸、单位院内、住宅区等外环境鼠迹。灭蚊:(4)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室内和院内各种存水容器及积水中的蚊幼虫(蛹)孳生情况。(5)下水道口、废品、轮胎、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等特殊场所积水容器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6)湖泊、河流、沟渠、水池等不同类型水体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灭蝇:(7)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室内成蝇数和重点场所(如食品操作间、冷荤间、熟食柜等)的防蝇设施。(8)以上单位、场所室内外生活垃圾盛放容器中蝇幼虫(蛹)孳生情况。(9)外环境蝇类孳生情况。灭蟑螂:灭蟑螂也是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一项指标,尽管德令哈市未发现蟑螂,但各责任单位要提高卫生意识,继续做好蟑螂防制措施宣传工作,坚持经常防范,尽早发现、及时消灭,以防后患。

抽查对象:全市各机关、企业、学校、街道办、社区(城中村)、公共场所等。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为了如期实现创卫目标,在巩固提高已达标和基本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动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做好国家暗访考评规定的8大项和40个小项考核指标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全面达到《标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加强领导,按级负责。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德令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由一名市委或市政府领导主抓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专职创卫办主任具体负责创卫办日常工作。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直通车制度,更加及时有效的处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市创卫办上传下达的工作职能。开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绿色通道---书记、市长直通车,即市创卫办发现问题可直接向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汇报。各部门相应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卫办日常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创卫工作。制定市领导联系各部门包干督查创卫工作的制度,形成“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局面。

2、 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方针,针对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薄弱环节,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各自的实际,建立完善创卫工作长效机制,确保XX年5月中旬前各部门的各项创卫指标任务全面达标。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在创卫工作中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整体联动、步调一致,确保创卫工作顺利进行。

3、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创卫工作,确定一名主要领导抓创卫工作。各部门“一把手”对创卫工作负总责,结合各自实际和职责分工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的创卫攻坚方案,对创卫工作各项任务指标进一步分解细化,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做到整治目标、任务、人员、完成时限四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将创卫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实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驻市中央、省、州单位将创卫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积极组织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4、统筹协调,健全机构。为确保创卫攻坚阶段工作正常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创卫办的工作力量,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保障创卫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办公条件和经费投入。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市政府要按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所需经费,分期分批予以安排落实。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州府所在地优势,在创卫期间,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同时,要保证创卫期间各项专项经费的投入,为创卫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1、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为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市宣传部门、文明办、文体广电、教育和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创卫氛围。建设、城管、交通等部门要在主要路口、广场设立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专题的大型公益广告牌和电子屏幕。每个街道办事处和每条主街道均要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专题宣传牌,各社区、居民小区内均要设立各类创卫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引导、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创卫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等现象,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2、各部门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其他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卫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础来抓,把创卫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促进创卫工作的落实;创卫办和督查组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解决创卫工作中的困难,推动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市爱卫办、市城管局牵头,各办事处和其它相关部门参与,成立德令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实施县级以上干部和市属各单位卫生责任区包片制度,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全市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扫日活动,建立卫生责任区包片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开展以消除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治理环境污染、清洗“牛皮癣”等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各办事处对已排查出的垃圾死角和未发现或正在形成的垃圾死角制定出详细的整治方案,将垃圾死角全部清除,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垃圾死角清理后再反弹。主要从以下8个方面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1、按照各项指标要求完善城市硬件设施建设。市住建、环保、城管等部门编制全市生活垃圾处置总体规划,加大对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城乡结合部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理纳入城区统一管理,实施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增加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果皮箱)、公共厕所数量,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达到卫生城市要求;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医疗废弃物处置场管理运作、设施建设达到标准要求。改善生活垃圾运输机械设备,落实专业人员、专项经费;改善农贸市场、屠宰场、建材市场和废弃物收购站的设施建设,管理制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市住建、环保、城管、水利、旅游等部门要积极协调完成。

2、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要重点开展青投碱业、昆仑碱业等工业区企业周边和老火车站、清真寺、天文台家属院、尕南庄、老区划大队、城中村等居民住宅区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交通、林业、各乡镇(街道办)等部门加强315国道、铁路沿线和绿化带的保洁、养护;市经济信息委员会开展废旧物资市场规范整治工作,结合德令哈城市拆迁工作,对全市废品收购站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新选址规划,完成全市废品收购站点整体搬迁工作。市场监管、建设、公安、城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督查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3、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各部门要以城市“净、绿、美、亮”整体形象为标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管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配合清理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绿化带垃圾,城区无卫生死角。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确保巴音河两岸绿化带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改善城市公共厕所卫生现状,达到标准要求。

4、开展建筑工地规范管理整治活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按照分工制定出相应的长效管理措施和办法,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全面开展建筑工地规范管理整治活动,要在全市所有施工场地和拆迁空地有不低于米的隔离护栏或围墙,并绘制、书写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墙体面标语;施工现场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整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5、开展城区车辆管理整治活动。市交通局牵头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车辆管理整治方案、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卫生管理规范和考核评估标准,定期开展督查评比,对卫生不达标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直至达到规范标准。同时,组织开展公共交通工具星级达标活动,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卫生和综合服务水平;公安部门要加强市区交通管理,实现市区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通畅、安全,无乱停乱放现象。同时,在城管执法部门配合下,制定可行措施,合理布局停车泊位,把专管民警与巡逻执勤民警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加强考核、监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停车秩序合理、整齐、规范。

6、开展小餐馆等“五小”行业的整治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城管、公安、卫生、住建、经信和文体广电等部门配合,成立德令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五小”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小饮食店、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五小”行业,加强发证前的卫生条件审查,严把许可审核关。制定小餐饮等服务行业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和办法,实行分类设置、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餐具集中消毒;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

7、开展集贸市场的整治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城管、公安、卫生、建设、农牧、环保、经信委和各街道办 等市场开办者配合,成立德令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标准,进一步理顺集贸市场的管理体制,落实业主管理责任;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场环境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实行划行就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文明管理;对建材市场和河西集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完善卫生基础设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摊位的监督执法;加强对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的整顿。坚决取缔市场内活禽非定点屠宰现象,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通过规范整治,建立一个样板市场,以点代面,带动全市市场规范改造工作,整治改造后的市场要达到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卫生管理和日常保洁良好,环卫设施设置齐全,公厕卫生达标,经营食品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8、加大城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力度。市爱卫办成立德令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制定方案,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政府要加大对除“四害”经费的投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除“四害”达标活动,在原有灭蚊、灭鼠达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灭蝇达标活动,加强监督检查。要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孳生地,确保“四害”密度长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城市卫生管理责任。强化市、街道、社区(村)对辖区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对城乡结合部卫生、流动摊点管理、“门前三包”、跨门营业、背街小巷保洁、集贸市场卫生、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从管理机制上入手,研究管理方案,推行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互动共管,块块负责,条条监督的管理模式,实现城市卫生管理从突击型向长效型的转变。抓紧制订、完善我市城市卫生长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单位、居民区爱国卫生工作和行业健康教育等规范化管理,逐步使城市卫生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五、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在全市范围开展广泛、深入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力争在XX年6月通过省级初审评估,XX年中旬通过省级考核和国家级验收,并且将创建过程中建立的好的城市卫生管理体系保持长期运行。工作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落实阶段(XX年1月XX年7月)

1、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抽调人员组建创卫办公室,召开创卫动员会,全面部署创卫工作。同时,结合第2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全市市民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启动仪式,邀请国家、省级专家指导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XX年3月底完成)。

2、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评估,做好申报工作。广泛开展调研,论证我市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评估城市卫生基本状况。完成申请报告和自查工作总结等有关资料,向州爱卫会提交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书面申请报告(XX年5月中旬完成)。

3、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开展创卫专项整治活动。在该阶段内,要使城市卫生的各个方面基本接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一步巩固各项工作,迎接省爱卫会的调研、暗访、评估工作(XX年6月底完成)。

4、准备好迎接国家、省爱卫会的调研、暗访、评估(XX年7月)。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XX年8月XX年12月)

1、组织第一次模拟检查。对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地检查和评比,找出差距和不足。针对第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活动,要求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在抓日常创建工作的同时,完成创建工作总结、分项技术报告等图片、资料汇编工作。

3、迎接国家、省爱卫会的检查考核,并向全国爱卫会申报。针对国家、省爱卫会考核提出的问题,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再次动员开展整改活动。同时提出长效管理方案,落实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措施。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XX年1月XX年7月)

1、针对国家、省爱卫会的调研、暗访和考核后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再整改,加强专项整治力度。

2、组织第二次模拟检查评比。要求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标准。

3、积极准备接受全国爱卫会的调研和暗访,力争一次调研成功,具备国家考核条件。

4、做好各项巩固提高工作。大约在国家调研认可两个月后,全国爱卫会将组织专家组来我市进行考核验收,力争在XX年

7、8月通过全国爱卫会的考核和验收,并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

第五篇:乡镇卫生院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王府卫生院 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双创”工作的要求,为给患者和我院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提高医务人员控烟意识和控烟技能,降低吸烟率,保护医务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进一步推动我院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好无烟卫生院的工作,把开展控烟工作作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创建无烟医院的目的

为患者和医院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提高医务人员控烟意识和控烟技能,降低吸烟率,保护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同时为履行《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准备。

二、 组织机构

(一)成立以刘玉山同志为组长,王国明同志为副组长,崔永涛、张翠丽等同志为成员的控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我院控烟的各项工作。

(二)职责

1、切实加强我院控烟组织领导工作,完善控烟制度及措施。

2、制定控烟工作计划。

3、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评比标准,

4、组织全院控烟工作的实施。

三、 创建目标及目标人群 医务人员率先戒烟,创建医院无烟环境;按照全市医疗卫生系统2013年全面禁烟的总体目标,我院力争在创建“无烟单位”。 目标人群为职工、病人、病人家属。

四、实施方案

(一)召开创建“无烟医院”控烟工作动员会,安排创建工作。召开控烟履约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宣传卫生机构实施全面控烟工作的意义,发放控烟宣传资料并向职工发出倡议做控烟工作的表率。

(二)召开宣传员会议,布置门诊及病房控烟工作

(三)开展职工控烟培训工作,进行吸烟危害、戒烟方法技能、创建工作培训。

五、实施步骤

(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做好疏导工作、保证我院控烟工作有序保质开展。

(二)门诊、病房各科设控烟宣传员和巡查员各1名。

(三)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

(四)对医院职工吸烟状况进行基线调查。

(五)医院控烟措施:

1、门诊大厅、病房、办公室、会议室、楼梯等公共场所设立醒目的禁烟标志,不得放置吸烟器具,发现者予以没收。

2、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在院内吸烟。做好自身管理、做到不吸烟、不劝烟、不敬烟。客人递烟做到婉言拒绝,鼓励创建无烟科室。

3、医院工作区内发现职工吸烟者,任何人有权劝阻干涉,对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由院方在本人当月考核中扣分。

4、院内不销售香烟、不做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有违反者没收全部烟草并处罚相应金额。

5、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

6、门诊负责戒烟咨询工作,设戒烟咨询医生,设咨询电话,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并为吸烟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

7、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

(1)门诊大厅及住院楼道内等主要场所张贴控烟宣传画,设有宣传栏宣传控烟知识。

(2)印制控烟宣传资料,向患者进行控烟宣传。病人由接诊护士向其做控烟宣传,探视家属吸烟时要进行劝阻。利用讲座、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病人及家属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和戒烟方法等知识。

(3)门诊候诊处向病人发放控烟资料,宣传吸烟危害及戒烟益处。

(4)结合“世界无烟日”及各种社会性宣传活动开展控烟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5)定期组织开展医务人员控烟培训工作。

(6)自查总结完善:由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无烟医疗机构标准”进行逐项检查、完善。

六、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学习“无烟医疗机构标准”,对照检查,明确任务,做好工作记录。

(二)将控烟工作纳入医院工作计划。

(三)院内公共场所的禁烟标识、标语、控烟宣传板及时补充、更换。

(四)宣传吸烟危害、戒烟方法等知识,努力营造控烟氛围。

(五)制定制度、职责,控烟宣传资料的印制、发放及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工作,同时做好社会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负责检查、督促、评比、申报等工作。

(六)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组织举办控烟讲座2次以上,增强职工控烟意识,提高控烟技能。

(七)门诊负责戒烟咨询工作,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为吸烟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健康教育咨询台负责向就诊人员发放控烟宣传资料,对吸烟人员进行劝阻,对控烟工作进行巡查。

2013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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