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规范管理工作总结

2022-12-30

忙碌的时光虽然匆匆,但不虚度,无论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我们应当对自身的工作进行反思。通过工作总结的方式,详细记录自身的成长,可促使我们认真、全面的了解自身,改进自身的工作方式,提升自我,在往后的工作之路上,不断成长。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财务规范管理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财务规范管理工作总结

财务管理工作规范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供电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XXX供电公司工会财务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5496-20** 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

GB/T 15497-20** 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 15498-20**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

GB/T 13016-1991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 13017-1995 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3管理职能

工会财务会计在工会主席领导下负责工会财会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职责

4.1.1负责对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表及工会全部经济活动审核。

4.1.2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收入、支出的计算、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及其他。

4.1.3负责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和决算。

4.2权限

4.2.1有权拒绝不符合现金业务事项的付款。

4.2.2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4.2.3有权不予办理违反统一财务、财政制度规定的收支。

4.2.4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各分会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情况。

4.3现金管理

4.3.1不收白条、借据抵充现金,不挪用现金,工作总结《财务管理工作规范》。

4.3.2不坐支现金,库存不超过银行核定的现金限额。

4.3.3保证库存现金与帐面核对相符。

4.3.4收付款后,记帐凭证加盖收、付讫章。

4.3.5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且记帐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4.3.6严禁设帐外“小金库”。

4.4银行结算管理

4.4.1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只限本单位使用。

4.4.2正确填写支票,不签发空头、远期支票。

4.4.3设支票借支登记薄,注明支票鉴发日期、款项、用途、规定限额,用途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4.4.4作废支票应与存根一起保存。

4.4.5支票遗失应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5会计凭证

4.5.1会计科目

4.5.1.1按全国总工会统一规定设置和使用总帐科目。

4.5.1.2按工会管理和经济业务要求,正确设置和使用明细科目和子目。

4.5.1.3确定会计科目时,对应关系清楚,记帐方向正确。

4.5.2原始凭证

4.5.2.1审核原始凭证,包括填制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原始凭证名称、抬头人,经济业务内容、金额大小写相符,填制单位公章及填制人签章等。

4.5.2.2原始凭证内容真实,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如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金额出现错误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4.5.2.3原始凭证经济业务内容合法。

4.5.2.4原始凭证不能用复印件代替。

4.5.3记帐凭证

4.5.4记帐凭证内容填写齐全。包括填制日期、凭证名称和编号、经济业务事项摘要、会计科目、方向和金额、附件张数、会计部门有关人员的签名或印章等。

4.5.5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如填制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并连续编号装订,装订后封面填写齐全。包括:企业名称、凭证种类、时间、起讫号、装订人、主管人签章。

4.6会计帐簿

4.6.1设置帐簿

4.6.1.1按全国总工会统一规定设置帐户,使用帐簿。

4.6.1.2帐簿设置齐全、合理,查阅方便,在用帐簿专人保管存放,一般帐簿一年更换一次。

4.6.2记帐规定

4.6.2.1以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为依据记帐,内容与记帐凭证保持一致。

4.6.2.2日记帐及时登记。

4.6.2.3记帐要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4.6.2.4各种帐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帐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6.2.5登记帐簿时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规定方法进行更正。

4.6.2.6帐页转页写“过次页”次页写“承前页”。

4.6.2.7订本帐簿帐页不得撕毁,活页式不准缺页。

4.6.3对帐清帐

4.6.3.1做到帐证核对、帐帐核对、帐实核对相符。

4.6.3.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备品定期盘点达到帐、卡、物相符。

4.6.3.3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4.7会计报表

4.7.1报表按《工会财会制度》统一格式要求编制,做到真实、准确、报送及时。

4.7.2报表封面印章齐全。

4.8会计交接

4.8.1交接时,有监交人监交。

4.8.2编制移交清册,帐簿同时移交。

5检查与考核

5.1按能用考核管理标准有关规定检查与考核。

5.2本标准的执行在工会主席领导下,由工会主席、经审委员会检查与考核。

第二篇:财务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1.0目的

确保财务报告工作的准确、完整、有效。

2.0适用范围

适用财务部出具各种财务报告的工作过程。

3.0工作规范

3.1文件概要

3.1.1 公司财务报告包括:

Ⅰ、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增值税申报表、所得税申报表、个人

所得税申报表、地方税纳税申报表、现金流量表(、月度)费用情况表。

Ⅱ、 会计报表附注。

Ⅲ、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1.2 属月度、季度的财务报告应于当期结束后15天内向董事会报告,报

告应于结束后30天内经财务审计员审计后向董事会报告,并于次年4 月30日之前办理所得税汇缴清算及向各股东报告。

3.1.3 本文件从财务报告的制作、撰写、审核、通过等工作流程,阐述了财务报

告工作规范的各环节,以及各环节的相应要求和相关责任者。

第三篇: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落实温家宝总理“健全财务制度,做好审计工作,推动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和农业部办公厅农办经〔〕6号“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秀洲区洪合镇泰石桥村被列为首批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村。我们以此

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实现财务处理规范操作、抓好村务财务公开等工作,加强我村的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实现了以制度管人,以科技管帐,促进了我村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下面就我村开展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作一总结:

一、加强领导,规范我村财务管理制度。我村的财务在由镇会计服务站进行代理记帐,几年来,在洪合镇党委、政府和镇农经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等有效形式,使我村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

1、组织领导。前年我村成立了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任组长、村民委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领导小组。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办法,结合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以及农业部的有关要求,对我村财务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指导。

2、规范制度。根据农业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以及秀洲区农经局下发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相继建立健全了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收支预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民主管理、财务公开制度、票据及印章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等九项制度,并把重点制度公开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以制度管人、规范运作。

二、有序运作,实现财务处理规范操作。

1、规范操作业务流程。为了规范操作程序,我们结合镇会计服务站操作规程,严把审核关。村财务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签名和证明人证明并注明具体用途,再经村领导审批、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做到原始凭证规范、用途明了、手续齐全。并规定每月25日由出纳向镇会计服务站专职会计结帐,然后专职会计进行记帐。

2、实现了会计电算化。村账镇代管后,记帐、结帐、报帐及各项往来数据全部由镇会计服务站经计算机自动完成,由电子账簿取代了纸质账簿,简化了手工操作流程,避免了手工操作产生的误差,专职会计只要鼠标轻轻一点,所有信息便一目了然,使我村的农村财务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

三、民主公开,抓好透明理财阳光工程。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后,村民明白了,气顺了,心齐了,干劲足了,村风正了,干部清白了。近几年来,我村没有发生一起因农村财务管理引发的上访问题,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1、实现了运行规范化。我村在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洪合支行设立帐户,专户储存,实行“三印鉴”管理。村集体各项收入使用嘉兴市农经局统一印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票据,严禁坐收坐支、“体外循环”。镇服务站专职会计不定期检查出纳现金、存款金额,村里日常开支,日结月清。村集体各项开支实行限额审批,对1000元以上的开支须经村班子集体签名,元以上的须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根据我镇制定的限额审批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完备的开支,镇服务站专职会计有权拒绝入帐,并向镇农经部门报告。村里其他非生产性开支实行限额管理,村集体各种应收款项,全部及时登记入账,保证集体资金收足用活。

2、实现了民主决策化。凡涉及本村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1)分别建立村务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分别由5-7名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组成,民主理财组织、财务监督小组充分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按照职责权限,进行定期理财,财务监督小组每年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集体财务收支情况;(2)认真执行“一事一议”制度,今年以来,我村筹资筹劳1.6千工,用于村路桥工程建设,都得到了村民的通过。(3)重大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村里重大项目的建设,在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招标过程中,邀请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以及组长代表参加会议,做到工程项目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组织部份代表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我村实行通组达户水泥路建设,总投资321万元,整个工程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在工程建设中,村民积极参与工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村里反映,使整个工程在完工后得到百姓的认可。

3、实现了村务财务公开经常化。我们泰石桥村花了一万多元建造了高标准的村务财务公开栏,每月10日为财务公开日,由镇服务站会计把打印好的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在村固定的财务公开栏上按时公开,公开内容有村级年度收支预算、年终收支结算、村民缴纳公益事业资金

第四篇: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总结

为更好地加强农村财务及资产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按上级政府开展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合格要求,回顾前一段工作,作如下工作总结:

一、加强制度建设方面

1、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通过修订补充,完善了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村帐镇代理制度,集体资产台帐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监管制度,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制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电算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农村财务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规章制度宣传、学习,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广大农村干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掌握,熟识农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

3、检查督促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

二、规范财务管理方面

1、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当业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村会计审核并登记现金,日记账,月末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字盖章,经镇农经部门审核,交代理记账员记账。

2、规范帐务处理,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用途清楚前提下,账务处理达到规范,明细、清晰,同时全面实行电算化操作管理。

三、健全民主理财机制

1、民主理财有效。对重大的村务活动和财务事项和五件实事的实施等,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民代表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认真做好理财工作,对理财中涉及的有关内容及时向经办人提出,并在活动记载簿中详细记载每次的理财过程。

2、村务公开规范。依法实行村务公开,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公开质量,符合“三个化、三个

一、五规范”的要求,同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专项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我村公开栏面积达10平方米

四、有效管理债权债务公开方面

1、努力化解村级债务,我村严格执行新增债务申报制度,严格控制随意借贷举债,控制债务规模。目前,全村无新的不良债务的发生,能保持在零债务的水平。

2、规范票据管理,村级组织在收款时统一使用省级农经部门监制的结算凭证,实行票据领用,使用登记,核销制度,杜绝了收款不入帐现象,确保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使干群关系更加密切融洽,有力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第五篇: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总结

宗教活动场所中的矛盾纠纷,大多数都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引起的,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不仅直接影响着团体的凝聚力和场所的稳定,也关系着广大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我市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有的矛盾一触即发,相当激烈,广大信教群众要求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现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

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主要做法及其成绩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宗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

第一,加强财务督导。8月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督导制度,市、县区宗教团体及三一教协会全部成立了财务督导小组,组长由各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和指导。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3-5人懂财务的非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担任,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出纳、场所负责人,具体采购人员列席旁听,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凡是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发票,当场予以纠正。凡经理财小组审核后确定无疑义的票据,加盖审核专用章;凡未经理财小组审核或审核未过关的,不允许其入账。财务督导制度实施二年以来,有效地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有了明显的改观。

第二,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市民宗局出台了《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现金和银行存款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市三一教协会统一印制《市宗教活动场所收入专用收据》三联单,加强对较大宗教活动场收入的监督。

第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财经知识,动员有条件的场所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尽量聘用有会计资职的专业人员担任,对会计科目设置和记帐方法进行规范。基督教堂多年来一直坚持聘用有会计专业资职的人员作为该场所的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内部监督严格,管理规范。市三一教协会也经常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坚持财务收支公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捐赠情况要向信徒群众公开,并接受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我市较大的场所能够做到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一次,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维护场所的团结稳定。涵江鲤江庙从开始,每年年底在鲤江广场进行收支的情况向社会信众公布,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市天主教爱国会每季度向宗教主管部门上报一次财务报表,每半年上报一次《资产负责表》,使宗教主管部门能够经常性地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洞察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帮助纠正和解决。

第五,建立规范财务管理示范点。为了培养财务管理的示范单位,市民宗局每年召开1-2次财务规范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让管理较为规范的场所进行现场经验介绍,让大家进行观摩学习,8月从中挑选涵江鲤江庙、基督教堂、东山祖祠等9个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上报省厅作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通过典型示范引路,达到全面规范管理的目的。

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财务制度不够落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虽然大部分都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但不够健全。有的制度挂在墙上形同虚设,根本不按照制度执行。有的场所负责人随心所欲,自已不带头遵守财务和会计制度,造成管理人员内部闹矛盾,不和谐不团结,造成信教群众对该场所的不信任和强烈不满。由于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特别容易形成教职人员在经手钱款方面独断专行,给宗教活动场所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一个因素。

第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在银行开设户头,仍有相当数量的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和经济收入较多的宗教活动场所仍然以个人的名义在银行存款,存在公款私存的现象。特别是有相当数量佛教场所仍然存在“个人账”和“口袋账”的现象,经济坐收坐支,从来没有建立账目,当家一人说了算。目前仍有部分场所收入不使用各宗教团体统一印制的收入专用发票,收不入账,存在“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现象。有的场所报销仍然没有正式凭据,白条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场所报销发票没有经过会计审核,报销手续不健全,没有经办人、证明人和负责人审批;有的场所大笔开支事前没有研究,审批不按制度规定,没有向信徒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财

务人员业务不够熟悉。我市宗教活动场财务人员多数来自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往往是“兼职”或是“半路改行”,绝大多数没有进行会计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多数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年龄较大,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财会知识较缺乏。在设立账目时,没有按照规范科目设置,相当多的宗教活动场记账方法仍然是以记流水账方式,财务差错不易发现,不

易纠正。而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复式记账法,不符合国家财政部关于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能够实行会计聘用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担任的场所位数不多,大多数场所不愿意聘请专业会计人员的现象较为普遍,成为宗教活动场所会计账目不规范、财务管理无法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财务监管不够到位。从下半年起,全市的宗教活动场所实行财务督导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内部管理,设立财务监督小组,但真正发挥的作用不够。虽然财务定期公布,但项目过于笼统,反映不出真实的开支情况,公布成了一种摆设。特别是《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要定期向宗教登记管理机关报送财务报表,目前,大部分宗教场所没有落实到位,游离于外部监管之外。由于监管不到位,这给个别人披着宗教外衣借教敛财的人带来了可乘之机。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认为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自觉遵守和执行财会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是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内容之一;也是宗教活动场所内部事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场所内部的团结;关系到宗教活动能否健康、有序的开展;关系到集体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宗教界乃至社会的安定稳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特别是场所负责人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切实提高加强财务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宗教活动场所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除了要遵守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外,同时还要遵守国家的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国家有关会计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因此,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成员特别是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宗教部门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规定、意见。《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对财务规范管理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希望各宗教团体和场所要结合本场所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探索推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关键是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样才能解决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从制度上遏制宗教内部滋生的腐败。然而,在我市目前要全面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条件还不具备,时机尚未成熟。因此,要在坚持宗教活动场所的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核算单位和监督机制不变的前提下,要积极探索推行财务委托代理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减少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聘请专业会计人员,对辖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收支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协助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财务管理和实施监督。各宗教活动场所自愿向财务代理中心办理委托书,并缴纳少量的代理费用;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自愿接受宗教活动场所的委托。这样既强化会计工作,又节约聘用会计人员成本,是一举二得的大好事。

第三,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根据实际,制定规范的财务制度,形成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为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确立制度上的保证。一要建立内部财务监督机制。规模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召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会议,推选公道正派、懂财务管理的人员,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其他场所应设财务监督员,负责对本场所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监督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二要合理设置岗位和合理划分职责权限。要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形成设置合理、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工作链和监督链。各场所的主要管理人员、会计、出纳的岗位要分开设置,不能交叉兼职,要明确会计员和出纳员的职责,并认真履行,不能相互替代。账、钱、物要分开保管,财务单据、账本、报表要专人保管,工作变动时办好移交。支票与印章也要分离,不能由同一个人保管。三要加强现金管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功德箱(奉献箱)管理,建立开箱清点制度。场所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交出纳人员清点入账,出纳人员应出具收款收据,其他人不得私下接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四要建立实物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当前宗教活动场所受赠实物管理是最为薄弱的,因此各场所要建立健全实物受赠、保管、领用、核销和入账管理制度,做到受赠实物使用有记录,处理有依据,核销有凭证,投入工程建设有固定资产账。要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使用人的责任,做到固定资产购置有记账,保管有登记,使用(领用)有记录,核销有手续。

第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要定期向公众及信教群众公开财务信息,实行财务透明化。《宗教事务条例》中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为了打消捐赠者的顾虑和不信任感,宗教活动场所需要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透明化,定期公布活动的绩效,就捐款的使用和结果与捐赠人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各场所应把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在醒目位置设立财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每月公开财务收支和报表,并将每季度的财务报表统一送交所在宗教主管部门备案,自觉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和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公众及信教群众可透过公布的信息了解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状况,由公众及信教群众监督宗教的发展。二是各宗教团体要加强对本宗教各场所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协助政府宗教部门依法对场所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及时堵塞漏洞。真正把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活动纳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保障宗教活动场所集体财产的安全。三是各级宗教事务部门要依法对各宗教活动场所执行《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把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执行不好的或仍然没有执行的场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接受检查监督和及时整改的,要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宗教活动场所场所及其负责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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